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道的原义是道路,后引申为正确的方法。“《老子》之道”的内容是无为而自然。从正面来说,在《老子》看来,顺由事物自己而生存才是万物正确的生存方式。从反面来说,不加人为干涉才是正确的方法。因此,万物的生存不仅以自然之道为基础即道生万物,而且还有一个物理性、实体性本源即事物自己。故而,无为之道虽然能够超越现实,但是由于它并不是实有之物,因而不属于形而上者。
关 键 词:《老子》之道 自然 无为 摹状词
在中国哲学史上,讨论最多的概念大概就是“道”了,尤其是“《老子》之道”。但前人做了这么多研究,成就究竟如何呢?或者说,他们是否准确地解释了“《老子》之道”呢?在笔者看来,情形似乎不是那么乐观。虽然有些学者的观点接近于真实,但是,多数人或者小题大做,或者异想天开,并未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笔者不揣浅陋,试图根据摹状词理论对“《老子》之道”(文中亦简称道)作一解释,供学界参考。
按照现代哲学的定义,“《老子》之道”是一个摹状词。作为摹状词,它包括两项内容,即作为通名的“道”和作为限定条件的“《老子》”。因此,我们首先对作为通名的“道”进行分析,回答:什么是道?
一 作为通名的道之内涵:正确方法
作为通名的道,其原始含义比较明确,指道路。《说文解字》曰:“道,所行道也。”①如《周易》曰:“道坦坦。”(《易·履》)《论语》曰:“道听而途说。”(《论语·阳货》)《孟子》曰:“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这一含义至今保留在道的基本内涵中。道路是人们到达目的地的必由之径,于是,道引申为实现某种目的的正确方法,这也是作为哲学概念的道的基本内涵。所有的道,包括儒家之道、墨家之道、法家之道以及《老子》之道,都具备这一内涵。也就是说,道指正确的方法或方式。
合理的事物必定以某种正确的方式存在。《老子》曰:“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四十七章,本文凡引自《老子》者只注章名)天道指自然之天的正确的存在方式。《老子》又曰:“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七十七章)人道则指人类社会运行的正确方式。《老子》曰:“治人、事天,莫若啬。夫为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五十九章)“深根固柢”便是生物得以长生的正确方法。再如《老子》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四十六章)“天下有道”之道也指正确的方法,即天下世界按照正确的方法生存。《老子》曰:“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六十章)以道莅临天下,即以正确的方法治理天下。《老子》曰:“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十五章)“善为道者”即善于使用正确方法的人。
作为正确的方法,道自然获得了崇高的地位。《老子》曰:“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二十五章)道是世间最伟大的四种存在之一,故而为贵。“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所以万物皆尊仰道。“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六十二章)道为天下贵,是天下最为重要的东西。
对于道是事物生存或存在的正确方法,学界曾有人提出。如汉学家赫伯特·芬格莱特便将道界定为“正确的生活方式、管理方法、生存的理想方式、宇宙的存在方式等”②。这种正确的原理或基本方法,对于成就某种(合理的)事情而言,无疑十分重要,故而最为尊贵。这便是作为通名的道的基本内涵。
二 道的所指:“自然”与“无为”
道是正确的方法。那么这个正确的方法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便需要一定的条件限制,因为不同的学派给出的答案是不同的,如儒家的荀子认为礼仪是道,墨家以为兼相爱、交相利是道。加上了“《老子》”一词,道便由通名转换为罗素所说的摹状词了。作为摹状词的“《老子》之道”指称什么呢?
《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道即自然事物的自己存在的状态,而道又为正确的方法,由此,上述结论便可以被解读为:万物自己自然而然地生存或存在的方式便是正确的方式。这完全符合《老子》的旨趣,而这种自己独立存在的方式,《老子》称之为“自然”。《老子》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五十一章)符合道的万物能够做到自生、自化、自然,或者说,道便是万物自己自然而然。《老子》曰:“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道恒无名,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地将自正。”(三十七章)只有无名之道才能够确保万物自己的变化(“自化”)、成就天下安宁,万物依赖于大道而自生、自化,却又独立地、自然地生存,自己做主。在《老子》看来,无知的赤子、天真的婴儿的生存状态便是“自然”:“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儡儡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二十章)婴儿天真、昏昏、无知,只知道守本(“食母”)。所以万物自然是万物存在的唯一正确的方法。
在《老子》看来,万物自然而然、独立存在的方式便是事物存在的正确方式。这便是《老子》之道的所指,这种方式简称“自然”。有学者指出:“‘道’其实指的就是‘自然’,即‘道’即(是)‘自然’也;且此‘自然’乃为‘存在的自然’:世界和事物之存在是‘自己如此’或‘自己这样’的。”③道描述了一种让事物自己独立存在、自然而然的状态。故而“‘道法自然’的‘自然’不是‘道’的属性”④,而是道的所指。夏侯玄曰:“天地以自然运,圣人以自然用。自然者,道也。”⑤道即“自然”:事物独立而自在。自然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是无为。
“自然”即物“‘自己如此’的一种状态”⑥,“自己如此”便是“无为”。故而“自然”之道又叫“无为”之道。《老子》曰:“天道无亲,恒与善人。”(七十九章)天道没有特别的喜好,它无欲无求无为。效法天道的圣道也是无为:“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效法天道的圣人之道也是不争而无为的。
无为,即无所作为,如无名、无知、无形、不争、处下、不有、守弱、若水等。为什么无名、无知呢?这体现了《老子》的知识论思想,即所有的认识都是相对的、有限的、有不足的。《老子》曰:“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一章)道家对“道”的言说问题有其独特的理念。⑦道虽然可以被言说,但是一旦被言说,道便成为规律、规范,从而属于人为的规律。因此,还是不被言说为好。名也是一种人为的言说,比如美名、名声等。它们通常为世人对某种人、事的赞誉,以引导人们的价值观与行为。这些美名、美言都是人为,它们能够诱发人们执着于某物某事,从而违背无为之道。比如儒家倡导的仁、义、礼等,在《老子》看来,便是可道之道,属于“名”:“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三十八章)仁、义、礼等人为的规范是对无为之道的背叛。
因此,《老子》之道的所指有两种表达方式:“自然”与“无为”。从正面来说,事物自己独立生存、自然而然的成长状态便是道;从反面来说,自然便是不受人为干扰的无为状态。自然与无为,乃是一物两名,都是道的所指,即物自然便是人无为。因此,无为便是道的运行和活动方式,而这势必引出道是实体之物的理解。而事实上,无为本身便是道。
三 无为之道与本
洛克曾经将事物的属性分为两类。第一属性指那些“能够促使产生比如坚固性、广延性、形状、运动或精致以及数量等观念的”⑧属性,主要指那些事物自身所拥有的属性。而“那些不是由物体自身所引起、而是由于它们的第一属性刺激于我们所产生的各种感觉等,比如由那些不可再感知的部分如形状、材料和运动等所引起的诸如颜色、声音、气味等属性,我称之为第二属性”。⑨第二属性具有较为鲜明的主观色彩。洛克的这种分类揭示了事物的存在至少包含两方面的内涵:事物自身的物理性、实体性存在和事物的经验性表现。当我们说一棵大树茁壮成长时,它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实体性的大树自身和大树生长的样子。事物自身体现了事物的实在性,回答了“是什么(what)”的问题。生长样式则反映了事物的存在方式,回答了“怎么样(how)”的问题。从现象学的角度来看,方式或样式具有被给予性,因此,方式或样式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经验性。
事物存在不仅包含事物自身,也离不开存在方式。事物存在必定同时伴随着存在方式,故而存在方式是事物存在的基本条件或基础。事物的正确的存在方式是道,所以道是事物存在的基础。《老子》曰:“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道(无)是天地之始,即它在万物生存之初便伴随之:天地以自然为始,即开始于物自身、完成于物自然。自然或无为是事物顺利成长的基础条件,即只有当某物顺其自然时,它才能够顺利成长。作为已经顺利成长的事物,顺其自然或无为是它的存在基础。因此,自然而无为之道是事物生长或存在的基础。
基础便是本源。《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道生万物的命题很容易让人想到道如母亲一般能够生育孩子。但其实,假如我们将无为之道转换为自然之道,一切便迎刃而解了:万物自然而然的生存是万物生长的基础。万物生于自然之道,所以《老子》认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二十五章)道在万物生存之初便伴之而存在,或者说,所有的生物从一开始便依赖于道这种存在方式。《老子》曰:“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所以,我们可以将道生万物看作万物的生长依赖于道的基础性作用,也即道是根或本源。
王弼将道称为本:“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⑩无为之道是本源、基础。王弼又曰:“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尽德?以无为用。以无为用则莫不载也,故物无焉,则无物不经;有焉,则不足以免其生。是以天地虽广,以无为心。圣王虽大,以虚为主。”(11)这是以无为之道为本、根、起点,或者说,万物从一开始便遵循无为的方法。故而道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本、是根。
同时,道不仅作用于生物之初,也表现在万物的生存过程中,这便是用。道有用:“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十一章)道之用即无形之道作用于事物的生长过程中。“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四章)道也作用于生物的生存过程中。《老子》曰:“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道以柔弱的形式、消极或无为的方式体现自己,静也是无为的一种方式。《老子》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第十六章)守静笃可以守道,而道在万物生存过程中自始至终地存在着。故《老子》曰:“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六章)大道绵延而伴随着万物的存在。
如果我们将事物的存在方式视为事物存在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即任何事物必定以某种方式生存,那么,道便是事物生存或存在的基础。这个基础可以被理解为本源,即万物开始于自然、生于自然、成就于无为,因此道生万物。
四 道不是形而上的实体
道生万物,所以人们自然会以为“‘道’为天地最后的根源”(12),从而提出老子是道本源论者。《老子》的“道法自然”论便被解释为“道以自己为法”(13)。据此,不少学者提出道是“形而上的”存在本体,具有超越性。那么,道是否是形而上的实体并具有超越性呢?
这些立论的基础是道的实物化,即道是一个实在之物。的确,《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二十五章)“孔德之容,唯道是从。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二十一章)根据以上材料,人们通常将道理解为某种具有物质属性的东西,或者“为无限性之实存体”(14),以为道是形而上的实体之物。
作为一个摹状词,《老子》之道有所指称,即它描述了事物存在的某种特殊状态。具体地说,它指称事物自然而然、无待人为的状态。冯友兰说:“‘自然’只是形容‘道’生万物的无目的、无意识的程序。‘自然’是一个形容词,并不是另外一种东西。”(15)自然、无为之道是对某种状态的描述或形容。由于这种状态对于生存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因此《老子》将这种状态视为事物生存或存在的基础或本源。但是,这个本源不是事物存在的实体性本源。前文讲过,对于存在之物来说,事物自身与其存在方式不可分离,所有事物必定以某种方式在世。反过来说,任何在世方式,必定是某种事物的在世方式。因此事物自身与它的在世方式同时存在。前者为物理性、实体性基础,后者为经验性(人们通常依靠经验察觉事物的存在状态或方式)基础。《老子》之道仅仅回答了事物如何在世的问题,或者说,它给出了事物的第二属性,却没有回答存在主体或(近似于)第一属性的问题,即谁自然地存在。《老子》之道并没有直接解决这个问题。
事实上,万物在存在方法的基础上,还有一个实体性本源,即自然而自在的事物自身。它是存在方式的行为主体。《老子》曰:“道恒无名,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地将自正。”(三十七章)事物无为而自化、自正,自化、自正的行为主体便是事物的物理性或实体性本源。《老子》又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十六章)万物自生自长、无关人为,这种自生、自长的实在之物才是万物的物理性、实体性本源。因此,万物有自己的实体性本源,即事物自身,这种物理性、实体性本源是一种实在体。因此,存在物除道之外还有一个实体性本源。
于是,万物存在便拥有了两个本源,即实体性本源和方式性本源。道回答了方式性本源,而对于事物的物理性、实体性本源,《老子》从未否定它。那么,万物如何生存呢?万物因道而得以长久,长久生存的主体便是万物,故“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道法自然”揭示了道的本质:事物自己独立存在的样子。其主体便是事物自己。故而王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恒言无所不足。”(16)《老子》认可某种本源性实体,这个自然的实体性本源,后来的《庄子》称之为“性”(未经人为的初生之材质)。当然,从早期的《老子》到魏晋时期的王弼,它们所说的事物自身、性、自然之性,都不是形而上的、超验的存在者。它们仅仅指事物最初的物理性实体,即未经人为影响的事物自身,比如远古的自然界、初生的婴儿等。道是这类事物的存在方式。所以道仅仅是物的在世方式,而不是实在之物。
虽然道非实在之物,但是,作为摹状词的道真真切切地描述了某种状态,即:事物自身的、未经人为影响的、自然而然的状态。这种自然而无为之道虽然有别于经验生活中的行为规则,但是如果因此而以为它是形而上的,则并非实情。道描述了无为、无名、无有、无执、无形等状态,这种存在方式从形式上来看,的确存在着超越现实万有的可能:无名是对人类理性活动的否定,无形是对现实存在者的否定,无执是对人类价值观的否定等。从哲学思维的角度来看,否定现实的万有,离超越现实几乎只有一步之遥。然而,就是这一步之差,将中国传统思维限定在经验的思维领域,未能够实现真正的超越性思维。
无为之道是一种否定性表述。这种“否定性表达可能在反思力度上要高于肯定性表达”(17),故而是超越性、思辨性思维的必要方式,笔者曾称之为“形而上学的方法”(18)。但是,否定性思维并不能够直接引导出形而上的存在者,因为形而上者的存在需要以某种信念(belief)为条件,如上帝之于信念的意义,离开了信念,上帝不可思议。只有“肯定性表达蕴含着信念,而否定性表达则可能没有”(19),因此否定性表达只能够提供超越性思辨,却不能够提供超越者。无为之道是对现实的否定和超越,属于否定性表达。否定之无充其量只能够算是一种“自杀”性否定,即自己与现实一起“玉石俱焚”,却没能推动超验者的诞生。
无为与自然之道在又不在,若有若无。对现实的超越,似乎让人们看到了超验者的影子,类似于柏拉图通过追问众善而呈现善的“理念”,故而是在、有。同时,无为、无形、无名、无有之无的特殊表达方式,如前所述,又断送了超验者的存在,即并没有什么实在之物,因此是无。故《老子》称:“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二十一章)它并非认为道是一个实体之物,而是说,道这个东西在又不在,故“恍恍惚惚”。《老子》曰:“视之不见,名曰微;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夷。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十四章)道似有似无。有学者称“道只是道自身。如果道自身区别于天地及其万物的话,那么它自身就是虚无。于是,道自身既是有,又是无,是有与无的同一,亦即存在与虚无的同一。”(20)笔者不同意以自身来解释道,但是以道既有亦无,则有几分道理。
《易传》曰:“形而上者谓之道”。人们通常据此以为道是形而上的存在者。这首先犯了一个望文生义的错误。在《易传》的“形而上者”中,“形”即形成、成形,指物体的产生,“而”为连接性词语,“上”指时间之先,“者”即存在者。四者结合,“形而上者”的意思便是:在物体产生、形成之前的存在者。这正好对应于所谓的正确方法,即任何事情的完成、事物的存在都离不开正确的方式或方法,即道。比如制造桌子,必须先懂得制作方法,制作方法便是某种道,它是人们制作之前便应该掌握的东西,故曰“形而上者谓之道”。道先于制作。
流传悠远的《老子》及其道的概念,给中国人带来了无限的深思与遐想,甚至激发出许多伟大的智慧。但是,对《老子》之道的理解,并未尽如人意。笔者以为,《老子》之道的内容其实并不复杂。它是一个摹状词。作为摹状词的“《老子》之道”由作为通名的“道”和作为限定条件的“《老子》”组成。作为通名,道的内涵指正确的方法。这个内涵普遍有效于中国古代(唐朝之前)许多思想家的体系里,如儒家、墨家、法家以及道家等。在这些古人看来,道即正确的方法或方式。同时,道不仅有基本内涵,而且有限定条件,从而将其聚焦至某个专有事物身上,比如《老子》之道。加上了“《老子》”这一限定词,众说纷纭的《老子》之道的所指其实也很简单,即“自然”和“无为”。从正面来说,道即顺其自然,任由事物自己生存;从反面来说,道即无为,去除人为的干涉。无为而自然便是《老子》之道的所指或内涵。在《老子》看来,自然而无为才是正确的生存方式或方法,故而道仅仅是对自然而无为状态的描述。作为描述性的摹状词,它本身并不是实体性存在,它的实体性主体是事物自己。同时,作为描述性的摹状词,它仅仅是对某种经验性的状态的描述。它既不神秘,也谈不上什么超经验性,更不是形而上的存在。它仅仅是一种状态描述,这种状态便是事物自然而然、未经人为影响的存在方式。
注释:
①许慎:《说文解字》,天津古籍书店,1991,第42页。
②Herbert Fingarette,Gonfucius:the Secular as Sacred,Harper & Row Publishers,1972,p.19.
③陈徽:《老子的“道”即“自然”思想及其“逻辑”展开》,《安徽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第27页。
④王中江:《道与事物的自然:老子“道法自然”实义考论》,《哲学研究》2010年第8期,第42页。
⑤载《列子》,《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第206页。
⑥陈鼓应:《老庄新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25页。
⑦参见陈之斌:《道的真理与语言表达——以〈庄子〉为中心》,《周易研究》2016年第6期,第81页。
⑧The Works of John Locke,Vol.1,Printed for Thomas Tegg; W.Sharpe and Son; G.Offor; G.And J.Robinson; J.Evans and Co.:Also R.Griffin and Co.Glasgow; and J.Cumming,Dublin,1823,p.120.
⑨The Works of John Locke,Vol.1,Printed for Thomas Tegg; W.Sharpe and Son; G.Offor; G.And J.Robinson; J.Evans and Co.:Also R.Griffin and Co.Glasgow; and J.Cumming,Dublin,1823,p.120.
⑩(11)王弼著、楼宇烈校释:《王弼集校释》,中华书局,1980,第110页;第93页。
(12)许抗生:《帛书老子注译及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第114页。
(13)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第79页。
(14)陈鼓应:《论道与物关系问题——中国哲学史上的一条主线》(上),《哲学动态》2005年第7期,第55页。
(15)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试稿》,《三松堂全集》第7卷,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第254页。
(16)陈寿撰、裴松之注:《三国志·魏书·王弼传》,中华书局,2006,第591页。
(17)(19)Bradley,The Principles of Logic,Vol.1,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22,p.115,p.115.
(18)沈顺福:《印度逻辑与形而上学的方法》,《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1期,第61页。
(20)彭富春:《论老子的道》,《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第8期,第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