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楚 徐进:打造共同安全的“命运共同体”:分析方法与建设路径探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62 次 更新时间:2018-09-28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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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楚   徐进  

内容提要:“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外交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的,具有正义性、和平性、包容性、综合性和科学性。它反映了一个崛起的中国如何处理与外界关系的思想理念。“命运共同体”建设首先需要中国运用物质力量来推动,但它拒绝简单地被“国强必霸”的传统思维来分析和理解。运用西方既有主流理论范式来理解和分析“命运共同体”有其局限。中国外交需要中国思维和视角。过程建构主义是主流范式之外的中国理论创新,它可以赋予中国外交政策及“命运共同体”以新的解释。但过程建构主义仍是单一范式研究,而由于“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复杂、具体的问题导向研究,因此,借用分析折中主义,并纳入过程建构主义来分析和考察“命运共同体”,可以发现,“命运共同体”既是一个经济、政治和安全秩序,也是一个观念秩序;利益共同体是它的基础,安全共同体是它的保障,共有知识的建构是其最高标准。共同安全是“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保障和战略目标,即它展示的和平发展战略凸显了中国尊重他者的合理安全诉求;合作共赢原则反映了在相互依赖程度不断深化的国际格局中合作安全的重要性;伙伴关系战略则展示了中国探索和实践“同盟安全”之外的新安全观的外交努力。

关 键 词:命运共同体  共同安全  过程建构主义  分析折中主义  伙伴关系战略


“命运共同体”是新时期中国对外战略中的重要思想和话语体系。这一外交新概念是在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提出的。纵观国际格局及其发展趋势,长期以来,美欧一直是国际政治的中心,而从二战后开始发展演变至今的世界政治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大量非西方元素的凸显、原殖民地独立、第三世界国家增加、新兴经济体崛起等,这极大地改变了国际格局。这其中又以中国的崛起最为明显。

本文认为,“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在新时期的重大外交创新和探索。正因为中国意识到了物质实力的提升对国际格局可能带来的冲击危险,才提出了“同呼吸、共命运”的时代倡议。“命运共同体”拒绝传统的国际政治权力观,倡导合作共赢、共同安全的新型国际关系秩序。推动建成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中的历史事件,它拒绝被权力、利益和观念等单一范式进行非此即彼的二元论分析和评判。“命运共同体”建立在牢固的物质利益纽带基础上,进一步地,国家间通过实践互动逐渐塑造共有知识和认同感。中国试图通过实践促进理论创新,即中国的崛起并非是与其他相关国家的零和博弈,合作共赢、共同安全是可能的。

由此,本文试图提出和解答的问题是:理解分析“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和方法是什么?在外交实践上构建“命运共同体”的可能路径和手段是什么?


一 “命运共同体”内涵


要考察“命运共同体”的内涵,有必要简单回顾共同体的思想渊源。一般认为,共同体思想来自于社会学,是一个社会学概念。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对人类群体生活的结合类型进行了研究,并抽象概括成两种理想类型,即共同体和社会。他认为:“共同体的类型主要是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群体(家庭、宗教)里实现的,此外,它也可能在小的、历史形成的联合体(村庄、城市)以及在思想的联合体(友谊、师徒关系等)里实现”,“共同体是建立在有关人员的本能的中意或者习惯制约的适应或者与思想有关的共同的记忆之上的;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宗教共同体等作为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它们不仅仅是各个组成部分加起来的总和,而且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共同体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与此相对应,滕尼斯认为,社会是一个在功利性原则指导下形成的联合体,其中的个体是机械聚合、相互分离的,而不是(像共同体一样)有机结合的。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历程晚于共同体。①

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认为,共同体意味着确定性和安全感,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关系要比它们与外部的其他行为体的关系紧密,否则“一旦内部行为体与外部世界的交流变得比内部的相互交流更为频繁,并且承负着更多的意义与压力,那么这种共同性也就会消失。”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共同体建立在内部的凝聚力(交往频率和关系深度)和归属感这些实践和观念基础上,对国际关系中的共同体而言,则意味着共同体内成员彼此之间的关系需要强于这些成员与共同体之外其他国家的关系,否则不能形成共同体或不能长久地维持共同体。

(一)国际关系中的安全共同体研究

第一个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引入共同体概念的学者是理查德·范·瓦吉恩(Richard Van Wagenen),他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安全共同体这个概念。③之后,卡尔·多伊奇(Karl W.Deutsch)明确界定并提出了系统的安全共同体理论,将其定义为不以战争手段解决矛盾冲突的群体集合(人或国家),其中这种共同体又分为整合型(amalgamated)共同体(如美国)和多元(pluralistic)共同体(如欧盟)。④总的来说,安全共同体是属于社会类别的概念,是一种社会建构,沟通交往是实现共同体的核心手段和必要条件,它的核心概念是“我们感”(the sense of weness),沟通产生身份定位,进而产生认同。沟通的后果及感受将会被交往的双方作为共同记忆和符号保留下来,并对国家间的后续交往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⑤

伊曼纽尔·阿德勒(Emanuel Adler)和迈克尔·巴涅特(Michael Barnett)在多伊奇的研究基础上又进一步深化了对安全共同体的研究,他们的主要关注点是多元型安全共同体,并将其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松散耦合型安全共同体,以美国-加拿大为模型,这两国之间有对和平交往的预期和用和平手段解决彼此分歧的稳定意愿;第二种是紧密耦合型安全共同体,这种共同体除了拥有第一种的特征之外,彼此之间还处在一个利他、互惠的国际社会中,共享一系列主动接受的规范,这种共同体的典范则是欧盟。⑥

阿德勒、巴涅特还提出了建构安全共同体的“三阶段”理想类型模型:安全共同体的新生阶段、上升(强化和深化)阶段、成熟(成型)阶段。第一阶段,共同的外在威胁、共同发展需要、相似文化等是推动建立安全共同体的诱因和压力,这种力量推动它们重构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逐步建构某种新生的安全机制;第二阶段,国际体系结构和体系进程及彼此的互动将强化在第一阶段形成的机制和制度安排,彼此之间的猜疑和恐惧感大大减少,一种彼此友善的观念逐渐形成和加强;第三阶段,一种康德式的互助文化已经形成并内化于各国,不再依赖国际制度安排(哪怕其仍存在)来维持交往和维护彼此共有的正向积极认同。⑦由此可见,安全合作和安全共同体是国际关系中共同体研究的重要主题、问题和应有之义。

(二)中国外交话语体系中的“命运共同体”

“命运共同体”既是新时期中国外交政策的战略指导方针,也是外交战略目的。作为外交战略指导方针,它具有战略指导性和话语权塑造的作用。战略指导性主要对内,即中国外交实践者和研究者如何开展外交工作、如何规划和推动国际战略,比如要“秉持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⑧“必须坚持各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⑨倡导“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南南合作中要“安危与共、守望相助,把握机遇、共迎挑战,求同存异、开放包容,密切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沟通和协调”;南北合作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⑩话语权塑造主要对外。作为话语体系,“命运共同体”具有正义性、和平性、包容性、综合性和科学性。(11)它要求“对外介绍好我国的内外方针政策,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把中国梦同周边各国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同地区发展前景对接起来,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12)

作为外交战略目的,打造“命运共同体”致力于“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周边外交,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的周边环境,使我国发展更多惠及周边国家,实现共同发展”,(13)“深化同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和互联互通”,(14)与有关国家成为“兴衰相伴、安危与共、同舟共济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15)“壮大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力量”,“尊重各国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安全新路,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16)简而言之,不涉及主体的生死或根本的兴衰存亡,则谈不上命运;“命运共同体”概念必然涉及国家的安全,而这种安全不是一个国家的安全,不是以第三方为假想敌的同盟安全,恰恰是整体的、共同的安全。

通过对共同体的思想渊源进行回顾以及考察官方表述,本文认为,“命运共同体”作为一项中国外交战略,是一个社会建构概念,具体来说是中国意图推动的以“合作共赢”“共同安全”为特征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这种秩序不是自发的、天然形成的,不同于社会学中的共同体概念,是需要施动者(即中国)和其他有关国家来共同努力建设的。推动共同体秩序依赖于物质力量的使用,物质力量是它的“骨架”;而若要进一步使共同体具有活力和持久性,则必须赋予它以“肌肉”,这就需要共同体成员逐渐形成共有观念。当意识到“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善的、不需要思考和辩论就应该存在和加入的一种秩序时,“命运共同体”才可能真正建成。


二 对“命运共同体”的理解和分析方法


作为一个外交理念和外交战略,“命运共同体”是综合国力不断提高、日益崛起的中国提出的一个大战略。尽管中国提出了“同呼吸、共命运”“合作共赢”等诉求,但也难免会有一些国家用“国强必霸”的传统思维看待中国,所谓“是谁的命运不得而知”。(17)本文认为,不能简单用非此即彼的两分法、二元论来对“命运共同体”进行理解和分析,而应该用“分析折中主义”(18)来对其进行分析和理解。但分析折中主义只对新自由主义、新现实主义和结构建构主义这三大理论进行折中研究,并没有中国的理论和视角。鉴于已有中国学者指出了现有范式的局限,因而本文尝试将中国学者提出的“过程建构主义”(19)也纳入分析折中主义之中来考察“命运共同体”。因此,尽管分析折中主义是西方学者创造的研究方法,但因其融入了反映中国视角的范式,进而有了中国特色、内涵和品质。

(一)既有理论视角对“命运共同体”的可能理解及其局限

“命运共同体”一定程度上是中国物质实力提升的体现,也反映出中国愿意在国际上更加“奋发有为”,愿意承担责任、提供公共产品带动有关国家和地区共同发展和繁荣。中国实力的展示和使用是客观存在的。国家需要自身首先强大才能推动进步的理念和秩序,这也正如企业家有能力有资本才能搞慈善。(20)然而,一些持“国强必霸”思维的人可能并不这么看,他们认为一个强大的中国必然会追求自身的势力范围和打造符合自身利益的国际秩序,“命运共同体”必然是这种追求的反映。(21)甚至中国的外交政策也是一种针对美国及其亚太盟友的战略试探,目的在于削弱美国在西太平洋的权势。(22)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愿望真实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实力的提升,美国必须对此加以遏制,加强军事同盟对其进行包围,同时降低其经济发展速度以削弱其利用经济发展军事的能力。(23)这种只关注物质力量,忽略具体问题复杂性的线性思维,必然看不到“命运共同体”的积极意义。

另一种理解方式是,“命运共同体”可能是一种中国推动和主导的国际制度(24)和治理机制,中国推动一系列经济、政治、安全等国际制度提供公共产品来实现合作,缓和无政府状态。这种分析相对缓和。但也有学者担心,“命运共同体”甚至可能隐含了一种中国意图恢复天下体系的努力。(25)无论如何,在某种国际制度和秩序的合作中,都有可能会出现相对收益的问题,进而由于部分国家不满足收益的分配情况而造成合作破裂以及制度和秩序的瓦解。(26)按照这种思路,“命运共同体”即便是合作共赢、共同繁荣的,但“赢”与“得”的结果可能并不平均,繁荣的程度可能会有差别,中国极有可能是获益较大的一方。

从社会学角度分析,共同体是在自然的过程中形成的,是一种历史的、具体的联合体和思想上的联合体;共同体是建立在对习惯的适应或共同记忆之上的,且是有机的整体。(27)在滕尼斯的社会学范畴中,共同体有几个特点:第一,自发性和天然性(相对人为选择),(28)即它是自然发展形成的,纽带可以是血缘、地缘、宗教等。第二,有机性,组成共同体的个体都是浑然有机结合为一体。第三,时间上的持久性。另外,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内部关系、交流力度和频率也必须要比成员与外部的关系紧密。(29)根据上述标准,中国意图推动的“命运共同体”暂不具备充分条件。其一,“命运共同体”是人为推动的,不具有历史的积淀和其他自发条件。其二,中国无论与东盟国家、巴基斯坦或其他周边及亚洲有关国家在文化、宗教甚至政治意识形态上都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巨大差异,同质性低。其三,正因为共同体建设正处于一个酝酿阶段,在建设初期,其成员对当今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也未必有高度统一的共有认识和观念。“命运共同体”在缺少历史、文化、意识形态等共有知识的情况下建成难度很大。

(二)主流理论之外的中国理论创新及其对打造“命运共同体”的意义

可以看到,既有主流理论都是在其假定的范式内进行解释和预测的,那是理论研究的理想类型。然而,现实是复杂的,不同的要素都会影响国际关系现实,现有主流理论也有其局限性,有中国学者指出了这种局限,并做出了开拓性探索,认为既有主流范式理论之外还有其他的重要因素和概念被忽视了,那就是国际互动中的动态过程和关系性,并据此提出了“国际政治的关系理论”(30)(或“过程建构主义”,(31)在后文中“过程建构主义”与“国际政治的关系理论”指向同一概念)。本文认为,共同体建设既是一个结果,也是一个长期过程;结果固然重要,但是在没有取得稳定的结果之前,重视过程、赋予过程以意义也同样重要。该理论范式体现了中国特色、东方思维,有塑造话语权、提高行动合法性、摆脱既有理论思维陷阱、赋予人以能动性以及指导外交行为的作用。

过程建构主义认为,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应重视“关系性”和过程因素。(32)

1.过程建构主义的核心假定

第一,“关系本位(relations as the basic unit)假定”,即“关系”是人类社会中的最具意义的内容。(33)主流西方国际关系理论都是“个体本位”的理论。(34)“个体本位”的“因果律”是独立出自变量和因变量,然后寻找两者时间上的因果关系;“关系律”则是在关系网络中寻找变动不居的规律,最重要特点是颠覆个体主义的因果机制这种研究路径,采取动态的研究方式来解释个体主义理论所不能解释的现实。(35)

第二,“关系理性(relations rationality)假定”,即“关系界定理性”。这种理性是关系中的理性,理性权衡是在社会关系网络场域中开展的;关系理性通过关系的(进而是动态的)、整体的考量确定。(36)简单来说,关系界定理性就是工具理性不能完全决定行为体的行为,基于对维护关系的考量才是最重要的行为根源;为了维护关系,可以做出不符合工具理性要求的行为。在国际关系中的现实例子可以表现为一国为了维护外交关系,会采取让利或调整利益取向的行为。

第三,“关系身份(relational identity)假定”,即关系确定身份,人是复杂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人,这个网络界定了人的身份和行为适当性,没有绝对与他者独立和分离的个体,身份建立在与他者的关系之中。(37)

第四,“关系权力(relational power)假定”,过程建构主义不否认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对权力的因果逻辑解释,即“权力大的一方的意愿是原因,权力小的一方的行为是结果”,但过程建构主义更注重权力的关系性。其中涵义有三:(1)关系是权力的运作平台,没有关系就无权力,如美国比中国强大,但中国对朝鲜的影响多数时间强于美国,这是中朝关系和美朝关系不同决定的。(2)关系对权力有能动作用,体现为放大权力或约束权力。(3)关系就是权力,即关系是重要的权力资源。简单来说是由于两个行为体之间互相存在关系,因而其中一个对另一个有影响力和使其按自己意志行事的能力,如小孩由于父母亲情的溺爱关系能让父母按照其意志行事。(38)

2.过程建构主义对打造“命运共同体”的意义

第一,根据关系本位假定,“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中国推动的秩序,中国将维护与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关系作为最高目标和首要国家利益。为此,中国才会提出“合作共赢”“和而不同”“亲诚惠容”正确的“义利观”和推动“公平正义”的国际关系等不同于工具理性要求的概念,甚至为了维护关系,不排除做出牺牲物质利益的行为。在国际场合中,中国也会以身作则,以维护关系为目的,注重行为的适当性,尽管中国物质实力得到提升,但是出于对关系维护的首要考虑,中国不会恃强凌弱。因此,关系本位拒绝“国强必霸”的现实主义(物质主义和个体主义)逻辑和思路。

就算从物质主义范式考察也可以发现,当前全球相互依存加深,尤其是主要大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加深;核武器的出现,使得主要战略力量之间的全面战争成本不可承受,全面核战争也意味着人类的自我毁灭。已有学者指出二战之后的国际政治体系已演化为“防御性现实主义”时代。(39)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物质权力结构虽仍占据重要位置,但在某些议题和领域中,它并不能时时刻刻单独发挥重要的作用,关系性和过程性因素得以凸显。另外,中国周边的权力结构、制度结构和观念结构都相对没有固定和成形。过程建构主义不否定结构的作用,而是认为结构的存在就在于过程,过程具有独立于结构的自在性。(40)

第二,根据关系理性假定和关系身份假定,“命运共同体”秩序体现的是一种整体的共生关系网,成员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个体理性已经不能在关系网络中单独发挥绝对作用,关系理性使成员将自己视为整体(即共同体)的一部分,维护彼此间稳定的关系高于对个体利益的追求。关系改变,身份也随之改变,利益(进而国家行为)也随之改变。(41)因而,过程建构主义对于打造“命运共同体”所蕴涵的政策意义是“如果通往目标的过程充满动力并得以维持和加强,它最终会自然而然地导向预期的结果”。(42)即为了共同体建设,共同体成员之间在互动过程中尽管不排除有分歧和矛盾,但因为关系是最重要的,所以为了维护关系,成员之间会不断调整彼此身份、协调利益,关系不断变化,身份不断变化,利益和行为也不断变化,最终实现变通、融合、乐观合作和进化。(43)以中庸和谐为方式、以维持关系过程为手段,形成一个新的合题。(44)这就意味着安全问题不再仅仅是单个国家的安全,而是共同和共享的安全,在调整身份和利益的过程中,维护关系的最重要手段就是合作安全,即关注自身安全的同时尊重他者的安全诉求。

第三,根据关系权力假定,过程(即流动的关系)建构了主体间性,共有规范和观念结构在这一实践中产生和发展。(45)“全球化正在摧毁目的论和宿命论的现实基础,要求我们具有过程性的思维。”(46)既然“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47)那么在推动这个事业的过程中,每一个增量的实现都是为了最终的质变,因而这个过程中的增量也是国家间关系得以维持和提高的过程,这自然对中国营造和平稳定的外交环境也有重要的意义。将共同体概念作为一个逻辑终点(48)来对待,利用好“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过程,这个过程就是维护关系的过程,能够产生权力的作用,即维护关系、促进友谊、实现共赢,无论其是否会产生某种明确结果或合作机制。构建“命运共同体”过程中的互动可以发挥类似平台的作用。

(三)综合理解和分析“命运共同体”的分析折中主义视角

过程建构主义作为以关系本位假设为基本范式的理论,它由中国学者构建,无论其成熟与否都具有重大意义,反映了中国视角和中国思维,在西方主流范式外实现了突破。但其仍是单一范式研究,在这一点上与理性主义和结构建构主义并无二致。而本文认为,对“命运共同体”的理解和分析需要超越简单的范式研究,借鉴分析折中主义可以对“命运共同体”进行学理解释和分析,并对中国外交实践具有积极的现实指导意义。但是,分析折中主义只对传统的物质和观念、行动者与结构这些西方主流理论的概念进行折中分析,没有纳入由中国学者提出的、反映东方思维的过程建构主义。因而本文在借用分析折中主义这一方法来理解和分析“命运共同体”时,还将中国学者提出的过程建构主义纳入分析折中主义的分析框架下。因而,尽管分析折中主义仍是西方学者创造的研究方法,但是由于纳入了中国的理论范式,进而有了中国视角和内涵。

分析折中主义的特点是:第一,分析折中主义研究具体社会现象和问题的复杂性和开放性,而非范式研究导向。(49)融合不同范式所涉及的不同侧面,并使之贴近政策研究。(50)分析折中主义认为在具体时空下,有很多因素(51)决定了某一事件和现象的发生,因此就需要力图融合不同范式的要素之方法,而不能拘泥于某个范式的前提和假设。(52)它“考虑如何在特定时间点和具体问题领域发现针对某个问题的最佳答案”。(53)

第二,分析折中主义“构建的中观因果理论包含来自不同范式的多种机制和多种逻辑之间复杂的互动内容”。(54)在研究具体问题的因果机制的时候,本体论上对行动者/结构或是物质/理念等因素不同的优先性考虑,不能用来决定行动者或是结构、物质或是理念孰重孰轻;“分析折中主义关注的是……行为体在特定环境中是如何以不同的方式形成和寻求实现自身的物质和理念偏好的。”(55)因此,分析折中主义接近某种“中观理论”(middle-range theories),这种路径不寻求建立普适性的理论,而只是为解释一种具体经验现象而建构出来的具体理论。(56)

第三,“分析折中主义提倡构建与真实社会‘实际对接’的理论和叙事。”(57)由于现实环境是错综复杂、变化无常的,决策者面临的环境更是如此,折中主义目的就在于打破物质与观念、权力、制度、文化之间的界限,并发现这些进程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58)

需要再次重申和强调的是,分析折中主义是研究具体时空中具体问题的一种研究方法,不是宏理论和理论范式(用希尔和卡赞斯坦的话说最多只是一种“中观理论”)。因而,借用融入了过程建构主义内容的分析折中主义方法来分析和理解“命运共同体”这个具体问题,将同时关注和考察物质、观念、结构和过程这四个范畴的因素,进而从单一范式和传统思维中解脱出来,避免陷入既有的话语体系和概念之中,对“命运共同体”的研究具有特别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主要希望达到以下效果和作用:

第一,根据融入了过程建构主义内容的分析折中主义方法,尽管物质力量提升的中国不可避免地将在国际事务上有更大影响力,但也要从关系本位范式看待中国对外战略的关系性、整体性和共生性内涵,“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指向不仅是促进中国自身的发展,而是“合作共赢”,带动有关国家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发展首先需要力量进行推动。因此,物质力量是一种必需的手段,它的基础正来源于中国的强大。权力、实力的根本作用不可否定,无政府状态也不能被彻底改变,但当今世界的共生、共存程度不断加深,世界是一个关系性网络,在具体的、历史的、特定的时间节点上,不应只关注中国物质实力的提升,在关系本位假定下还要关注中国希望维持体系稳定、维护关系的一面,中国也是国际关系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并非是威胁,一种提倡共赢、共生的观念可以对一些物质因素进行超越,进而发挥作用,推动共同体的进化。根据分析折中主义的品质,虽然从本体论上讲对物质和观念、结构和行动者以及关系本位这些范式的优先性有不同考虑,但在具体的因果机制中不能预设何种因素更为重要。

在带动“命运共同体”成员的经济发展、促进其繁荣的问题上,要使外界认识到中国的物质实力能对相关国家提供援助和公共产品,在战略意图上希望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塑造一种对中国的良性观念和认知,用进化眼光来看待中国,而非简单用现实主义的物质眼光将中国视为威胁。关系本位要求需要用过程性思维和关系性思维看待国际事务,不能仅凭中国物质实力的增长,就决定对中国进行防范和遏制。即在分析新兴大国时,要超越维持现状与修正主义这样的两分法,否则中国将陷入“被动应对追问”的状态,在战略实践中要么难以开展创新和突破,要么被先入为主地打上“修正主义”国家的标签;中国应该使自己也使外界关注其崛起过程的总体和平性质,并使那种过于关注和担忧中国未来的强权战略图谋的思维方式变得没有意义。(59)

第二,正是由于中国恰恰意识到了历史上的守成国与崛起国的冲突风险,意图吸取经验和教训避免冲突对抗,才因而希望能够利用自身的物质力量建构一种合作共赢、共同安全的秩序和体系。在建设“命运共同体”的事业中,中国尽管仍会坚持捍卫核心国家利益,但这不能否定中国同时也希望建构一种和平秩序的观念。不能因为中国在维护其核心利益行为上(如南海主权、东海主权和反分裂国家等问题上)的果断,而从根本上否定中国总体外交大战略是和平发展的,或者不能否定中国希望走和平发展道路的这种观念。如此,通过合作与反制并用的手段,加强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的建设。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提高自身国力、关注自身安全是其行为的应有之义,但与此同时,中国也意识到安全不是一个个体的概念,没有绝对的安全,只有同时考虑和尊重他者的安全,才能享有共同的安全。我们尤其要在宣传和打造“命运共同体”的外交工作中向外界阐述如此观点。

第三,在建设“命运共同体”的外交实践中,要学会如何借用权力促进利益、塑造观念,反过来又用观念来制约权力、限制权力的使用。不能简单用权力、利益、观念等简单的两分法来片面理解和分析“命运共同体”。同时要关注整体性、过程性和关系性的问题。研究在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和具体的问题领域中哪些范式的哪些因素发挥了更大作用。要综合考虑中国的需要和有关国家的需要。中国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经济实力、政治能力甚至军事能力来推动命运共同体建设,另外也要加强观念的塑造,运用理性主义的手段来追求建构主义的目标。如运用物质力量维护地区稳定、塑造安全格局,随着互动进程的延续和深化,进一步建构关于合作安全、共同安全的新观念、新规范。

第四,纳入了过程和关系性的分析折中主义,赋予了人以意义和能动性,能够寻求超越结构的约束从而探索出新的共处之道。(60)将人的能动性带回到国际事务中,在关系性的指导和要求下,实现变通、协调和合作。在现实行为和政策中,为了达到目的,则可以多头并进,双管甚至多管齐下,多种手段的结合使用,只要有一种取得预期成果,就达到了目的。


三 打造伙伴关系:建设“命运共同体”的路径和手段


中国推动“命运共同体”建设,以利益共同体为基础,建构紧密的政治安全合作机制,互相支持,并在交往沟通中逐渐形成共有观念。这一过程以“关系本位”为指导,并注重过程与结果,为了维护关系,可以调整、改变身份和利益,进而维持关系、深化关系,推动合作共赢。共同体建设是一个从经济合作到政治合作、安全合作直至观念高度统一的过程,一个从双边命运共同体到周边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甚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长期过程。

结构是过程中的结构,在过程中形成结构,在新的结构下行为体间又开展新的动态互动过程,继续形成新的结构,这时结构可能进化(关系深化),可能不变(关系保持),也可能退化(关系恶化)。共同体建设总的目标是推动与有关国家的伙伴关系深化,或至少使关系保持不变。关系深化、进化的顺序依次是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安全关系以及贯穿整个互动过程中的正向观念认同,这种认同程度是逐渐深化的。

因此,在“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过程中,中国要充分发挥积极能动作用,推动搭建具体的、合作共赢的经济政治安全“命运共同体”架构;同时在沟通交往中与他国互动建构统一的共有观念和体系文化。(61)既要重视物质结构和观念结构的建构,又要意识到这个过程的意义。“命运共同体”应该是一个施动者与结构相互建构的过程,中国作为“命运共同体”的推动者,需要为“命运共同体”建构过程提供动力,推动共同体的建成,与此同时,这个过程本身就有重要意义,虽然它指向一个结果。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国外交越发积极进取,一种“奋发有为”的积极态势已经被国内外的观察家所关注。

阿德勒、巴涅特对安全共同体理论的论述值得思考和借鉴。他们理论的变量是多维的,既重视物质,也重视观念,既重视结构(包括权力结构和知识结构),又重视进程(包括沟通交往、国际制度、社会学习),总的来说是强调这些变量的社会建构功能。(62)他们明确地指出物质和权力在共同体建构过程中的重要性,认为“安全共同体仰仗着权力”,大国在物质上的成功还塑造了积极的国际形象。(63)与此同时,安全机制下的互动使行为体间逐步形成“我们感”,培育信任,推动共有知识的建构。(64)国家间的身份是可变的、可建构的,行为体间产生共同“他者”观念是共同身份形成的标志,如美国、加拿大相对于他者的北美身份,二战后欧洲相对于战前欧洲的身份等。(65)

本文认为中国在推动“命运共同体”过程中,可以借用阿德勒-巴涅特的安全共同体理论这一理想模型,突出中国作为施动者(66)推动共同体建设的作用。打造“命运共同体”,构建伙伴关系是主要途径,实现共同安全是重要保障,坚持合作共赢是基本原则,促进文明交流是牢固纽带,推动可持续发展是必要条件。(67)

(一)加强战略经济(68)手段奠定“命运共同体”基石

利益共同体是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基础和必由之路。(69)无论是“中巴命运共同体”“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中非命运共同体”建设对象中的巴基斯坦和东盟等国家,它们多数仍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大力发展经济、提高民生和综合国力是它们的首要基本诉求。加强与这些国家在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等合作,进而构建有关双边和多边经贸合作框架。推动、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通过合作达到不断发展自身并带动地区繁荣的共赢局面。

针对地区基础设施不足的现状,中国推动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AIIB,简称亚投行)和设立丝路基金,援助有关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全球性公共产品和完善亚洲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70)“一带一路”战略中的“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则分别在传统交通和非传统联通领域、贸易和投资领域、货币领域大大深化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利益相互依赖。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合作互补、推动经济发展,夯实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共同物质利益结合点,稳定地区形势,增强抵御国际不确定性影响的能力。推动高铁外交,推动周边互联互通、服务于中国经济发展,极大深化中国与周边有关国家的经济结合点,促进文化、文明交流,推动地区一体化进程。(71)

在区域经济合作领域,中国针对地区现实,先后顺应形势、调整政策支持以东盟为中心推动“10+3”“10+6”等东亚合作机制;呼应地区发展中国家在贸易、投资的后发劣势,中国积极配合东盟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等区域合作机制,同时也愿意为构建开放包容的亚太自贸区(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 Pacific,FTAAP)而努力。在合作的互动过程中维持关系,深化关系,建立起相对固定的沟通交流和合作机制平台,中国与有关国家在这个机制下对话、协商,进程得到维持,关系得到保障。

中国与有关国家加强了物质层面的合作,由于合作的需要,官方和民间的沟通交流、交往、互动的频率得到了提高并且加大了力度,逐步实现了“政策沟通”“民心相通”。在这个阶段要加强国际制度的建设,通过国际制度(可能是全球性的也可能是地区性的),提高信息流动性,克服市场失灵,缓解国家间的猜疑,塑造双方的合作预期,加强确定性。(72)比如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设立“丝绸之路基金”,这些举措表明中国愿意为地区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利用自身经济实力提供公共产品和国际制度,带动他国发展、促进他国繁荣。随着交往过程的深入,为确保合作的顺利开展,在未来还需要加强更多的制度建设。中国愿意让有关周边国家搭中国经济发展的便车,从而稀释他国对中国的疑虑。与此同时,在制度化的合作中,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相互依赖程度更深。虽然相互依赖不是保障和平的充分条件,但它毕竟密切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增强了进程因素,同时提高了冲突所造成的代价,促进国家间开展安全合作的意愿。

(二)深化政治安全合作搭建“命运共同体”架构

政治安全合作为更紧密的经济利益合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安全共同体是“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而中国在打造“命运共同体”过程中所构建安全共同体并不必然意味着建立军事同盟,而是强调物质力量在其中的重要推动和保障作用。尽管中国学界对传统的“不结盟”政策有不同意见和争论,但从外交实践和口号上可以发现,伙伴关系战略一直是中国外交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官方宣布的推动“命运共同体”的主要途径。(73)伙伴关系具有开放、包容、折中的性质;它是一种不针对第三方、强制性弱于结盟、弹性大、独立自主程度高、寻求共同利益的战略安排和新型双边合作关系。(74)推动伙伴关系中夯实合作共赢、共同安全的利益共享基础。伙伴关系从而比同盟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变通性和动态性,这种共同利益安排强调变通、开放和包容。以伙伴关系战略推动“命运共同体”建设反映出的安全含义是,中国意识到在一个相互依赖程度不断深化的当今国际格局中,国际事务纷繁复杂,国家间利益和安全诉求盘根错节、相互交织,合作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凸显。传统的结盟政策未必能解决中国面临的安全问题,并且可能会深化他国对中国的疑虑。伙伴关系战略则展示了中国探索和实践“同盟安全”之外的新安全观的外交努力。

第一,深化中国与共同体每个国家的双边伙伴关系是共同体建设的基础。集体行动的难题向来是国际关系中的常见现象,双边外交的开展自然比多边外交更加容易。中国与“命运共同体”中的成员国建立良好的双边伙伴关系是共同体建成的必然要求。双边关系容易开展的主要原因在于:行为体少、互动方式简单明了、没有第三方因素干扰、对自身和对对方的长期战略诉求和近期利益偏好等问题认知清晰等。中国与共同体成员建立的多个双边伙伴关系构成了一个面,这个面以中国为中心,类似一种轮辐形状。伙伴关系越多,这个面的内容就越丰富,意义就更重大,基础就越牢固。与中国关系良好、没有主权争端的国家是共同体建设的重点对象。

可以发现,中国与巴基斯坦建立了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东盟成员中的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泰国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和阿富汗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75)这些国家都是“中巴命运共同体”“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和“周边命运共同体”中的主要成员。2016年6月3日,习近平主席与柬埔寨国王会见时指出中柬“情同手足”“肝胆相照”,两国要推动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发展。(76)中缅山水相连,经济高度互补,是天然的合作伙伴,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中国始终奉行的传统友好政策。(77)至于泰国,尽管它是美国的盟友,但并不妨碍中国与其建立伙伴关系,甚至可以将其打造为战略支点国家,争取其对中国善意中立的效果。(78)甚至在南海问题上与中国存在争端的越南,中越两国在大局问题上仍愿意秉持“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79)关于美国对越解除武器禁运令中国也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乐见越南同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国家发展正常关系”。(80)

第二,加强多边伙伴关系,打造立体关系网络,搭建共同体的安全合作框架和机制,推动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互动和往来,形成真正的立体架构。中国与共同体中有关国家的双边伙伴关系之和只构成一个面,这是共同体的基本面,理所当然要做大做强。然而,仅仅有中国与共同体其他国家的双边伙伴关系还是不够的。此时这些国家之间是没有互动的(这里的意思不是说这些国家之间没有外交关系或国际往来,而是特指存在于共同体秩序中、按照共同体规范开展的互动)。只有推动这些国家的深度互动,建立良好关系,一个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并进而逐步积累彼此间正向认同的共同体秩序才能逐渐形成。推动多边关系立体网络的手段可以是搭建共同体的安全合作机制以及塑造在安全领域的共有观念。

推动搭建相关政治经济安全合作框架和机制,是共同体成员间互动的过程,也是阶段性成果。中国作为共同体的推动者,要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积极主导作用,主要应采取两种对立统一性质的措施和手段:战略克制和战略进取,概括起来就是,在共同体成员内部进行战略克制和安抚、对共同体外部势力的干扰进行战略推回。这两种手段虽然不同,但都指向同样的战略目的:建立和维护关系,并最终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是新的过程的开始。战略克制是通过做出有关利他的行为来维持与共同体成员中较弱者的关系,使其感到安全;战略进取是抵制外界干扰共同体建设的能力,使有关国家意识到我核心利益并给予尊重,从而在新的基础上维持新的关系。

政治安全合作是经济合作之后的一个难度更高的合作层次。在第一阶段,中国争取打造一个合作共赢、共生的局面,夯实共同利益基础,深化关系。但是,必须意识到仍可能存在两个范畴的问题:一是部分共同体成员仍对“相对收益”有顾忌。国际合作中客观的利益分配不均、国家发展速度的不平衡不能消除,国家间相对实力差距的变化是一个客观现象。甚至天然地有些国家生而为大国,有些国家则领土狭小、实力孱弱。二是观念认同不足。基于历史、文化、宗教甚至意识形态的差异,共同的“我们感”暂时未能建立起来。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要发挥积极能动作用。第一个手段是战略克制。为解决物质和观念范畴两个领域上的问题,中国通过战略克制向弱国和对中国有战略疑虑的国家释放善意,做出利他举动,从而首先在中国一方实现变通,进而促进双边维持关系,保持合作,延续沟通交往。由于“过程具有独立的本体地位,在社会化中起到关键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过程是运动中的关系,具有自在的地位。维持过程,就是维持关系,就会延续建构身份的实践性互动。”(81)因此,按照关系本位范式的思维和逻辑,中国必然会为了维持关系而采取战略克制,克制对共同体内弱小国家使用权力的意图,践行正确的“义利观”,要先义后利,甚至舍利取义,在双边关系中向有关国家适当让利,做出利他行为;以“亲诚惠容”为指导原则行事,克服他国对“相对收益”的恐惧和戒备,允许他国搭中国经济发展的“便车”,从而维持关系,有关合作就能继续保持,社会实践也不间断,这个过程本身就能维持关系和促进体系稳定,最终换取他国支持中国推动共同体的主导地位且愿意融入这个共同体。在实践中不断推动共同体建设事业的前行。过程是一种关系,是运动中的、持续的关系,是“复杂且相互关联的动态关系复合体”,在社会中发生的一种持续的实践互动关系,并具有本体地位;社会实践是它的基础。(82)命运共同体基于共生理念和共利的关系,它存在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之中,因此,“命运共同体”既指向具体成果,也存在于过程之中,中国需要在打造共同体的过程中与周边国家“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安全合作”,“加大投入”。(83)每一个共同体成员根据国力大小提供相应的集体行动资源,中国也将提供与自身实力相称的政治安全公共产品,适时建立从双边到多边的政治安全合作机制,打造安全共同体,实现共同安全。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一种共建共享共同的安全,在这个共同体中成员地位平等,既是对实力相对弱小的共同体成员的保障,也是中国对自身权力进行约束和克制的体现。(84)对外战略和军事援助取代经济合作是这个阶段的重要特点。

第二个手段是战略进取,即中国利用自身的物质实力,将企图破坏和干扰共同体建设的域外影响力进行战略推回,从而为共同体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在共同体建设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遭遇域外战略力量对共同体合作的骚扰和破坏,如有关国家通过经济手段诱惑共同体成员,或者通过炒作安全问题离间共同体成员间的关系等。中国这时要战略进取。比如针对美国通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制衡中国的意图,中国则适时支持东盟主导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对亚太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Pacific,FTAAP)的态度更加灵活和支持等。应对日本在钓鱼岛主权争端问题的挑衅,中国加强了战略巡航,并果断宣布东海防空识别区;面对美国在南海的抵近侦察,中国保留宣布南海防空识别区的权利,并加大海军能力建设等。应对菲律宾单方强行将南海问题提交国际仲裁,中国加大外交发力,并获得相应的国际支持。(85)这是一个与共同体域外势力开展战略博弈、取得利益新平衡、打造新关系、构建新格局的过程。通过战略进取,谨慎而决断地推回和遏制不利于共同体建设的影响力,使得域外势力意识到中国推动共同体秩序的决心,从而调整对中国的预期,认识并尊重中国的核心利益,建立新的关系平衡点。在这个关系的基础之上,中国能更好地建设共同体。

成型和清晰的政治安全合作机制是安全共同体的核心标准,但这并非一蹴而就、唾手可得,这必然经历曲折、反复甚至倒退,是一个长期的进程。因此,赋予这个过程以意义,对之加以利用,也有重大战略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即维护关系本身就是目的,就有重要意义。在维护关系的过程中,不断调整身份,进而调整利益。从而逐渐与不同国家或地区形成双边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和亚洲命运共同体等身份。

(三)以政治安全合作机制为保障推动集体共有观念(86)

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新现实主义的权力结构限制,还是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契约”精神,这些都是依靠外在因素来推动合作、维持秩序。而真正牢固和有机的共同体必须依靠集体共有观念来维系。因此,在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利益共同体和以安全合作为基础的安全共同体成型之后,需要搭建以共有观念、集体认同为特征的观念共同体。明确的经济和政治安全合作框架为成员间的长期良性互动提供了平台,是彼此间沟通交往的固定国际“场所”。经过长期互动,合作共赢的物质利益仍是“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但物质范畴之外观念因素已经开始凸显,那就是行为体的行为逻辑逐渐从工具理性主义的“后果性逻辑”转化为建构主义的“适当性逻辑”。“后果性逻辑”倾向认为国际关系中的行为体都是自私自利的,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的利益和偏好是预设和给定的。而“适当性逻辑”不专注于后果,有着特定的认知和道德特征,行为体根据已经建构起来的、被普遍接受的惯例和规范行事。(87)在过程建构主义中,这种规范和惯例就是:注重关系的维持;保持关系建立在共同体成员观念认同的基础之上;关系比短期物质利益等理性主义因素更重要;从个体理性转化为以维护关系为特征的关系理性;当共同体成员按照“适当性逻辑”行事时,它们对共同体的态度就不仅仅是考虑“加入共同体的获益程度”,而是进一步认为共同体是理所当然的、不需要辩论的,是符合趋势和潮流的。最终,共有观念得到建构,共同体秩序得以建成。


四 结语


作为战略目标,“命运共同体”是一种最终成型的国际秩序和规范,是一个结果;与此同时,推动它的建成则是一个要经过长期努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共同体成员的利益结合点不断强化,对彼此的合理安全诉求有清晰认知和尊重,有明确的安全合作框架保障共同体成员的共同安全,成员对共同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逐步深化。根据纳入了过程建构主义范式的分析折中主义的要求,考察“命运共同体”要同时分析物质与观念、行为体与结构、个体本位与关系本位。打造“命运共同体”,需要有关国家利用物质实力来推动,甚至在一些合作安排上,需要这个国家来主导和领导,但这不能简单得出“国强必霸”的结论,要同时看到关系本位的共生、相互依赖的因素,即要意识到共同体是一个关系网络,没有任何国家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随意按照其意志行事,没有绝对的安全,只有共同的安全,要积极灌输关系本位思想,使得每个共同体成员的行为不仅受个体理性也受关系理性的指导。共同体的建成是一个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过程,并逐渐迈向清晰、稳定的共同体秩序。根据分析折中主义的品质,既要努力实现阶段性成果和结果,也要注重过程和流动的关系,过程性思维要求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构建共同体的过程中不排除有利益的摩擦和冲突,有进程上的暂时挫折和倒退,但是大方向上是前进和不可逆的。我们的目标是建成共同体,但这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过程。而且,这个过程本身具有自在性及其积极意义,能够让各方保持稳定关系和维持总体和平的环境。

“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按照困难程度从小到大排列的顺序应该是:双边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路径和措施是:外部因素(共同经济发展诉求、共同安全诉求)→中国施动、有关国家响应→打造经济合作机制、安全合作机制→交流、互动深化→共有知识和身份→共同体。其中的箭头指向包括因果关系和建构关系。以物质主义、理性主义起步,先加强与有关国家的经济政治关系、安全合作,将这些关系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在这个基础上,推动塑造一种合作共赢、和而不同的建构主义观念,塑造有关国家对中国的认同感,提高中国在提供地区服务和维护秩序的合法性。(88)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周边地区在历史记忆、文化、宗教信仰甚至意识形态方面都有一定的差异,因此,打造共同体的共有文化恰恰不是要抹去这种差异,而是意识到这种不同,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相互尊重、和而不同的包容性共有知识,这种共有知识有助于推动国家间的和平共处、共同繁荣;中国加强与有关国家的人文交流和理解,不以物质利益为目的,不以主动输出中国的价值观(别人可以被我潜移默化影响从而主动接受)为目的,建立以共同繁荣为特征的共有文化。(89)需要意识到的是,打造“命运共同体”的这个过程本身就有重要意义。

作者感谢《国际安全研究》匿名审稿人的意见,文责自负。

①[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译者前言第2页。

②[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寻找安全》,欧阳景根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9页。

③Richard Van Wagenen,Research in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ield:Some Notes on Possible Focus,Princeton:NJ Center for Research on World Political Institution,1952.

④Karl W.Deutsch and Sidney A.Burrell,et al.,Political Community and the North Atlantic Area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in the Light of Historical Experienc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7; Karl W.Deutsch,"Security Community," in James N.Rosenau,ed.,International Politics and Foreign Polity,New York:Free Press,1961.

⑤秦亚青:《国际关系理论:反思与重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6页。

⑥[以]伊曼纽尔·阿德勒、[美]迈克尔·巴涅特主编:《安全共同体》,孙红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5年版,译者序第7页。

⑦[以]伊曼纽尔·阿德勒、[美]迈克尔·巴涅特主编:《安全共同体》,孙红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5年版,译者序第7-8页。

⑧《习近平出席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2014年11月29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11/29/c_1113457723.htm。

⑨习近平:《迈向命运共同体开创亚洲新未来》,载《人民日报》,2015年3月29日,第1版。

⑩习近平:《弘扬万隆精神 推进合作共赢》,载《人民日报》,2015年4月23日,第2版。

(11)王毅:《携手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人民日报》,2016年5月31日,第7版。

(12)《习近平: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新华网,2013年10月25日,http://news.xinhuanet.com/2013-10/25/c_117878944.htm。

(13)《习近平: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新华网,2013年10月25日,http://news.xinhuanet.com/2013-10/25/c_117878944.htm。

(14)《习近平出席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网,2014年11月29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11/29/c_1113457723.htm。

(15)《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人民网,2013年10月4日,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3/1004/c1024-23102653.html。

(16)习近平:《弘扬万隆精神 推进合作共赢》,载《人民日报》,2015年4月23日,第2版。

(17)Richard Rigby and Brendan Taylor,"Whose Shared Destiny," The China Story Project,https://www.thechinastory.org/yearbooks/yearbook-2014/chapter-2-whose-shared-destiny/.

(18)分析折中主义由美国学者鲁德拉·希尔(Rudra Sil)和彼得·卡赞斯坦(Peter J.Katzenstein)提出,是一种超越简约范式的复杂、开放的分析方法,它试图构建一种融合来自不同范式的多种逻辑机制的中观因果理论,密切关注现实中的政策和实践问题。具体见Rudra Sil and Peter J.Katzenstein,Beyond Paradigms:Analytic Eclecticism in the Study of World Politics,Hampshire,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10;中文版参见[美]鲁德拉·希尔、[英]彼得·卡赞斯坦:《超越范式:世界政治研究中的分析折中主义》,秦亚青、季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19)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20)崔立如:《中国外交面临命运共同体中的竞争》,载《国际政治科学》,2014年第4期,第68页。

(21)Timothy Heath,"China Overhauls Diplomacy to Consolidate Regional Leadership,Outline Strategy for Superpower Ascent," The Jamestown Foundation,December 19,2014,http://www.jamestown.org/programs/chinabrief/single/?tx_ttnews[tt_news]=43216&cHash=60479b6085735414b7361aaae5d32287#.VwpfLOdPrd; Philippa Brant,"One belt,One road? China's 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 The Interpreter,March 31,2015,http://www.lowyinterpreter.org/post/2015/03/31/One-belt-one-road-Chinas-community-of-common-destiny.aspx.

(22)Richard Rigby and Brendan Taylor,"Whose Shared Destiny," The China Story Project,https://www.thechinastory.org/yearbooks/yearbook-2014/chapter-2-whose-shared-destiny/.

(23)John Mearsheimer,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New York:Norton,2001.

(24)Robert D.Keohane,After Hegemony: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

(25)Rowan Callick,"China's Xi Jinping drives needle into policy of shared destiny," The Australian,November 7,2015,http://www.theaustralian.com.au/news/world/chinas-xi-jinping-drives-needle-in-to-policy-of-shared-destiny/news-story/3b1348a575ec574a81616077e414811b.

(26)Joseph Grieco,Cooperation among Nations,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0.

(27)[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译者前言第2页。

(28)不过,甚至在社会学内部关于共同体形成也有不同意见,如罗伯特·麦基弗(Robert M.Maclver)认为共同体是可以通过有意识的行为创造出来的,关键是这些个体行为者意识到共同的利益。具体见周方银:《共同体与东亚安全》,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9年第1期,第55页。

(29)[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寻找安全》,欧阳景根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6页。

(30)秦亚青:《国际政治的关系理论》,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5年第2期,第4-10页。

(31)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32)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前言第11页。

(33)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1-63页。

(34)温特相对弱化了个体本位,但“第一次相遇”的描述也说明了他对独立个体优先性的认可。参见[美]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80、414-418页。

(35)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2-63页。

(36)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3-64页。

(37)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4页。

(38)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9页。

(39)即虽然无政府本质没有改变,局部战争仍会发生,但世界大战不可想象,国家生存基本不会再受到威胁,二战之后国家数量是增多而不是减少,小国也可以不用担心生存问题。参见唐世平:《国际政治的社会进化:从米尔斯海默到杰维斯》,载《当代亚太》,2009年第4期,第5-31页。

(40)过程与行为体是一对共生、互构的事物,这种关系与因果律的时间先后顺序不同。具体见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9页。

(41)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6页。

(42)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47页。

(43)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8页。

(44)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05页。

(45)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9-50页。

(46)[加拿大]斯蒂文·伯恩斯坦、[加拿大]威廉·科尔曼主编:《不确定的合法性——全球化时代的政治共同体、权力和权威》,丁开杰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总序第4页。

(47)翟崑:《新安全观3.0版:推进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载《世界知识》,2013年第24期,第24-25页。

(48)赵俊:《国际关系中的共同体与共同体主义》,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12期,第55-61页。

(49)[美]鲁德拉·希尔、[美]彼得·卡赞斯坦:《超越范式:世界政治研究中的分析折中主义》,秦亚青、季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7页。

(50)[美]鲁德拉·希尔、[美]彼得·卡赞斯坦:《超越范式:世界政治研究中的分析折中主义》,秦亚青、季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8页。

(51)范式研究从大量的历史事实中提炼出他们认为最重要和本质的因素,轻视其他因素,建立因果机制。比如新现实主义提炼出物质力量,主流建构主义认为观念最重要。正由于它们的单一和简约,它们并不能解释和理解国际关系中的所有事件和细节,而仅仅解释少数的、反复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现象。具体见Kenneth Waltz,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Reading:Addision-Wesley,1979。

(52)换句话说,假设权力被普遍认为更加接近国际政治的本质,或者说能解释重要的事物,但是这不代表在整个国际政治的历史中的每一时刻,权力都发挥着决定和主导作用。比如说,历史经验表明,要是严格按照两分法,单一、简约的范式无法完全解释具体时间点上的具体事例。比如按照建构主义的观点,或许可以较有说服力地解释1945年之后的英美特殊关系;但无法解释美国在1992年波黑危机中反对在文化和宗教上相对较接近的信仰东正教的塞尔维亚族,反而支持在文化和宗教上更疏远的穆斯林;在这个时间节点上,美国或许出于现实主义的考虑而需要打压亲俄罗斯的塞尔维亚人,而非出于建构主义的角度支持更具有亲近文化的东正教。因此,在分析具体问题时,就要打破范式的边界来分析和理解。正如约翰·鲁杰(John G.Ruggie)指出,在二战后的国际秩序中,美国霸权中的美国因素和美国霸权中的霸权因素同样重要。参见John G.Ruggie,"Multilateralism:The Anatomy of an Institutio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6,No.3(Summer 1992),pp.561-598。

(53)这意味着分析折中主义是一种历史的分析方法,在对战争与和平、强制与自由、权力与利益、物质与观念这些问题的分析上,结合具体的、历史的时空和问题领域,解释和理解在特定的环境中哪种因素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参见[美]鲁德拉·希尔、[美]彼得·卡赞斯坦:《超越范式:世界政治研究中的分析折中主义》,秦亚青、季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4-15页。

(54)[美]鲁德拉·希尔、[美]彼得·卡赞斯坦:《超越范式:世界政治研究中的分析折中主义》,秦亚青、季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7页。

(55)[美]鲁德拉·希尔、[美]彼得·卡赞斯坦:《超越范式:世界政治研究中的分析折中主义》,秦亚青、季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9页。

(56)Robert Merton,Social Theory and Social Structure,New York:Free Press,1968.

(57)[美]鲁德拉·希尔、[美]彼得·卡赞斯坦:《超越范式:世界政治研究中的分析折中主义》,秦亚青、季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0页。

(58)[美]鲁德拉·希尔、[美]彼得·卡赞斯坦:《超越范式:世界政治研究中的分析折中主义》,秦亚青、季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3页。

(59)周方银、高程主编:《东亚秩序:观念、制度与战略》,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261-262页。

(60)主流国际关系理论都是一种简化了现实的简约理论,它们的范式都是不可通约的,这些简化和简单的因果机制或许对于理论的创造是必要的,但是在解释现实形势和政策问题的时候却是一种狭隘的科学观。具体见J.O.Wisdom,"The Incommensurability Thesis," Philosophical Studies,Vol.25,No.4(May 1974),pp.299-301。

(61)阿德勒的安全共体理论中就强调了权力强大的国家在打造和维护共同体过程中的重大作用。具体见[以]伊曼纽尔-阿德勒、[美]迈克尔·巴涅特主编:《安全共同体》,孙红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5年版,译者序第12-13页。还有学者认为在共同体形成的初始阶段,权力也可以是国家建立共同体的一个重要因素,实力强大的国家可以通过强制手段使他国采取集体行动。但要意识到还有其他手段也可以达到此目的,比如说权威,强国取得对弱国的欣赏和认同,弱国主动愿意接受集体安排。参见袁正清:《从安全困境到安全共同体:建构主义的解析》,载《欧洲研究》,2003年第4期,第46页。

(62)[以]伊曼纽尔·阿德勒、[美]迈克尔·巴涅特主编:《安全共同体》,孙红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5年版,译者序第8页。

(63)Emanuel Adler and Michael Barnett,ed.,Security Communiti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p.51.

(64)Emanuel Adler and Michael Barnett,ed.,Security Communiti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p.44.

(65)[以]伊曼纽尔·阿德勒、[美]迈克尔·巴涅特主编:《安全共同体》,孙红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5年版,译者序第9页。

(66)温特在早期还注重行动者——结构的双向互动和建构,社会性结构和共有知识是行为体间实践互动的结果;但是后来为了理论的简约性,他有意弱化了施动者和结构之间的双向互构,突出强调结构对施动者的身份建构作用,忽略了施动者对结构的建构作用,因此使得结构建构主义成为一种静态的理论。玛莎·芬尼莫尔(Martha Finnemore)研究国际组织如何向行为体传授国际规范,行为体接受规范进而塑造身份和行为。秦亚青认为这本质上也是一种静态理论,在共有知识没有成型的地方这种理论的解释能力将面临困难。这种静态的文化结构还有着自我加固的倾向和性质。比如说安全困境是这样,又比如认为中国是威胁这样的观念也将进一步使其成为自我实现的预言。所以,我们要重新重视施动者与结构的互动互构作用,根据建构主义的认知,既然体系结构文化是国家间建构的,那么国家也可以对其进行分解和重构一种新的文化,要重视国家作为施动者的作用,重视互动性的实践进程,最终实现体系文化的可变性和进化性。具体见Alexander Wendt,"The Agent-Structure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1,No.3(Summer 1987),pp.335-370; Alexander Wendt,"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 1992),pp.391-425; Alexander Wendt,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 Martha Finnemore,National Interests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6;秦亚青:《国际关系理论:反思与重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56页。

(67)王毅:《携手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人民日报》,2016年5月31日,第7版。

(68)时殷弘:《“一带一路”:祈愿审慎》,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5年第7期,第151-154页。

(69)王毅:《携手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人民日报》,2016年5月31日,第7版。

(70)涂永红、王家庆:《亚投行:中国向全球提供公共物品的里程碑》,载《理论视野》,2015年第4期,第62-64、73页。

(71)甘钧先、毛艳:《丝绸之路的复活:中国高铁外交解析》,载《太平洋学报》,2010年第7期,第23-30页。

(72)Robert D.Keohane,After Hegemony: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4.

(73)王毅:《携手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人民日报》,2016年5月31日,第7版。

(74)门洪华:《中国伙伴关系战略评估与展望》,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5年第2期,第68页。

(75)门洪华:《中国伙伴关系战略评估与展望》,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5年第2期,第84页。

(76)《习近平同柬埔寨国王会谈》,新华网,2016年6月4日,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6-06/04/c_135411842.htm。

(77)《王毅会见缅甸总统廷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2016年4月6日,http://www.fmprc.gov.cn/web/wjbz_673089/zyhd_673091/t1353583.shtml。

(78)徐进:《未来中国东亚安全政策的“四轮”架构设想》,载《当代亚太》,2014年第1期,第13页。

(79)《共同谱写中越友好新篇章》,新华网,2015年11月7日,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5-11/07/c_134792427.htm。

(80)《2016年5月23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2016年5月23日,http://www.fmprc.gov.cn/web/wjdt_674879/fyrbt_674889/t1365671.shtml。

(81)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8页。

(82)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8页。

(83)张蕴岭:《中国与周边关系:命运共同体的逻辑》,载《人民论坛》,2014年第2期,第36页。

(84)如以东亚地区合作为例,中国政府在开始时倾向于“10+3”机制,后来在东盟有关国家和域外大国的推动下,东亚合作不断扩大至“10+6”甚至“10+8”,而中国出于维持关系、推动合作进程不断的考虑,仍继续愿意参与到这个进程中,而这个行为从权力和利益的角度考量都未必符合中国的利益。具体见秦亚青:《关系与过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34-237页。

(85)《约40国支持中国南海立场 中方批南海仲裁案已成“走秀”》,中新网,2016年5月14日,http://www.chinanews.com/gj/2016/05-14/7870303.shtml。

(86)[美]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87)[美]彼得·卡赞斯坦、[美]罗伯特·基欧汉、[美]斯蒂芬·克拉斯纳:《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秦亚青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69页。

(88)到了这个时候,这些国家就会认同中国所发挥的作用,并习惯中国发挥这样的作用,进而上升到观念层面的规范,即同样别国可以做到的事情,中国来做会得到更多观念上的认可。中国通过两个方面手段展示自身的吸引力,进而使他国在观念上接受认同我。第一是展示自身发展模式的吸引力和模范作用,这个需要中国对内不断通过改革,进而不断取得物质和精神文化方面的新发展,从而对发展中国家有更大的吸引力。第二是对外倡导并身体力行提高合法性的理念,如正确的“义利观”、“亲诚惠容”、合作共赢等理念。

(89)王晓玲:《“周边命运共同体”构建与人文交流思路的转换》,载《现代国际关系》,2015年第5期,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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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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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国际安全研究》2016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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