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上半叶,美国文学界出现了相当数量的、由美国非裔作家创作的种族冒充小说。这些小说以美国社会中真实存在的种族冒充现象为背景,围绕白肤色的黑白混血儿施行“种族冒充”展开叙事。它们虽以“种族冒充”为主题和情节,实际上却是对“种族冒充”的质疑和解构。这些作品通过独特的恶作剧叙事,揭示“种族冒充”的假命题本质。“冒充”的混血儿仿佛非洲神话中的恶作剧精灵,以身体的冒充完型自我的构图,在以空间移动挑战肤色政治的仪式中狂欢。在恶作剧叙事中,这些作品对白人性进行了表演和戏仿,颠覆肤色界限和种族差异的意识形态,解构种族偏见的合理性,在对种族和身份进行认识论层面的反思中呼吁种族融合。
关 键 词:种族冒充 恶作剧 肤色界限 种族偏见 自我 种族融合
0 引言
自1853年第一部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威廉·威尔斯·布朗的《克洛蒂尔,或总统的女儿》(以下简称《克洛蒂尔》)出版以来,查尔斯·切斯纳特、弗朗西斯·哈珀、内拉·拉森、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兰斯顿·休斯、切斯特·海姆斯等黑人小说家陆续创作和出版了其他以“种族冒充”①为主题的长篇或短篇小说。这些作品通过不同的故事展现黑白混血儿的身份困境和自我重建,解构肤色界限的固定性和种族偏见的合理性,探讨“种族”的本质。
在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中,白肤色的黑白混血儿是种族冒充的恶作剧精灵,其身上的两种血统界定了他的白人和黑人的双重社会文化身份。在美国历史上,以奴隶制时期的“一滴血法则”②种族分类标准为代表的种族偏见思想却将他归为黑人种族,在承认他的黑人性的同时粗暴地弱化甚至抹除了他的“白人性”。于是,他的黑人性有形,白人性无形,成为一个白皮肤却戴着黑面具的存在。然而,他没有接受这副沉重的黑面具,反而利用肤色的便利移入白人的生活空间,恶作剧式地完成他的黑人和白人双重自我的构图。在黑人与白人之间的自由穿梭是他对肤色界限的颠覆,是他对种族偏见施行的一个辛辣的恶作剧。他在这个恶作剧中想要重建自我的意图,无论成功或是失败,都毫不留情地摘掉了种族和身份为“种族冒充”编织的那些假面,证明了“冒充”实际上是个假命题。从生物学的血统方面来看,假设白肤色的黑白混血儿接受了黑面具,那么他是在冒充黑人吗?如果他没有接受黑面具并以白人的种族身份生活,那么他是在冒充白人吗?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不会是肯定的,因为身体的“冒充”实为自我的“完型”。在小说中,黑白混血儿“种族冒充”的恶作剧源于困惑、痛苦、觉醒和防抗,他们的恶作剧是对种族偏见的抗议、对自我的重构和对人性的思考。
1 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中的恶作剧意图
在许多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中,人物进行“冒充”时都抱有恶作剧的意图。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的《一个原有色人的自传》的叙述者在开篇便坦承,他不仅要泄露自己多年来小心保守的秘密,而且“产生了一个猛烈和残酷的欲望,要收集自己生活中的各种悲剧,并把它们变成一个对社会实施的恶作剧”(James W.Johnson,2015:5)。内拉·拉森的《冒充》中的女主人公克莱尔·贝柳表示她冒充白人的初衷是想对她的那些种族偏见很深的白人婶婶们开个玩笑。在查尔斯·切斯纳特的笔下,《雪松后面的房子》的男主人公约翰·沃威克是一个顽强争取自己的白人身份的“反叛者”。约翰自幼便开始抗争社会的种族分类方式。当少年时期的约翰对老法官阿奇博尔德说出自己将来想当律师的理想时,尽管老法官一再强调约翰是黑人,那样的理想不可能实现,但约翰仍坚定地说自己是白人,并反问老法官“一滴血法则”为什么不是反过来的。他的种族冒充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在难以获得他人认同的情况下通过强化自己的自我认同,在争取生活机会的同时抗争种族偏见。切斯特·海姆斯的短篇小说《卑鄙的骗子》中的混血儿夫妇费迪南德·科尔特斯和卢佩·浪特拉发现他们冒充白人的做法是那么的成功,“愚弄他们的白人同事是那么的有趣。他们晚上下班回来会哈哈大笑,就像杰出的阴谋家”(Chester Himes,1990:117)。海姆斯的另一个短篇《卢弗斯·琼斯的鬼魂》延续了这一恶作剧意图。主人公卢弗斯死后得到圣彼得的恩典,被送回世间作为白人再活一次。当拥有了白肤色身体的卢弗斯在餐厅“想到自己在白人面前看上去就像个白人一样,便会暗自发笑”(Chester Himes,1990:309)。小说人物的恶作剧意图反映了他们将伤痛隐藏在笑声背后的生活哲学。他们是道德上的反英雄人物,仿佛非洲神话中善于变形的恶作剧精灵,在自己施行的魔法仪式中得到了些许满足。
自奴隶制在英属殖民地被牢牢确立为经济生产的基础(约1660年),肤色界限便成为它的机能的一个核心特征,后来奴隶制虽然被废除也并没有终结社会中的种族界限(Samira Kawash,1997:viii)。内战结束后,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上半叶的种族隔离对肤色界限进行了更加野蛮和暴力的演绎,肤色界限像一股令人窒息的气体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给黑人和黑白混血儿的生活设置了许多障碍,也使他们受到精神伤害。肤色界限在美国的社会生活中格外突出。《传统的精髓》中的混血儿米勒医生乘坐昼行客车去惠灵顿时,看到了白人车厢的尽头挂着标志牌,黑色的背景上是白色字体“白人”,而在黑人车厢,标志牌则是白色背景上喷着黑色字体“黑人”(Charles Waddell Chesnutt,2012:37-38)。如此刻意强调黑白肤色之间的巨大鸿沟的标志牌象征种族界限的野蛮与霸权。种族偏见的意识形态维护所谓的白人种族的纯洁与优越性,而黑白混血儿因为身体中流淌着黑人种族的血液,往往被白人同胞视为种族的“污点”不予承认。作为种族偏见与种族压迫的一个隐喻,混血儿的处境尴尬且艰难。他们因为身上的白人性难以取得黑人同胞的认同,又因为身上的黑人性而被白人同胞排斥和歧视;他们既想逃脱黑人种族的普遍命运,又向往生活的崇高价值。小说中的混血儿以“冒充”对社会施行一个恶作剧,确有嘲讽和报复的意味,但更是对血统界限和身体界限的超越,对持种族偏见的法律和社会风俗的反抗。肤色界限的建构具有任意性和不稳定性,白肤色的黑白混血儿“跨坐在肤色界限上”(Charles Waddell Chesnutt,2003:xiv),拒绝社会的种族分类和命名,暗自带着游戏的心情在界限的两边自由移动,这是对种族偏见的反讽。小说中“冒充者”的命运归宿无论是悲剧还是走向希望,都为读者想象美国种族关系的新图景和反思人性贡献了可能性。
在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中,约翰逊的原有色人、兰斯顿·休斯的短篇《他的最后一次恋爱》中的考利·洛厄里和布朗的《克洛蒂尔》中的玛丽等成功地进行了“种族冒充”,但是大多数的“冒充者”一般以其具有黑人血统的秘密被发现而宣告冒充失败。“种族冒充”的失败或者导致“冒充者”在种族意识上觉醒和找到存在的意义,或者将他们抛入种族偏见的永恒梦魇。《艾奥拉·勒鲁瓦》的女主人公经历了从无意识的冒充到发现自己的黑人性的转变,无奈地接受了种族偏见的人种分类,融入黑人同胞,投身于提升黑人的崇高事业。她跟白人医生格雷舍姆的分道扬镳,和混血儿医生拉蒂默成为终身伴侣的结局揭示了种族界限的难以跨越。《雪松后面的房子》的女主人公蕾娜·沃威克为了保护她与白人青年乔治的爱情隐藏了自己的黑人血统,却因乔治偶然发现她的身份秘密后无情抛弃了她而精神崩溃,其黑人种族意识在痛苦中彻底觉醒,她前往黑人学校任教,为黑人的进步贡献力量,然而最后还是在精神的重负与痛苦中悲惨地死去。《冒充》中的克莱尔是女性混血儿为寻求生活机会,在婚姻中进行“冒充”的典型。她厌恶一切黑人性,虽然用一张“白面具”筑起了排除种族偏见的屏障,却无法在白人的生活空间中找到归属感,无法真正“成为”白人,最终在丈夫杰克揭穿她身上有黑人血统的混乱时刻不幸跌落窗外殒命。《卑鄙的骗子》中那对混血儿夫妻的故事则演绎了一个由于“种族冒充”失败而导致的悲剧。费迪南德和卢佩是一对婚前不知道对方的混血儿身份的夫妻,终日生活在害怕对方发现自己有黑人血统的紧张和恐惧中。两人为了掩藏自己的身份秘密,都表现出对黑人极有偏见,但他们越是拼命地掩藏,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愈发紧张。在发现彼此都有黑人血统之后,两人的心情由欢欣到幻灭,他们都因对方不是纯血统的白人感到失望,因对方的欺骗感到狂怒,最终选择了结束婚姻。值得注意的是,品尝种族偏见的苦果的并不仅是“冒充”白人的混血儿,随着“种族冒充”的恶作剧的展开,黑人和白人都受到了种族偏见带来的不同伤害。《雪松后面的房子》中白人青年乔治虽然最后发现自己的真心,愿意为爱抛开肤色界限和种族偏见,但却没能及时挽救爱人的生命,抱憾终生;而忠诚地守护着蕾娜的黑人小伙弗兰克却由于肤色界限导致的自我憎恨无法收获美好的爱情果实。《冒充》中克莱尔的丈夫深受种族偏见的影响,将妻子的“冒充”视为对他的欺骗和侮辱,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如果说乔治、弗兰克和杰克受到的伤害控诉了种族偏见对人类爱情与道德的贬损,那么《克洛蒂尔》中的自由白人女性萨洛米·米勒被误当作黑白混血儿、不幸沦为奴隶的悲剧则反映了肤色界限的荒谬性。
如同约翰逊小说中的原有色人,成功的“冒充者”即使没有被发现其肤色的秘密,精神上也难以真正“成为”白人,难以实现与白人同胞、黑人同胞的身份认同。他们仿佛是拥有两重身的幽灵,在接受自己白人模样的同时却害怕看到自己的黑人面孔。他们想要完成白人自我与黑人自我的完整构图,并将两者融合为一个更真实的自我,却仍逃脱不了在孤独与恐惧中哀叹的命运。如同《雪松后面的房子》中的蕾娜,失败的“冒充者”虽然经历了种族意识的觉醒、选择以黑人的身份存在,但他们不可能真正的自由,白人性的被迫抹除既限制了他们在生活中的权利与机会,也是他们永远的心理创伤。“冒充”无法消除种族偏见,因为这种投机行为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肤色界限的存在。黑白混血儿的“种族冒充”事实上是他们对社会文化身份的主动选择,是对他们被忽略的白人自我的一种弥补,更是对黑白二元对立的解构。“冒充”事实上是一个受到种族偏见思想规约的假命题。
2 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对白人性的表演与戏仿
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通过“冒充者”在施行“冒充”时怀有的恶作剧意图以及“冒充”的悲剧性结局,解构肤色界限存在的合理性,揭示了“冒充”这个命题的虚假性。不仅如此,小说对白人性的表演与戏仿同样富有恶作剧的意味。这种表演与戏仿批判种族差异论,展现了人类共同的人性。
在这些小说中,很多黑人和混血儿迷恋以白肤色为象征的白人性。种族差异论强调白种人的优越性并认为人的身体上的种族差异是可察觉的。于是,白肤色成为美的能指,代表着社会地位、权利和机遇;黑肤色则由于黑人的人性被过度简化和歪曲,被贬低为丑的能指。这导致了黑人和混血儿对白肤色的病态迷恋以及对黑肤色的憎恨,他们怀有一种想要消除表型上的黑人特征、漂白自己的强烈愿望。《克洛蒂尔》中的山姆是种植园主佩克的家仆中肤色最黑的,却对黑人的偏见最深。他喜爱白肤色,认为肤色越白就越有优越感。《雪松后面的房子》中浅棕肤色的混血儿杰夫·韦恩见到蕾娜与白人女士几乎无异时,露出惊讶和入迷的表情。《卑鄙的骗子》中的费迪南德害怕妻子发现他的表型上有黑人血统的迹象,拼命地维持他的白人外形,他“小心翼翼地保持整洁,使用一种含微量漂白剂的剃须润肤膏。因为担心附近的理发师可能从发质猜出他是黑人出身,他光顾一家位于哈莱姆住宅区的黑人理发店”(Chester Himes,1990:115)。《冒充》中的混血儿母亲格特鲁德·马丁极其直接表达她对黑人身体的嫌恶,“没人想要黑孩子”(Nella Larsen,1997:36)。黑人和混血儿对白人性的迷恋在他人的凝视和自我的凝视中达到极致。《雪松后面的房子》中的蕾娜“站在一面椭圆形的镜子前面,用冷漠敏锐的眼光注视着自己的镜像,发现自己身上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比过去曾照过这面镜子的那些骄傲的女士逊色”(Charles Waddell Chesnutt,2003:53),她为自己身上的白人性感到自豪。《卢弗斯·琼斯的鬼魂》中的卢弗斯变身白人后,在白人餐厅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是黑肤色的,便会难受地转过头来,他因自己身上的黑人性感到压抑。《冒充》中的克莱尔与偶尔冒充白人的混血儿艾琳·雷德菲尔德相互凝视的情节生动表现了她们对肤色的复杂心理。在餐馆里,艾琳注意到克莱尔正在凝视她。克莱尔专注地看着艾琳,坚定地要把艾琳的样子的每一个细节都印在记忆里。这是一种强烈到近乎狂热的凝视,这种凝视让艾琳感到不舒服,焦灼不安。她担心别人发现自己的黑人血统,随着心情越发紧张,她转而反凝视克莱尔。克莱尔和艾琳在表型上都与白人无异,她们的过度担忧是对黑人性的恐惧所致。在大多数的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中,白肤色混血儿的黑人血统难以或无法从表型上被察觉,例如《卑鄙的骗子》中的费迪南德·科尔特斯的家人“都很白,任何细致的检查都发现不了他们的黑人血统”(Chester Himes,1990:114)。这驳斥了种族差异论认为种族差异在身体上是有形的观点。这些小说将人们对白人性的迷恋做了夸张和戏剧性的表演,批判了以黑白二元对立为基础的种族差异论。
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对白人性的戏仿揭示了种族优越性的虚构成分及其作为社会建构的本质。许多作品对“道德堕落”这一主题做了深刻探讨。善良与罪恶、诚实与欺骗在这些作品中显得界限模糊、矛盾重重。文明和崇尚基督精神的人们使别人的家庭分离、售卖自己的血亲,就像《克洛蒂尔》中的霍拉肖售卖自己的女儿玛丽。尊重法律的公民纵容法律和社会习俗变成暴君,践踏人的尊严和禁锢人的自由,正如《雪松后面的房子》中开明的白人老法官所言:“我们轻轻松松地制定习俗;一旦制定,它就像我们的原罪一样把我们牢牢抓住。”(Charles Waddell Chesnutt,2003:26)追求崇高爱情的绅士把跨种族性联系的悲剧扔给受到种族和性别双重压迫的黑人女性及其后代承担,自己却以仅仅犯了“轻微的错误”为由得到社会的谅解,正如《雪松后面的房子》中莫莉的白人恩主和《克洛蒂尔》中的种植园主托马斯·杰斐逊。难怪拉森曾借《冒充》中棕肤色的黑人布赖恩之口颇具深意地指出“性是个大玩笑,是世界上最大的玩笑”(Nella Larsen,1997:60),讽刺白人男性责任感和道德原则的缺失。虔诚的基督徒可以辩解跨种族性联系带来的毁灭,却不能原谅黑人血统,正如《冒充》中克莱尔的那些虚伪的白人婶婶们。善于艺术创作的诗人竟在诗歌中留下傲慢鄙俗的思想,正如《克洛蒂尔》中的白人种植园主佩克在诗歌《我的小黑鬼》中对黑人小孩的滑稽描写:
我有一个小黑鬼,是最黑的生物
即使他活得到四十五岁,也只有四岁;
他光滑的脸颊有点发亮,就像一只刚刚擦过的皮靴,
他头上的头发卷曲缠绕,黑乎乎的就像煤烟。
他的嘴唇从面部突出——他的牙齿洁白光亮——
他的鼻子是我们说的小狮子鼻,但长得很好;
他虽然不够优雅,却还算清秀,
我保证,给我一百个金币我也不卖他。
(William Wells Brown,2011:134)
在很多非裔种族冒充小说中,黑人和混血儿崇高的品德与白人的道德堕落形成鲜明对比。布朗曾在《克洛蒂尔》中指出:“婚姻是人类的存在中最重要的制度,是一切文明和文化的基础,是政治和宗教的根基。它是人与人之间最亲密的心之盟约;许多人认为它是唯一让他们感受到人的真实情感的关系。”(William Wells Brown,2011:83)然而,跨种族的爱情和婚姻受到肤色界限的严酷限制,人类情感的自然渴望和表达被残酷地嘲讽和压抑。与缺乏责任感的白人男性不同,小说中的黑人和混血儿在爱情与婚姻中表现出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常被关在跨种族婚姻的大门之外的人们对爱情真挚,就像《克洛蒂尔》中的克洛蒂尔和《雪松后面的房子》中甘于奉献的黑人小伙弗兰克。与白人对罪恶的“自我饶恕”不同,“冒充”白人的混血儿因为背叛黑人种族和在道德上的不诚实而感到羞愧,正如《雪松后面的房子》中的蕾娜和《冒充》中的艾琳与克莱尔。与白人虚构种族优越性的贪婪不同,被限制物质生活机遇的人们高贵地拒绝“种族冒充”,选择重建梦想、自立自助,就像《艾奥拉·勒鲁瓦》中的混血儿艾奥拉和拉蒂默。这些作品表现了黑人种族的男性气概和优秀的女性气质,反映他们善良、自尊和自我奉献的精神品质。小说中的“冒充者”在发现种族优越性作为社会建构的本质之后,大都回到南方,开始重新认识黑人民族的寻根之旅,去了解黑人的真实生活,去发现黑人性被种族偏见遮蔽和歪曲的那些地方。
一些作者在小说叙事中刻意使用带有种族偏见的语言,这使小说对白人性的表演更富戏剧性。例如,拉森在《冒充》中把艾琳家的女仆苏莱娜描述为“一个赤褐色的小生物”(Nella Larsen,1997:54),并且巧妙设置情节,让杰克在发现妻子克莱尔有黑人血统之前就已玩笑式的称呼她为“黑鬼”。海姆斯在《卢弗斯·琼斯的鬼魂》中虽然让卢弗斯拥有了白人身体并成为富有的种植园主,却没有改变他内在的黑人性,海姆斯戏谑地“批评”他笑得太多,无法像白人种植园主老乔希·琼斯那样卑鄙;“笑话”他胆小拘谨,在电梯里每当有白人女人碰到他,他的心都会跳到嗓子眼,担心这些女人会大喊强奸(Chester Himes,1990:308-309)。这些刻意的叙述语言仿佛投影出种族偏见的丑态,是最辛辣的讽刺。实际上,非裔种族冒充小说通过对白人性的表演和戏仿,揭示种族优越性的虚构性,呼吁人们尊重人类共同的人性。
3 恶作剧叙事的意义
美国非裔的种族混合特征历史悠久,早在奴隶制时期就已存在。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以白肤色混血儿的“种族冒充”展开叙事,再现种族冒充这一真实存在的社会现象,让读者了解到这一现象背后的人的主体体验和精神历程。这些小说虽以“种族冒充”为主题和情节,实际上是对“种族冒充”的质疑和解构。“种族冒充”的恶作剧是一种以身体为符号的狂欢仪式,它要挣脱人的身体被过度简化为纯粹客体的状态,它要颠覆肤色和人种的等级制度,寻求平等的对话。在种族偏见的社会,“种族”往往被商品化,当思想和人性被抽离,人在他者的凝视中便被过度对象化地降格为身体(包括肤色、头发、嘴唇、鼻子、指甲等表型特征)。因为他者的凝视是一个人认识和界定自己的重要因素,人被他者的凝视对象化往往取代了沟通的可能性(M.Merleau-Ponty,1962:361),人被对象化为身体,成为无声的客体。人的身体继而成为人们凝视的对象,被崇拜或被疏离。在种族偏见的社会,白肤色身体受到崇拜,具有社会经济价值;黑肤色身体被疏离,从“财产”(奴隶制时期)变为无人肯要的“荒地”。实际上,黑肤色身体和白肤色身体早已不是最原初的物质实体,而是被社会(尤其是种族思想和种族话语的标记)重构的“新的身体”。社会中的权力关系对身体产生直接影响,“运用、标记、训练和折磨它,迫使它执行任务、举行仪式和散发符号”(Michel Foucault,1979:25)。无论是黑肤色身体还是白肤色身体,社会对这两者的重构就像创造弗兰肯斯坦的实验,运用复杂的切割、填充和缝合,用纷繁复杂的文化内涵象征性地给它们制作了“新的身体”。“新的身体”将黑人和白人的物质实体的身体牢牢束缚,禁锢它们的自由,削弱或取消它们的主体性。白肤色的黑白混血儿受到社会为他制作的“新的身体”的束缚,他的黑肤色身体(以黑人血统为象征)成为其白肤色身体的负担,而他在“冒充”中对白肤色身体的选择使他的自我破碎不全。白肤色身体和黑肤色身体之间的等级及二元对立关系,隐喻了种族偏见作为一种狭隘的等级制度的本质。另一方面,进行“种族冒充”的黑白混血儿在白肤色身体和黑肤色身体之间的自由转换作为一种仪式,挑战肤色界限的空间政治,拆解“种族”的固定性,揭示了“种族”作为一种社会建构的流动性。
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的恶作剧叙事颠覆主流的历史叙事,是对传统的反抗,也是对人性的严肃思考。黑白混血儿可以冒充白人,却难以真正地成为白人,这是最令他们矛盾和痛苦的精神困境。这也恰恰表现了肤色界限的暴力本质。“肤色界限所谓的公正性不过是种族暴力的一张面具。随着表面上由肤色界限保证的种族知识③变得空洞无力,如果肤色界限是暴力的条件,那么它也是身份的安全性与确定性的条件,是一种调控和组织社会的方式。但这种双重作用也表明秩序和暴力未必有什么不同。”(Samira Kawash,1997:viii)只要肤色界限和种族偏见存在,冒充白人的混血儿便难以建构完整的自我和克服身份认同的危机。同时,界限的束缚和偏见的影响往往是双向度的,例如在《卢弗斯·琼斯的鬼魂》中,卢弗斯变为白人后想娶一个漂亮的棕肤色寡妇为妻,但法律规定白人不能同黑人结婚,他的生活自由因此受到了限制;《雪松后面的房子》中崇尚骑士精神的乔治无法战胜种族偏见的束缚,在追求爱情方面显得软弱无力。因此,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呼吁人们将自己从界限和偏见中解放出来,促进种族融合。《艾奥拉·勒鲁瓦》中塑造的弗兰克·拉蒂默医生隐喻着黑白种族融合的美好:
弗兰克·拉蒂默医生是一位南方贵族女士的亲孙子,他的母亲曾是那位女士家里的奴隶。他的血管里流淌着他的那些自豪的贵族祖先的血液,一代又一代的血缘混合抹去了他的黑人血统。他肤色白皙,眼睛明亮锐利,他的嘴唇坚实漂亮;他的举止非常谦恭有礼;他思想活跃、学识广博。以他可以继承的财富和个人才能,他完全有能力成为人生赢家。当自由到来时,他的母亲就像年老的夏甲,来到广阔的世界为她和她的孩子谋求生活。在多年的贫苦生活中,她费尽心力地教育她的孩子,当她的儿子从P——大学毕业时,她终于如愿以偿。
(Harper,1988:239)
拉蒂默正直诚实,没有偏见,他拒绝继承白人父亲的家庭遗产,也拒绝冒充白人,他选择了母亲的种族,也选择了自由和尊严。弗朗西斯·哈珀把拉蒂默塑造成种族融合的美好象征,拉蒂默继承了白人和黑人两个种族的血统,表现出独立的人格和富有魅力的男子气概。他的身上闪耀出人类宝贵的精神品质,而这些品质没有人种的归类,也没有肤色的界定。生物学上的人种或文化上的纯洁性在认识论上是个谬误(Samira Kawash,1997:4),它违背了社会具有杂糅性和多元性的客观现实。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蕴含的种族融合思想,呼吁人们改变认识种族的方式。
同样,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叙述的跨种族交往也是种族融合的隐喻。如果从血统上分析,混血儿的白人和黑人的双重种族身份有其自身的复杂性,而非裔种族冒充小说中大多数混血儿的命运结局是融入黑人同胞。奥米·扎克曾指出,将混血种族的美国人的身份归为黑人种族身份,“这从逻辑上或从事实上来说并不是混血种族的身份”(Naomi Zack,1933:146-147)。非裔种族冒充小说中的大多数混血儿在身份和生活事业上选择归属于黑人种族,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非裔小说家对种族融合的信心有限,并没有更多地展望种族融合的前景。实际上,种族偏见给跨种族交往造成的阻力是巨大的。在布朗的《克洛蒂尔》中,即使克洛蒂尔的混血女儿玛丽与英国的一位白人绅士结成婚姻关系,但地点却是在英国而非美国;在与一位白人女音乐家的婚姻生活中,原有色人始终没有向妻子和孩子们揭示自己的黑人血统;在《雪松后面的房子》中,白人绅士乔治虽决心超越种族偏见,但还未来得及赢回蕾娜的心便得知了她的死讯,他们的跨种族的结合会否实现不得而知。不难看出,非裔小说家虽主张和期待种族融合,但鉴于美国种族关系的严峻现实和公众对跨种族交往的文化心理,他们对种族融合的态度难免较为保守。
4 结语
自19世纪中期以来,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经历了一些变化,在创作意图上从控诉奴隶制和争取自由,到打破黑人在社会文化中的刻板化形象,再到反映黑人和黑白混血儿对种族问题的思考;在创作目标上从以表现现实到追求更高的艺术和美学价值;塑造的“冒充者”从悲剧的受害者到主体意识强烈的反抗者,再到善于观察种族问题的思考者;在主题探索方面,从单向度地表现种族偏见给黑人和黑白混血儿造成的尴尬与痛苦,到超越种族、双向度地探讨黑人与白人两个种族受到的禁锢与伤害;在创作风格上从侧重道德探讨到解构意识形态再到艺术的反表征。这些变化表明非裔种族冒充小说拒绝复刻主流文学将黑人和混血儿刻画为命运悲惨的边缘人物的叙事传统,而是创作多主题的对话文本,展现黑人和混血儿的主体性与个性。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展现人类共同的人性,反对种族偏见思想虚构绝对差异的狭隘性与欺骗性。
在恶作剧叙事的背后,这些作品表征和肯定人类存在的杂糅性和文化的多样性,对肤色界限和种族偏见进行认识论层面的严肃思考。它们将“种族冒充”的混血儿人物的塑造作为一种叙事策略,把W.E.B.杜波依斯提出的“双重意识”④演绎得更为生动和复杂。混血儿主人公拥有三重身份——白人、黑人和美国人,他们内心的冲突和挣扎更为剧烈和复杂,三重身份形成三股拉力,撕扯着混血儿的灵魂。他们不仅要思考“在美国作为黑人意味着什么”还要思考“在美国作为黑白混血儿意味着什么”。这些小说以一种诚实的态度面对人们在生活中的真实体验,批评种族偏见的思想对这些真实体验的回避与否定,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①美国非裔种族冒充小说叙述的种族冒充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在法律上或社会上被命名或划定为黑人的个体移入白人种族的分类或白人的社会文化身份;另一类是在法律或社会上被命名或划定为白人的个体冒充黑人或黑白混血儿,移入黑人种族的分类或黑人的社会文化身份。种族冒充者利用肤色等因素移动到另一个种族的生活空间,以另一个种族的成员的身份生活。冒充白人的个体往往是为了获得物质生活的成功和社会的接纳;冒充黑人或黑白混血儿的主体常常是由于生活的偶然性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施行冒充,也有的主体旨在了解或滑稽模仿黑人或黑白混血儿,如研究黑人文化的白人、在滑稽喜剧中扮演黑人的白人等。本文主要讨论的是第一类种族冒充。
②“一滴血法则”(one-drop rule):在美国社会,由美国白人在法律和风俗中制定的“一滴血法则”被长期用来划分人们的种族身份。它规定一滴黑人的“血液”就能命名和定义一个人为美国黑人。该法则可以被理解为如果一个人的全部祖先都是白人,那么他就是白人;如果这个人的祖先当中有一个是黑人,那么他就是黑人。该法则一般将跨种族的人们归类为他们的父母中社会地位较低的一方。20世纪,随着一系列“吉姆·克劳”种族隔离法案的通过,该法则被编入法律体系。今天,“一滴血法则”虽已从美国的法律中基本消失,但它的观念在美国的社会生活中仍有影响(Kawash,Samira.1997.Dislocating the Color Line:Identity,Hybridity,and Singularity in African-American Literature[M].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p.132; Sanjek,R.2001.North America:Sociocultural Aspects.Eds.Neil J.Smelser &B.Paul Baltes.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Behavioral Sciences[G].Amsterdam:Elsevier Pergamon,pp.10732-10737)。
③此处的种族知识主要指人们在不同时期对人类的表型特征及其作为生物有机体和社会存在的更深层次的内在事实之间的关系,进行思考后形成的观点和思想。17世纪和19世纪的种族知识表现出这样几个转变:“从以地理到以身体(主要是肤色)划分人类;从认为肤色是一种差异到把它作为人类分类的基础;从认为在道德和物理上被视为同质的人类存在表面差异,到认为人类尽管有表面的相似但存在本质的异质性;从将身体作为表面的标记到把它当作生物机体的更深层次事实的外部表现(Samira Kawash,1997:130)。这些变化表现出一种将人类的身体特征过度表征为人的有机体本质和主体自我的思想倾向,人类的身体(包括皮肤和血统等)被填充成一个臃肿不堪的庞然大物。这种思想倾向在认识论上将表象定义为本质,从而固化“种族”的概念。这是一种肤浅的思想倾向,包含着伪科学和意识形态操控的成分。
④W.E.B.杜波依斯在其代表作《黑人的灵魂》中如此描述美国黑人的“双重意识”:“总是感到自己的存在是双重的,——是一个美国人,又是一个黑人;两个灵魂,两种思想,两种彼此不能调和的斗争;两种并存于一个黑肤色身体里的敌对意识,这个身躯仅靠它的百折不挠的毅力,才没有被撕裂。”(W.E.B.Dubois.The Souls of Black Folk.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8.)杜波依斯的“双重意识”在许多美国非裔小说中可谓美国黑人的精神危机和存在困境的一个心理原型,而以“混血儿”和“种族冒充”为主题的美国非裔小说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双重意识”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