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中国文明在“多元”与“一体”的互动中逐步形成,并有着独特演进路径及文明标志。跳出“早期中国”,走进“早期中国”,才能使我们更好地观察这种文明发生、发展的“多元”与“一体”的互动历程。
国家是文明发展的推动力
文明是指人类所创造的社会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它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通过历史沉淀而形成的物质与精神文化的总和。无论在东方或西方学界,对文明的这一根本性特征是普遍认同的。例如,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文明社会,是与人类的蒙昧、野蛮状态相区分的。20世纪西方著名考古学家柴尔德也把新石器时代革命—人类知识上的革命—城市革命作为文明形成的阶段理论,认为城市是文明形成的决定性标志。同时,文明亦具有多样性。从世界古老文明的发展历程看,不论是埃及文明、印加文明、中国文明、印度文明,还是古希腊、罗马文明,都是在不同的自然、生态环境下呈现出不同的文明特质。汤因比撰《历史研究》,曾对人类近6000年的历史发展中数十个文明形态进行了分析、研究。在他看来,文明之间存在极大的差异性和不同特质。正是由于古代世界呈现出的生态环境及社会发展的多样性与不平衡性,使各个文明具有不同文化特质与参照标志。正因如此,我们应注意避免在文明标准上的绝对主义或相对主义认知。我们不能因为文明形态的多样性而抹杀文明尺度的客观性,从而将文明标准低俗化。同样,我们也要防止对文明尺度的绝对化认知。例如,17世纪、18世纪西方殖民者宣扬的“欧洲文明中心论”等。
文明与国家既有联系亦有区别。应该说,国家是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文明也在国家的制度性力量中获得快速发展。汤因比曾对世界范围内已知的31种文明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于文明的起源、成长、衰弱、解体加以描述、阐释,而其中一些文明就与国家并不具有同等关系。但是,也需看到,早期国家的形成又反过来加速了文明发展。由于国家既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也具有社会整合的功能,它成熟、完善的社会组织结构和上层建筑,以及国家机器对于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为文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种制度与组织保障。从二里头等文化遗址来看,正是初期国家的建立,使中国早期文明形成发生极大的变化。
另外,从两者关系看,国家属于政治体范畴,而文明作为某个民族或区域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总和,它们具有不同的范畴内涵。由于文明常常会形成一个民族或区域的较稳定的文化传统,并且随着人口的迁徙,使文明所凝练的文化传统不断溢出国家政治体范围,所以“文明”的覆盖范围往往大于国家的界域。例如,现在的中华文明,不仅以当代中国国家作为它发展、演进的基石,也通过华人的迁徙而传播到世界各地,形成世界上独具特色的中华文化传统。
跳出“早期中国”
目前,关于中国文明起源及“早期中国”问题,有诸多学者进行了阐释。这些阐释大致分为两个方面,即最早“中国”政治体的形成及“早期中国”文化圈的起源、发展和相互影响。这些阐释对我们以往进行文明起源、国家形成的分析、探讨有重要价值。但是如果我们从历史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起源、演进的角度看,还需要结合古今“中国”“文明”等概念内涵,开展进一步的讨论。
其实,我们现在谈到的“中国文明”概念,已经不是历史上王朝国家传统的政治体概念,而是以当代中国文明的内涵与外延为研究对象。这是因为自20世纪初的辛亥革命以后,中国已进入近代国家与近代民族之林,并将传统的封建王朝国家和以“夷夏之别”为标志的古代民族向近代世界主权国家和近代民族转化,形成近代的主权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的民族共同体意识。它使“中华文明”在近代一百多年时间里,已形成了一个特指概念。所以,尽管“中华民族”“中华文明”是近代以来兴起的观念,但它是历史上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各民族及其文化形态的总和,是多元一体的民族文化传承的自然结果。
因此,从史前中国“文明”的发生学角度来看,用更为宏观的视野去展现史前中国大地的文化发展,应该更具有科学性和包容性。这就需要我们跳出“早期中国”的认知,以“早期中华文明”的视角,去探视史前中国“文明”起源及其发展。
首先,从文明与国家的关系看,尽管“早期中国”与“早期中华文明”存在密切联系,但它们毕竟在内涵、外延上都有重要区别。总体上看,文明的范畴更宽泛于政治体范畴,不能简单地以政治体范畴的时空性来替代文明范畴的时空性。严格来说,“早期中国”是与最早出现的西周初年青铜器“何尊”铭文中的“中国”二字相关的政治体概念,也是与西周、春秋时代如《尚书》《诗经》等文献中阐述的与中原王朝国家和都城(京师)相关的概念。它所意指的“文明”,是指黄河中游以中原王朝国家为中心的文明形态,以及这种文明形态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及影响。但是,近年来各地区不断发现的考古材料证明,新石器时期的黄河流域、长江流域、辽河流域,以及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等地,都出现了方式各异、发展程度或高或低的文化形式和社会组织形态。对大量史前遗址的研究表明,各区域文化并不是某一核心地区文化单线衍生或扩散的产物,而是在不同地区自发形成、发展,并在文明发展序列中有高低不同的程度差异及阶段性特点。特别是在距今6000—4500年左右,中国大地上已有着“满天星”似的文化发展格局,但不可否认也存在先后崛起或各领风骚的不同的文化重心。例如,北方的红山文化,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长江中下游的屈家岭—石家河文化、良渚文化等。尤其是距今5000年左右,有着早期国家雏形的良渚文化,已具有早期中国“文明”的某些属性。
其次,从历史演变看,中华文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多元一体的文明。所谓“多元”与“一体”,并非是平行发展的,而是在由“多元”到“一体”,再由“一体”展现、辐射“多元”的历史互动中逐渐形成、发展的。从早期中华文明的地域特点看,新石器时代的黄河流域、长江流域、辽河流域,以及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等地,都存在一个各自发展的动态历程。它们先是在各区域范围内通过由小区域向较大区域,由“多元”向“一体”的演进,然后在形成区域性“文化高地”后,通过其不断的辐射、影响,形成新的更大的、统一的文明圈、系。所以,从文明起源的理论与实际看,这种从小区域向大区域,在“多元”与“一体”的互动中逐渐形成的中华文明,正是史前中国大地上文明发生的规律体现。因此,早期中国文化正是在各区域、区系中独立发展、成长,同时又通过各区域文化的交流、互融,不断获得新的文化要素,形成各区域、区系文化向某一“文化高地”汇聚、融合,并由该“文化高地”映现、辐射周边区域文化的结果。从考古材料看,长江中下游的良渚文化、屈家岭—石家河文化都先后充当过这种“文化高地”的角色,领跑过史前中国文明演进历程。
最后,以“早期中华文明”指代史前中国文明的发生、发展,具有更大的覆盖性。早期中华文明的产生,是史前中国大地上各种生态环境及生业方式的产物,是原始农业文化与草原文化等诸种不同文化交流互鉴的结果。童恩正先生于20世纪80年代曾经提出著名的“半月形文化传播带”学说。亦有学者主张两大传播带,“两大传播带有两个交汇点,一在东北,这一区域的史前文化与族群结构兼有两大传播带的特点;一在西南,这一区域的文化与族群结构至今仍有很深的两大传播带相交融的烙印。……它们又同时影响中原,两大传播带所闭合的空间便是中原地区,即狭义的‘中国’”。显然,这些研究都说明早期中国文明的起源、发展并不是单向度及狭义的,而是具有兼及内陆、草原、海洋等更加宽泛的内容。这就使我们要从一个更加宽广、宏观的视野去看待早期中国内陆、草原、海洋等各种文明的交融互汇,探讨早期中国文明发展的实际情形。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是我国探究中华文明起源的重大工程,该工程将史前中国各区域文化的发生、发展加以分析、探究,同时亦聚焦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演进路径的研究。而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概念及内容看,正与“早期中华文明”的观念有着内涵、外延上的一致性。因此,从概念的规范性及内涵的包容性看,“早期中华文明”概念应该说更具有融贯古今和兼及各区域文化内涵的客观性。
走进“早期中国”
但是,古老的中华文明毕竟是在“多元”与“一体”的互动中演进的。在距今4500年以后,各区域文化逐渐向黄河中游这一“文化高地”汇聚,从而形成了“早期中国”政治体雏形以及文明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这种区域文化的汇聚大致有三个原因:其一为当时中国大地上东西南北所出现的如海侵、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传世文献记载的如“三苗”“东夷”等先民部落向中原地区迁徙,促使中原区域成为当时族群汇聚的“血缘旋涡”与文化辐辏的“文化旋涡”。其二是史前中原地区早已有着文化发展的根脉。大约距今5500年前后,中原彩陶文化曾对周边地区产生了强烈影响,形成中原文化向四边区域的辐射。一些学者对此曾有过精辟论证,这里不再赘述。尽管其后这一文化源流在时代演变中显隐不一,但是它毕竟有着历史根据。其三是黄河中游具有早期国家形态的陶寺、石峁及二里头文化先后出现,通过政治体的制度性力量,既加强了中原“文化高地”平台的汇聚功能,也进一步推动了早期中国文明的发展。
由于中原地区的这种“文化高地”特征,使我们可以据此寻求早期中华文明的标志与特质。
早期中国的生态环境,与古代埃及与两河流域的“大河文明”不同。生活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及北方地区的原始农业聚落,大都分布在各大河支流、小河流域或湖泊周边即“小流域”的二级阶地(或台地)上,童恩正先生曾将南方这种相对封闭的聚落生业环境称为“文化龛”。这种沿河、沿湖的“小流域”阶地、冈阜上零星散布的血缘聚落,主要依靠河流水源及相对平坦的地形、地势而过着“靠天吃饭”的原始农业生活,不需要像古代埃及那样成规模的灌溉设施和与之相适应的公共管理机构。从考古材料来看,这种“小流域”上分布的原始聚落或聚落群,大都分布在半径大约20公里的区域内,形成一个个独立的农业生产单位。它们很少与其他各“小流域”的聚落发生生产、生活上的交往或者商品交换,并长期保存着凝聚聚落先民精神的血缘纽带。而史前出现的成规模的以聚落、聚落群团为单位的组合,并不是来自生产(比如灌溉等)的内在需求,而是在当时频繁的水旱灾害和部族冲突等生存压力下,出于安全需要的一种外在的应力需求。所以尽管这种聚落共同体在表面上似乎具有坚固外壳,但是不能改变其内在的血缘聚落的自足性内生本质,它的组织形式就是一种由同质性聚落聚合而成的复合型聚落共同体。
这种社会组织特征,使史前中国聚落社会具有强烈的血缘化、内聚化特点。它们不仅在聚落面积及内部的功能区域划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也在聚落或聚落群团的布局、结构中呈现出强烈的以防御性(环壕、土围、城墙等)、向心性、内聚性、血缘性为特色的社会构成。这种特殊组织建构使史前聚落或“古城”“古国”,在社会结构上基本呈现的是依托血缘聚落或聚落群团而组成的政治共同体。在宗教信仰上则形成以祖先神崇拜为核心的神祇信仰,并导致早期中国社会在神权上的世俗性、现实性与功利性特点。它的一个最突出特征就是在社会意识中,聚落内血缘与等级相互混杂、“尊”“亲”相互融汇,日用品基本自给自足。表现在商贸物流中,则是以具有神权和王权象征意义的奢侈品为主,由此形成上古社会具有神圣意味的文化与商贸交流。在史前中国,这种聚落社会的内聚形态不仅延续时间长、规模大,而且特征鲜明。
在以血缘为纽带的聚落社会内聚化影响下,史前先民会将原始宗教的信仰主体及主神崇拜转移到与现实关系密切的血缘性祖先神崇拜中来,即通过将祖先神作为最高主神尊崇,使聚落组织的内聚化更具有宗教神圣性与王权的合法性。它使原始宗教具有世俗性、现实性与功利性特点,使神权逐渐沦于王权之下,而“天”仅仅是“王者”的形而上本体保障。这使史前中国的原始宗教展现的往往是“人”的神格化特征,而和世界其他古老文明以宇宙自然神祇的人格化特征刚好相反。由于祭祀主神大都是世俗化人王的先公先祖,就不可避免地形成神界最高的“帝”及左右扈从均是显贵宗族、家族先公先祖的人之神格化。它形成了各级血缘性氏族、家族的“各祀其宗”“家自为祭”的等级化、血缘化、宗教化的文化传统,也形成了以大型祭坛、宗庙、王墓及成组的玉、青铜等祭祀礼器等为主的文明演进的物化形式。
这种情形导致早期中国文明的物化形态,不像世界其他古老文明所具有的铜器、文字、城市、祭祀礼仪中心等“三要素”或“四要素”,而是由血缘性、内聚性等特征所形成的祖先神崇拜、世俗化王权等政治、宗教、社会因素。它使史前中国文明的物化形式主要是大型城垣、大型祭坛、宗庙、王墓及标志神权、王权、军权的用玉、青铜等材料制作的礼仪性用器。正因如此,大型城垣、宗庙、王陵及玉、青铜制作礼器成为早期中国各发展阶段中的重要标志。从文献来看,古代中国具有中心地位的城址“都”大多与祭祀先公先王的宗庙联系在一起,这在西周、春秋仍然如此。如《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从考古材料中我们看到,正是具有意识形态功能的神权及其标志物,例如宫殿、宗庙、王陵以及琮、钺、壁等礼器成为统治者最为看重的权力砝码,它们也形成统治者对于宫殿、宗庙、王陵和礼仪性“重器”的爱好,以及由此产生的垄断、强占这种礼器原料资源的野心。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陶寺、石峁以及二里头等文化遗址中。尤其在二里头遗址中,其诸多礼器表现出其他区域文化的特色,更具有早期礼仪制度的特点。它说明中原这一“文化高地”在汇聚四方文化精华的同时,也通过制度化力量不断推进文明的发展,并形成此后以中原为中心的王朝国家。从这些方面看,走进“早期中国”,通过文明与国家的交汇互动,来探究“早期中华文明”的特质,又是十分必要的。
(作者系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二级教授、澳门科技大学社会与文化研究所访问教授、中国社会史学会原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