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从“制造氛围”到“两种冲突”:民俗对环境的破坏与治理研究

——以G村的放鞭炮现象为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28 次 更新时间:2021-01-29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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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晨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曾强调:“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但,基于对乡村的观察发现,有些民俗活动却与生态文明建设存在一定的“冲突”。


怎么讲?


G村是一个偏于西南的村庄,该村一直以来就有一个传统,过年过节时燃放鞭炮,且,之所以鞭炮放的络绎不绝,“你方唱罢我方登场”,原因还在于家家户户之间还有攀比的嫌疑,看谁家的鞭炮放的响,燃放的时间长,以此来显示某种符号学意义上的“富有”,抑或是强大(家族意义上的)。这样的情况在春节期间尤其如此,大年三十全家在中午团年的时候几乎可以达到2-3米内无法看到人影和建筑物。试想,这鞭炮到底放了多少?


当然,有一种情况除外,送葬的时候,鞭炮放的比较短。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但凡传统节日,只要有燃放鞭炮的需要,该村村民几乎不落下一个。为此,从另外一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文化的传承性。


如果是一个村庄,其实也好理解,问题是G村只是该地区的一个浓缩版本,而扩大观察范围,在本省的H市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说“炮龙节”就是典型,每当节日来临,该地像被炸弹炸了一样。硫磺燃烧的烟雾飘于空气当中,久久无法散去。此外,从既存的文献资料可以发现这样一些对该节日地描述“···轰隆的炮声震耳欲聋,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火药味,火把此刻挥动着,佛光寺前临浦街已是一片火的欢腾,此时人群在这里欢呼着。”“一串串的电光爆竹,惊天动地脆响,为巨龙助威助兴。”因此,炮龙节与鞭炮的关系也是紧密相连。


问题是,鞭炮燃烧会导致一定的环境污染,其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空气污染。正如我们在上文所看到的那样,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本文觉得,鞭炮所带来的问题之一正是大气污染。试想,如果人体大量的吸入鞭炮燃烧后的气体后会是怎样?“燃放鞭炮时会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比如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NO2)等,同时,二氧化硫进入大气层后,氧化为硫酸(SO4),在云中形成酸雨(酸雨被称为“空中死神”),能强烈腐蚀建筑物和工业设备;酸雨可导致树木、森林死亡,湖泊中鱼虾绝迹,土壤营养遭到破坏,使作物减产或死亡。而二氧化氮会刺激人的眼、鼻、喉和肺;另外,还会形成城市烟雾,影响可见度;并且会形成硝酸小液滴,也产生酸雨。当然,在燃放鞭炮的过程中不止产生这两种有害的气体,像没有燃尽的火药以及剩下的灰尘都是一种污染。所以,在燃放鞭炮时所释放的有害物质给空气造成污染。”此解释,几乎是基于现代性意义上地表达,可以说非常清楚地概括出危害在何处。


难道当地的相关部门不知道这些危害吗?答案或许是否定的。他们只是鉴于避免发生矛盾与冲突,选择某种程度的“不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对待当地的此种传统。同时,自己也是其中扮演参与者和受害者的角色。


进一步说,为何他们要采取这般的态度?我们可以结合江西的“殡改”案例来加以理解,当地强力推行火葬的时候,遭受大批网民的质疑和责问,同时,当地的一些老人因此而选择“提前死”(自杀),从而能够“保全身体完整性”(简而言之,这背后的逻辑就是:“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所以“入土为安”是中国人的某种观念,且保全尸体才能“轮回”又是一种带着儒学精神的因果效应逻辑。同时,他们相信,火化后,身体作为实体就无法承载灵魂,灵魂也就不存在(他们追求的是“灵魂不灭”)。要知道,他们的文化认知与现实观念是,“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人死曰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地”等)。同时,我们在《殡葬改革的困阻在于现代性与乡土性的冲突》(原载《南都观察》,2018-8-1)一文当中着也重谈到了乡土问题,“一方面,为了考虑土地的使用,传染性疾病的遏制、节约木材等目的,国家推行火葬;而另外一方面,为了保全尸体、不毁掉自己的身体等,群众加以反抗。这样的张力背后,是观念的冲突,也是利益的冲突。”而将这样的逻辑与思维放在本文当中所谈到的燃放鞭炮问题上也适用。一方面,当地有这样的传统与习俗,是人类学意义上的仪式感,也是布迪厄所说的实践感,通过燃放与声音从而达到气氛制造与情感共鸣等,另外一方面,政府为了避免引发冲突而对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而减少因此而造成的干群关系紧张。何况,在当前这一点对基层社会治理又格外的重要。但凡爆发冲突,出现规模性的抗议,则“一票否决制”就会用来治理地方干部。那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此形成,大家一团和气。因此,在G村乃至当地这片区域,鞭炮继续被燃放,空气继续被污染。


其次,噪音污染。事实上,噪音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也非常大。有研究指出:“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它不但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还会影响睡眠、造成疲倦等。”因此,噪音所引发的问题并不比空气污染所导致的呼吸道疾病等轻多少。


此外,根据个体性的经验性来说,当“你”处在放松的状态时,突然一声鞭炮响,继而是接二连三的爆炸声,震动云天。却,“你”只能忍受,忍无可忍时“你”或许会投诉,但有用吗?你只好关好门窗,降低声音分贝,防止空气中的有毒物质飘入家中。


其实,从经验性上升到理论性来看,归根结底,出现这类鞭炮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原因就是该地区现代性不足。相反,如果是现代性较强,经济发展较好,社会文明程度比较高,这些问题还存在吗?或许,那会就没有人去放鞭炮了,或采取替代性物品来表达某种情感。比如,婚礼过程中用戳破气球以发声来代替鞭炮的效果(当然,这也会造成污染)。


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或物品来替代,抑或是让这类不文明、污染环境的情感性表达继续发生,其与现代性都是背道而驰。正如我们在上文中所说的那样,一方面,为了达到效果和表达情感而导致空气污染与噪音污染,这就会形成彼此互害与对他人健康的集体性不负责,且,用习俗来掩盖非文明的行为内容,或者是忽略了这些问题。所以,气氛的制造或情感表达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要注意方式。另外一方面,作为制度层面的管理者,违背生态文明建设的宗旨,选择政治弹性的方式以执行意志,与现代性的要求作出不合作的姿态,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面对这种传统的民俗,进而就会导致群体误认为这是一种被默认的政治行为(而不仅仅是民间行为)。正如一位村民所说的那样:“我们也觉得不好,看到大家都在放,也没人管,我们也跟着放。”所以,缺乏对环境的治理是当地之弊。


这两个维度所呈现出来的正是两种冲突,是乡土内容与现代性在冲突,是当地与整体性的全局状况(在H身、Y省,以及G村所在的临省等基本上没有这样的情况)在“冲突”。


要治理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其不会如殡葬改革那般的艰难,毕竟它不关系到“死亡”意义上的身体问题,也不关系到土地问题等,而是健康、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所以,既要加大对保护的环境,加大对文明过节的宣传力度,也要加大政府的监督力度,采取奖罚制度与群众举报的方式来加以遏制,还要加大对销售鞭炮的商家进行管理。于新权威主义的范式下,循序渐进而不是激进性地治理该问题,久之,必然会出现文明城市的景象。


最后,本文想说的是,“放爆竹是中国传统民俗,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相传是为了驱赶一种叫年的怪兽。”但,步入全球化与现代性的时代,要遵循科学与文明的方式来对待民俗,否则我们和2000多年之前的古代社会又有什么区别呢?此处,突然想到一句话,“当前的问题,不是现代化不足,而是封建残余的过多。”所以,联系到G村,这句话错了吗?没错。


作者系桂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教师

(桂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宋小金对本文亦有贡献,特此感谢。)

原载《中国乡村发现》,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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