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世联:论全球化时代的文化多样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75 次 更新时间:2021-03-04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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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多样性(cultural diversity)是人类历史的基本事实和恒久特征。任何一种文化,只有在它能够与其他文化相区别时才能被辨识,也才能有现实的存在。一方面,相应于不同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条件,文化的起源和演化不可能是同一的;另一方面,人类需要结构的差异性和欲望理想的丰富性,也只能由文化的多样性来表达和满足。我们有无数的视角和理由论证文化的多样性,以至于经济学家玛格林(Stephen Marglin)断言:“文化多样性可能是人类这一物种继续生存下去的关键。”[1]也许如此。然而,在以文化产业为特征之一的全球化时代,这个似乎自明的问题变得隐晦起来了。新生还是消逝,多样性面临抉择。


1、多样性的危机


无论在事实认定和价值评判上有多少分歧,全球化作为当代经验的一部分已是无可辩驳的存在。这首先是对经济活动的描述,高科技装备的通讯交往、低廉的运输成本、没有国界的自由贸易等正在把整个世界融合为一个统一市场,这又不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以市场资本主义、民族国家与民主政治为主导的现代制度,以自由、人权和公正为主导的现代价值观已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在不断增长的国际间货币、商品、人员、影像和信息之流日趋强劲的调和下,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正日益成为一个联系更为紧密、差异可能缩小的整体,历史地形成的各种特殊文化(民族的、国家的、地域的和社群的)以当代传媒技术为支持,借助不断扩张的资本运作,在全球规模上持续、深入地交流与互动,越来越呈现出整体性发展的趋势,相似性在增加,色彩鲜明的差异在消失,文化认同与价值认同越来越有超越本土化的趋势。美国学者彼得·伯杰(Peter L.Berger)概括了文化全球化的四种载体,一是被称为“达沃斯文化”的国际商业精英群体;二是被称为“学院俱乐部文化”的国际知识精英群众;三是“麦当劳世界文化”;四是“福音派新教”或任何大规模的群众运动,通常指宗教性群众活动,所谓全球化就是文化性的物质及观念借助这四种载体从西方向世界其他地区的运动传播。[2]在抽象的意义上,文化全球化意味着一种超越国界、超越制度、超越意识形态的全球价值和全球伦理开始具有现实存在的品格,最终趋向全球文化共同体。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多种因素和力量都将在其中发挥作用。就目前阶段而言,它首先由于文化产业化而获得动力。

首先,文化产业具有跨越文明界限和制度藩篱的特性与功能。

作为“整体性的生存方式”,文化是使人们凝聚为一个共同整体的一系列共享的意义、信仰和价值,有其特定的时空范围。尽管文化交流自古普遍存在,但在产业化之前,一方面文化作思维模式、行为规范、审美观念和价值信仰,难以大规模地在域外传播扩散;另一方面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功能,跨国交流实际上受制于政治关系,国家对峙蕴涵着文化对抗。产业化意味着文化的商品化,商品化导致交换价值的统治,并使理性计算在文化领域成为可能,所有的本质差异、文化传统与质的问题,都转化为量的问题,文化从精神价值、意识形态等抽象的、信仰的层次向世俗的、物质的领域扩张,越来越多地具有物质商品的形态,“心”“物”难分难解,文化不再是社会经济权力之外的“飞地”或孤立绝缘的自律领域,也不再是地方风习、民族惯例、意识形态,它同时也是技术、物品、娱乐与服务,也是物品之一。在这个意义上,文化产业具有“去分化”(de-differentiation)的功能,即经由社会分化而产生的界限或区别现在已经变得模糊,比如在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在现实与它在影视、媒体、文艺作品中的再现之间,在政治与广告、经济生活与文化、生产与交换、东方与西方之间都有这一趋势。今天的文化活动更多地发生在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超级市场、街心花园等与其他生活行为没有严格界限的社会空间,这部分地支配着我们对现实的感受和确定自身和周围世界的方式。比如独具匠心的广告就可以把罗曼蒂克、珍奇异宝、欲望、美、成功、共同体、科技进步与幸福生活等各种意象附着于像肥皂、洗衣机、摩托车及饮料等消费品之上。德国哲学家韦尔施(Wolfgang Welsch)发现:“倘若广告成功地将某种产品同消费者饶有兴趣的美学联系起来,那么这产品便有了销路,不管它的真正质量究竟如何。你实际上得到的不是物品,而是通过物品,购买到广告所宣扬的生活方式。而且,由于生活方式在今天为审美伪装所主宰,所以美学事实上就不再仅仅是载体,而成了本质所在。”[3]由于文化既直接转化为一种产业又参与其他产业之中,具有穿越制度框架和文化界限的“无国界”的形式和能力,因此成为一种任何人都可以接受和拥有的商品。很明显,中国文化界可能有不少人欣赏约翰·杜威(John Dewey)的哲学和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小说,但只有好莱坞大片能够深入到中国村镇,为那些根本不知杜威和詹姆斯为何人的公众所津津乐道。由于文化产业的生产和消费主要遵循市场规律,可以通过不断扩大的市场体系和商品逻辑而压倒其他一切社会关系和价值体系,成为全球市场的主导文化。有人观察到:“在阴雨连绵的奥普鲁斯散布发着霉臭气的小屋中,年轻的卡博克洛斯族人正在进行辩论。他们是印第安人和黑奴的混血的后代。辩论的题目是加利福利亚电视系列片《水上救生员》中从事水上救护的帕梅拉安德森的胸围是多少,就好像她是身边的一位姑娘。”[4]在相当一个时期内,文化全球化主要是指文化产业全球化。

从理论上说,不同区域的文化产品都有其不可取代的价值,都有面向全球市场的权利和条件,全球文化互动的内在动力正在于不同文化在形式与意义上的互补,但就现实来看,具有“全球意义”的文化却不是全球各种文化的抽象和平均,而是经济技术发达的西方国家通过一些支配程序而展开的全球作业。在文化霸权的驱使之下,西方国家的文化产业以一种诱导的姿态来迫使民族文化对其认同,同时排斥民族文化对自身的认同,从而形成了一种“话语霸权”。台湾作家龙应台真切地指出:“然而,什么是‘全球化’呢?这个词其实是有问题的。影响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是什么‘力量’在转化谁?谁被谁‘化’掉啊?渗透到我的24小时生活细节里来的,难道是印度的或埃及或阿拉伯的影响吗?不是,仔细看这24小时的内容,代表着‘全球化’东西中,其实99%是西方的影响,是西化,然后再细看西化的内容,譬如说物质的品牌,非常高的比例是美国来的东西。所以对于我们而言,所谓全球化的内涵其实是一种‘美国化’的过程。”[5]确实,在全球化的诸种当代形式中,几乎没有什么像国际品牌、大众文化偶像和工业品以及卫星向各大洲成千上万的人的现场直播重大事件那样如此、覆盖面广并且渗透力强。时代华纳、新闻集团、迪斯尼乐园、威卡姆集团、贝塔斯曼集团、美国电讯公司等成为文化产业的全球性垄断寡头;美国的电影、欧洲的摇滚、英国的音乐喜剧、巴黎和米兰的时装、德国的图书等均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支配地位。文化从强势的西方发达国家传播出去,大举占领海外市场,催生了全球性需求,几乎使全球消费者对其欲罢不能。在这种实际上是“麦当劳化”的全球化压力下,一些发展中国家或文化弱势国家的市场被并不能反映他们生活的符号和形象所占领,甚至难以讲述自己的故事和经验,现阶段的全球化确实具有文化殖民的特征,这种意义上的全球化确实在威压着自古形成的文化多样性。[6]

第二,文化产业内含着抑制差异的标准化特性。

还在文化产业刚刚诞生的时代,一些敏感的批判知识分子就指出,借助于科技进步和工业化生产的大众文化具有标准化、齐一化的特性,它可能扼杀了艺术创作的个性、创造性和欣赏的自主性、想象力。法兰克福学派首创“文化产业”一词,以表明大量制作的文化的产业化过程以及驱动整个体系的商业化规则。批判理论分析处于产业生产情境下的所有大众化的文化制品,判定文化产业主要是为了消费而进行生产,其模式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大规模地生产各种复制品,如电影拷贝、唱片、照片、录音带等均呈现出伪个性和非个性化倾向。“文化已经变成了一种很普通的说法,已经被带进了行政的领域,具有了图式化、索引和分类的涵义。很明显,这也是一种工业化,结果,依据这种文化观念,文化已经变成了归类活动。”“整个文化工业把人类塑造成能够在每个产品中都可以进行不断再生产的类型”。[7]这些产品通过正面地呈现社会的标准和实践,在意识形态上使资本主义社会合法化,从而也再生产了现存的政治秩序。比如阿多诺(Theodor  Adorno)认为,流行音乐结构简单、旋律反复、机械敲打,像刻板的教条一样,使听众不由自主地产生机械反应。因此,艺术欣赏的自主性瓦解了,这种瓦解使听众的心理退回到一种被动依附的幼稚状态,使个人融入大众文化和社会的框架里。在半个世纪以后的今天看来,批判理论的一些具体观点已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所否定,比如美国学者吉安德隆(Bernard Gendron)1986年就同情地指出:“阿多诺在他1941年出版《论流行音乐》时所作的卓越分析显然是有道理的。众所周知,在该论文出版之前的二十年时间里,流行音乐的歌曲结构和音乐内容几乎没有变化。这些歌曲绝大多数都是按32音节AABA格式创作的。几乎所有的作曲都没有偏离简化的和弦范式或‘六月一月光一柔情’的韵律格式。”[8]正像英国文化研究所揭示的,强大有力的工业也不能轻易地操纵消费者,文化产品的消费要比阿多诺等人所设想的要主动得多。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与传统自发的、更多的是个体创造的文化作品相比较,工业化、组织性的批量复制的文化产业确实没有为个性和差异留下空间。

比如现代传媒产业就可以在其所覆盖的区域让受众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接受同样的信息,从而极大威胁种种地方性经验的存在空间。在传统时代,各地域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生活,如地方戏曲、民间音乐,它们不可能被普遍化。但现代传媒的涵盖面远远超出人们的直接见闻欣赏经验,无情地将原有的层级式的多元结构压平,使一个文化空间只有一个或极少几个文化产业的受益者,并以其无远弗届的威力诱使公众相信,只有那些覆盖性极大的传媒提供的产品拥有超越任何其他文化作品的特殊价值,甚至只有这些文化产品才是值得欣赏和喜爱的。中国学者傅谨在分析中国文化产业时指出:“在运用现代传媒最为成功的流行音乐领域表现得最为充分——经由现代传媒手段的成功运作,就像中央电视台那个广受欢迎的栏目名称所暗示的那样,所有地区不同民族、在不同地区地理环境与文化习俗中成长起来的人们,都唱着‘同一首歌’。王菲和F4不仅是台湾、香港、上海和北京青少年的至爱,同时也是新疆或黑龙江某个小村庄里的青少年的至爱;全国每个城镇的歌厅里的演唱者,都以逼真地模仿有全国影响甚至世界影响的歌手的广为人知的歌曲为荣,而不是以演唱最能凸显他自己声音特点的、他自己的歌曲为荣;在这种情境里,地域性的音乐几乎已经不存在,二、三流的音乐和二、三流的歌手几乎已经不存在——所有音乐要想流行,都只能通过成为全国或全球性音乐这一条狭窄道路;一个歌手即使想在一城一镇成名,也只能模仿性地成为那些频繁在大众媒体露脸的明星们的替身。”[9]这种中国现象肯定在发展中国家具有普遍性。

第三,文化产业的全球扩张严重挑战民族国家的文化主权。

在从传统向现代的演进过程中,文化的理性化、普遍化曾经支持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高举普遍人性的旗帜,制定种种文化规则,有效地配合了路易十四王朝的中央集权;18世纪启蒙运动认为文化是文明的集中反映,它通过共同人性和理性精神等普遍永恒的价值将人类提升到世俗物质利益和政治宗派斗争之上,通过可以对每个人都具有规范作用的普遍主体性而把所有人都聚合在同一种属范畴之下。“对这些作者来说,历史的中心点乃是近代科学精神的旭日东升。在那以前,一切都是迷信和黑暗、谬误和欺骗。对于这些东西是不可能有历史的,不仅仅因为它们不值得进行历史研究,而且因为在其中没有理性或必然的发展:它们的故事乃是一个痴人所讲的童话,充满着叫喊和狂乱,毫无意义可言。”[10]普遍理性在培植了现代民主制度和国家统一的同时又指向一个普遍的人类史,实际上包含着对文化多样性的否定。18世纪末,德国哲学家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1744—1803)首倡文化民族主义,认为文化不是关于普遍人性和精神价值的规范,而是多样性的具体生活方式,也就是民族的生活方式。“每一民族的表象方式都有深刻的特色,因为这是它特色的,与其风土关系密切的、从其生活方式产生的,由其祖先那里继承来的。在外人看来惊讶万分的,它都认为可以极清晰地把握;外人觉得可笑的,它却对此异常认真。”“上帝的所有作品都具有这种特性,即它们虽然都属于一个极为庞大的整体,但每一个也都自成为一个整体,并在自身具有它的规定的神性。植物和动物是这样,难道人及其规定会是别的样子吗?难道数千人都只是为了一个人,所有过去的世代都是为了最后的那个世代,最终所有个人都只是为了人类,即为了一个抽象名字的图像而产生的吗?全知者并不这样做;他并不虚构一个抽象的幻梦;他爱他子女中的每一个,并且充满了慈父般的情感,为像这一造物是他的世界的独一无二的造物。他的所有手段都是目的,他的所有目的都是无限者在其中完满地启示自己的更高目的的手段。”[11]因此,不同民族可以采用同一种国家模式和政治制度,但一个民族似乎永远保持着具有自己特色的生活方式而不会被另一个民族同化,因此政治国家被置于民族国家之下,普遍性的统一文化被分解为特殊的民族文化并有效地支持着国家主权。但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向全球各国的强力冲击的当代,经济全球化必然伴随着文化全球化,民族国家的文化独立与文化主权已经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1990年,前负责国家安全事务的助理国防部长、现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院长约瑟夫·奈(Joseph S. Nye, Jr)在《美国一定能领导世界吗》一书中第一次提出“软权力”的概念,用以指称相对于国家、民族、边界、领土等“硬权力”而言的文化、生活方式、价值观和国民凝聚力等。如果说“硬权力”指一个国家凭借经济实力、军事力量,通过对其他国家进行经济制裁和武装军事干涉,去胁迫他国干他们不想干的事情,那么“软权力”则是通过吸引力、感召力和同化力而不是强力获得理想结果的能力。既然一个国家可以使它的行为标准和制度在其他人眼里具有吸引力,那么它就无需扩展那些传统的经济和军事资源。“软权力”把文明和文化引入国际政治关系之中,并可能引发为巩固自身的国际地位和维护自身的国家利益而争夺“文化霸权”的新战略。确实,在全球化的阶段,美国的文化、美国对国际组织的控制、美国的经济实力和对管理咨询业的垄断,美国的发展模式得到推广,由美国支持的全球化、单一化的倾向愈演愈烈,进而以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同化力而使其行为标准和制度获得普遍性的政治图谋。

所以,许多国家和地区近年来都发生了反对全球化、维护民族文化传统的抗议性活动,文化问题第一次成为国际政治的关注中心之一。2001年11月2日,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一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宣言指出:“文化多样性——人类的共同遗产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多样性的具体表现是构成人类的各群体和各社会的特性所具有的独特性和多样性。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宣言》从必须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等政治、经济、伦理等多方面阐述了文化多样性。2003年2月,在法国和加拿大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法国文化观察委员会与加拿大文化多样性联合体在巴黎共同召开了文化专业组织第二次国际会议,30多个国家的130多个文化专业组织派代表307人出席会议。会议对经济全球化给文化多样性带来的威胁展开研讨并提出对策,呼吁各国政府抵制对文化产业实行自由化政策,在世贸组织新一轮的谈判中坚持“文化产品例外原则”,在制定保护本国文化特性及文化多样性的政策时不要受世贸组织有关规则的影响;呼吁各国积极参与起草并最终通过一项维护文化多样性的国际公约,该公约应独立于世贸组织或其他国际贸易组织框架之外并具有法律约束力。2003年12月4日在北京召开的“亚欧会议文化与文明会议”通过的《主席声明》指出,文化与文明之间的对话与合作是增进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相互了解、理解和包容,避免误解和冲突的有效手段之一。

如此强烈而严正地将文化多样性置于全球化议题之中,反映了全人类的共同担忧。现在的问题是,种种“主席声明”、“政府宣言”等等只能是提出问题而不能解决问题,多样性的维护和发扬是一个远远超出我们现在所能觉悟到的复杂难题。比如,全球文化趋同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对它的反抗也采取了全球形式。在论证文化多样性和平等文化权利时,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保守主义、后现代主义、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等西方显学成为主导叙事。巴勒斯坦裔的学者赛义德(Edward W.Said)的《东方主义》、《文化帝国主义》等名著是在美国写成的,他用以反对欧洲中心论的主要理据来自西方,以至于出现这样的悖论:“为何《东方主义》着重强调、沿用不断、有增无已、充斥西方文化的东方主义比喻,反而在西方学术界许多领域里备受推崇,成为争相效法的对象?为什么指出了文化与帝国主义的同谋关系之后,却有助于给文化带来新的生机,而且竟鼓励文化研究者发动一场学科帝国主义运动,由此而征服其他学科领域?……”[12]同样,对西方化的反抗、对本土文化的阐释等等,也必须用标准英语、用西方概念在国际讲坛上发表。黑人女性主义理论家胡克斯(bell hooks)充分体验到标准英语是“压迫者的语言”,也自学地以黑人方言来干扰标准英语的界限和制约,但是“我经常参与的专业和社交场合均以白人为主,我也很少使用黑人方言,……最困难的是在写作中,特别是为学术刊物撰稿时,融入黑人方言。我开始在评论文章中加入黑人方言时,编辑就把标准英语修改过的文稿退还给我。使用方言意味着它可能需要被翻译成标准英语,如果作者希望有更广泛的读者理解,她/他所说的意思的话。”[13]区域性文化也只有借助全球文化景观和全球文化产业才能得到理解和分析。显然,种种“抵制”和“反抗”也已部分地成为文化趋同的一种特殊形式。

全球化浩浩荡荡,多样性倔犟峥嵘。正如人类已经觉悟到必须保持生物的多样性一样,人类也正清醒地致力于维护文化的多样性。重要的不是应该不应该坚持文化的多样性,而在于如何在产业化时代维护文化多样性,以及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多样性。


2、多样性何以可能?


“我们的差异,总是给了我们新的灵感,去看待一切。”这是第三世界一位诗人的话。多样性源远流长,但只是在全球扩张的时代,它才成为一个问题。对于西方主导的全球化,发展中国家和弱势文化所能选择的是三种态度,一是坦然接受,二是力图抗拒,三是寻求平衡。第一种态度只能导致多样性的遗忘和抑制;第二种态度可能会加剧与文明主流的距离和敌意,惟有第三种态度合理可行。所谓“平衡”,说到底就是以本土化校正全球化,以多样性缓和一体性,在交流和对话中发展全球背景下的特殊文化。从当代文化实践来看,多样性主要有三种力量来维护。

第一种力量:国家化的政策保护。

全球化的当前阶段与文化霸权的难分难解。随着资本运动的全球化及跨国公司的发展扩大,西方经济强国借助对商品输出的垄断,实际上支配了全球以信息或影视为载体的文化产品的输出。经济上的强势力量衍生出文化的强势力量,进而推行文化霸权以至强权政治。面对这种以抑制非欧文化为出发点的文化帝国主义,不但发展中国家面临沦为发达国家的文化消费地进而失去赖以生存的文化根基的危机,一些发达国家也都为了各自的国家与民族文化利益,特别针对美国文化产业的“入侵”而采取多种防范机制。

在2003年第32届联合国教文大会上,法国提出建议,希望就文化多样性制定一项国际公约,以法律的形式承认文化的特殊性,保证各国决定本国文化政策的权利,以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和语言单一化的威胁。其实,早在1993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针对美国要求欧洲开放文化产品市场,法国就提出“文化例外”的原则,反对将文化、视听及服务产品等同于一般商品,任其自由流通。当时美国电影向全球大举进攻,其电影出口额在所有出口产品中已位居第二,仅次于航空产品。法国为本国文化所受到的威胁深感忧虑。在1998年经济与合作组织关于投资的多边协议谈判中,法国继续坚持此一立场,孤军奋战,最终使谈判流产。进入21世纪,法国对这一问题有了新的认识,认为“文化例外”不能准确全面地表达他们的思想,因为文化产品有价值观的一面,也有商业性的一面。特别是“9·11”事件让世人看到,缺乏文化方面的理解和沟通是造成西方与其它地区冲突的一个原因。法国虽然不赞成“文明冲突”的说法,但认为加强对话,增进文化交流是反恐的一个重要基础。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国家接受这一思想,总统希拉克在2001年教科文组织大会上,正式将“文化例外”的提法改为“文化多样性”,将有关文化产品问题的讨论从世贸组织转向教科文组织。[14]英国电影制片人普特南(David Puttnam)在《不宣而战——好莱坞VS·全世界》中,把欧美之间、特别是美国与法国的文化战描写为一场战争。

政府行为当然不以文化为原则,文化安全的背后是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就政治而言,反对统一的文化标准和尺度,既有保护民族文化个性的目的,也有警惕少数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利用文化手段控制他国以谋求国际政治利益的战略考虑。就经济而言,一方面经济全球化需要文化的推动和导向,“为了扩大全球市场,增加消费者,为了确保他们购买产品,培育他们与生产相吻合的需要和对消费主义的热衷,文化必须在培育某些价值观念、行为模式,铸造某些幸福观与成功观,对性和爱的态度等这一切中发挥作用。文化必须塑造出一种全球消费者。”[15]另一方面,文化产业实际上已是全球经济运行的一个部分,它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就业机会、税收来源。在以经济实力排序的国际社会,发达国家已经能够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形成了一套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成熟的市场运作模式,文化资本增殖迅速,文化产品到处渗透。美国政府认为,文化产业(电影、广播、电视、出版、杂志和音像制制品)是娱乐/传媒产业的一部分,从贸易政策的角度看,对待这些部类的方式和对待其他部分比如钢铁、汽车的方式一样,没有丝毫差别。全球化导致产品和服务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每个地方只要有需求存在就可以也应当获得满足。这一立场,当然不只是对自由人权的尊重,自从丧失了机器制造业的国际领域地位以后,美国就一直在寻求新的经济制高领域。美国的传媒政策,虽然没有声明要重建美国的世界领先地位,但作为美国政府的目标,其实是非常明确的。

当代文化已经置身于全球化政治/经济的复杂网络中成为各种社会力量争夺的斗争场域,可以也应当借助社会权力关系的整体地图来解释文化的差异和实践。由于全球化首先要消除的是民族国家的文化壁垒,因此政府行为客观上突出了民族国家的文化身份,在西方文化、美国文化的挑战面前,这种维护国家文化尊严的行为也具有保护民族文化原创力的意义。

第二种力量:本土化的自我意识。

产业化蕴涵着趋同化和普遍化的力量,但生产和消费文化的个体与群体却总是与差异紧密相关。文化是社会生活的产物,是民族精神的结晶,每个民族、每个社群都有自己的特有文化形态和文化个性,这种特有的文化既是群体亲和力和民族国家凝聚力的重要源泉,也是生命和生活的意义之源。在封闭和孤立的环境下,各种文化的自我意识并不总是清晰和强烈,全球化使不同文化之间拥有更多的体认、交流、沟通的机会,尤其是各文化共同体成员在本传统内学习、模仿之外更多地学习、模仿其他文化的机会,将使诸文化趋于接近,然而也正是交流与学习,凸显了各种文化的历史传统和特殊价值,而全球文化的趋同也理所当然地激活了对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关注,由此出现本土化、区域化与全球化、产业化齐头并进的势头。现代性既可以带来同质化(homogeneity),也可能强化各种地方文化的异质性(heterogeneity)。亨廷顿(Samuel P.Huntington)注意到发展中国家对西方的态度转变:“原先,西方化和现代化化关联,非西方社会吸收了西方文化相当多的因素,并在走向现代化中取得了缓慢的进展。然而,当现代化进度加快时,西方化的比率下降了,本土文化获得了复兴。于是进一步的现代化改变了西方社会和非西方社会之间的文化均势,加强了对本土文化的信奉。”“因此,在变化的早期阶段,西方化促进了现代化。在后期阶段,现代化以两种方式促进了非西方化和本土文化的复兴。在社会层面上,现代化提高了社会的总体经济、军事和政治实力,鼓励这个社会的人民具有对自己文化的信心,从而成为文化的伸张者。在个人层面,当传统的纽带和社会关系断裂时,现代化便造成了异化感和反常感,并导致了需要从宗教中寻求答案的认同危机。”[16]

这不是偶然的。文化的多样性源自生活实践的本土性,从自然环境到社会组织,从行为方式到宗教信仰,数千年来全球人类各有自己的文化风格和内容,产业化促进了全球性文化的交流和沟通,但不可能完全取消文化生产和消费的本土性。其一,文化首先表现为传统,不像生产技术、日常消费品那样可以与时俱进,比如二千多年前的“轴心时代”文明迄今仍主宰着各主要文明区域。目前阶段的产业化还不能把各种文化连根拔起,在似乎征服一切的全球性文化产品和服务之外,还有光景常新、生生不已的各民族、各区域的古典文化,还有挑战文化产业的个体性精英文化。其二,迄今为止,全球各地的生活/生存方式仍然有巨大差异,人类不可能把未来的希望和幸福的追求在一个共同目标上。虽然技术和手段上可以把西方的文化工业产品、部分生活方式向全球推广,但人类也不大可能全部西方化,英语没有取代方言,电脑没有取代书写。亨廷顿注意到:“美国对全球电影、电视和录像业的控制甚至超过了它对飞机制造业的控制。1993年全世界最受关注的100部影片中有88部是美国片,两家美国组织和两家欧洲组织控制了全球范围的新闻收集和新闻传播。”但同时指出:“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证据证明下述假设:普遍的全球通讯的出现正在导致观点和信仰的趋同。”娱乐不等于文化,而且人们是根据自己先前存在的价值和观点来解释这些通讯的。[17]无疑的,文化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信仰形式,要将世界上各民族长期形成的千差万别的文化变成一种同质的文化,要将每个民族对自己身份的认同感、文化的归属感,以及伴随这种认同感和归属感而来的文化尊严抹掉,是不可能的事情。同质化的文化显然不能满足全球不同公民的文化需求,全球化不可能消除文化的特殊性和个性。

本土化表现在许多方面,除少数文化区域采取一种较为强硬的方式,在全球背景下重新确立和发现自己的特殊性,或者以原教旨主义运动和抗议活动的形式提醒人们牢记这种特殊性外,更多的是选择一种缓和的方式,即赋予外来文化以一定的本土性格。比如非洲黑人以特别的方式组合词语,使殖民者不得不重新思考英语的意义。不同文化区域对美国文化的接受并非是整一化和同质性的,而是充满着个性差异的,美国文化产品要想在世界不同地区大赚其利,就必须依据多元化的、多种族的、多语言的文化市场进行多样化的文化和商业设计。不同文化区域接受美国文化产业的特点,一是英语占主流的国家更容易接受美国的文化产品,这是由于缺少语言障碍和民族传统更加接近的缘故;二是文化产业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更容易被美国文化所占领。比如智利的电影市场就长期靠外来的电影支撑,而印度电影工业至少在其国内市场上是能与好莱坞抗衡的,所以它的进口电影很少。本土文化以自己的方式迎接外来文化的挑战,最终形成一种妥协的,也是综合的文化形态。

第三种力量:个体化的自由选择。

现代性的成长过程也是个体和自我的解放过程,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解除了个人的外在束缚,浪漫主义的文化革命确立了情感、本性等自我构成对资产阶级道德制度的优先性。在当代自由主义思想家比如伯林(Isaiah Berlin)看来,自由的优先性应该理解为“惟有权利才是绝对的”,这就是我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别人,特别是国家不得随意干涉,自由意味着对干涉力量的否定,意味着在国家与个人、在个人与个人之外的所有社会因素之间划定一个明确的界线。与文化问题相关的是,权利不只是人身权、财产权、政治参与权,也包括言论、出版等文化方面的自由权。19世纪的一些思想家,如法国的托克维尔以其在美国的经历发现,随着不可阻挡的平等、齐一性时代的到来,追求个性的权利受到了威胁。19世纪末的斯图尔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也从人性的发展、人类的幸福、科学的进步等角度,为“大众时代”逐渐消逝的多样性和独特性辩护,把自由从作为每一个人为发现和追求物质利益所必须采取的行动的外部自由,提升到精神创造力的自由发挥及由此造成的“个人活力及种种变化”的全部后果这样一种概念。在克服了纳粹等极权体制之后,自由民主体制已在西方国家所确立并为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理论上认可,对生活方式多样性的强调在20世纪60年代的学生运动中达到顶峰,抗议的对象不是压迫自由的当局、制度或权威,争取的不是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解放成为追求的目标,而是要求对本能欲望以及对吸毒、同性恋等小群体、边缘人的权利的承认。简言之,不是政治权利的而是文化权利成为当代政治的主题之一。在此背景下,罗尔斯(John Rawls)的“正义论”应运而生:自由是优先的,但当我们实施我们的权利时、行使我们的自由权时,一个先决的条件是必须把同样的权利赋予每一个人,因此平等与权利不可分,所谓权利的优先性,不是说某个人特定的权利(实质性的)的优先性,而是说不考虑任何特殊性、平等地属于任何人的权利(形式的)的优先性。

“承认的政治”即是差异的政治,它基于对人性和世界的一种相当谦卑的认识。这就是康德的名言:“人性这根曲木,绝然造不出任何笔直的东西”。当代政治哲学和文化理论越来越真切地认识到,不存在由人的本性规定的、像自然界的规律那样可以被认识的、固定存在的理想状态,人的欲望、追求、需要等都是变动的,人性有着无限的广度和深度,人的目的与其说是先验地、本质地存在在那里,不如说是历史地、偶然地形成的,人类的选择——只要是在自由的境况下——必然是多样的。同理,人类也不是生活在一个理性主义的、由政治权威或科学理性设计好的世界上,说到底,在所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上,我们无法确定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谬误的,一种文化认可的,可能恰恰是另一种文化所拒绝的。文化的差异代表着人类的不同的价值取向和选择方案,体现着人的价值或本性的深刻冲突和多样性。这种价值多元论就是文化多样性的哲学基础。在当代思想中对此论证最力的是自由主义思想家伯林。钱永祥概括这位自由思想家的论证说:“价值多元论的基本想法不难把捉:人类所追求的价值、尤其是终结性的价值与目标,不仅(1)多元,不仅(2)相互冲突而难以共存,并且由于缺乏一个共通的衡量尺度,根本(3)无法在其间比较高下以便排定先后顺序。这个局面之下,追求价值与理想,必须靠选择;而对价值作选择与认定,不仅无法有理性的标准提供完整的理由,并且选择某项价值,往往必须表示放弃其他价值。因此,人生不仅没有完美圆满可言,并且每次抉择,都代表进入价值的冲突与舍弃。”[18]

当代全球化的特征是,一方面西方文化席卷全球、成为一种普通性的力量;另一方面西方文化所蕴含的人性自由和价值多元的认识也逐渐蔓延开来。作为对理性化的现代价值观与社会体制的反抗,以差异、特殊对抗普遍和先验成为首先成为西方文化的主流,紧接也为其他文化区域用以成为“反西方”的理据。如果说现代性的政治信念和社会制度确实具有全球普遍性的话,那么在文化领域,则是被现代性的普遍规范所放逐了的差异、特殊、个别的自由空间。在具有标准性的产业化时代,这种常有对抗性的差异性实践经常表现为文化生活中特殊社会空间、另类价值理念、异见亚文化等等。不同程度上意识到这一点,从伏尔泰(Voltaire)、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穆勒到伯林,自由主义的理想是:给我们认为是荒谬的东西以存在的权利,宽容的、人道的世界不是“真理”战胜谬误的世界,而是给谬误与真理同台表演权利的世界。错误的存在并不是为了衬托正确,错误也不正确或是真理的前奏,一旦真理到来便消失;错误的东西与正确的东西具有同等的存在权利。如果错误的东西都有存在理由,在文化领域,我们当然不能轻易地以“落后”、“野蛮”、“反动”为由取消任何一种文化的存在权利。由于全球化时代的政治趋同和经济一体化,保护差异和多样性的使命更多有文化来承担,毕竟只是在这个领域,强权、金钱的横行需要某些中介转化为“软权力”,“多数人的暴政”不可能直接取消少数个体的权利。文化产业诚然不是为个性服务的,但个体在接受和消费时,仍然可以部分地创造着异质性。正像英国文化研究者费斯克(John Fiske)提出的:个体在文化消费中的权力,“产生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意义在文化经济中的流通与财富在财经经济中的流通并不相同。意义更难拥有(因此不让别人拥有),它们更难控制,因为意义和快感的生产与文化商品的生产或其他商品的生产并不相同,在文化经济中,消费者的作用并不作为线性经济交易的终点而存在。意义和快在文化经济中流通而不真正区别生产者和消费者。”“文化经济的商品,我们称之为‘文本’,并不是意义和快感的容器和传送带,而是意义和快感的促发者。意义/快感的生产最终是消费者的责任,只能按消费者的利益履行;这并不是谈物质生产者/销售者不想生产和销售意义和快感——他们想要生产,但失败的比例相当大。”[19]英国文化研究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重大区别之一,前者把消费者看作是积极主动的生产过程,而前者则视之为被动和受控,如果说它们各自抓住了文化消费的两个特点,那么我们于此恰为看到了产品的同一性与个体的选择性的冲突,正是由于这一冲突的存在,文化产业才不可能如其所愿地把消费者塑成顺从一致的同一人格。


3、多样性的合理释


全球化时代的多样性不但理由充分,而且也有多种实践方式。但是,如何理解多样性,如何在认同全球文化主流、普适价值的同时,维护文化的多样性,也同样是一个更为紧迫的问题。必须承认,文化趋同虽然以“全球化”的形式表现出来,但从根本上讲,人类及其文化有超越国家、民族、地区、社群、个体的共通性。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就认为,所有种族,“精神上,其本质的基本特征一致,……区分人与动物的距离远大于区分人与最陌生种族的人的距离。鉴于与动物的距离,所有人之间存在最近的亲缘关系。我们惊人的区别、性格差异、我们远离直至不解、我们在不共戴天中的继绝——一切都还是真正亲缘关系的痛苦,它被遗忘或者再也找不到自我实现的途径。但因为人而逃向动物们或者一种动物,这事实上是遁入自欺。”[20]人们只是因为忘却了彼此间的亲缘关系而变得有相互分离且仇恨,如果我们更多地探索人与人之间的共性而不只是关注差异甚至人为地加大这种差异,那么人与人之间更好地找到对话的基础。

必须承认,历史发展到今天,生活在不同民族/国家、不同地域、不同社群的人类已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相互学习、相互塑造的机会,人类共通的价值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类认可。对多样性的严肃探讨,必须以承认人类的共性为前提。

第一、超越民族国家视界,全面理解多样性。

从文化理论上说,民族国家本身是否能够成为一种文化共同体的单位,是否构成了一个同质性并足以与外部世界划出明晰界限的独特的实体等等都是应当讨论的。一个简单的事实是,文化与人类俱来,而直到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欧洲才出现以拥有对一块领土的主权统治为特征的、在调控能力上胜过传统政治形式(如古老帝国或城市国家)的现代民族国家。如果承认文化与政治的区别,那么我们就要承认,文化共同体与政治共同体虽然关系密切,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涵盖的地域和人群上,都不是相同。文化的概念有时小于国家概念,比如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内的文化都远不是同质的,姑不论国家疆域内部不同种族、民族的文化的歧异性,就是单一民族构成的国家内部,文化形态也不是同质的,其中有各种各样的亚群体,他们之间的观念、价值、信仰、生活方式都有较大差异。比如比较典型的单一民族国家(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日本,也有信奉神道与信奉佛教之间的区别;文化的概念有时又大于国家,比如中国文化在漫长的过程中就扩展到现代政治中国的疆域之外,而亨廷顿所说的“伊斯兰文化”也绝非一个国家所能代表。

一般地说,以统一为政治目标的国家,通常不愿从公共立场或政治上承认文化的多样化。对此阐释最充分的英国社会学家鲍曼(Zygmunt Bauman)指出:“‘国家’确切的含义一直指的是具有合法权利和拥有足够的资源在某一特定区域内制订和实施约束事务走向的规章和准则的代理机构。这些规章和准则希望和期盼将偶然性转化为确定性,将模棱两可转化为毫不含糊,将随意性转化为规整性——简而言之,将原始森林变成一个精心规划的花园,把混沌变为秩序。”[21]因此建立现代国家的过程,具有取消文化自由、以政治统一性强制文化统一性的特点,而且这并非一些专制政体的野蛮行径,更非少数政治狂人的偶然作为,事实上,现代国家的一个核心目标就是创造一种共同文化,为了维持政治共同体的团结和凝聚力,国家势必刻意地扶持、甚至只许存在一种文化形态,打压其它与其不同的思想、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极端的甚至推行“舆论一律”和“文化管制”。从政治共同体的角度考虑,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从那些被抑制的文化共同体或亚群体的角度来看,它们的自我欲望早在全球化之前就屡受压迫了,即使不是非法的,至少也不能按其自我内在逻辑而自由发展,所以政治共同体内部的诸种制度安排和意识形态等对文化多样性一直就是疑虑和警惕的,尤其是如果这些制度并非是因应社会之自然变迁而自发地形成,而是人为地按照某种意识形态、服务于某个利益集团之目标而建立起来的,那么它们必然是服务于此一集团及其意识形态,其对多样文化之影响乃是直接的和压制性的。鲍曼认为:“现代国家是一种设计权势,而设计则意味着对秩序和混乱间的差异作出界定,对恰当与不恰当作出甄别,也意味着以牺牲所有其他模式为代价,来使一种模式合法化。现代国家宣传某些模式,同时双着手消灭所有其他模式。总之,它促进相似性和齐一性。”[22]一些总体性国家文化政策的特征是:对内,常常把某些狭隘的民族利益、阶级利益、集团利益放置在普遍利益之上,或径直把民族利益、阶级利益和集团利益等同于普遍价值并予以“神化”;对外,强调民族国家的特殊性,拒绝全球普适价值。内外贯通,这些国家以一种“特殊”为民族国家的“普遍”而排斥其他任何的“特殊”,其所成就的“国家文化”既无普适意义也无助于维护多样性。

全面理解多样性,首先要充分认识民族国家不是文化多样性的唯一单元,种族、地域、社群、阶级、性别、世代乃至个体等等都是文化多样性的不同单元。从历史发展来看,全球化的动力起源于民族国家的建构动力,从民族国家到全球化,其间有合乎逻辑的递进关系。在如果说全球化在威胁着多样性,那么它也是建立在国家化已经抑制了政治共同体内部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之上。尽管与全球化相对的首先是民族国家,从而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独立性是维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议题,但追根溯源,绝不能把多样化仅仅理解国家化。进而,要深刻反思在一个民族内部、一个文化共同体内部及其相应的政治结构之制度性安排是否妨碍着本土文化多样性的发育成长,不仅是指多种文化的共处繁荣,也包括同一种族内部不同群体的文化也获得各群体彼此之间的相互认可及国家法律的切实保障。两位西方学者在讨论国家与文化的关系时指出:“1、我们生活的世界有许多不同的政治形态,包括非政府组织、散居在外的民族主义者运动、跨国政治同盟和利益团体,以及跨境管理机构和规则。因而,我们正在步入一个有多种主权形式的世界,传统的民族国家只不过其中之一,尽管它是其中最强大的一个。2、文化多元共存是指在公众区域里赋予文化群体多样性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允许所有这样的群体享有某种程度的政治自治,也意味着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方法共享主权。3、任何国境内人民对国家的忠诚和依恋必须与他们的公民权益分开。也就是说,在某些方面,政府问题必须同国籍问题脱钩。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必须放弃民族(被视为不可分割的文化实体)托管人的角色,而开始考虑把自己当作文化多元共存的托管人和文化多元共存可持续发展的担保人。”[23]如果我们接受这三点,那么我们就能理解,全球化所造成的民族与文化界限的不断交叉、不断重构的现象,客观上为文化多样性提供了更大的宽容性前景和自由生长的空间。

第二、解构极化思维模式,正确理解多样性。

虽然现阶段的全球化由发达国家主导,但文化全球化与文化殖民化毕竟是两个概念。无论借助多样强大的资本力量,也无论高新技术能多么快地改变文化生产及交流方式,不同文化顽强的生命力和政治国家的巨大控制力量实际上都在抗拒着全球一体化的过程,而文化的全球交往只能是一个比较缓慢的渗透过程,并且原则上只能经由文化共同体成员的自愿接受才能产生影响,这就是文化政治不同于暴力政治的主要特征。全球化固然弱化了民族国家的控制职能,但在一个相对封闭落后的专制国家,全球化也可能通过缩小国家限制国民的权力范围和深度,释放小群体和个人的自由空间,从而可能增加文化的多样性。一方面某些普适性的国际惯例和制度的约束力、国际共同体的舆论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又能够保护或缓和各种针对“异端”和“边缘”的压力;另一方面,全球市场的冲击导致意识形态型国家的逐渐放松其强硬的意识形态立场,或冷却其意识形态狂热而实现文化的世俗化、商品化,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其文化原教旨主义,这就可能为受压制的少数种族文化或同一种族内部亚文化的恢复和重建而挪出一定的空间。在此意义上,全球化不但不与多样化对立,而且打开了此前被国家意志刻意封锁的外部世界的形象和观念,展示了一个广阔的选择空间,使得政治共同体内部原本受到压抑的种种亚文化群体能够在国家控制之外传播自己的文化,在一统政治权威和意识形态内部争得若干缝隙伸展和抬头,进而反抗借国家力量推行的文化、价值和生活方式。阿尔布劳(Martin Albrow)指出:“全球时代给文化观念带来的最大的新意义,实际上就是使种种界限失效,并使许多成分从以前的话语强加在它们上面的种种限制中解放出来。”[24]毫无疑问,一个正在走向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充分占有文化资源的社会,文明的程度与文化自由的广度和深度成正比,只有封闭和愚昧社会才会限制自由选择、阻塞文化传播,究其实,它所维护的既不是真正的民族文化,也不是任何具有合理性的地域文化,而是少数集权者专横权力和政治利益。

民族文化植根于民族生活实践,但并非没有普遍意义,各文化之间并非互相对立、不可对话。张灏以中国文化为例指出:“从行为规则去看,各个文化是很有不同之处。但若从行为规则背后所依据的基本道德则去看,则至少高等文化之间,甚多精神相通之处。举一个很浅显的例子,儒家的五常:仁、义、礼、智、信,放在世界任何一个其他高等文化传统里,都是会受到认可的。”[25]一些传统文化之所以在现代化、全球化时代遭到破坏乃至中断,部分是因为它不能提供现代世界相应的价值资源与消费满足;西方文化之所以在几个世纪内所向无敌,不只是因为它与“坚船利炮”相伴而行,也因为它率先完成了现代突破,更鲜明地体现着具有普适意义的现代价值。文化既有历史的传承性也有时代的应变性,全球化浪潮的涌动,不只是因为经济扩张的需要和技术手段的可能,更不只是由于美国及少数西方大国操纵世界的野心,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具体地说,一是当然人类遭遇共同的困境、面临共同的问题,二是人类逐步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民族国家之间、区域之间、人与人之间在文化问题上有了更多的共识。差异和冲突至今仍然存在,但越来越可以理解,并可以在理解和对话中相互学习。因此,任何无视数百年来各民族文化交往、相互影响的历史,以本土化为由,实行文化专制主义,限制公民文化需求的做法;任何能以多样性为据实行文化孤立主义,抱残守缺,反对文化交往和沟通的做法,任何为了维护少数极权者的利益而抵制文化开放、文化民主的做法,都不但曲解了本土化,实际上也耽误了民族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毕生阐释中国文化的梁漱溟早就注意到:“东方各国,凡能领受接纳西方化而又能运用的,方能使他的民族、国家站得住;凡来不及领受、接纳西方化的即被西方化的强力所占领。”[26]而就文化自身来看,种种要求返回并发掘“未受任何外来影响的”、“以本土话语阐述的”、“原汁原味”的本土文化的论说,也是一种幻觉。因为它假定文化有一个永恒不变的源头,此后的发展都由此派生。但文化史并非如此,文化一种永恒变化更新着的创造,只要我们所说的不是“已成的”不会再变的文化“遗迹”,如青铜器,古建筑之类,而是世世代代由不同人们的创造累积而成的不断发展的本土文化,那它就必然蕴涵着不同时代、受着各个层面的外来影响的人们对各种文化现象的选择、保存和创造性诠释,这样的本土化,既包含着可以转化的永恒价值,也赋予普适价值以民族的、区域的、个性的形式。如罗伯逊(Roland Robertson)所说的,全球化和本土化相互作用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全球本土化”(glocalization)现象的出现:全球化不可全然取代本土化,本土化也不可能阻挡住全球化的浪潮。这二者之间始终存在着某种可伸缩和谈判的张力:有时全球化占据主导地位,有时本土化占据主导地位,全球化时代的多样性只能是全球化和本土化相互妥协的产物,而绝不可能是原教旨主义式的。

所以,第一,文化既是多性的、特殊的,也是普遍的、统一,理想意义上的文化研究,当然应当采取普遍与特殊辩证统一的观点与方法。但是,这不是说,从普遍的方面讨论文化就没有意义。实际上,着眼于普遍,就一种文化而言,可以发现一脉相承的发展过程;就不同文化而言,可以发现人类精神创造的共同法度,这是非常必要的一个方面。也只有补上这一方面的研究,有关文化多样性的讨论才是充分的。钱钟书在其持续数十年的学术研究中,从不主张过分强调文化的独特性和东西方文化间的差异,而是在跨越中西壁垒与学科界限的阐释实践中实现跨文化对话。他的基本观点是“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心同理同,正缘物同理同……思辨之当然(Laws of thought),出于事物之必然(Laws  of things),物格知至,斯所以百虑一致、殊途同归耳。……心之同然,本乎理之当然,而理之当然,本乎物之必然,亦即合乎物之本然也。”[27]中西文化有相同之“义理”,因此可以相互理解,共同生存。第二。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回到本土,而在于要什么样的本土化?本土不是僵化的存在,不是由过去的历史、神话、文化传统、语言、价值观念、政治制度等一劳永逸地塑造的,它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建构的过程、不断变化的现实。如果只要是“我们的”就值得珍惜、值得宣扬,哪怕是陈规陋习、愚昧无知,怪力乱神都可以冠之以民族尊严、民族特色加以奉行;如果以本土的文化个性否认另一种文化,多样性也就走到了自己的反面。真正有意义的本土性,只能是内含着普遍价值的本土性。

第三、诠释文化传统的意义,理性论证多样性。

文化多样性源自不同的文化传统,历史地形成的传统至今仍在规范着我们,但传统也只是因为一代又一代的参与才真正现实地形成。“传统”云云,因“传”才生“统”。“人事有代谢,往往成古今。”传统就是在每一代人所创造的历史效果中不断地形成而又不断地发展,所以文化传统不是传统文化。庞朴指出的:“我们所谓文化传统一般指民族的,支配千百万人的这样一种观念和力量,那样一个习惯势力或者说那样一个惯性,这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所遵循的那么一种模式,人们遵照它的行动,又是不能意识到它的存在的这样一种精神力量。”而“传统文化是指具体的文化,或者是物质的或者是精神的。你看秦始皇陵里,有一大堆兵马俑,这是一种传统的文化,就是过去遗留下来的东西。因此传统文化是一个死的,而文化传统是在你的观念里边在你的行动当中支配着你的观念和行动的那个活的东西。”[28]传统既非过去的已成之物,则多样性就不是一种已经定型的东西;传统既非在我们之上、之外的非时间的抽象存在,则多样性就不是我们继承的遗产而有待于我们今天的创造。现代诠释学的主要代表汉斯·加达默尔一再强调,传统并不只是我们继承得来的一宗现成之物,而是我们自己把它生产出来的,因为我们理解着传统的进展并且参与在传统的进展之中,从而也就靠我们自己进一步地规定了传统。所以“每一时代都按照它自己的方式来理解历史流传下来的本文,因为这本文是属于传统的一部分,而每一时代则是对这整个传统有一种实际的兴趣,并试图在这传统中理解自身。……因此,理解就不只是一种复制工作,而始终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29]真正的、活着的传统与每一代人的理解和行动关联在一起,并由每一代人在特定时空中对它的理解、诠释、创新而构成。每一代人都对传统、历史发生具体的作用、产生特定的效果,并在特定时空中有效地、富有意义地影响着、改变着传统。所以重要的不是守卫遗产、保护古物,不是充满感伤的怀旧,如此至多只能维护传统文化而不能赓续文化传统,重要的是要充分认识今天所负有的一种过去所承担不了的使命和义务,这就是创造出过去所没有的东西,使传统带着今人的贡献、按照今人所规定的新的维度走向未来。只有立足于现实并着眼于未来,我们才能真正立足于传统之内并延续传统,文化也因此才具有无限广阔的多样性和真正独特的自主性。

在这个意义上说,对于全球化时代的文化多样性问题,绝非“保护”二字所能概括,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我们的创造。创造需要我们的自信,需要我们有一个健全的文化机体。但以中国文化而言,我们实际上已逐步丧失了这种自觉自主,我们已不再拥有大开放、大吸收的“汉唐气象”。张东荪1935年指出:“我年来默察中国的情形,实在有些令人悲观,觉得对于西方文化不但不能消化,直并承受的能力亦渐渐衰退了。其原因不在西方文化不适于中国,乃只在中国人已缺少了吸取他族文化的‘主体’的资格。”[30]次年雷海宗先生更具体地分析说:尽管二千年的历史大部分是在外祸之下呻吟,但“鸦片战争以下,完全是一个新的局面。新外族是一个高等文化民族,不只不肯汉化,并且要同化中国。这是中国有史以来所未曾遭遇过的紧急关头,惟一略为相似的前例就是汉末魏的大破裂时代。……但汉末以下侵入中国的武力与文化是分开的,武力属于五胡,文化属于印度,最近一百年侵入中国的武力与文化属于同一的西洋民族,并且武力与组织远胜于五胡,文化也远较佛教为积极。两种强力并于一身而向中国进攻,中国是否能够支持,很成问题。并且五胡与佛教入侵时,中国民族的自信力并未消失,所以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五胡为汉族所同化,佛教为旧文化所吸收。今日民族的自信力已经丧失殆尽,对传统中国的一切都根本发生怀疑。这在理论上可算是民族自觉的表现,可说是好现象。但实际的影响有非常恶劣的一面:多数的人心因受过度打击都变得麻木不仁,甚至完全死去,神经比较敏捷的人又大多盲目的崇拜外人,捉风捕影,力求时髦,外来的任何主义或理论都有它的学舌的鹦鹉。……中国是否也要遭遇古代埃及与巴西比伦的命运?我们四千年来的一切是否渐渐都要被人忘记?我们的文字是否也要等一二千年后的异族来解释?”[31]显然,在这种衰势下,简单地维护传统与学习西方都不能开启中国文化的新运,都不能在全球化压力下保持中国文化的独特性。

但近代以来中国文化的命运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再创中国文化的辉煌,张扬中国文化在全球文化之林的独特风采,需要我们从传统中创造现代,在欧风美雨的沐浴中创造华夏新风。这是一个需要经过漫长实践才能完成的使命。在全球化的压力面前,必须认识到多样性是活的不是死的,是需要成就来证明和显示的生动实践而不是自我标榜式地仿古;多样性是文化发展的内在必然性,是现实的文化成果而不是外力的刻意保护,从而中国民族文化的生存发扬,不能依靠模仿古文化产品来体现,也不能依靠政府保护来实现。就第一个方面来说,当代文化创造过程中“古风”追求、产业化开发中的仿古建筑等等,在理想的意义上虽可在有限的范围内营造一定的传统气氛,唤醒今人对传统文化的体认和记忆,但其本身只是无生命的抄袭,与现实的中国生活并无内在联系,实际游离于当代文化之外。至于若干低劣粗糙的古文化遗产开发,反而造成对古文化遗产的灾难性破坏。就第二个方面来说,幻想通过“国家工程”、“政府扶助”等等苟延残喘,实际上是放弃了当代文化建设的使命。其实,政府保护的手段有限的。加入WTO意味着向世界开放中国版权产业市场,虽然政府以关税壁垒和配额的形式对电影产业进行保护,但从长时段开放的趋势不可避免,当社会生活的多数领域都采用国际通行规则动作的时,文化保护只能局限于一个时期、一些部门,中国文化市场总得向外开放,如果我们不是利用这短暂的时间迅速发展中国的文化产业,则种种保护反而耽误了我们。这方面日本提供了一个榜样。面对美国文化的强势渗透,日本没有采取消极的保护,而是从体制改革和观念更新入手,致力于发展自己的文化产业,“目前,日本文化在全球的影响力已悄然攀升。从流行音乐到家用电器,从建筑到时装,从动画到厨艺——日本看上去比20世纪80年代更像一个文化超级大国,而当时它只是一个经济超级大国。”[32]政府保护的效果是有限的,它至多只能缓和一时之危,而不能真正繁荣文化。中国电影长期在党的宣传部门领导下,受到国家保护,但至今未形成产业规模,中国全部电影企业的总和实力也不及好莱坞8大公司中国的任何一家。可以想象,一旦好莱坞电影长驱直入,民族电影的处境只能更加艰难。这就是美国学者高皮纳(Gopinath)说的:“政府在文化产业中所进行的这些干预起作用吗?法律和壁垒能挡住迈克·杰克逊的摇滚或麦当娜那张性感的脸吗?……在现在这个互相联系的世界上,对其他文化的限制会起作用吗?”“如果一个国家感到它的文化具有与美国文化相同的力量,它就应该向美国学习,向国内外的人民普及它的文化,而不是试图把它保护起来。”[33]模仿没有生命,保护意义不大,中国文化还将经历一个艰难的过程才能在“和而不同”“一多相融”的全球文化体系找到自己的位置。


文化史表明,文化冲突激烈的时代,也是一种文化共同体将自己的文化理想化的时代,这是合理的,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显示出一种文化对自我价值的肯定和面对威胁时对自我权利的张扬。但仅仅如此是不够的,文化史同样证明,只有文化间的相互宽容和承认,不同文化之间才能把自我相对化并容忍“他者”、学习异已,也才能丰富和提升自我。“对抗全球经济和文化霸权的可能性在于一种真正为各国、各族人民所共享的文化的出现。这种文化超越边境,兼济各国;它人道而普遍,但也尊重差异;它立足于统一性,但也保护多样性;在承认个人、社区、国家、文化、阶级、种族和性别等各种同一性时它探寻一致性。”[34]理想意义的上多样性,是在全球化时代而不是在其他时代才能真正建立,也只有经受了全球化时代的洗礼的多样性才是值得我们向往的多样性。


(原载《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1]引自《世界文化报告2000:文化的多样性、冲突与多元共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9页。

[2]参见彼得·伯杰:《全球化面面观》,塞缪尔·亨廷顿主编:《全球化的文化动力——当今世界的文化多样性》,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

[3]沃尔夫岗·韦尔施:《重构美学》(1997),陆扬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7—8页。

[4]汉斯-彼得·马丁、哈拉尔特·舒曼:《全球化陷阱——对民主和福利的进攻》(1995),张世鹏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7 页。

[5]龙应台:《全球化的我在哪里?——在北京现代文学馆的演讲》,载广州:《南方周末》2004年2月26日。

[6]参见单世联:《现代性与文化工业》下编,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7]马克斯·霍克海默、泰奥多·阿多诺:《启蒙辩证法》(1947),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46-147、142页。

[8]伯尔纳·吉安德隆:《阿多诺遭遇凯迪拉克》(1986),陆扬、王毅选编:《大众文化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16—217页。

[9]傅谨:《媒体与当代戏剧的发展道路》,载北京:《中国戏剧》2003年第8期。

[10]R.G.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1936),何兆武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91页。

[11]约翰·G·赫尔德:《关于人类历史哲学的观念》(1784—1791),引自李秋零:《德国哲人视野中的历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50、151—152页。

[12]布鲁斯·罗宾斯:《爱德华·赛义德和〈文化帝国主义〉专题讨论会“导言”》,《赛义德自选集》,谢少波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83—284页。

[13]贝尔·胡克斯:《语言,斗争之场》(1995),许宝强、袁伟选编:《语言和翻译的政治》,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2-113页。

[14]参见郭京花:《文化多样性:法国外交新主题》,载北京:《参考消息》2003年10月30日。

[15]谢里夫·海塔塔:《美元化、解体和上帝》,弗雷德雷克·杰姆逊、三好将夫编:《全球化的文化》(1998),马丁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9页。

[16]塞缪尔·亨廷顿:《文化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1996),周琪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67—68页。

[17]塞缪尔·亨廷顿:《文化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第46页。

[18]钱永祥:《“我总是活在表层上”:说思想家伯林》,钱永祥:《纵欲与虚无之上》,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114页。

[19]约翰·费斯克:《大众经济》(1987),罗钢、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2页。

[20]引自昝涛:《通往哲学之路》,载北京:《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2003年10月17日。

[21]齐格蒙德·鲍曼:《全球化——人类的后果》(1998),郭国良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58页。

[22]齐格蒙德·鲍曼:《现代性与矛盾性》(1991),邵迎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59页。

[23]阿尔琼·阿布杜莱、卡捷琳娜·斯泰诺:《可持续多元共存和和未来归属问题》,《世界文化报告2000——文化的多样性、冲突与多元共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6页。

[24]马丁·阿尔布劳:《全球时代》(1996),高湘泽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228页。

[25]张灏:《传统与现代化》,《张灏自选集》,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24页

[26]梁漱溟:《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1921),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重印本,第12页。

[27]钱钟书:《管锥编》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0页。

[28]庞朴:《蓟门散思》,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304-305页。

[29]汉斯·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1960)上册,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380页。

[30]张东荪:《现代的中国怎样要孔子》(1935),张耀南编:《知识与文化——张东荪文化论著辑要》,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版,第410页。

[31]雷海宗:《无兵的文化》(1936),雷海宗:《伯伦史学集》,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2页。

[32]道格拉斯·麦克格雷:《日本文化在全球影响力悄然上升》,载北京:《参考消息》2002年6月8日。

[33]引自李怀亮:《中国电影产业面对枪林弹药雨》,载北京:《文艺报》2002年3月9日。

[34]谢里夫·海塔塔:《美元化、解体和上帝》,弗雷德雷克·杰姆逊、三好将夫编:《全球的文化》,第2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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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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