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我个人认为,我们中国人很喜欢管别人的闲事。看见朋友就问:“你吃饭了没有?”如果回答“ 还没吃!”就接着问:“什么时候做饭?做什么菜?吃得好不好?”其实,这就是中国文化,蛮有人情味的。
国内隔壁邻居老关心我家亲戚的女儿:“姑娘多大了?有男朋友了没有?”“还没有!”“那什么时候有?”“有了!”“那什么时候结婚?”“结婚了!”“那什么时候生小孩?”...... 害得我亲戚的女儿没脸回家过年。
其实,这就是中国文化,蛮有人情味的。
妻子于周末晚上十二点钟从外地开车回来,快到家的时候,在一座桥的地方必须往左拐弯,才能进入我们居住的这条马路。天黑、下雨、路滑,妻子拐弯时的弧度不够大,于是出了一点小事故。她的车正撞到人行道的栏杆上,不巧,这栏杆还系着一个交通标志,妻子的车把交通标志撞斜了。在拐弯的地方,正好也是一个斜坡,妻子费了很大的功夫,才能把车子倒退出来。交通标志碰坏了,妻子的车子左轮上方也有些损坏。妻子把车子停好后,又去肇事地点停留了一会儿,她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在那里站着,没有人过来。于是,妻子想,这么晚了,天又黑,先回家睡觉吧,反正这么一点小事故,也不妨碍别人的交通,明天早上再去警察局,跟交通警察汇报事故的实况。
妻子回家不到半个小时,警察就来敲门了。警察来了,当然也把我弄醒了。警察说,妻子不及时给警察报案,而是邻居给警察打电话,警察才获知这个小事故已经发生了。警察认为,妻子的这种做法,是想逃避事故责任。警察把妻子的驾驶执照号码、护照号码、车证资料等都抄了下来。妻子当然要接受违反交通法的惩罚。
这件事要是发生在中国,我肯定破口大骂:那邻居吃饱饭撑着,多管闲事。
然而,警察走后,我久久不能入睡,我在想,德国人的公民意识真高。这样的国家怎么能不发达呢?
什么叫作公民意识呢?虽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但是,至少我认为,公民意识就是公民懂得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一个国家的公民知道,他们作为公民应该拥有哪些权利,应该尽哪些义务。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整体。这个社会的每个成员,除了拥有社会给他的权利外,还应该维护这个社会的整体利益。人一旦只知道自己的权利,而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时,整体利益就会受到破坏,而最终也会危及自己的个人利益。
德国由于多年的建设和教育,把人已经带到了一个很高的公民意识的层次。一个小时之内就去给警察报案,我想他绝对不是多管闲事。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小事故也不能让它过夜。交通标志坏了,是必须立刻修正的,不然会给别人带来麻烦。
我们中国人也讲公民意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都把公民意识歪曲了。我们中国人理解的公民意识往往是,争取个人的权利,而忘记了自己对社会对整体应尽的义务;我们只懂得找自由,而忘记了法律。个人与社会、个体和整体、自由和纪律、权利和义务、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这实际上是几千年来人们讨论的话题。处理好这些关系,社会就前进,不然,只能原地踏步,甚至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