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的一生可谓波澜壮阔,而无论他身处何种环境,与师友往返的究心论道则是始终如一的。即便是在平定宁王朱宸濠的叛乱中,阳明亦与二三同志坐中军讲“良知”之学。阳明的讲学有一个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常常首举最切近人心的事亲之孝来展开,所以总能达到言半功倍的效果。并且对他来说,孝道绝非只是用来教人的空头讲章,他自己也是终身持以“诚孝的心”而“真诚恻怛”去实行的。
阳明的父亲王华就是一个至孝之人,《明史·王守仁传》中即载:“华性孝,母岑年逾百岁卒。华已年七十余,犹寝苫蔬食,士论多之。”“寝苫”与“蔬食”即形象地体现了王华不顾年高,因“哀亲”而自苦的“诚孝之心”,在士林中一时传为佳话。在这一点上,阳明与其父是一脉相承的。如在两广寇乱愈演愈烈之际,朝臣欲上书举荐阳明平乱,却被执政大臣拦下,理由就是:“公(指阳明)纯孝人也。两三年前公之太母夫人没,公尚连章求归卒丧事。今公之父太宰实菴先生年垂八袠,方以疾卧家,公跬步未肯离膝下也,顾肯远去数千里以莅尔二广乎?”(蒋冕:《贺总制军务新建伯南京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阳明王公平寇序》)阳明侍奉其父“跬步未肯离膝下”,在孝行中真正贯彻了其知行合一的原则,也体现了阳明父子的齐家之道。
不过,阳明在切实奉行孝道、以孝齐家的同时,也在努力宣扬以孝治国的理念。正德十六年,因其父病重,他连上数道《乞便道归省疏》,其中说道:
“顾臣父既老且病,顷遭谗构之厄,……今幸脱洗殃咎,复睹天日,父子之情,固思一见颜面,以叙其悲惨离隔之怀,以尽菽水欢欣之乐。……世固未有不孝于父而能忠于其君者也,故臣敢冒罪以请。伏望皇上以孝为治,范围曲成,特宽稽命之诛,使臣得以少伸乌鸟之私,臣死且图衔结,臣不胜惶惧恳切之至!”
阳明一方面反复申说孝亲而不得之“悲惨离隔之怀”以期打动武宗,并强调这也是“情理之所必不容已者”;另一方面他更是明确提出“以孝为治”的主张,希望统治者能基于传统儒家“未有不孝于父而能忠于其君者”的认识,实现以孝治为基本内容的仁政。
阳明自身亦是推行孝治的典范。嘉靖七年,他在《批增城县改立忠孝祠申》状中,即特别指出:“看得表扬忠孝,树之风声,以兴起民俗,此最为政之先务。”他曾审理过一场父子争讼的案件,“言不终辞,其父子相抱恸哭而去”,即是受到他以舜为例宣讲父慈子孝之道的感化。当时阳明先是以“舜是世间大不孝的子,瞽叟是世间大慈的爷”的奇绝之论吸引父子的注意,然后再教以一番道理:
“舜常自以为大不孝,所以能孝。瞽叟常自以为大慈,所以不能慈。瞽叟只记得舜是我提孩长的,今何不曾豫悦我,不知自心已为后妻所移了,尚谓自家能慈,所以愈不能慈。舜只思父提孩我时如何爱我,今日不爱,只是我不能尽孝,日思所以不能尽孝处,所以愈能孝。及至瞽叟底豫时,又不过复得此心原慈的本体。所以后世称舜是个古今大孝的子,瞽叟亦做成个慈父。”(《传习录(下)》)
阳明曾指出:“人生大病,只是一傲字。为子而傲必不孝,为臣而傲必不忠,为父而傲必不慈,为友而傲必不信。”因此为人“胸中切不可有,有即傲也。古先圣人许多好处,也只是无我而已,无我自能谦。谦者众善之基,傲者众恶之魁。”(《传习录(下)》)这里的瞽叟就是一“傲”的典型,因其总是“有我”而“自是自欺”;舜则是“无我”与“自谦”者,所以“常自以为大不孝”而实为纯孝、大孝之人。阳明于此劝诫这一对父子放下“有我之私”,各自消除“愤戾粗鄙之气”,尝试“屈下于人”而各自寻求自身的不足并努力补偏救弊。“阳明能像禅宗大师一样利用惊人的指点方法使人领悟”(陈来:《宋明理学》),加上舜的孝悌故事原本就是流传千古的经典,其中真切深沉的道德情感足以打动人心,因此阳明的这一番说法自然能对该父子起到醍醐灌顶之效。
以孝道治刑狱固是孝治的一部分,而阳明在主政地方和在剿匪平乱之后,也都会张榜告谕百姓,以劝兴孝道,化民成俗。如正德十二年,漳州匪患甫一平定,阳明即颁布《告谕新民》状,其曰:“尔等各安生理,……守尔门户,爱尔身命,保尔室家,孝顺尔父母,抚养尔子孙,……永为良善之民。”正德十三年,阳明在南赣巡抚任上剿灭浰头土匪之后亦颁布《告谕》:“告谕百姓,风俗不美,乱所由兴。……至于孝亲敬长、守身奉法、讲信修睦、息讼罢争之类,已尝屡有告示,恳切开谕……”而在著名的《南赣乡约》中,阳明更是明确指出:“……自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在正德五年的《告谕庐陵父老子弟》中,阳明也痛切劝谕道:“中夜忧惶,思所以救疗之道,惟在诸父老劝告子弟,兴行孝弟。各念尔骨肉,毋忍背弃。”并要求“有能兴孝义者,县令当亲拜其庐。”教育自己的子侄,阳明同样如此要求,他在《赣州书示四姪正思等》中说:“尔辈须以仁礼存心,以孝弟为本,以圣贤自期,务在光前裕后,斯可矣。”如此种种,我们仅略举数例,即可清楚地知道,阳明在多年的剿匪行动中虽然军功显赫,但他充分意识到军事行动不是解决匪患的根本,惟有通过道德教化移风易俗,才有可能使匪患化于无形。
而道德教化的起点和基础就在于事亲之孝道。如《论语·学而》中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朱熹在《论语集注》解释说,这里的“本”强调的便是“行仁之本”,即仁德实践与教化的基础。所以阳明在社会宣教与国家治理的实践活动中力主和力行孝悌之道,且收到了几乎是立竿见影的效果。如黄绾《阳明先生行状》记载,阳明在南赣任上三年,通过设定乡约,建立十家牌法的基层管理制度,加上大量讲学和兴办书院等来“兴行孝弟”“教劝礼让”,使得“赣俗丕变,赣人多为良善,而问学君子亦多矣”。
综上可知,阳明十分重视孝道在人格培养及化民成俗、齐家治国中的作用,并在其一生中身体力行。而“孝”的政治意义早在《孝经》中就通过移孝为忠等得到了较充分的体现,陈壁生亦对此指出:“古代并没有今人所谓的公与私的分界,道德与政治的明确分界,因此,‘孝’的问题也决不是私人领域子对父的道德问题,而是全面构建人间秩序的核心要素,所以带有强烈的政治性。”(陈壁生:《孝经学史》)“以孝为治”的理念在汉代即已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但历代士大夫中如阳明这般能够在政治生涯中贯彻实践且卓有成效者,却也不多见,儒家的孝治精神在阳明这里得到了真正的发扬光大。
冯兵,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