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债务陷阱”频频成为外界讨论“一带一路”倡议的热词。比如,美国副总统彭斯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峰会上,就指责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推行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其中许多低质量项目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沉重的债务负担。
与此同时,印度洋岛国马尔代夫新总统萨利赫,也公开宣称该国存在巨额中国债务,并因此向印度和美国“求救”。在此之前,斯里兰卡、缅甸以及巴基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接连被曝出存在高额中国债务。
尽管中国外交部门随后紧急辟谣,但不可否认,债务问题确实是“一带一路”倡议后续推进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障碍。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一带一路”会在债务问题的困扰下,偃旗息鼓。相反,中国正在探索推出一系列应对措施,以妥善解决“一带一路”实施过程中所引发的债务问题。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五周年座谈会上说,“一带一路”将从全面铺开的“大写意”阶段,进入精雕细琢的“工笔画”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中国将针对特定重大问题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以耐心细致的“工匠精神”来解决问题,平稳有序地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实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的共同繁荣。
目前,中国至少已经探索出三种方式来解决“一带一路”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债务问题。一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强中国与他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的合作,即中国所强调的第三方市场合作。
在这一方面,中国已经与日本就在第三方市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签署相关协议,两国企业家还举行研讨会来讨论具体推进措施。据悉,中日有望在泰国的轻轨项目中共同投资,以降低这些项目对中国贷款的过度依赖,同时奠定中日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合作的基础。
此外,在“一带一路”旗舰项目——中巴经济走廊,巴基斯坦已经与沙特阿拉伯签署协议,邀请沙特参与中巴经济走廊,而中国也欢迎沙特入股。考虑到沙特已经注资100亿美元,巴基斯坦对中国贷款的需求将减少。由于巴基斯坦与沙特以及中国与沙特的友好关系,中巴沙特三国共同建设中巴经济走廊,将出现三方共赢的最佳结果,也是“一带一路”跨越“债务陷阱”的成功案例。
考虑到这一举措所产生的良好效应,中国在“一带一路”的后续推进过程中,将加大与第三国的合作,致力于消除“债务陷阱”的困扰,同时提升“一带一路”的吸引力。未来,中国有可能与日本在湄公河国家开展合作,与印度在南亚进行“2+1”合作(即中印与南亚其他国家之间的三方合作),与俄罗斯在中亚进行合作等,以顺利推动“一带一路”的实施。
二是分阶段开发“一带一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由于这些重大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融资需求大、经济收益慢,分阶段实施既有助于减轻沿线国的债务负担,也有助于中资企业降低投资风险。
在这一方面,缅甸皎漂港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实际上,自从2015年12月中信联合体中标缅甸皎漂深水港和工业园项目之后,该项目就一直处于停滞状态。这其中既有土地征收的问题,也有融资规模的问题。而在解决了土地征收的问题之后,融资问题就成为拖延皎漂港正式启动的最大障碍。
正因如此,自今年年初起就不断有消息称,缅甸有可能会因为债务负担过高,而缩减皎漂港的建设规模。比如今年8月2日,路透社就引述缅甸政府财政部副部长色昂称,“皎漂深水港项目规模已经大幅缩减”。缅甸国务资政翁山淑枝的经济顾问肖恩·图内尔(Sean Turnell)则透露说,修订后的成本将约为13亿美元(皎漂深水港项目原定总价值73亿美元)。
实际上根据中缅最终签署的协议,皎漂港并没有缩减建设规模,而是将建设过程调整为四个阶段的分期开发模式。在“初期阶段”,项目的融资规模控制在13亿美元,皎漂港的泊位也由之前的10个调整为两个。后续阶段的建设将根据“初期阶段”的建设进度以及实际效益,来决定是否以及如何推进。
由于这种相对灵活的分期开发模式,缅甸可以不用背负高额的债务负担,中企也可以减少成本投入,以避免项目可能停工所带来的巨额损失。此外,分期开发模式也确保了项目的可持续性。通过将“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分期开发,中国可以妥善解决沿线国所关注的债务风险问题。
三是降低中企占股比例,并由当地公司负责项目运作。由于中企在“一带一路”重大投资项目中占股比例过高,一些“一带一路”沿线国担心国家主权受损,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基于此,中企采取了降低占股比例的方式来减轻沿线国的担忧。比如,在缅甸皎漂港项目中,中信联合体的占比就从谈判之初的85%下降至最后的70%。
事实证明,这一举措有效减轻了缅甸对中国的担忧,推动项目协议的顺利签署。同时,两国还同意由中缅两国联合成立的缅甸当地公司负责运作,这也打消了外界质疑中国借助皎漂港,实现某些重要战略目的的疑虑。
总体而言,通过上述三种方式的积极尝试,中国正在努力解决“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债务问题。从目前来看,这些措施已经取得积极成效。这表明“一带一路”能够跨越“债务陷阱”的困扰。接下来,中国需要进一步总结相关经验,细化应对措施,并继续从实践中摸索出新方法,来妥善解决“一带一路”所面临的债务问题。
(作者是中国南海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