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鹰: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1 次 更新时间:2024-07-15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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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鹰  

2016年11月12-13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指导,中国经济年鉴社和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联合主办的“2016(第四届)中国粮食与食品安全战略峰会”在北京举办。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参事、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杜鹰发表演讲。以下是演讲内容节选:

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头戏,也是当务之急,这个关系理不顺,市场机制就无法发挥作用,农民的利益就得不到切实的保护,同时国家的粮食安全也就失去了根基。

从2004年以后我们就形成了新时期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主要是取消了保护价,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取消了农业四税,对农民开始实行补贴。这一套调控体系总体上看是有效的,对于促进粮食实现十二连增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国民经济平稳较快的增长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另一方面,由于我们在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以及国内外情况的变化,这一套调控体系内部逐步积累起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乃至于到现在来看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一是政策性收储的价格刚性上升,导致国内外差价扩大和进口压力增加。二是政府性收储价格处于支配地位,影响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三是库存挤压严重,潜亏风险不断加大。

这些问题怎么解决?要通过目标价格的改革,实现价补分离,把附加在价格上保收入的功能剥离出来,恢复价格的调节供求的本质功能,使市场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同时通过生产者补贴的方式,给农民直接补贴。 2014年国家启动了新疆棉花,东北、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同时取消了国家临储并转为企业收储。2015年取消油菜籽的临储政策,同时启动了玉米价格改革,2016年以来玉米价格的改革还在进一步深化。目前我们正在着手对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对这个政策的体系进行积极的完善。总的来看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和东北、内蒙古地区的大豆目标改革总体进展顺利,尤其是棉花相当成功。当然也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最后,在完善收储范围又完善价格机制之后,最重要的是建立相应的补贴制度,这两个品种的改革一旦启动,价格肯定要回落,而回落之后农民的收益怎么保证,就要对差价采取直接补贴的办法给老乡保护,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中国的农村改革已经走过了38年的进程,期间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仅大的改革就有四五次之多,这一次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这一轮改革,中国重要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调控体系将更加完善,也会为我们的粮食安全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参事、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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