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人托梦,白马驮经
现在,对于佛教传入中国的时间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得非常早,认为是在春秋战国时期,但在一般的佛教史上,比较多的都认为是在东汉明帝的时候。
根据历史的记载,有一天晚上明帝做了个梦,梦见在西方有一个金色的人。第二天他起来,就问大臣们这个梦是怎么回事。一个臣子就告诉他,听说西方有佛,您一定是梦见佛了。明帝一听,西方的佛来托梦了,就立刻派了两个使臣到西方去迎请佛。后来,这两个使臣就带了两个西域的僧人回来,同时用白马驮经,带回来一批佛教典籍。明帝就在洛阳建了个白马寺来供养这两位请来的僧人。
这里解释一下,为什么佛教的寺庙叫做“寺”。这其实是沿用了中国古代的一个官制。中国古代有六卿掌管六个部门,专门接待外事外宾的官吏叫做鸿庐寺卿,安置外宾的地方就叫鸿庐寺。当时西域僧人用白马驮来了经文以后,大家就想要怎么来安置这些外宾。好像老住在鸿庐寺里面也不是个办法,就给他们盖了白马寺。这个寺字就沿用了鸿庐寺的寺,以后佛教的庙宇就都被称为“寺”了。
在佛教刚传入中国的时候,人们是把它当做跟本土的黄老道家和一般的神仙方术一样来看待的。我们在史书上可以看到,当时在一些贵族家里就同时侍奉着黄老和浮屠,浮屠就是佛了。
也可以看到这样一些记载,有许多从西域来的僧人都有很多神通,比如说入火不焚、入水不溺,就是走到火里面去,火烧不着他;走到水里面去,水淹不死他;有的还能够飞起来,等等。当时的中国人就觉得这些跟神仙方术差不多,最初就是这样一种认识。
那个时候,信仰佛教的主要还是在外来的商人或者使节这样一个圈子里,还没有听说有中国人出家去信仰佛教的事情。
出家与孝道
渐渐地,佛教传播得越来越广,影响也越来越大。特别是一些初步的佛教经典被翻译过来后,中国人就发现佛教跟中国的本土文化有许多不相吻合的地方,这就开始有了冲突。
这种冲突大概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在一些具体的习俗、礼仪方面的矛盾。比如说,佛教要求你出家,一是要改变你的服饰,再一个要剃掉你的头发,这跟中国的传统习俗就有很大的冲突。
按照中国的习俗,衣服代表等级,是不能随便改的。而头发尤其不能够随随便便剃掉,《孝经》里面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身体发肤都是父母给我们的,怎么能够随便地剃掉呢?这是绝对不行的,于是就有了很深的冲突。
还有礼仪上的冲突。中国非常强调跪拜,对君主要跪拜,对亲属也要跪拜。可是按照佛教的做法,出家了就不应该再遵守这些世俗的礼节了。甚至于出了家就意味着是佛和法的代表,父母反而应该对出家人更尊重,不能够再跪拜父母,对君主也是一样,不能再拜了。这也是一个很大的矛盾。
出家不仅涉及一些习俗礼仪上的问题,还涉及中国的一些根本传统观念。
出家了就不问世事,也就是不能为国家服务了,按照传统的观点,这就是不忠。其次,出家后不能在家里孝顺父母,这就违背了孝道。最不能容忍的是,出家后就不能娶妻生子,这就断绝了香火,这是中国人最忌讳的事情,香火断了还行啊?
中国人非常重视婚姻和子孙的传承,为什么呢?因为生命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得以延续的。每个个体都是有生就有死,但是作为族类来讲生命永远在延续,而这个延续就是靠子女来完成的。中国人的观念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没有后代这是最根本的。现在一出家,不能结婚,不就断后了吗?这还能行?
因此,一开始佛教与中国传统的冲突非常突出,通过争辩以后,佛教就逐渐向中国的传统习俗靠拢。它反复强调:并不是让所有人都出家,只不过让少部分人出家,出家必须征得父母的同意。如果一个人家里有好几个儿子的话,那有一个出家没有关系,不会断后,是不是?
另外,佛教虽然有出家的要求,但还是要讲究孝道的,要报父母生育之恩。所以,佛教本来在印度并不是很突出对父母的报恩,在中国就很强调,甚至专门造出一种经来讲这个问题,就是《父母恩重难报经》。这正是佛教为了适应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环境所作的一些变化。
这是习俗、礼仪方面的冲突。另外还有理论方面的冲突,主要集中在因果报应、生死轮回和神灭神不灭这些问题上。
因果报应,生死轮回
先说因果报应。中国人本来讲不讲因果报应呢?这样的思想也是有的,但是跟佛教因果报应的内涵不一样。佛教的因果报应主要是讲个体自己的因果报应,强调自作自受。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因果报应观念呢?是前人跟后人之间的因果报应,或者父母跟子女之间的一种因果报应。
这就是《周易·坤卦》的“文言”里面讲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如果你的父母、先人积了德,后人就可以享受果报。积德不是给自己来享受的,果报发生在两代人或者几代人身上,不是一个个体的自我的因果报应,这当然跟佛教的因果报应很不一样了。
再讲生死轮回的问题。这是跟因果报应相关的,佛教讲个体会在生死中间轮回。当时中国人把这个叫更生,由这一生变到下一生,换了一生了。这个观念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也没有,因为在中国人的观念中,生命是气合而生的,清气、浊气、阳气、阴气结合在一起就有了生命。
阴阳清浊之气的根源在于天地,所以天地是生命的根本。古人讲:“天地者,生之本也。”具体而言,又通过父母合气而生子女,所以祖先者,是类之本也。
生必然有死,生是因为气聚,死是因为气散,气散了以后浊气下降,清气上升,我们的肉体就死掉了,然后就埋了,腐烂了。而我们的魂呢?魂就是精神,其实是一种清气,它上升了,在空中散掉,也就没有了。中国人对于生死就是这样一种观念,没有个体在生死中轮回的说法。
还有一个神灭神不灭的问题。因为如果能够生死轮回,那么就有谁在轮回的问题,肉体是要腐烂的,那么只能是灵魂了。在当时,灵魂这个概念就叫做“神”。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神”其实就是“阴阳不测之谓神”的神,是指精气的妙用,并不是指像灵魂一样的东西,更不是说是不死的。前面已经说过,中国人本身是没有生死轮回观念的,当然也就没有灵魂不死的概念了。
其实,在佛教里面本来也没有那么一个实体性的灵魂,有的时候佛教讲“中有”。“中有”其实是一个过程,从这一生的结束到下一生的开始的这个过程叫“中有”。在这个过程里,是不是有一个承受者即灵魂这样的实体呢?佛教大部分的派别是不讲的。但是有个别的还是讲,尤其后来在密宗里,在藏密里有的派别非常强调“中有”这个问题。这也就是讲有灵魂转世了。
但在当时,关于神是随着形体的死亡而消逝了呢?还是形体虽然死亡了,可是神还存在,可以再去投胎,再去转生?对这个问题争论得非常激烈。
我们知道梁武帝是笃信佛教的。当时有一个学者叫范缜就反对神不灭说,他说,形亡了神也灭了。于是,梁武帝就发动人来围攻他、批判他,坚持讲神不灭。这个问题一直到后来都还不断地被讨论。
在这些问题上面,应该说中国的文化表现出了一种比较宽容的风度。虽然中国文化里面没有因果报应,没有生死轮回,但是也接纳了这些观点,后来它们也就成了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我常常讲中国人其实负担很重,一方面,自己造的孽自己要来承受;另一方面,祖先造的孽也要承受,两种因果报应都要承受。但中国人认为这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比如父债子还,我们认为这是当然的吧?可是这种观念,在印度根本就不可能被理解。印度没有这样的事情,西方也没有。你自己做事自己担当,跟父母有什么关系?父母做的事跟子女又有什么关系?没有关系。
因为在他们的文化里,父母和子女之间没有这种生命延续的关系。既然没有生命延续的关系,那么他欠的债就是他的问题,我欠的债是我的问题;他欠的债他自己来承担,我欠的债我自己来承担,为什么我要去负责他的债呢?
但是在中国,因果关系是从一个生命延续到下一个生命,父亲死了,他欠的债子女来还,这是理所当然的。你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所以你来承担债务是完全应该的,是不是?
中国人两种因果报应都要承担,是不是很累呢?当然这是一个玩笑话。这其实正说明了中国文化的博大之处,一方面吸收了别人的观念,另一方面也不放弃自己的东西,所以它能延续至今。
原载《中国的品格》四川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