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的资产阶级与宪政
近年来,中国的自由派一直在鼓吹宪政。他们介绍国外宪政的理论和经验、梳理中国宪政的历史,或把宪政与儒家联姻、或用基督教作宪政的思想基础,玩出了不少理论花样。这一切理论的狂热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学术的兴趣,而是服务于他们的政治目标:建立一个实行宪政的资产阶级国家。
中国的资产阶级一向分两种。一种是与政权紧密结合的大官僚大买办资产阶级,另一种则是经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民间资产阶级。前者一向是近现代中国国家政权的主角,暴力和独裁是其统治的最大特征;而后者虽然一向是前者统治的社会基础之一,但又往往不满于前者的专横暴虐,而觊觎于参与甚至夺取国家政权。回顾一下中国民间资产阶级追求“宪政民主”的历史是颇为有趣的:晚清,中国民间资产阶级曾多次向满清皇帝和贵族“吁请立宪”,最后换来的却是皇族内阁;辛亥年武昌起义而帝国瓦解,中华民国建立,结果临时约法不数年而成具文,“立宪政府”成为军阀之玩物;而在国民革命失败后的二十多年里,被工农运动吓坏了的民间资产阶级又不得不紧紧依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把政权交给大官僚大买办组成的国民党统治集团,同时却又不时发出几声“宪政”的哀鸣;当国民党的反动统治被人民革命战争埋葬后,民间资产阶级别无他法,只能向代表工人和贫苦农民的共产党投诚,乖乖地接受被改造的命运。但是斗转星移,如今中国民间资产阶级又从坟墓中爬了出来,他们吃得更肥、胆气更壮,又有了逐鹿天下的雄心,于是宪政之说又兴。可见,宪政是中国民间资产阶级的百年梦想,但迄今为止,这仍旧只是一个梦想而已。不禁让人为他们的孱弱掬一把同情之泪。
而中国的自由派正是民间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代言人。当然现在的自由派还往往兼有帝国主义代理人的角色。这是因为帝国主义虽然主要依靠大官僚大买办资产阶级维持其利益,但它们不会只把注押在一个地方。扶植一个政治反对派,既能够在当权派遇到危机的时候及时换马,又能够作为一张挟制当权派的筹码,不时拿来敲打一下当权派,让他们乖乖听话。这样的戏码,近来在各种“颜色革命”中我们已经看得够多了。而自由派由于对劳动人民的天然恐惧,又不得不依靠帝国主义。这一切不过又再次证明了中国民间资产阶级的孱弱。
那么中国的民间资产阶级为什么如此热衷于“宪政”呢?首先是因为他们希望通过“宪政”来分享政治权力,同时也因为他们中有远见的人已意识到:只有“宪政”的政治体制,才能保证政权掌握在整个阶级的手中、才能防止本阶级的个别集团垄断政权从而损害整个阶级的共同利益、才能保证本阶级的政治统治保持长期的稳定。
中国的无产阶级虽然与资产阶级有着根本不同的阶级利益,但面临的某些问题确是相似的。中国无产阶级在自己的建国史中,也深受个别集团垄断政权从而带来的粗暴专断、“运动群众”直至宫廷政变、彻底叛卖之苦。因此研究一下“宪政”,对中国的无产阶级也并不是无益的。
二、什么是宪政?
什么是宪政?我们不妨先来看看自由派的定义。自由派新贵王怡说:“宪政(constitutionalism)或宪政主义是一种以法治为形式、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现代政制。”这个定义基本概括了自由派对宪政的认识,同时也是对资产阶级宪政的一个比较好的描述。那我们就从这个定义出发,来讨论一下什么是宪政。
首先,毫无疑问,宪政是一种“政制”即政治体制,它是一种国家政治权力的运行和组织方式。而它本身是为某个政治目标服务的。这个政治目标,王怡说是“个人自由”,让我们翻译成现实的语言,就是“资产阶级的自由”,或者说,资产阶级的利益。用毛主席的话说,宪政是一种“政体”,它是为一定的“国体”服务的,也就是说是为某一个阶级的专政服务的,它是某一个阶级组织、运行国家政权的方式。
历史上的各个统治阶级都要解决如何在本阶级内部分配政治权力的问题。一般而言,当政治权力垄断在本阶级的某一部分手中的时候,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就会比较尖锐,统治能力就会被削弱,政治统治往往呈现不稳定的状态;而当政治权力被本阶级的各个阶层、各个派别所共享的时候,统治阶级内部就会比较团结,政治统治往往就比较稳定、有力。因此历史上各个阶级的政治统治达到比较成熟稳定的阶段的时候,其政治权力往往是通过一定方式由本阶级成员共同分享的。比如中国古代历史中,当政权通过九品中正法垄断在士族地主手中时,正是中国封建政治最黑暗和混乱的时代。而当政权通过科举制度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的时候,中国的封建皇朝统治就能保持比较长期的繁荣和稳定。
但是,通过“法治”、“民主”和“分权”的方式来实现政治权力在本阶级内部的共享,这的确是资产阶级的发明。
所谓宪政,就是国家政权的运行都被约束在宪法条文的框架内。那么宪法是什么呢?宪法无非是规定统治阶级共同利益的契约书罢了。宪政,究其实质来说就是国家政权的运行始终遵循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也就是说掌握政权的那个集团的施政始终受到整个统治阶级各个集团、各个派别的共同约束。而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使统治阶级全体掌握强有力的手段去监督和控制政权。资产阶级以前的各个统治阶级并没有创造出这样的长期有效的手段,因此他们的利益往往受到控制政权的个人或集团的肆意妄为的损害,政权在统治阶级不同部分手中转移的方式也往往是极端血腥、野蛮的,从而往往使得本阶级的政治统治受到致命的削弱。
“民主”、“分权”就是资产阶级创造出来监督和控制本阶级政权的有效手段。这是资产阶级在与封建贵族和专制国王的殊死搏斗中的伟大创举。而资产阶级之所以能够有这样的创造力,是因为它所代表的生产方式是这样一种生产方式:这种方式摆脱了一切人身依附的形式而要求所有人在形式上(在法律面前、在金钱面前)的平等,这种方式要求废除各种特权、约束政府的各种干涉,而使社会经济的运行最大限度地遵循利润的法则。因此资产阶级在其上升阶段高举着理性和天赋人权的大旗,发挥了极其革命的作用。正如革命导师所一再强调的,资产阶级为人类的最终解放奠定了必要的社会和物质条件。
现在,我们可以为宪政下一个定义了。所谓宪政,就是资产阶级所创造的,通过“民主”、“分权”的手段、使政治权力由本阶级全体成员共享、从而保证政权始终遵循本阶级共同利益的一种政治体制。
三、宪政何以可能?
资产阶级虽然创造了宪政的政体,但并不是所有资产阶级都有能力施行宪政。从过去到现在,有许多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政只是块招牌而已。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根本无力制约掌握政权的集团的胡作非为、也无力实现国家政权的长期稳定。
历史证明,要建立成功的宪政体制,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有着丰富政治经验和成熟的政治能力的资产阶级。
让我们来看看几个宪政“运行”比较成功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史。
英国一向被称为宪政的发源地。考察英国的历史我们发现,英国的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前身——市民早在13世纪就通过议会开始参与国家政权的管理,这个传统长期保持了下来。并且英国的地方自治也比较发达,使得地方乡绅阶层也能广泛地参与地方政权。这一切都传承给了后来发展起来的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地产的新贵族和城乡资产阶级,使得他们有广阔的政治舞台来积累自己的政治经验、锻炼政治能力、培养政治骨干。所以在英国革命期间,新贵族和资产阶级才能很快地团结在国会周围与国王和旧贵族开展了比较坚决地斗争。虽然由于当时整个社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仍未占据主导地位,资产阶级的力量还不够强大,所以革命经历了若干反复。但是新贵族和资产阶级通过国会来监督和管理政权的基本原则却通过革命最终确立了下来,并成为以后英国资产阶级宪政制度发展的基础。
与英国相比,革命前的法国则是一个君主专制更加发达的国家。在法国,传统的统治阶级共议国政的三级会议有长达175年没有召开。政权被垄断在国王及其近臣手中,整个资产阶级几乎都被排斥在政权之外。这一方面加剧了法国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也使得资产阶级在革命前几乎没有任何管理政权的经验,使得他们没有培养自己执政能力的机会,相对来说政治上更不成熟。因此在革命后,面对国内外的复杂形势,资产阶级缺乏内部的政治整合能力,不能在阶级内部达成团结。每一个掌握政权的集团都不能团结本阶级的大多数而遭到其他集团的殊死反对,最终资产阶级不得不请出一个军事独裁者来稳定自己的阶级统治。随后经历了近一百年的反复斗争,资产阶级才最终积累了足够的社会经济实力,同时也通过在议会和各级地方政权中的长期活动而锻炼出了足够的政治能力,使得他们能够踢开一切“国王”、“皇帝”,建立比较稳定的议会共和体制。
再来看看一向被视为宪政典范的美国。北美洲的十三个殖民地中广泛实行了自治的原则,使得美国的资产阶级很早就开始在议会和地方自治政府中参与和管理政权,从而积累了自己的政治经验和能力。因此在独立战争中他们能够比较容易地组成自己的领导核心——大陆会议,能够比较容易地达成团结,与英国进行坚决地斗争。同时与旧大陆上的国家相比,美国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国内没有一个势力强大的旧统治阶级,资产阶级几乎拥有独占的优势,这就使得资产阶级能够比较从容地建立并管理自己的政权。因此美国的资产阶级能够通过召开制宪会议的形式,通过本阶级内部从容地讨价还价来达成符合整个阶级共同利益的协议,即制定出美国宪法。也由于本阶级的强大和政治成熟,使得这部宪法能够得到比较好的遵守和贯彻。
通过以上对历史的回顾,我们发现“宪政”要成为可能,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必须要存在一个具有较强社会经济实力,并且不依附于旧统治阶级或外国势力的资产阶级;其次,这个资产阶级必须有长期参与或管理政权的实践,使得他们有丰富的政治经验和成熟的政治能力。这种政治经验和能力表现在:能够不断培养出一批本阶级有远见和魄力的政治骨干;本阶级的各个派别、各个集团能够比较容易地达成妥协,从而完成整个阶级的政治整合;整个阶级都能对本阶级的共同利益有比较清楚地认识,对违反共同利益的政治行为能够产生强有力的反对并予以有效制止。
用这两个条件来考察中国的民间资产阶级,不禁让人对中国资产阶级宪政的前景感到绝望。一方面,中国的民间资产阶级与大官僚大买办资产阶级以及帝国主义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另一方面,中国民间资产阶级又从来都被政权排斥在外,几乎毫无自己的政治经验。因此民间资产阶级一旦建立了自己的“宪政国家”,我们可以想见他们在面临国内外复杂形势时惊慌失措、乱作一团、互相倾轧、卖身投靠的丑态。
所以我们可以断言,即使民间资产阶级能够一时之间夺取政权、建立起“宪政民主”的资产阶级国家,这个政权也必定是混乱和不稳定的,很可能只是向另一个反动独裁政权的过渡而已。
四、宪政与无产阶级国家
现实的无产阶级国家,基本都是由一个职业革命家组织代表相对弱小的无产阶级,领导农民和其他劳动群众(并以他们为主力军)进行革命而建立起来的。而这种革命模式则是由这些国家工业化没有完全实现,现代无产阶级相对弱小的国情所决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使得无产阶级国家的政权都垄断在职业革命家组织手中,可以说这些职业革命家扮演了一种无产阶级“僭主”的角色。而这些职业革命家在政权刚刚建立,还带着人民革命的鲜明记忆的时候,往往还能谨慎地运用自己的权力,努力地为人民服务,代表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施政。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缺乏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有效监督,这些职业革命家中的大多数就不可避免地日益受到资产阶级法权的侵蚀,最终演变成一个骑在人民群众头上的官僚特权集团,而无产阶级国家就会蜕变为新资产阶级掌权的极其丑陋的极权主义国家。这是一个惨痛的历史教训。
发生这种蜕变,固然有着极其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但是政权垄断在个别集团手中而缺乏整个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有效参与和监督,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个历史教训告诉我们:无产阶级也必须使自己的政权始终受到本阶级全体强有力的监督和控制,从而保证它的运行始终遵循本阶级的共同利益;必须使自己国家的政治权力由整个阶级共享,而不是垄断在某个集团手中。这就是说,无产阶级也需要自己的“宪政” !
无产阶级的“宪政”要继承资产阶级创造的“民主”和“分权”的有效形式,但“民主”和“分权”的广度和深度应该远远超越资产阶级“宪政”的狭隘范围。
首先无产阶级“民主”将冲破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也就是被统治者每隔一段时间来选择统治阶级中的这一帮或那一帮人来进行统治的民主)的狭隘界限,而主要采取“参与”制民主的形式。也就是说无产阶级群众不仅要选举自己的代表管理国政,而且要广泛地亲自参与国家政权的管理和决策。这就要求建立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政治讨论、作出政治决策的组织体制,建立各种人民直接立法、直接决策、直接罢免公职人员的机制,并且这种民主不能仅仅建立在行政区划的基础上,而是要在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基层社区中都建立起来。
其次无产阶级的“分权”也将摒弃资产阶级“分权”的狭隘形式。资产阶级的“分权”强调的是用少数人来分多数人的权,是用少数贵族精英来制衡广大人民群众。他们用分权来限制民主,以此来保障自己的特权,防止所谓的“多数人的暴政”。而他们所非常恐惧的“多数人暴政”究竟是什么呢?无非就是劳动群众掌握政权罢了。
无产阶级的“分权”则将主要是向多数人分权,是为民主服务的。“分权”的主要形式是上级向下级分权,中央向地方和基层分权,以保证最广泛的权力掌握在大多数人民群众手中。当然无产阶级的“分权”也要包括保护少数派的机制、包括政权机关内部各种权力的划分形式,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的,而不是为了限制民主。
无产阶级的“宪政”不是凝固不变的,正如同资产阶级的政治体制也是在宪政的框架下不断地变得更加民主(当然往往是形式上的)一样。“宪政”的政体一方面当然是为了无产阶级长期稳定掌握政权服务的,但另一方面它也为无产阶级继续革命、开展最终消灭国家、消灭阶级的伟大斗争创造了一个广阔的舞台。可以说只有在“宪政”的框架下,这个斗争才能够不断地推进,直到最后胜利。
最后,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要使无产阶级的“宪政”成为可能,就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政治上成熟的无产阶级。一切真心谋求无产阶级解放的革命组织都必须为无产阶级的强大和政治成熟而努力奋斗。
这就要求无产阶级的革命组织在革命胜利以前尽可能地发挥无产阶级的政治主动性、动员无产阶级积极参与各种政治斗争、把无产阶级组织在各种政治组织中,使无产阶级能够自觉地发挥革命领导力量的作用;而在革命胜利后要立刻使无产阶级掌握并动员他们积极使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权利、建立各种政治性社团的权利、召开各种会议讨论政治问题的权利、集会YX示威罢工的权利,要动员无产阶级积极参与国家政权的管理。而在那些没有实现工业化、无产阶级相对弱小的国家里,很可能还会出现革命胜利后政权垄断在革命者集团手中的局面。这就要求这些国家的革命者必须尽可能快地“培育”出一个强大的有着高度的政治主动性的无产阶级。因此革命者必须领导全国人民尽快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增加无产阶级的社会经济力量,与此同时必须在夺取政权伊始就使无产阶级掌握广泛的政治权利,使他们尽可能广泛地参与管理和监督国家政权,依靠他们的斗争来防止国家的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