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福泉: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文化自觉”

——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新论之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29 次 更新时间:2008-05-03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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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泉 (进入专栏)  

【我近年来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进行了比较多的研究,并且也牵头组织了一些培养少数民族文化传人和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小学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项目[1]。在研究和实践中有了一些新的体会和观点,现陆续写成这几篇文章,就教于同行和理论界和进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实际工作的同仁。《新华文摘》2008年第7期“论点摘编”摘载了我的这几个主要观点】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是我国各民族文化的统一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共同缔造、捍卫了伟大的祖国,共同创造、发展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55个少数民族的文化与汉文化相互交流,水乳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共同推动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目前不能不引起我们忧患和高度重视的是,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化正在畸变的当代工业文明和城市时尚的冲击下日趋衰落,正在不断失去自己的文化个性。当前中国文化建设最为迫切的大事之一,是应倾力挽救正濒临危境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包括无形和有形文化,即物质和非物质文化),并加以传承和保护。云南省近年来充分利用独具特色的这一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在探索和实践走一条自己独具地域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发展道路上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要做到争取我国像云南这样的多民族文化富集地区在21世纪长保其可持续发展、魅力长存的优势,我觉得,首当其冲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文化自觉”。

“文化自觉”的概念,最初是由我国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提出来的,他说:“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认知、理解和诠释自己的民族文化历史,联系现实,尊重并吸收他种文化的经验和长处,与他种文化共同建构新的文化语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文化自觉。费孝通先生将此总结为16个字:“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我认为,构建和谐的社会,文化上的自觉是必不可少的。费孝通先生提出“文化自觉”的问题,依我的理解,其中一个重要的内涵,应该是指拥有和传承着一种文化的民族和社区,或者个人,一定要对自己的有一种自觉的意识,能冷静地看到自己文化的利弊,学习异文化的长处优点,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懂得自己的文化,热爱自己的文化,;此外,要能够准确地认识到自己的文化的真正价值,这样才会珍惜它,爱护它,并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来保护它,发展它。如果没有这种文化的自觉,文化毁灭在自己的手上了,可能还不会意识到。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城市大规模现代化的改造中,很多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毁灭在自己的手里,这除了片面追求经济指标等因素,关键的一点,就是因为没有文化自觉,说严厉点就是对祖国文化的无知而导致的结果。记得冯骥才先生尖锐地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的后代将找不到城市的根脉,找不到自我的历史与文化地凭藉。当他们知道这是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我们亲手把一个个沉甸甸的、深厚的城市生命、变成亮闪闪的失忆者,一定会斥骂我们这一代人的物质与愚蠢。”[1]这段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国当代城市建设的设计者和决策者因没有对本民族文化的一种“文化自觉”而导致的“破坏性建设的文化灾难”。

虽然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毋庸讳言,我们还是面临着很多民族地区传统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在全球一体化和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下逐渐衰落的危机,包括古城古镇的个性特征、民间节庆、民间艺术、传统手工业、语言等等,都在悄悄地衰落;我们的民间文化精英在逐渐减少,很多“绝活”的文化传人青黄不接甚至断了根脉。这其中有多种原因,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起因于民众和干部的文化自觉意识淡漠,由此导致了很多不利乃至有害于文化保护和传承的问题。

我们应该认清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民众的文化品位、认识水平、时尚潮流是需要正确地加以引导的,需要长期的文化熏陶才能对特定文化遗产的价值有一定的识别能力。特别在周围是一片大文化(或主流文化、强势文化)的海洋的环境下,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意识会趋于衰微。如一味迎合所谓民众的意愿,有时会导致真正有长久魅力和价值的多元文化的灾难。近十多年来丽江古城的保护实践也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由于受当时中国城市建筑时尚潮流的影响,很多居民过去都想掀掉传统的土木建筑而改建钢筋水泥房,认为这才是进步的、“现代化”的房子,有很多人已经开始拆除传统的土木结构房而建钢筋水泥房,有的人包括一些领导认为古城的石板路很落后,发生了火灾连汽车都开不进来,于是就有人动议拆掉石板路,改建水泥路,使消防车能够畅通无阻地开出开进。丽江古城几度在为数不少的干部和民众的这种意识和意愿中濒临危境。如果不是城建部门的行政干预、古城保护法规和后期有关如何看待文化传统的大力宣传和引导,丽江古城早已面貌全非。

再如在丽江古城评为世界文化遗产之前,丽江有条建于20世纪70年代,钢筋水泥高楼林立,一直通连四方街的水泥路,它把原来丽江古城著名的“玉河烟柳”景观破坏殆尽。因它出于当时当地主要领导人的决策,因此被人讥为“书记路”。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开展后,丽江县政府部门下决心改建此路,由于要拆除很多还完好无损的高楼大厦,因此很多当地民众想不通,认为是劳民伤财,“发疯”,对决策者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后来一条传统的以五花石铺地,两边以传统的庭院式民居取代了钢筋水泥大厦的道路建成后,吸引了大量的游客,每天直至深夜都有游客留连忘返,成为国内外游客交口称赞的古城一景后,很多当地民众才意识到过去那条钢筋水泥高楼大厦挤压下的“书记路”对于古城的风貌说来是多么杀风景,对发展旅游是多么不利。

2007年4月,我随同云南省政协民间文化保护和传承调研组在大理调研,长年研究大理文化的当地学者张锡禄先生在座谈会上举了一个例子,大理古城有座元代赛典赤时候建的清真寺建筑,已经有700多年的历史,里面还有一块古老的碑。最近有些回族民众出于爱教的心愿,觉得这个楼太老太旧了,想集资重新修建,计划把寺庙整个往后移,集资已经差不多了。如果去说,还认为这是好事,别人来制止,他们不理解。5年前,一座明代的清真寺建筑也就这样被“好心地”拆除了。

在大理,不少历史比较久远的本主庙年久失修,所以看去比较破旧,白族民众想彻底修整乃至重建,但他们这样做,往往就把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破坏掉了,而很多群众一点没有意识到这是“好心办坏事”,出发点很好,但却把自己最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东西毁灭在自己的手里。

西双版纳傣族园座落于素有“孔雀羽翎”之美称的橄榄坝,是西双版纳州精品旅游线——东环线的主要旅游区,国家4A级旅游景点。傣族园5个傣族村寨是西双版纳傣族传统民居保护得最为完好的村寨。自2002年以后的几年里,傣族园5个村寨都先后出现了村民自行建盖的异化建筑小洋楼,仅2005年一年,景区内就建盖起了7栋完全或者半异化的民居建筑,2006年,还有不少村民相继提出了建砖混结构房屋的请求,他们完全不懂他们自己园林式的傣家竹楼是吸引无数旅游者前来观光的重要文化资源,不知道正是自己祖先传下来的这些民居建筑瑰宝,带给了他们滚滚的财源。而当他们因旅游等致富后,却因没有正确的“文化自觉”意识而把这些文化旅游资源给破坏了。

类似例子在今天的云南是相当多的,无数事实说明,当前中国各地的文化建设最为迫切的一件事是,加强各地各个民族的“文化自觉”意识,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再教育,使各民族民众对自己和他族的文化有一种准确的认知和觉悟,在广采博纳其他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提高对本族优秀文化的自识自重自尊意识,只要这样,才能避免上面所举之例那样的“破坏性建设”导致的文化灾难;也才能更好地把云南建设成为真正的民族文化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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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看杨福泉主编《策划丽江---旅游与文化篇》,(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杨福泉主编《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白沙完小乡土知识教育的实践》,云南南出版集团、云南科技出版社2006年版。

(2) 冯骥才:《文化遗产日的意义》,载《新华文摘》2007年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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