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兵 白丹丹:朱子的圣人观辨析——一种道德理想主义的视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8 次 更新时间:2024-11-30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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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兵   白丹丹  

 

摘 要: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格目标。朱子认为,圣人并不是高悬的想象,而是真实的存有。他对圣人有多个面向的分析,从道德理想主义的视角,朱子将圣人作为自己所追求的价值信念的象征,在此意义上的圣人至善而完满。他由此构建了完整的圣人观,主要涉及“圣人代表了什么”“圣人是否可学”“圣人何以可学”“如何学圣人”“学圣人的意义是什么”等多方面内容。他从本体、人性等层面出发,言明人皆有成圣之可能,但并未肯定人皆能成圣,因为成圣与否与圣人自身的限度以及成圣的工夫路径和力行程度等密切相关。作为道德理想的圣人是时代精神和一元价值的体现,其典范性能够引领道德风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

关键词:朱子;圣人;道德理想主义;一元价值;道德典范

 

道德理想主义始终面临着社会现实的挑战,但同时也在人的精神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牟宗三曾在人之道德本性的基础上论证和肯定道德理想主义:“绝对的善,是称‘怵惕恻隐之心’而发的。由此所见的理性是理想的,由此所见的理想是理性的。由此吾人极成理性主义的理想主义,或理想主义的理性主义。” 他还在肯定道德理想主义是儒家文化系统之核心的基础上强调其价值:“儒家的文化系统,其核心思想就是理性主义的理想主义,简言之,就是道德的理想主义,切实言之,就是道德实践理性之理想主义。这个理想主义可以彻上彻下彻里彻外来成就我们人类的一切实践的:个人的及社会的。”在这一人性基础以及人类一切实践的意义上,儒家一贯坚持的内圣外王之道就是道德理想主义的典型代表。从孔孟时起,作为内圣外王之道的代言人的圣人,就是备受儒家推崇的理想人格,具有超卓的道德价值。儒者更是提倡以圣人为最高修养目标,以期自新新民,实现修齐治平的宏大理想。

朱子接续和发展了儒学传统,在强调圣人与理为一的基础上,将圣人奉为道德完美的人格理想,并由此追求人生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学界对朱子圣人观也有所研究,如潘立勇论及朱子“心与理一”人格理想的美学意义,许家星从圣人之圣、圣人之常、圣圣之别以及圣人之衍等方面探究朱子四书学圣人观,叶达、冀晋才则分析了朱子圣人观的内涵、成因及其与传统儒家人性论的关系,等等。本文则旨在以一种道德理想主义的视角分析朱子圣人观,主要探究与理为一的圣人作为一种道德理想的象征义、可实现性,以及可实现的工夫路径等,在分析圣人理想的限度与困境的基础上探寻其现实价值。

一、圣人是一种道德理想

圣人至善完满且真实存有,尧、舜、孔子等都是朱子所推崇的圣人形象。但他所真实信仰的其实是圣人代表的价值信念,其对圣人嘉言懿行的描述则是这一信念的具象化表达。在道德义上,美德是一种理想追求,圣人则是美德和理想人格的代名词,是儒者孜孜以求的信仰对象。在此意义上,圣人是一种象征性存在,是一种道德理想。据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何种特性规定了圣人之所以为圣人?即圣人有别于他者的质的规定性是什么?

(一)“道”是圣人价值的根本来源

两宋时期,为应对佛道二教的冲击与道德秩序的失范,一些儒者积极为儒家价值观念寻求本体论依据,并建构道统谱系,其中最为根本的做法就是确立圣人之道。朱子集两宋理学之大成,在天人合一的理论背景下,对圣人的价值形而上学做了进一步的阐发。他将道或天理设定为道德价值的终极根源,亦设定为圣人之神圣性、至善性的根本来源。这是朱子圣人理想的设定方式,由此亦可推究其设定动机。

在朱子理学体系中,圣人与道具有齐一性,虽然这并不是说圣人与道绝对对等,但圣人与道不是两事,只是一事:“道便是无躯壳底圣人,圣人便是有躯壳底道。学道便是学圣人,学圣人便是学道,如何将做两个物事看?”圣人之所以禀得其道德价值,正是因为道或天理具有至善性,由此亦可推知圣人作为一种道德理想的原因。一方面,圣人本身的特性是其作为道德理想的必然所在。从天命所赋与性之禀得来说,人生来便具有本然善性,但同时又有气禀清浊偏正之不同,“唯阴阳合德,五性全备,然后中正而为圣人也。”圣人禀得性之全体,其性纯粹至善,与理为一。这在理欲关系上则表现为:“凡所谓圣者,以其浑然天理,无一豪私意。”与理为一的圣人之心公而无私,其所行之处皆是天理流行,不为私欲弊锢。而从天之属性与圣人之能来看,天不能言说,但圣人是道或天理在人间的代言人,其“才德具备、体用兼尽”,“能财成辅相天地之化育”。另一方面,圣人作为一种道德理想也是出于社会现实的需要。虽然人具有本然善性,但因个体禀气有所偏重,易为气禀和私欲所累,难免影响其返本复性。这也是圣人修道立教、教化百姓的现实原因。而学者以圣人为修养目标,若学有所得亦可推己及人。由此,圣人作为道德理想在克己复礼、避免私欲之害、传承道学等方面的必要性可见一斑。这也是朱子设定圣人理想的现实动机,他以传承道学为己任,更以天下为己任。

朱子从性理一贯的角度出发,肯定“善”或道德价值的普遍必然性,印证了圣人作为道德理想的必然与必要。具体而言,朱子从本源之理以及人性善恶等问题出发,认为天命之性是人的行为之所以应当如此的重要因素,人具有且应该遵循优良道德规范。人生来具有本然善性,但气禀差异也是与生俱来,加之后天习染参差,难免使人偏离本性。圣人纯然至善,故以圣人作为道德理想,反思己身,亦是必要。总之,朱子将圣人之道归根于天理或性理,圣人道德价值的禀得以天理或性理为根基和依托,而且他承认心与理在本然层面的合一性,故圣人内在价值标准不是囫囵的自我判定,亦不是纯粹依赖外在根据而存在。据此,朱子将天理、道或性理设定为道德价值的终极根源,为其价值体系和理想信念找到了终极依托。而圣人与道(或天理)齐一,在现实生活中,圣人便成为了学者所向慕的人格典范。

(二)圣人的质性规定

圣人兼具道德、智慧、才具和事功于一身,是儒者追求的理想人格典范,是中华民族鲜明文化特色的具体体现。文化对人格的塑造起着重要作用,不同时期的文化背景下,儒者的信仰追求亦有区别。比如,相较于汉儒乃至后世清儒偏重外在事功,宋儒更重视内在德性的培养,追求内圣与外王的统一。在朱子的设定中,圣人是一种质性规定,即圣人具有理应如此的规定性,而知得圣人之质性,便知得如何学做圣人。弗兰克纳指出:“道德理想是以是的方式存在,而不是以做的形式出现。具有一种道德理想,就是希望成为一种特定类型的人,就是具有特定的品格。” 圣人是特定类型的人,以圣人为理想就是要学以成圣,习得圣人的品格。但北宋诸子对圣人的具体理解有所区别,朱子在张载气禀论的基础上,综纳周敦颐、二程之说,强调圣人气禀“清明”,“自有中和之气”。“清明中和之气”即圣人的特质,说明圣人具中和之质,尽得仁、义、礼、智诸般美德于一身,故其举手投足间皆合规中矩,呈现一种自然安适的状态。

朱子从善之“备”与“不备”区分圣人与常人,圣人具中和之质,其一切言行无过无不及,至善而完满,而常人则有缺陷。他说:“圣人万善皆备,有一豪之失,此不足为圣人。常人终日为不善,偶有一豪之善,此善心生也。” 圣人却也并非恒久为圣,稍有不慎便失去了圣人之所以为圣人的条件,而常人偶有为善即代表善念生起,具备了成圣的基础。但学圣并非易事,为善离不开学的过程,为善的基础和前提是要知道何为善,而知善的重要途径便是学。知得善,便可行善,做到知与行的统一,便会助长善念、善心。圣人人格便是善知与善行的终极层面的统一。

(三)圣人是道德价值的象征

在朱子看来,“圣人言语,皆天理自然,本坦易明白在那里。”圣人的言行举止就是天理的自然流露,是现实的价值世界得以确立的重要节点。因此,圣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符号性表达,但又并非空符号与纯形式的存在,而是道德价值的象征,其代表的道德价值源于道或天理。圣人之所以能象征道德价值乃至于道或天理,则是因为圣人禀得性之全体,为纯然至善的象征,乃道或天理在人间的代言人,是儒家至上的理想人格。

“人格”一般是就道德伦理义而言,朱子人格理论是儒家人格伦理学的典型代表。朱子认为,“惟圣人之德极诚无妄,故于人伦各尽其当然之实”。他将圣人与道齐一,圣人是道或天理的象征,亦是道德价值的载体,圣人人格是其所代表的道德伦理的具体体现。圣人作为一种理想的人格范式,具有一定的标准性和规范性,能够作为人们言行的衡量标准和形塑规范。圣人人格不仅包括内在价值还包含外在表现,具体体现在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生活方式以及个人气质等方面。当然,朱子“心与理一”的人格理想“不仅属于人格伦理学,而且属于人格美学,或曰人格美育。” 这是就审美境界与体验而言,其实也就是圣人内在价值及其终极本源的呈现,是真善美的统一与和谐。

理想人格往往与理想社会目标相统一,这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但理想人格与现实人格往往呈现出一种既统一又冲突的情况。人性之善是理想人格养成的形上之基,为人之理想人格的塑就提供了可能。但人格的最终状态并非由人的自然禀赋决定,而是与人后天的理欲选择有更紧密的联系。哪怕是圣人,在现实生活中亦同样如此,只是其代表着一种最理想的人格范型,是儒家道德价值的象征。

(四)成圣是儒者的信仰追求

宋明儒者虽然在对圣人的理解和工夫进路上有所不同,但他们皆有学以成圣的志向。朱熹十岁时便“慨然有做圣人之志”,后来虽有出入佛老的经历,但在逃禅归儒后的为学实践中始终怀有承继道统之志。学以成圣是传统读书人的共识,圣人是他们价值信仰的象征,是他们追求的理想人格。朱子对圣人有着宗教般的信仰,这种推崇和信仰实则是以圣人所代表的价值信念为根基。

朱子志在圣学,承继道统是其心之所向。他认为道学传承有一个内在谱系,这个谱系在价值理念上是一脉相承的,如他对尧舜孔孟及周敦颐、张载、二程等北宋诸子的推重,就正是基于他“继往圣、开来学”“承先圣之统” 的一贯志趣。朱子对道统的这种担当意识体现了其价值信念。因此,具有象征义的圣人既是儒者信仰对象的载体,也是一种价值存在。朱子强调经典是圣人之意的传达,圣人之意又是天理的表达,故而主张“读书以观圣贤之意,因圣贤之意,以观自然之理”。从他这一“读书—观圣贤之意—观自然之理”的递进关系,亦可见其道统信仰之根脉所在。

“儒者对圣人的尊崇,是出于对圣人所代表的神圣之道的敬畏,由此‘敬畏’而转向对自身生命修养转变的关注,并开启自身生命的转化之途。” 但学者成圣之路上有不同的修养阶段,朱子在解“自诚明”与“自明诚”时就指出:“德无不实而明无不照者,圣人之德,所性而有者也,天道也。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者,贤人之学,由教而入者也,人道也。” 圣人自身即与道合一,贤人则追求与道合一,故贤人以圣人为目标,实是以道为目标。圣人是天性浑全的至诚者,而“通大贤以下凡诚有未至者”若“积而至于能化,则其至诚之妙,亦不异于圣人”。“积而至于能化”实则是一个为学和追求信仰的过程。朱子多以“生”与“熟”,“勉强”与“自然”之类的语言来说明学者与圣人的关系。生故勉强,熟则自然,从学者向圣人进阶要经过一个“由生到熟”“由勉强到自然”的为学过程。这是一个不断积习的过程,有如幼苗之长成,绝非一日之功。

二、圣人理想的可学性

朱子不仅将圣人作为一种道德理想,而且给出了一系列达成圣人的路径或方法。我们从中也能够对一些质疑做出回应。

(一)圣人理想的限度及回应

朱子从本体、心性、境界等层面出发设定了作为最高道德理想的圣人,明确了其存在的必然性与必要性,这具有重要价值。不过,该道德理想的适用与达成具有一定的限度,这是圣人作为道德理想的局限,也是道德理想主义的困境。不过,若以朱子圣人理想的立意出发,或可对此限度作出一些回应。

1.道德的完美性。苏珊·沃尔夫《道德圣人》一文认为,道德圣人因在道德上要做到尽善尽美而容易牺牲自我,缺乏生活趣味且没有吸引力。因此,沃尔夫在承认道德圣人的价值的同时,又认为人可以理性地选择不做道德圣人;还在肯定道德对追求理想生活的意义的同时,强调道德完美对构成个人幸福不具备典范意义,并列举了诸多构成理想生活的非道德因素。由此反观,朱子的圣人理想是否在道德上过于严苛从而抹杀了生活趣味?不可否认,“是道德圣人”与“成道德圣人”的关系体现了理想完满性与现实复杂性之间的矛盾与距离。虽然朱子肯定圣人的真实存有,但于多数人而言,圣人通常是以一种只可想见的方式存在于理想而非现实生活中,对于圣人理想的追求行为甚至也被视为苦修。由此,道德的完美性成为圣人作为道德理想的限度之一。

虽然朱子不免受到这样的质疑,但从其立意来看,他试图构建的圣人理论并非如此。一方面,从“是道德圣人”的意义上来讲,圣人德才兼备、体用兼尽,其一切言行皆是天理流行,这也正是“圣人之乐”。朱子说:“盖形骸虽是人,其实是一块天理,又焉得而不乐!”圣人也有具体之乐,如他解释“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时说:“这里便见得圣人之乐,如是之美;圣人之心,如是之诚。”此言孔子乐于《韶乐》之美。因此,即便假设一种人人皆圣人的理想状态,具有中和之质、能够随时处中的圣人也不是同一、单调、严苛的唯道德主义者。由此亦可见对于朱子而言,圣人并非徒然想象的抽象概念,所以他也常借日常生活中真实的孔子形象来呈现圣人应有的境界。另一方面,从“成道德圣人”的意义上来讲,学者以圣人为目标是出于自身志趣的主动信仰。比如,朱子就颇重视孔颜之乐,肯定“孔、颜之乐,只是私意净尽,天理昭融,自然无一毫系累耳”的说法。在此意义上,学以成圣的过程也并非严苛、僵化的教条式生活,而是要走向具体生活,在实践中修身养性,根据自身气禀和具体情境选择恰当的生活方式。现实中也确有拒绝做道德圣人甚至拒绝道德的人,但他们却并非生活在道德之外。尽管朱子讲“新民”时强调“有礼乐、法度、政刑,使之去旧污也”,但这是从社会治理与教化上来说的,实际上也并非唯道德主义。

2.理欲的冲突性。与理合一的圣人具有至善性、完美性、全体性特征,因此在修养过程中,圣人之理与现实人欲之间往往就形成了张力,在此意义上,理欲的冲突性也构成了圣人作为道德理想的限度之一。朱子讲:“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天理明,自不消讲学。”天理与人欲存在对立关系,圣人教人亦旨在“明天理、灭人欲”,这是圣人人格的具体体现,也是学者追求圣人之道的必经工夫,亦是成圣的困境之一。圣人之心“纯乎天理”,但追求“纯乎天理”的过程于常人而言无疑是痛苦的,天理、人欲之间的权衡并非轻而易举之事。所以,学做圣人往往要经过一个渐进、持续的修习过程。但天理目标的高远、理欲冲突的常存,以及“存天理、灭人欲”工夫的持续性,无疑加剧了圣人达成之艰难。

不过,灭人欲并非否定人的自然欲求,朱子对人之欲有所区分,他在天理的意义上肯定欲的合理存在,言明纵私欲的危害。“盖钟鼓、苑囿、游观之乐,与夫好勇、好货、好色之心,皆天理之所有,而人情之所不能无者。然天理人欲,同行异情。循理而公于天下者,圣贤之所以尽其性也;纵欲而私于一己者,众人之所以灭其天也。” 朱子以公私论天理人欲,认为在公的意义上人欲合乎天理人情之自然,无过无不及。但人是血气之属,容易为血气所误,导致私欲泛滥。这也是朱子强调“存天理,灭人欲”的原因所在。

3.信仰的群体性。圣人是道学共同体的信仰追求,是儒者为学涵养的人格典范。因此,信仰的群体性亦是圣人作为道德理想的限度之一。圣人理想的群体限度与其所处时代的社会结构以及个体信念不无关系。虽然朱子“圣人可学而成”的立意基础是人皆能学做圣人,但学圣者主要是士或儒者:“古之学者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此言知所以为士,则知所以为圣人矣。”“……所谓学者,果何学也?盖始乎为士者,所以学而至乎圣人之事。伊川先生所谓‘儒者之学’是也。” 虽然本然善性为圣人之可学而至提供了人性基础,常人也有学做圣人的可能,但事实存在尚未学甚至无法学圣人的常人。这与常人气禀驳杂以及不肯下工夫有关,但为学的身份等级限制也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学圣的不平等,这是朱子圣人观的局限,也是时代等级观念的局限。

那么破除为学等级又会如何?“宋明理学的圣人论最初本来是针对士大夫阶层讲的,后经过王阳明转手,面向社会各个阶层,这既将宋明理学的成圣运动推向高潮,同时也为宋明理学圣人论的最终瓦解埋下了伏笔,因为圣人的不断平民化逐渐使圣人论的目标走向虚无。” 事实上,对圣人理想而言,以立志、为学作为成圣的始基,在一定意义上能够避免圣人的泛化,甚至避免恶的“趁势而入”与“名正言顺”。但因时代、处境、个人等多方面因素,能否立志、为学也会成为身份限制的体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学成圣贤变得可疑,削弱人们的信心。不过,抛开时代的既有局限,朱子对立志、为学的强调实则有助于个体的人格发展与完善,这在某种意义上为成圣提供了更多可能。而他对圣人可学性以及为学工夫的强调则更加凸显了这一点。

(二)圣人理想是可学的

不可否认,道德的完美性、理欲的冲突性,以及信仰的群体性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学圣与成圣的难度。由此,圣人理想的可行性、现实价值乃至其存废问题也存在争议。那么,我们是否要走出理想主义,放弃道德圣人?朱子也意识到圣人之难为,但他依旧肯定圣人理想的存在,并在多方面强调其可学性。

在儒家传统中,虽然不同儒者的人性观点各有殊异,但他们大多肯定人性改造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早在先秦时期,孟子就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并辅之以“求放心”等内修路径,这是从圣人可至层面讲的;荀子也承认“涂之人可以为禹”(《荀子·性恶》),还肯定了为学工夫在成圣之路上的重要作用。北宋时周敦颐、张载、程颐、程颢等儒者也都主张圣人可学而至,他们对成圣怀有炙热情感,并将其奉为终生信仰。

朱子亦强调圣人的可学性。首先,他在本体、境界意义上设定圣人理想,提供了可学的典范。其次,他又以形气差异论圣凡之别,为凡人指出了可学的空间。再次,他从人之本心、本性出发强调圣凡之同,为凡人立志学做圣人提供了心性基础。然后,他又在“后觉”效“先觉”的意义上强调“学”对“明善复初”的作用,并划分了自学者至圣人的修养阶次。最后,朱子认为,“生知安行”的孔子自言其自“志于学”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进德之序,是“欲学者以是为则而自勉”。朱子自身也时常拜先圣并努力为学。当然,基于朱子的现实关怀及其道德理想主义情怀,圣人作为一种道德完满的理想人格是可学而至的,人人皆有成圣的可能。但最终至之与否则是另外的问题,人的先天禀性与后天习行,还有社会环境等各种因素都在其中起作用。

(三)圣人理想何以达成

朱子还给出一系列学做圣人的方法,使人能够立足现实生活修习成圣。他指出客观环境与主体努力的重要性,积极投身于教学理论的建构与教学活动的实施,还倡导有效的教人之法与为学之方。

良好的社会环境与人文环境是学做圣人的必要条件。朱子倡导儒家一贯秉持的德礼为主的教化方式:“‘道之以德’,是‘明明德’;‘齐之以礼’,是以礼新民,也是‘修道之谓教’。”他还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人的年龄划分“小学”与“大学”两种教育阶段,指出两者不同的教育目的、方法与内容。其中,小学是基础阶段,培养“圣贤坯璞”。他还积极从事讲学活动和教育书籍的编写,弘扬圣学理念。譬如他解释《小学》“立教”篇说:“则天明,遵圣法,述此篇俾为师者知所以教,而弟子知所以学。”

学是成圣的关键一环,不学则无以成圣。首先,“学者大要立志”,想要学以成圣就要以圣人为志。“圣人生知安行,与天同德”,且“圣人之止,无非至善”。以圣人为志就是以这一圣人境界为根本追求。其次,学以成圣就要知得“圣人之所以为圣人”的原因,具备圣人品格。因此,所学即圣人品格以及有助于圣人品格养成的内容。再次,从学的进路看,朱子反对学者贪高慕远,强调从近处、小处、细处做起,认为“小者便是大者之验”。这是其“下学上达”理念的反映,也是学做圣人的进路。然后,从学的途径看,朱子认为,小学“学事”,大学“穷理”。大学所穷之理,也正是事之理。 学事、学理都是学以成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读书讲明义理以及日用伦常中的应事接物、礼仪践行等则是为学的具体途径。另外,格物穷理、主敬涵养、知行相须等工夫无不有助于学者持守本心、修习成圣。最后,区别于学的境界,学的目的更多侧重现实改变。朱子指出常人之学的局限,强调圣人之学:“常人之学,多是偏于一理,主于一说,故不见四旁,以起争辨。圣人则中正和平,无所偏倚。”人因禀气而各有所偏,故学者应当基于自身气禀的实际情况,力求养成“中正和平”的中和之气,以成就圣人气象。

三、圣人理想的价值

朱子一方面认为圣人真实存有,并指出圣人具全体之妙,认为圣人是道或天理在现实世界的代表和象征,万善皆备、生知安行且无所不通。可以说,作为道德理想的圣人是一种最佳或理想状态的预设,具有符号义。另一方面,朱子在本体、心性、工夫等层面肯定了圣人的至善性与可学而至的可能性,并规定了具体的修养阶次。这在一定意义上既为学圣人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又避免了作为最高价值象征的圣人的泛化。

(一)有利于社会价值的重估和一元价值标准的确立

两宋时期,儒家思想与学术发生新变化,儒者将理、心、气等作为世界的本原。如周敦颐提出“太极”并以“诚”为体,张载认为“太虚即气”,二程体贴出“天理”,这些其实都是建构一元价值的尝试。他们的圣人观即以此为立论基础。朱子承接二程思想,主张太极或道、天理是世界的本原,以一元价值而非多元价值来规定道德的终极衡量标准。譬如他说:“太极只是个极好至善底道理。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周子所谓太极,是天地人物万善至好底表德”。

宋代处于价值多元的社会环境,价值多元容易造成混乱与冲突,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诸多关乎价值的社会问题就无从解决,因此,一种一元的、作为标准的价值的存在是必要的。朱子认识到人们“各自是其所是”造成的价值冲突:“世衰道微,邪伪交炽,士溺于见闻之陋,各自是其所是,若非痛加剖析,使邪正真伪判然有归,则学者将何所适从以知所向?况欲望其至之乎?” 为了解决这种无所适从的现状,使得正邪真伪判然有归,他在坚持儒家价值的基础上进行正邪利害之辨:“夫先王礼义之官与异端鬼教之居,孰正孰邪?三纲五常之教与无君无父之说,孰利孰害?” 他还指出圣学在解决异端、流俗之害以及价值冲突方面的意义:“理明则异端不能惑,流俗不能乱,而德可久、业可大矣。……盖天下无二道,今两是相持于胸中,所以临事多疑,而当疑者反不察也。”当然,朱子有出入佛老再回归儒学的经历,其价值的判定也是以其新儒学理念为标准,这一理念是在继承儒家传统、结合时代问题以及批判和吸纳佛老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同时,在佛道之外,亦有其他价值之争,比如,陆九渊所强调的“心即理”与陈亮所重视的“外王”,也是朱子所面对的价值挑战。前者属于理学内部的内圣之争,主要涉及如何成圣的问题;而后者则是理学与事功派的内圣与外王之争,涉及内圣与外王何者更为重要的问题。朱子基于自身价值信念和理想愿景建构了完整的思想体系。圣人理想是朱子价值信念的具体体现,是普遍性、公共性、一元性的体现,是朱子坚持道统信念、回应时代问题而设定的理想人格,在重估社会价值、重塑社会价值观念、重建社会伦理秩序以及解决现实价值冲突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当然,在不同理念体系以及不同时代,该理念是否适用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本原的设定前提是一切皆以这个设定作为认识基础,脱离于此则恐有脱节处。而关于“什么可以规定这一元的价值是合理可行的”,在儒学中更多是从现实可适用性上寻找答案。今天对此表示质疑者要么觉得这种设定的要求过高,要么觉得过低,但该设定能赋予人一种理想愿景,终有值得学习借鉴之处。儒家通常认为社会需要一个一元的价值标准,否则容易陷入混乱与纷争。而此一元价值标准必定经过权衡与比较,适合整体社会发展与运行,能够体现时代精神与价值共识。同时,儒家所设定的一元标准又并不否定多元形态的存在,只不过是当各种冲突发生且无法调节时,人们会在既定准则或共识下有所判断,这便是所谓的“和而不同”。

(二)有利于良好道德典范和道德风尚的形成

从现实人性发展来看,圣人是为学涵养的范本,尤其面对诸多价值冲突时,圣人的范本作用更加突出。圣人是可学而至的,而为学涵养的工夫就是为了养成此样人格,成为此类人。可学而至是讲圣人目标的可达成性,因此,以圣人为目标,就类似射者以正中靶心为目的。概言之,圣人是为学涵养的典范,具备价值性、规范性和导向性,既是判断和评价学者之行为道德与否的标尺和准绳,又是引导学者改过迁善的方向和目标。

一方面,圣人具有典范性。朱子认为,圣人之容色辞气是其内在德性的彰显,故其内在价值与外在气象皆具典范性,如他解释“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一章时道:“圣人过化存神之妙,未易窥测,然即此而观,则其德盛礼恭而不愿乎外,亦可见矣。学者所当潜心而勉学也。” 圣人理想所代表的价值信念是人应当如此做的规范。因此,学做圣人不是停留在知得圣人是什么的层面,还要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工夫。圣人的价值信念是其自身修养的准则。准则体现于内,使修养者得以自观,并反省内求;准则体现于外,又会表现为圣人的现世关怀。圣人气象体现于外,又是他者得以参照的标准。这也是圣人作为道德理想的必要之处。但不可否认的是,圣人的高远性非常人所能及,那么我们为何以圣人为典范?对此,朱子指出,“圣人极其高大,人自难企及,若更不俯就,则人愈畏惮而不敢进。贤人有未熟处,人未甚信服,若不引而自高,则人也必以为浅近不足为。”从圣人之“俯就”与贤人之“引而自高”足见朱子将圣人视为道德理想之象征的立意。

另一方面,圣人具有价值导向性。针对程颢“人之为学,忌先立标准。若循循不已,自有所至矣 的说法,朱子指出,“以圣为志而忌立标准者,‘必有事焉而勿正’也。循循不已而自有所至者,‘心勿忘,勿助长’也。‘先难后获’意亦类此。”在此意义上,他肯定学者“以圣人为师”或“以圣贤自期”,但反对学者“有个先获底心”,反对学者日日在心中计较思量。从现实层面讲,形成良好的社会现状和道德风尚,需要理想的支撑、规范和引领,而朱子以圣人为道德理想,实是立下一个理应如此的规模,使人们有向善的方向和目标。这样从细微处下手做工夫才不会迷失方向。“为学须先立得个大腔当了,却旋去里面修治壁落教绵密。今人多是未曾知得个大规模,先去修治得一间半房,所以不济事。”也正是因圣人的价值导向性,学做圣人不是原地止步式而是动态的过程性学习,这一过程追求日日迁善、渐次进步。朱子指出:“为学,须思所以超凡入圣。如何昨日为乡人,今日便为圣人。须是竦拔,方始有进。”又道:“为学须觉今是而昨非,日改月化,便是长进。”在他看来,学者对圣人具有信仰之情,以圣人为目标正是自求变化气质,通过“今是昨非”“日改月化”的修习过程,以期“超凡入圣”,实现自身生命的转化。

圣人是朱子等儒者的最高价值追求和最高修养目标的人格呈现,是为学涵养的典范,亦是儒者的信仰追求。这是朱子自身的设定,也是朱子真实理念的外在彰显。圣人作为道德理想并非从严苛的要求和约束角度出发,但求人之自觉信仰和主动追求,具有规范和引领作用。圣人作为一种道德理想自然会对人之行为具有导向性,使之主动信仰、自觉学习,进而推动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三)有利于良好道德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形成

以圣人为理想的信仰群体(道学共同体)在风尚引领和道德教化等方面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这是群体的力量。故而圣人作为道德理想具有榜样意义,在风气净化和价值引领方面起关键作用,能够教化百姓,敦化风俗,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建设。由此,圣人理想是追求优良道德的现实途径之一。

圣人理想作为象征儒家价值信念的信仰目标,能够引导儒者不断进德修业,形成独特的士人风格。据此,道学共同体能够引领时代的精神潮流与价值风尚,有利于良好道德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形成。这一过程其实是个体乃至群体价值信念社会化的过程,道学共同体将其价值信仰外化并影响社会与他人。朱子关于“恕”之道或絜矩之道的理解在一定意义上就反映了这一理念:“盖必审于接物,好恶不偏,然后有以正伦理,笃恩义,而齐其家;其家已齐,事皆可法,然后有以立标准,胥教诲,而治其国;其国已治,民知兴起,然后可以推己度物,举此加彼,而平天下。” 再如,周舜弼在与朱熹的书信中说:“……孝、弟、慈,非恕也,自身而家,自家而国,自国而天下,推之者近,施之者广,必与人同其欲而不拂乎人之性,兹其所以为恕。”朱子认为“此段说得条畅”。这也是朱子自新新民、内圣外王理念在道德教化和价值引领层面的具体体现。当然,圣人所代表的价值观念也是朱子所生活时代的基本价值理念的反映,符合当时人的文化心理,在一定意义上获得了普遍认同,为当时的社会发展提供了目标和方向。因此,信仰群体能在当时产生较大的影响力。

两宋道学或理学整体上表现为一种内圣与外王相统一的“圣人”理想的建构。这对于理学家而言,不仅是卓绝艰辛的道德工夫的体现,更是一种承继道统、重建社会秩序的使命与担当。他们或通过科举参与到国家政治与社会治理中,或通过兴办书院、诠释经典、著书讲学、祭祀先圣等方式弘扬儒家价值,在道德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双重建构上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虽然圣人作为一种符号化的道德理想的存在,因各种现实因素而存在诸多限度,但不可否认其作为道德理想的价值与意义。以圣人为道德理想是重视超越精神、高贵人性、崇高人格的体现,在个体德性修养以及社会教化中具有重要作用,能够提高精神生活的丰富性。在社会发展中,道德理想不仅是时代风貌的体现,也是时代风气的引领者,在应对精神危机、建设精神文明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一个适应时代发展、代表一元价值且具有社会效应的道德理想的存在是必要的。换言之,虽时移势迁,但不管以何种形式存在(圣人或其他),道德理想都是不可或缺的。

结语

在今天看来,圣人理念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在价值引领和标准衡量等方面都具有极高的价值。以圣人为道德理想,就是预设一个理应如此的人格追求,否则,人们将不知如何下手做工夫,成圣更是无从谈起。时代发展需要价值引领,而价值信念若要推动社会的发展,诸如圣人一样的象征性存在就必须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概言之,圣人是儒家从理论期许的角度构建的理想人格目标,但按照传统看法,人皆为血气之属,又都可能偏离理想预设,脱离原则上的“理应如此”。这就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理想与现实的偏差。因此,孔孟和程朱等儒家一致去预设圣人这一道德理想,都不过是立下一个典范,使人有追求目标和努力方向。人是向善的,但人性又是复杂的,人皆有欲,因此,不能将未达成圣人作为理由去苛责立此规模或追求此规模之人,亦不能以圣人这一目标之高远难及为托辞而否定修学者的诚心和努力。因为大众若皆能以圣人为理想人格目标,虽或不中,其亦不远,儒家理想的道德治世也才可期。

 

本文刊发于《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24年第6期,引用或转发请据原文并标明出处,文章注释请参见原刊。

冯兵,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白丹丹,厦门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福建厦门,361005。

本文系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基于《北溪字义》的朱子哲学范畴研究”(22YJA72000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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