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概括200年来西方史学发展态势,称19世纪是史家的黄金时代,独占鳌头,曾不可一世;进至20世纪不仅自身阵脚大乱,群雄纷争,而且倍受社会科学侵入、排挤,一度还被后现代主义鸠占鹊巢,连生存都成了问题。但严格地说,西方史学除了在中世纪一度成了“神学的一个卑贱的女侍”外,早先从来就是大众史学的天下。18世纪以来,随着民族国家陆续形成,一方面史学研究开始专业化、学术化,另一方面反映着民族国家精英阶层意志的正统史学(主要体现在教科书中,亦可称为主流史学)也开始大行其道。进至20世纪中后期,各国国民教育程度普遍提高,信息传播方式日新月异,公众对国家民族及其社会政治关注度迅速提升,对历史问题的敏感度也水涨船高,许多非历史学者亦因不满足于主流史学和专业学者之说而撰述发声。因此,不少国家大体上都开始出现三个层次的历史叙事。一是强调国家意识形态且主要着眼于爱国主义的主流叙事;二是着眼于学术标准的专业叙事;三是传播于报刊网络、反映着社会不同声音的大众叙事。此三者虽然相互影响,互有交叉,同时也各有各的目的、作用及存在的空间。如果说当下存在“史学危机”的话,至少进至20世纪末以来,恐怕最重要的还不是什么后现代史学,而是大众史学叙事的兴起,以及它们对主流叙事的颠覆和专业史学自身的分化。
自20世纪末冷战结束以来,许多国家及地区频频发生制度变革,这种变革所造成的政治波动与族群分裂不可避免地引发了新旧历史观念的更迭和对立。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出现了诸如推倒雕像、改换公共建筑物及道路名称、重修教科书之类的改写历史的情况。即使在并未发生制度变革的欧美民主国家,也因“政治正确”观念日渐普及,再加上网络信息的迅速发达,导致挑战主流史学和专业史学的大众史学有了广大的生长、作用空间。在这方面近来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发生在美国的一场所谓“改写历史”的风波所造成社会心理激荡和观念冲突的情况。此一事件所以引起笔者兴趣,与事发时恰在美国查档,因而收到各种信息较多有关,但更多地还是缘于对四分五裂的美国专业史学界处境尴尬的一种感触。
笔者并非美国史研究专家,亦不谙现实政治研究,唯此现象极具普遍性,不仅是当今美国存在的问题,在中国及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都能看到类似乱象。由于此事之发生很大程度上关乎专业史家理当思索的史观和方法问题,凡治史者实无可回避,故此不揣浅陋,勉力爬梳,尝试结合史实梳理做一专题之讨论,仅在抛砖引玉,引发思考。
一 夏洛茨维尔事件与“改写历史”风波
2017年8月12日,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夏洛茨维尔(Charlottesville)市爆发了一场造成1人死亡,19人受伤的群体性冲突。紧接着,被人认为代表白人保守势力的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看似不偏不倚的表态,又进一步在美国引爆了一场自由派与保守派的激烈论辩。因为特朗普实际上把板子打在了夏洛茨维尔市议会身上。他批评议会关于拆除罗伯特·李(Robert Lee)等南北战争期间反联邦的南方邦联代表人物雕像的决定,无论如何都是轻率且错误的。他强硬地提出,这个星期是李将军,下个星期是谁?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什么时候才算完?”你们要改变美国的历史和文化吗?
拆除南北战争时期李将军雕像的问题,为什么会扯到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和托马斯·杰斐逊身上来呢?这是因为,近年来几乎所有美国人都已经了解到,长期被誉为创建了以人权自由平等为政治基础的现代美国的国父们,许多人当年不仅蓄奴,而且还是种族主义者。特朗普显然认为,对李将军的清算不过是以清除历史上白人种族主义文化符号为目的的自由主义新左派运动的一部分,其必然会导向否定美国国父正统形象的结果,届时将没有人能够阻止这一危险的“滑坡”。
面对特朗普的表态,纽约布鲁克林著名自由派媒体Vice的高级主编Wilbert L. Cooper随即报之以激烈的回应。他在该网站上发出一篇文章,标题就十分耸人听闻:《让我们炸毁总统山》。文称:站在拉什莫尔总统山跟前,我们不能不感到“震撼和厌恶”。从美国建国史的角度,华盛顿及杰斐逊无疑是伟大人物,但是,他们同时也不人道地奴役自己的同胞。而总统山及其他类似的纪念碑显然“掩盖了这些人的多面性,把他们从具有伟大和邪恶的能力的个人,变成了纯粹的美国之神”。如果真的有一天人们打算破除这一神话,“我觉得我会参加支持这一努力”。
很明显,要不要“改写历史”已经成了接下来数月里美国各界几乎已经无法回避的一个重要话题了。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全国至少有718座南方邦联纪念碑和雕像,有120余所公立的学校和建筑,有1500条以上的街道、村镇等以邦联代表人物的名字命名。尽管有教授争辩说,人们需要清除的只是那些旨在纪念为捍卫奴隶制进行反对联邦战争的人物雕像或命名,不会涉及对美国建国有正面贡献的华盛顿、杰斐逊等开国元勋,但情况看起来并非如此。
2015年秋冬,普林斯顿大学黑人学生社团就已经把矛头指向了用美国第28届总统“伍德罗·威尔逊”(Thomas Woodrow Wilson)的名字命名的“公共和国际关系学院”等名称,理由是威尔逊历史上曾经是一个种族主义者。2016年,全球最大儿童读物出版商,美国的Scholastic公司,因接获了上百读者投诉,批评它发行的一本描写华盛顿总统与黑奴主厨的故事书歪曲了奴隶生活的真相,被迫决定停止了该书的发行。夏洛茨维尔事件发生后,美国更到处都响起了要求改写历史,以还原历史真实的呼声。“各地大小示威游行随处可见”,“每天都有历史雕像被移除”“被破坏”。从南方邦联领袖人物和士兵,到历史上阻挠黑人获得选举权的大法官,直至意大利法西斯将领和美国到处都是的据说是最先发现北美新大陆,却又把奴隶制带入北美的航海家哥仑布,他们的所有雕像和命名,几乎都无一幸免。就连好莱坞老影片《飘》,因为完全是白人视角,写奴隶制时代的美国南部,却没有反映南部黑人的悲惨遭遇,也开始受到黑人观众的批评,田纳西州一家影院因此不得不宣布停映了该片。
很显然,由于在美国,尤其在南部各州,触目皆是白人的历史文化象征。其中被塑像、被命名的历史人物,当年不少还是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者,今人一旦以“政治正确”的观点加以审视,所有这些曾经用于纪念和表彰的历史文化符号,就都成了种族主义、身份歧视和黑人耻辱的象征,非得彻底清除不可了。
支持改写历史的人许多都相信,此举不仅不会带来特朗普声称的危险“滑坡”,反而会使美国人在 “政治正确”的观念下真正统一起来。他们声称:“奴隶制度,不仅以今天的道德标准看是邪恶,以19世纪的道德标准看同样是邪恶,甚至以18世纪的道德标准看都是邪恶。”无论是南北战争中南方邦联的代表人物,还是美国历任总统,包括《独立宣言》《美国宪法》的签署者,凡是当年蓄奴或拥护奴隶制者,就是选择了邪恶,就应该受到谴责、批判,恶劣者就应该被钉上耻辱柱。比如像李将军,已知他不仅不人道地对待过黑奴,而且还领导了颠覆联邦的战争,造成了数十万美国人死亡。如果不是林肯之前美国历届总统都是白人至上主义者,按照国际惯例李将军“理应被绞死”了。时至今日,难道还要继续听任少数白人至上主义者通过命名、雕像等方式来美化并纪念这些奴隶主吗?这样做对历史上的受害者公平吗?它会有助于美国摆脱白人至上主义这一纠缠不清的噩梦吗?
反对“改写历史”者则相信,不能“用当代的价值标准来评判历史人物”。他们不同意简单地把历史上的李将军及其美国建国的先驱们与“种族主义者”和“奴隶制的拥护者”等同起来。在他们看来,多数美国国父,包括像李将军等南部邦联的代表人物,当年坚持种族主义的作法固然错误,但今天的美国也正是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创建起来的。他们既有功,也有过,不能用一顶帽子来盖棺论定。在这些人看来,美国“最重要的传统”,“是宪政制度中的宽容”,是长久以来像葛底斯堡公墓所展现的那样,给予历史上曾经对立的胜败双方将士以同等尊重和纪念的和解精神。如果因为历史人物中相当多数当年相信过种族主义,拥护过奴隶制,今天就彻底否定他们并将他们从文化上清洗干净,那么,由一半以上的种族主义者,甚至是奴隶主们拟定、通过并成为国家基本法的《独立宣言》《美国宪法》及其《权利法案》,是否也要推翻重来呢?是否首都华盛顿也要改名,华盛顿纪念碑、托马斯·杰斐逊纪念堂,以及美元上的人头像,也都要移除或换成别人呢?那样,“美国还能有历史吗”?
作为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和必须依赖选票与民意来运作的民主国家,特别是少数族裔人口从1980年20%左右猛增到如今的接近40%,“改写历史”的声浪会日渐升高,自有其十分复杂的背景。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在这场冲突发生前或发生后,理应具有历史研究解释功能的美国专业史学界,却很少作为。像高举人权平等旗帜的国父们当年多数都是奴隶主这一史实,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些美国史研究者就已经了解,且公开揭露过杰斐逊言行不一的情况,但由于主流意志和正统思想的作用,只有很少的历史教科书会利用到他们的发现。詹姆斯·洛温(James W. Loewen)考察了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到21世纪头十年美国中学用得较多的十几种历史教科书,他注意到,美国的历史学者多数对此一发现颇感困惑,要么对发现的史实遮遮掩掩,要么轻描淡写一语带过,要么公开表示难以理解。直到2004年,当伊利诺斯州的一位历史教师告诉自己六年级的学生们说,林肯之前的大部分总统都是奴隶主时,学生们还十分愤怒,认为老师“说谎”。因为他们的“教科书中有大量关于华盛顿、杰斐逊、麦迪逊、杰克逊及其他早期总统的介绍,却从未提到他们曾经拥有奴隶”。
美国多数专业史家在这一问题上会有所忌讳,除了上百年来举国一致的历史说辞和主流叙事的压力以外,一定程度上也与这一现象不易解释,更难评说有关。洛温是力主要将国父们言行矛盾、虚伪的历史表现公之于众的,而他的出发点也只是基于今人的道德标准和社会正义的责任感,主张历史学家必须要让国人了解历史真相。但是,他的书从1995年初版到2007年修订再版,都没有对国父们当年为什么言行不一,为什么长期坚持种族主义观念,包括领导了解放黑奴战争的林肯总统,和公开倡导民族自决的威尔逊总统,为什么也都“有种族主义倾向”等问题,给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同样的情况,时至今日,即使那些激烈批评杰斐逊言行不一的专业史家,多半也还会为杰斐逊是否“虚伪”而倍感纠结。
由上述可知,美国的专业史家虽然早就一步步揭示了开国元勋们多数是奴隶主,亦或具有种族主义倾向的历史事实,但他们对国父们何以一面主张人权平等,一面继续奴役或歧视非白人族群的情况始终拿不出一致的,特别是有说服力的解释来。以至于他们虽然不希望,却也未能料到这样的事实揭露最终会导致今天这样一种后果。
二 以什么来划分开国元勋们的历史功过?
8月28日,作为美国专业史学最具权威性的代表团体——美国历史学会,不得不就夏洛茨维尔事件及其“改写历史”风波发表了一个公开声明。令人遗憾的是,它在声明中除了提醒各方在移除或改名某个纪念碑、雕像和重新界定公共空间时,应考虑到它们可能具有的文物性质,表示学会愿意为此给各方“提供咨询”外,再没给出任何专业性的意见。恰恰相反,它一方面表态赞同清除一切“南部邦联的”及其那些“在其他方面没有重大成就的”邦联领袖人物的文化符号,另一方面则反对把运动扩大到“美国的建国者、前总统或其他重要人物”身上去。而声明给出的理由仅仅是,前者所以必要,是因为南部邦联及其领袖们当年“力图以奴隶制的名义分裂这个国家”;后者所以不应该,是因为当年这些开国元勋固然拥有奴隶或具有种族主义倾向,但比较他们为创建美国所做的“贡献”,那些都只是他们还“不完美”的“缺点”而已。
不难想象,这样一种表态对于站在对立立场两端的美国人来说,恐怕都很难接受。不用说那些南方将士的遗族了,就是信奉人权平等自由和对种族主义压迫深恶痛绝的人们,也绝难认为国父们杀害、征服、奴役有色人种的行为,仅仅是“不完美”的和应该被原谅的“缺点”。更何况,美国历史学会的这个声明,等于公开宣告,评价历史人物的历史功过,人权不是主要考量标准,是否有利于国家,才是问题的关键。凡有利于国家者,人权记录不佳,并不特别重要;凡有不利于国家之作为者,哪怕人权记录好,也不能认为有功。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这种看法和历史上美国开国即确立的立国之基,亦即1776年北美13个殖民地发布的宣言所宣告的原则,显然是有矛盾的。宣言明确提出,没有任何一种力量,不论是政府,还是国家,有权伤害它的人民。凡有政府企图剥夺人民的权利,人民就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正因为此,他们才决心为“人人生而平等”这一“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脱离专制的英国;亦决心“为了保障这些权利”和“获得人民的安全与幸福”而另立政府,另组国家。1863年,正式发布了《解放奴隶宣言》,规定所有叛乱州内被役为奴者均将“永获自由”的林肯总统,在葛底斯堡的演讲中也特别强调说明,要使人人得到平等自由,是美国建国的基本理念。我们今天所以要进行这场战争,就是要实现我们先辈的这一理念,实现人权平等。这是87年前我们的先辈创建这个国家时的目的所在,即坚持自由的理想,“以求实现人人生而平等的信念”。如果美国历史学会选择把美国国家的利益放到第一位,而将美国的人权问题放到第二位或做更后的排位,这是否意味着他们其实并不认同美国国父们当初立国的初衷呢?
第二,这种看法也和在美国当今社会上占据主流的“政治正确”的观点主张,亦即此次风波中居于上风的自由派群体要求“改写历史”的思想依据,不相一致。以Wilbert L. Cooper的言论为例,他所以会对国父们大不敬,不是因为他否认国父们有功于美国的建国,而是他基于“政治正确”的理念,接受不了国父们“奴役同胞”,“贬低有色人种”。他深感“震撼和厌恶”的是,国父们以“人人生而平等”为由抗议英国专制暴政,必欲另立国家,同时却又用与英国专制暴政不相上下的非人道的办法,来压迫、奴役和剥夺黑人等有色人种的自由权。这就是他所以会一方面肯定国父们在建国史上起过“伟大”作用,一方面鉴于他们对同胞所作所为的“邪恶”性,必欲要把他们请下神坛的原因所在。而美国各地爆发的那些要求摧毁雕像,改变学校、街道及建筑物名称等行动,发动者的理由也都是宣称这些雕像、命名实际上是在纪念,甚至是在表彰历史上歧视甚或压迫有色人种的白人种族主义者,因而与美国立国的基本原则及其当今的社会道德严重不合。
在美国专业史家中间,有不少人也比较强调人权的评判标准。他们一方面认为,不能把坚持奴隶制的南方领袖人物与对美国建国功勋卓著的国父们相提并论;一方面主张即使对国父们也应该要讲人权标准。即应该比较他们历史上对奴隶及奴隶制态度上的差别,以决定哪些人应该继续尊为国父或受到称颂,哪些人在肯定其对国家的功劳时必须加以批评,哪些人则完全没有资格也绝不应该在公众中得到正面的评价与纪念。
比如,相当多的学者在谈到作为美国最重要的开国元勋,同时也是大奴隶主的华盛顿和杰斐逊时,就都肯定他们在美国开国期间所做的贡献巨大且不可替代,并且都强调两人在理智上是批评奴隶制的。但是,他们也都同意,两人相比,华盛顿比杰斐逊在道德上要更高尚,因为华盛顿对奴隶制不仅有批评的言论,而且有实际的行动。一个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他在去世时立下遗嘱,要求他名下的奴隶在其妻子去世后都应获得自由。而杰斐逊最遭诟病的,就是他批评奴隶制的话讲得比华盛顿多得多,也深刻得多,然而他从未尝试过解放他的奴隶。生前他名下的奴隶数量不仅越来越多,而且他临死前所立遗嘱也仅仅同意释放几百名奴隶中的区区四五名奴隶而已。就连他的情人,为他育有孩子的黑人女仆萨丽·赫明斯(Sally Hemings),他也没有还她以自由。正因为如此,几十年来,在美国史学界,“杰斐逊在学术上所受到攻击,远比其他开国元勋更为严重”。不少学者都同意“很难把杰斐逊看成是伟大的人”,尽管他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大家甚至怀疑,杰斐逊是否真的相信他自己所提出的“人人生而平等”的政治原则。出现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尽管其他开国元勋,像华盛顿和麦迪逊也都拥有奴隶,但杰斐逊特别令人失望”。
不过,历史人物留下来的所谓人权记录有可能被具体量化来衡量他们的道德优劣吗?专业史家对历史研究的一个最基本共识就是,无论如何努力,史家对历史史实的还原都只能是部分的,即不完整的。尤其是涉及到历史人物的动机和历史事件发生的原因的时候,就更是如此。实际上,数十年来,无论是围绕着华盛顿对奴隶制态度的研究,还是围绕着杰斐逊对奴隶制态度的研究,包括围绕着两人对奴隶的态度问题和两人种族主义的程度问题,在美国史家中间从来都是存在争议的。至于动机问题,就更是意见分歧了。
美国史家史蒂芬 E. 安布洛斯(Stephen E. Ambrose)就指出,华盛顿在这方面的特殊性,主要就表现在他是美国早期9个奴隶主总统里面第一个,也是唯一死后解放了他名下奴隶的总统。但是,为什么其他8个总统都做不到,唯有华盛顿做到了呢?迄今也没有人能解释清楚,由此也就无法判断,到底是华盛顿比其他总统更多人权观念或人性情感,还是其他总统都像杰斐逊一样言行不一,思想境界比华盛顿差得太多?至少,以今人研究华盛顿思想生平所达到的程度,无论如何也得不出此种结论来。何况,就像不少美国史家都遗憾且不解的,如果华盛顿真心同情奴隶的遭遇,他为什么不在他活着的时候解放他的奴隶呢?尤其说不通的是,如果华盛顿真的是人权观念较其他总统更强,对奴隶更人性的话,为什么在总统任上他竟会拒绝执行总统府所在地宾夕法尼亚州实行的渐次废除奴隶制法案,坚持要在总统府役使奴隶?不仅如此,华盛顿在总统任期上还对抗性地签署了《逃奴法》,从国家立法的角度进一步确立了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的法律规定。他本人就据此坚持公开悬赏追缉自己名下的逃奴。至于华盛顿死前释奴问题,大多数研究者也都很清楚,华盛顿所以到临死前才立遗嘱解放他名下的奴隶,也和与他和妻子没有子嗣的情况有关。注意到其妻子死后坚持把她名下的奴隶交归其前夫,也可以看出,华盛顿和妻子在废奴问题上态度并不一致。在无子嗣继承,而妻子要把奴隶交归前夫的情况下,华盛顿立遗嘱把他名下的奴隶全部解放,恐怕也是一种不得已。而这反过来也容易让人怀疑,如果华盛顿有子嗣需要继承这些奴隶,或妻子死后不会把奴隶交给其前夫,他是否还会解放他名下的奴隶,而不是像其他总统那样将奴隶作为财产留给后代呢?
如此比较起来,杰斐逊似乎就没有那么“虚伪”了。毕竟,多数研究者都注意到,杰斐逊有5个女儿和沉重的债务负担,其死后不是解放奴隶,而是卖掉奴隶,和他需要偿还债务等情况有关。另外,如果注意到杰斐逊1783年丧妻后一直坚持独身,他与女仆莎丽·赫明斯之间长期同居并生子,死前立遗嘱解放了与他有血缘关系的年轻奴隶,但出于名份及继承问题考虑,他因坚持不再娶而没有承认自己与赫明斯的关系,最终没有解放赫明斯,情理上也并非完全解释不通。何况,他虽然没有主动解放过自己名下的大批奴隶,但他也没有推动或批准过强化奴隶制的法令。不仅如此,他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不止一次地尝试过推动立法来解放奴隶。如1776年他曾向弗吉尼亚革命大会提交了一份《宪法草案》,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实行奴隶制。1783年,他再度敦促弗吉尼亚州立法机构实施这一条款。作为邦联国会委员会主席的他,还曾为西北地区起草过相关法令。他并提出过计划,想要在1800年以后,在这一地区禁止奴隶制的存在和非自愿的奴役行为。他的这些努力虽然未能实现,但能否简单地认为他在废除奴隶制问题上就一定不如华盛顿和其他奴隶主总统真诚呢?
同样的情况,即使是后来站到南部邦联一边去的罗伯特·李,有关他个人对奴隶问题的所谓人权记录至今也是众所说纷纭。没有人能够否认他同样也是奴隶制的批评者,但人们也同样可以找到他极端歧视黑人的言论;有研究者认为他早就解放过奴隶,有研究者则认为他不仅一直是奴隶主,而且对奴隶的态度还相当严厉。当然,更多的研究者会从李不该为坚持奴隶制的南部邦联而与联邦作战这一点上来否定李。在他们看来,在美国历史上是否能称之为英雄,关键不在其人权记录如何,而在他对国家的贡献如何。如安布洛斯就直截了当地讲,杰斐逊即使在人权记录是不能被视为一位英雄,然而对于美国建国,他在思想言论上的贡献,在当年无人可以取代。如果说,“华盛顿用他的行动,向我们展示了什么是可能。林肯把他的勇气变成了现实”,那么,杰斐逊就是“用他的言论,给了我们以理想”。问题是,假如我们不是从后来者的理念来看历史,而是着眼于特定时空下的历史事实的话,能否很断然地说杰斐逊就是一个坚定的联邦主义者呢?如果杰斐逊任弗吉尼亚州州长的时候,与北方发生了1860年代那样的争执,他是否也会做出与李将军一样的选择呢?这恐怕还是个疑问。
众所周知,《独立宣言》并不是美国作为一个统一的联邦国家“独立”的宣言。在1776年杰斐逊笔下,它只是13块殖民地宣告它们有独立权的一个宣言。1781年《邦联条例》通过后,美国作为一个国家才初步成形,各殖民地仍旧基本上是独立的。1787年再召开制宪会议并通过《美国宪法》,继而推举华盛顿为总统,今天的联邦美国才正式建立起来。而在此一过程中,包括之后相当一段时间,弗吉尼亚州始终都还是在坚持邦联主义原则,不是联邦国家的坚定拥护者。杰斐逊开始尤其反感新宪法,因为他怀疑这个新国家有过度集权,使各州人民丧失其独立性的危险。即使在他最终接受了新宪法之后,他也仍旧是强化人民权利的鼓吹者,和在事实上大力维护弗吉尼亚州的相对独立性的一位政治家。
如果上述史实不错的话,那么爱尔兰政治家、作家兼史家的康纳·克鲁斯(Conor Cruise O'Brien)的看法就可能更客观一些。他写道:从一般意义上讲,杰斐逊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美国人,他甚至认为美国和美国人在道德和社会上比欧洲和欧洲人优越得多。但从政治角度讲,他却不是美国民族主义者。他不是“美国第一”,他是“弗吉尼亚第一”。他坚持说“弗吉尼亚是我的祖国”,甚至当他代表美国驻外时也是如此。美国不是一个他诉诸感情的对象,弗吉尼亚是。《独立宣言》对他来说是一份神圣的文件,是自由的公民宗教的一部分。美国宪法不是,那只是一份政治文件,是可以接受的,并没有更多的意义。联邦机构,包括总统,在他都只是平凡的事情,不具有公民宗教的精神光环。弗吉尼亚仍然是他认为的自由的圣地。因此,他甚至在他自拟的墓志铭里也没有提到他曾两度担任美国总统的事,他只提到了他是《独立宣言》的作者,并创立了弗吉尼亚大学的基金会。“理论上来说,杰斐逊是一个守护神,但相对于美国现代自由主义者来说,他更适合于被看作是白人至上主义者。
三 “政治正确”与民间史学的作用
由上或可看出, 美国这一波所谓“改写历史”风潮, 除了少数别有目的者外, 就大众层面形式上至少有两种诉求。其一, 是指向白人种族主义的, 它必欲清除美国各地, 尤其是南方广泛存在的纪念甚至颂扬那些曾经为保护奴隶制而反抗联邦政府的历史人物的各种历史文化符号, 以剥夺当今白人至上主义者的优越感和话语权。其二, 是要把被主流史学, 也包括被部分专业史家在教科书、历史读物、公共建筑以及文学作品、电影戏剧中长期掩盖了的美国白人歧视、奴役黑人的虚假历史, 彻底清除, 甚至不惜把曾经是奴隶主的美国开国元勋们的纪念物也一并摧毁掉, 以便根本改写美国200年来基于白人中心主义的历史文化书写。
这样一种情况, 当然不可能是突然发生的。但是, 如果说2004年前后美国中小学生大都还不了解开国时期的美国总统多半是奴隶主的情况, 何以只过了十二三年时间, 整个公众舆论就一下子翻转过来了呢?据报, 新近的调查甚至显示, 当今不少“高中生对于杰斐逊与女奴不能证实的关系的了解, 比他对美国独立和建国的贡献的知识还多”。换言之, 只不过经过了10年左右的时间, 美国主流史学的权威性就基本上崩塌了。而这十几年时间里, 又发生了怎样的历史变故, 会造成如此急剧的转变呢?
造成这种崩塌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与专业史学长期以来的研究努力是有密切关系的。因为多少了解一点美国奴隶制研究的成果, 就不难知道, 还在差不多100年前, 美国的专业史家们就已经开始着手在做这方面的发掘和研究了。尤其是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 他们就不断地推出极具批判性的研究成果了。也就是说, 詹姆斯·洛温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之所以能够发现美国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中存在种种不实甚至是虚假的言说, 其实就是借助了大量专业史家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只不过, 从事专题性研究的专业史家们从事的是学术研究, 他们无意将他们的发现拿到媒体上去炒作, 而且几十年前他们多数也不希望把这些复杂的、注定会损害到美国国父们形象的历史问题, 交由意见分歧的美国普通民众去争论。他们自然没有预料到, 随着新千年, 特别是网络时代的全面到来, 一切的一切都大不相同了。
以华盛顿总统蓄奴一事为例, 在专业史家那里, 这件事可以说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包括对官方机构和公众社会来说, 华盛顿夫妇在其弗农山庄 (Mount Vernon) 役使奴隶, 也理应不算什么新闻。还在1962年, 山庄的奴隶屋即已重建并对外开放参观, 多少年来参观者总是络绎不绝, 鲜有报纸会去炒作。而学界涉及华盛顿蓄奴的研究成果, 一直以来发表出版都不少, 也未见记者跟踪报道。不难看出, 距今半个世纪前, 无论是专业史家, 还是普罗大众, 大家对这种问题的政治敏感度还都相对较低。这里面既有信息传播渠道不如今天畅通的原因, 更有当下这种“政治正确”的观念尚未真正形成, 国民大多还缺乏此种意识的问题。而最为关键的一点恐怕还是当时的现实使然, 即弗农山庄奴隶屋开放的时候, 美国黑人的人权状况还十分恶劣, 南方黑人还在为争取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和争取选举权而斗争。当黑人连基本人权都还缺乏保障, 争取政治上平等权利还是最主要目标的时候, 100多年前华盛顿, 亦或杰斐逊, 他们是否蓄过奴, 或有没有过种族歧视的言论, 包括南方白人为南北战争期间邦联领导人塑像立碑, 等等, 显然都很难引起当时社会舆论和普罗大众的关注, 更不必说反感了。
在美国, 当下的“政治正确”观念, 亦即以人权平等, 特别是着重于种族、性别与弱势群体平权的政治观念及其社会意识, 可以说是随着20世纪60年代前后黑人平权运动、女权运动等一系列民权运动先后兴起,才随之逐渐生长并渐进式地开始对大众发生影响的。
美国民权运动的声势, 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日渐浩大的。自1960年初开始, 美国共和、民主两党控制的国会及其政府已经不能不做出一系列政策性的改变了。1961年年初, 肯尼迪总统公开发布了反对歧视的行政令;1964年, 美国国会通过了《公民权利法》;1965年, 国会进一步通过了《民权法案》;同年, 约翰逊总统颁布政策, 开始力推少数民族和女性弱势群体在就业、升学、晋升、信贷等各方面必须优先的“肯定性行动”。这一系列法律和政策上的改变, 直接导致了黑人及女性选民的大量增多, 以及黑人及女性当选官员人数的迅速增长。
以黑人为例, 1962年, 美国全国还只有62名黑人当选为地方官员。10年之后, 即1973年, 已经有2621名黑人成为民选官员, 其中在洛杉矶、底特律、印第安纳州的加里、亚特兰大、纽瓦克, 包括首都华盛顿, 共有82名黑人当选为市长, 43名黑人当选为副市长。包括在南方各州, 也有198名黑人当选为执法官员。另外, 这一年黑人当选众议员的人数也达到15名, 另有一名黑人当选为参议员。美国国会并成立有黑人核心小组, 通过听证会的方式, 来听取和研究解决全国较突出的黑人权利问题。又过10年, 到1984年时, 已经有5654名黑人成为民选官员, 其中3259名黑人为市县级官员, 636名黑人为执法官员, 1363名黑人为各级教育官员, 同时有396名黑人成为了国会议员或州议员。这一情况也清楚地说明了黑人选民人数和受教育人数都在相应地大量增加中, 并且在美国部分城市和地区, 其选民已经占到了适龄选民的50%以上。这也正是为什么1983年接连有两位黑人, 通过竞选赢得了美国第三、第四大城市芝加哥和费城市市长的职位。连同此前已成为美国第二大城市洛杉矶市市长的黑人, 美国四个最大城市的市长, 三个都是黑人市长了。受此鼓舞, 并得到大多数黑人领袖支持, 牧师杰西·杰克逊 (Jesse Jackson) 此后还连续两度参加了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尽管杰克逊最后没有如愿, 但是, 黑人选民的影响力和黑人政治家的能力, 均已得到了充分的证明。
黑人政治地位的提升, 不可避免地推动了“政治正确”观念的形成、发展和普及。不仅影视中、舆论中的黑人形象开始变得越来越正面, 各级政府及其学校、企业对黑人族群也纷纷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同情和关照。更有甚者, 进入90年代后, 许多美国人已开始感到不习惯了。因为他们发现自己的言行受到某种限制, 他们“必须害怕自己说什么、写什么和想什么, 他们必须担心使用了某个被公开指责为令人反感的、迟钝的或是种族主义的、性别歧视的和染有同性恋恐惧症的错误的词汇”。
2000年, 美国保守主义专栏作家威廉姆斯S.·林德 (Williams S.Lind) 明显地忍无可忍了。他公开撰文抨击“政治正确”是一种“意识形态疾病”, 并断言美国“正在经历它历史上最大和最可怕的阵痛”。两三年后, 著名政治学者塞缪尔·P.亨廷顿 (Samuel P.Huntington) 也吃惊地注意到, “政治正确”的观念已极大地左右了美国政界、商界、新闻界和教育界的白人精英人士, 特别是那些自由派知识分子的思想。越是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士, 如上过研究生院的, 以及在大学文科得过学位的人, 受其影响越大。亨廷顿对大批精英人士要求在教育、招生、就业乃至于议员选举方面给黑人以照顾十分不解。他批评说, 这样做等于告诉世人:“白人和黑人是不同的, 种族属性真正起作用。这种种族区分意味着对个人起决定作用的是血统, 而不是性格、阶级、宗教信仰、年龄或教育。”这无异于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抛弃了”一种种族歧视, 却又支持了另一种种族歧视。
但是, 抱怨归抱怨, 这种新的观念意识却潜移默化地改变着美国公众的认知。随着21世纪网络时代的全面到来, 200多年来始终被尊为“国父”的诸多开国元勋的形象, 很快便由被人崇敬的高位上跌落下来了。在这方面, 2007年前费城国家公园管理处被迫公开总统府遗址华盛顿蓄奴证据一事, 就再典型不过地反映出这一观念冲击的不可抗拒性。
最初发现美国国父、首任总统华盛顿总统府旧址藏有蓄奴小屋的, 是在费城美国独立纪念馆协会做建筑史研究工作的爱德华·劳勒 (Edward Lawler, Jr.) 。他在2002年1月首度发表了一篇考据文章, 详细介绍了他长期研究旧总统府建筑之所得, 其中谈到他发现总统府有一奴隶小屋, 总统夫妇当时曾在这个不承认奴隶制的州, 秘密役使黑奴为其服务。
3月13日, 注意到此一信息的史学家加里·纳什 (Gary B.Nash) 接受了宾夕法尼亚调频广播电台记者的采访, 他特别向听众强调了劳勒这一发现的意义。宾西法尼亚是一个黑人选民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州, 其州长和州议会议长都是黑人。这一消息让州政府及议会都很震惊。州众议院很快于26日召开第490次会议, 通过了一项决议, 要求负责前总统府旧址管理工作的国家公园管理处, 在奴隶住处遗址上树立显著的永久性标志。
在费城土生土长的黑人年轻律师迈克尔·考德 (Michael Coard) , 从小到大的历史课里就没有告诉过他美国开国总统多是奴隶主, 而他尤其料想不到的是他最为熟悉的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竟然也是奴隶主, 而且在担任世界上首位宣告人权平等的国家元首时, 竟会在这个废奴州中坚持秘密役使奴隶。得知这一消息后, 他自然倍受刺激, 认为自己被政府欺骗了, 而且他强烈怀疑作为联邦政府机构的国家公园管理处不会轻易改写历史, 必须要有人出来诉诸于行动。他很快找到劳勒, 两人从此开始了长达几年的请愿活动。劳勒主要负责与国家公园管理处做文字上的交涉和沟通, 考德则负责社会活动, 将整个事件公开化。
7月3日, 考德第一次组织街头请愿活动, 当时即召集有数百人参加。他们还充分利用了网络, 在网上发起了请愿活动, 最初虽效果欠佳, 一年间也还是征集到了上千人的签名。两年后, 劳勒通过进一步研究, 确认了当年在总统府被华盛顿总统夫妇役使的黑奴名单, 并于次年发表了经过补充的论文。他们发动的给政府写信的运动, 2005年已经成功地动员到了1.5万封要求政府必须公开并纪念被华盛顿夫妇役使的9名黑奴的信件。这之后, 由于受到从街头到网络等各种形式的请愿活动和抗议活动越来越大的压力, 国家公园管理处不得不同意举行公众论坛, 表示愿意听取民众的意见。其后两度论坛, 都有数百当地居民, 甚至有其他州的人赶来参加或旁听。
此事一直迁延到2007年, 管理处才最终同意对总统府旧址进行考古性发掘, 以证实劳勒关于华盛顿夫妇有秘密役使奴隶的研究推测。而此一发掘, 成功地挖出了当年奴隶们秘密进出总统府的地下通道等物证, 彻底坐实了劳勒的研究。随着蜂拥而至的各大媒体迅速跟进报道, 华盛顿任总统期间秘密役使黑奴一事, 不仅一举变成了全国性新闻, 而且也极大地动摇了美国国父们的整体政治形象。
如果说这之前杰斐逊与女奴赫明斯有无同居关系, 是否育有子女, 以及真有此事应该如何评价的问题, 人们还意见分歧的话, 那么, 华盛顿奴隶小屋的发现与证实, 很容易让更多的人开始认定, 国父们不仅当年政治严重不正确, 而且他们多半道德上也都极端虚伪。
事实上, 差不多从10年前开始, 报纸、小说、影视作品, 包括部分历史教科书, 就陆续开始出现揭露、批评, 甚至是丑化华盛顿、杰斐逊等开国元勋的情况了。首任美国总统华盛顿任职期间秘密役使黑奴一事的揭露, 连同近年来几度因警察枪杀黑人而激起种族冲突的事件, 更是将这一波历史揭批运动推向了高潮。这也正是为什么, 夏洛茨维尔事件发生后, 美国上至特朗普, 下至各地激进的黑人青年, 连同自由派网媒主编等, 几乎马上就围绕着要不要承认“国父”的历史地位发生了激烈争论。可以肯定的是, 许多积极推动全面“改写历史”的, 就是自信“政治正确”, 并必欲依照“政治正确”原则行事的众多相对年轻的民间历史关注者, 也包括一些日渐重视社会平等的中青年专业史家。他们多年来在美国潜移默化的“政治正确”的思想熏陶下成长起来, 当然无法想象, 怎么有人会残忍地奴役和伤害其他人, 还会被尊为“国父”?!
四 美国专业史家面对“改写历史”的分化
美国多数专业史家并不反对“改写”具有正统色彩的主流历史叙述, 而且他们也一直在致力于这种“改写”的工作。
20世纪以前美国史家的美国史写作, 基本上都带有“辉格史”学派色彩, 着眼于美国革命建国的正义性和进步性, 强调国父们如何奠定了人权自由的政治原则, 并领导白人移民成功地抗击了英王的暴政。进入20世纪后, 受到进步主义思潮的影响, 史家们开始注意到美国革命和建国过程中大众与精英, 特别是各种不同利益集团相互间的矛盾及其影响, 但依然把目光放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方面, 且贯穿以美国建国元勋和政治家们的历史贡献和历史作用。用曾任美国历史学家组织主席的斯坦福大学教授卡尔N.戴格勒 (Carl N.Degler) 的说法, 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前, 美国史实质上都是“特权白人所强加的, 并以特权白人为中心”的历史叙事。二战结束时在美国高校中劳工史的研究才刚刚兴起, 但主要关注的也不是劳工本身, 而是工会组织之类的问题。“黑人史几乎是个没有得到承认的领域”, 只有个别白人在做研究, 甚至当时大学里的美国史教科书谈及黑奴问题时还“颇多冒犯性内容”, 如公然声称奴隶制时代“黑人比南方任何一个阶级都少受苦, 大多数奴隶吃得饱, 备受关怀, 显然很幸福”。至于妇女史、少数民族史, 包括印第安人的历史, 等等, 更是“几乎没有一本教科书或一门历史课程愿自找麻烦把她们包括在内”。受此影响, 在很长时间里, 美国历史学几大全国性组织中的黑人会员和女性会员寥寥无几。
但是, 民权运动兴起后, 一切都改变了。梅里尔·詹森 (Merrill Jensen) 写道:“20世纪60年代发生的种种事件似乎摧毁了一致论美国史观。从黑豹党人、总统非暴力委员会成员, 到所谓‘新左派’历史学家, 各方人士都赞同这个说法…… (过去) 绝大部分著作谈的都是‘精英人物’, 人民的作用或被藐视, 或被置之不理。因此, (今天) 应该‘由下而上观察美国革命’”了。
这样的转变当然历经曲折, 也颇多争议。就较权威的专业史家的反映来说, 笔者所见最早的文字发表于1964年, 即时任美国历史学家组织主席艾弗里O.克雷文 (Avery O.Craven) 的主席讲演。他首度提出白人史家应当改变过去忽视奴隶制问题的情况, 并尝试着借助一二百年前南方白人绅士的书信资料和相关文献, 来回应社会上正汹涌而来的对美国奴隶制历史的质疑。但那个年代的他仍然对传统叙事及其逻辑是充分信任的。他的重要突破就是告诉我们, 奴隶制“既可以是残酷的, 充满剥削的, 也可以是父子般的, 体贴入微的”。“奴隶的待遇一般反映了主人的个人品质和时代准则。”他承认奴隶制时代白人对奴隶确有很残酷的情况, 但他认为这多半是当时的社会风气造成的, 因为他从史料上发现, 多数犯有这类罪行的人“一贯诚实、正直, 在社会上很受尊敬———是名门望族的成员”。
一年后, 约翰W.考伊 (John W.Caughey) 再做主席演讲时, 态度与克雷文已明显有别了。他不否认美国的国父们当年提出了并曾致力于实现那些对人类社会具有普适性的人权自由的原则, 但他尖锐地指出, 从1776年到1965年, 不论对外对内, 美国“却一次又一次脱离了正道”, “屡屡出尔反尔”。除了无休止地对外侵略扩张外, “在文明世界各地几乎早已摈弃了奴隶制之后, 美国的奴隶制仍然继续存在”。即使林肯领导了解放黑奴的南北战争, 战后黑人指望得到平等权利的梦想也未能实现, 整个国家权力机构, 特别是最高法院在强化和推行种族歧视方面都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100多年来, “我们所做的一切足以让邻国嘲笑诘问, 足以使公民愤世嫉俗”。
考伊批判性的言论也并没有能一举改变诸多专业史家的疑虑。1968年是美国社会因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剧烈动荡之年, 政府开始出资在许多大学建立专门研究非裔美国人历史的研究室, 耶鲁大学更破天荒召开了全国性的关于黑人史研究的学术会议。颇具影响的老一辈史家托马斯A.贝利 (Thomas A.Baiey) 在当年历史学家组织的年会演讲中, 就此种情势公开发出了警告。他声称, 他并不否认传统的美国史撰述中存在着许多违反历史真实的“神话”和“迷信”, 历史教科书的编写者, 特别是出版商, 在这方面甚至可以说罪孽沉重。但是, 如果因此大家各有各的价值判断, 各有各的伦理标准, “作为国家历史的托管者”和“负有特殊的义务”的美国史家不是“力求 (保持) 档案记录的正确可靠”, 而是“借爱国之名, 行利己之实”, 对历史人物“要么绝对赞成, 要么完全反对”。那么, 改写出来的历史是否就会导向正确的结果呢?他对此深表怀疑。他甚至直言不讳地批评“非裔美国人”“吵吵嚷嚷地要求得到历史的承认”, “要求在教科书里也占有一席之地”, 是试图迫使专业史家“为了求得社会和谐”在美国史的写作中“排挤重要的白人以让位给不重要的黑人”。在他看来, 对美国黑人地位和作用“这种姗姗来迟的承认, 虽然有许多方面值得赞扬, 却也充满危险”。因为, “过分强调黑人领头组织反抗, 挣脱束缚, 获得解放的作用”, 根本是错误的。“这种一意颠倒美国历史的做法正是少数民族群体的特征, 黑人的自豪感也许会因此而激发起来, 但是真正的学者是不会支持的。”
但是, 自1961年3月美国政府宣布“平权运动计划”之后, 接下来的10年里美国政府和国会已经接连通过了《民权法案》《投票权利法案》《平等权利修正案》以及《平等就业机会法案》等一系列平权法案, 为黑人、妇女和少数民族伸张权利, 加强黑人史的研究并在在美国史的研究中强调非裔美国史问题已是大势所趋 。因此, 仅仅过了一年时间, 1969年C.范恩·伍德沃德 (C.Vann Woodward) 在历史学家组织年会的主席演讲词中就明白宣告说, 白人占据高校历史教席, 包括把黑人史看成是白人史的一块飞地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如今, 每一个学术机构都不能不“使出浑身解数”, 或在聘用新人上设法做出改变, 或在开设课程、编写教材、准备讲稿上增加对美国历史上受压迫、受奴役的人群, 特别是黑人史的研究, 以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尽管他对如此改变的后果也不无疑虑, 担心“矫枉”会不会“过正”。但面对渐成“政治正确”的以人权及社会平等为核心价值的道德观的压力, 他公开承认, 纯粹靠白人史家为黑人撰史, 无论出于何种用心, 都是不可延续的了。美国专业史家对美国奴隶制的历史非得要“在道德上表明立场, 直到在总体上承担责任”不可, 也非得要正视并回答那个最让美国白人史家感到头疼的问题:何以“最响亮的争取自由的呼声竟来自黑人的监工”?
1972年, 美国历史学家组织年会主席埃德蒙S.摩根 (Edmund S.Morgan) 勇敢地试图来回答这一令人尴尬的问题。其演讲的标题就叫《奴役与自由:美国的悖论》。他告诉我们说, 美国多数学者也是通过不久前才了解到美国史的这一颇为吊诡的情况的。因为“有人颇为详尽而又令人痛苦地向我们证实”, “乔治·华盛顿、詹姆斯·麦迪逊, 特别是托马斯·杰斐逊……都是奴隶拥有者, 而且终身如此”。由于奴隶制问题的研究成果越来越多, 大家已经不能不承认, “在我国, 自由和平等是伴随着奴隶制的兴起而兴起的。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 这两种彼此矛盾的发展过程并驾齐驱, 从17世纪一直延续到19世纪, 成了美国历史上的主要悖论”。但是, 他不同意有些人的解释, 即“认为杰斐逊、麦迪逊或者华盛顿怀有骗人意图”, 甚至“把美国历史中自由平等的兴起斥为彻头彻尾的骗局”。他的解释是:“英国殖民者及其革命的后裔都是些种族主义者……种族主义肯定是导致这种矛盾现象的一个基本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以华盛顿、杰斐逊等人为代表的种植园主的生存境遇。大批种植园主过去靠雇佣由英国输入的白人契约工进行生产, 然而这些在英国穷困潦倒, 却拥有自由民身份的“粗野的单身汉”, 来到北美后不仅不服管教, 而且还拥有了武器, 因而变得极其危险。17世纪末“弗吉尼亚人买到了能够买到的最廉价的劳动力时, 奴隶制便自然而然地产生了”。随着白人契约工输入减少, 而经济生产迅速发展, 留下来的原本贫困的自由民也比较容易取得土地和拥有奴隶了。随着弗吉尼亚有土地和奴隶的自由民数量不断增加, 税收、代表、财产及其权利观念等也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并制度化了, 议会与自由民选民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密切了。摩根并且得出一种结论称, 促成弗吉尼亚民主共和观念及其制度形成的“最重要因素是奴隶制———是奴隶制使弗吉尼亚能在一个种植园社会中产生出代议制政府, 是奴隶制将伯克利总督的弗吉尼亚转变成了杰斐逊的弗吉尼亚, 是奴隶制使弗吉尼亚人敢于喊出扩大自由民权利的政治口号”。“奴役与自由的美国悖论就是这样开始了。”
实际上,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 只着眼于为“杰斐逊这样崇高的人”去做解释已经远远不够了。不少自由派的美国史家已经开始转去研究过去被忽视或无视的群体了。美国人民史、美国劳工史、美国黑人史、美国印第安人史、拉丁裔美国人史, 以及美国妇女史等新的研究领域都陆续开始出现了。进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 新的美国通史已“不只是讲述战争、领袖和机构的历史”, 黑人和其他少数民族、妇女和劳动阶级都开始占有一席之地, 甚至变成了美国历史的主角。美国历史研究的专业刊物, 如《美国历史研究》《南方历史杂志》等, 都开始积极刊登涉及非裔美国人话题的研究论文。
在此背景下, 随着信奉平等原则的自由主义左派史家迅速成长起来, 美国专业史家的组织也开始倾向于批判传统的主流叙事了。1987、1988、1989年, 美国历史学家组织年会连续三年的主席演讲都对1787年美国宪法制定者的真实意图及宪法对美国社会人权自由平等的作用, 提出了强烈的质疑, 并予以了严厉的批判。在他们看来, 美国宪法的制定人、立法者和法官们, 从来都没有真正赞成过人人平等这一社会的和政治的主张。美国宪法自制定以来, 很长时间“始终是一部维护种族奴役和种族歧视的文献”。因为, “美国革命的领袖们并不认为人生来具有同等的才干和天资, 也不认为政府应当取之于富人而用之于穷人。他们甚至不认为所有的成年男子都应享有选举或担任公职的权利”。这也是为什么100多年来, “这个标榜自己奉行‘人人生来平等’原则的国家, 同时却建立在人类最邪恶的不平等基础之上”。
受此潮流影响, 众多美国史新著不可避免地会使人得出这样的印象:“从过去以‘建国之父’为主角的革命, 变成了以普通民众和边缘群体为主角的革命”;“国父”们代表的政治精英多半不仅不再被看成是革命的, 而且往往被批评为说一套, 做一套, 在一些重要的历史关头还背叛了革命原本诉求的自私自利者。一些史家们更得出结论说:“精英领导人对《独立宣言》中的平等理念做了狭隘的理解, 没有做出‘更人道、更民主’的选择, 因为他们不希望发生社会革命。那些起草和签署《独立宣言》与联邦宪法这两个立国文献的人, 大多‘反对人民民主和社会平等’。他们中的许多人拥有奴隶, 不少人对民众的政治诉求和行动再加抨击;他们虽然在《独立宣言》中承认‘人民’有权利‘改变或废除’政府形式, 但他们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建立政府之后, 却不再允许‘人民’‘改变或废除’他们创建的政治结构和秩序, 毫不留情地镇压民众的‘政治反叛’。”
由于长期以来美国正统的历史叙事和阐释被盎格鲁-撒克逊新教白人文化支配着, 这种强调阶级、种族、性别、人民反抗史, 轻视白人精英文化的改写历史的趋向, 不能不引起诸多习惯了传统思维的人们的不安。有学者惊呼美国历史学“已经四分五裂”了;有学者公开号召专业史家, 包括中小学历史教师, 坚持传统的自由主义的“人类价值观念”, 并据以影响大众。到1989年, 就连里根总统也注意到了这种改变的危险, 他利用离职演说的机会专门就此发出过警告。但就在里根总统离职的几乎同时, 美国“从幼儿园到中学, 一场教育改革正在全国开展起来”。此前, 为扩大史学研究生就业渠道, 美国诸多高校已经发展起一系列推动史学为公众事业服务的“公共史学”的教学实践活动。此举进一步促进了专业学者对社会及公众事务的关注与介入。注意到少数中小学历史教科书中谈到奴隶制及其种族歧视对黑人的种种伤害问题, 还会遭遇到种种杯葛, 美国历史学会、美国历史学家组织和全国社会课程联合会等, 随即展开了广泛的针对中小学历史教学情况的调查活动, 其目的就是要将“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革命”的“新观点”贯彻到学校教科书和教案中去。
1994年,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全国中小学历史教学中心于邀集哈佛、哥伦比亚、耶鲁、密歇根等大学一些著名教授, 共同编成并公布了一套《全国 (中小学) 历史教学标准》, 大量吸收了美国专业史学研究的许多新观念和新成果。它首度提出, 应该从小让学生了解, 今天的美国, 其实就是白人移民、黑人移民和土著印第安人三者结合而成的一个共同体, 也是欧洲文明、非洲文明和土著印第安文明由冲突到融合的产物。它并一改过去教科书着重介绍美国国父们的历史贡献以及美国立宪经过的做法, 反复提及反映美国黑暗面的问题, 如麦卡锡主义、三K党等, 并较多着眼于社会下层而非上层的人群和问题。此一《标准》出版后几乎马上就受到了美国众多精英人士的激烈抨击, 就连美国参议院都破天荒地通过决议来批评《标准》的做法。在此压力下, 两年后修订再版的《标准》发行, 编者们固然坚持了初版在多元化和社会史方面所做的努力, 但也不得不增加了正面提到华盛顿和杰斐逊等政治伟人的次数, 以及殖民时期欧洲文明影响的分量等方面的内容。
十分明显, 即使在以社会平等为核心的“政治正确”渐渐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背景下, 主张平等的自由主义左派史家对美国史叙事的影响这时还是有限的。多数史家还是无法接受全盘推翻传统叙事, 把代表着“美国梦”的美国式民主自由观念及其美国开国元勋为之奋斗的历史一笔抹杀的做法。由此也就不难理解, 其后美国会出现越来越多相互抵触的历史叙事。2014年, 美国学者泰德·麦卡利斯特 (Ted McAllister) 将差异明显的美国历史教科书及其著述做了一个分类, 将这些不同的叙事大体上分成了三类: (1) 传统的自由主义叙事, 即相信美国的国父们构建了具有普世主义的并构成了“美国梦”基本内涵的道德原则; (2) 激进的自由主义叙事,即认定美国的历史是人民争取平等权利的历史, 国父们只是些高唱理想道德却斤斤于少数人利益的假圣人; (3) 强调义务和秩序的保守主义叙事, 即相信美国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在于美国国父们不仅不以平等为目标, 而且也不承认抽象的自由, 美国宪法的伟大之处就在于能够维持住自由与秩序之间的微妙平衡。在他看来, 这三类叙事“好”“坏”差异很大。“好”的叙事可以塑造一个民族的善良天性, “坏”的叙事会将我们变成野兽。麻烦的是, “美国的过去所遗留下来的事实证据足以支持多种相互竞争的叙事”, 除了保守主义的叙事因为必须要挖掘历史证据的深层次信息, 目前的说服力有限外, 传统的主流叙事和信奉平等原则的新左派自由主义叙事, “每一种叙事都是真实的”, 因而均拥趸甚众。这也就不能不让麦卡利斯特等人深感忧虑。因为在他看来, 着眼于下层民众权益, 仇恨种种不平等, 客观上起着挑动民众敌视权势阶层作用的激进的自由主义叙事“正在学校里传授”, 很可能会变成美国的主流叙事。为此, 身为保守主义叙事支持者的他, 却不能不公开主张支持传统的主流叙事, 继续维持其主流史观的地位。他对自己反对改写历史的理由讲得很清楚, 让信奉平等原则的新左派自由主义叙事成为主流叙事的危险在于, 美国很可能会在一夜之间变成一个和过去截然不同的——充满“野兽”的——国家。
五 美国史是“每一种叙事都是真实的”吗?
相信专业史学家没有几个人真的会认同麦卡利斯特关于“美国的过去所遗留下来的事实证据足以支持多种相互竞争的叙事”,因此“每一种叙事都是真实的”说法。但是,今人读美国通史或美国史教科书,的确会感觉到麦卡利斯特所说的问题,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每一种叙事似乎都握有足够的证明,也都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和道理,再加上相互之间你吸收我一些史料和说法,我吸收你一些史料和说法,就更加容易让不研究美国史的人看成一笔糊涂帐了。
美国史研究如今遭遇的尴尬,恐怕在当今任何国家都可能遇到,尤其是那些政治制度与社会观念前后变化巨大的国家中,新旧叙事在新旧观念影响下更是容易各走极端。每一种严肃的历史叙事都会找到立论的史料依据,就像爱德华H.卡尔所说的:这本来也是史家的主观选择所决定的,历史学家也有资格来“制造”历史。从追求历史真实的角度,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因为不论是认定杰斐逊等人开创的美国道路和《独立宣言》所宣示的普世性原则,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指明了方向的传统的主流叙事,还是认定美国史根本上是一部种族歧视、民族矛盾、性别压迫和阶级冲突史的新左派的自由主义叙事,也包括其他各种调和的及微观的新叙事,都从各自的角度极大地帮助了美国史的真相还原工作。问题是,就通史著述或历史教科书而言,观点对立、各执一端的叙事无论如何都有其片面性。有没有可能将已经发现的各种看起来相互冲突的历史真实统合起来,做出一种更具整体性且能让读者看出历史发展逻辑的实事求是的历史解读呢?
这些年来,许多美国专业史家,也包括不少热心于美国史重建的记者、作家,都为此做出了很重要的尝试。但就笔者有限的阅读看,即使是这些努力综合各方史料,努力协调不同观点的著述,对“美国的悖论”的解释力仍较有限。一个明显的不足是,几乎所有作者都认同“悖论”的存在,也大都不否认当今以社会平等为核心诉求的“政治正确”的价值观,但所有研究多半都没有把美国从建国前到当今这一“悖论”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设定为历史考察的主线,更没有人把自北美殖民地初建到今天这400年历史放到欧美乃至近代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大进程和大逻辑中,去进行比较考察。这样做之所以必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美国的历史发展,无论文明还是野蛮,能否脱离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大背景、大环境和大时代的影响与制约呢?如前所述,从人类社会几百年来的发展实践来看,当今多数西方国家几乎须臾不可背离的“政治正确”不过是最近半个世纪左右才逐渐形成的,它不仅与几百上千年前历史人物的价值观、道德观大相径庭,就是与几十上百年前社会主流价值观、道德观往往也有很大不同。从前述美国专业史家史观的分裂,夏洛茨维尔事件的发生,包括让许多知识分子跌破眼镜的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等情况,也都可以清楚地看出,即使当今在“政治正确”已相当强势的西方国家,此一所谓主流的价值观,与颇多底层民众亦或所谓保守的、右翼的社会集团的价值观、道德观,也还有很大距离。换言之,所谓“美国的悖论”仅仅是美国自身的悖论呢,还是欧美社会,甚至是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种阶段性的存在或表现呢?
为此,我们在这里不妨简单提示一下美国这一“悖论”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历史情况。
240年前,美国国父们宣告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然而10年后美国正式建国制定的宪法中却没有认同这一原则。以后差不多过了90年时间,美国国会才批准给黑奴以人身自由,同时才承认没有财产的白人男性也可以享有选举权。但是,即使在南北战争后讨论第15修正案,考虑授予黑人男性以选举权时,共和、民主两党,一个同意给黑人男性投票权,不同意给妇女投票权;一个既反对给妇女投票权,也反对给黑人男性投票权。白人妇女运动组织者的态度却是:“在妇女没有投票权的时候,黑人也不应该被授予投票权。”结果,不仅妇女投票权没能获得,美国国会一度通过的第15条宪法修正案,事实上也未能执行。此后,又过了半个世纪,美国白人妇女才得到了选举权;又过了将近一个世纪,亦即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南方各州更晚),印第安人和黑人才先后获得了法定的与白人同等的选举权。这也正是为什么戴格勒告诉我们说,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前美国专业史学会,特别是在多数高校历史教师队伍中,几乎找不到黑人或女性成员。黑人史直至平权运动期间才开始进入历史教科书,学界对妇女史重视的时间甚至还要大大晚于黑人史受重视的时间。
为什么将近两个半世纪前美国开国元勋们就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人人享有“不可剥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主张,在美国却长达近两个世纪不能确定这个“人”的范围,而且还一直坚持要限制其范围呢?对此,人们已经有过很多讨论。传统的解读要么忽略《独立宣言》与《美国宪法》在民权问题上存在的巨大差异,要么认为“那项著名宣言的作者们是想要把一切人都包括进去的”,只是当时没有能够做到。有人批评这是“民主的倒退”,甚至是“背叛”;更多的人,如林肯即认为,这是国父们的一种故意,他们知道一时做不到,但相信还是应该“道明这一条关乎所有人的真理”,以便“为自由社会规定一个准则”、一个奋斗的目标①。较新的解读也很多,津恩认定国父们写下这句话只是因为它更具“鼓动性”,可以“把一些美国人动员起来”,他们从来没有想要去实现它。埃克里·方纳(Eric Foner)则告诉我们说,杰斐逊当时确实是借用约翰·洛克的观点来说明美国独立的政治正当性,当时的人,包括杰斐逊本身都并不真的理解这段话所包含的全部涵义。因为当时人的思想还没有发展到如此激进的程度。“在英属北美殖民地社会,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的基础通常被认为是对权威的服从……不平等(才)是殖民地社会秩序的基础所在。”
应该肯定,方纳的解释可能更符合当时的历史实际。因为无论是背叛说,还是故意说,亦或欺骗说,都有高估之嫌。既与北美殖民地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脱节,也与产生华盛顿、亚当斯、杰斐逊等人的各主要殖民地社会发展水平及其权力关系状况不合。但方纳的解读也忽略了一个更大的背景。他没有注意到,这个时候“对权威的服从”亦或法律、政治、社会的“不平等”,不仅仅是北美殖民地社会所独有的现象。想一想整个18世纪末以前的英、法等欧洲国家都还奉行严格等级制的君主制就不难明了这一点。指出这一点的重要性在于,如同美国独立建国创立的联邦政体及其民主分权制度的理念和设计,基本源自于洛克的《政府论》外,杰斐逊写进《独立宣言》的那段论及“人人生而平等”的名言,也都是搬自洛克的。但是,包括洛克等在内曾论及人“生而平等”的启蒙思想家们,从16世纪末至18世纪末,有什么人真的认为“人”可以不分国家、民族、肤色、信仰、性别、贫富、贵贱、智愚,在法律权利、政治权利以及社会权利上一律平等的吗?
对于思想启蒙时期欧美人权思想中“人”的含义的演变,20世纪八九十年代欧洲一些法学界的学者已做过考察和研究。如瑞士法学家胜雅律(Harro Von Senger)就有专文谈论过。他的结论是,不要说在16、17世纪,就是在18、19世纪,甚至部分地在20世纪,许多今天仍在使用的重要政治词汇,如“人”“人民”“人类全体”“整体利益”“公意”等等,其含义都是特指的,与其表面词义相比要狭窄得多的。比如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其中所谈到的“人”,无论是写作“man”“men”“all men”,还是写作“Citizen”,指的都是有财产的白人男性,不包括在那个时候被视为缺少理性且附属于男性的妇女,更不包括被多数白人视同劣等或相当于“动物”的有色人种,甚至也不包括没有受过教育且被认为无法成为洛克所说的有“共同天性、能力和力量的人”的贫困白人。
为什么在18世纪思想启蒙运动已经开始的条件下,人们还会把“人”等级化,甚至分为“人”和“半人”(“亚人”)和“非人”呢?胜雅律指出,这是“人权”观念渐进形成过程中阶段性的表现。早期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大都相信,“有理性的才配称为人”,理性是与生俱来的,“男性=理性;女性=非理性”,故妇女“也就是非人、次等人(或者劣等人)”。因此,在那样一种时代背景下,不论是英国、还是法国,更不必说主要来自英国的殖民者开辟的北美殖民地,亦或是他们所创立的国家,大家在“人人生而平等”问题上的观念基本都是一样的,即未成年人、妇女、精神病人,更不必说有色人种,都不在其中,自然也就不成其为在法律上和政治有享有平等地位的公民。
不过,胜雅律注意到思想观念演进中极其重要的渐进性及其阶段性,却没有谈到另一个可能更重要,且直接关系到为什么当时欧洲白人男性的思想观念,会具有那样一种局限性和阶段性的时代背景。
以美国为中心来看那样一个时代,我们恐怕应该从15世纪末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开始,计算到19世纪中叶美国在北美大陆的领土扩张基本完成。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呢?从全球史的角度,这是一个欧洲崛起和工业革命开始的时代。但如果我们以“人人生而平等”说的提出,作为当今“政治正确”的一种出发点,并且是从美国史的角度看问题的话,我们或许应该把这个时代看成是一个伴随着航海大发现而来的残暴血腥的殖民狂潮与人文思想、理性启蒙开始交互作用的时代;看成是欧洲主要国家从极端野蛮开始逐渐向现代文明过渡的时代,亦即是欧美社会从严重“政治不正确”开始曲折地向“政治正确”的方向发生转变的时代。
这个时代的启动,即是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最早发动的淘金、扩张和殖民潮,其野蛮暴力的背景源自于欧洲各国从十字军东征到百年战争长期争夺、兼并、扩张、混战的历史。无论是大航海的发动,还是新大陆的殖民,自始就是以向海外扩张领土、攫取财富为目的的。紧随其后的荷兰人、法国人和英国人,同样抱着征服、掠夺和拥有的热望。即使洛克等启蒙思想家,这时也一样认定非洲、太平洋诸岛屿及美洲原住民统统是“野蛮的”,他们“既不懂得圈用土地”,自然也就不具有对土地、森林、河流、矿产等自然财富的财产权,任何人都可以加诸劳动而占有之。
为什么在当年白人殖民者会视夺人土地财富并变人为奴为理所当然?就北美殖民地所发生的这场历史悲剧,史书的解释大体不外两种。传统美国通史,如丹尼尔J.布尔斯廷(Daniel J. Boorstin)等人的著作,主要强调印第安人对遵守文明作战规则的殖民者“斩尽杀绝”的一面;自由主义新左派的美国史著作,如霍华德·津恩(Howard Zinn)等人的书,则主要强调欺诈的殖民者对温和善良的印第安人的掠夺和灭绝。查各类史料,他们的讲法也的确各有所据,且言之成理。
印第安人野蛮吗?当然。但是,他们原本就生活在原始社会的水平上,对个体生命本无敬畏和尊重之心,且面对侵略者,自认捍卫自己族群生存之根基,只能你死我活。站在他们的角度,未必不能理解他们所以会野蛮。掌握着现代枪炮的殖民者真的把印第安人看成平等的对手,注意信守格劳秀斯(Hugo Grotius)主张的交战规则吗?非也。也不可能。这也是为什么津恩等研究者很容易就能找到大量殖民者自己记述的劫掠、奸淫、杀戮印第安人的史料。那么,这些自视开化、文明,且对自身财产权高度重视的英国殖民者,何以会无视原住民的财产权和基本生存需求,甚至必欲将对方“赶尽杀绝”呢?津恩的解释是,他们对土地财富的渴求与“建立在财产私有制基础上的”人的“虚伪和狡诈”两相结合,在当时“那样一个充满了弱肉强食的竞争和冲突的历史年代”,自然就变得凶残起来了。但是,这些必欲夺取北美大陆以创建“上帝之城”的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在他们的母国或在欧洲就都那么文质彬彬吗?
有关欧洲殖民者的野蛮,16世纪法国人文思想家米歇尔·德·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就非常不客气地指出过。用他的话来说,欧洲人动辄称美洲土著为“野蛮人”,殊不知那些所谓的“野蛮人”虽好勇尚武,依其风俗习惯可能还会把俘虏到的敌人杀死烤熟吃掉,但他们既不谋求扩张土地,也不贪恋他人的财富,因而不会像欧洲人那样,为了寻求意外财富和土地而大肆掠夺、杀戮,更不会像欧洲人那样绞尽脑汁地发明酷刑折磨活人来获得快感。两相比较,恐怕应该说欧洲人“在各方面都比他们更野蛮”。
蒙田这里所讲的欧洲人更野蛮的种种表现,也并不是发现新大陆之后面对当地原住民才突然表现出来的。法兰西斯·拉尔森(Frances Larson)的研究告诉我们,欧洲人的野蛮由来已久。以英国为例,纵使经历了光荣革命,并产生了重视国民权利的《权利法案》,17、18世纪的英国依旧十分野蛮。英国革命声名显赫的领导人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将军1658年死后,被人掘墓并砍下头颅示众,之后在长达一两百年时间里还被一个又一个收藏家拿到名流云集的宴会上去“娱乐嘉宾”。直至19世纪末,英国一位颇为著名的收藏家,也是科学家和狩猎者,在参加非洲的一次救援远征活动中,只是“为了替单调乏味的宿营生活制造点乐子”,就公然付钱给非洲士兵,“请他们在他面前杀害一名女孩,加以肢解,然后把她吃掉”。
照理说,17、18世纪在欧洲已经发生了思想启蒙运动,产生了一批重要的强调人文主义的思想家,但是,其社会风俗文化及其政治和刑法野蛮落后的情况仍旧十分普遍。从国王,到贵族,到商人,到大众,整个社会的思想和观念其实和发现新大陆以前并无多大差别,到处通行的都是弱肉强食的原则,鲜能见到雨果笔下的冉阿让和驼背敲钟人卡西莫多。以法国为例,当年大多数人们不要说对海外“野蛮人”,就是对自己同胞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都还没有最起码的怜悯、同情和尊重的意识。几乎当着蒙田的面,法国在1572年就发生过一起天主教徒几乎在一夜之间杀死数千胡格诺派教徒的惨案,即史称圣巴托罗缪大屠杀。时隔200年,法国乃至欧洲已经经历了思想启蒙运动的洗礼,1789-1793年法国爆发革命,揭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号,然而社会人心的残暴性丝毫未见改变,以至革命再度导致了一场异常血腥的大屠杀。成千上万的平民及其妇女和儿童,连同国王、王后、公主、将军、贵族,等等,不仅被残忍杀害,生前死后多半还遭受了极其不堪的公开凌辱,其残酷性至今读来仍令人发指。
北美移民的主要来源国英国,表面上没有发生过举国性的大屠杀,但它自古以来就以严刑峻法著称。其旧法典有种种残酷刑罚规定,包括处死叛国者时必须在人活着的时候剜出心脏和其他内脏,扔到水里煮之类。到了16世纪亨利八世时,英国仍大兴凌迟和火刑,并还发明了水煮活人的刑罚。每年各地累计公开处决人犯就多达700多次。直到19世纪初,英国立法规定的死刑罪名还有223种之多,哪怕是砍下一棵装饰用的灌木都可以被处以死刑。“伦敦在海德公园以北的泰伯恩每年会举行八场公开处决”,仅在“一五三〇年至一六三〇年间,英格兰就处死了七万五千人”,年750人。1822年就任内政部长的罗伯特·皮尔(Sir Robert Peel)就坦承:“这个国家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死刑执行次数要频繁得多,刑法也严重得多。”
自古以来当权者嗜血暴力之风,既是社会野蛮的反映,也会愈加强化社会风气的暴力化和人心的冷血。从法国圣托罗缪事件和法国大革命的群众性屠杀事件中都可以看到,“人民”或曰“普罗大众”往往会表现得更加冷血和残酷。以19世纪初期的伦敦为例,“每当有人被处以绞刑,通常(都)会有五千人聚集观看。而当著名重犯被处死时,围观民众可能高达四万甚至十万人”。一些有点钱的人还会花钱买前排的位置,带着妻子,一面呷茶,一面欣赏犯人受死的经过。狄更斯还描述过那些挤不进人群却一样热衷于看杀人的平民妇女,称她们一边打着毛线,一边在外围紧张地竖着耳朵听人头落地的声音:“二十二”“二十三”……不少围观者还不只是为感受刺激,他(她)们要在人犯死后第一时间去触碰死人的肢体,甚或挤到跟前去蘸死者的血,以求健康长寿。英国有研究者告诉我们,在伦敦,这种冷血残忍的围观风要到19世纪中期公开处决大幅减少,人权观念在民众中多少开始发生影响后,才逐渐有所改变。
由此不难想象,那些在17、18世纪,或不堪宗教压迫,或迫于生计艰难,或为追求财富,不惜九死一生到北美来寻找出路的英国殖民者,不论是绅士,还是劳力者,他们与自己母国乃至欧洲的同胞又会有多大区别呢?要知道,这些殖民者及其后代的生活环境更恶劣,生命财产所受威胁也大得多。一方面,他们必须联合起来才能强大;另一方面,他们必须与不怕死的原住民,甚至与同样拥有现代武器的荷兰人、法国人、西班牙人去争夺土地;必须武装起来反抗英王及其军队;必须制服动辄造反且同样握有武器的白人契约奴;还要想方设法驯服几十万上百万黑奴,使之无条件地为自己劳作,这还不包括教派之间的压迫、冲突和对内部异己力量的压迫与驱逐……种种“险恶不堪的生活”条件,都会使殖民地走向集权和强力,尤其离不开严刑峻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期殖民地基本上都是“寡头统治”,居民拥有枪支更是不可剥夺的权利,而各殖民地实体刑法除了搬用母国英国的外,一些罪名及刑罚甚至比当时英国的刑法还要繁苛和严酷。托克维尔在美国独立后游历北美,对英国殖民地初期的一些刑法典仍旧深恶痛绝,称它们简直就是“一个粗野和半开化的民族的立法”,繁多的死刑罪名和种种偏颇且极端的惩罚规定,实在是“有辱于人类的理性”。
这样的情况于殖民地稳固后逐渐有所改变。进至19世纪,北方殖民地改变较明显,而南部蓄奴州却迫于维护奴隶制的需要变化不多,并且还增加了不少专门针对奴隶的刑罚罪名。南北战争前后,南方州又相应地制定了各种用以取代奴隶制法律的所谓“黑人法典”,并且发展出与联邦刑事司法制度相背离的私刑法律和保安运动。仅此两类运动在1779-1780年就伤害了将近6000人之多。而被马克·吐温惊呼为“噬血狂行”的私刑处罚,在一些州还在事实上具有了半合法性质,因而得以长期延续。
由此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北美殖民地一直到美国建国后,其奴隶制的形成,以及种族主义的泛滥,不过是那个丛林时代的产物,是从弱肉强食的社会观念和与其相适应的社会关系中生长出来的,更是伴随着西欧以暴力求暴利的海外淘金潮、殖民潮和资本原始积累一同发展起来的。殖民者与印第安人的冲突,根本上是因为前者占据和夺取后者土地等资源引起的,所谓“那里的原住民尚未文明开化……与野外的动物差不多”,说到底不过是自古以来强权者夺占所谓“蛮族”土地财产风气的一种延续。英国殖民者与荷、法、西殖民者,乃至与母国之间并不存在是“人”不是“人”,或者是文明人还是野蛮人的问题,他们在北美大陆照样会因争地和夺利大打出手,充其量只是会受到欧洲通行的战争规则的束缚而已。
北美奴隶制及其种族化的发生与形成,也是和殖民者逐利的动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夺取土地和找人耕种是多数殖民者在北美求生的必由之路,因此役使奴隶早就成了他们的一种选择④。但是,殖民者18世纪以前主要役使的还是从英国引入的大批白人契约奴和本地的印第安人。1700年以前,弗吉尼亚当时10万人中就有一半以上是被强制劳役几年的年轻“白奴”。1670-1715年间,英国奴隶贩子还在从北美往外贩卖印第安奴隶,据说数量多达三至五万人。到美国建国前夕,罗德岛印第安人三分之一已被殖民者役使为奴了。只是17世纪末以后英国使用黑奴合法化,开始有奴隶贩子向北美大批贩卖黑奴,役使黑奴才流行起来。因为英国殖民者们很快发现,与多不驯服且容易逃跑的印第安人和白人契约奴相比,黑奴因其皮肤颜色明显,又来自非洲,管理起来更便利,特别是在经济上使用黑奴的费用也便宜得多。
在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北美开拓史,也包括新大陆发现后整个欧洲殖民史,很大程度上都再现了人类历史上更野蛮而不是更文明的一面。用一位美国评论家的话来说,自视为“上帝的使者”的盎格鲁-撒克逊新教白人开拓者,一开始就是以《旧约》中夺取迦南地的犹太人为榜样,志在“征服这片土地,拥有这片土地”的。但可以肯定,北美英国殖民运动再野蛮、再血腥,也还是新大陆发现后整个欧洲早期资本原始积累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葡萄牙、西班牙、荷兰、法国殖民者相比,充其量也就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别。同样,17、18世纪欧洲社会、经济、思想、政治、法制等各方面的变化,也不可避免地会直接间接地影响到北美。因此,就像威廉J.本内特(William J. Bennett)所说的,美国历史上是发生过许多暴行,但它同时也持续地向“政治正确”的方向在发生改变。仅以平权问题为例,美国起步或较母国英国略迟,但其建国后政治法律前行的方向,与欧洲各国仍是一致的,而且在有些方面它还走在了前面。比如,与欧美国家相比,美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民主选举制度和通过选举创立共和政府的;是最早取消选民财产资格规定及纳税规定的;也是较早给予妇女以投票权的。美国不如一些欧美国家之处,主要是废除奴隶制问题,以及实际给予包括黑人、印第安人在内的有色人种和少数民族平等政治权利问题,包括承认穷人享有社会福利权,承认劳工权利,以及承认工会组织权等问题。
六 如何看待历史人物的“历史问题”?
比较半个世纪以来美国传统的主流历史叙事和如今因强调平等原则而被视为自由主义新左派的历史叙事,可以清楚地看出两者本质上都主张自由主义,而事实上前者更多着眼于国家,后者更多着眼于社会;前者更强调自由的理想,后者更重视平等的现实;前者相信自由重于平等,后者认为没有平等就没有自由。而由前述亦可了解,美国从“政治不正确”到“政治正确”的历史发展进程,走的恰恰是先国家,后社会;先自由,后平等,迄今仍在曲折前行的一条路。按照林肯的说法,这原本就是国父们有意识的政治设计和制度安排。许多专家学者长期以来也都如此认为。如米尔顿·弗里德曼就明确认为:“美国的大部分历史,都围绕着《独立宣言》中的原则和理念而展开,是努力将这些原则和理念付诸实践的历史。”“从废除奴隶制的斗争(打了一场血腥的内战才解决这一问题)到追求机会平等,再到近来的追求结果平等,都反映了这种努力。”
但自由主义新左派史家显然无法认同此说。因为,他们看不出,主张“人人生而平等”的国父们,为什么一面提出平等的原则和理念,一面却公然役使奴隶、伤害原住民、歧视妇女,甚至宣扬种种人与人不平等的言论。如果他们并不相信自己写在《独立宣言》上的话,那就是赤衳衳的欺骗;如果他们相信自己写的话,只是因为无法抗拒地位和生活的诱惑,结果也还是欺骗———自欺欺人。
历史之吊诡也莫甚于此,古人说的与做的常常大相径庭,导致后人对古人的看法及评价往往歧义横生。然而造成这一现象发生的原因多半可能并非古人之错。同样实行奴隶制,古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也讲“一视同仁”“权利平等”“言论自由”等等,却鲜见有人斥之虚伪;而既役使黑奴又讲“人人生而平等”的美国国父,就难逃脱被谴责的命运。今人对距今2000年前的古人和距今两三百年前的古人,政治敏感度明显地大不相同,因而情感立场也大不一样。对于众多普通美国人来说,他们父祖之辈蒙受的苦难和屈辱仍旧记忆犹新,何况美国国父一代人与欧洲启蒙思想运动所处时代几乎同步,其后的法国革命就发布了废除奴隶制的法令,为何美国国父们要坚持奴隶制?因此,即使在一些专业史家看来,国父们在那个时代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却不去做,本身就是严重的“政治不正确”。
问题是,从前面梳理半个世纪以来美国“改写历史”风波起伏的经过,特别是美国开国元勋祖辈们生长的欧洲那个时代的大环境、大背景,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当今通行于欧美主流社会的“政治正确”观念,即使在最近三四百年时间里,也始终处在一个缓慢且渐进的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以往的美国人之所以将华盛顿、杰斐逊等尊称为“国父”,根本之点在于他们勇于革命并成功地创建了美国这个国家。造成观念上混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后人把国父们当年主要用来向母国英国要求自由平等权利的斗争口号,逐渐视为一种普世性的原则,并因此将提出这些口号和主张的国父们,视同人权平等之父,一并神圣化、道德化了。实际上,就像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及传记作家斯蒂芬E.安布罗斯(Stephen E. Ambrose)在去世前强调过的那样,一切人都生活和思想在特定的“时空”之中,没有人能够完全摆脱自己所处“时空”的局限。从史学研究的角度,我们尤其应该注意到,这种“时空”始终都是在变动的,而处于不同“时空”条件下的人们,他们对很多问题的看法和观念,必定会有很大的差异。从美国建国的角度,理当可以视华盛顿、杰斐逊等人为“国父”,但从今人理解的“人人生而平等”的价值观的角度,他们恐怕就只能算是人类社会平等观形成过程中某一特定时期的代表,断难将他们视为人权平等之父。
关于人类社会平等观形成的渐进性,我们不妨微略比较一下约翰·温斯罗普(John Winthrop)、杰斐逊和林肯三人对“人人生而平等”这一主张或原则的看法,以了解处于美国建国前后一段时间里的几位历史人物,在这一问题上思想观念是怎样变化的。
所以要举温斯罗普为例,一是因为他是北美早期英国移民最重要的一位代表,曾经是新英格兰清教移民领袖,几度担任过马萨诸塞湾区殖民地总督或副总督之职。一些学者明确认为他对美国建国的贡献不亚于华盛顿、杰斐逊等人,实为北美的摩西,理当被尊为国父。他们举出的理由是:第一,他是最早提出使命论和“美国梦”的人,早在1630年他就提出要把北美殖民事业看成上帝交给的使命,号召教徒们齐心协力,把殖民地建成光照世界的“山巅之城”。第二,在他的主导下,马萨诸塞湾区殖民地先于母国英国实行了官员民选和民主自治。第三,他成功地领导湾区走出早期开拓的重重困境,从而为英国殖民者进一步殖民整个新英格兰地区,包括为日后独立建国,打下了坚实基础。
但是,无论从任何角度看,温斯罗普都不是平等思想的提倡者。他除了否认印第安原住民的土地权利、否认妇女的权利地位,并赞同役使奴隶外,还公开从原则上宣扬社会不平等的合理性。他宣称:世间有人贫穷,有人富裕,有人高贵,有人卑微,这是“全能的上帝”的“安排”,世人理当遵从上帝的旨意友爱互助。他主管下的湾区殖民地,对异教徒,包括对天主教以及新教不同教派,乃至对本教派中非正统人士,均持打压、驱逐,甚至刑罚的做法。而他对妇女的歧视态度,也较100多年后杰斐逊时代的开国元勋们来说要赤衳衳得多。这种情况显然与温斯罗普生长活动的时空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他比克伦威尔还要早生约10年时间,他殖民北美之初,英、法启蒙思想家均未成长起来。而他的出身、阶级、所受贵族教育,以及多年做英国王室监护权法庭律师的经历等等,都决定了他当年是不会认同哪怕只是形式上的“人人生而平等”这类提法的。
杰斐逊所以不同于温斯罗普,一方面是因为他晚出生了155年,北美殖民地上百年来自治、民主、共和的社会政治实践已经成形;另一方面,他已经有条件阅读英国弗朗西斯·培根、约翰·洛克等人的著述,因而在思想上倾向自由、民主和理性。在殖民地与英国因印花税剑拔弩张时,英、法思想启蒙运动已经波及北美,齐集费城的大陆会议代表中不少人当时都从约翰·洛克、大卫·休谟以及孟德斯鸠、伏尔泰,甚至是卢梭的人权自由平等主张中受到启发。与杰斐逊一同作为弗吉尼亚代表与会的乔治·梅森,还刚刚参考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并吸收了英法启蒙思想家们关于“人人生而平等”和人的“自然权利”不可剥夺的主张,起草了《弗吉尼亚权利宣言》。而这时来自英国的托马斯·潘恩所著极具煽动性的《常识》一书,更是在思想上给了杰斐逊等人以极大的刺激和鼓舞。阿克顿就认为,“杰斐逊在撰写《独立宣言》时,便倾心于和卢梭及潘恩相似的观点,在抽象的人权中寻求自由的来源”。无论如何,《独立宣言》及其它向世人所宣告的“人人生而平等”的信条,以及他关于人们只是因为要确保自己的权利不被侵犯才建立政府,“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破坏了上述目的,人民便有权利予以改变或废除,并建立一个新的政府”的政治主张,显而易见既从各殖民地民主自治的实践中取得了政治资本,又从欧洲启蒙思想家那里得到了理论上的支撑。
但是,杰斐逊等人笔下的那个“人人生而平等”的概念,与今人理解的相同吗?不。杰斐逊在起草《独立宣言》稿10年前就继承了数千英亩土地和几十名黑奴,这时出入动辄乘坐由四匹马拉动的四轮敞篷马车,并有奴隶随行。他如何可能相信我们今人所理解的“人人生而平等”呢?《独立宣言》虽然也用的是“人人生而平等”一语,但它第一是针对英王的专制压迫而言;第二其“人人”一词,用的不是“一切人”,即“all people”,而是“all men”,即“所有男人”。而这显然也是所有参加大陆会议的代表们大家一致认同的,因为在那个时代所有享有政治权利的人们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实际上《独立宣言》中对“人”的这种认定,沿袭的也是殖民地正在实施的法典,如1641年制定的《马萨诸塞自由法》中的认定。马塞诸塞等殖民地法典的这种认定,又是来自于欧洲,且基本还是英国1429年第一部选举法的规定。即只有拥有自由民身份并有一定财产或有缴税资格的男性,才拥有选举权⑦。不要说杰斐逊等开国元勋基本上还都是北美英国殖民地精英阶层和富裕阶层的代言人,就是十几年后几乎是以无套裤汉为主力的法国大革命,它的《人权宣言》也一样宣告,平等的权利只属于“man”或“men”,而不属于“all people”。
从这里当不难看出时代大环境、大背景的局限对历史中人起着怎样的作用。国父们之所以会发出“人人生而平等”这一“最响亮的争取自由的呼声”,实为时代使然;他们之所以只相信盎格鲁-撒克逊有财产能纳税的白人男性才是那个享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人人”,也是时代使然。在1776年仍旧基本依赖于农业的北美十三块殖民地,并不是,也不可能是人类社会自由、平等、人权思想最适合的滋生地。但是,这些有着强烈的自由诉求并初步实现了区域性民主自治的殖民者,为了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恰好从英国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等人的著作中找到了可以用来反抗英王威权的思想理论依据。唯一让他们感到有些尴尬的就是,洛克阐述天赋人权的意义并抨击专制,一个重要的出发点,就是反对当时在英国存在的奴隶制度。
注意到这一矛盾现象,特别是注意到当时整个欧洲仍旧只把白人男性,而且多半是有财产的白人男性视为“人”的情况,我们也就不难看出这一扰乱当今美国人神经的“悖论”之问题所在了。多半是奴隶主的国父们相信“人人生而平等”,指的是他们这些有财产的白人男性大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有权自治自立甚至另立政府。与此同时,因信奉洛克等人的思想并以之为武器,理智上也就无法否认洛克对奴隶制的谴责有其正当性。这也是为什么杰斐逊会在《独立宣言》的初稿中写上了谴责奴隶制的言论,以及他、华盛顿和诸多开国元勋其后也都曾在私下或公开表达过不赞成奴隶制的看法的重要原因。但是,这并不等于说,美国开国元勋们对贫富、贵贱、男女以及宗教、种族差异的看法,与温斯罗普一代人相比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变。事实上,他们多数人不仅没有做好废除奴隶制的思想准备,而且理智上也不认同贫富、贵贱、男女及宗教、种族一律平等的观念。这也是为什么,美国革命远不如法国革命激进,其《独立宣言》中所宣告的平等原则甚至没能写进《美国宪法》。它不仅没有像法国大革命那样宣告废除奴隶制,而且其革命后对印第安人的掠夺、驱逐和战争还因巴黎和约而更加扩大并更加暴力化了。即使是独立后的美国于1791年补充通过了旨在保障“公民”权利的“权利法案”,规定“公民”享有宗教、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权,但有幸成为“公民”的白人男性很长时期在许多方面也未必真能享受到这些自由。比如,在独立战争和美国建国过程中影响极大的潘恩,就因为著书批评了基督教,便一下子成了独立后美国人民的“公敌”。开国元勋们避之唯恐不及,其出行、住宿甚至都会遭人故意为难。潘恩1809年去世时,几乎连送葬的人都没有。下葬后据说连尸骨也被人掘走,不知去向。
从美国独立建国,到林肯出任总统,一战而废除奴隶制,中间又隔了八九十年时间。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林肯及其他所处的时代和环境,特别是在奴隶制问题上又大不同于杰斐逊一代人活着的时候了。1808年1月1日,英国废除奴隶贸易法正式生效。在英国民众的强大压力下,为真正禁止奴隶贸易,英国政府持续展开了废奴外交,迫使多数欧美国家逐步承诺停止奴隶贸易。1833年8月,英国议会正式通过了《废除奴隶制法案》,1848年法国临时政府亦宣布废除法属殖民地的奴隶制度。这些都极大地推动了美国废奴运动的兴起。1833年全国性的反奴隶制协会宣告成立,到1838年已发展到1350个分会,25万会员。仅1837-1838年一年间,全国协会就出版了7877部书,47250份小册子及文章,4100份传单和10490份印刷品。各协会反奴隶制刊物,如《奴隶之友》两年出版了3.1万份,《人权》出版了18.94万份,《释奴者》出版了21.7万份。此外各地还出版有100多种反奴隶制报纸。所有这些,都构成了林肯成长为美国废除奴隶制总统的重大时代背景。
林肯走上反对奴隶制道路自然也有其个人原因,比如,他的贫苦出身,年轻时即看不惯黑人被铁链锁、被皮鞭打,以及他对《独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中“all men”的理解,几乎从来就认为是指所有成年男性,不分种族、宗教和国籍。因此,他对奴隶制的批评并不纯粹是个人感性的,而是建立在“黑人是人”,“一切人生来平等”是美国建国基本理念这一理性认识基础上的。不论杰斐逊们当初写下“人人生而平等”那段名言时,是否把黑人包括在内,随着林肯所代表的新共和党人与南方奴隶主们的矛盾冲突越来越尖锐,他在1854年以后终于清楚地注意到这一写在《独立宣言》上的政治原则所具有的重要政治意义,因而也越来越频繁地开始援引这一名言,并且宣称:“我们的父辈”当年就是主张“一切人平等”的。他对美国建国后没有践行“一切人平等”,反而不断扩大奴隶制的范围和排斥外国移民的情况,深表不满。还在他当选总统及南北战争爆发6年前,他就在一封私信中气愤地声称:多年来,美国正在被“白人中的一群败类”引向堕落。“建国之初,我们宣称‘一切人生来平等’。如今我们实际上把它读成‘一切人生来平等,但黑人除外。’当无所知党人掌权时,将会读成‘一切人生来平等,但黑人、外国人和天主教徒除外。’如果真的到了这个地步,我宁可移居到一个不自诩热爱自由的国家去。”正是因为具有这样一种思想及情感,当他成为美国总统,并受到南方奴隶主用分裂国家的方式来挑战其代表的联邦政府权力时,他才有可能愤然走到诉诸战争和废除奴隶制的地步。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对华盛顿、杰斐逊的质疑声逐渐高涨,对林肯的评价也出现了很多不同的声音。问题是这些批评者多半没有看到林肯所以会有那些政治不正确的言论,也是时代使然。因为,林肯所处的时代正是欧洲开始盛行用生物学、植物学、博物学、人类学等种种科学方法研究论证种族差异,并得出有色人种远不如白人优秀的时候。这不能不影响到林肯对黑人的看法。他虽同情黑人的境遇,却对黑白杂处混血可能“危害”白人血统充满担忧。这些都使今人很容易发现他也讲过许多“政治不正确”的言论,包括在领导南北战争和制定解放黑奴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过态度摇摆和不彻底的情况。
这一情况再度提醒我们,从野蛮到文明,或曰从“政治不正确”到“政治正确”的历史演进,不仅在温斯罗普、杰斐逊和林肯他们那个时代是艰难的、缓慢的,每一代人的进步都注定是有局限的,而且在他们之后的美国,包括到今天以及今后,也同样是充满了极其复杂的观念差异,实现起来是极其困难的。因为,事实明摆着:尽管1865年12月18日美国国会通过宪法第13条修正案,从法律上宣告废除了奴隶制,但美国将法律上的黑白种族平等落实到政治上,却又花了差不多100年时间。这还不包括南北战争后美国政府一面宣告给黑人以平等权利,一面对外发起大规模领土扩张运动和殖民运动,对内发起针对印第安人的强制性驱逐、隔离、同化运动,和有针对性地限制所谓“劣等”人口移民,甚至还针对所谓“劣质”白人发动过具有官方背景的“消极优生学”运动,等等。这些曾经得到过希特勒高度重视和肯定的严重“政治不正确”的政策和作法,显然不能简单地看成是美国历史上某个或某几个历史人物个人的问题。它们清楚地说明,将“人人生而平等”的主张写入《独立宣言》并没有使美国变得与众不同。哪怕是在观念上将“人人”逐渐扩展到“一切人”,美国社会各阶层的认识变化也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迄今都还尚未达成目标。至于说要把法律上的平等全面落实到政治上,特别是落实到社会上来,其过程自然就更具难度了。
七 几点讨论
行文至此,笔者个人的基本意见可以概述于后了。
如果今人所说的“政治正确”原则主要指“一切人”权利平等、社会地位平等,以及社会尽力照顾弱势群体的话,那么,笔者同意说,这是人类社会由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走向善待“一切人”的历史发展的一个方向所在。就这一价值判断和努力方向而言,史家有责任如实揭露并记录人类历史上一切因压迫或歧视而发生的反人性、非人道的野蛮现象,尤其有责任深入考察研究人类社会历史何以不得不在恩格斯所说的“堆积如山的尸体上驰驱她的凯旋车”的原因所在。
但是,如前所述,就人类历史发展的长程看问题,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历史中人其实并不能像我们今天这样生产、生活、交往和思想。且时至今日,不同地方、不同社会、不同阶层,乃至不同人群间,因种种物质的、文化的及精神的生存发展条件和环境的影响,社会伦理观和价值观仍会存在很大的差异。我们唯一能够看到的一点只是,无论何种人群,无论主动或被动,上万年来几乎都经历了由蒙昧野蛮渐进至现代文明这样一种发展变化的过程。基于此,笔者认同克罗齐、马克斯·韦伯和爱德华·卡尔的观点,不赞成阿克顿、以赛亚·伯林以及美国学者康尼尔·李德和戈登·赖特等人的主张。即相信历史学家不是法官,不能隔着时空用今人道德的和法律的观点去审判“过去时代的人”,理应在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变化的阶段性的基础上,客观看待不同时代、不同社会条件下历史中人对其所在社会文明化进程起过怎样的作用。
就本文涉及的对美国国父的评价问题而言,仍以温斯罗普、杰斐逊和林肯为例,我们可以清楚地注意到,如果拿今人“政治正确”的标准,即使今人理解的“人人生而平等”的主张去衡量,他们也是一个比一个差得远。作为生活在过去时代中的具体的人,他们每个人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严重的“政治不正确”的一面。但是,如果我们从三四百年来美国社会从相对野蛮到相对文明,或从严重“政治不正确”到当今主流文化通行的“政治正确”的角度看问题,我们也应该能够发现,至少温斯罗普、杰斐逊和林肯在他们各自所生活的时代里都没有开历史的倒车,并且对推进美国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在客观上或多或少还有所助益。比如温斯罗普一代人扩大了英式民主,从而为杰斐逊一代人创建民主共和政府准备了条件;杰斐逊一代人破天荒地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高度重视“自由人”的自由权及其平等地位的共和民主的国家,并打出了“人人生而平等”的旗号,这又为林肯一代人废除奴隶制打下了制度的和法律的基础;林肯一代人从法律上否定了种族压迫和种族歧视的合法性,为后来者据以将法律上的平等进一步推进到政治平等、社会平等,将黑人平权问题扩大到一切人的平权运动,也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先导的作用。
因此,相对于传统的主流叙事,如实记述美国历史上一切因压迫或歧视而发生的种种反人性、非人道的野蛮现象,深入考察和研究美国从野蛮到文明的发展历程何以如此艰难曲折,包括充分揭示“过去时代的人”的历史局限性,显然是十分必要且重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改写历史”就要否定那些并非“政治正确”,然而从某种程度上或从某个侧面客观上推助过历史前行的历史人物。
还是那句话,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是渐进的,没有人能够脱离他所在的特定的历史时空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