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江:印度为什么落后?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551 次 更新时间:2007-05-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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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江  

印度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历史、文化、语言、人员方面的交往都比中国更加方便,自然资源秉赋很多方面也比中国优越,独立60年,却始终不改贫穷落后的面貌,原因何在?

在于这个国家长期信奉政府干预经济,独立以来,政府干预和计划经济的思想一直在印度占主导地位。政府干预和计划经济不但窒息了印度早期的经济发展,也为印度留下了四大遗产,直至今日,这些制度性因素仍在制约印度的改革和发展:一是国有制在一些关键性行业(比如银行业)占主导地位;二是对外不开放,缺乏国际竞争,国家对进出口和外汇实行全面管制;三是庞大的官僚体制,导致的严重腐败,在最近一些国际上关于国家腐败程度的排名单上,印度与中国和俄罗斯等国家不分伯仲,都处于腐败最严重国家的行列;四是导致劳动力市场窒息和僵化的劳动立法和就业制度。

这些制度性因素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无需赘述。但问题是,中国当时也有这些计划经济的“遗产”,为何1980年代以来的经济发展会比印度快得多呢?

原来,印度的改革在第四条,即劳动与就业体制方面的改革几乎没有进展。僵化的劳动立法和就业制度对印度经济的影响, 我在与印度朋友的交流中得到了更深的理解。

近年来,印度经济增长加快,特别是印度软件业的发展,使印度几乎可称为软件超级大国,很是令国人羡慕。见到印度朋友,总免不了要赞扬他们几句,同时也想打听一下他们软件业飞速发展的诀窍为何。没想到,每逢这种场合,印度朋友对我的赞扬均持否定态度。他们的观点是,科技行业的成就固然不可否认,但科技行业的发展,需要的是高技能的劳动力,这只能使极少数精英分子收益。印度是一个整体教育水平和劳动力素质很低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度里,要大规模增加就业,使大众分享经济增长的好处,必须像中国一样,以制造业作为主导产业,推动经济发展。

印度的劳动立法多而复杂,光是联邦一级关于劳动报酬和福利的法律规定,就包括劳动者报酬法(1923), 周假日法(1942), 工资法(1936),最低工资法(1948),工资支付补偿法(2005), 分红法(1965),感谢费法(1972)等等, 还有牵涉产假、童工和合同工报酬的立法,立法的时间从殖民地时期直至现在,总计至少在10多个以上。印度是一个联邦制国家,除了联邦立法,各州关于劳动问题的立法更是不计其数,且有很大差异。

在印度所有的劳动立法中,影响最大的,公认为《产业争议法》。这个法律是1947年印度独立前夕通过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有过一次修正案。这个立法的核心内容,是规范企业招聘和解聘员工的条件和程序。它明确规定,所有超过100人的企业,在解雇员工时,必须获得州政府的批准。印度是一个民主国家,否决一个雇主的解雇请求,损失的是一票。批准一个解雇请求,损失的是成百上千或更多的选票。政治家从自身利益出发,非常符合情理地几乎从来不批准雇主要求解雇员工的要求。

雇主失去了解雇员工的权利,对员工有什么影响?有两个最明显的影响。

一是有工作的人有了绝对的工作安全,就没有必要积极工作了。我在世界银行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们援建印度的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最后中标的是一家中国公司。我初听十分不解:难道中国的劳动力成本比印度更有竞争力吗?答曰: 非也,关键的差别在劳动态度。中国工人来做这个项目,一定会不辞劳苦,夜以继日,做完拿钱回家。印度的劳动力成本不比中国贵,但工人劳动太懒散,他们来做,这条路就不知何时完工了。总体来说,在印度,生活的悠闲和时间的宽松是显而易见的,大家都是优哉游哉,擅长于高谈阔论。

更严重的是,有工作的人非常舒服,更多的人则找不到工作。人们不用多少聪明才智即能明白,100人以上的企业用工和解雇需要政府批准,雇主就会尽量将企业规模控制在100人以下,超过100人的企业,雇人时也是慎之又慎。IDA作为保护员工权益的立法,极大地限制了印度制造业的发展空间,也严重制约了整个经济的发展。从1960年至1995年,制造业占GDP的比重在印度尼西亚从9%增加到24%,在马来西亚从8%增加到26%,在泰国从12.5%增加到28%,而同期印度制造业在GDP的比重从原来高于上述国家的13%,仅仅增加到18%。制造业的增长缓慢,不仅使这一时期印度的整个经济增长慢于上述国家,尤其如很多印度朋友所指出的那样,使得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大众无法参与,无法在发展过程中找到工作并从中收益。因此,印度这一时期的经济增长与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相异,并没有导致绝对贫困人口的大幅度下降。

印度为什么落后?就是因为政府的过度立法、严格的就业管制扩大了政府寻租的空间,却窒息了制造业发展的空间。

(2006年12月18日《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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