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岭:中庸之道与宪制文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62 次 更新时间:2024-10-07 00:32

进入专题: 阴阳平衡   对立统一   物极必反   宪制文化   《中庸》  

马岭 (进入专栏)  


摘要:  “中庸”由“中”和“庸”两个字构成,其核心是“中”,即不偏不倚、缓急得中。对中庸之道的全盘否定令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此需要反思。中庸之道与宪制文化是吻合的:宪制的社会基础是中产阶级,宪制体制构建的是多元化格局,并注重国家法律和政策各方面的均衡发展;同时宪制文化主张权力与权力的平衡、权力与权利的平衡、自由与节制的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关键词:  中庸之道 阴阳平衡 对立统一 物极必反 宪制文化


中庸之道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和灵魂,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倍受国人推崇。“五四”之后西化论盛行,反传统成为时尚,知识精英们口诛笔伐,传统文化的负面意义被大肆渲染。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之际,彻底、深刻、全面地反思传统文化是必要的,其中有过激之言也在所难免,但经过近百年之后,现在或许需要我们对这种反思再做反思,由偏激的彻底否定转向理性的客观分析。与传统文化一刀两断既不现实,也没必要,新的时代需要新的视角,需要对历史传统去其糟粕,取其精华,通过当代人的解释赋予其新的内涵,新的生命力。


一、“中庸”的含义

关于“中庸”的含义,二千多年来有各种解释和阐述,在先秦古籍中,“‘中’常见的字义有三:一指中间、中等、两者之间;二指适宜、合适、合乎一定的标准,用作动词;三指人心、内心,即人的内在精神。当今很多人把‘中庸’理解为折中主义或调和主义,可能就是把‘中庸’的‘中’字简单理解为‘中’的第一种含义,故而造成对‘中庸’的屈解。”[1]从字面上看,“中庸”由“中”和“庸”两个字构成,宋代的思想家程颐解释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程的弟子郭忠孝进一步说,‘中’是天下绝对正确的东西的终极实现,而‘庸’是天下绝对转化的东西的全面渗透。”[2]对“庸”的解释长期以来歧义较多,“朱熹在系统地研究过所有可资利用的解释之后,得出结论说:‘庸,平常也。’”杜维明教授将“庸”译做“commonality”(普通性或普遍性),意在强调其“日常性”,儒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调在日常生活中修身养性。[3]依笔者理解,“庸”就是平庸,只不过此处的平庸不带贬义,是庸常的意思,意为平常、日常,即强调通过日常生活的具体实践来体会“中”,或者说“中”就在点点滴滴的普通事物里。这样看来,“中庸”的“中”其意义应大于“庸”,“中”是目标,“庸”是实现目标的方法,因此这两个字的份量是不同的,“中庸之道”的核心应该是“中”。本文所用的“中庸”也主要是指“中”,即不偏不倚、过犹不及,轻重适度,缓急得中,是“行所当行、止所当止”,这是一个极高的境界,需要“通权达变、相时而动”的智慧。[4]

如果用道家的语言来解释,中庸就是阴阳和合,刚柔相济,就是适度、恰当,刚刚好,就是有分寸,不偏激、不极端。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5]阴阳平衡就是和谐,就是中庸,而阴盛阳衰、阳盛阴衰都是不平衡,也就不是事物的最好状态。

概括地说,阴阳关系中包含有几层意思。

其一,万事万物有阴有阳。“孤阳不生,独阴不长”,[6]任何事物都有阴阳两个最基本的方面,只看到其中一面、只讲其中一面就是片面。

其二,阴阳比例的不同决定了事物的性质。万事万物虽然有阴有阳,但每一事务中的阴阳比例是不同的,有的阴多阳少,有的阴少阳多,阴阳或四六开,或三七开,或五五开,或二八开,或一九开……,这些不同的比例决定了事物的不同面相。

其三、阴阳互相转化。万事万物不仅有阴有阳,不仅阴阳比例有所不同,而且这种比例是不断变换的。阴阳一直处于动态之中,有量变也有质变,但以量变为主。质变一般以量变为前提,这种转化表现为重阳必阴,重阴必阳,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否极泰来,物极必反。如一年中的冬至、一月中的朔旦、一日中的子时,均为阴极阳生之候。

其四,阴阳转化有一个过程。物极必反不是立刻实现的,阴极而阳生,此时阴开始衰落,但衰落的阴仍然占主导地位;阳开始上升,但上升的阳此时还处于微弱状态。虽然阴到极点就变衰,阴极而阳生(一阳生),但老阴变少阴、少阳到老阳有一个过程。阴极而阳生、阳极而阴生是事物发生质变的时刻,但这种质变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极”(积累)就是条件,没有这个条件就不会有质的转化。

其五,阴阳对立统一。“阴阳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对立是两者之间相反的一面,统一是两者之间相成的一面。”[7]正常状态的主色调是阴阳的统一性或基本统一性,异常状态的主色调是阴阳的对立性或以对立性为主。

其六,阴阳关系的常态既不是阴阳和谐(春分、秋分)、也不是阴阳对立(夏至、冬至)。阴阳和谐是阴阳关系中的最佳境界,即《中庸》所说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但和谐是相对的,不和谐是绝对的,那种极其美妙的阴阳和谐状态难得一见;同时阴阳严重对峙也不是阴阳关系的常态,而是这一关系的特殊状况,它不可能长时间地持续存在。

其七,阴阳平衡有多种形式。从阴阳五行的原理来看,[8]五行不是简单地相生或相克,也不能简单地认为相生就好,相克就不好,而是不论生克,达到平衡就好。过弱需生,过强当抑。抑的方式有克,如木克土,土克水;也有泄,如火生土、火克金都是消耗过旺之火的有效手段,而火过旺时用水克火却不一定是上策,因为水火不容,容易激化矛盾。又如水生木,适当的水生适当的木才能“水木清华”(平衡,中庸),如果水过多,水就不但不生木,反而会冲毁木(水大木漂);木火比例适当时木才生火,“木火通明”是木与火的和谐状态,如果木太重(尤其是湿木时),火太小,木就不但不生火,相反还可能压灭火(木重火熄)。又如金克木,当木成熟后,用镰刀(金)收割庄稼(木)就是丰收景象;对花草灌木的修理裁剪也是一种金克木,木此时喜欢金来克,只有经过镰刀、剪刀适当的修理和裁剪后,木才能成形、成材;反之没有金克的过旺之木犹如野藤杂草,恣意蔓延,任意攀爬,难担大用。火克金也一样,真金不怕火炼,金刚遇烈火才能成大器——“烈火金刚”铸就的是一种辉煌。因此金克木、火克金只要比例适当,也是一种和谐。总之,当抑则抑,当扶则扶,去留舒配,取裁确当,阴阳互济,才是中庸之道。

关于表现阴阳关系的太极图,有许多种不同的形态,其中以两个半圆合成的太极图最为流行,如图1。

图1

这个图表现了阴阳并存的理想状态:有阴有阳,阴阳统一于一体;阴阳各半,和谐相处;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白鱼的眼睛是黑的,黑鱼的眼睛是白的),彼此互相渗透;阴阳鱼之间是用曲线(而非直线)分割开的,显示出阴阳之间转换的规律性和复杂性,阳根于阴,阴根于阳,阳生于子中,极于午中,阴生于午中,极于子中,此消彼长……。但笔者认为,该图也有一定的误导性,即还是把复杂的事务简单化,主要表现在阴阳的界限太过分明,曲线以及黑白眼睛都将阴阳界线表示的过于清晰、明确,以致呈现出的阴阳关系难免有简单化、模式化、甚至僵化之嫌。事实上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以及阴阳之间的界限是灵活多样、千变万化的,可以大体分类,但很难有标准的模式,阴阳的位置、彼此的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交错时的模糊暧昧,在此图中都被省略了。

如果一定要图示的话,我们的地球是阴阳及其关系的较好诠释,其中所展现的阴阳关系是千姿百态的,不规则的,变化多端的,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不可一概而论。如图2(请将其想像成动态的)。

图2


二、现实中偏离中庸之道的种种表现

中庸之道是一种精致的理论,在实践中人们往往难以把握分寸,容易偏左或偏右。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当尽量努力地接近中庸,至少避免走极端。由于二十世纪对传统文化的主色调是批判,对中庸之道更是一片否定之声,为此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需要做出反思。

1、非黑即白的极端思维。这种思维方式往往只看到问题的一面而忽视另一面,如把万恶的旧社会说的一无是处,把新社会描绘成人间天堂,热情讴歌革命的同时看不到其中的弊端,批判旧制度时又不能客观公正。好就是绝对地好,坏就是绝对地坏,社会主义无比优越,资本主义暗无天日;文学艺术中的人物脸谱化、极端化,正面人物都是高大全,反面人物皆为假恶丑;在法制建设中,1949年摒弃民国政府的一切法律,另起炉灶,而不会他山之石为我所用;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亦呈现出“推倒一切重来”之势,似乎总想从头开始,脱胎换骨,浴火重生。直至今天,这种片面的走极端的思维模式依然随处可见,如要么全盘西化,不加分析地盲目崇洋,要么闭关锁国,神经质般地绝对排外;一些反对改革的人只强调改革带来的弊端,一些拥护改革的人只论证改革的益处,二者都不能从正反两方面、甚至多方面实事求是地分析改革的利弊得失;两种观点看上去势不两立,实际上二者的思维模式如出一辙,都呈现出一种偏激状态,一方只讲阳,另一方只说阴,与中庸之道的阴阳合和差之远矣。[9]

2、把矛盾的对立绝对化。任何事物都存在两个面,既有对立性也有统一性,这比只讲一面性显然要科学,但我们有时候往往过于强调矛盾的对立性,夸大对立性,把对立性加以绝对化。事实上矛盾统一体的存在应该是其对立的前提和基础,“一个统一体的两个对立面,必须先是一个统一体,然后才成为两个对立面。” 把矛盾斗争放在第一位,“中国古典哲学没有这样说,而是把统一放在第一位。理论上的这点差别,在实践上有重大的意义。”[10]我们有时虽然也强调矛盾的统一性,但这种统一性主要是指两个对立面“存在”于一个统一体中,如没有生就没有死,没有上就没有下,没有祸就没有福,没有顺利就没有困难,等等。其实在这样两个对立的极端之间还有许多中间状态,如从生到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婴幼儿时期许多器官都在不断地生,中老年后这些器官都在逐渐地死;在上、下之间还有中、中上、中下等多种情形存在;祸福的程度也有许多类型,有时候是大祸临头,有时候是小祸不断,福也有大福大贵、平安之福的分别;顺利与困难亦常常是相对的,很少有绝对的顺利,基本顺利已属不易,很多时候是时而顺利时而不顺利,顺利与困难交错出现、同时存在,很难绝对分开;同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压迫与被压迫可能是相对应的,但不一定就是相对立的,即使出现过对立,也不等于这种对立就都是尖锐不可调和的,其发展趋势也可能是趋同而非一方消灭一方(如现在许多国家中产阶级已经占据多数)。“一个社会的正常状态是‘和’,宇宙的正常状态也是‘和’……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和’与‘同’不一样。‘同’不能容‘异’;‘和’不但能容‘异’,而且必须有‘异’,才能称其为‘和’……只有一种味道、一个声音,那是‘同’;各种味道,不同声音,配合起来,那是‘和’。”[11]可见中庸之道是“和”,不是“同”,一个阶级消灭敌对阶级、改造其他阶级,追求的是“同”,而不是“和”。

矛盾尖锐对立的社会状态确实是存在的,“世界上许多文明都曾经经历过特殊历史关头,那是一种特殊的经验,文明面临死亡,经受煎熬,然后再生。吉田茂写《激荡的百年史》,写日本人民经历现代转型的煎熬,那种死而复生的经验,就是这样。”[12]中国近百年来也是处于大变局、大动荡的时代,但这并不意味着阶级矛盾始终尖锐对立且到你死我活的程度,即使有势不两立的时刻,也不可能是常态。冬至的极阴和夏至的极阳都只占一年365天中的1天,除去春分、秋分的昼夜等长、阴阳和谐的2天外,其余361天都是阴阳此消彼长、此长彼消的,其中的阴阳关系有相对缓和、相对激烈的不同状况(非常复杂),而简单的二分法“与《中庸》的精神方向完全不相容”。[13]“阴消阳长,阳消阴长”作为一种动态平衡,具有许许多多个面,“动荡运动可以有各种形态,包括急剧变异和微调变更”,“在‘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实用理性的传统辩证范畴中,质量互变更强调不停歇的运行、变化,而并不特别着重质变、飞跃,虽然不否认变化的积累可能造成巨大的‘革命’(质变),但这种‘质变’是否打破和否弃‘阴阳互补’、‘和而不同’,从‘度’的本体性角度看,却得不出这结论。”[14]只讲一面而不讲另一面,是片面;只讲极端的两面而不讲其中间的许多面,也是片面;只讲这两面的对立性而不讲其共生共存性,还是片面(至少不是全面)。把矛盾的统一性解释成矛盾双方无彼也就无此,其实还是在重点强调其对立性,是对丰富多彩的、和平共处的、均衡或大致均衡的、和谐或基本和谐的诸多共生共存的“统一”因素视而不见。诚然,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衡,但也不能因为反对绝对的、静态的和谐、平衡,就连相对的和谐、相对的平衡也否定了,只讲矛盾的斗争性,不讲矛盾的相容性,只看到矛盾激化的倾向,无视矛盾化解的可能,用两极化代替多元化,用简单粗糙代替复杂精致,不是中庸的态度。

这种简单化与片面化的认识在实践中往往导致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把世间错综复杂的五颜六色归结为黑白两色,把复杂的社会、多样化的人群划为敌我两个阵营,这种认识论上的简单化必然导致社会的悲剧。“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政治传统、政治惯性,就是一种社会转型为另一种社会时,只有一种方式,就是绝对冲突的、崩溃和再建的模式,从来没有说,转型是通过协商的、和平的、渐进的方式实现的。”[15]历史上一再发生的现象确实很容易被我们当作铁律而一味尊从,何况这其中还有阴阳关系周期性剧变的理论支持,这样一来朝代更替的血腥模式就被合理化、正当化了,暴力革命于是有了正当借口。但实际上那些血流成河的改朝换代有多少确实属于冬至的严酷更替,有多少是人为加剧的惨烈?我们很多时候都将阴阳剧变的时刻夸张了,放大、延长了历史的瞬间,甚至将其常态化,热衷于剧变时魔幻般的血腥绚烂,而对平常平淡的社会变迁熟视无睹,这不仅仅是某些革命者的个人倾向,也是我们民族中相当一部分人(一种思潮)对历史周期律的集体误读——不是客观冷静地细辩周期律中不同时期的特点及其产生条件,进而趋利避害,而是大肆渲染其中的极端状况——不仅渲染盛世的灿烂辉煌,而且夸大乱世的动荡性、必然性、不可逆转性。我们不仅有“强烈的爱国主义传统”,“也有强烈的反传统的传统”,“有强烈的革命传统,也有强烈的造反有理的传统”。[16]每当社会稍有安定团结之象,就以为生逢盛世了,社会矛盾稍微激烈,又总以为要有天翻地覆之变。尤其是在社会矛盾较为激烈的时刻,总有一股力量不是着眼于化解矛盾,舒缓紧张空气,而是放任矛盾激化,认为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甚至促使社会崩盘,认为长痛不如短痛。

虽然历史上也有许多关于朝代更替的分析总结,但多沦于道德说教,缺少相应的制度考量。今天看来,我们至少应该从两方面汲取教训:一方面,不要等到体制积弊甚深时才改革,平时就要一点一滴地不断改进,即使太平盛世也不要压制矛盾,而是应该及时化解,其中最关键的是要承认现存体制有弊端,允许揭露弊端,给反对、批判的声音以存在的空间。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统治者的开明是不够的,必须有宪法和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及其体制构建才能彻底杜绝“恶毒攻击罪”,才能不断地发现问题、揭露问题,并及时地解决问题,才能真正防患于未然。[17]一些知识分子的挑剔、尖锐、刻薄,的确很不中听,但这些逆耳之声对于社会有一种平衡的作用,可以防止和平时期的人们平庸、懈怠、麻痹、自满。尤其是权力人一旦听不到批评,被溢美之词包围,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发昏,失去理性和明智。另一方面,对旧体制的失望、对现实的愤怒在长期的积压之后喷发出来,很容易导致思想偏激,甚至情绪失控,理论上过度否定,极端地批判过去的一切,把全部希望寄托于一个崭新的、完全不同的制度,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绝处逢生,才有光明和希望。但事实上砸烂一个旧世界后,未必就能建设一个新世界,因为“砸烂”作为一种手段本身就是极端的、暴力的,在这种手段实施过程中很容易走向集权。因此即使面对一个腐败的官僚体制,“革命无罪、造反有理”也并不具有天然合理性,尤其是不具有良好的实效性。点点滴滴地改进,坚持不懈地化解矛盾,将事态尽量控制在两极之间相对和缓的地带,才是明智之举。随着我们已经从“革命时代”进入“建设时代”,那种“直线的、独断的、命令式的、一个吃掉一个”的“单向度思维”,应该改成“平等的、对话的、协商的、彼此互相尊重”的“双向度思维”,也就是“你活我也活”的思维。[18]

3、以偏概全、主次不分。在许多矛盾中应当抓主要矛盾,但实践中要判断何为主何为次,却并不容易。如我们曾经夸大西方资本主义体制的弊端,把其中的不合理、不公正现象(确实存在)当做其行将灭亡的征兆,预言帝国主义已经奄奄一息、日落西山、行将灭亡,而没有看到它在当时具有新生事物的活力,其民主共和政体具有不断改进、改良进而逐步走向成熟的巨大潜力,把次要方面当成了事物的主流。同样地,君主专制有利有弊,但到近代已经明显利少弊多,因此进行改良或革命,以更先进的制度取而代之就成为必要;改革开放也是有利有弊,但在中国目前阶段应该是利多弊少,反对改革的人可以举出许多事例证明改革之弊,但这些弊放在整体格局中看,就只是三七开中的三分弊,以此为改革定性、进而否定改革是以偏代全。法治和人治亦各有利弊,但总体而言,法治利多弊少,人治利少弊多,如果只讲法治之利(好像有利无弊),一旦法治进程中呈现弊端就容易军心动摇,导致一些人转而怀疑、甚至否定法治;只讲人治之弊也可能使人误以为人治一无是处,而当人们一旦发现人治之利时就可能茫然失措,转而为人治唱赞歌。我们应当学会实事求是地分析事物的利弊得失,充分讨论其各种面相,反复权衡、分清主次后再理性地作出选择。[19]

4、只强调内因、忽略外因,把复杂的事物简单化。如把多因一果、多因多果、一因多果等复杂现象统统归结为一因一果,虽然没有犯将次要方面当作主要方面的错误,但是抓住了主要方面却又忽略了次要方面,名曰抓主要矛盾带动次要矛盾,实际上是以主要矛盾代替次要矛盾,甚至只讲主要矛盾不讲次要矛盾。鸡蛋因有适当的温度而变化为鸡子,温度本身不能使石头变为鸡子,但鸡蛋没有适当的温度也不能变化为鸡子,在此我们不可忽略“条件”的不可或缺性,“次要”不是可有可无,结果往往是内因、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20]

这种只强调主要矛盾而无视次要矛盾、只强调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的简单思维方式在我们的社会中随处可见,以曾经家喻户晓的歌曲“大海航行靠舵手”为例,大海航行显然不能只靠舵手,船长、大副、水手、甚至炊事员等,都各有其功能;舵手是很重要的,但很难说比船长更重要,即使是船长也不能代替其他岗位,不能排除水手们不可替代的作用;何况还有气候、季风等非人力所能及的因素,以及天气预报的准确性等等,如果遭遇海啸等恶劣气候,再好的舵手也无能为力。“万物生长靠太阳”也是同样,万物生长只靠太阳是不行的,太阳甚至不是第一位的,水对植物的重要性可能超过太阳,此外还有土壤、肥料、虫害等各种因素对万物生长都有重要作用。……适当强调“舵手”、“太阳”的突出地位未尝不可,但将其突出到绝对化、唯一化,完全无视其他因素,则是荒谬。

此外,“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也是我们长期以来津津乐道的话题,但其实“水载舟”与“水覆舟”都是有条件的,如溪流之水就不能载舟,小河沟也翻不了大船。“水载舟”的水需要一定的量,还需要风平浪静;“水覆舟”同样需要狂风巨浪的配合,或者舟船超载、零件松动、帆杆老化等等因素存在。当这些条件不具备、不成熟时,简单地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就可能进入认识误区。

5、简化甚至忽略矛盾转换的漫长过程。阴阳可以互相转化,事物由盛而衰、由衰而盛都是可能的,但这期间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不能人为地加速度去缩短这个过程,或者完全无视这个过程的存在。我们常说“得民心者得天下”(或“失民心者失天下”),但从“得民心”到“得天下”是逐步演化的,“得民心”仅仅是一阳升,“得天下”需要到达阳盛阴衰的转机,以为“得民心”后马上就能“得天下”,甚至混淆“得民心”与“得天下”的差别,是把少数文化人的敏感、激愤等同于大众的群体反应,以情绪化的直觉代替理性的分析判断,省略了阴阳转换漫长而痛苦的“过程”。

万事万物有它自己发展的规律,人类只能探索、适应、利用这些规律,而不能改变这些规律,“治大国若烹小鲜”,[21]“欲速则不达”。[22]一百多年来屈辱的中国近代史加剧了国人不仅要变革、而且要快速变革、彻底变革的集体心理诉求,暴力革命论所向披靡,渐进改良难成气候,我们总想缩短进程,迅速成功,一步到位,直接进入民主共和。如康梁的戊戌变法操之过急,引起保守派的强烈反弹,最终葬送了改良时机;孙中山的辛亥革命推翻了一个专制的旧世界,但远没有建立起一个民主法治的新世界,世人普遍感到民国不如大清;相形之下,胡适的实验主义(“可以用‘一点一滴’的观念来概括”)[23]虽然见效缓慢,但其实较为切实可行,可惜胡适的温和主张不符合当时的社会潮流和大众胃口,没有被权力体制所采纳,没有转化为政治纲领和国家政策,仅仅是一种理论而已。

6、不会把握分寸,一再走极端,最终物极必反。按照传统文化,“中国人做事一般来讲是不太彻底的,在封建官场上,多信奉‘功成身退,天地之道’;在战场上又讲究‘穷寇勿追’;在商场上,往往喜欢‘见好就收’,可谓深得中庸之道。”[24]高处不胜寒,爬的越高摔的越惨,乐极生悲,喜极而泣,福祸相倚,都是同样的道理。但在一味反传统的岁月中,取而代之的是“痛打落水狗”,“矫枉必须过正”观念的流行,许多事情开始是好的,具有进步意义,但由于不加节制,过度推行从而导致走向反面,如文艺过去只为帝王将相服务是有问题的,提倡文艺为工农兵服务并没有错,但文艺只能为工农兵服务(不能为工农兵以外的人服务)就走向另一个极端了。[25]

孔子的“知其不可而为之”,孟子的“夭寿不二,修身以佚之,所以立命也”,都要求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可能性,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和汉代的“人事为本,天道为末”以及宋儒的“得之以义,不必言命”等等,都贯彻了易传“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奋力实践的本体精神,其中“人的主观能动性都分外突出”。[26]近现代以来许多仁人志士是传承了这些思想的,但由此发展到“人定胜天”,就走向了极端。相形之下曾国藩的功成身退、告老还乡则显示出其修身的定力,当然也有环境险恶(功高盖主)、明则保身(毕竟不是一把手)等因素;倒是洋人华盛顿自觉不连任第三届美国总统之行为显示了其对“度”的良好把握,以及把个人置于制度之下的宪制思维。黄炎培在延安窑洞讲的历史周期率就是阴阳交替轮回、物极必反的现象,事物总是在不断变化,没有永远的正确,今天的革命派明天可能变成保皇派,曾经是历史的推动者,后来可能是社会发展的阻碍者,……任何人如果不能与时具进,难免会被大浪淘沙,即使历史伟人、社会精英、革命先锋也不例外。

7、把阴阳和谐常态化。阴阳之间确实存在绝对的、静态的和谐,但只是瞬间,总体上看其和谐、平衡不是静止的而是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和谐是相对的,不和谐是绝对的。不和谐可以分很多种,四六开是接近和谐的,三七开次之,二八开已经很不和谐,一九开最不和谐(是矛盾尖锐冲突对立的时刻),但一九开(对立)与五五开(和谐)都不是常态,“消长平衡”才生生不息,生生之谓异。“阴阳互补”、“和而不同”所造成的和谐、均衡、稳定,不但不排斥变化,“而且强调是在运动、变化中来取得这种和谐、均衡和稳定。……这是一个动荡不已的过程。‘度’的存在经验告诉人们,任何停顿、静止就将均衡、和谐、稳定僵化而走向生存的破裂和消亡。”[27]和谐不一定绝对就好——可能是下坡路的开始,不和谐也不一定就绝对不好——可能其中孕育着欣欣向荣的生命力。如现代经济的蓬勃力量是“从不平衡的情形中产生动力”的,可惜明朝的“官僚与缙绅阶级”只会僵化地理解中庸,“预先制造一种平衡的局面,使各地区勉强地凑合一致”,“背世界的潮流而行”;[28]晚清政府则一厢情愿地想保持盛世不变,夜郎自大,固步自封,结果却加速度地滑向灭亡。那种绝对的和谐并不是阴阳关系中的常态,可遇不可求,汉唐盛世曾经出现过的社会和谐是我们的骄傲,但如果要人为地将其普及、再现,老是梦回大唐,则把和谐庸俗化了。[29]一味地陶醉于假想的和谐,可能导致墨守成规,不能适时而动,往往错失良机;一些官员为了表现和谐不惜弄虚作假,浮夸成风,报喜不报忧,粉饰太平,最终走向的是极不和谐。因此片面追求稳定可能最终导致大乱,而容忍小乱才能避免大乱,我们今天追求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美好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把和谐理解为天天都是好日子,到处莺歌燕舞,不允许有不同声音存在,把正当的不满诉求都视为不和谐,掩盖真相,回避矛盾,则可能走向反面。我们要学会接受相对不和谐,不和谐既然是常态,就没有什么不好(不好的是尖锐对立),[30]我们要避免的是矛盾剧烈冲突,社会分裂。将阶级斗争扩大化是一种极端,一味地求稳怕变,把批评之声、改革之诉求都视为动乱因素而加以掩盖,是另一种极端。


三、宪制文化符合中庸之道

中国社会正在走向现代化,现代化并非一味地否定传统,而是需要和传统对接,需要“古为今用”。依笔者之见,宪制中蕴含着中庸之道,宪制文化与中庸之道是吻合的。

1、宪制的社会基础是中产阶级。在一个穷人占绝大多数的国家里,容易发生革命,但不太可能实现宪制,商品经济打造出的庞大中产阶级往往是宪制的社会基础。早在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就高度评价过中庸以及中产阶级:“大家既然已公认节制和中庸常常是最好的品德,那么人生所附有的善德就完全应当以‘毋过毋不及’的中间境界为最佳。处在这种境界的人们最能顺从理性。趋向这一端或那一端——过美、过强、过贵、过富或太丑、太弱、太贱、太穷——的人们都是不愿顺从理性的引导的。”城邦应该由“相等而同样”、“互相友好”的温和的自由人(中产阶级)组成,而不应由只知服从的奴隶和只会发号施令的主人(两个极端)构成,“唯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组成最好的政体。中产阶级(小康之家)比任何其他阶级都较为稳定。”如果“有些人家产巨万,另些人则贫无立锥,结果就会各趋极端,不是成为绝对的平民政体,就是成为单纯的寡头政体;或更进一步,由最鲁莽的平民政治或最强项的寡头政治,竟至一变而成为僭政。僭政常常出于两种极端政体,至于中产阶级所执掌而行于中道或近乎中道的政权就很少发生这样的演变。”“凡是平民政体中没有中产阶级,穷人为数特多,占了绝对优势,内乱就很快会发生”。[31]

2、宪制构建的是多元化格局。宪制承认社会中多种群体的存在、甚至每一个人作为独立个体存在的价值,而不是只有两个群体存在,更不是极端地一方吃掉一方,不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而是各阶级阶层和平共处,是各方力量的平衡;彼此有矛盾,甚至有斗争,但不是你死我活;不会逼着人站队——资产阶级还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革命还是反革命?支持还是反对?而是有多种选择,包括可以不选择,所有公民都有充分的自由按自己的方式去生活。政治上不同利益或观点的人群可以竞争(选举),但不走极端(暴力)。美国的两党制有点像阴阳关系,你方唱罢我登台,交换轮替,互相制约,谁也不能长期垄断政权;同时两党都较为温和,从而奠定了国家稳定的基础;其他小党即使走极端,但不居主流,难成气候,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格局。

宪制允许各种声音存在,各种意见交流(表达自由),不搞一言堂。对政府有支持的声音,也有反对的声音,还有模棱两可的声音;支持的声音里又有绝对支持的、基本支持的、凑合支持的等多种情况,反对的声音也有激进的反对、温和的反对、含糊的反对等复杂情形,还有不理不睬不发声、保持沉默的某些群体。只有一种声音存在是极为反常的,如果一个社会只有歌功颂德、阿谀奉承、完全拥护,这个社会可能暗流涌动、易于出现政变或革命;一种声音总是居高临下,不能与其他声音平等对话协商,社会格局亦是失衡的;如果主流声音为两极,针锋相对,一个捧一个骂,其它声音都被掩盖,也是非常危险的。一个社会到处是不满、牢骚、怨气,这个社会可能矛盾重重、积重难返,此时需要的是耐心细致地梳理乱麻,一环一环地解扣,切忌愚蠢地掩盖,简单生硬地高压,或图一时痛快地彻底砸烂。宪制承认各种团体、各种意见的合法存在,倡导各种群体互动,平等对话,协商办事,宪制大厦的稳定在于有各种力量的平衡,不是一边倒,也不是两极对立。

3、宪制下的国家法律和政策往往注重各方面均衡发展。政府制定政策应该尽量照顾各阶层利益(共和),政治上不能以阶级出身或思想观点为界划出“另类”,专门剥夺某一类人(如地富反坏右、阶级敌人、走资派)的权利或利益;同时遏制富户豪强对社会的垄断和掠夺,倡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基本人权,扶弱济贫,社会以稳定温和的中产阶级为主流,既反对杀富济贫,也反对贫富两极分化。国家不片面追求经济指标,而是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均衡发展;中央与地方分权,彼此都要受宪法和法律制约。[32]

4、宪制文化主张权力与权力的平衡。中庸之道就是不把任何事物绝对化,五行相生相克,任何一行都不是最高的,都是存在于一定的关系之中,都与相应的其他几行构成相生(扶助)或相克(制约)的关系,金再硬也能被火熔化,火再猛也能被水浇灭,水再汹也能被土挡住,……同时每一行都有其他力量辅助(如水生木),也都能帮助他人(如木生火),同时又都被另一种力量制约(如金克木),也都能对其他力量构成牵制(如木克土)。权力间的相互配合是相生,相互制约是相克,只相生不相克,即只配合不制约,会导致权力膨胀;只相克不相生,即只制约不配合,易导致权力瘫痪。每一种权力都有利有弊,因此对每一种权力都需要扬其长避其短,都需要相应的制度约束。这种制约与被制约的力量应当大致匹配,制约不足将难以驯服权力,制约过头将发挥不出权力的应有作用。如对强悍的行政权,不仅需要有议会的积极监督加以束缚,而且要有法院的司法审查予以牵制。历史证明仅有道德、舆论、民心、天意这些制约是不够的,还需要以权力制约权力,才能实现权力的平衡,这种平衡状态才能真正发挥权力的正能量,才能实现权力体制的中庸之道。

5、宪制主张权利与权力的平衡。宪制反对弱权利、强权力的体制,也反对强权利、弱权力的格局,宪制追求的是权利与权力的平衡。宪制社会中公民享有广泛的个人权利,这些权利为公权力的行使划出了禁区,对防止公权力的扩张、蔓延起到了阻却的作用。但这并不表明宪制就认为权利越多越好,宪制同样反对大民主,反对无政府主义,权力不是被限制的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政府不是越软弱越好,也不是越强越好,而是权利与权力平衡才好。

6、宪制主张自由与节制的平衡。人天生向往自由、热爱自由,但自由不能过度,不能越界。自由不是孙悟空的大闹天空,为所欲为,[33]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自由以不妨碍他人为前提。中国几千年的礼教过分压制了个人自由,过于追求和谐、追求无讼只会导致虚伪,过于隐忍谦让可能导致放弃权利。我们今天需要更多的个体自由,但这种自由仍然不可能没有边界,关键在于找到界限,把握好“度”。这个“度”不能完全靠个人的道德修养来控制(德治),因为各人的修养不同对“度”的把握也会有极大的不同;也不能主要靠社会风俗、习惯来控制(礼治),更不能靠某个单位、某个领导来控制(家长制),而是需要人民选出的立法者确立普遍适用的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法治),只有法治才能真正实现自由并保障自由不被滥用。

7、宪制主张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权利义务关系多是“双方”关系,也有多方关系,这些关系也需要一种大体平衡。不是一些人有权利无义务,另一些人有义务无权利,也不是一些人权利多义务少,另一些人义务多权利少。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主要反对的是特权,同时也反对平均主义。


注释:

[1] 徐万山:《浅议中庸思想的内在和谐理念及其现实意义》,《理论与当代》2010年第1期。关于先秦儒家对中庸的解释,还可参看晁乐红著:《中庸与中道——先秦儒家与亚里士多德伦理思想比较研究》,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一章《先秦儒家之中庸》。

[2] 杜维明著:《<中庸>洞见》,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页。

[3] 参见杜维明著:《<中庸>洞见》,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175页。

[4] 彭国华:《"中庸":儒家伦理学说核心思想辨义》,《人民日报》2010-01-15。

[5]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6] (明)程允升:《幼学琼林·夫妇》。

[7] 王键、张光霁主编:《中医基础理论》,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年版,第24页。

[8] 金木水火土五行既相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又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

[9] 相形之下汉代的儒家“摒弃了矫枉过正的变革手段”,才有后来的盛世。“汉初‘七国之乱’粉碎了人们完全恢复传统‘礼治’的美梦;法家法治因完全背弃礼治而失败;‘无为’因其过分淡化法家法治而失去发展的活力。‘物极必反’的教训使汉人认识到儒家‘中庸之为德也’的伟大。”进而采用了“中庸”的变革方式,一方面克服了“秦王朝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缺陷”,另一方面继承了“秦制的先进与完善”,“‘汉承秦制’确实不是一句虚言。”马小红著:《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8、149页。

[10] 冯友兰语。王克明:《冯友兰临终谈毛泽东》,《政商内参》2014-03-30。

[11] 王克明:《冯友兰临终谈毛泽东》,《政商内参》2014-03-30。

[12] 梁治平语。马国川著:《我与八十年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263页。

[13] 杜维明著:《<中庸>洞见》,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英文版第一版序,第17页。杜教授认为,从世界格局来看,21世纪很可能既不是西方文明,也不是东亚文明,甚至不是北美、欧盟和东亚的三极文明,而是还包括印度文明、俄罗斯文明、拉美文明、伊斯兰文明、非洲文明等多元文明。薛晓源编:《天与人——儒学走向世界的前瞻  杜维明、范增对话》,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77页。

[14] 李泽厚著:《实用理性与乐感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30页。

[15] 麦天枢语。马国川著:《我与八十年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240页。

[16] 薛晓源编:《天与人——儒学走向世界的前瞻  杜维明、范增对话》,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49页。

[17] 我们的网络有时对某些社会问题的讨论已经是多元的、开放的、说理的、深入的,这有助于培养公民社会的理性思维,有助于实现法治社会的公民监督(虽然其中的语言暴力仍然太多,权力的管制也仍然太过)。

[18] 刘再复观点。参看《知识分子的第三空间》,《亚洲週刊》2004年4月11日。

[19] 有时候只讲利而不讲弊,是利益的需要,犹如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王婆不是不知道自己瓜的缺陷,而是有意避而不谈,以达到热销的目的。也有时候,人们过于热衷于论战,“沉迷于同论敌的斗争,一心要把对手压倒,结果因此而丧失了真正的思想自由”,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引号里的话为梁治平语,引自马国川著:《我与八十年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244页。

[20] 有学者甚至认为,“阴阳之变”时“条件是主要的,没有一定的条件,变不能转化。” 王键、张光霁主编:《中医基础理论》,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年版,第26页。

[21] 老子:《道德经》。

[22] 《论语·子路》。

[23] 黄仁宇著:《中国大历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304页。

[24] 《必须全面辨证的看待儒家文化中的核心思想"中庸"》,2009-03-12 ,天堂玫瑰的博客。

[25] 俄罗斯历史上一些杰出的文学作品也表达了知识分子对底层劳动人民痛苦生活的深切同情和关注,但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之作并非受权力指引,而是发自内心地“涌”出来的。

[26] 李泽厚著:《实用理性与乐感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32页。

[27] 李泽厚著:《实用理性与乐感文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30页。

[28] 黄仁宇著:《中国大历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215页。

[29] 汉唐盛世无疑被后人美化了,汉唐其实有很多不和谐,“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出现在盛唐。依我们今天许多人的思维方式,“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应该是贫富分化、阶级矛盾尖锐对立的表现,应该导致官逼民反才对。但汉唐确实是盛世,其中的某个阶段、某个时期、某个片刻可能真的出现过和谐,然而沉醉于其中显然是不明智的。

[30] 这种不好也是相对的。

[31] [古希腊]亚里斯多德著:《政治学》,伍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05-207页。

[32] 从中国历史上看,盛世往往都是礼法并举、德主刑辅的,社会矛盾相对缓和;而乱世则多是政府滥用刑法、苛政暴虐,豪强四起,民不聊生。

[33] 中国人不论男女老少对孙悟空的普遍喜爱,说明我们骨子里对自由的理解就是无拘无束,天马行空,任意洒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另一方面也说明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被压抑的太多太久,自由只是一种童话,仅存在于想像之中。


马岭,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国家与法制研究》2019年第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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