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清史,常见皇帝下诏“罪己”。开例的是庙号世祖的顺治帝。他于二十四岁那年患天花濒死,命人草成“遗诏”,对自己亲政十年,背离满洲旧制,“渐习汉俗”,表示忏悔,历数己“罪”多达十四条。无论这道诏书是否经过满洲顾命四大臣修改,却因顺治帝被奉为清入关后第一祖,而垂训后世。
所谓罪己诏,相传始于夏禹、商汤。它在中世纪的经典模式,所谓“万方多难,罪在朕躬”之类,在汉武帝晚年发布《轮台罪己诏》以后,已成列朝某些君主被迫检讨自己胡作非为而殃民祸国的套语。北宋苏轼在论陆贽劝唐德宗下诏罪己时说出这类做法的奥妙:“罪己以收人心,改过以应天道。”
不过顺治帝虽有临终示范,他的子孙未必乐于效法。其子康熙帝偶而做点自我批评。其孙雍正帝已特好斥骂满汉异己以彰显其英明。其曾孙乾隆帝非但破了权力独裁的历史纪录,而且创了纵容权力腐败的最新纪录。谁知皇天不佑,就在他自封太上皇的第二年(1797),乾清宫大火,藏在交泰殿的“天子御宝”,全遭回禄之灾。八十七岁的老皇帝慌了,这才破例“下诏自省”。
比较起来,嘉庆帝似乎很会学其高祖。他亲政伊始,便将和珅捉拿治罪,岂非如《易》经所示“干父之蛊”,替太上皇晚年昏德遮丑?他服丧期满,便恢复“经筵”,与满汉大臣讲经论史,且每年率八旗亲贵赴木兰围场狩猎习武,岂非恪守祖制?可惜神灵似乎对他并不垂青。他将和珅抄家处死,立即学顺治元年大赦,宣布“咸与维新”,却招来翰林院编修洪亮吉上书批评,说他没有改革诚意。他顿时忘记才“下诏求直言”,将洪亮吉充军伊犂。不想没几个月,京师就大旱。他一再亲自祈雨,旱情反而更烈,哀鸿遍野。他唯恐天灾再度诱发民众造反,被迫下罪己诏,说大旱是上天不满他“以言罪人”的惩罚,于是下旨释放洪亮吉回原籍常州,交地方官管制;同时将洪亮吉谏书公布,“使内外诸臣知朕非拒谏饰非之主,实可与言之君;诸臣幸遇可与言之君而不与言,大失致君之道,负朕求治之苦心矣。”我曾说,这道谕旨既是嘉庆帝在天象示儆后被迫下达的罪己诏,也是这位天子向上天求恕的陈情表。据帝国官方记载,嘉庆帝的诚意感动了上天,当天中午由皇帝硃笔亲书的谕旨颁发中外,午后便彤云密布,甘霖普降。(详见拙文《洪亮吉案》,前揭《音调未定的传统》,页159-172。)
显然,学习顺治帝下罪己诏,使嘉庆帝感到这一招,的确可以“收人心”,可以“应天道”。他在做皇子时,就很留心中唐历史。据说他抓捕和珅,便是唐太宗在唐肃宗死后暗杀权阉李辅国得到的启发。他在吞没和珅大部分财产以后,怒斥一名满洲副都统关于追查和珅隐匿财产的建议,是将他比作将贪官财产转入皇帝私人内库的唐德宗,可知他也十分熟悉陆贽要唐德宗下诏罪己以掩饰世人耳目的真实意向。
因此,这位大清仁宗,在处理洪亮吉一案“欺天”获得成功之后,遇危难便下诏罪己,由嘉庆朝史料可见的,至少还有两回。
一回是在嘉庆八年(1803)闰二月,嘉庆帝外出回宫,有个男子突然持刀行刺,旋被御前侍卫擒拿。此人叫陈德,曾为内务府旗人家奴,自供因失业才铤而走险。皇帝安然无恙,事后却惊怒交加,命九卿科道会同严审无结果之后,匆匆下旨将其凌迟处死。同时又下诏罪己,说是君临天下八年,从来视“举朝臣工皆同朕之兄弟侄、至亲骨肉”,不懂何以出此凶犯?“朕所惭惧者,风化不行,必有失德,始有此警予之事;当谨身修德,勤政爱民,自省己咎。”当然更要紧的是加强宫廷和皇帝驻跸各处的禁卫。
哪知时至嘉庆十八年(1813),皇帝又颁布罪己诏,这回刺激皇帝罪己的因素,已非个人,而是一个“邪教”,其名曰天理教。
天理教又称八卦教,它与嘉庆九年(1803)被清廷荡平的川楚七省白莲教造反的相关度,学界尚有异议。有一点是清楚的,即作为民间秘密宗教,二者的集众活动方式很相似。但二者的活动空间有不同,天理教集众主要在豫北、冀中、鲁西诸地区,较诸白莲教更接近满清京畿。尤其是坎卦首领林清,以畿辅的大兴作为传教基地,并吸收了一批宫廷太监和驻防汉军旗人入教,更成为清廷的心腹隐患。
因而,嘉庆十八年天理教决定趁皇帝“木兰秋狝”而都城空虚的机会,全面起事,攻取皇宫。由于河南滑县震卦教主李文成所统主力被清军击溃,林清失去后援仍冒险一搏,虽有太监内应而攻破隆宗门,终因寡不敌众,被皇次子旻宁亲执鸟枪率众歼灭——这个旻宁因此被嘉庆帝内定为储君,即后来的道光帝。
正在返京途中的嘉庆帝当然吓得不轻,没等回宫就急忙再下“遇变罪己诏”,说是即位十八年来,一贯兢兢业业,从没做过“害民之虐事”,“突遭此变,实不可解”。然而他还是“解”了,笔锋一转,就由“罪己”而“罪人”:“然变起一时,祸积有日,当今大弊,在‘因循怠玩'四字,实中外之所同;朕虽再三告诫,舌敝唇焦,奈诸臣未能领会,悠忽为政,以致酿成汉唐宋明未有之事!”——皇帝显然吓糊涂了,忘记最近的“史鉴”,就有李自成攻破明朝大内而迫使崇祯自缢煤山之事。
既然变生肘腋,归根结底还是其父乾隆帝说惯的“君明臣不良”,那么从朝廷到封疆的中外大臣怎不人人要挨板子?“诸臣若愿为大清国之忠良,则当赤心为国,匡朕之咎,移民之俗;若自甘卑鄙,则当挂冠致仕,了此一身,切勿尸禄保位,益增朕罪!”
或许受刺激太深,嘉庆十八年九月十七这道罪己诏颁布以后,类似的话,皇帝回宫还说了又说,无疑还伴随着严禁“邪教”、惩办涉嫌官员乃至禁毁“稗官小说”等等措置。那些文献都很有趣,可参看《清实录》、《东华续录》所载同年九月至十二月的上谕。
难道朝野士绅都甘心忍受嘉庆帝总是借“罪己”而辩护自己既专制又无能的行径么?不然 。休说林清事件过后,中外诸臣无人“自甘卑鄙”而申请提前退休,那班颟顸高官照旧“尸禄保位”。就说时称“癸酉之变”发生不过两年,有位二十四岁的青年学者,便禁不住作文疾呼,帝国危机非但没有过去,而且正在由全面的“衰世”走向“乱世”。这个人就是龚自珍。他写于嘉庆二十年乙亥、二十一年丙子(1815-1816)的组文《乙丙之际箸议》(参看周予同主编、朱维铮修订的《中国历史文选》下册所选二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初版,页270-276),假如从回应清仁宗屡下罪己诏的角度重读,或许更有接近历史实相的索解吧。
2008年4月20夜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