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与历史——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起源》一书,是美国著名的左翼学者阿里夫·德里克的成名著之一。在该书中,作者试图通过对1920年代后期至1930年代前期“中国社会史论战”的研究,探究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解释的起源及其性质,阐明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中国历史时所面对的问题,并考察他们对当时中国的革命性变革的专注是如何塑造了他们处理理论和历史问题的方式。如果从哲学的高度加以归纳,作者关注的理论问题还可以归结为“存在与意识”、“理论与实践”、“政治与学术”、“革命与历史”的辨证关系。
在阅读该书之前,长期困扰笔者的问题是:为什么在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的时候,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会在一部分青年知识分子中引起如此强烈的兴趣?这场社会史论战在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上具有怎样的地位和作用?作者的相关论述为我们提供了满意的答案。
作者指出,马克思主义史学思潮的兴起不是偶然的,它既与近代以来西方社会学和其他新兴社会科学在中国的广泛传播有关,也与近代中国急剧变化着的社会政治现实有关。以社会学和政治经济学为先导和支撑的马克思主义,是对19世纪欧洲问题的最有意义的解释之一,而且是其中最明确地将社会的所有问题植根于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学说。当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型使中国知识分子面临与马克思相似的社会历史问题的时候,当“现代主义的偶像破坏”毁灭了传统解释的权威性而又没有提供新的替代物的时候,他们转向历史唯物主义并不让人奇怪。其次,作者还指出:马克思主义史学与激进革命实践之间存在着一种正向对应的关系。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来说,历史研究既不是一种消遣,也不仅是一项学术事业,而是具有明显的功能性和实践性。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1927年之后转向历史的研究与写作时,并不是作为职业的历史学家,而是在历史中寻找革命实践问题答案的革命者。论战各方以社会学的术语解释了大革命的失败,并以当代社会分析的形式提出了自己关于革命策略的替代性方案。对于中国问题的马克思主义解决方案,预设了社会现象和政治现象融合于一个结构性的整体中。这与当时激进的青年知识分子主张以革命的方式进行整体性的社会变革的总体倾向是相互合拍的。
作者对于马克思主义及其唯物史观在近代中国的积极影响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指出:如果说此前中国人对现代文明的认识经历了器物层面、制度层面和思想观念层面的递进式变化,那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传播则使得社会经济结构问题进入人们的视野,为认识与解释社会历史问题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维度与空间。
单就史学思想发展而言,马克思主义的积极指导意义具体地表现在:中国传统的政治理论将政治视为政治领袖美德的一种作用。这种政治预设决定了传统史学的保守性质。与此同时,将历史视为个体表现其道德成败的领域的观念,又从根本上消除了在史学著作中追求历史解释的需要。传统史学关于各种社会历史现象和历史发展动力的唯一终极解释是“天命”。进入近代以后,这套陈腐的观念意识愈来愈多地受到进步知识分子的质疑和批判。然而由梁启超、王国维、章太炎等人开始的“新史学”努力,在勇于“疑古”的同时,并没有提出一套取代儒家观念、并能解释历史现象与历史变革动力的相互关系的综合的史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引进和运用,最终促成了中国史学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它不仅导致了史学研究的问题意识的根本性重建,而且为重写中国历史提供了急需的方法论。
唯物史观比此前的任何一种历史理论都更强调“社会”在历史研究中的中心地位,强调那些与经济活动最直接相关的社会要素的逻辑优先性。此外,它还认为矛盾冲突的作用是历史前进的首要动力。在这种新的历史认知框架中,政治成为社会结构的一种延伸,思想成为反映社会利益的意识形态,个体的行为和道德仅仅是社会整体的一个成分或反应而已。历史解释由此走出了“天命论”和泛道德论的误区,重新塑造着中国知识分子关于中国之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观念。到社会史论战前后,年轻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成为中国史学研究领域的一支生力军。在他们与其前辈的共同努力下,“新史学”终于结出了累累硕果。这具体表现在:第一,史学研究领域空前拓展。那些在传统历史撰述中完全被忽略或者只受到边缘性关注的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第二,史料概念的内涵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不但大量的考古发掘资料被纳入史料的范畴,而且在新的理论方法指导下,人们对于现存的文献资料的重新解读和再利用,也促成历史认识的不断深化与拓展。第三,历史著述的基本内容和编撰体例发生重大变化,富于思想性和理论性的通史类著述的大量涌现。尽管这些马克思主义的史学论著依然带有种种缺陷,但这并不足以取消其对历史问题的创新性洞见,也不能掩盖其所具有的批判性研究的潜力。他们的论著对于历史解释复杂性的意识要大大高于其同时代的天真的学院派历史学家。
那么,为什么同样地从唯物史观出发,这些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之间会产生如此严重的分歧,爆发旷日持久的社会史论战?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存在若干需要检讨的地方?在回答这些问题时,作者不但运用阶级分析的观点细致分析了论战各方的现实的利益诉求,结合历史事实追溯了中国社会史论战与莫斯科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争论的内在关联,而且还从理论上详尽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史学观点的基本构成和内在张力。
作者指出:与其中国后裔一样,马克思同时具有“学者”和“革命家”的双重身份。这意味着在对社会历史进行分析时,马克思出于不同的追求和关注,会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系统分析”和“阶级分析”。前者主要适用于考察处于稳定发展阶段的常态的社会,后者则主要适用于考察处于急剧变革时期的社会;前者聚焦于劳动和特定的政治经济、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的设计分析,后者则主要致力于政治经济学以及表现于历史集团对抗中的利益冲突和集团意识的发展;前者会导出一个视社会为一个动态地相互关联的成分构成的复杂系统的“构造性模式”,后者则会导出一个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并将这种斗争看作历史的终极动力的“两极性模式”;著名的《资本论》和《共产党宣言》就是出于不同的政治预设和关注重点而产生的不同类型的著述。因而,对于马克思的史学观点,可能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理解和诠释,而且这些不同的理解和诠释可能都是符合马克思的本意的。如果无视马克思史学思想的多元性和兼容性,各执一端,固执己见,便不可避免争论的产生。
其次,关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科学性和适用限度问题。作者着重指出,马克思本人一生致力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欧洲的资本主义社会,而对东方国家的历史和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了解相当有限。他的阶级斗争推动历史发展的观点主要来自他对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现象的观察,他的历史分期理论也主要依据欧洲某些国家的历史经验。因此,我们在引用马克思的观点和结论的时候,是否需要紧密结合这些观点和结论产生的历史语境,对其加以必要的时空限定,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作者的引证和分析表明,马克思本人在这个问题上始终保持着一种谦逊的科学的态度,而一部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此则没有给予必要的重视。这也是导致争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例如,《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序言是马克思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基础的最有力的论述,它可能会使人相信马克思认为历史的发展是普世一致的。然而在后来问世的德文手稿中,马克思明白地提出了多元演进的历史发展观——他认为亚细亚的、奴隶的、封建的生产方式并非一个单一的进步模式顺次的发展阶段,而是原始社会之后三种不同的替代性的发展道路,而其中只有封建生产方式导致了现代资本主义的产生。此外在《前资本主义经济形式》一书中,马克思甚至明确表示,他个人关于诸种社会形式的论说也不是必然的和普世的。由此可见,马克思有关历史理论的公式化论述确实提出了历史发展内在普遍性的建议,然而他显然也相当清醒地认识到,从一种社会形式到另一种社会形式的历史变革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并非所有因素都可以归于社会经济的内在必然性。
从上述认知出发,作者对社会史论战中表现出的一些错误倾向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认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概念的肤浅理解和简单套用所产生的公式化、概念化倾向。他们为历史进步设定了一个普世的进化论假定,以至根本不考虑运用不同类的资料和概念去解决不同类的历史问题的需要。当这一理论假定与中国的历史事实发生矛盾的时候,大多数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不是去质疑这一假定的有效性,而是调整历史资料以满足其理论需要。为了使自己的观点能够自恰,他们往往武断地忽略了那些与他们的先入之见不相合的资料。第二,他们往往将自己关于唯物史观和中国历史的解释看作唯一正确的理解,无法容忍不同观点的存在。他们倾向于将学术观点冲突归咎于对手的教条主义或修正主义,甚至是意识形态的不诚实。他们常常指责对手出于不可告人的政治动机而歪曲中国历史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同时又坚称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历史的理解是绝对的真理。这种简单化的、意气用事的态度,使得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史学困境实际上源于历史唯物主义对于中国历史的适用度的问题。论战期间各方对于形式上的理论模式的无休止争论,使得他们对于中国史学更富有意义的实际贡献大为失色。他们对于理论模式的固执的坚持,限制了他们创造性地解决他们所发现的历史资料的能力。即使是那些理论纯熟,研究细致的史学家,也未能克服那些干扰他们对其理论假定进行反思性分析和研究的障碍。
作者还注意到在1930年代后期,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观点出现了趋同的走向,机械的五段式历史分期模式和阶级斗争推动历史发展的观点构成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内涵。他认为这种历史解释的一致化的趋向,在某些方面代表了对早前马克思主义历史著作的一种改进。采用一种有效的分期模式,可以暂时搁置一些关于社会形式和历史分期的理论问题,而使具体的史学研究得以深入。然而从长期发展来看,顽固地坚持单一历史解释模式的唯一有效性,遮蔽了中国历史的马克思主义分析中具有争议性的一面——即可以对历史进行正相反对的解释,而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说又都能够解释得通。而且五阶段论的分期模式和中国历史演进实况的不相符,也使得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内部充满了张力。那些把源于欧洲经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模式直接运用于中国历史的人,要么使得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经济概念简化为一些不能与中国历史实质产生有机关联的有名无实的范畴,要么虽强调普遍性,却掩盖了中国社会发展中最显著的一些细节。另一方面,那些以确定中国历史的复杂性而见长的史学家,却使得马克思主义理论模式变形走样,引致同侪严重质疑:他们的分析是否信守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
针对上述种种问题,作者指出:不是将社会看作一个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刻板的系统,而是看作一个彼此关系及其与整体关系均未决的各个部分组成的构造进行处理,这时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分析是最有效力的。否认这些关系的未决性,而辩称一个社会的生产方式产生了特定的生产(阶级)关系,并反过来塑造了整个社会结构,从而将历史唯物主义简化为一套普世的社会发展形式,这不碲是取消马克思历史理论自身及其有效性,使其沦为一种毫无实际意义的意识形态装饰物。
最后,作者还在本书中精辟地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中“政治预设”与“历史解释”的应然关系。他指出:马克思主义承认政治预设塑造着历史的解释,然而这并不等于便承认在政治和历史之间设定了一种僵化的主从关系。实际上,在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体系中,政治预设和历史研究是两个地位对等的概念范畴。它们既相互影响,又具有自主性质。所谓政治预设,应该被理解为根据时代的需要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不断地对历史研究的问题意识、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进行重新设定,而不是在开展历史研究之前便对其研究结论作出某种主观的限定。只有坚持自主性和客观性,历史研究才可能为现实政治提供比较准确的经验判断和有益的理论指导。庸俗、狭隘地理解“历史研究为现实政治服务”的口号,为了满足某种现实的政治需要不惜歪曲或阉割历史,不但根本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精神,使我们的认识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泥潭,而且也是对历史科学的一种亵渎。
毛泽东领导的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表明,一套成功的革命策略的设计,并不取决于抽象的理论概念的意识形态正确性,而是取决于对现实的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关系的洞察。与此同时,社会史论战的结果表明,庸俗、片面、狭隘地理解马克思关于政治预设与历史研究的关系,简单地将理论作为一种战争的工具来使用,显然会剥夺理论对马克思主义革命目标作出贡献的潜力。当“革命”成为衡量史学有效性的标准时,可能导致“历史撰述”与“政治宣传”界限的简单混淆。在社会史论战中,论战各方试图通过历史研究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而历史研究却似乎能够证明所有不同的革命策略的合理性。这种奇怪的结果,表明这批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兼革命家掉进了他们自己设置的“革命”与“历史”同义反复的陷阱。他们的强烈的主观主义导向,不但对于历史研究是有害的,对于实践中的革命事业也鲜有帮助。
总括全书,笔者认为,作者关于社会史论战史实的分析与归纳,高屋建瓴,详略得当,具有较强说服力。他关于存在与意识、理论与实践、革命与历史、政治与学术辨证关系的探讨,是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科学精神的。他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内在张力的分析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研究实践的批评,并不表明他反对马克思主义,或者反对唯物史观在中国历史研究中的应用。他所反对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简单化、单一化和教条主义的理解和套用。他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的批评,与毛泽东对中共党内“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的批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回顾社会史论战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轨迹,的确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