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青翰:工夫与教化——论朱子“学之大小”思想结构的形成与特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76 次 更新时间:2023-01-2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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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青翰  


摘  要:“学之大小”是朱子所重视的一个思想结构,然而学界并没有予以充分讨论。以理会延平所教“理一分殊”为契机,朱子自“子规夜悟”认识到“学有大小”,并使之凝结为“由小及大”“下学上达”的为学进路。与“学之大小”的思想结构相应,朱子在工夫上先后将“大学”“小学”分判为“格物”与“主敬”;与此同时,朱子编撰《小学》,注释、序定《大学》,重塑了以“小学”“大学”为基础的教化体系:以“礼乐射御书数”入“小学”,以“大人之学”阐释“大学”,强调了人皆可以“学为圣人”的平等性,又构建了高下有分的德性秩序。因此,朱子对于“学之大小”的判定,既有年齿长幼,亦包括工夫先后、德性高低这两个层面;“小学”为“大学”之基础,“大学”为“小学”之推扩。总体而言,在“学之大小”这一思想结构的助力下,朱子将个体之“工夫”与众人之“教化”归并为一,从而深刻影响了宋代以后的政教安排。

关键词:朱子思想;学之大小;工夫;教化


“学”是儒家思想的一个关键概念,也是贯彻于朱子思想体系中的一条主线,而“小学”“大学”则是朱子用以阐释这一关键概念的两个基本要素。如其在《大学或问》中所说:“学之大小,固有不同,然其为道则一而已。是以方其幼也,不习之于小学,则无以收其放心,养其德性,而为大学之基本。及其长也,不进之于大学,则无以察夫义理,措诸事业,而收小学之成功。是则学之大小所以不同,特以少长所习之异宜,而有高下浅深先后缓急之殊,非若古今之辨、义利之分,判然如薰莸冰炭之相反而不可以相入也。今使幼学之士,必先有以自尽乎洒扫应对进退之间,礼乐射御书数之习,俟其既长,而后进乎明德、新民,以止于至善。是乃次第之当然,又何为而不可哉?”(《朱子全书》第6册,第505页)朱子明确以“学之大小”这一表述将“小学”“大学”收纳、凝合为一个完整的思想结构,再由此展开其同异的辨析。遍观朱子文献,如此说法,虽只有这一处,但以其来源于朱子反复修改之《大学或问》,亦足见朱子所论“学之大小”与“小学”“大学”以及《小学》《大学》之间有着直接的对应性。诚然,若论朱子“小学”“大学”,则其内容主要指向《小学》与《大学》,但其外延却超出了两者,如学习阶段、德性层次、教育机构,实亦有以“学”而言的大小之分。有鉴于此,本文特以作为思想结构的“学之大小”统论朱子之“小学”“大学”以及《小学》《大学》,由此探讨“学”之于朱子的深层意义。

先秦文献之中,早有类同于“小学”“大学”的表述,如《大戴礼记·保傅》所说:“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见王聘珍,第60页)即以年龄与内容将贵族子弟的教学分为“小”“大”两个阶段。朱子亦对此种教学结构予以继承。然其所不同者,则在于结合“复性”“成圣”的最终目的,以“学其事”与“学其小学所学之事之所以”(《朱子全书》第14册,第269页)、“洒扫进退应对、礼乐射御书数”与“穷理正心、修己治人”(《朱子全书》第6册,第13页)等不同内涵,重新定义了“小学”与“大学”。本文将结合朱子一生的思想发展,将“小学”“大学”理解为一组完整的概念,依照“工夫”与“教化”这两条线索进行论述,剖析朱子之“学”的主要特征与内在逻辑。

一、学有大小: 朱子 “学之大小”思想结构的萌芽

朱子早年受教于延平,延平见其“说得无限道理”,便教其“只在日用间着实做工夫处理会”(《朱子全书》第17册,第3373页),“理不患其不一,所难者分殊耳”。(《朱子全书》第13册,第354页)由此,朱子开始了对为学进路的重新省思。我们可以说,朱子关于“学之大小”的思考,在这一阶段便作为其内省为学进路的一个“副产品”而开始萌芽了。根据《语类》的记载,初见延平之后,朱子经历了一次重要的思想事件:“一日夜坐,闻子规声。先生曰:‘旧为同安簿时,下乡宿僧寺中,衾薄不能寐,是时正思量“子夏之门人小子”章,闻子规声甚切。’”(《朱子全书》第15册,第1669页)这便是朱子早年求道过程中著名的“子规夜悟”。所谓“子夏之门人小子”章,即《论语》中所记载的子游与子夏之间关于为学之本末、先后的一段讨论:

子游曰:“子夏之门人小子,当洒扫应对进退则可矣。抑末也。本之则无,如之何?”子夏闻之,曰:“噫!言游过矣!君子之道,孰先传焉?孰后倦焉?譬诸草木,区以别矣。君子之道,焉可诬也?有始有卒者,其惟圣人乎!”(《论语·子张》)

此章的要害在于,子游认为子夏门人谨于“洒扫应对进退”,有“末”而无“本”。子夏之言,则正对应于如何看待“本”“末”之间的深层关系,即现实的、当下的“洒扫应对进退”,是否在本质上与“大本”无缘?《语类》中对“子规夜悟”有多处记载,均反映朱子在这一晚对“本末”的问题实现了认识上的重大突破。如这一段对话:

问“子夏之门人小子洒扫应对进退”章。曰:“某少时都看不出,将谓无本末、无大小。虽如此看,又自疑文义不是如此。后来在同安作簿时,因睡不着,忽然思得,乃知却是有本末小大。然不得明道说‘君子教人有序’四五句,也无缘看得出。圣人‘有始有卒’者,不是自始做到终,乃是合下便始终皆备。‘洒扫应对’‘精义入神’,便都在这里了。若学者便须从始做去方得,圣人则不待如此做也。”(《朱子全书》第15册,第1665页)

朱子最初将子夏所做反驳的要义理解为学之“无本末、无大小”,换言之,“洒扫应对进退”在某种意义上应该与子夏所说的为学之“本”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因此并不能说只是“威仪容节”之类的外在要求。但朱子又心疑对文义有所误解。经过一晚的思考,朱子的收获是“乃知却是有本末小大”,而其必要条件则是对“明道说‘君子教人有序’四五句”的充分理解。可见在“子规夜悟”的当晚,朱子所思考的难题便是:为学之道究竟该理解为“有本末大小”,还是“无本末大小”?经过彻夜苦思,朱子初步破解了这个“悖论”:以“本体”而论,则“理”无大小;以“工夫”而论,则“事”有本末。在本体与工夫两端,理之大小、事之大小要分别来看。我们从中截取“理”“事”“工夫”这三个核心概念,由此分析这个结论所包含的三重含义。

第一,“理”散于万物之中,在本体的层面并无大小之分。“小”“末”在“理一”的层面上与“大”“本”具有平等性。“洒扫应对进退”根源于一理,从统一性角度而言与“精义入神”无异。

第二,对应于延平所说:“理不患其不一,所难者分殊。”“分殊”重在事物具体之理的差异性,如朱子所说:“理只是这一个道理,则同。其分不同。”(《朱子全书》第14册,第237页)“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分”“用”便有“名分”“分量”之义。朱子常以“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表述工夫上积久贯通的效果。“物”“事”有表里精粗,与之相应,“理固自有表里精粗,人见得亦自有高低浅深”(同上,第512页)。此“精粗”以两义而言,在蒙学阶段所做的“洒扫进退应对”,“道理”毕竟有限,如“夫妇”“君臣”皆无法亲身实践。如朱子所说:“无大小者,理也;有序者,事也。”(《朱子全书》第6册,第906页)所以从“事”的角度而言,“洒扫应对进退”各有其分殊之理。

第三,圣人生而知之,无需循序渐进之“学”。而作为凡人,因其气禀之异,则只能“学而知之”。“洒扫应对”与“精义入神”皆有其理,但是“洒扫应对”并不等于“精义入神”,前者即便做到完满无缺,亦只是“学其事”,尚缺学其“事之所以”(《朱子全集》第14册,第269页)。如程颢所说:“君子教人有序,先传以小者近者,而后教以大者远者。非先传以近小,而后不教以远大也。”(《朱子全书》第6册,第236页)朱子颇赞成此说。“洒扫应对进退”作为近者、小者,列于为学之先,是为了由末入本,最终学习远者、大者。

为了进一步说明“子夏之门人小子”章中“近”“小”与“远”“大”之间的关系,朱子还引入了“下学而上达”的观念对其进行分析:“人只是将上达意思压在头上,故不明子夏之意,但云君子之道孰为当先而可传,孰为可后而倦不传。‘譬诸草木,区以别矣’,只是分别其小大耳。小子之学但当如此,非无本末之辨。”(《朱子全书》第15册,第1664-1665页)又如朱子弟子胡泳所说:“明道说‘君子教人有序’四五句分晓,乃是有本末、小大,在学者则须由下学乃能上达,惟圣人合下始终皆备耳。”(同上,第1670页)“下学”才能“上达”,只顾追求“上达”,则与禅学无异:“释氏只说上达,更不理会下学”。(同上,第1569页)

由此可知,“理一分殊”在“学”的层面触发了朱子对于“为学次第”的深入思考。在领悟“子夏之门人小子”章之后,“学之大小”的基本轮廓便在朱子的思想世界中开始浮现了。如其所说:“‘洒扫应对’,‘精义入神’,事有大小,而理无大小,事有大小,故其教有等而不可躐;理无大小,故随所处而皆不可不尽。”(《朱子全书》第15册,第1667页)在“理一”的一面,则“理无大小”,“学”必无处不在;而在“分殊”的一面,则“事有大小”,“学”必由小而大。自此,“先小后大”“下学上达”的工夫进路便得以在朱子的思考中发生某种作用。在此影响下,朱子结合其整体的理学思想,逐步确认了“小学”“大学”的具体工夫,并予以实践。

二、居敬穷理: 工夫论中 “学之大小”思想结构之成形

(一) 以格物论“大学”之“大”

经由“子规夜悟”的思想转折,朱子奠立了“事有大小”“由小及大”的基本认识。从事的层面而言,直接指向形而上者的“精义入神”较之于“洒扫进退”,自然是远者、大者。故在朱子师事延平之后,直接面向形而上者的工夫便是“格物”。据陈来研究,淳熙初年“格物”补传的写作标志着《大学章句》草成,朱子“格物”思想亦于此时基本成熟。(参见陈来,2000年,第278页)在此之前,朱子经历了两次“中和之悟”,将其性发为情的思想发展为心统性情说,由此确立了心性论的基本框架。在《大学章句序》的为学次序中,“小学”先于“大学”,而在朱子的生平中,其“小学”思想的兴起与落实,则在以“格物”论为中心确立《大学》主旨之后。

孝宗即位后,朱子应诏上封事说:

是以古者圣帝明王之学,必将格物致知以极夫事物之变,使事物之过乎前者,义理所存,纤微毕照,了然乎心目之间,不容毫发之隐,则自然意诚心正,而所以应天下之务者,若数一二、辨黑白矣。(《朱子全书》第20册,第572页)

朱子认为“格物致知”先于“诚意正心”以及其余的工夫环节,居于为学之首,其得失决定了其余工夫的效果。其后,朱子又上《癸未垂拱奏札》,写道:“臣闻大学之道,‘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而家之所以齐,国之所以治,天下之所以平,莫不由是出焉。然身不可以徒修也,深探其本,则在乎格物以致其知而已。夫格物者,穷理之谓也。”(同上,第631页)由此可见,朱子明确以“穷理”解释“格物”,而“格物”乃《大学》之首义。

另外,对于佛教消解“事”“物”的实在性,朱子亦深有警惕。如其所说:“《大学》不说穷理,只说个格物,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如此方见得实体。”(《朱子全书》第14册,第469页)故而朱子在奏札中对孝宗借取“佛老”以“治心”的做法大加批评:

前日劝讲之臣限于程式,所以闻于陛下者不过词章记诵之习,而陛下求所以进乎此者,又不过取之老子、释氏之书,是以虽有生知之性、高世之行,而未尝随事以观理,故天下之理多所未察。未尝即理以应事,故天下之事多所未明。(《朱子全书》第20册,第632页)

在朱子看来,孝宗终究缺少了对于“理”的认知,故而只有玄虚的体验,导致“平治之效所以未着”。这样看来,如不能“治人”,也就可以说明孝宗“修己”有误,因为“修己”与“治人”并不能断为两截而分属佛、儒;故而,“修身”重在“格物”,而“格物”的关键在于“随事以观理、即理以应事”,这意味着学者必须由形而下之事通达形而上之理,继而以形而上之理指导形而下之事。由此可见,虽然朱子此时的“格物论”并未完全成熟,但其对孝宗的这两次上书,便基本上确立了“格物”之于“大学之道”的地位,并由此反映了工夫论“学之大小”中“大”的一面的核心意义:其一,效验之大,“格物”则能穷理,穷理则能修己治人;其二,应事之广,“格物”方可诚意正心,应天下之务。

(二)主敬思想与“小学”的出场朱子自承:“余蚤从延平李先生学,受《中庸》之书,求喜怒哀乐未发之旨,未达而先生没。”(《朱子全书》第24册,第3634页)延平去世后,于朱子工夫论中凸显的“主敬”一说,在某种程度上间接地引起了其“小学”思想的正式登场。朱子曾说:“比观程子《文集》《遗书》,见其所论多不符合,因再思之,乃知前日之说虽于心性之实未始有差,而未发、已发命名未当,且于日用之际欠缺本领一段工夫。”(《朱子全书》第23册,第3266页)关于朱子自“中和旧说”向“中和新说”的转变过程,前人之述备矣,此处不再重复。(参见刘述先,第69-133页;陈来,2000年,第157-193页;束景南,1992年,第222-272页)简而言之,朱子历经两次“中和之悟”,将湖湘之学的“先察识而后涵养”翻转为“先涵养而后察识”。

在心统性情的心性论结构下,作为主宰的“心”贯彻于动静、性情,这就为朱子“未发”的工夫提供了切实的着力点:“未发之中,本体自然,不须穷索,但当此之时,敬以持之,使此气象常存而不失,则自此而发者,其必中节矣。此日用之际本领工夫。”(《朱子全书》第23册,第3268页)朱子以“格物”为“大学”工夫之首,但“未发”之中显然不能“格物”,于是朱子便继承了程颐所说的“涵养须用敬”,即在心之“未感物”时,须在未发之中涵养“本源全体”,使心虚明,事至物来之时感而遂通,才是“察识”工夫。所谓主敬,即专注努力保持内心的收敛与敬畏,提撕警觉,从而充分唤醒本心,使之自作主宰。(参见吴震,第164-209页;陈来,2011年,第193-195页)

可以说,“中和新说”及其相应的心性论结构确立之后,朱子对于延平遗教的困惑终于得到了解决,而“敬”作为工夫主旨在朱子思想中亦随之得到了确立,如朱子说:

“敬”之一字,万善根本,涵养省察、格物致知,种种功夫皆从此出,方有据依。(《朱子全书》第22册,第2313页)

如此论“敬”之说,遍见于朱子文献,“主敬”俨然成为了朱子工夫论的第一件事。于是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居敬涵养”与“格物致知”究竟孰先孰后?实际上,随着“主敬”在为学工夫中的凸显,朱子逐渐将“格物穷理”与“居敬涵养”视为平行并进的两事,如其所说:“程夫子之言曰:‘涵养必以敬,而进学则在致知。’此两言者,如车两轮,如鸟两翼,未有废其一而可行可飞者也。”(《朱子全书》第23册,第3061页)“学者工夫,唯在居敬、穷理二事,此二事互相发。能穷理,则居敬工夫日益进。”(《朱子全书》第14册,第301页)正如吴震所总结:“根据朱熹的理解,在原本的意义上,居敬涵养不属于大学工夫而属于小学一段工夫,因此就大学工夫本身而言,格物致知仍为首出。”(吴震,第266页)此说深有见地,即朱子以“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作为基本的为学路径,则其工夫论必须超出《大学》,从而形成更为整全的“为学次第”——这就反向迫出了“敬”在“小学”工夫论中的位置:

问:“《大学》首云明德,而不曾说主敬,莫是已具于小学?”曰:“固然。自小学不传,伊川却是带补一‘敬’字。”(《朱子全书》第14册,第570页)

以此为据,在工夫论中“主敬”与“格物”的相辅相成,正是“学之大小”的二元结构在朱子的思想系统中得以继续强化的重要动因。与此同时,在朱子看来,主敬贯彻前后,大学、小学固然分为两事,但前后相续,贯通一体。“小学之成功”乃是“大学”之根本,“大学”可以说正是“小学”的推扩发展。

朱子在《大学或问》中认为“学之大小”只在于“高下浅深、先后缓急”,明确否认将“学之大小”等同于“古今之辨”“义利之辨”,认为两者的差异只是“知”在品质或境界上的差异。(参见《朱子全书》第6册,第505页)可见朱子并不呆板地坚持“先知后行”的为学之序,而是认为“小学”“大学”皆有知行,其差别在于先“浅知小行”而后“深知大行”。那么“知”之深浅,或者说在工夫上的“自然”与“勉强”,便成为衡量“学”之大小的一个重要因素。另外,在“修己治人”这一儒家理想的主导下,朱子因“主敬”而重视“小学”,势必要考量先秦以来“小学”的蒙学性质,这也就意味着“学之大小”已经不再局限于个人修身的工夫论问题;与工夫论中“学之大小”的二元结构同时而来的,正是“小学”“大学”所构成的教化安排。

三、小子大人: 教化论中 “学之大小”思想结构之落实

(一)重置“礼乐射御书数”于“小子之学”

正如朱子所说:“是以方其幼也,不习之于小学,则无以收其放心,养其德性,而为大学之基本。及其长也,不进之于大学,则无以察夫义理,措诸事业,而收小学之成功。”(同上)中年以后,朱子逐步将其工夫论考量与自幼及长的学习过程相结合,凝合为一个更为普遍的、具有实践意义的教化系统。由此,朱子“学之大小”的思想结构在教化层面得到了具体落实。

淳熙十六年(1189),朱子写《大学章句序》,以“洒扫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定义“小学”的内容,其最大的改动在于将“始学礼”提前到十五岁以前。事实上,先秦文献其实亦有论及十五岁之前“礼乐射御书数”的教学。“礼乐射御书数”最早源于“六艺”,周代贵族以此教授国子,“六艺”有大小之分,如《大戴礼记·保傅》中所列“小艺”“大艺”,“六艺”贯穿于“小学”与“大学”,是一个在其内部有所区分但合为一体的教学过程。其最为详细表达,莫如《礼记》中所说:

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记,衣不帛襦袴,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礼记·内则》)

由此可知,在二十岁之前的蒙学阶段,除去“书记”“幼仪”等基础教学,“乐”“射”“御”的内容亦有涉及。综上所述,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礼乐射御书数”是宋代之后被移入了“小学”。按照叶国良的说法,真正的变化在于朱子将原属于“礼乐射御书数”的“经礼”部分也移入了“小学”的概念,这是前人所不为的,故而造成了一系列的“困难”:至少在《礼记·内则》中明确提出“二十而冠,始学礼”,那么十五岁以下究竟该不该习读与成人政治、伦理直接相关的“经礼”?

实际上,在《大学章句序》中,朱子改以“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定义“小学”的教学内容,要害在这个“文”字。“文”不同于以实践而言的“事”,“文”即“先王六艺之文”。细考朱子于《小学》编成时所作《小学原序》《小学题辞》,实际上可以发现朱子是自“中和新说”确立之后便开始从“文”的角度对“礼乐射御书数”与“小学”的关系加以理解的。如其所说:

古者小学,教人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道。皆所以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而必使其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朱子全书》第13册,第393页)

小学之方,洒扫应对。入孝出恭,动罔或悖。行有余力,诵诗读书。咏歌舞蹈,思罔或逾。穷理修身,斯学之大。明命赫然,罔有内外。(同上,第394页)

《小学原序》中所谓“讲而习之”,即为读书。而《小学题辞》中则更为清楚地表述为“行有余力,诵诗读书”,“诗书”即为“礼乐射御书数”之中的内容;此见朱子将“文”与“行”相对,先“洒扫进退”,涵养纯熟,然后学文。“行有余力,诵读诗书”,此句脱胎于《论语·学而》:“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朱子注曰:“愚谓力行而不学文,则无以考圣贤之成法,识事理之当然,而所行或出于私意,非但失之于野而已。”(《朱子全书》第6册,第70页)“文”亦带有外在规范之义,此处“圣贤之成法”便可以说是“礼乐射御书数之文”。

质言之,在“工夫论”的视角下,朱子所理解的“礼乐射御书数”中的“经礼”被收纳进了“文”的概念。十五岁以前,人于“经礼”则学其大纲,是为“文”;于“洒扫进退应对”等力所能及之事,依“礼”而行;而在“格物致知”之后,“大学”之“礼乐射御书数”因其立基于所以然之理,故而更为纯熟自然。那么既然朱子的教化思想中“礼乐射御书数”亦有类似的大、小之分,在结构上与《礼记·内则》的循序渐进看起来并不冲突,为什么朱子一定要明确将“礼乐射御书数”压缩至十五岁以前而归于学之“小”者呢?

首先,这当然要归因于宋代以来“天理”概念兴起这一思想变化。“礼乐”的中心地位为“天理”所取代,故而朱子有意通过将“礼乐射御书数”与“穷理正心”分属“小学”与“大学”,强化“理”大而“礼”小。而另一方面,则可以说是因为朱子对“小学”的认识突破了单纯的蒙学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将之作为民众的教化。如朱子所说:

子夏之教门人,专以此。子游便要插一本在里面。“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只是要他行矣而著,习矣而察,自理会得。须是“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然后从而振德之”。今教小儿,若不匡不直,不辅不翼,便要振德,只是撮那尖利底教人,非教人之法。(《朱子全书》第15册,第1665页)

朱子在讨论子夏的教学方法时,将“小儿”与“民”相提并论,这意味着“小学”突破了“蒙学”与个人修身的内涵,扩延为一个与“德”相关的普遍的“教化”。质言之,“礼乐射御书数”移入“小学”,亦符合于宋代平民社会崛起的历史趋势。在朱子所编成的《小学》中,其纲则为立教、明伦、敬身、稽古,其目则为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等。总其纲目,则知“明伦”“敬身”实为重心。先秦时期,“六艺”专属于贵族,而朱子则表示,“今则无所用乎御。如礼乐射书数,也是合当理会底,皆是切用”(《朱子全书》第14册,第269页)。此见朱子之于“六艺”,多取其伦常日用。这既符合于以“主敬”为其要务的“小学”工夫,亦可以说是为了适用于“小学”所承担的“中人以下”的教化需求。质言之,《礼记·内则》中的“学之大小”侧重于贵族子弟的学习阶段,而朱子在教化层面所讨论的“学之大小”,则以“德性”的分量为其判定依据,小则养之,大则振之。

(二)大人之学与“德性秩序”的确立

朱子在《大学章句》中将“大学”定义为“大人之学”。在此之前,郑玄将“大学”解释为“以其记博学,可以为政也”。其所谓“学”之大者,重在政事一面。而朱子让“大学”与贵族专门之“太学”脱钩,在人皆可以成圣的前提下论“大学”之“大”。如程颢所说:“顺天行道者,天民也。顺天为政者,天吏也。大人者,又在二者之上。孟子曰:‘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圣人岂不为天民、天吏?如文王、伊尹是也。”(《二程遗书》,第263页)朱子之大人便如此义,重在“行道”与“为政”的合一。

在元代以后,“大人之学”的说法得到了普遍承认,其具体内容即为朱子所说“正心、穷理、修己、治人”。但亦有不少反对意见,如毛奇龄在《四书改错》中所说:

《或问》“大人”二字,但曰对小子之学而言,亦并不言此何等大人也。……应旂曰:“……假以德耶,则何以处小学?大学是大人,得毋小学是小人乎?若云以位,则‘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本文何解?如以齿,吾未闻长年、高年而称为大人者也。况十五甫成童,未成丁也。”(毛奇龄,第382页)

毛奇龄引薛应之言,以大学乃学之大者,而非大人之学,认为朱子无需添一“人”字。因为若以德而言,与“大人”相对之“小人”,则俨然为君子之敌;若以年龄而言,则宜称“长”而不是“大”;若以势位而言,则《大学》中又包含“庶人”的修身之教。又如陈确所说:“子言之矣:‘下学而上达。’夫学,何大小之有?大学、小学仅见《王制》,读‘太’。作大学者,疑即本此。亦犹宋人之作小学也云耳。虽然,吾又乌知小学之非即大学也?吾又乌知小学之不更胜大学也?”(《陈确集》,第553页)究其用意,还是不满于朱子将“学”截为大小。实际上,这些诘难恰恰反映了朱子的良苦用心,针对“得毋‘小学’是小人乎”,朱子亦曾言:“‘小学’虽为小子而设,然修身之法,实备乎此”,即“小学”所对应的是“小子”。毛奇龄质疑朱子以“大人”论“大学”将造成以“小人”论“小学”。但是,除了“私意”与“人欲”的一面,“小人”亦被理解为“细民”,即平民。如《论语》所说:

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子游对曰:“昔者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戏之耳。”(《论语·阳货》)

朱子注曰“言君子、小人,皆不可以不学。故武城虽小,亦必教以礼乐”,“治有大小,而其治之必用礼乐,则其为道一也。但众人多不能用,而子游独行之”。(《朱子全书》第6册,第219、220页)这里的“君子”“小人”即不再严分为公、私抑或天理、人欲,而是因其皆具仁义礼智信之性,以气之不齐,故须学。返诸“大学”,朱子在《大学章句序》中提出“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同上,第13页),以“明伦”“敬身”为主的“小学”教育对于君、臣、民及其后代都应该要求一致。既然“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有相同的起点与要求,则可知朱子从未否定个人从“小子”甚或“小人”通过“学”而变为“大人”的可能性。当然,当“士庶”“贵贱”这些身份差异被排除在“学之大小”的考量之外,也就意味着自“小学”而至于“大学”,在具体的德性上必须有所跃升。

考之于《周礼三德说》,朱子提出:“或曰:三德之教,大学之学也;三行之教,小学之学也。”(《朱子全书》第23册,第3263页)质言之,朱子以“德”“行”分“大学”“小学”,继而以“至德”“敏德”“孝德”为“大学”中所能达到的三种境界,对应于不同的德性品质;三德之中,唯有“至德”能够透过“穷理”而“修齐治平”,兼摄“敏德”与“孝德”,与程颢所说“大人”同出一义。而“孝德”的实质内容就是“三行”,亦即“小学”的功效;于“小学”尽力者,亦可谓身在“大学”之内,但“大学”亦有其德性之阶梯,“小学”之功毕,亦仍属于原初的“孝德”。

因此,在教化层面的“学之大小”中,朱子以德性为依据,严格限定了个人“成圣”的路径与条件,保留着“圣凡”之间的必要距离:“天下后世之人,自非生知之圣,则必由是以穷其理,然后知有所至,而力行以终之。固未有饱食安坐,无所猷为而忽然知之、兀然得之者也。”(《朱子全书》第24册,第3734页)朱子从不承认凡人可以由“小子”或“中人以下”而借助某种启示或顿悟以一跃而达到“圣域”。故而朱子以“大人之学”论“大学”,既体现了理学工夫论所对应的平等精神,又使之与“小子之学”相对,凸显“中人”上下的两分,乃是在“修身”为本的同时兼顾应有的德性差序:多数人或终生无法进于“大学”,故其所为便是遵循“礼乐”,谨行孝悌,各安其位。

总结: 工夫与教化之间的 “学之大小”

“学之大小”在朱子思想世界中的萌芽、成形,与朱子学问的逐步完善紧密相关,并最终落实为《大学章句序》中“小学”“大学”以及所依据的《小学》《大学》所构成的二元结构,从而嵌入了朱子的教化思想。本文依照两条线索进行论述:一条线索以工夫论为主,即朱子如何在个体修身的范畴内渐悟“学”之先后、大小,并将“小学”“大学”的主要工夫分判为“主敬”与“格物”,继而以“主敬”贯彻前后;一条线索以教化为本,即朱子如何在个体修身以外,通过“学之大小”构建一套既能兼摄士庶、贤愚,又能明辨德性差异的教化系统,以服务于其以学持政的整体构想。朱子的“学之大小”可以从两端定其“大”“小”。第一,工夫。“小学”主敬,“大学”格物,而这两者又配合于年齿幼长,前者乃“学其事”,后者乃“学其理”。第二,教化。“小学”以遵圣贤成法为主,“大学”以穷理致知、修己治人为主,前者对应于“由之”“治于人者”,后者对应于“知之”“治人者”。从总体上看,朱子前期论“学之大小”重在个人修身工夫的次第,后期论“小学”“大学”以及编撰《小学》、序定《大学》重在对外的教化安排。从工夫看,“学之大小”侧重于工夫的连贯性;从教化看,“学之大小”侧重于教化所对应的政治秩序。这种两分法并不是绝对的,不应将之理解为平行之两物。与此相应,“小学”是“大学”之基础,“大学”是“小学”的推扩,这是“小学”“大学”结构的一个总体特征。朱子认识到,虽然人人都有权参与家、国、天下之事,但这种平等性必待“学”的培养与检验:一个人必须从“小学”进之于“大学”,才能以“匹夫之贱”履行其“天下国家之责”。(《朱子全书》第6册,第513、514页)朱子身处的时代,正是古代中国转向“近世化”的分水岭。如陈来所说:“其基本精神是突出世俗性、合理性、平民性。”(陈来,2011年,第17页)面对唐宋以来的历史大势,理学家必须在以成圣、成德为目标的工夫论的基础上思考“教化”的再造,这可以说正是朱子“小学”“大学”系统的“结穴”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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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青翰,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中共中央党校文史教研部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儒家哲学、政治哲学。

来源:《哲学研究》2022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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