我这个人向来有保存个人资料的习惯,青年时代以来的照片、日记、信件,总爱珍藏箱底,舍不得丢弃。1966年“文革”风暴袭来,迫不得已,忍痛销毁了其中的大部,但又偷偷地保留了一些,密藏在墙体和屋檐的夹缝处,竟然幸免于难。内中有一份当年为老爸老妈的冤案所写的申诉材料,弥足珍贵。当年我们的申诉材料写了一大叠,都是我们兄弟商议后、由我在农村劳动之余偷偷起草,然后由大哥用复写纸腾抄后发出的。大哥的笔迹端正、挺拔而又清秀,即使连续抄写一、二十张稿纸,始终一丝不苟,笔力不减。如今每当翻阅这些微微泛黄的旧笺,睹物思故人,总禁不住满眶泪水;而在那些旧笺的字字句句中所浸透着的、我们全家人的辛酸和泪水,更是汪洋一片、无可计量。
老爸老妈的冤案始于1958年。在此之前,他俩随我在上海市委机关宿舍居住。1958年“大跃进”声中,上海市清理外来人口,规定没有本市长期户口的人员一律迁出上海,他俩只好返回家乡海门三星镇老家居住。这年冬天,农村“大跃进”的虚火正旺,地方干部借公社化之机,大搞强迫命令大刮共产风,任意侵吞私有财产,声称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老家所在的召良大队书记王某,这个曾因借款未遂、对我父母心怀不满的红色恶霸,勾结几个曾因敲诈我家而被撤职的原村干部,经过一番策划,擅自宣布更改我家的成分,由土改时所定的富裕中农,改划为“地主”。同时宣布没收我家房屋和家产,寒冬腊月,强令我老爸老妈携带一条被子,搬到邻宅的一个羊棚里居住。而我家的房屋和全部家具却被这个王姓书记明目张胆地占住占用了。
这是一种完全违法又违背政策的荒唐行径。我家在1950年土改之前,祖传土地只有7.96亩(含宅基地),作为八口之家,人均一亩都不到,没有一分一毫土地出租,更没有以地租剥削作为收入来源,何来地主之说?我父亲兼医兼药,租借他人的房屋设备,在镇上经营个小药店,只能算是个自由职业者或个体商户;我两个已成年的哥哥在上海当职工,属于产业工人;我母亲和姐姐在家耕种几亩薄田,常年劳动、自食其力。土改时评定为富裕中农或上中农,这既是切合实际而又具有法定手续的。如今个别干部竟敢借公社化之机,任意更改,可见当时农村的乱象,也可见某些基层干部横行乡里、为非作歹的严重程度。为此,我们当即向海门县政府(当时称为县人民委员会)投诉,要求尽快纠正这种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
1959年初,海门县人委派人来乡作了调查。由于调查时书记王某不在大队,调查人员得以接触了一些知情的老农,弄清了客观的历史事实。该年5月份,县人委下达公文,将我家成份纠正为原定的富裕中农。可是这位大队书记对此竟公然抗拒,声称县里的决定是错误的,他既不归还房屋、也不归还没收的财物。几个月后,由于公社的催促,他才勉强把房屋退了出来,但始终对我家怀恨在心,经常训斥我父母,处处寻衅滋事。我家的自行车被大队“没收”而后弄坏了,一直扔在公社的办公室里。公社通知我父亲领回以后,他却暴跳如雷,跑来大发脾气。随后就召开群众大会,声色俱厉地要我父亲“低头认罪”、服从“监督劳动”,还勒令我父今后白天到田里劳动、夜晚到大队汇报思想。
与此同时,王某大搞翻案活动,扬言他是有后台的、声称要一定要推翻县人委的纠正决定。1959年底,他突然带了一名自称是县人委干部的人,前来找我父亲谈话。此人问了一番家庭历史情况后,就要我父亲把县人委的纠正通知拿出来看看。看了以后,竟然塞在书包里拿走了。这就是这位大队书记上下串通所作的卑劣的翻案勾当。
随后,王某就更加明目张胆地进行打击报复活动。1960年3月,他强令我父亲进入公社所办的“四类分子改造学校”,剥夺人身自由,接受强制性的“批判改造”。4月,大队自办“四类分子改造学校”,他又策划了一出陷害我父的圈套。这个“学校”当时命令全体成员都要“坦白交心”,王某指使他的亲信逼迫我父亲必须交出恨干部、杀干部的心,说:“不交出恨干部、杀干部的心,就不得过关。”先是拿出麻绳、砖块等刑具,要给我父亲“上老虎凳”;随后又把我父亲关进兔子棚里,气势汹汹地叫唤:“不交出恨干部、杀干部的心来,决不放你出来!”从早到晚,僵持一整天,我父亲当时年近七十,连续不断的折磨,已弄得胆战心惊、疲惫不堪,为了避免再遭皮肉之苦,最后只好按照这帮打手的意思,含糊地应承了几句。这帮打手就这样依靠逼供信的手段,制造了进一步迫害的借口。几天后,专门召开了批斗我父亲的大会,会上宣读了逼供信出来的所谓“供词”,对我父亲拳脚交加、捆绑关押,再次宣布没收我家的房屋和全部财产。会后将我父母赶出已发还的正屋,搬到东头小间灶屋里去。我家的正屋被大队没收做仓库,家具全部廉价拍卖,所得之款用来填补“大跃进”中胡作非为造成的财务亏空,而买得廉价家具的都是大队干部或其亲信。从此以后,我老父老母就成了被打翻在地还要踏上一脚的“专政对象”,成了这些红色恶霸可以任意虐待、任意践踏的政治贱民。
1960年以后,我们不断地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诉。材料一般都是兄弟们共同商议后由我起草、再由大哥謄抄发出的。从海门县、南通专署、江苏省一直到党中央和“敬爱的伟大领袖”,我们都发过申诉材料,可是全都石沉大海、杳无回音。我自1962年发配江西、转入教育界之后,有了点假期时间,曾经利用暑假专门去过海门县政府和三星公社有关部门催询,但对方都是含糊其词,没有正面答复。这当然同全国不断绷紧的阶级斗争形势、同从上到下“宁左勿右”的指导思想有关,但归根结底还是这帮人对黎民百姓冤屈和苦难的漠视,口口声声为人民服务,实际上却处处制造人祸,把人民推入水深火热之中。我们姐妹弟兄除了抽空去探望一下父母、给他们送去一点日用品外,只能愁在心里、徒叹回天无力了。
几年之后,“文革”浩劫爆发,全国上下都在横扫“牛鬼蛇神”,我家也就首当其冲,成为当地第一批“揪斗”的对象。七十多岁的老父老母,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大会批斗,罚站罚跪,捆绑殴打,挂牌游斗,都成了家常便饭。凡是当年被列入横扫对象者所遭受的一切侮辱和虐待,我家老父母都未能幸免,肉体上精神上遭受的伤害,简直罄竹难书。这一切遭遇都远远超过日伪侵占时期和国民党统治时期,成了他们这一辈子所受苦难的最高顶点。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父老母的身体日益衰老,健康情况不断恶化。老父亲常年咳嗽哮喘,老母亲高血压严重,有一次在宅沟旁洗菜,突然晕倒,幸而有人路过及时扶起,此后行动就越来越困难了。面对这一情况,我们只好想办法先让他们离开乡下再说。我们一再联系召良大队要求放人,允准老人来上海治病。1972年春,老母终于获准离乡,第二年老父也获准来到上海,总算摆脱了当地恶霸构筑的牢笼。事后才知道,召良大队的头头们早就打算以兴修水利为借口、把我们张家宅的房屋全部拆除,宅上的人家都要迁往路南临时建房居住。如果我老父母不走,对他们来说也是个包袱,故而顺水推舟地准于迁走。而我们也只能放弃故土的一切家产,去换取人身健康和自由了。父母亲离开家乡以后,失去了固定的家园和住所,只好在我们姐妹兄弟各家轮流居住。当时各家居住条件都十分困难,每一家都是大人小孩一起蜗居在几十个平米的老房子里。由于大家齐心努力,总算勉强度过了难关。母亲基本上都在二姐家居住,因中风偏瘫,全靠二姐全家日夜服侍照顾,于1975年11月离世,享年八十三岁。父亲先后在大姐、大哥、三哥处居住,也曾两度在南昌工作的二哥和我家轮流居住,1986年12月在南昌辞世,享年九十二岁。
海门家乡的劫难、我家老父老母的冤案,一直延续了十七年,才有所松动。1975年,“文革”浩劫接近尾声,邓小平复出主政,开始对各方面乱象进行整顿。这时家乡传来了“甄别纠偏”的信息。我们那时候才知道:苏北农村在“大跃进”时期有一场“三改运动”(三类社改造),地方干部在运动中借阶级斗争之名、乱改成分乱批乱斗,借公社化之机、侵吞民财私分民产,这种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现象十分普遍,我家只是万千受害者之一。看来积案如山、民愤普遍,“文革”当中各地都闹翻了天,不处理已无法收拾人心了。我们抓住时机向有关部门再次发函,二哥和我还特意去了一次乡下打听情况相机催促。1975年12月,海门县政府终于正式发文,再次确认我家为富裕中农成份,终于把这场延续了十七年的冤案划上了句号。这时老母已经不在人世了,老父遭受长期折磨之后也已日薄西山了。冤案的结束,总算给他、也给全家带来了一些欣喜和安慰,但是更多也只是名誉上的意义而已。当事人辛苦一辈子积累的家产全部丧失,这样的物质损失该如何赔偿?当事人遭受的长期身心折磨该如何抚慰?对于违法施暴的地方恶霸该如何追责和处置?而主管的地方当局又该承担什么责任?这一切都没有个说法、没有个下文,当地政府只用一纸简单的公文、就把这一切的一切,都一了百了了。
从1975年至今,四十多个年头又已过去了。历史事件往往离得越是久远、看得越是清楚。上面说过,1975年时我们已经获知,我家的冤案不是孤案,是苏北地区“大跃进”中无数冤案中的一个。四十多年过去,我们现在更加清楚了:二十世纪下半页以来,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累计受害的人数,更以亿万计(注)。有鉴于此,今天我们再度回顾父母亲冤案的时候,理应扩展视野,把它放在全民族灾难的背景下来对待。一个国家在不到三十年的时段内,竟有近三亿人口遭受着残酷的镇压和迫害,有八千多万人死于非命,这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悲剧啊!我们家庭的苦难,原来还只是沧海一滴,全民族的苦难才是个汪洋大海!我们家的子孙后代、我们民族的子孙后代,都应该深入地思考这种苦难的由来和根源,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这种民族灾难的成因,这样才能让这个民族重获新生、重启未来!
今天我们再度回顾父母冤案的时候,还应该直面现实,看看当今整个国家在对待历史方面的态度和状况。试问,我们今天有反思历史的正常氛围吗?人们能够在媒体上正常地讨论历史灾难吗?全社会对历史灾难的认识是在逐步深化和提高吗?当局在接受历史教训方面的行动是在不断推进吗?还是与之相反,反思历史变得阻力重重、停滞不前甚至调头倒退呢?这些又是关系到国家命运和民族未来的重大问题,亟待人们倍加关注。否则,我们都将愧对饱受苦难的前人,也将愧对继续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的后代!
(2019年8月)
注:参见1、杨继绳著《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2008年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出版。2、《炎黄春秋》2012年第8期,晏乐斌:“改革开放前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