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幸福是一个说不清的东西
萧伯纳曾经说了一句被广泛引用的、令经济学家很受用的名言,他说:“经济学是一门使人幸福的科学。”我不知道他是在何种意义上对经济学作出这样的评价的。不过,经济学家在幸福这个问题上所作出的贡献实在是微不足道。与哲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相比,经济学家似乎并没有在幸福这个命题上作出多少实质性的知识贡献。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对幸福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从欧洲的古希腊时代、中国的先秦时代以及印度的孔雀王朝时代开始,哲学家对幸福问题就进行了繁琐然而却是有益的探索。
但是谁能够说清楚幸福是什么呢?幸福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几乎可以涵盖一切伦理学概念的术语,那些关于公平、公正、正义、自由、爱、灵魂、财富、信仰、道德的讨论,几乎都是以幸福作为背景来探讨的,但是并没有人真正对幸福下过一个令大家都满意的定义。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至善”,在所有哲学命题中,只有幸福这种价值才是终极的和充分的,其它范畴都是获得幸福这种价值的手段或者方式。亚里士多德对德性的重视使得幸福的概念更多地与行为的正确性与合宜性联系在一起,而不是与世俗的享乐与感官的享用相对接。在中世纪的宗教氛围下,像阿奎那这样的基督教哲学家则更直接地强调幸福与上帝之间的联系,实际上,这种联系不过是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的合乎逻辑的延伸而已。幸福在这些宗教哲学家那里,不仅是人的自我满足,而且意味着信仰的满足,意味着在人之上的神性的满足。中国的古典哲学家,以儒家为代表,几乎也同样强调道德体系在人类幸福中的重要作用,孔子不是将“乐”(幸福)排除在人类追求之外,而是承认人类追求“乐”的正当性,但同时又强调“仁、义、礼、智”等伦理规范在追求“乐”中的主导作用。孔子将幸福置于整个社会网络和社会关系中去审察,这种视角对我们今天认识幸福都有极为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两千年以来,幸福这个玩意儿让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们伤透了脑筋。意见的纷纭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单就财富与幸福的关系而言,享乐主义者与禁欲主义者千百年来就一直各执一词。享乐主义者认为幸福就是各种感官享受的快乐。古希腊最著名的享乐主义者阿里斯底波把物质的享乐主义发挥到了极致。据说他依附一位僭主过活,一次,这位僭主当着众人的面向他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沫,他从容不迫若无其事地抹掉,并且替自己打圆场说:“渔夫在海里打鱼,难免会有海水溅到脸上,我从他那里拿到那么多钱,享受到那么多的快乐,他吐我脸上几滴水珠又有什么?”在阿里斯底波的幸福论里,伦理道德的维度是完全缺失的。
而一个禁欲主义者则持有相反的看法。中国的禁欲主义者墨子,生活上的刻苦自励也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而古希腊犬儒学派的安提斯泰更是宣扬“无欲是神圣的”。据说,安提斯泰“只穿一件衣服,手拿一根棍子和一只皮袋”,居住在破庙的回廊、草堆、狗窝等,真是居无定所,像狗一样四处游荡。安提斯泰的幸福观,完全排斥了物质主义,似乎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到底什么是幸福?幸福跟物质财富、社会环境、公共制度、心理感受等到底是什么关系?在哲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之后,经济学家也开始关注起幸福这个命题,这个变化本身,也许透露出一些对于经济学的变革而言非常重要的信息。《幸福与经济学》这本书的出现以及其它经济学家关于幸福问题的深入探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预示着经济学方法论和分析范式的转型,也意味着经济学重新正在回到她应该讨论的核心命题。
一、经济学家对幸福的关注:从亚当·斯密到阿玛蒂亚·森
经济学家怎么讨论起幸福来了?这不是经济学帝国主义的一种表现吗?是的,经济学家讨论幸福似乎有些侵占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地盘的味道,难怪哲学家和伦理学家认为经济学家讨论幸福问题是不务正业。可是经济学家不该讨论幸福问题吗?苏格拉底说:各种学问,其最根本的目的,是要解决“人怎样活着”的问题;把这个“苏格拉底命题”换个说法,就是:各种学问,其最根本的使命,是如何是人类生活幸福的问题,是如何增进人类福祉的问题。经济学作为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其根本的目的也是研究人类的行为如何才能增进人类幸福的问题,而不是传统上所定义的“研究稀缺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因为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归根结底也是为了人类的幸福。
实际上,从现代经济学诞生的那一天起,幸福一直是这门学科研究的核心问题,只是在最近的几十年以来,经济学的形式主义逐渐发达,掩盖了对于幸福这个本质命题的关注。斯密作为公认的现代经济学的开山,在他的经济学思想的框架里,幸福或者说人类的福祉一直是一个核心的问题。在《国富论》里,他并没有将财富作为核心的唯一的研究目标,而是认为人类经济行为的核心价值是社会的和谐与人类福祉的提升。斯密在《国富论》中还令人信服地论证了人类幸福与收入的关系,他认为,在某一个极限点,高收入对一个人的幸福根本不起作用;斯密将更多的关注投向人类幸福的道德维度。到现代为止,我都认为斯密的这个观点都可以算是古典经济学的最重要的思想精髓。
马克思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对幸福问题的关注更多地投向幸福的社会性层面。在马克思的经济学框架里,幸福首先意味着人类在精神和物质上的全面发展与自由,而在幸福的终极价值领域里,平等、自由、和谐都应该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先决条件。在马克思的幸福观里,有着古典经济学一脉相传的对于人类尊严的关注。很多人将马克思的经济学教条化和简单化了,实际上,马克思经济学就其本质而言,是对古典经济学精神的一种合理的延续和特定历史阶段的拓展。
20世纪下半叶以来,经济学中的福利主义学派开始成为一种新鲜的潮流,这些福利主义经济学家开始关注人的福利问题,开始反省人类财富的增加对于人类的终极意义。我下面还会仔细探讨福利主义经济学内在的一种悖论。这里,我只想指出,福利经济学在方法上没有超出新古典经济学的范畴,因而她并没有为经济学探讨幸福问题开出一种革命性的道路。
在20世纪下半叶直至现在,阿玛蒂亚·森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对于幸福问题的讨论最具有代表性,森的结论和方法同时对经济学的现代转型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以自由看待发展》、《贫困与饥荒》等经典著作中,森一直在拓展他关于人类幸福的理论,这些带有浓厚的人文主义气息的讨论在现代经济学发展史中显得那么鹤立鸡群,因而也就显得如此稀有而弥足珍贵。森把人类的幸福更多地归结为人类选择自由的拓展以及人类的能力自由的提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森又回到了经济学的古典精神,即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关注人的福利和幸福,关注普遍的人类命运,而不是仅仅关注经济增长和资源配置。同时,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讲,森一直试图在他的分析框架中更多地加入伦理视角和哲学视角,对原有的新古典范式和福利经济学命题多有中肯的批判。
二、经济学中的效用与幸福
现代经济学尤其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基础是效用。通过效用这个概念,经济学家建立了一个看似精致然而内部却漏洞百出的经济学大厦。效用又分为基数效用和序数效用。早在20世纪30年代,尤其是经过罗宾斯的决定性贡献,经济学家已经在这一点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人类效用不能被基数性衡量与评估。效用是一个主观的概念,涉及每一个人对于自身满足感和幸福的主观判断。因此效用只是每个人选择决策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可能成为相互之间进行比较的变量。
有一个故事非常有趣地表示出效用的不可比较性。一个富人正在沙滩上享用大海的美景、晴朗的天空和温暖的阳光。此时,他身边躺着一个一文不名的年轻的流浪汉。富人对这个年轻的流浪汉说:“年轻人,你要到外面的世界去奋斗啊。”年轻的流浪汉问:“我为什么要去努力奋斗呢?”富人说:“努力奋斗才能获得更多的财富啊。”年轻的流浪汉又问:“获得更多的财富又是为什么呢?”富人说:“获得更多的财富你才能到海边度假,享受这里的海滩和阳光啊。”年轻人反问道:“那么,你认为我现在正在做什么呢?”
这个年轻的流浪汉对富人的诘问使富人无言以对。对于富人而言,巨大的财富的效用显然很高,他的全部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占有和获取巨大的财富,然后比他人获得更多的享乐。然而在这个年轻的流浪汉看来,财富并不是通往更多的快乐的手段,快乐与财富之间的关联非常微弱。显然,在富人和流浪汉之间,对财富这种东西的效用的判断,是完全不同的。
现代经济学已经证明,建立在基数效用基础上的分析并不是经济学理论中必要的组成部分,而建立在序数效用基础上的偏好显示和选择行为,才是构成经济学大厦的必要基石。每个人的内心状态和价值判断都不相同,因此基数效用在操作上完全不可行。序数效用论决定了每个人内心的偏好顺序,这种偏好顺序又由消费者无差异曲线表示出来,因而也就合乎逻辑地以偏好指数建立了需求理论的基础。这是希克斯和艾伦在20世纪30年代早就证明了的,萨缪尔森更是认为效用就是偏好,并通过偏好和选择行为建立了标准的经济学理论。
福利经济学也是建立在效用这个基本概念上的。福利经济学拒绝了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因此在其分析框架中,最有用的概念莫过于帕累托最优。帕累托最优指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当且仅当不减少其他人的效用就无法增加任何一个人的效用时,这种社会状态就称之为帕累托最优。对此,阿玛蒂亚·森作出了这样的评论:“如果不分享富人的奢侈荣华,穷人就无法快乐自在,那么,随着一部分人的极度贫困和另一些人的极度奢华,这种社会状态也可以被称为帕累托最优。”森对帕累托最优这个福利经济学核心概念的讽刺在很多经济学家那里获得了共识。帕累托最优仅仅关注经济效率方面的最优化,而没有关注效用分配方面的最优化。没有了效用分配的最优化,没有了人类之间的平等感和满足感,仅仅经济效率能够实现人类幸福的最大化吗?
幸福与效用不是等同的概念,幸福感来源于与其它人的比较,这一点已经被心理学家和伦理学家所证明。一个赤贫的不幸的人,在社会网络中的地位十分低下,他对自己的未来生活的期望也十分有限,这些人更容易满足于清贫的生活,而生活的每一点微小的改善都可能给他带来巨大的效用和满足感。在这个清贫的人身上,效用获得了巨大的满足,但是我们仍然很难把他看作是幸福的。那些地位微贱的人,乞丐、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劳动者以及贫困的妇女,他们常常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每一点生活改善都会使他们感到快乐,而且他们还随时准备着承受更大的不幸。效用并不能充分代表人的幸福和福利,效用也不是我们在分析人类行为中最好的概念。以效用为核心概念的福利经济学因为对效用概念的滥用而作出很多带有误导性的结论。
在《幸福与经济学》这本书中,作者充分显示了效用和幸福这两个概念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从一方面而言,效用和幸福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独特的,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历史经验、社会地位、偏好指数以及预期来判断效用和幸福。因此,当一个生活在中国农村的妇女声称自己“感到非常幸福并对未来充满希望”,而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中产阶层职业女性声称自己“感到并不幸福而且对未来很悲观”的时候,你一点不用感到惊讶。但是这是否说明幸福是完全主观的、不可计量的、不可验证的概念呢?实验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的一些最新成果表明,在某种条件下,我们可能有希望比较精确地衡量幸福,当然幸福衡量的指数体系本身也具有某种主观性。同时,运用对幸福的自我报告而搜集的经验数据,对于我们比较不同人群的幸福感的差异也是有帮助的。因此,尽管我们必须承认幸福的主观性和不可计量性,也必须承认,在一定条件下,我们也可以获得若干被广泛接受的要素,来比较不同人的幸福感。不过,对于那种通过快乐仪(hedonometer)来测量人的主观幸福的生理学方法,我却有些保留意见。生理学意义上的幸福,虽然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它只有在被置于社会性视角内的时候才具有意义,否则与单纯的动物性快乐没有任何区别。
三、经济学家怎样讨论幸福
下面我们该谈谈经济学家怎样讨论幸福了。从影响人类幸福的注重要素而言,经济因素仅仅是其中一部分而绝非全部。这些因素包括:个性因素,如自尊、自控、乐观、外向和精神健康;社会人口因素,如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和教育水平;经济因素,如个人收入、总体收入、失业和通货膨胀;情形性因素,如具体就业和工作条件、工作单位的压力、与同事亲戚朋友的人际关系以及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体制性因素,如权力的分散程度和公民直接参与公共政策的权利等。
经济学家显然会更多地关注影响幸福的经济因素,如收入(包括国民收入和个人收入)、通货膨胀、就业、分配以及自由交易。在这些所有因素中,收入、通货膨胀、就业这三个因素的影响是比较显著的。但是这些因素对幸福的影响并不是一种线性的关系,而呈现出一种多元的结构,有时经验研究的结果令人惊讶而发人深省。比如,尽管很多经济学家理所当然地认为幸福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是也有很多经济学家反对这种武断的说法。加尔布雷斯(John Kenneth Galbraith,1958)、伊斯特林(Richard Easterlin,1974)和西托夫斯基(Tibor Scitovsky,1976)都曾宣称收入与幸福之间不存在那种直接的关系。这就涉及几个最为关键的问题:第一,富足国家的人们是否比那些贫困国家的人们更幸福?第二,是否收入的增加在长远时间里会提高幸福水平?第三,在一个国家里,那些有高收入的人是否比那些低收入者更幸福?
答案是复杂的。经济学家运用大量的经验研究证实了生活富足的国家确实比贫穷国家的人民有更大的幸福感。但是平均生活满意度并不是财富的简单线性增函数,而是呈现出这样一种曲线关系:在较低的发展水平,收入的增加能够显著地有助于幸福度的提高,但一旦达到某种限值水平之后,收入对幸福只有很少或者根本没有任何效应。在《幸福与经济学》一书中,收入对幸福的积极效应与社会体制以及公民权利的普遍受到尊重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反向的因果关系也存在,即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越强的国家,其公民工作努力程度也越强,从而体现出更大的创造性和进取心,从而带来更高的收入水平。
但是问题没有这么简单。经验表明,在最近的几十年中,美国的人均收入有着明显的增加,但在同一时期内,那些认为自己“非常幸福”的人的比例却显著下降了,收入与幸福呈现一种剪刀差的关系。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这种现象归结为“金钱不能买来幸福”,因为这种幸福感递减的现象与一个人的抱负水平和期望值有关系。当一个人最初收入产生增加时,它给这个人带来的幸福感会非常显著,但当这个人的抱负水平和期望水平随之调整时,这种幸福感就会慢慢消失。
对于第三个问题,在一个国家中,民众的幸福水平与收入也存在着某种积极的关系,尤其在较低的收入水平下,这种随着收入提高而带来的幸福增进就越显著。但是在瑞士却存在着相反的情况,即高收入的群体的主观报告幸福竟然比低收入者要低。相对收入理论和适应调整理论都可以对此作出解释。
经济学家还对通货膨胀和失业对人类幸福的影响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经济学家在研究经济因素对人类福祉的影响时,其方法更多地依赖于客观数据,这些数据既包括总量的统计数据,也包括经济学家在问卷调查和实验中所获得个体数据。客观地说,经济学家的方法是单一的,在解释这些经济因素与主观福祉之间的相关关系时有时不可避免地带有直觉的成分。
四、不幸福的经济学与人类的命运
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定是人类的理性,这种理性意味着人们总是会充分运用自己的所有资源禀赋来达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换句话说,人类能够运用自己的理性使自己的幸福最大化。但是很不幸,大量的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的研究成果都证明,人类是很不理性的,有时候人类是完全非理性的,至少人类是有限理性的,不是完全理性的。
在很多时候,人的理性还存在着这样的悖论:即每一个人的看起来非常理性的行为,会引发集体的非理性。从每一个个体而言,我们似乎都是在“看不见的手”引导下的理性人,可是全体理性人的行为的总和,却是一个非常不理性的结果。理性的过程与不理性的结果荒谬地共存,这实在是一个非常值得深思的现象。
人类的很多不幸福就是来自于人类的非理性、有限理性和集体无理性。比如,农民为了获得较高的农作物产量,在自己的耕地里施用大量的化学肥料。这些化学肥料使得农产品的产量激增,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入,同时也刺激了化学肥料产业的繁荣。因此,整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都有所提高。但是同时,这种似乎理性的行为却带来食物质量的下降,导致人类的健康水平降低,使得很多人受到疾病甚至残疾的折磨,从而极大地降低了人类的幸福水平。个体的理性行为在给整个经济带来更多经济效率和产值的同时,却显著降低了人类的总体幸福水平。从无数诸如此类的例子可以获得一个比较保险的结论:自利最大化的理性行为能够增进人类幸福是一个危险的假设。它有可能把人类引向一个完全相反的命运。
不幸福的经济学中还常常会涉及人类社会对于经济总量的荒谬计算。一个经常被提到的有趣的例子是:有两位母亲,原来各自在家中抚养自己的孩子,因为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母亲尽心尽力,孩子们也充分地享受着母爱和幸福,但国民经济不会因为她们的劳动而产生任何变化。后来,这两位母亲来到劳动力市场,双双作为保姆彼此到对方家里照管对方的孩子,她们的劳动因此而产生了经济效益,当地的国民生产总值也因此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但双方的孩子享受到的只是保姆而不是母亲的抚养。孩子难以获得母亲的呵护,母亲难以找到注视孩子成长的幸福感,整个社会的幸福感减少了,经济总量却提高了。
还有一个被广泛引用的例子:一位瑞士的经济学家曾经在一次坐飞机的时候突发奇想,如果自己乘坐的飞机失事,自己的公司就将获得巨额保险,而这笔资金将让公司获得持续发展,解决更多人的就业问题,让员工福利增加,然后增进消费,经济因自己的不幸而获得发展。
由以上两个例子就可以看出,经济学家不仅要研究经济总量和收入水平的绝对规模,而且应该探讨经济总量和收入的结构和源泉,否则,经济总量的增加并不会带来民众主观福祉的增加。如果经济增长带来的后果是人类幸福水平的降低,那么这样的增长有什么意义呢?从幸福视角审视经济增长,我们的很多发展战略和模式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反省。
五、幸福的多维视角:心理学、社会学与政治学
在《幸福与经济学》中,作者不仅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了经济因素(收入、失业、通货膨胀、消费等)对幸福的影响,而且在其分析框架中更多地汲取了心理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的研究成果和分析范式,从而对幸福研究做了有意义的拓展。
对失业者的主观福祉的探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心理学方法。宏观经济学理论创造了“自愿失业”的概念,当一个人觉得工作时所获薪水和负担不如失业时所获失业福利和休闲更合算的时候,他就会选择失业。而传统新古典宏观经济学认为非自愿失业是一种非均衡的、短暂的现象,政府不应该介入经济,不应以增加总需求的方法来促进就业。但是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失业者面临着明显的幸福损失,失业对失业者的幸福水平产生实质性的消极效应。《幸福与经济学》的作者对瑞士的经验研究证实了这一结论。失业者遭受的收入损失、心理损失和社会损失应该被综合起来考虑。就其心理损失而言,失业会产生压抑与焦虑,甚至会导致自尊的丧失,对很多人来说,失业意味着沉重的打击,即使这个人所在的国家有很好的社会福利保障。失业者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较就业者差,而其死亡率和自杀率较高,他们更趋向于酗酒和其它非正当的行为。而且经验研究表明,男人和受过较好教育的人失业后所面临的幸福损失会更大。失业者面临的社会损失也很大,失业者在社会中的地位会因失业而下降,其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也会遭到破坏,因此对失业者的幸福感有着致命的影响。这些结论,与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论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社会学的视角在幸福研究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收入、失业、通货膨胀、消费等经济变量对人类幸福的影响,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绝对值所能够计算的。在很多时候,人类幸福感的源泉是通过在一个社会群体中的相互比较而获得的。人类在婚姻、家庭、社群、宗教团体中所获得的幸福感会比单一的个体所获得的幸福感要多。在《幸福与经济学》中,作者认为,亚里士多德把人定义为“群居动物”或“社会动物”以强调人际关系的重要性的作法是非常正确的。实验性的发现已经证明,拥有一种长久亲密的关系是大多数人所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拥有亲密的朋友、事业伙伴、亲戚、稳定的婚姻和家庭关系,或者作为某个团体(如事业团体、兴趣团体和教会等)的成员,会给一个人带来极大的幸福感。
从社会学意义上来说,信仰和幸福之间存在的积极关系已经被大量实验结论所证实。当其它变量(如婚姻、收入、年龄、健康等)得到控制时,宗教信仰对一个人的福祉感受的正面影响是明显的。《幸福与经济学》的作者认为,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教堂参与是社会支持的一个重要来源,尤其是那些已经失去其它支持的人(诸如老年人、鳏寡孤独者),宗教活动中使他们感受到的共融与沟通能够给他们带来有效的替代式的心理安慰。同时,宗教也是一种“解释性框架”,使得人的社会行为和社会生活获得一种确定的意义和目标。宗教信仰者更加珍视生活,其行为更具有合宜性,他们很少放纵自己的欲望,很少酗酒、吸烟与滥交,因此他们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关系良好。因此,如果从人类的社会关系角度去审视宗教信仰,我们可以发现,正当的宗教信仰会对一个人的幸福感有积极的提升,这种幸福感合乎逻辑地会对一个社会的整体和谐带来积极的影响。
政治学的视角对研究幸福问题也是有益的,而这一点恰恰是《幸福与经济学》这本书的精华所在。经济学家并不忽视公共选择过程和公共行为对人类幸福的重要性。在大多数情况下,公民对政策效果的评价、公共决策程序的民主性和参与性、公共政策执行者和制订者的受欢迎程度、公民权利的受尊重程度等,都会对一个社会中的公民的主观幸福造成影响。在《幸福与经济学》中,作者谈到美国公民对政府信赖度的下降以及公民参与选举程度的下降,这些现象可能显示出美国公民对美国总体的公共政策、政府信誉以及政治制度有一种消极的评价。而在欧洲运作良好的民主制国家中,对政府的信赖以及由此带来的人们的幸福水平都比美国高。经济体制和公共决策体制对人们的主观幸福有着重要的影响,作者对瑞士26个在公民直接参与和政治地方分权程度有着很大差异的州所做的研究表明,在存在更为广泛的公共决策民主参与和地方分权更加良好的州,人们的主观福祉明显要高。
结语:经济学的最终使命与“苏格拉底命题”
幸福也许是人类所面临的最复杂的问题之一。经济学家在很长的发展过程中,已经严重忽视了对幸福问题的关注。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人,因此研究人类的幸福应该是经济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正像阿玛蒂亚·森所指出的,经济学还是应该回到她的出发之地,不管经济学如何发展,她总要回答两千年前苏格拉底提出的命题,即“人应该怎样活着”的问题。经济学最终要回答的是人类如何才会幸福的问题,是人类如何才能避免不幸福的问题。
经济学家到了该关注幸福问题的时候了。就像一个轮回,经济学在徘徊了两百年之后又回到了她的出发之点。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陈腐的教条必须被抛弃,其合理的方法论内核还可以继续发挥作用。在面对幸福这样一个深沉的、凝重的、广阔的、极具有历史感和哲学感的题目的时候,经济学家再也不能怀着一种骄傲的“经济学帝国主义情结”了。经济学家的目光不得不变得开阔而宽容,他们不得不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政治学家学习,向他们寻求方法论和理念上支持,与他们进行更具建设性的有效的沟通。这也同时意味着,经济学对幸福问题的研究,有可能开启一场经济学方法论上的实质性的革命。
2006年10月3日写于西二旗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