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没有挡住香港的文化嘉年华。第32届香港书展这几天在会展中心如期举行。
今年书展主题爲“历史文化·城市书写”,并以“从香港阅读世界:忆·写香港故事”点题,带读者探索香港历史和中华文化。书展场内场外举行超过600场讲座及文化活动,推动全城阅读风气,吸引市民广泛参与。
与过往许多书展不同的是,那些偏离事实、抹黑内地、煽动情绪的书籍销声匿迹了,更多涉及中华历史文化、香港联通世界的书籍上架,吸引了愈来愈多的读者。于是,坊间有一种声音:香港的新闻出版自由收窄了!
事情果真如此吗?“新闻出版自由”究竟怎样定义?现在,应该到了必须明晰的时候了。
中央珍视香港的新闻出版自由
特首李家超在出席今年书展开幕式时,对“从香港阅读世界”的点题表示赞赏,认爲“这正点出香港一个独特优势”。他说,香港既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特区,也是联通世界的国际大都会和有效链接国家和世界的通道。
李家超的看法与中央完全一致。中央非常珍惜香港“联通世界”的独特地位和优势。
习主席在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庆典上的讲话中指出:“背靠祖国、联通世界,这是香港得天独厚的显着优势,香港居民很珍视,中央同样很珍视。”习主席还表示:“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长期保持独特地位和优势。”
“文化联通”是“联通世界”的重要方面。国家“十四五”规划支持香港打造“老四大中心”和“新四大中心”,其中之一就是“支持香港发展成爲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由此可见,中央支持香港发挥“联通世界”的优势,并非说说而已,早已从宏观层面进行了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还会从中观、微观层面给予更多支持。
新闻出版自由是实现“文化联通”的必备条件和应有之义。回归25年间,中央从未干涉香港的新闻出版自由,内地媒体也从不对香港的社会制度、香港的法律体系、香港居民的生活方式提出质疑和批评。
相反,香港的某些媒体经常以捕风捉影、以偏概全,甚至无中生有的方式,或抹黑内地。经常冠以“传……”、“据权威人士透露……”等无法证实消息来源的形式对内地进行负面报道。
这些做法不是“新闻出版自由”,而是对“新闻出版自由”的滥用和歪曲!
新闻出版自由须遵从“一国”原则
任何自由都是有边界的。美英等国都有多部法律规定,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暴力、煽动种族歧视等报道要追究法律责任。“自由”有边界,法治和文明才有保障;“自由”无边界,则会破坏法治和文明。
香港新闻出版自由的边界在哪里?习近平主席不久前的三段话给我们以啓示。
习主席在致《大公报》创刊120周年的贺信中,高度赞扬《大公报》“忘己之爲大,无私之谓公”的办报宗旨,立言爲公,文章报国。
这里的核心要义是“爲公”和“报国”,也就是说,新闻媒体应把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作爲使命和职责。这封贺信是写给《大公报》的,也传达了对香港媒体的期望。
习主席在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庆典上的讲话中指出:“大力弘扬以爱国爱港爲核心、同‘一国两制’相适应的主流价值观。”这句话告诉人们,香港的新闻出版自由必须与“一国两制”相适应。也就是说,不能挑战“一国”原则。这是边界!
习主席在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庆典上的讲话中还指出:“‘一国’原则愈坚固,‘两制’优势愈彰显。”这句话是对香港特区说的,当然适合于新闻出版界。也就是说,只要新闻出版界坚守“一国”原则,新闻出版自由的空间就会很大。
习主席以上三段话有着严密的法理逻辑。《基本法》确立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基本法》所有条款之规定都必须遵循这十二字,而这十二字当中管总的是“一国”二字。
“一国”是根、是源!《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许多人把这一条记得特别清楚,但必须明白:《基本法》是一个整体,必须在遵从“一国”原则的前提下,才享有以上自由,如果违反“一国”原则,就没有资格享有。
依法规管旨在明确底线和红线
有人认爲,国安法实施後,香港新闻出版自由的空间收窄了,甚至认爲“没有自由”了。这其实是一种错觉。香港新闻出版自由并没有收窄,而是以往放得太宽了。“太宽”的责任不在中央,而在香港!
《基本法》二十三条订明,香港就维护国家安全自行立法。中央一直以宽容的态度等待香港自行立法,但等了25年了,香港还没有完成这一宪制责任。
由于国家安全长期存在漏洞,某些媒体不断的闯底线、碰红线。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不得不出手制定香港国安法,划出了维护“一国”原则的底线、明确了必须遵从法律的红线。
任何权力不能淩驾于法律之上。新闻媒体被称爲“第四权力”,也不能淩驾于法律之上。依法规管新闻媒体,旨在明确底线和红线,也是爲“新闻出版自由”正名。
今年的香港书展没有了“煽动”、“抹黑”的书籍市场,自然会引来一些人不高兴,以“新闻出版自由”的名义叫屈喊冤,这也在预料之中。
但历史不会因他们而改写,香港书展还会一届一届办下去,要想越底线、碰红线,必定无市场!相信这将成爲一条铁律,成爲一种金规。
(作者爲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屠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