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中国当代美学史的研究应当尊重“首创”与“独创”

——对祁志祥教授中国当代美学史研究新著的几点不同意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98 次 更新时间:2019-04-2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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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知常 (进入专栏)  


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关于中国当代美学史的研究成为了关注的对象,也成为一个全新的学术领域。也因此,对于国内美学界的那些率先涉足中国当代美学史的研究者们的筚路蓝缕的工作,我一直深怀敬意。不过,也正是因为刚刚开始开疆拓土,因此,也同时暴露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甚至,还同时存在着一些遗憾。


例如,其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与遗憾是:在目前国内美学界的那些率先涉足中国当代美学史的研究者们的研究成果之中,往往存在着中国当代美学研究与中国当代美学史研究两者彼此完全混同的误区。由此,“首创”与“独创”的问题,往往也就未能引起高度的重视。


由此我想起了南京大学的校友、著名物理学家吴健雄的往事。


当时,因为证明过杨振宁、李政道的“宇称不守恒”,人们一般都认为她应该与杨振宁、李政道一起荣获诺贝尔奖,但是,结果却没有。


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另外一位物理学家莱德曼也提供了证明。可是,诺贝尔奖最多只授予三人。因此,两位证明者就名落孙山了。


其实,即便没有莱德曼的实验,吴健雄也无法和杨振宁、李政道一起分享诺贝尔奖。因为,第一,她用的证明方案本来就是杨振宁、李政道提出的几种证明方案中的一种(而且是第一种)。其次,吴健雄只是检验了宇称不守恒,而不是发现了宇称不守恒。她在宇称不守恒上的功绩远小于李政道和杨振宁。


因此,吴健雄也就没有荣获诺贝尔奖。而且,这也是合乎学术规则而且也是情理之中的。


由此反观目前的中国当代美学史的研究,就不难看出问题的所在。


当代美学研究何以成史?最重要的,无疑就是厘清美学研究具体的逻辑进展:谁提出了问题?谁增进了问题的拓展?谁把问题予以了提升?谁在其中做出了根本贡献?谁是其中的集大成者?总之,诸如“首创”与“独创”之类的问题,才是当代美学历史的研究所亟待恪守的底线。何况,我们在研究中西美学史的时候,也都是这样做的,也就是所谓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倘若如此,则写出的必然是客观、公正的“信史”。古人云:“古有可亡之国,无可亡之史。”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史”是“信史”!可是,倘若不是如此,倘若不尊重“首创”与“独创”,这样的“史”也就毫无客观、公正可言。本来,“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而且,我们也十分希望“让历史告诉未来。”然而这告诉未来的“史”、为镜的“史”,必须是客观、公正的“史”即“信史”;如果这“史”是“哈哈镜”,是歪曲的“史”,那怎么“知兴替”,又怎么让它去告诉“未来”?类似“文革”中把井冈山朱毛会师篡改成毛林(彪)会师之类的现象,现在不是也早已沦为了笑柄?同样,当代美学史的研究也如此,倘若并不尊重“首创”与“独创”,而往往只是像介绍劳模的工作成绩一样把自己心仪的某个学者选出来,作为代表,而且并不实事求是去在中国当代美学的史实中无可辩驳地同时也令人信服地讲清楚他们较之其他人的“首创”与“独创”之处,而只是甲乙丙丁地介绍一番……这样的当代美学史研究能够令人信服吗?这样的当代美学史研究是否会出现“说你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的情况?而且,其中“史”的线索其实完全是若明若暗,因此,它是中国当代美学的研究还是中国当代美学史的研究,也实在难以分辨。


就以祁志祥教授的中国当代美学史的研究为例,2018年3月,他出版了自己的新著《中国现当代美学史》。2018年8月,他又出版了《中国美学全史》。其中,都涉及到了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当代美学研究。其中的开拓之功,令人感念。但是,仔细拜读一下,却立即会发现不少问题,例如,既然敢于自称《中国美学全史》,那起码要对蒙、藏、维吾尔、苗……等众多民族的美学思想都加以认真总结吧?可惜,这一切却恰恰是该书的一大不足。既然已经称为“全史”,那当然就是作者已经断定汉族之外的其它民族都根本没有任何的美学思想了。可惜,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不过,我在这里要说的还并非这些,而只是他的中国当代美学史研究的部分,而且,也仅仅只涉及他的新著中的诸多“硬伤”。


例如,挂一漏万。同期的实践美学学派的美学家,在介绍了李泽厚、蒋孔阳、周来祥之后,却只字不提刘纲纪。可是,在实践美学的创建中,论及刘纲纪的贡献。美学界一般都是认为应该是与这几位先生同等的。可是,该书却厚此薄彼,对刘纲纪根本就不予提及。坦率而言。这样的判断,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我看到有书评介绍说:在该书中,“如果没有创造出有学术价值的成果,哪怕这些学者地位高、名声大,也有所不取。”那么,也许,唯一合理的解释,是祁志祥教授认为:刘纲纪的美学研究“没有创造出有学术价值的成果”,因此即便“地位高、名声大,也有所不取”?还有,该书提及了曾繁仁的生态美学,却偏偏只字不提陈望衡的环境美学,然而,就以环境美学研究的实际贡献而论,无疑实在是不应该被如此地予以忽视的。可是,为何又厚此薄彼?再如,在专章提及了“实践存在论美学”的创始人朱立元之后,却只字不提与之齐名的“新实践美学”的创始人。可是,邓晓芒等的新实践美学却是在1989年提出的,张玉能的《新实践美学论》也是2007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朱立元等主编的“实践存在论美学”丛书则是在2008至2009年间推出的。因此,与前者相比,朱立元的“实践存在论美学”的问世落后了二十年,与后者相比,则问世时间大体相同。当然,也正是因为上述原因,美学界在提及的时候,从来都是把这三者连在一起的,可是,何以在祁志祥教授的新著中却只提朱立元的“实践存在论美学”(以朱立元美学研究的成就而言,这当然是应该的),而对邓晓芒、张玉能的“新实践美学”却只字不提呢?难道是因为他们的美学研究“没有创造出有学术价值的成果”因此即便“地位高、名声大,也有所不取”?另外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张世英的美学研究。祁志祥教授的中国当代美学史的研究专门列出了五人(杨春时、朱立元、陈伯海、曾繁仁、叶朗。当然,其实是六人,因为还有祁志祥教授自己),并给以专节的介绍,可是,在我看来,既然如此,相比之下,那张世英的美学研究就无论如何都不能只字不提。这一点,只要看看在叶朗的美学研究中对于张世英的研究的不断援引,就已经足可证明。而且,相信很多美学同仁也都已经发现,在祁志祥教授的中国当代美学史的研究中,对于张世英竟然惜墨如金,无论如何都堪称是一个明显的缺憾。难道,祁志祥教授又是同样地认为:张世英的美学研究也“没有创造出有学术价值的成果”,因此即便“地位高、名声大,也有所不取”?


又如,避重就轻。该书中花了大量篇幅去总结“方法论热中涌现的美学新说”‘“心理学热中的美感研究成果”、“新时期文艺美学的价值转向”,可是,众所周知,这三者中的第三项,无疑是片面的(而且,关于文艺美学的开创者,他例举了那么多的学者,却偏偏漏掉了作为文艺美学的提倡者之一的王世德),因为除了“新时期文艺美学的价值转向”,其实还同样存在着“新时期中国美学、西方美学、中西比较美学、审美文化、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生活美学……等诸多的价值转向”,而且硕果累累,甚至要比文艺美学研究的影响更大,更不要说,其中还名家众多。可是,十分奇怪的是,除了文艺美学,该书对于其余的诸多的“价值转向”尤其是其中的诸多名家却完全视而不见。难道他们都“没有创造出有学术价值的成果”,因此即便“地位高、名声大,也有所不取”?可是,在中国美学的热点方面,朱良志的著作是获得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的,在审美文化的热点方面,陈炎的主编的著作也是获得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的,可是该书仍旧对这些热点却根本不屑一提,这又怎么能够用都“没有创造出有学术价值的成果”来解释?当然,祁志祥教授会辩解说,他的新著只关注美学观,不关注具体的美学门类的研究,可是,文艺美学也不是美学观,而只是具体的美学门类研究,它与中国美学、审美文化……是完全同类的,那么,又为什么或取或舍呢?


何况,即便是文艺美学的“首创”问题,也应该说,是由台湾学者王梦鸥在1971年就“首创”的。后来的情况,我们看一下专著的出版即可了解了:胡经之建议创建文艺美学的文章发在《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胡经之主编的《文艺美学丛刊》(1982年起曾出过数期),后来是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和美学规律》(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王世德《文艺美学论集》(重庆出版社1985年版),杜书瀛《文艺创作美学纲要》(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初版、1987年再版),胡经之《文艺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初版,1999年再版),童庆炳《文学活动的美学阐释》(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古典文艺美学专著则有皮朝纲《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概要》(1986)、张少康《古典文艺美学论稿》(1988)……对比一下,就发现,他虽然例举了将近十个创建者,可是真正的创建者——胡经之却被排在了最后一个。而且,还漏掉了周来祥、王世德、杜书瀛、皮朝纲、张少康(以我之见,还应该有王向峰,他是1990年由国务院评定的文艺美学方向的博导)。这样的中国当代美学史的研究,距离“信史”还是有些差距的。


另外,这三者中的前两项,其实都只是改革开放四十年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非常短暂的片段,不但占时很短(三两年而已),而且影响也不大,取得的成果更大多未能真正在学术史上立足。而且,还大多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完成的。而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后,还有诸多美学“热点”的出现,但是,祁志祥教授的新著却一概避而不谈,竟然完全都不予以提及了。似乎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到现在的将近三十年,美学界就什么“热”都再也没有出现,也再无成绩可言,当然,这无疑不是事实!因此,祁志祥教授的新著中的“热点”为何只写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为止,未免会令人生疑!


再如,改革开放四十年,真正影响全局而且延续至今的美学热点,无可置疑地应该是“后实践美学”的崛起。然而,十分遗憾的是,祁志祥教授的新著除了杨春时的超越美学之外,对于其余的同样十分重要的诸如潘知常的生命美学、张弘的存在美学、王一川的修辞论美学……等等,却完全不予以提及。但是,就以其中的生命美学而论,其影响之大就绝非八十年代的那些美学的“方法论热”、“心理学热”的热点可比。以《四川文理学院学报》前常务副主编范藻教授的统计为例:他曾经进入中国国家图书馆网络主页,在文津搜索系统里,“全部字段”栏中分别输入“生命美学”、“实践美学”、“实践存在论美学”、“新实践美学”、“和谐美学”,查询结果如下:有关生命美学及其相关主题的专著有58本;论文达2200篇;有关实践美学及其相关主题的专著有29本;论文3300篇,;有关实践存在论美学及其相关主题的专著有8本;有论文200篇;有关新实践美学及其相关主题的专著有8本;论文450篇。再查一下中国知网:关于李泽厚等的实践美学,收论文1280篇,关于潘知常等的生命美学,收论文1004篇,关于邓晓芒易中天张王能等的新实践美学,收论文153篇,关于周来祥等的和谐美学,收论文32篇,关于朱立元等的实践存在论美学,收论文50篇。再搜一下中国知网的主题词:实践美学:2756篇;生命美学:1852篇;实践存在论美学:26篇;新实践美学:368篇;和谐美学:464篇……再者,根据陈政基于CitesPace以CNKI数据库为中心所做的的可视化分析,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出现得最多的高频词汇,也是“实践美学”和“生命美学”。因此,必须说,祁志祥教授的新著的对于“后实践美学”中的生命美学等视而不见的做法是完全无视当代美学历史的基本事实的,也是非常片面的。作者可以不同意“后实践美学”包括生命美学等的主张,但是却不能不去郑重提及。因为,这毕竟是当代美学史中的最为重大的历史事实之一。


还如,前后颠倒,该书专节提及了陈伯海《生命体验与审美超越》(三联书店2012年),陈伯海是古代文学大家,能够拨冗思考美学问题,实为美学界之幸!然而,因为他的美学专著只有如前所述的这一本书。因此,在跨度为七十年的当代美学研究中,能够被祁志祥教授的新著隆重推出,并且作为全书专节提及的五位美学家之一(十分令人不解的是,该书连朱光潜、宗白华、李泽厚竟都没有列为专门一节,也没有去加以隆重推出),陈伯海的这本书的“首创”与“独创”何在?就无疑至关重要。尤其是在把刘纲纪、张世英都排除在外的情况下,对于陈伯海这本书的“首创”与“独创”做出令人信服的评述就更为重要。可是,奇怪的是,祁志祥教授的新著在介绍陈伯海的美学研究的时候,却从来不去提及国内生命美学研究在他之前的“首创”与“独创”。众所周知,我与国内的大批美学同仁一道,从1985年开始,就已经为“生命”这样一个美学视界能够名正言顺地进入当代美学研究的视野而艰辛努力了。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不但备受排斥,而且屡遭批判,更不要说在评奖、申报项目的时候的尴尬与无奈了。无可否认,如果没有在此之前的这将近三十年的执着努力(尽管后来知道在中国现代美学史上也有学者偶尔提及“生命与美”的关系,但是,因为种种客观的原因,起码在1985年以后的二十年内,国内学者对此也确实是都一无所知。因此,当代美学史上的为“生命”正名的努力也就完全都是从零开始),陈伯海《生命体验与审美超越》2012年问世的时候,想必不会十分轻松。而且,即便是以我为例,还在1991年,我的《生命美学》(河南人民出跋社)一书的出版,就已经全面展示了从“生命、超越、体验、审美”的角度研究美学乃至审美体验的诸多方面的探索,到了1997年,我又出版了第二版的生命美学——《诗与思的对话——关于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的现代阐释》(上海三联)。必须强调,我的这本书的主题词,当时在书中就已经明明白白地指出过,那就是:“生命、超越、体验、审美”,无疑,这主题词与《生命体验与审美超越》的书名是大体相同的。可是,如果从《生命美学》算起,从“生命、超越、体验、审美”的角度研究美学乃至审美体验,它要比陈伯海的书早了21年;如果从《诗与思的对话——关于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的现代阐释》算起,从“生命、超越、体验、审美”的角度研究美学乃至审美体验,它也要比陈伯海的书早了15年。也因此,我当然完全不反对该书中对于陈伯海的隆重介绍,但是,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我又当然会认为,既然陈伯海不是国内当代美学中第一个“首创”乃至“独创”“生命、超越、体验、审美”研究的,那么,祁志祥教授的新著就理应仔细地指出我在21年前或者15年前的关于“生命、超越、体验、审美”研究的“首创”与“独创”之处都体现在哪些地方?而陈伯海的研究又究竟在哪些地方是对于我在21年前或者15年前的关于“生命、超越、体验、审美”的研究的突破和提升,而且,生命美学的研究者众多,他们的起步时间也都大多远在陈伯海之前,因此,他们也同样当然有权利知道,他们关于“生命、超越、体验、审美”研究的“独创”乃至“首创”是什么?陈伯海在他们之后的“首创”乃至“独创”又是什么?遗憾的是,祁志祥教授的新著却没有能够给前此的研究者的辛勤工作以应有的尊敬。以至于,祁志祥教授的新著所给人的感觉竟然是:在陈伯海之前的几十年里,国内关于“生命、超越、体验、审美”的研究根本“没有创造出有学术价值的成果”,真正的“首创”乃至“独创”却只有在2012年之后的陈伯海的研究中才可以看到!这,无疑是我必须深表遗憾的(为此,地位不高、名声不大的我曾经当面恭请他批评我那本1997年出版的《诗与思的对话——关于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的现代阐释》中的关于“生命、超越、体验、审美”研究的不足,可惜,他却告诉我,他从来就不知道这本出版于上海三联书店的关于“生命、超越、体验、审美”研究的生命美学代表作的存在——尽管它要比陈伯海的专著早问世了15年。而且,我的作为生命美学普及版的《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一书,他也是在2017年10月底的时候才通过微信跟我索要的。可见,我的三本生命美学的基本著作,起码有两本他都根本没有看过)。


最后,更有甚者,为我所最最叹为观止的是,祁志祥教授的新著颇具创意地借助自己的撰写中国当代美学史的捷径,近水楼台,干脆直接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也写进了自己所著的中国当代美学史之中。而且,更令人羡慕的是,他的《乐感美学》的专著在2016年才刚刚出版,可是,仅仅一年的时间,在2017年,就已经被他自己亲手把它写进了时间跨度为将近七十年的中国当代美学史,而且隆重地放在了最后一章的压轴的位置,并且,还自我定位为“中国特色美学学科体系的构建”——这定位,让人不由地联想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等著名定位,作者以自己的研究收束、概括全部的中国当代美学史研究成果的用心昭然若揭。可是,如此做法是否得当?对此,我个人完全存疑!何况,我也翻阅了手边的中国美学史乃至世界美学史的种种著作,意外发现,祁志祥教授的新著中的如此做法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全世界,都实为仅见,也实为特例。而且,还必须一提的是,即便是他的这本在2016年刚刚出版的专著,也已经迅即被公开质疑为“不遵守逻辑规范滋生的学术泡沫”了(参见《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18年第2期),当然,我并不认为祁志祥教授的新著就是“学术泡沫”,但是,它所引发的质疑却会令人察觉:也许,它距离被隆重地写入中国当代美学史——甚至被隆重地置于中国当代美学史的压轴的位置,应该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作者的这一做法,应该说,是失之于审慎的,并且也是大大降低了该书的学术品位的!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当代美学研究何以成史?还确实是并不容易,也并不简单(因此,祁志祥教授的新著哪怕是叫做《史稿》,而不是径直称之为《史》甚至《全史》,自己也都会更加主动一些)。


也因此,联想到中国的二十四史没有一部是当朝为自己修的,看一看中国美学史的编写之不易,我不能不说,这其中显然有其道理。当代人修当代史,又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谈何容易?清朝的历史至今还只有《清史稿》,其中的道理,不妨深味。记得贡布里希在《艺术的故事》第11次再版时增加了“没有结尾的故事——现代主义的胜利”一节,其中,他也曾惴惴不安地讨论了艺术史描述“当前故事”的危险:“越走近我们自己的时代,就越难以分辨什么是持久的成就,什么是短暂的时尚。”……因此,我们在修中国当代美学史的时候,能否更加谨慎一些,能否首先先把其中的“首创”与“独创”核实清楚?发表为王,先发为大王;影响为王,影响大为大王。这个自然科学研究中的学术规则,对于作为人文科学研究的中国当代美学史的研究而言,我想,也应该不无借鉴价值。因为,尊重“首创”、尊重“独创”,本来就是中国当代美学史研究中的硬道理,甚至,本来就是中国当代美学史研究中的硬道理中的硬道理。


以上所言,仅为一孔之见,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2018年11月1日,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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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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