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东:比较政治学视角下的国家理论发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50 次 更新时间:2018-04-02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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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长东  

国家的概念和类型


在一本新近出版的书中,综合(但也抛弃许多要素)了霍布斯、马克思、韦伯、蒂利、奥尔森等人的国家定义,Centeno等人把国家定义为一套嵌在社会中的治理机构,被认为是一种提供秩序和公共物品的组织化支配的形式。Vu(2010)则认为国家是政治行为者活动的机构性构造(institutional configurations),从方法论上讲,国家无法被作为一个自变量对待,而应该被视为是政治运行的场所或过程。和许多其他关于国家的概念一样,这两个概念揭示的因素和忽略的因素都很多,下面我们通过列举和比较一些关于国家的定义来讨论其中重要的因素。

基于理想型的方法论和用手段(暴力)而非目的或活动定义国家的考量,韦伯提出了国家的经典定义:“国家者,就是一个在某固定疆域内肯定了自身对武力之正当使用的垄断权利的人类共同体。”

基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则,国家也被马克思主义者定义为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国家可以被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国家存在的生产关系基础,马克思及其追随者们将国家区分为奴隶制国家、封建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和共产主义(国家消亡)。虽然未来得及提出一个明确的国家理论而且在其诸多著作中存在一些相互矛盾的思想,马克思主义(依然在)很长时间内被认为是工具观的国家观,直到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国家相对自主性的争论的产生(后文将会具体论述)。魏特夫(1989)的“东方专制主义”理论强调国家作为一个组织,其某些特殊功能(如治水)而非其经济基础,会对国家形式(及其对社会的管控)造成决定性影响。安德森(2016)也修正了马克思的国家观。在农民起义的威胁和西方经济整体结构中的商业、制造业资本的压力相结合的双重压力之下,在西欧产生了绝对主义国家。相对于高度分权的封建主义国家,安德森认为,绝对主义国家是政治法律强制力向上转移到中央集权化、军事化的顶峰。

与马克思和韦伯的传统不同,理性选择理论的国家概念强调国家中理性的统治者(ruler)的重要性。奥尔森提出了“国家是常驻的匪帮”这一高度简化却很有洞察力的剥削论/掠夺论国家观。奥尔森认为国家的本质是掠夺性的(而非为了善或者正义),但是有的匪帮是流寇,其手段是杀烧劫掠,一次性获得最多的战利品;一旦有的匪帮能够长期控制一片领地,他们会发现,杀烧劫掠并不能带来自身收益最大化,因为这样会摧毁生产力,不利于下次掠夺。因此,常驻的匪帮会选择收取最大化的保护费(税收)而非杀烧劫掠,并保护民众不受其他匪帮劫掠,从而成为了国家。比奥尔森更进一步(但更早),列维提出了税收最大化的统治者面临三个因素的影响和限制:折现率、交易成本和讨价还价能力,从而提出了一个更为全面的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不同时期的国家形式及其税收形式。

诺斯(2002)提出了一个基于契约论但也融入了剥削论的国家观:“国家是一种在行使暴力上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它对纳税选民拥有的权力决定其地理疆域的延伸。”诺斯虽然强调了国家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许多极富洞察力的观点,但是他对动态发展的动力归因于相对价格变化和意识形态变化,因此并无法提供现代国家形成和变化的理论。

和诺斯类似,华盛顿学派的另外一位代表人物巴泽尔认为国家有两个组成部分:1)一群受单一的、运用暴力以实施(产权和协议)的最终的第三方约束的人;2)此实施权所覆盖的、这群人所居住的疆域。列维将国家界定为“一个权力集权化且制度化的复杂机构,它在一定的领土范围内集中了暴力、确立了财产权并规制社会。这一机构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正式承认。”对理性选择者而言,国家理论充满内在的矛盾:国家是由一群利益最大化的个体构成的,但这群人却被要求提供各种公共物品(而非寻租)。


从国家的缺席到重新找回国家


政治学的行为主义革命认为正式制度规则和现实政治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强调对现实政治的研究。在美国政治中,对“政府过程”的研究——政党的运作、利益集团和政策游说、公众舆论和投票行为研究等等取代了对国家和正式制度的研究。二战后新兴的对发展中国家的比较政治学研究侧重于政治发展研究,多数基于现代化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强调公民文化研究。

然而,国家这一概念及相关理论分析并没有在那个时代被彻底遗忘,一些学者提出了非常重要的呼吁,其代表性人物是亨廷顿、内特尔和奥唐奈。虽然没有使用国家一词,但亨廷顿在其《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提出了许多和国家理论相关的概念和理论分析,尤其是其“制度化”概念和理论,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七十年代末开始复兴的国家理论。

基于韦伯的理想型国家概念使得人们忽视了不同国家的差异,内特尔(Nettl 1968)提出了“国家性(stateness)”这一概念,提出应该将国家视为一个概念性变量而非常量——不同国家间存在质和量的区别——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行有意义的实证的比较研究。


国家-社会关系的再平衡


国家中心论者基于发达国家或快速发展的东亚国家得出的理论,在运用到第三世界国家时发生了各种困难,这引起了学者们的反思,强调将国家置于社会背景中研究。

米格代尔认为基于韦伯的理想型国家概念的理论过于脱离现实,尤其是第三世界的现实,从而影响学者更好地分析国家。米格代尔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国家只是社会中众多组织中的一个(更严谨地说,一类)组织,其垄断合法性使用暴力及制定统一规则能力程度的国家间差异很大。国家和社会处于争夺社会控制的零和博弈之中:只有当国家成功地将社会控制从社会精英(他称之为地方强人)的手中争夺过来时,国家才能更好地让民众服从它而非其他社会组织制定的规则。

为了进一步分析国家和社会的接触和相互影响,米格代尔拒绝将国家视为单一的行为者,而是将其拆分。他提出将国家分为四个层级:国家领导、中央(联邦)政府各部门、地区级行政官员、街头官僚(field officers)。在每个层级,国家行动者面临不同的社会行动者和内部的政治斗争,上一层级的政治也会影响下一级的政治,而最下一级的国家和社会关系也会影响到国家高层执行政策的效果——亦即国家能力。米格代尔进而提出了改进版的韦伯式国家观:“国家是一个权力的场域,其标志是使用暴力和威胁使用暴力,并为以下两个方面所形塑:(1)一个领土内具有凝聚性和控制力的、代表生活于领土之上的民众的组织的观念;(2)国家各个组成部分的实际实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其社会中的国家分析视角(approach),兼顾国家观念和实践:“视角一应把国家视为一种强大的观念,它界定清晰、高度统一,且能够被单一的措辞所言说(例如,一个标题性的说明,“以色列接受巴勒斯坦的要求”),就如同国家是一个单独、积极的演员在以高度集中的方式展示其在明确疆域上的统治术;视角二则是将国家视为一系列松散联系的碎片的实践,在这里,国家与其它境内外的组织之间的边界往往未能清晰界定,且后者常常会创制出相互冲突或直接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规范。”


国家建构:现代国家的形成


国家建构的研究很大程度上使得国家主义者摆脱了静态比较(comparative statics)面临的方法论困境,把国家(自主性和能力)作为因变量而非自变量甚至更进一步研究其背后因果机制。可以更好地研究不断变动之中的国家,同时可以更好地把握众多相关行为者(而非简单将国家视为具有统一意志的独特的单一行为者)之间的互动,国家社会“边界”的变化,把握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实践的互动。

前文提到,现代国家区别于传统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其动员和汲取社会资源的强大能力、使用武力的能力。而这些能力的提高和一个中央集权的理性—法理的官僚体系并行不悖且相互加强。某种意义上讲,国家建构的过程就是统治者通过建立各种政治机构来提高国家能力的过程,但这个过程中统治者需要和精英合作或者对抗,需要从社会大众提取各种资源。国家建构的过程是一个集权的过程:一方面是中央集权,在国家内部形成一套持久的机构(即使联邦制也比封建制更为集权)实现政治权力向上集中;一方面国家集权(concentration),国家的功能扩充,对经济和社会进行各种渗透和干预,提取税收资源,并形成和社会的特定关系模式(民主还是威权主义)。

国家建构(state building,或者stateformation)的过程是往往和政体形成的过程同时进行的。政体形成包括民主还是威权体制,尤其是其各自早期的形式代议制(有限)民主和绝对主义政权,的形成。民主化的研究者们,如摩尔等,往往注重于政体形成本身而不关注国家建构过程;但国家建构的研究者却往往同时关注二者。

(一)西欧国家建构——国家建构的经典理论

区别于之前社会中心论的学者强调国家是对国内社会经济结构的反映,地缘政治学者强调国际因素——国家和国家之间的战争以及战争威胁的重要影响。国家建构的主要动力是战争,但是战争的形式、持续时间、激烈程度和发生的频繁性都影响国家建构,这也就解释了为何现代国家最早出现在十五世纪以来的西欧而非其他地区。十五世纪以来西欧的军事革命,尤其是常备军的产生、火器的使用、运输力的加强,大大提高了战争的成本,使得战争的规模经济优势得以形成,从而促使国家的规模也需要相应扩大、权力更加集中。

军事-财政模型

战争的关键作用被蒂利的名言“战争造就国家,国家发动战争(war makes state, state makes war)”所形象地展示。战争和战争的威胁使得统治者必须竭尽全力动员国内人力物力以建立强大的军队,而为此需要建立强有力的行政尤其是税收机构。生存的压力迫使统治者建立现代国家,现代国家又在持续的战争中不断适应并改进。用孟子的话说,就是生于忧患。

从结构到行为者

结构解释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但是行为者(统治者)的作用同样不容忽视。战争和战争的威胁使得统治者为了政治生存而努力加强军事实力和行政管理能力,但这并不能解释不同国家不同的国家建构努力和结果:有的统治者采取了很大的努力但有的却无所作为;有的统治者建立了强大的国家并吞并邻国乃至于建立海外殖民地,但有的统治者却社稷不保。虽然很多时候统治者会在类似结构压力下选择类似的行为,或者他们模仿成功案例,但是行为者的选择很多时候还受到国际和国内结构之外的因素影响。这些因素中被重点研究的因素主要是精英的意识形态、精英间关系、宗教信条等。

借助历史制度主义的强调时机和事件发生顺序(timing and sequence)的分析视角,艾特曼(2010)认为战争发生的时机(timing)是关键性因素。1450年前发生的战争(主要发生在欧洲南部和西部),因为当时国王可获得的技术资源——受过教育可充任官员的职业化人士、法律观念和可借贷资金——都非常有限,国王需要和贵族(只有他们受过教会的教育)合作获得人力资源、和为数很少的金融家和商人合作借贷战争所需资金,因此战争往往带来的是家产制国家——官位可以被出售、继承、转卖;1450年后的战争(日耳曼地区和北欧),因为当时大学的发展,国王可以直接利用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来充实听命于他本人的官僚体系。与此同时,因为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借贷机会也大大增加。所以形成了官僚制国家。Spruyt(1994)对法国、德国、意大利的比较研究也提供了统治者和社会阶级的联盟理论视角。

精英的团结机制

统治者不能单凭自身进行国家建构,他需要联盟者——也称之为精英。不同的精英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意识形态,因此统治者在寻求支持和合作的时候也需要满足其支持者的利益诉求。统治者需要借助他人进行统治,需要支持者和盟友。精英群体有不同的利益和意识形态,因此可以被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精英群体(拉克曼 2013)。在一些非君主制国家或者君主地位不稳固的国家,国家建构则是精英间的竞争。Grzymala-Busse and Luong(2002)将国家建构定义为“精英们竞争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结构性框架权威的过程”(p. 537)。

在其经典研究《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中,摩尔认为土地贵族的利益和权力是影响一个国家政体选择的重要因素。而贵族的利益取决于其商业化程度——商业化程度高则拥护民主体制和市场经济,反之亦然;贵族的权力取决于暴力革命的有无——暴力革命能削弱乃至摧毁贵族的权力。

(二)西欧之外的国家建构

第三世界充斥着“弱国家”、“失败国家”、“脆弱国家”、“仿造国家”等等从其前缀形容词中就能看出端倪的国家,这些国家无力从社会提取足够的税收、官僚体系无力执行政策且腐败充斥、经济增长停滞、国家乃至于无法提供最基本的秩序而犯罪盛行乃至于国家陷入内战(Bates 2008)。为何发展中国家会和发达国家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除了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之外,主要是对内部资源提取的迫切性不强和外部资源可获得性强,而税收在这个过程中起了核心作用(Brautigam et al eds. 2008)。影响内部资源提取迫切性的因素主要是战争和战争威胁,影响外部资源可获得性的主要因素则是国际援助和自然资源的可获得性。

后共产主义国家国家建构

冷战结束后,苏联和东欧共产主义体制国家崩溃之后产生了“后共产主义国家”,区别于西欧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此类国家面临的挑战与其说是国家建构,不如说是国家的重新建构——原来强大且高度集权的国家机构在经济和政治双重转型过程中分崩离析(Solnick 1998),出现了“重新封建化”现象、“被俘获的国家”现象。这类国家同时面临着四重转型:政体转型(民主化,被亨廷顿视为第三波民主化的主要构成部分)、经济转轨(市场转型和私有化)、公民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国家自身的转型——第四个转型相对前三个转型得到的关注较少,但重要性可能更有甚之。与此同时,地缘政治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东欧国家脱离了苏联的政治控制转而逐渐加入了欧盟,原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也各自独立。所有这些都对后共产主义国家的国家建构产生影响,使其区别于西欧的国家建构模式和后殖民地国家国家建构模式。国家的角色需要重新定位,从经济政治社会中撤出,计划经济和公有制经济变成自由市场经济或者国家资本主义,极权主义政体变为威权主义、民主主义政体或者混合政体。

讨论

相比民主化等热门话题,国家理论的专著和期刊文章数量相对较少,但其在比较政治学中还是一个核心话题,而且在近三十年取得了长足的理论进步,推动了比较政治学其他话题的研究。米格代尔(Migdal 2009: 163)在一篇综述文章中提到,在二十一世纪的前十年,比较政治学里国家理论的研究有以下几个趋势:

·  从基于一个范式(理性选择、结构主义、文化主义)到多个范式的结合;

·  从比较静态到注重历史细节,强调关键节点和先后顺序;

·  从单一的国家模板到同时注重国家的同质化和差异性的研究视角;

·  从单一的个案研究或定量研究到某种特殊类型的国家的研究,并形成对话;

·  从线性的因果分析到过程导向的、复杂的、多层次的研究。

研究国家面临概念复杂性、抽象性、变动性的方法论困境:作为一个集合体概念,国家包含多个维度且各个维度之间存在复杂关系,因此很难作为一个变量(无论是自变量还是因变量)进行分析。

同样需要指出的是,关于中国政治的研究,除了极少数的例外(如Shue 1988),很少有对国家理论做出贡献的。这一方面印证了中国政治研究中比较政治学研究中的边缘化地位的现状;另一方面,这也和中国在最近一个多世纪发生的巨大的、全方位的、急剧的变迁(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及其提供的理论素材严重不匹配。接下来可以从中国丰富的实证资料出发,在中层理论的层次研究国家和国家建构理论的各种因果机制,反哺比较政治学研究。


本文原载于《北大政治学评论》第3辑(商务印书馆,2018)。北大政治学(微信号:PKURCCP)为方便阅读,略去全部注释,并有删节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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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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