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两会议案提案大幅增加,多达上万条。两会代表和委员的整体表现历来为人诟病,这条新闻无非想告诉人们:代表和委员们议政能力在提高。然而,议案提案多,未必说明履职能力就提高了。总得先看是些什么样的议案提案吧?如果泡沫多多,譬如充斥着“取消地大物博论”、“妇女节更名女人节”、“硕士博士学位服采用汉服”、“规范公务员着装”之类无聊议案、鸡毛蒜皮议案;如果提案议案让人弄不懂究竟针对了什么样的现实,比如“保护满族文化”;如果罔顾社会正义,主张“私有财产合不合法都要保护”、更有甚者,无视现代社会基本文明规范、无视公民宪法权利提出以言定罪、再兴文字狱的所谓“惩治汉奸言论法”,等等,这类提案议案跟“能力提高”有何相干?把二者扯在一起,岂不是牛头马嘴之误?
除了议案、提案,会场内外代表和委员们发言令人惊骇处也着实不少。某院士称“全球变暖是炒作起来的,中国无须为此降低能源消耗”;有的代表大唱颂歌,却说不出一句与代表身份相符的话;一些有着官员和人民代表双重身份的人把蛮横无理的官气和倨傲态度带到两会,对挣扎求生的底层民众毫无体恤,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起采取走街串巷或临时摆摊的艰辛谋生方式的民众,霸气十足而又充满蔑视:“‘走鬼’违法经营,影响行人通行,不该宽容。”这哪象人民血汗钱供养的公仆,活脱脱一封建霸道家长!关系颠倒至如此地步,倒也折射出了我国现实的政治格局;而极具侮辱性的“走鬼”一词挂在高官嘴头、见诸报端和网络竟从未惹来官司上身,底层民众何等处境何等忍耐,可见一斑。说起霸道,补充一个几天前出自电视节目的例子。20日北京卫视午间谈茶,据特约嘉宾介绍,茶中极品大红袍全国仅三株茶树,每年总共只能制得一斤把大红袍。这时主持人冒出一句,大意是:领导发话,08年奥运会谁夺得中国第一枚金牌,这大红袍就奖给谁。一听,差点没给噎住。好家伙,天下宝物皆归吾支配!气魄之大,不输帝王!这没披露官阶姓名的“领导”主宰一切的气魄与那位官代表会议期间接受采访时霸气真可谓相得益彰。
议案、提案、发言,无聊的无须多费笔墨;对那种天知道是屁股决定脑袋还是思维懒惰万事图方便而炮制出来的“合不合法都要保护”之类,或者某些官员的习惯性霸气也不想多说什么。但对一关乎“反腐”和另一涉及文化保护的提案以及某代表一段发言,忍不住要说点什么。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彭镇秋提出“建立公务员信用公积金制度”。该提案以“反腐”名义提出,却回避导致我国公务员队伍腐败高发的根本原因——权力来源名实相悖,并非真正来自人民授予的权力又在事实上处于无制约、缺监督状态。
提案这样给“反腐”支招:每个国家公务员每月交纳相当于工资40%的个人信用公积金,其中,15%由个人支付,其余的25%则由政府财政补贴。如果没有违法违规,退休时,不仅连本带息一次性全额返还,还由政府财政再补贴金额的50%作为对公务员的奖励;如果发生职务犯罪,公积金全部没收。
如此“反腐”,荒唐有三。第一,与其说是“反腐”,不如说是给特权已经太多的公务员又增新特权、使早就令民众不堪重负的公务员消耗在财政支出中占更大份额。不知道彭镇秋代表写提案时有没有考虑过以下事实:包括在公务员队伍中的各级官员掌控着国家权力,近年来,这个权力在不断给公务员涨工资、增福利上发挥超常,直接造就了最具中国特色的职业选择现象:想挤进公务员队伍的人之多,大有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之势。而按彭代表设想:公务员每月出小头、国家财政支大头的“信用公积金”,退休时连本带息全额返还,国家财政再另给高额奖励。这差不多等于要国家财政在公务员工资总额上大致再增加二分之一的支出。彭代表说,这样使“公务员就不愿轻易犯错”。然而欲壑难填,在权力并非民授且缺乏有效监督制衡的体制下,花再多少钱也未必换来公务员的廉洁自律,必然的结果却一定是更多的人为挤进公务员队伍而使出十八般武艺——恶斗将更有得看!第二,在缺乏透明度的权力运作体系下,在刻意排斥了全社会对公权力的监督、媒体被牢牢绑缚着手脚的情况下,公务员职务犯罪暴露几率非常低。彭镇秋的议案压根没触及这一要害,可预期的前景必将是给公务员增加了更多收入,却起不到遏制职务犯罪的作用。第三,公务员一旦发生职务犯罪就没收公积金——这种惩罚形同儿戏。掌握着公权力的公务员经济犯罪额度越来越高,上百万都已是寻常事了。真被逮住,没收公积金,简直罚不抵罪,何况逮住几率还很低。于是,彭委员设想的“信用公积金制度”便像极了一些大学发明的“风险基金”:在工资分配上,学校各级官员每月工资中比其他人多一笔“风险基金”。理由呢?官员工作有风险,多这笔钱,如果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年终扣除风险基金以示惩罚。这些年大学大上快上,工程遍地开花。一个工程弄出问题,损失动辄数十万、数百万。这“风险基金”的制度创新可真不赖,事情不出或不被发现,白白多一笔收入,出了事,只要没弄到刑责在身的地步,只不过少拿一笔原本就不属分内的钱罢了。
“反腐”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重大问题。但该“反腐”提案竟荒唐得令人错愕。而人大代表杨枫保护满族文化的提案则令人困惑。
近十几年最突出的文化现象是什么?是歌颂满清皇帝的影视节目走红,十个满清皇帝连同祖先一一发掘出来,制作成一席又一席满清文化大餐。而十皇帝中顺、康、雍、乾外加垂帘听政的西太后慈禧,更是从婴儿到老年,从爹妈后妃阿哥格格乃至家奴,从三宫六院到外面拈花惹草留一夜情……每一年龄段、每一次风流韵事、或者一些包衣奴才发迹史,都可以翻来覆去给弄出个几十集长剧——相比之下,倒是那位想通过改革使国家融入世界潮流的光绪有些受冷落。十数年来,文化禁令虽然时时下,可对满清朝情有独钟,给这类图书、剧目简直就像开通了绿色通道。这么得天独厚的创作环境,经影视界一批大腕编剧、导演不懈努力,外加一批文人学士妙笔生花、热情宣扬,满清时期深入人心,大有成为效仿榜样之势,它的影响从若干方面进入了许多人的潜意识,就连设计出来赠送各国政要的唐装,都一不留神就全给制成了清服。今年一开年,上边有令:电视台黄金时段的节目必须体现主旋律。什么是主旋律?拧开电视不就知道了?如果有什么人隔离于现实之外而整天沉溺于电视,听着耳边反复响起满清时期标志性的应答语和身份称谓,如“喳”、“主子”、“奴才”之类,映入眼帘的是红顶官帽和前胸后背贴着大方块的朝服,还有辫子、瓜皮帽什么的,没准儿会以为梦回大清朝了。不光剧作,今年有电视台还专门对满清时期王府建筑、衣饰、饮食、墓葬等等作系列介绍。这样的热度下,杨枫代表对“满族的历史文化失传”的担忧,我看过虑了。一来对这一段的“研究”,在我国史学界堪称显学;二来承蒙热门影视加油添醋反复展示,至少,人们对清王朝发迹以来的几百年差不多烂熟于心了。诚然,满清王朝不等于满族文化,但在通过影视强势表现满清王朝时,敢说就没有传布满族的文化习俗?其实,要说历史文化失传,不单满族有失传之虞。半个多世纪以来,整个国家的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历史,史实上错乱得一塌糊涂,传统、风俗中良善因子丢失得所剩无几。真要看重历史文化保存,还是动动脑筋就共同面临的问题出点主意:怎样拯救历史真相,拯救良善风俗——无论它们属于构成中华民族的五十六个民族的哪个民族!
提案不多谈了。
每年两会,都有人把这当颂歌盛会。即使近年对这种行径的批评越来越多,可不少人还是弄不明白自己花着纳税人许多血汗钱专程到此干吗来了,瞎捧海吹,积习难改。今年也不例外。发言唱山歌、唱豫剧的,提都懒得提了。但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安徽代表程聚生的发言事关对司法现状的判断,不能当没听见。程代表大谈两高报告“鼓舞人心”,说是“真实地报告如何保证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顺应时代的发展,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法律的公信度”,末了,憋足劲拍马屁:“我觉得是太平盛世,就像最近电视上演的《贞观之治》”。然而,是不是保证了司法公正?司法是不是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是不是提高了法律的公信力?——这可由不得程委员瞎扯。人们心照不宣的是,我国司法,一不独立,高度受控于各级党政权力;二不免俗,加入权力腐败的狂欢而沆瀣一气。受控和腐败两大病症导致我国司法严重不公。远的不说,举两个最近的、也广为人知的案子,即王天成诉周叶中案和崔英杰案。
王天成诉周叶中剽窃案,是整个知识界都在关注的案子。根据已经披露的材料,周叶中的剽窃事实乃任何说辞都无法开脱,这在学界有广泛共识;事发时,又正值我国高校剽窃现象已成众矢之的,海内外广受批评,无论真下决心还是应付海内外批评,反正,教育主管部门和许多大学及研究机构都信誓旦旦表示要整顿学风,还学界一片清朗天空。虽说这个案子中剽窃者与被剽窃者身份背景截然不同,而“法律面前的平等”在我国又常常只是一句空话,不同的身份背景而不是事实对案子的判决结果有很大影响。但该案一是发生在声称要严谨学风之时,二是原被告双方著作的文字对照早就通过一些学术期刊就此发表的文章、特别是通过网络传播开了。可以说,这是我国披露出来的剽窃案中传播最广、最为人关注的案子。无论什么人再怎么想袒护周叶中,法院也不至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吧?然而,这确实是“一块神奇的土地”,什么样的事都可能发生。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和北京市高级法院先后于2006年8月和12月下达的两审判决使证据确凿的剽窃者全身而退了。两级法院为使抄袭量惊人的被告脱困,一举创造出数种足以从根本上颠覆学术规范、足以让世界学术界瞠目结舌的托词。如,只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对客观知识的介绍”即使表达形式相同也不构成侵权,等等。连这些说法也开脱不了的,最后还创造出“文字比例”说,称与原告相同的文字占作品比例不高,不构成剽窃。
崔英杰案尚未审结。23岁的崔英杰在应该上学读书的年龄参了军,为国效命三年。但城乡二元体制使这个优秀战士退伍后不能象城市兵那样得到工作安置而是被抛回农村;进城找工作遭遇欠薪;为自救靠工余时间当小贩遭遇“公力抢劫”(这借用了萧瀚几年前谈孙志刚案时创造的术语),冲突中伤人致死。
记得关于“私产入宪”的争论中,有人反对提“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里无意从法理上讨论这个问题,只想挑明一个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实:先富起来的人群中相当部分人的财产带着原罪,其中那些利用手中公权攫取公共财富的、那些在权力卵翼下靠垄断坑民而暴富的,特别是通过把政府机构利益主体化加黑社会化而大搞权力寻租、设租获取不义之财的,这些人的所谓私产罪孽深重,怎么当得起“神圣不可侵犯”?但所有靠诚实劳动挣钱的人——当然也包括那些高付出低收入的打工者和饱尝人世艰辛的小贩们——,不管他们拥有的财产是多是少,哪怕一辆破自行车或破三轮、一筐蔬果、一个擦鞋箱,作为私产,都货真价实地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可现实是,携带着原罪的私产,无论官界学界商界,都有足够多的代表,能发出足够大的声音。有身据高位者大扣帽子:“清算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成绩”;集官员身份和“民意代表”身份于一体的人可以在人大会议上以“公布官员财产侵犯官员隐私”阻挠阳光法出台。这种人所代表的群体虽小但能量大得惊人。今年两会又落幕了,《物权法》倒是出来了,但阳光法任随千呼万唤还是难出台。没有阳光法的配合,《物权法》本身难以避免的缺憾和漏洞被放大、胀大将是难逃的宿命。这是题外话了。
回到崔英杰案。不管崔英杰无照摆摊对与不对,也不管前来扫荡无照摊点的城管是否着装、该机构的法律地位是否可信,一来二话不说、不出示任何手续便把崔英杰的香肠和三轮车夺了就走,这与当街抢劫何异?何况枪走的不仅是崔英杰来路正当的财产,还有他赖以谋生的工具,即便过去拦路抢劫的山大王也不致于这样断人生路。而这种事,几乎全国所有城市、不论大小,到处发生,到处引发尖锐冲突,死伤并非个别。崔英杰遭遇抽风式“执法”的突袭,不仅面临香肠、烤炉等物被没收,连刚借钱买的新三轮车也被拖走,跪地苦苦哀求达12分钟无果,冲突中伤人致死。整个事件不过是病态控制欲跟一个庞大社会群体谋生需求的矛盾演绎出来的众多类似事件之一。
崔英杰案的起因、发生过程都触及到社会最敏感的神经,一发生,便引起了全社会最热切的关注。作为案件,即使撇开酿成祸端的背后根由而孤立地就事论事追究崔英杰的刑责,最起码应该尊重事实。但2006年12月开庭时,检方配合北京市府封死者为“烈士”的荒唐之举,一心置崔英杰于死地。为此不顾公然篡改事实,在不提供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把公安机关侦结后得出的“故意伤人致死”结论刻意改成“故意杀人”,并在起诉书中把一个即使连遭不公仍然对靠自己劳动改变境况充满信心的青年描绘成罪大恶极的凶徒。
两个处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案子尚且如此,未能曝光的类似案子,会是什么样的状况,就更难说了。而且很具讽刺意味的是,审理王天成诉周叶中剽窃案的两级法院以及崔英杰案的检控单位就处在“两高”眼皮底下。程聚生作为人大代表如果关注民瘼、关心司法公正,不应该对两个影响甚广的案子及相关法院和检察院的表现毫无所知。名曰审议,却专拣好听的说,对司法现状不作调查、甚至充耳不闻就妄下结论,说什么“维护了司法公正”、“提高了法律的公信力”——如果说这是严重渎职,程代表是没理由叫屈的。
耗资巨大的两会,昏提昏议和恶议的、颠倒关系的或压根儿弄不清代表谁来发出声音的不少。其议案提案和发言的唯一价值,恐怕就在于将提出者的素质和精神状态暴露无遗,进而再次把代表产生路径这一严肃而迫切的宪法问题推到全社会面前。
诚然,也有不少提案和发言触及了尖锐的现实问题,像保障公民谋生权利,建立刑事案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反就业歧视法、政府信息公开法等等。但即使有意义的提案议案中,真中要害的,如:理顺政府与人民关系的、管束权力的,在上万议案提案中就没见披露出一条。也许不是没有,而是被纪律压了、被媒体吞了。果真这样,是有些委屈这部分代表和委员,但这不能成为回避代表产生路径的理由。何况,对人民来说,就算撞大运撞上有责任心有能力的高素质代表和委员,也丝毫不能改变选举权虚置的现实;对这部分代表来说,则摆脱不了代表性和权力来源不明的尴尬。
最后,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不能不提。据全国政协委员张贤亮说,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数超过两百万,但近年揭露的贪官没有一个是经由人大或政协委员质疑而暴露的(见3月15日南方周末)。这个事实说明人大和政协在履行其法定的监督职能上,充其量聊胜于无罢了。
200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