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禹阶: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的成就与贡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29 次 更新时间:2021-07-0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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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禹阶  

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从酝酿写作至今已近80年了。综观这80年的史学历程,我们可以深切感受到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由产生、发展到确立的根本变革,以及《中国古代社会史论》在古代社会研究中颇具生命力的理论贡献。


中国社会性质新认知的成果


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是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史大论战的产物。1927年中国革命转入低潮。这种情况促使当时的各种政治力量都在思考、探索中国的出路与中国革命何去何从的问题,并由此展开了一场全国范围内关于社会性质的大论战。以国民党陶希圣、周佛海、梅思平等为代表的“新生命派”,以陈独秀及托派李季、严灵峰、任曙等为代表的“动力派”,以及在共产党领导下由进步学者组成的 “新思潮派”,成为这次论战的主要派别。这场大讨论围绕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奴隶社会,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性质,近代中国社会究竟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及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等进行了激烈论争。


随着论战的日益深入,中国社会史问题,特别是“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亦成为论战焦点之一。当时对于中国古代社会形态,存在着赞成或是反对用唯物史观去研究问题的几种趋向。以陶希圣为代表的“新生命派”,否认中国历史上有过奴隶制社会,也否认鸦片战争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由此否定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合理性。李季、严灵峰等托派人物则把对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科学论断污蔑为没有根据的宣传。而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进步史学工作者,则严正驳斥了陶希圣等人和托派的谬论,积极主张中国古代也与古希腊、罗马一样,经历过奴隶社会等阶段,同时亦提出东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问题。侯外庐积极参与了这场社会性质的大讨论。他根据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通过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独立思考,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探求中国古代文明起源路径的关键,同时也为封建社会及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提供了有力的理论论证。


这一时期的侯外庐已有深厚的唯物史观功底。他在法国留学期间就开始翻译马克思《资本论》,并于1932年、1936年分别出版了与王思华合译的《资本论》第1卷第1分册和第1卷合订本。通过翻译《资本论》,使他对唯物史观及马克思的社会发展阶段论都有着深刻的体悟,并历经十余年时间,经过反复思索完成了《中国古代社会史论》这部著作。在侯外庐看来,生产手段与劳动力结合的生产方式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性质。从世界范围看,“古典”的希腊、罗马与东方“亚细亚的古代”都是由氏族公社发展而来的奴隶社会,但是它们又各自有着文明演进的轨迹。从历史发展看,东西方文明既遵循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共同规律,也具有各自不同的演进路径,由此形成东西方社会不同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社会史论》运用唯物史观对中国社会性质进行科学分析,由于它视野开阔、立论新颖,故在当时就产生一定反响并影响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史学界对古代社会性质的探讨与研究。


发掘中国古代社会特色


《中国古代社会史论》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史研究,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以唯物史观开拓了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的新视角。该书在强调任何社会形态都将受到经济规律制约的唯物史观基础上,提出希腊、罗马的“古典”奴隶制和东方“亚细亚生产方式”奴隶制是同一历史阶段的不同社会类型,并且由不同的演进路径所形成。同时该书以新颖、独特的理论视角,认为东方古代文明亦有着不同类型与起源特征,古代的印度、埃及、希腊、罗马、日耳曼,都有它们“从各种不同的原始共有财产的形式发生出来的各种不同的解体形式”。因此,氏族公社的解体过程和文明起源的路径是多样的,即使是同属“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各文明古国也有不同的发展路径及社会特质。这种见解既坚持了历史唯物论,也遵循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创了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另一蹊径。


第二,指出了中国古代社会所独有的性质、内涵。该书提出早期亚细亚的生态环境“如热带、河流、黄土地带、四周种族繁荣林立、宗教等等,形成了一个范畴,那就是‘早熟’的文明‘小孩’”。而这种早熟也形成与“古典”奴隶制不同的国家土地所有制。正是在大土地制“千耦其耘”的劳动力使用条件下,古代中国在青铜时代便进入文明社会。而“传习”力量的固化,更使其社会转变具有“古代的维新制度”特质,并构成“土地氏族国有的生产资料与家族奴隶的劳动力”二者结合的特殊社会关系。正是这种特殊社会关系形成了中国宗法奴隶制的特色。而中国中世纪乡党族居的自耕农制,正是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一种延续。


第三,深刻揭示了古代中国的宗法制度与特殊的城、乡关系。该书提出中国古代的氏族、家族与国家政体相互混淆的政治机制,即“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这在周代以“宗族”为单位的生产形式与“族人分赐”的政治制度中表现得尤其明显。而这种亲亲与尊尊、血缘与阶级相互融合的社会体制,既产生了“宗子维城”的宗法建构,也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权力结构与社会贵贱等级礼仪。


第四,注重社会史、思想史的统一。侯外庐特别注意思想、宗教、法权对社会发展的意义,例如对周代“德”范畴的阐释。该书既尊重郭沫若《先秦天道观之进展》中关于和天对立的敬德人事的观点,同时也提出了他没注意到的基于权利和义务分离而发生的新的阶级关系,即先王与上帝分离而表现出的社会的、阶级的独特属性。这也正是氏族传统在古代社会长期延续的重要因素。在侯外庐看来,社会存在对于社会意识及国家法权有着重要影响,而社会存在也需要通过思想、思潮及法权的考察而体现出时代特点。这些精辟的学术观点正是导致该书体大思精、考核翔实、创见迭出的理论基石。


推进唯物史观在中国的发展


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史论》坚持批判扬弃的科学态度,注重辨伪考证的实证方法,使其对唯物史观的阐释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既在中国史学界产生重要影响,也使侯外庐史学观念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的重要理论流派之一,并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中国化、民族化、本土化方面独树一帜。


新中国成立后,侯外庐与郭沫若、范文澜、翦伯赞、吕振羽等史学大家,继续共同推进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中国的普及、传播,并被史学界尊称为马克思主义史学“五老”。尤其是侯外庐与赵纪彬、邱汉生及其弟子(“诸青”)在社会史与思想史结合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中国思想通史》等著作,通过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证,对中国古代“早熟”文明的深刻揭示,对中国历史上各阶段思想、思潮产生、发展及对政治、经济反作用的深入论述,成为我国史学界宝贵的理论财富,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史学理论体系作出了杰出贡献。




(作者系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二级教授、中国社会史学会原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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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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