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我骑着那辆破旧的黄色自行车到班贝克劳工局找工作。在很远的地方,我就看到劳工局门口前面的德国国徽,真是威严。我提心吊胆地走入劳工局,看门者叫我站住,问我干吗的。我说:“找工作!”
“找工作?不可以!”
“这里不是劳工局吗?”我刚到德国,自己判断,是自己的德语水平不够好,听错了。
“是,这里是德国劳工局。”看门人还不算很坏,知道我是外国学生,然后慢慢地为我解释道:“外国人在德国找工作,必须有劳工许可。一个工作位置,德国劳工局先满足德国人,再满足欧共体 (现在是欧盟)国家的人,然后才满足外国人。您是外国学生,在假期里可以打工两个月,可以直接到 Bosch这样的大公司找假期工作,这里劳工局没有您的份。”
左一个感谢右一个感谢看门人后,我懊丧地离开劳工局,再次看到那个庄严的国徽。我心里暗地发誓,德国劳工局,我终将再来,不是来找工作,而是作为老板,来要工人。
二十年后的今天,我同样骑着那辆破旧的黄色自行车到劳工局,门口照旧有那个威严的国徽。这次,我看到国徽并不提心吊胆,也无恐惧感。
不冷不热的劳工局官员接待我:“您有公司,要雇佣工人?”
“是,我要工人。”
“您要雇中国人,这里可没有什么中国人待聘。”
“不,我要雇德国人。”官员听到我这么一说,脸色又马上变了,很不高兴的样子。你这外国人,有什么这样神气,要雇佣我们德国人。官员毕竟是官员,失态只有瞬间,然后一切照章办事。
第二天,我收到一大堆申请工作的名单,然后是无穷无聊的电话。
A电话问:“您需要工人,每月给我多少钱?”
B电话问:“劳工局让我一定给您打电话,不然我拿不到失业金。”
C电话问:“如果我去与您见面,您可以给我签字吗?我必须将之交给劳工局。”
D与我见面时,直言她不愿意领取社会福利救济金,一定要工作,不管我给她多少钱,只要我录用她,她就一定来工作。
我被她的真情打动,立刻决定录用,让她试工。
试工过了三天,她请求我出具证明,证明她在我这里试工,若考试通过将被正式雇佣。这份证明她要出示给社会局看,不然她拿不到社会救济金。我出具证明的时候是星期三。本来?让她星期五再来单独干一天,再下个星期一考试。那真是黑色的星期五,不是股票惨跌,而是我一大早就盼望 D的出现,希望她今天能独当一面。我落空了。
我仍然不死心,九点半给她家打电话,没人接,十二点钟再给她打电话,她终于说话了:“很抱歉,我昨天晚上喝多,睡过头了,刚刚起床。……”
面对那威严的劳工局德国国徽,我再次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