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早在20年前,学界关于“文革”群众运动的理解已经逐渐形成某种定式。一些新近出版的相关论著,并未对原有的解释体系形成有效突破。本文基于南京地区“文革”群众运动的系统追踪,重新反思了地方派性因素的成因和“文革”动乱长期持续的动力,较为深入地阐释了派性身份、个人处境与政治抉择的内在关联。与早先那些具有广泛影响的经典论著相比,本文的考察时段不仅涵盖1966-1968群众运动高潮时期,而且涵盖“文革”后期的几年;考察对象不仅限于学生群体和工人群体,而且包括先后卷入群众运动的地方干部群体和军队干部群体。考察范畴不仅限于地方群众运动,而且涉及北京高层政争。笔者认为,无论从精英政治层面还是从群众运动层面看,“文革”都不是一场真正的革命。“文革”发动者和所有参与者对“革命”话语的策略性运用,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文革”派性斗争的本质属性。
1966年初夏在中国大陆爆发并持续多年的“文化大革命”,因波及范围广、卷入人数多、造成破坏大,成为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然而迄今为止,我们对这一历史事件的性质、成因和发展过程的了解还相当有限。在中国国内, 中共中央于1981年做出《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将“文化大革命”定性为“十年浩劫”,为中国走向改革开放奠定了政治的和思想的基础,然而其对“文革”动乱成因的简单解释却难以让人信服。另一方面,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禁限,长期以来学界将“文革”研究视为畏途,相关研究成果数量不多,整体上水平不高,很难形成新的系统性的认知。在西方学界,自1970年代初开始,迁延至1990年代末,曾经兴起一波“文革”研究热潮,相继出版了一大批有关论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一批以社会史和地方史视角切入的政治学研究论著异军突起。这些研究论著摆脱了传统的精英政治研究窠臼,将关注的焦点转向存在于社会基层、内容更为广泛的群众派性斗争,使得相关研究别开生面,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基于这些研究而提出的“社会冲突理论”和“利益集团理论”,很快成为西方学界认知与解释“文革”运动的主要理论框架。不过近十多年来,西方学界的关注焦点日益转向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出现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新的“文革”研究史料的大量涌现,并未引起他们重新反思“文革”研究的兴趣。因而,“文革”研究在西方也呈现出停滞不前的趋势。
本文的后续内容将会揭示,无论过去国内外学界在“文革”研究领域取得了怎样的进展,我们对这一复杂历史事物的理解和诠释其实还相当肤浅。有些理解和解释甚至是完全错误的。莫名的恐惧,往往源于无知。只有正视历史事实,廓清各种错误认识,正确总结经验教训,我们才有可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再度发生,才有可能期待更加光辉灿烂的未来。
一、关于江苏/南京地区“文革”群众运动实证研究的概述
“文化大革命”是一个十分庞大而复杂的研究议题。要想在相关研究中别开生面、推陈出新,就必须选择适当的方法和路径。在笔者看来,“文革”研究至少可以被切割为“精英政治”和“群众运动”两个剖面。如果借用“蝴蝶效应”的比喻,“精英政治”研究的重点在于探讨与解释,毛泽东为什么会扇动他的翅膀;“群众运动”研究的重点在于探讨与解释,蝴蝶翅膀所扇起的微风,通过怎样的机制不断被放大,并最终形成一场破坏力极大的龙卷风暴。
在过去的几年中,笔者与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 Andrew G. Walder合作,对江苏/南京地区的“文革”群众运动进行专题研究。由于学术训练的微妙差异和各种条件的制约(主要是档案资料的欠缺),我们的研究实际上融合了历史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研究资料包括“文革”期间中央和地方报刊、当地群众组织出版物和各种传单、“文革”后公开出版和内部发行的地方史志资料、众多重要亲历者的口述历史资料、众多公开出版或自印发行或在互联网上流传的回忆录文字、以及许多已发表的中英文研究论著等。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笔者通过规模浩大、旷日持久的深度访谈所获得的一大批口述历史资料。这些口述资料提供了许多鲜为人知然而却至关重要的背景信息,使我们有可能对相关的历史文献进行深度解读。
迄今为止,我们已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了6篇系列论文(详见后文注释),第7篇论文也已经被The China Quarterly正式接受,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发表。在研究的最初阶段,我们关注的重点是外部因素对当地群众运动的影响——即每当一个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时,在南京当地会引起怎样的连锁反应。然而在后续的研究过程中,我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地方性因素对群众运动的发生、发展及其性质的巨大影响绝不应受到低估。例如,1966年夏天当地“文革”群众运动的爆发,与此前的地方政治生态和各单位内部的矛盾冲突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我们对相关的历史背景缺乏必要的了解,就无法理解当地的“文革”群众运动缘何一哄而起。再例如,在持续十年的时间里,全国“文革”运动的整体走势多次发生逆转。每当此时,此前当地业已存在的派性阵营和个人派性身份都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现实处境,从而内在的制约着他们做出新的政治抉择。此外,我们不止一次地看到,在根深蒂固的派性因素的影响下,当地各派政治势力往往从实用主义的考量出发,对中央的指示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诠释和发挥,从而使得中央的意图无从实现。
对地方性因素的强调,并不意味着否定中央权威的存在。不可否认,“文革”期间中央每一个重要指示发出后,一定会在当地迅速引起反响。不过这种反响的结果是否会如中央所愿,则很难一言以蔽之。我们的观察是,只有在中央的指示十分简单 、具体、明确,没有任何再度诠释的空间时,才会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然而由于中央高层内部的意见分歧,以及流行的意识形态话语的滥用,实际的情况往往并不如此。
由于我们一直系统地追踪当地“文革”群众运动的发展,对各种政治势力如何逐渐卷入派性斗争的过程及其他们各自的利益诉求较为熟悉,因而在探讨一些重要问题时,常常能够追根溯源、见微知著,揭示出一些前所未见的维度与层面,从而深化与拓展了国内外学界对相关问题的现有认知。例如,对于1976年春天发生的“南京事件”和“天门事件”(或者概念范畴更为宽泛的“四五运动”),严家琪和Genny Louie等人 早在1980年前后就有专题论著发表。后来,Sebastian Heilmann和吴雪晴、程中原等人又相继发表了一些论文。尽管相隔多年,这些论著的叙事方法和认知体系并未发生显著变化。它们考察的时段,都局限于1976年1-4月间;它们对两个事件的定性,都是基于义愤的自发悼念周恩来、反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它们的表述逻辑,似乎都可以归纳为“好人”与“坏人”的斗争,“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然而如果将1976年春夏全国各地发生的一系列政治事件放在一个更为广泛的历史视野中加以考察,就不难发现这些政治事件所折射出的更为复杂的政治关系格局,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更为复杂的事物属性。以“南京事件”为例,至少反映出三种相互交织、十分微妙的政治关系:第一,正如一些现有论著所言,是数以千万计自发卷入抗议示威活动的干部群众与当时占据中央领导地位的“四人帮”之间的对抗关系。第二,是当时的省市委主要领导人(如彭冲、许家屯等人)与先后主持中央工作的邓小平和“四人帮”之间的复杂关系。第三,是当地原造反派头头(如曾邦元、华林森、孔庆荣等人)与省市委主要领导人、邓小平和“四人帮”之间的复杂关系。这样一些关系,似乎很难用“好人”/“坏人”、“正义”/“邪恶”之类简单的价值判断一言以蔽之。以下,本文将追根溯源,深度解释这些关系——尤其是后两种关系——的来由与微妙之处,向读者展现“文革”派性问题的多元性与复杂性。
二、派性身份与派性冲突:十年考察
同全国各地一样,南京地区的群众派性斗争肇始于1966年夏秋,当时的派性分野一般可以被归纳为“造反派”和“保守派”两大范畴。派性斗争首先产生于各基层单位内部,而后逐渐形成全市性的派性组织联盟。最初卷入派性斗争的主要是各大中学校的学生和青年教师、各厂矿企业的干部职工以及其他较为低端的社会成员。随着1966年下半年中央的舆论导向日趋激进,地方上“保守派”与“造反派”的力量对比逐渐发生结构性的转换:原先占据数量优势的“保守派”阵营日益式微,而原先屈居少数地位的“造反派”阵营则日益强大。
1967年初,上海“一月风暴”在当地引起连锁反应,“夺权”成为新的群众运动主题。在江苏省委和南京市委垮台前后,“保守派”势力因失去庇护而迅速土崩瓦解。然而当地的群众派性冲突与对抗并未就此停息,而是被新的派性冲突与对抗所取代:原来同属于“造反派”阵营的“省红总”和“八二七”,围绕由谁主导“夺权”以及“夺权”后的权力分享问题产生龃龉,并进而发展为公开的分裂与对抗。在南京“一·二六夺权”前夕,一个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是一大批省市委机关中的中下层干部(副处长以下)和一般工作人员开始卷入群众派性斗争。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不愿成为行将垮台的省市委领导人的牺牲品,纷纷加入“造反派”阵营,其派性组织有省市“省革总”和“市革总”。“一·二六夺权”以后,由于“省红总”和“八二七”公开分裂,省市机关造反派群体也发生分化,一部分人另立山头组成“大联合总部”和“省革总新总部”,站在“八二七”一边。
南京“夺权”后的派性对抗与冲突引起中央的高度关注。1967年2月初,中央指示有关各方组成代表团赴北京谈判,打算通过协商方式迅速产生过渡性权力机构。然而历时一个月的谈判,因当地两派的尖锐对立和中央高层内部的意见分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3月初,中央宣布由南京军区在当地实施“军管”。这个决定再次引发当地群众派性组织的分化与重组,但基本格局依然是“省红总”和“八二七”之间的对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由是否支持“夺权”转向是否支持“军管”——“八二七”成为“拥军派”,“省红总”成为“反军派”。“军管”初期,军方依据中央军委“八条命令”对桀骜不驯的“省红总”实施“镇反”,通过高压威慑很快树立了自己的政治权威。然而4月份以后中央舆论导向的急遽变化,使得军方的权威遭受质疑。武汉“七二0事件”发生后,“省红总”在当地发起“倒许”运动,斗争矛头直接指向省“军管会”的后台老板、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与此同时,“省红总”与“八二七”的派性冲突也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1967年春夏当地群众派性冲突日益激化的背景下,许多高级党政领导干部(包括近百名厅局级干部和相当一部分原省市委书记处成员)和军队高级干部也逐渐卷入派性斗争——他们必须在尖锐对立的群众派性冲突中选择自己的立场。“武汉事件”爆发后,绝大部分地方党政干部和南京军区空军、江苏省军区以及当地军事院校的高层领导受到《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舆论宣传的误导,一度公开与“省红总”结盟,成为“反许”阵营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后来由于毛泽东和周恩来的亲自干预,南京“军管”当局才没有垮台。当地两派群众组织的暴力冲突也受到暂时遏制。
由以上概述不难看出,随着“文革”运动的逐步演进,越来越多的地方政治势力或主动或被动地卷入到群众派性斗争中。因而,“文革”派性斗争绝不仅限于社会基层和普通群众(如学生、青年教师、工人、农民、城市平民等)内部,而是涉及到地方各级党政军部门及其领导人。
1968年春实现“大联合”以后,地方上的派性冲突呈现出一种新的格局,卷入派性冲突的主要有“军队干部”、“地方干部”和“造反派头头”三大群体。新的派性身份和派性斗争格局,与“大联合”中“三结合”模式有关。在此后的三年中,江苏/南京地区的派性斗争具体表现为军方势力渐次利用“清理阶级队伍”和“清查五一六”等运动,对1968年“大联合”期间结合进各级“革委会”的地方老干部和原造反派头头实施打压和清洗,最终实现由军队干部大权独揽的军方独裁统治。
1971年秋“林彪事件”发生后,最高当局有意让军方势力退出地方事务,重建由党政干部主导的地方行政权力体系。在有些省市,掌权的军方领导人因与林彪集团关系密切立即遭到清洗。在其他一些省市,掌权的军方领导人在稍后的“批林批孔”运动中垮台。而在“文革”初期遭遇灭顶之灾的地方老干部群体东山再起。江苏/南京的情况属于后者。在1974年,一直受到军方排斥的地方党政干部群体和在“清查五一六”运动期间遭到清洗的原造反派头头们联手,借助“批林批孔”运动的东风,打着“清查与林彪有牵连的人和事”的旗号,动员其他社会力量一举推翻军方的统治。然而以彭冲、许家屯为首的老干部群体在确立了自己的领导地位后,转而对试图重返权力殿堂的原造反派头头们实施打压。原造反派头头们在“批林批孔”运动中摘掉了“五一六分子”的帽子,却无缘恢复其在1968年“大联合”中取得的政治地位。这为以后新的派性冲突埋下了伏笔。
1975年春夏,在“林彪事件”后与许多老干部一同复出的邓小平,在毛泽东的支持下实施全面整顿。其重建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的努力值得肯定,但由于对地方派性问题的成因和性质缺乏深入了解和正确认知,所谓“全面整顿”以强力打压原造反派头头为主要内容和手段,因而带来一些始料未及的政治后果。就江苏/南京而言,以下两个新情况值得引起注意:
第一,造反派是“文化大革命”带来的“新生事物”之一,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后来走上领导工作岗位也是特定的历史语境使然。他们在“军管”期间遭到残酷的打击迫害,事后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包括经济补偿和恢复其在“大联合”期间取得的象征性的政治地位,于情于理并不为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完全不顾他们的现实处境与个人诉求,继续对他们实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清洗和打压,其结果必然是从反面极大地强化了他们的“造反派”身份认同。几乎所有南京“省红总”和“八二七”的重要头头,都在1970年以后的“清查五一六”运动中遭到审查和清洗。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因刑讯逼供死于非命,一些人因长期监禁精神异常,但大部分人都得以幸存。然而在1974-75年“五一六”问题平反后重新安排工作时,他们受到明显的歧视——许多人被降职任用,还有许多人不再担任任何职务。这样的处置办法,在全面整顿期间得到中央高层的明确支持。相同的个人处境,使得原有的两派身份认同逐渐被统一的“造反派”身份认同所取代。他们捐弃前嫌,团结一致,时刻准备着为改善其自身处境而放手一搏。
第二,出于大致相同的背景和原因,省内各地的原造反派头头们在全面整顿前后频繁串联,逐渐形成了反对江苏省委(以彭冲、许家屯等老干部为首)的联合阵线。其中发挥骨干作用的,有南京造反派头头曾邦元、苏州造反派头头华林森和徐州造反派孔庆荣等人。曾邦元原为南京大学青年教师,共产党员,团总支书记,“文革”初期卷入造反运动,后来成为“南京八二七”的主要领导人。1968年“大联合”时,他被任命为省革委会常委、宣传组副组长(相当于省委宣传部副部长)。1970年重建中共江苏省委时,他又被任命为省委委员。1971年,他因“五一六”问题受到隔离审查,直到1974年才平反获释。后来省委分配他赴苏北某县工作,引起他的严重不满。“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开始后,他再次成为南京造反派的领军人物。华林森原为苏州长风机器厂老工人,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他在“文革”初期卷入群众造反运动,后来成为苏州“支派”头头。江苏实施“军管”后,他领导的“支派”支持当地驻军领导人,因而不但没有在“清查五一六”运动中遭受清洗,而且在党政官僚体系中步步高升,直至1973年在中共“十大”上当选中央委员,并成为苏州仅次于军方领导人的二号人物。其他许多“支派”头头也在当地各级权力机构中占据要津。1974年军方势力退出地方事务后,华林森实际掌握了苏州市党政大权。为了巩固其地位,他在造反派中大搞“突击入党”、“突击提干”。1975年全面整顿期间,江苏省委根据中央指示责令华林森停止“双突”,同时派出刘伯英等一大批老干部全面接管苏州的党政工作。华林森被停止一切领导职务,听候处理;其他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造反派头头们则被下放到工厂、农村接受“劳动锻炼”。苏州造反派头头们与省委的矛盾因而空前激化。孔庆荣也是一位老工人、老党员、老劳模。徐州的“文革”群众运动兴起后,逐渐形成了“支派”和“踢派”两大群众组织。孔庆荣选择站在“支派”一边。当地实行“军管”后,“支派”积极与军方合作,通过武力镇压方式建立了一派掌权的政治格局。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兴起后,长期蛰伏的“踢派”再次揭竿而起,向“军管”当局及其政治盟友“支派”发难,使得当地的派性斗争再次掀起高潮。一些军队干部和地方干部因利害攸关,也在暗中推波助澜。江苏省委派去接管地方党政工作的老干部汪冰石等人根本无力控制局势。由于徐州是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和煤炭生产基地,当地持续不断的派性斗争对国民经济构成严重威胁,因而在1975年春夏成为全面整顿的重点之一。在邓小平的支持下,江苏省委与铁道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徐州,采用铁腕手段重建秩序。两派的重要头头均遭受打压,少数人还被判刑入狱。长期在当地掌权的“支派”成为全面整顿的最大牺牲品,因而对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邓小平和具体实施徐州整顿的省委主要领导人极为怨恨。
1975年底至1976年初,中央发出“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号召,全国范围的运动走势再次发生逆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原本各自为战的南京、苏州、徐州等地的造反派头头们联合起来,紧紧抓住所谓“苏州问题”和“徐州问题”向江苏省委主要领导人发难,成为当地“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的主要动力。在“南京事件”被中央定性为“严重政治事件”后,他们又四处活动,积极收集和整理“南京事件”的材料,通过各种途径与当时把持中央大权的“四人帮”建立联系,希望将彭冲、许家屯打成“南京事件的黑后台”,进而推翻老干部们在当地的统治。
由以上叙述不难看出“文革”后期当地派性斗争的发展脉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文革”后期派性斗争与“文革”前期派性斗争的一个重要差异在于,由于造反派头头们已经在1968年的“大联合”中融入了党政官僚体系,因而其后的地方派性斗争本质上是党政体制内的权力斗争。然而与“文革”前期派性斗争的相似之处是,在这一系列斗争中,各方的派性身份、个人处境和政治抉择之间依然存在着十分清晰的内在关联。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老干部群体和原造反派头头们对1976年春天自发的群众运动的微妙态度。1976年春爆发的自发群众运动,反映出广大民众在历经“文革”动乱后的幻灭与觉醒。他们固然对“文革”前的官僚政治体制心存不满,然而“文革”期间的种种亲身体验告诉他们,相比于官僚政治体制的种种弊端而言,中央高层中少数极端势力的种种倒行逆施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危害更大。他们迫切地希望中国摆脱少数极端势力的控制,实现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在缺乏民主政治传统的背景下,这样的政治诉求只能以某种曲折的、象征性的方式——如不顾“四人帮”禁令自发“悼周”、扩散所谓“总理遗言”(实为抵制“批邓”)、公开批判《文汇报》、以及在中央“四一指示”后继续以“悼周”名义进行大规模集会游行等——表达出来。当时的省市委领导人在“文革”期间历经磨难与沉浮,后来侥幸重返领导岗位。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对广大底层民众的情绪与诉求感同身受,对自发的群众运动心存同情,加上他们在1975年领导实施了当地的全面整顿,因而对“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态度消极。但这样的个人情感,并未阻止他们在中央对“南京事件”做出明确定性后,积极地对自发的群众运动实施镇压与清查。而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期间表现激进的原造反派头头们,内心深处未必对持续十年的“文革”动乱没有看法,未必对自发的群众运动没有同情,但为了改变自身的现实处境,他们不得不借助于新的政治运动,极力攀附当时大权在握的“四人帮”。他们积极介入“南京事件”的清查,不断向北京报送各种“黑材料”,但他们真正的政治对手,并不是在自发的群众运动中涌现出的那些“反革命分子”,而是那些掌握地方党政大权的老干部们。无论是揭发批判“苏州问题”和“徐州问题”,还是高调鼓噪揪出“南京事件的黑后台”,都旨在抹黑当时的省市委领导人并将其打倒。
由此可见,在集权政治模式下,人们的所作所为并不一定直观地反映他们的真实情感与主管意愿。最高当局乾纲独断所造成的频繁的政治反复,不断地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制造着分化和对立,并迫使他们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人们不得不追随着变幻无常的政治潮汐,不断调整自己的政治立场,扮演自己必须扮演的角色,从而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因而卷入矛盾冲突的各方,都很难简单地用所谓“好人”或“坏人”概念一言以蔽之。
三、对两种现有相关解释体系的批评
迄今为止,在理解和诠释“文革”派性斗争问题上,“社会冲突理论”和“利益集团理论”是国内外学界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两种解释体系。
社会冲突理论,是上世纪中后期由一批西方学者提出的一种解释模式。Gordon White、Hong Yung Lee、Anita Chan、Stanley Rosen和Jonathan Unger等人是其代表。简单说来,他们认为在“文革”之前中国社会内部已经出现了分化和对立,一些人从现行体制中得到好处,而另外一些人则受到现行体制的排斥,因而“文革”运动爆发后,前者便成为“保守派”,后者便成为“造反派”。此后不管政治风云如何变幻,组织名称如何演变,派性斗争的基本格局和性质不变。[13]笔者认为,社会冲突理论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是其立论基础仅限于1966年下半年学生运动与工人运动中的派性冲突,而没有意识到此后政治潮流的多次逆转而导致的派性阵营分野和个人派性身份的发展嬗变。本文的概述显示,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每当政治潮流发生逆转时,每个人都会面临一次新的选择。因而派性阵营和个人派性身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发展变化之中。结果,一些政治背景相同的人因随机选择而加入不同阵营,而政治背景不同的人因利害攸关而结成联盟,便成为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此外,人们的派性身份有时会显得十分模糊,或者同时具有多重的派性身份。
利益集团理论,是一些西方学者提出的另一种解释模式。这个解释模式的始作俑者是Charles Tilly和Doug McAdam。他们的著述对具有相同利益诉求和身份认同的社会团体实施政治动员、形成政治运动的情况,有非常精妙的论述。稍后,他们的相关论述被Hong Yung Lee等人引介到“文革”研究中来。简单说来,这种解释模式主要依托西方的政治学经典理论,认为是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特有的利益诉求,造成了“文革”期间的派性冲突。换言之,“文革”期间的派性冲突大体类似于西方国家的政党政治,不过是以一种不太成熟的极端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政治斗争归根结底源自社会成员的利益冲突,原本是政治学中的一个基本常识。然而用“利益集团”理论解释“文革”派性问题,完全忽略了中国社会的历史阶段属性。毛时代的中国并不是一个现代宪政国家。导源于宪政并受制于宪政的“利益集团”概念,在中国很难找到对应的实体。这不是说中国社会中完全没有利益集团存在,而是说中国社会中利益集团的界限十分模糊,严重缺乏约定俗成的规范。比如党政干部(civil cadres)群体可以被看做一个特定的利益集团,但是当群众性的“造反”、“夺权”运动发生后,这个利益集团便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了。职业军人也可以被看做一个特定的利益集团,但是各地实行“军管”后,这个利益集团的原有属性便因全面介入地方党政事务而在顷刻之间发生改变。学生造反派也可以被看做一个特定的利益集团,但是“上山下乡”运动可以使他们在顷刻之间变成“农民”。许多造反派头头原来不过是“学生”、“工人”、“农民”这些特定利益集团中的一员,但是到“大联合”时,他们在顷刻之间便转而成为官僚体制中的一员。由此可见,由于利益集团并不恒定的存在,因而也就无从发挥其应有的政治作用。
质言之,“文革”期间中国社会中的基本政治关系,并非众多体制化的“利益集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多元关系,而是弱小的“个人”与强大的“国家”(实际上是国家最高领导人)的二元关系。无论你在哪个部门工作,从属于哪个单位,是否担任领导职务,在“文革”期间都置身于类似的政治处境,面临着类似的政治压力,并遵循类似的逻辑做出个人的政治抉择。正因为如此,“文革”前期各地相互对立的两派阵营中都包含学生、工人、党政干部和军人。由此可见,群众派性的形成,往往不是集团利益相互冲突的结果,而是个人受政治形势裹挟的产物。
系统深入地考察1949年以后至“文革”前期的历史进程,不难发现“文革”期间的群众派性问题是集权政治的必然产物之一。首先,集权政治本质上就是一种派性政治,它通过宗派主义的方式实现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套用“大右派”储安平的一句话,毛时代中国政治中最大的宗派主义,就是“党”与“非党”的分野。其次,要实现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稳固统治,当权者的政治策略之一就是人为地将人们分成三六九等,对整个社会分而治之。在“文革”初期,所谓“造反派”和“保守派”群众组织的最初形成,肇始于一些基层单位领导人动员多数群众围攻镇压单位内部的少数异见人士。而后,工作队领导人、地方党政领导人和介入“支左”的军队领导人均纷纷沿用这样的做法,从而使得群众派性斗争不断扩大,愈演愈烈,直至不可收拾。
四、关于“文革”运动的整体反思
对江苏/南京“文革”群众运动的深度研究,不但使笔者对群众派性问题形成一些新的看法,而且进而影响到笔者对“文革”运动的整体认知。这里简单归纳如下:
第一,在更广阔的历史视野下,“文革”运动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历史现象。它与此前和此后的中国政治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和连贯性。我们以前对此没有充分的认知,正说明我们对这场运动的研究和解释还十分肤浅。
第二,由于数以万亿计的人卷入了这场运动,所以我们很难用某种单一的解释模式对人们卷入的动机一言以蔽之。不过笔者的研究表明,许多人最初投身“文革”运动,不是源于政治激情而是源于政治压力。这说明在集权主义政体之下,人们其实没有个人选择的余地。他们只有表现出应有的“革命激情”和激进姿态,才能使自己避免成为这场运动的牺牲品。换言之,他们投身“文革”运动的原始动机不是为了得到什么,而是为了不失去什么;不是为了进取,而是自保。套用一句军事术语:主动进攻往往就是最好的防御。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各地的“文革”运动会在极短的时间里一哄而起。
第三,那些深度卷入地方派性斗争的人,如那些著名的群众组织头头,那些曾经执掌党政大权的军队干部,以及那些在“文革“初期受到冲击而后侥幸重返领导岗位的地方党政干部,在持续不断的政治动荡中很难摆脱派性因素的考量。因为在一个二元对立的政治框架下,“赢者通吃”是政治游戏的重要规则之一。所以掌握权力的一方,要尽一切努力保住自己的权力;受到压制的一方,要尽一切努力实现咸鱼翻身。为了在派性争斗中取胜,一方面,他们会积极争取中央高层的支持,另一方面,他们又会出于实用主义的政治考量,对中央的各项指示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诠释与发挥。娴熟地运用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极力抬高自己、抹黑对方,是“文革”期间派性斗争的一个基本策略。这样的政语策略,常常导致一些不谙内情的旁观者和研究者混淆了“文革”期间派性斗争的本质属性。
第四,如果我们将“革命”定义为一种结构性的改变或断裂式的发展,那么无论是从“精英政治”层面还是从“群众运动”层面看,“文化大革命”都不是一场真正的革命。“文革”期间政治实践的基本特征,依然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政。这场运动之所以使人产生一些关于革命的联想,是因为这场运动的发动者和参与者们不约而同地策略性地运用了许多激进的革命修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