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顺达”重在心理互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81 次 更新时间:2003-11-08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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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兵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召开的“三个代表”研讨会上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创新发展思路,努力使我们的方针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人们不难发现,当前,伴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各个阶层法制及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民意能不能准确及时地上达、怎样才能准确及时地上达等问题,已经成为直接涉及到决策能否科学和社会能否保持长治久安的亟待认真重视并解决好的现实问题。近日,《瞭望》杂志刊登了一篇记者专稿,呼吁解决当前信访工作体制存在的障碍问题,“让民意顺畅上达”。

在赞同类似观点认识的同时,用辨证的观点、从应用心理科学角度看问题,笔者认为,实现真实意义上的民意顺达,重在“官”与民之间在心理上实现互动,应该深入研究并切实解决好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民意顺达”并非是任何意见都要必须上达。民意是民情、民生的反映;尊重民意,实质就是重视民情、关注民生。而实现“民意顺达”的主要标志,应该是广大人民群众心顺、心悦、心平、心齐,社会稳定且充满生机;并非指任何意见都要及时上达。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顺达民意本来应该是:从“官”的角度看,一是在高层方面,凡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的确立或调整,都需要代表民意、合乎民情、保障民生,对各级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即“尊重民意、合乎民情、保障民生”的具体操作情况)也要通过了解各方民意来及时掌握;二是对“中层”来说,应该以“尊重民意、合乎民情、保障民生”为心理注意,防止并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甚至拜金主义,真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自觉调节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定势,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以认真的贯彻执行,并通过切实认真的教育、任免、督察、奖惩等机制和手段,对下级组织和个人强化管理,把不应使之成其为问题的事情认真办好、办细,避免让其发展成为民众的突出意见;三是对“基层”而言,应该具有是在代表党和政府直接面对群众及“为官一任要造福一方”的心态和素质,认真学习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尊重民意、合乎民情、保障民生”的根本出发点,防止一味只为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谋事,以明实意、讲实话、办实事、报实情的心态及其行为,切实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体落到实处,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将各项不应使之成其为意见的工作认真做好、做细,避免让其发展成为尖锐突出的民众意见。从“民”的角度看,同样需要本着“主人公”的积极心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国情、了解社会、懂得大局、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公民道德、明确“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准确含义、清楚自我应尽的社会义务责任,站在大局和大多数人的立场上去认识问题、面对问题、反映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政治活动。显然,只要“官”与民之间形成了心理互动,民意的顺达,也就不会成其为问题了。而当前之所以在某些地方出现了单纯将反映民情、民生的“民意”看成是群众意见却又始终不能顺达民意的状况,关键是互动“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主要表现是弄虚作假歪风甚行、追求功利思想顽固、深入实际流于形式、推诿内耗表现突出、恪尽职守观念不强、法规制度执行不严、思想工作以空对空、无视意见司空见惯、以及公民道德(甚至是法律)意识淡漠等等,往往会出现着力“不谋正业”的情况——不该插手的事情插手、不该上交的问题上交、不该误解的误解、不该尖锐的矛盾尖锐。

2、“民意顺达”具体反映在知、解、实等方面。按照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本质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我们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提出,都必然是“尊重民意、合乎民情、保障民生”的思维产物,充分体现了“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一切决策”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决策出发点。这本身就是民意顺达的具体反映。但为什么又会出现“达民意不顺畅”及“让民意顺畅上达”的问题呢?问题还是出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深入认真地贯彻落实执行上,具体反映在“知”、“解”、“实”等主要方面。所谓知,即知道、清楚;所谓解,包括释疑解惑和切实解决问题;所谓实,就是作风实在、深入实际、了解实际、切合实际。在实现心理互动的问题上,客观地看,由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包括定势)、工作方法、作用路径等影响,双向都存在不足:做为代表民意的“官”(中层、基层)的方面,“身在其地,不知地情”的现象客观存在——有些地方或部门的干部,思想空虚、意志衰退,崇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养成了根深蒂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特权思想、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行为严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执行一味照本宣科、照搬照套:会议一开、口号一喊、材料一报就算完事;至于应该如何去了解实情、结合实际,则不屑一顾、不以为然、不假思索。某些只对权势和私利感兴趣的官员,精力和注意力都不在民意、民情、民生上,不注重(甚至不会)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及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去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害怕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甚至高高在上、害怕面对和接触群众,为官一任竟然连本地本部门究竟是个什么状况都不清楚。因此,在其具体的实践活动中,既无法真实地代表民意,更不会去真实地反映民意,甚至还会去伤害民意。做为反映民意的“民”的方面,“身为国民,不知国情”的现象客观存在——一些公民不“公”,缺乏“主人公”意识,不看书、不读报、不学习,不关注社会,不关心政治,甚至不在乎国家;一些人缺乏是非判断能力,不守社会公德,热衷于听信及传播“花边新闻”,喜欢持狭隘的“民权”观念,以局部代替整体、少数代表多数、个人代替群众,甚至错误地认为自己这个社会个体人的意见(利益)就是“人民意见(利益)”、“群众意见(利益)”;少数人还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或发泄个人的不满,不惜违法乱纪、杀人越货、扰乱社会、铤而走险、伤害无辜。这种在心理互动的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实质都是同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背离的,形成了当前“达民意不顺畅”及“让民意顺畅上达”之类的问题,亟待加以重视和解决。

3、“民意顺达”的关节点应是链接的中间环节。笔者认为,因为“民意是民情、民生的反映;尊重民意,实质就是重视民情、关注民生;实现‘民意顺达’的主要标志是广大人民群众心顺、心悦、心平、心齐,社会稳定且充满生机”,所以,实现“民情顺达”的过程,其实就是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及各个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者)在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实现“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的具体执政过程,是源自心底的领导作用过程,也是党和国家领导最高领导集体人格魅力对社会影响面的准确“传达(影响)”过程,关节点是链接的中间环节——具体运作实施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中间层和基层,即具体代表党和政府的中间层和基层的干部。只要这个“链接的中间环节”队伍是较强的、素质是良好的、信念是坚定的、观念是正确的、制度是落实的、责任是兑现的、工作是到位的,实现“民意顺达”就根本不应成其为一个问题;反之,凡是民意不顺、民情不清、甚至民生受损的地方或部门,根子还是在“链接的中间环节”这个“关节点”上——即由于某些干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没有真正从心理开始做到“知、信、行”,权未为民所用、情未为民所系、利未为民所谋,没有“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一切决策”,所以也就无法去真实有效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些人在从事具体工作中,一方面为个人或少数人利益急功近利、固执己见、为所欲为;另一方面为维持自我的地位和“面子”又独断专行、压制民意、“谎报军情”。说到底,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是否能够实现“民意顺达”,是否能够形成“官”与民之间的心理互动,实质反映的是身居“链接的中间环节”这个“关节点”上的干部在具体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时的态度真不真、诚不诚、实不实的问题。

综上所述,民意顺达与否,直接关乎国计民生,且直接影响人心向背。正如胡锦涛同志严肃指出的那样:“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笔者认为,要实现民意顺达,关键是要在心理上形成“官”与民之间的互动。

2003年10月

作者为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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