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是一个被遮蔽的名字,一个被雪藏了几十年的名字——穆时英。这位被称为“新感觉派圣手”的作家,死于一九四〇年六月。长时期以来,他是个有争议的人物。因为抗战时期,他曾先后担任汪伪政府的《国民新闻》总编、国民新闻社社长和伪《文汇报》的筹备社长。因此他被冠以“汉奸”的罪名,最终死于暗杀——显然这是罪有应得。然而,还有一种说法也流传甚广,说穆时英出任伪职是受国民党“中统”派遣,他非但不是汉奸,还是一名地下工作者,但结果遭到军统方面的人误杀。穆时英到底是汉奸还是一个抗日的地下工作人员,至今仍是一个谜。穆时英,浙江鄞县人,一说慈溪人。笔名有伐扬、江兼霞(叶灵凤亦署)、匿名子、穆士英等。根据学者李今的《穆时英年谱简编》说,一九一二年三月十四日出生于上海。父亲穆景庭(1877—1933)是位很富有的实业家,经营过金融生意,曾在通易信托公司当过副经理,做过宁绍轮船公司、三北轮船公司的董事,鼎甡钱庄的大股东,后来独自开办鸿兴金号,还做房地产生意。在穆时英的眼中,父亲“是个刚愎,精明,会用心计,又有自信力的人。那么强的自信力!他所说的话从没有一句错的,他做的事从没有一件错的。时常做着些优美的梦,可是从不相信他的梦只是梦”。穆家虽算不上高门大户,但曾相当富裕,家有不少房产。穆时英排行老大,下面有小他两岁的弟弟穆时彦,小他五岁的妹妹穆丽娟,小他七岁的小弟穆时杰。据穆丽娟说,穆时英小时候非常聪明,总能考前三名。一九二五年九月,他考入光华大学初中部,三年后毕业。在中学时期开始阅读大量文学书籍。十五岁那年,父亲开的金子交易所(是根据行情买空卖空的黄金交易)破产了,穆时英看见“父亲独自个坐在客厅里边,狠狠地抽着烟,脸上的笑劲儿也没了,两圈黑眼皮,眼珠子深深地陷在眼眶里边。只一晚上,他就老了十年,瘦了一半”。在穆时英的眼中,父亲成了“一个颓丧,失望的陌生人”。
对于穆时英的学历,据史料家秦贤次的查证,穆时英一九二八年九月,升入光华大学高中部一年级。次年九月,跳级改入文学院特别生。特别生系类似大学之预科或补习班,修满一年经考试及格后,得入大学一年级。一九三〇年九月,穆时英升入理学院化学系一年级;第二年转读国文系一年级,当时国文系系主任为钱基博(钱锺书之父)。
穆时英对文学的热情,使他潜心研究外国新文学流派,着迷于现代小说技巧的“试验和锻炼”。早在一九二九年五月,穆时英即写成一部长篇小说,名《交流》,一年后由上流芳草书店出版,唯未引起文坛注目。一九三〇年二月十五日,在施蛰存主编的《新文艺》月刊一卷六期上发表他的第一篇小说《咱们的世界》时,受到施蛰存的极度重视。施蛰存后来回忆他和穆时英相识的经过时说:“他在光华大学读书时跑来水沫书店,给《新文艺》送来了他的小说《咱们的世界》,那时他只有十七岁。让我非常惊异。这是个绝顶聪明的人,无论什么一学就会。”施蛰存不仅将《咱们的世界》置于头篇,还在“编辑的话”里特别推荐说:“穆时英先生,一个在读者是生疏的名字,一个能使一般徒然负着虚名的壳子的‘老大作家’羞愧的新作家。《咱们的世界》在Ideologie上固然是欠正确,但是在艺术方面是很成功的。这是一位我们可以加以最大的希望的青年作者。”当时《新文艺》是“新感觉派”刘呐鸥、施蛰存等继《无轨列车》后创办的第二个同人刊物。由于穆时英的加入,使得这一流派大放异彩,穆时英也得到“新感觉派圣手”的称号。
经施蛰存推荐,穆时英的成名作《南北极》,在一九三一年一月十日刊登于当时最负盛名的《小说月报》二十二卷一期,立即引起左翼文坛瞩目,“几乎被推为无产阶级文学的优秀作品”,蜚声一时,被誉为最新崛起的青年作家。同年十月二日,穆时英著名的中篇小说《被当作消遣品的男子》,由光华大学学长赵家璧收入他第一次主编的成套书《一角丛书》中,引起轰动。据赵家璧回忆说:“那时,我们学校已实行男女同校,新的女生宿舍也盖起来了,有一个女同学开始和他搞得火热,随后把他丢了。于是他把他的生活经历用表现都市生活的新的技巧手法和意境,创作了这篇富有意识流风格的小说。”
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日,穆时英的第一个短篇小说集《南北极》编入“文艺创作丛书”,由湖风书局(封面署“春光书店”)出版,收有《黑旋风》《咱们的世界》《手指》《南北极》《生活在海上的人们》五个短篇(次年一月二十日由现代书局出增订本,又增加《偷面包的面包师》《断了一条胳膊的人》《油布》三个短篇)。据说,当时在上海的大街上,随意迈进一家书店,便会在书架上发现穆时英的小说《南北极》,经常有痴痴迷恋穆时英小说的读者给他来信,甚至有崇拜者专程从千里之外的南洋赶来敲他旧宅的大门。而此时的穆时英年仅二十岁。
一九三二年五月一日,施蛰存主编新创刊的大型文学刊物《现代》月刊后,穆时英的小说源源登出,成为“现代派”最重要的小说家。同年十一月一日,穆时英另一著名小说《上海的狐步舞》发表在《现代》二卷一期上,本期还配有穆时英的英俊肖像。“据讲这张身着笔挺的西装,烫头发的照片刊登后,引无数的女学生朝思暮想一睹他的尊容,因为知道他顶爱上舞场,于是就有了上舞场的嗜好。”同年十一月到次年一月,穆时英在《大陆杂志》第一卷第五至第七期连载长篇小说《中国1931》。据赵家璧说这部长篇是穆时英看了他借给他的美国作家多斯·帕索斯的《一九一九》后立意创作的,他模仿帕索斯的方法写中国,把时代背景,时代中心人物、作者自身经历和小说故事的叙述,融合在一起。后来这部小说编入“良友文学丛书”准备出版时,改称《中国行进》。但最后并未见出版,其中的《上海的狐步舞》,只是《中国1931》的一个断片。
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五日,现代书局又出版了穆时英的第二个短篇小说集《公墓》。收有:《被当作消遣品的男子》《公墓》《上海的狐步舞》《夜》《莲花落》《夜总会里的五个人》《黑牡丹》《CRAVEN“A”》八个短篇。
当年左翼批评家曾指出穆时英具有“浓重的流氓无产阶级的意识”“十足的中国式的流氓意识”,小说里的人物多是“个人主义的英雄”。这是指《南北极》里面的作品。但在《南北极》之后,穆时英的眼光开始转移了,他不再专注于社会底层,他更多地流连于夜总会、酒吧、电影院、跑马厅等都市娱乐场所,追踪狐步舞、爵士乐、霓虹灯的节奏,捕捉都市人纤细复杂的感觉。正如杨之华所形容的:“满肚子崛口大学式的俏皮语,有着横光利一的小说作风,和林房雄一样的创造着簇新的小说的形式,这便是穆时英先生的内容。”但左翼文坛却对穆时英的转变发出愈演愈烈的指责,面对这些指责,杜衡发表《关于穆时英的创作》一文,为其辩护。杜衡说,穆时英在创作上是沿着两条绝不相同的路径走的,非常自然地可以分成两种类型:一是《南北极》之类;一是《公墓》之类。这两类作品自身也的确形成一个南北极。前者“替中国的新文艺创造了一种独特的形式”,只就文字而言,“是比不论多少关于大众化的‘空谈’重要得多的”;对于后者,杜衡的评论几乎成了定论,至今仍经常被引用。他说:“中国是有都市而没有描写都市的文学,或是描写了都市而没有采取了合适这种描写的手法。在这方面,刘呐鸥算是开了一个端,但是他没有好好继续下去,而且他的作品还有着‘非中国的’即‘非现实的’缺点。能够避免这缺点而继续努力的,这是时英。”(引自李今的《穆时英年谱简编》)。
学者吴立昌认为穆时英是在不经意中写出了“普罗小说”,又在不经意中暗合了“文学大众化”的口味。穆时英说:“对于自己所写的是什么东西,我并不知道,也没想知道过,我所关心的只是‘应该怎么写’。”他并不赞成“大众化”的“普遍、明白、晓畅”的原则。因此穆时英自己不承认这种创作的前后期变化,他声称“两种完全不同的小说却是同时写的——同时会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情绪,写完全不同的文章”,他归之这种矛盾的来源,正是他有“两重人格”。他在《我的生活》一文,更吐露心曲:“因为是那么复杂矛盾的生活,我的心理、人格等也是在各种分子的冲突下存在着。我是顶年青的,我爱太阳,爱火,爱玫瑰,爱一切明朗的、活泼的东西,我睁着好奇的、同情的眼,可是同时我却在心的深底里,蕴藏着一种寂寞,海那样深大的寂寞,不是眼泪、或是太息所能扫洗的寂寞,不是朋友、爱人所能抚慰的寂寞,在那么的时候,我只有揪着头发,默默地坐着;因为我有一颗老了的心。我拼命地追求着刺激新奇,使自己忘了这寂寞,可是我能忘了她吗?不能的!有时突然地,一种说不出的憎恨,普通的对于一切生物及无生物的憎恨;我不愿说一句话,不愿看一件东西,可是又不愿自杀——这不是怯懦,因为我同时又是挚爱着世间的。我是正,又是反;是是,又是不是;我是一个没有均衡、没有中间性的人。”
李今在《穆时英年谱简编》中说,一九三三年夏天,穆时英大学毕业,获文学士学位。但好友黑婴在《我见到的穆时英》文中说,那时父亲去世,家道中落了,他必须自谋生计,离开了光华大学,没有读到毕业。但李今曾与穆丽娟核实,还有穆时英身穿学士服的照片为证。她认为黑婴当属误记。但据秦贤次先生遍查教育部档案,并无穆时英毕业的资料记载。因此秦先生推断,一九三三年六月,国文系二年级学期终了时,穆时英因大二“基本国文”成绩不及格,被学校留级而自动退学了。是有一说,钱基博给穆时英“基础国文”一科的分数为五十九分,需要补考。穆时英去求钱基博加分,钱基博不买账,坚持原立场。钱基博用“五十九分”敲打一下已有文名的穆时英,告诫其不要以为发表几篇小说就如何如何,您的国文基础还欠火候。想来,也正因为穆时英有代表性,钱先生才枪打出头鸟,警告一下那些不用功的学生。当然,钱基博先生对当时的新文艺也有一点自己的看法。那时的文化人温梓川晚年评穆时英:“他下笔很快,行文也有他一股的幼稚口气。”而据施蛰存后来的回忆叙述:“他的古典文学和文言文知识水平,低得有时还不如一个中学生。直到一九三二年,他的小说里还把‘先考’写成‘先妣’,原来‘考、妣’二字他还分不清。”
秦贤次还因《上海狐步舞》刊出时附有穆时英的照片,说他人既长得英俊,又是舞林高手,确实带动上海的大学生,尤其是光华大学,喜欢上舞厅的风潮。并据之合理推测,保守的光华大学当局痛下杀手,逼迫穆时英退学,与此以及他小说的轰动有或多或少的蛛丝马迹关联。这也使得光华大学校长张寿镛竟然在一九三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的学校纪念周上,演讲“严禁大学生入舞场”,可推知当时上舞厅的情况已到严重的地步。
虽然李今还引用嵇康裔一九七二年的回忆说,穆曾在新雅茶座上亲口告诉他,他大学时的功课之差,为全班之最,老师见他,无不摇头叹息。毕业时,由于他接连出版了两本小说集,一跃而为“知名作家”,所以光华大学对他的毕业考试,是在人情下通过的,他自己戏说这是“作家的内幕消息”。但这种说法不仅是嵇康裔的一家之言,也是穆时英个人的说法,是否可靠大有问题。至于身穿学士服的照片也不能当作证明,或许为了好玩在照相馆拍了,何况据推算那时他才大二学期结束,还不到毕业年限,因此退学较为可能,不管自动或被逼。
离开学校,穆时英到一家洋行工作。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与舞女仇佩佩在上海新亚饭店结婚,他们的结婚照还刊登于七月一日《小说》第三期。当年穆时英、戴望舒、刘呐鸥、施蛰存等人十分热衷跳舞,据施蛰存说,有一段时间每天晚饭后就“到北四川路一带看电影,或跳舞。一般总是先看七点钟一场的电影,看过电影,再进舞场,玩到半夜才回家”。现代舞厅不仅产生了一批以此为业的商人和舞女,而且还成就了无数都市男女的“风花雪月”。穆时英正是在舞厅爱上了大他六岁的舞女仇佩佩的。舞厅里炫人耳目的声光化电和纸醉金迷的色情意味使得它在大多数现代派小说中成为都市颓废和道德沦落的象征。穆时英笔下的“夜总会”“狐步舞”最具典型:“飘动的裙子”“精致的鞋跟”“蓬松的头发”“凌乱的椅子”连成一片,“酒味”“烟味”“香水味”混为一体,“华尔兹的旋律”飘飘地绕着舞客们的腿,“法律上的母亲偎在儿子的怀里”卿卿我我,“五个从生活里跌下来的人”在最后的疯狂中走向绝望。据穆丽娟回忆,他们结婚后租住在虹口区最新式的、带卫生间、有淋浴房的房子。仇佩佩有舞女的习气,喜欢赌博。穆时英也和她一起赌,晚上赌钱,白天睡觉,洋行的工作当时做不下去了,因此只做了一年的样子。以后靠写文章谋生了。穆丽娟又说:“家里没钱了,我们又搬家,后来搬了好几次家。记得曾经和刘呐鸥住过楼上楼下。刘呐鸥是台湾人,家里很有钱,在上海公园坊有好几幢房子。他为人大方,谁家不方便了都可以来住。我们也去住过。当时住在公园坊的文化界人很多,除了我们和刘呐鸥之外,杜衡、姚苏凤、叶灵凤,还有黄苗子和郁风。郁风有一个伯父(案:当为郁风的父亲郁华)当大法官的,也住在那里。其他还有不少人。”
一九三四年十月十日,穆时英与叶灵凤创办《文艺画报》,但仅出四期,于一九三五年四月停刊。同年春,经姚苏凤介绍,穆时英与当时上海市教育局长兼晨报社社长潘公展拉上关系,担任《晨报》副刊《晨曦》的主编。因为早在一九三二年七月八日《晨报·每日电影》专栏创办,姚苏凤就任《每日电影》副刊的主编,他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影评活动风起云涌的重要推手。也因此穆时英在《晨报·每日电影》发表了大量的题为《电影的散步》的文章,甚至还有长达四万字,连载一个月的《电影艺术防御战——斥掮着“社会主义的现实主义”的招牌者》的论辩文章。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晨曦文艺社”召开成立大会,社员二百四十七人,穆时英任主席,并以最高票数当选理事,其余新感觉派成员或关系密切者依次为樊仲云、向培良、姚苏凤、刘呐鸥、叶灵凤、黑婴、高明、禾金、庄瑞源等。
一九三六年一月二十日,《晨报》终刊后,穆时英转任《时代日报》副刊《二十世纪》任编辑。《时代日报》原为小报界著名人物来复(即来岚声,又名来小雍)于一九三二年创办的四开小报,后为曾担任过上海市社会局长吴醒亚收买,改为日出三小张,《晨报》停刊后,又改出一大张,仍由名政论家樊仲云担任主笔,徐苏灵担任总编辑。同年二月十五日,高明、姚苏凤、刘呐鸥、叶灵凤、穆时英编辑的综合性文艺刊物《六艺》创刊,仅出三期,四月终刊。同时穆时英在《时代日报》上,连载长篇小说《我们这一代》,但尚未登完,四月下旬,他就离开上海去香港了。
穆时英的香港之行,并不是为了逃避可以预见的战祸,据穆丽娟说,穆时英把家里的钱输光以后,仇佩佩和他闹气。两人大概吵了嘴,仇佩佩本是广东人,她一气之下就去了香港,穆时英为了挽回这段婚姻,于是追到香港去了。据侣伦回忆说,一个夏夜,穆时英到报馆找他,不遇,穆时英留下字条附有地址,第二天中午,他按照字条上写的地址,到威灵顿街一间楼房去回访。“出现在我眼前的穆时英穿着长袖白色衬衫,有一副江南人的文秀面孔,的确剃光了头(案:这是他太太的“约法”:要想挽回夫妻关系,除非他剃光头表示诚意),同他的仪表有些不调和,看起来很不顺眼。他告诉我,离开上海时是叶灵凤介绍他到报馆找我的,因为他在香港没有认识的人。这时候同在屋里的有两位女性,他把其中正在抽烟的一位向我介绍:这是他的太太,看情形,他到香港终于找到太太,而且住在一起了。感情上的风波显然是过去了。”……
——《一生两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