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余庆:为什么是拓跋鲜卑担当了统一北方、下启隋唐的历史任务?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10 次 更新时间:2019-02-22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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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余庆 (进入专栏)  


本文系《拓跋史探(修订本)》“前言”。

收集在本书中的拓跋史文章,是近几年陆续写成的,记录了自己探索拓跋历史所思所见,所以名曰《拓跋史探》。文章中自己感到发掘了一些问题,解释了一些现象,增长了一些认识,但由于资料不足,功夫不够,很难说都准确。此次出版前虽然做了较大的增删修改,但是基本格局依旧,还是探路文章。


探究拓跋史,前人已做过不少工作。他们是开拓的前驱,我不过是踵迹前人,趑趄而进。近年以来,由于未见有多少新史料出现,史学界在这方面探索的热情显得比较消沉。我希望自己所尽的绵薄之力能引起更多有志者的兴趣,共走探索之路。


五胡十六国这一破坏性特别突出的时代得以结束,归根结柢是五胡日趋融合,其主体部分终于陆续积淀在农业地区而被汉族文明逐渐同化之故,这可说是今天史界共识。但是,在这漫长过程行将结束而又尚未结束的时候,为什么是拓跋部而不是别的部族担当了促死催生的任务呢?这就涉及拓跋部的历史定位问题和北魏政权定位问题。


进入代北地区活动的早期拓跋部及其建立的代国,大体与五胡十六国的出现同步,其发育程度看来不如其他胡族,却是这个时期惟一的地域比较固定、年代世系明晰可考、历史大体完整的另一“胡”,另一“国”,虽然史家并未列之于五胡十六国序列之中。拓跋部百余年来孳生蕃息于代北,没有远距离迁徙,没有太多参预北方混争,获得了发育、成长和完善自己的稳定环境,终于乘时崛起,走出代北,担当了结束十六国的历史任务,在下启隋唐之局的进程中实际上起着决定作用。这大体就是拓跋部和北魏的历史定位。我要强调的是,没有拓跋部在代北百余年的发育,也就没有足以逐步统一北方的担当者,没有比较稳固的北魏政权,这样,自然也不会有后来的隋唐。胡三省在为《资治通鉴》叙北魏称尊号、改元皇始之文作注时叹曰:“拓跋珪兴而南北之形定矣。南北之形既定,卒之南为北所并。呜呼!自隋以后,名称扬于时者,代北之子孙十居六七矣,氏族之辨,果何益哉!”胡氏感慨之处,正是我所关注的拓跋史的这一段历史背景。


道武帝拓跋珪这个人物,他的历史作用,概括说来,就是用极野蛮的手段,包括残酷的子贵母死制度和强制离散部落措施,把拓跋部带入文明,由拓跋部主导来澄清北方的乱局。


探索代北拓跋的开国前史,我选择《北魏后宫子贵母死制度的形成和演变》(《国学研究》第五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的题目作为切入点。道武帝为了确立、巩固拓跋皇权,稳定长子继承君位的传承秩序,竟然施行了一种从惨杀自己妻子下手的“子贵母死”制度,而且这个乖谬绝伦的制度竟然能与北魏政权相始终。这不是道武帝个人的“创制”,而是有深层的长久的拓跋社会内部背景。我推测是,拓跋在部落联盟中与其他部族关系复杂,可能留下什么祸根,因而在以后的北魏历史中产下子贵母死制度的怪胎。但是我找不到直接的明确的证据,只好绕着弯来探索。


有一些寓意隐晦的资料,显示在部落联盟时期,拓跋君长之妻或母是颇具敏感性的人物,她们所属的部落往往通过她们,控制拓跋部内大事,特别是君位传承。拓跋部落联盟的维持,拓跋部在联盟中君长地位的巩固,往往要依赖拓跋后或拓跋母后,而且还要依赖后或母后外家部落,即妻族和母族。这就是祸根所在,不过过程比较曲折,有时含混不清。随着拓跋的成长进化和拓跋珪建国称帝,拓跋部在体制上,一方面不能再像以往那样只是跟着外家部落行事,一方面对于背靠外家部落的后和母后,一定要有效地予以制约。必须消除这两方面的祸根,皇权才能稳固。这就导致先把皇位继承人之生母(即未来的母后)消灭才允许他继承皇位的极端措施的产生,从而逐渐形成子贵母死制度。


拓跋部怎样才能摆脱外家部落的束缚,尤其是其对君位传承的干预,以完成拓跋由部落联盟君长向专制皇帝地位的转化呢?这只能凭借强势力量,而且往往要诉诸战争。强大的外家部落通过拓跋母后干预拓跋事务,久已成为传统,他们要不是被削弱、被控制,是不甘愿接受拓跋部自主的君位传承的。


道武帝建国,并没有强大的外界敌人要去认真对付,真正棘手的倒是他的母族和妻族这些外家部落,甚至还有他自己的母、妻。这一现象令我恍然大悟,原来道武帝用战争手段“离散部落”,首当其冲的竟是母族贺兰和妻族独孤,这并不是偶然现象。打破部落联盟的束缚,特别是摆脱外家部落对君权的牵制,以利于建立帝国,是此举直接的、急切的原因。至于更为根本的社会原因,如部落役使之类,在当时似乎还是第二位的。我对此做了两起个案考察,即《贺兰部落离散问题》(《历史研究》1997年第2期)和《独孤部落离散问题》(《庆祝邓广铭教授九十华诞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其结果使我深信,子贵母死制度和离散部落看似无涉,却是内蕴相通,子贵母死实际上是离散部落的后续措施。


道武帝拓跋珪这个人物,他的历史作用,概括说来,就是用极野蛮的手段,包括残酷的子贵母死制度和强制离散部落措施,把拓跋部带入文明,由拓跋部主导来澄清北方的乱局。


北魏虽然建立了严峻的子贵母死制度以防外家擅权和母后干政,却仍然出现了冯太后弄权数十年而未被清除之事,这又是一个费解现象。冯太后没有强大的外家依靠,她之所以能长期弄权,屡操胜算,除了某些偶然因素以外,主要还是由于她充分而又巧妙地利用了子贵母死制度压制对手,以逞阴毒之故。她名义上是太后,却不是任何一个北魏皇位继承人的生母,并不是子贵母死制度中需要先予处置的人物,她反而由此获得逞能的机会。由于她以后在北魏政治上多有建树,所以她在后宫中诸多乖谬行事,不大为后代史家关注,因而无人论议。


把离散部落、子贵母死、冯太后擅政这几件时间并不连贯的大事串在一起,放在拓跋部族历史总的背景中考察,毕竟上下空白太多,头绪纷繁,不易掌握线索。于是我写了《关于子贵母死制度研究的构思问题》(《学林春秋》二编上册,朝华出版社,1999年。原题《我与拓跋历史研究》),剖析了自己的思路,交待了研究此题的方法,以答读者。


如果拓跋未曾经历这一过程,而是若猗、猗卢乘晋室之衰,以代公、代王名义,与刘、石一起逐鹿中原,建国称号,如果只是这样,可以肯定地说,它只能跟刘、石一样,匆匆登场,又匆匆下场,使十六国成为“十七国”而已。


《代北地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连载于《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3期和第4期)一文篇幅较大,涉及问题较多。在探索中我被如下现象所吸引:乌桓人是两汉以来先到代北的移民,拓跋部进驻阴山以及代北地区,当在东汉之末,比乌桓晚。乌桓西移时间长,人数累积多,但是在文献中他们的踪影只是偶尔出现,而且是一掠即过,不见首尾,不成气候。他们究竟在拓跋开拓代北事业中占有什么位置,有什么表现,起什么作用呢?解决这个问题,有待于对史实的索隐钩沉和细致分析,而没有现成的明确的答案。


乌桓族与拓跋所属的鲜卑族均属东胡族系,同风俗,通语言,但长期独自发展,不相统属。乌桓早在汉代即以突骑闻名,但缺乏部内凝聚力;拓跋后来形成部落联盟而自居君长地位,却不见有显赫的军事实力。这两方面的长短,恰好能够互补。两族在幽、并北部分别从东向西和从西向东浸润,汇于代北地区,既有交往,又有冲突,但未见有为争夺生存空间而进行殊死斗争的事实。可以判定,两族互补而共生于基本上是同一空间范围,实现着一个以拓跋为主导的长达百余年的融合过程。拓跋就是在与乌桓共生环境中发育成长的,而乌桓则逐渐被拓跋吸收,乌桓本身的历史长期被拓跋覆盖,在史籍中遗忘已久。


正史所见,王沈、范晔书以后没有关于乌桓的成篇系统记载,只能见到一点“边角料”。我在探求拓跋、乌桓关系时以《魏书·序纪》为线索,把有关零散资料的有可思考者从史籍缝隙中钩稽缀合,分成问题,构成《共生关系》一文中的各个章节。这些章节可以独立成说,事实不尽相贯,但又都牵扯出许多线索,勾连拓跋、乌桓,构成两族共生关系的方方面面。我认为,叙述拓跋经营代北、统一北方的历史而不给乌桓以适当位置,是不符合实际的。了解代北乌桓状况,也可丰富对拓跋史的认识。我还觉得《序纪》中以及其他地方所见乌桓零星资料都弥足珍贵,可能从其中解读出不少历史信息,不过,我还未能一一清理。


十六国历史纷纭复杂,宏观言之似又简单。一个胡族乘时崛起,介入北方政治冲突,立国建号,一时貌似强大,经过后继民族几个浪潮的冲击,又经内部分化,立刻趋于瓦解。再来一个胡族,过程大致也是如此。只有拓跋,在百余年与乌桓共生中磨炼了自己,丰富了自己,造就了自己,使自己进入中原时具有较充沛的力量、较多的经验和较广的见识,经得起风吹浪打。如果拓跋未曾经历这一过程,而是若猗、猗卢乘晋室之衰,以代公、代王名义,与刘、石一起逐鹿中原,建国称号,如果只是这样,可以肯定地说,它只能跟刘、石一样,匆匆登场,又匆匆下场,使十六国成为“十七国”而已。


在与乌桓共生条件下经过历练的拓跋部,生命力强,富有凝聚力,比较善于应对变化,与各胡族骤兴骤灭相比,即令在衰败之后也不曾出现一个堪与匹敌并取而代之的对手。六镇浪潮的冲击不亚于十六国中任何一个胡族代兴造成的社会动荡,但是继起的任何一种力量,不论从族属还是从文化方面来看,都是脱胎于拓跋,从拓跋衍生而来,与拓跋有很强的继承关系,同前此的五胡交替殊异。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使大体与五胡同步兴起的拓跋鲜卑,历史地位大不同于五胡。


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只是就一个时期之内代北地区两种最主要族群的互动关系而言。其实,拓跋与匈奴,拓跋与各部鲜卑,拓跋与各种名目的杂胡,拓跋与高车等部,都经历着共生关系,只是现象不一,历史影响各有深浅而已。共生关系不论久暂,其最终结果都是民族融合。魏晋时期各种杂胡,都是在共生各族关系尚不稳定的状态下,被时人所加的暂时称号,久而久之,杂胡都由于族际融合而丧失了杂胡的特定名称。杂胡的出现和消失,都可以在共生现象这一概念框架中加以解释。而且,纵观历史,拓跋融合了乌桓等部,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在走与汉族共生,终于融入汉族的道路呢?不过,这是宏观而言。观察民族关系,毕竟还是要与历史的特定阶段相联系,不能只看结局而忽略过程。十六国乱世尤其如此。本文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正是着眼于过程。十六国之后,必须要有像北魏这样的一个长期稳定阶段出现,才能形成必要条件,向隋唐过渡。而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正是从一个关键方面,构成北魏这个长期稳定时代的民族内涵和民族基础。


《代歌》包含拓跋历史未经修饰的原始素材,保存了极可贵的资料,史学研究者引以为幸。但是邓渊、崔浩修史以之为据,由此导致两次国史之狱,却是北魏一代史学不振的重要原因。


探索拓跋历史,反复思考《魏书·序纪》,也反复验证《序纪》,越来越认为《序纪》资料虽然简略,也有不少显著的附会之处和掩饰之迹,但是总的看来,其准确度较高,可信性较大。因此又产生了一个问题:魏收书疏误很多,为什么刻木结绳时代的拓跋古史,反而能留下这篇可贵的资料呢?这也是一个史学史的问题。原来,《序纪》是根据拓跋先人留下的史诗《代歌》的资料,翻译整理而成《代记》,又几经演变而来的。这是道武帝统治早期及以前拓跋历史资料的主要来源。整理《代歌》是“燕魏之际”即道武帝早期的事,其时负责协音律(包括辑集《代歌》并为之配乐)的汉士是邓渊,而邓渊恰好又是负责国史《代记》撰述的人。邓渊利用他所熟悉的《代歌》口碑资料作为主要依据,撰成《代记》,是很自然也较方便的事。《代歌》、《代记》一为诗歌,一为史传,体裁不同,表述方法各异,但素材同一,所以内容应是极为近似。


邓渊死于一桩冤狱,他留下的早期国史《代记》,包括开国以前的拓跋史和道武帝早期历史,是以后崔浩撰修国史的一部分依据;而崔浩国史问题又酿成了一桩更大的冤狱,成为千古聚讼的公案。崔浩的罪名是其所修国史“暴扬国恶”、“备而不典”,近人文章多推断为道武帝母后贺兰氏由于依收继婚制为昭成帝收娶生子而造成干名犯义诸事。此说较前此诸家之说更富于新意,我赞同此说。不过依我看来,除此以外,拓跋早期历史中杀父杀妻、忤逆悖伦以及母后专擅阴谋诸事,更当包括在“干名犯义”之中,这些事比游牧族中多有出现习以为常的收娶后母、寡嫂等事,更要碍眼,更要引发议论。构成崔浩之罪的事实来源于邓渊《代记》,邓渊《代记》中这些事实则采自《代歌》。本来只是拓跋部落中用鲜卑语演唱的《代歌》,传播范围基本上限于鲜卑人群,而且唱词未必尽属写实,也可能只是含糊的故事。《代歌》演变成官方用汉字书写的《代记》,就成为史实记载,其“不典”、“国恶”诸端免不了在汉人社会里暴露张扬。以后崔浩又据以修成国史,希其旨者更以之刻石示众,以致触怒了当权者,修史的汉士邓渊、崔浩等人自然先后成为首当其冲的牺牲品。


《代歌》包含拓跋历史未经修饰的原始素材,保存了极可贵的资料,史学研究者引以为幸。但是邓渊、崔浩修史以之为据,由此导致两次国史之狱,却是北魏一代史学不振的重要原因。


我依据这一剖析,写成《〈代歌〉、〈代记〉和北魏国史——国史之狱的史学史考察》(《历史研究》2001年第1期)一文,并认定《代歌》、《代记》是魏收《魏书·序纪》的史料来源。我希望这篇文章,对千年聚讼的崔浩国史一案,能起到一种证词的作用。魏收所见《代歌》、《代记》资料只能是崔浩等人所引用过的,而且已然几经删削篡改,但残余部分的明晰准确程度仍然相当高。今天在史料贫乏的情况下,只有吃透这些资料,并且尽可能发掘《序纪》中不载而他处尚存的一鳞半爪,才有可能探得一些成果,用以丰富这一段显得太单薄的拓跋历史。因此我又想到,整理《魏书·序纪》,包括对《序纪》做增补、集释、笺证、研究,是史界进一步探索拓跋史的一项重要课题。


为了尽可能利用与拓跋史相涉的资料,我写成《文献所见代北东部若干拓跋史迹的探讨》(《燕京学报》新十三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此文不是文物古迹本身的考察,而是拓跋掌故的追寻,用文献中被史家弃置的史料佐证拓跋历史,想从中找出一点有价值的东西来。能否如愿,尚待验证。最后录载了拓跋早期仅存于世的《猗卢之碑》残石拓本及有关题记二件,略作分析,供读者研究(《中华文史论丛》第八十九辑)。


我衰年涉入拓跋史题,甚感力不从心,步履维艰,更感资料不足,结论难下。有时所抓住的问题旁证不少,结论依稀可见,却偏偏在某个环节上缺少直接证据,与所求的结论还隔着一层纸,不得不出之以推测。这本来是史学文章应当慎用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一般是随文指出证据有所欠缺之处,以期读者留意,自作思考。这使本书有些地方不免有逻辑上称之为丐词的毛病,总感到有些不安。《韩非子·显学》说:“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愚诬之学,我是深有戒惧的。书中陈述的见解,设定的假说,不在少数,但敢于下明确断语之处较少,就是为了尽可能避免“愚诬”的缘故。不过提出了问题,不论是对是错,总会有人继续探究,也许能求得结果。这又促使我放开了一点胆量。


拓跋史研究有一点特殊情况,就是有些可疑而不可决的问题,所需直接史料证据可能被视为“不典”、“国恶”,当作史讳而为当时史臣有意裁剪涂抹,要完全靠实证来解决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目前还是这样。拓跋史实上的这一“模糊区域”,明知辨识之难,为什么还要去探一探呢?


其实一部中国古史,有很多“模糊区域”,不只拓跋史如此,如果都丢弃不去探究,会永远是一片混沌。百年来新史料的发现,使古史多有开发,这是发现和辨识古史新问题的主要途径。但是新史料并不是所在皆有,史家的广阔视野和敏锐眼光,多少可弥补史料的不足。对已知史料的透彻分析和反复比勘,能够增进认识。陈寅恪先生的诸多贡献,得益于新史料者并不算多,更多的是凭借极为深厚的史学修养,凭借精微思辨,推陈出新,从习见的本不相涉的史料中找到它们的内在联系,提出新问题,得出高境界的新解释,使古史中的许多模糊区域得以逐渐辨识清楚,在古史研究方法上给了我极大的启示。许多前辈学人极具开拓精神,代表了一代思潮而又各具风范。他们的研究成果未必全是定论,但是他们多服膺龚自珍“但开风气不为师”的治学理念,相信学无止境的普遍真理,显示了崇高的学术襟怀,是我们治史的楷模。正是秉承这一启示,使我坚持了对一些难点的探索。


基于以上认识,我把本书所见,主要作为窥探拓跋史的一种思路,而不是作为确切结论,奉献给读者。我的初衷是希望起到促进思考、共同探求的作用,以期尽可能把古史的这一模糊区域一点一点加以辨识,慢慢融会贯通。果能如此,即令我的某些具体见解被证明是错误的,被另一种见解取代,也很值得。其实,本书有不少论证和见解,本是前人提出问题在先,我接过来思考所得而已。也许我的错处,正好会成为后来人前进的新的起步点。做研究但求尽己,不问其他,也许,这可以用“得鱼忘筌”之义来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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