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雁:供销社的故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504 次 更新时间:2018-02-23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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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雁 (进入专栏)  

尴尬的定位


最近风闻要重新振兴供销合作社,这令我回忆起在供销社工作的那段经历。1972年我插队两年后参加工作分配到首阳供销社工作。供销社上面的“主管”是商业局,下面的“脚”是“代销点”。我所在的陇西县大一点的公社都有一个配套的供销社,当然除城关镇外,当属陇西的三大镇——文峰、首阳、菜子的供销社最大。供销社从最初的新民主主义阶段的产物快速演变成为计划经济服务,它的职能定位是农副产品的统购和农资产品和日用品的统销,试图通过这个机构ld农村商业领域。

说白了我所在的供销社就是一个镇上的商业局,所有与商业有关的事务都归它管。我们供销社下辖一个饭店、一个书店、一个生产资料门市部、一个百货综合店以及一个农副产品收购站。该供销社是个老社、大社,在这方圆几十里都有分社,本社职工最多时有60多人。

建国后供销社初成立时还真有些“抱团取暖”自发结社的合作社的味道,1954年国家搞统购统销,就把人事、经营权上收,集体所有制转为全民所有制,合作性质变成了归国营商业管的下属单位,1961年国家经济困难,供销社权限再次下放,文革时期第二次又收上来。1975年又与国营商业分离,变成集体所有制自负盈亏。

不过,两次“下放”都并不是真正恢复供销社的民营“合作”性质。供销社并没有还给农民,农民的股份并没有恢复,供销社的经营更与他们无关。与西方的“罗奇戴尔”、“蒙特拉贡”和路易艾黎当年在中国搞的“工合”更不是一回事:原来当你是国营商店差不多的“亲儿”,现在供销社被称为“后娘的孩子”。

由于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命运多舛几起几落,与国营商业两分两合,但它从来都是承担代价的一方,让两万多基层社、上百万供销人寒了心。所以改革开放以后,只要政策允许,脑子活泛点的都出去单干了。供销社定位随着政治风雨飘摇,1978年改革以后农村市场开放,供销社成为鸡肋,自然也就衰落下去了。


“一打三反”在基层


1972年我到那里时,正是供销社第二阶段经营权限上移的时候。文-革进行到九大召开以后,当大家都认为“革命”已抓的差不多了,坏人已经从中央清除,该促促“生产”的时候,不料九大上钦定的接班人摔死在蒙古的温都尔汗,文革又杀了一个回马枪,在“批林整风”声势下,林彪事件前已经开始的“一打”(打击反革命活动)“三反”(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再次掀起新高潮。

今天研究“一打三反”的文章已经有一些了,但侧重都是在“一打”,即借镇压“反革命活动”之势,连带收拾几年前曾经冲击过当权者的“造反派”人士。

但对“一打三反”中的“三反”则研究者不多。甚至有人说当时就只有“一打”而已,“三反”并未形成运动。而我的感觉相反:其实对基层而言,“三反”的影响远大于“一打”。无论北京等大城市是如何搞“一打三反”运动的,反正在我当时所在的边远乡镇,因为文-革前期“走资派”已斗的毫无新意了,出名的“造反派”也没几个,所以这次折腾的新花样虽然也是矛头向下,但重点不在“一打”而在“三反”。

有人说当时的“三反”类似于“反腐”,但它整的并非官吏(相反,那时受到“造反”冲击的官员开始大量复出)而是群众。如果说反腐是要收拾贪官污吏,那时的运动却是要收拾“贪群污众”——不要说我生造名词,当时给我们传达时的提法,就是要“织一张密网,打尽小鱼小虾”。官方的说法就是要狠整基层的经济犯罪与“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后者主要对农村,前者主要对工商业。一时间到处风声鹤唳,气氛极为紧张,自杀者迭出。我去时高潮已过,听老职工说仅我们一个小小的供销社竟然就有5个(有人说是6个)人在这次运动中自杀。

我在小说《商业局的五朵金花》中写的马建设住的房间床铺下面有一个磨盘,那其实就是我个人的真实经历。

我刚到那里宿舍里没有电灯,黑灯瞎火的小煤油灯下啥也没看清楚倒头就睡。第二天早上起来,就有老职工问我,“昨晚上睡觉床下有啥动静不?”我一脸懵懂地说:“没有啊!”一群人诡异地挤挤眼也不告诉我原委。还是一位比我早到一年的一位大姐告诉我,你床下的那个磨盘是因为有一个会计跳井自杀,后来填井后放在上面“镇鬼”。井废后在上面盖房,但没人敢住。你新来乍到,就安排你住了。好在我不信鬼神,就一直与“磨盘”和“水井里的死鬼”为伍,相安无事地住着。

我们到单位前在商业局集训的时候,省工作队和县革委分管商业的常委都告诫我们,“时刻紧绷阶级斗争一根弦”,要和“坏人坏事做斗争”,尤其要破除地方上“乡亲熟人社会里抹不开情面的包庇作风”。之所以有这样的说法是有原委的。西北这些省份当年基本上是由“一野”解放的,除部队留下一些人员管理地方外,又派来一批“西进”干部,所以地委、县委的领导好些都是陕西籍的。五六十年代又分来一些湖北、四川籍的转业军人充实中层领导,所以县局一级头头多是外地人,而办事人员则基本上是本地人,这样社会分层与地域的关系就体现得很微妙。

当地话把这些人统称为“一面人”,意即和我们不一样的“外面人”。文-革前以及文-革当中,上面派下来的干部都认为“地方主义”是中央指示贯彻不力的一大原因,本地干部一般都异地升迁,历次运动都要强调这一点。因此这里的群众运动和群众组织也隐约体现了些地域因素,当地人对外地官员的“治理劣迹”格外痛恨。


盘点的奥秘


我初到时分配在综合门市部的鞋帽组。综合门市部是社里营业额最高的部门,共有布匹、小百货、鞋帽、食品和针织五个组,每组两人,多是一师一徒。我在鞋帽组的师傅50年代末就在这里供职,见证了供销社的起起落落。他为人极为小心谨慎,谦恭木讷,是公认的老实人,号称“闷葫芦”,一天到晚驮着背,除了在柜台上报价钱,从不多说一句,也不吩咐我该干什么。只是在逢集的时候看见我杯子里的水干了,就会把他热水瓶里的热茶续给我。

我们是这方圆几十里唯一的种类齐全的商业网点,那时候统购统销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过去有所谓国家干预的“三类物资”之说,即统购物资、派购物资和议购物资,但到文-革期间后两类也控制得越来越紧,实际上也“统购”化了。这些国家管控的物资多达200多种,仅农副产品就涵盖“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十二大类,老百姓私人之间看似没有完全禁止物品流通和交易,其实交易范围已经很小。就连“自然经济”时代也一脉相承的农村传统集市贸易也已经奄奄一息,我们那里以前是逢三六九开集(近于三天一集),到了那时已经变成十天一集。

而且农民赶集不像过去多是为了自由交易,而更多地像是生产队允许他们有点休息日,顺带交易也多是与“公家”打交道。当时农副业和工商业产品的交换和日常需求基本都在我们“公家”进行。尤其在“一打三反”期间,私下里交换或出售那些物品都属于“投机倒把”,叫“纠察队”看到不但没收全部货物,还要抓去办“学习班”或者“劳改”。农民除了生产队的“分红”以外,货币收入主要靠生猪、鸡蛋、药材、亚麻等等,但是这些产品只能卖给我们“官营”一家,拿到货币现金后再到我们的门市部消费。

至于出售农副产品和购买日用品的定价,不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而是由公家说了算,也就是由商业局核定的“铁板钉钉”一口价。我知道这就叫“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的“剪刀差”,明知道贱卖贵买也没办法。

我们是十天一集,尤其是秋收过后每次逢集就跟打仗一样,9点钟开门,7点钟就有人等在门口,柜台都要挤垮了(所以我们不像城市里使用玻璃柜台,全是结实的木柜台),不要说喝口水上卫生间,有时连中午饭都要等到下午3点钟以后才能胡乱拨拉几口,我有次小辫散了连用猴皮筋绑一下的功夫都没有,就一直这么散着头发到下班,因为头发上沾了很多棉絮,晚上去食堂吃饭,大家都说像鬼一样。

由于刚刚经历过“一打三反”,大家对收款和付货格外小心,但是忙中难免出错,比如叫顾客多拿走一穿袜子、几个铁钉、顺走几块水果糖,找钱时把重叠的两张一块钱当一张等等都属于“营业事故”,在政治学习时要做检讨的。但是我们最怕的是“盘点”,以前每半年盘点一次,“一打三反”后改为每个季度都要进行一次帐、货、钱“三清点的三讫”,社里规定要求这三项之间的误差率不能超过“个位数”,也就是在10元以内。

我刚到两个月就赶上了第一次“盘点”。由于商品繁多,我们摸黑起来把货品码齐按照账本逐个清点,一直搞到下午五六点钟,结果我们鞋帽组差了五十多元的货物,急的我只好返工重来。一直弄到晚上十点钟晚饭也没吃,算来算去还是短缺一大块。后来我师傅不知从哪里翻出来十双解放鞋递给我说,“你一定是忙糊涂咧,这里漏盘了十双鞋”。我把这十双鞋加进去,刚好账面上持平还长出4-5块钱,“好啊,符合规定!”我一颗定心丸放在肚子里,美美地倒头补着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醒来感觉哪里不对劲,因为就这点货物我从几天前就开始做记号,来来去去清点了三四遍了,不可能有遗漏,师傅是从哪里找到解放鞋呢?师傅不爱言语,我也不敢多问。这件事一直就成为我心里的一块疙瘩。后来有一次天气好师傅让我把他的被子晒到院子里,我把被子晾晒以后整理床铺时在床下发现大大的两个纸箱子,拉出来一看,一箱解放鞋、一箱帽子。而且货品编号全是我不熟悉的,也就是说师傅可能在账本之外私藏了两箱物品,我快速估算了一下价值,大约在200元左右,这也就意味着师傅有可能把货物私自拿回家。

“我的妈呀,百元以上就是经济犯罪”,这不就是“三反”中的“贪污盗窃”吗?我想的脊梁骨一阵阵发凉。我们是十天休息一天,放假回家时我看着师傅手里拿着一件换洗衣服,也不像里面藏着什么东西的样子。本来想放假时跟父亲谈谈此事,但是父亲因故没有回来,母亲在单位里协助工作组查账,也没有看出来我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拿不定主意这件事是不是要说出来,对谁说?在心里翻了好多滚,后来我请教布匹组的小“老职工”,之所以“又小又老”,小是因为年龄小,老是因为参加工作比我还早两年。你们布匹组“盘点”要比我们复杂,为什么总能做到规定之内的略有盈余呢?她告诉我一个她师傅传授的“秘密”。一般来讲账面和货物都会有误差,也许这次长一点,下次短一点,但是规定严格到个位数是不近情理的,定这样规矩的人肯定没有在门市部干过。

社里自杀的人除了出纳以外,基本上都是因为货物短缺一时说不清楚,而在“运动”的压力下走上了绝路。于是老营业员在平时售货的过程中,都要让货物长出一点来,当然长多了也不行,这样就会积攒下来一些货品,在每次盘点误差的时候再一点点添进去。

我问,如何才能做到长出来呢?她白了我一眼,“你连这都不知道,手紧点呗”。我明白了就是从顾客那里克扣出来。她说,各个组都这样,这已经成为不公开的秘密,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我说,那长多了不就可能出现“经济犯罪”吗?她说,“大家心里有数,差不多能持平了就手松一点”。

我这才恍然,师傅那床底下的鞋和帽子敢情是拿来一点点贴补盘点差额的。我差点冤枉了他。可是我仍然不能理解,为什么不向上反映,把误差损耗比率调大一些呢?这样大家的心理压力小,行为也可以更正大光明。她说,你想可能吗?你们这些外地人胳膊是向外的,眼睛是向上的,随时可以一拍屁股走人,我们还要在这里活人呢?我想想自己刚来时遇到本地孩子的排外欺负,想想“地方主义”的说法,似乎明白了点什么,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规则在运用过程中的“无效性”,这就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我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师傅是如何解决账面的问题,只是觉得规章设置不合理,那种不近情理的苛刻“盘点”要用这类办法来对付,不成了逼良为娼、越反越腐、把群众都逼成“贪群污众”了吗?但是也无处诉说自己的感受。以后盘点时师傅往里添几顶帽子两双鞋之类的事情我也就跟着装糊涂,对盘点的过程也没有刚来时那么较真了。


走后门与“男女通信”


我刚分配工作的时候,父母就再三嘱咐,即使“常在河边走坚决不湿鞋”,不贪不占小便宜,不拿公家一针一线。各个门市部总能碰到些紧俏商品,像手表、自行车、减免票证的食品与布匹,或者以收购价格买些农副产品,内部人员的“走后门”私相出售很普遍。我知道这类行为不好,但架不住短缺经济下的需求旺盛,也往家里买过鸡蛋。好在我们鞋帽组都是大路货,我自信自己能够“人正身不邪”地保持不走后门。

不久师傅休病假的时候,我手里到了一箱上海产的“回力球鞋”。“回力球鞋”在当时可是好东西,是那个年代既正确又时髦的男青年的标配,因为当时尚存的一些体育赛事运动员都穿回力鞋。离我们镇上30多里路的东边有一家国防“三线企业”,代号“113厂”,也就是后来的西北铝加工厂。是1965年由沈阳设计院设计、四冶四公司基建起来的,并从沈阳、上海、北京等沿海各大城市抽调人员组建而成,在“我们要准备打仗”的思维下基本上不在本地招工。

该厂是国家级的保密企业,工人工资水平比当地人高两层,又都是见多识广讲普通话的“外地人”,经常有人会把北京上海的时尚风潮带到这闭塞的西北县城,因此他们自视甚高,是与本地人格格不入的另一种社会人群。他们的着装要领先于县里两三年。街上的孩子们有时会起哄喊“大白鞋流氓的”,但他们其实是县里年青人羡慕追逐的对象。

当时113青工最时髦的装束便是回力鞋+工装衣裤+军帽。军帽显示着政治正确和权威色彩,工装代表工人阶级,尤其是左胸前的113标记则显示了与县办企业不同的特殊身份,回力鞋的时髦和运动元素一下子就把解放鞋甩了十八条街。三者中,工装衣裤是厂里配发的,不算稀罕,军帽也可以搞到,唯独这后一项是顶顶稀缺货。

我这里一箱回力鞋因为是大号男式的,本社职工的大爷大叔不稀罕那玩意,我是准备除了给哥哥留一双外全部摆在柜台上出售。当时哥哥已在145地质队工作,恰逢探亲回家,我跟哥哥提及此事,他大呼“全部给我留着!”并说他们队上那位同事有一双天津产的旧回力鞋,宝贝的跟什么似的,想借穿参加兵兵球比赛都不行。哥哥立马晚饭也不吃就去通知他那些狐朋狗友。

我还是觉得不妥,跟他说,就算给你的同学留着,有十双也够了,范不着全部在“后门”出售。哥哥跟我分析说,你们那个农村镇子,离城有40多里地,有多少人认得回力鞋,何况它是白色的,又不禁脏,价格又贵,不信你摆出去,十天都未必卖掉一双,卖给谁不是卖呀。

听他这么分析,似乎也有些道理,于是我一双也没有拿出来。那几天我的柜台前尽是骑了几十里自行车赶来的穿着扎眼的小伙子,我不知道哥哥到底有多少同学,反正我见过没见过的,只要顶着“金天”名号的来人都如获至宝满意而归。就这样一箱40双回力鞋全部被我“走后门”卖掉了。

看来我所谓的自信只是建立在无条件的基础上,一旦条件具备,哥哥的三两句就把我瓦解掉了。虽然这是当时的“潜规则”,也算不得什么太违规,但我心里面得意之余还是觉得有点小疙瘩的。这事要是就此打住也就算了,偏偏节外生枝又有了后续的事情。

不知道是哥哥的哪位同学或者同学的同学是113子弟或者青工,不但嘚瑟穿上回力鞋,而且对我这个售鞋之人也有什么描述,听门市部的其他姑娘们说,后来隔三差五就短不了有些113厂的人来打探我的情况。

我那年18岁,插队以前没少受当地男孩子的欺负,压根就没有想过要交什么男朋友,把这里当做永远的归宿。父亲是黑帮,他的问题还没有结论,弟弟在插队,我想要进行的自学读书计划还没来得及展开。总之我潜意识里还没有男女之间的情愫萌动,看着那些轻浮的外地小子有些好笑,所以在柜台前直接与我搭讪的,我都像对待别的顾客一样以礼相待,没有多余的废话。

几天后收到几封隐晦的要求交往信件,基本格式都是当时流行的话语:什么“希望建立革命的友谊”,什么“能够互相帮助共同进步”,更多的是引用毛主席语录,“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心想,我能够“自我进步”,不稀罕与你们掺和共同帮助。你怎么知道,我和你有共同的目标呢?

那时候我们门市部的姑娘虽然年龄比我有大有小,也都尚未婚嫁,都有些自己的私房小秘密。只有我告诉大家以后凡是落款是113厂的信件,可以大家拆了阅读。以后每逢有这种来信就有人在门市部里拆了朗读,惹得满屋子的人哈哈大笑。后来姑娘们之间相互就情感问题敢于敞开心扉了,彼此之间的关系融洽了很多。

收到几封这样的来信后我们也没把它当一回事,后来收到一封可能是老初中生的来信,从字迹和文笔看都要老道一些,而且还附了一首模仿毛体的七律。我那时候有些“文学青年范儿”,时不时给社里的黑板报写些小稿件或诗歌什么的,被抄写黑板的业务员戏称为社里的“第一诗人”。我知道实际上这是开玩笑的,我们社里有好几位老高中生,不论是知识面还是中文水平都远远在我之上,只是他们不屑于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但是在同龄人里面我还算读书较多的。

于是一帮女孩子蹿嘚我,怼回去盖过他。我也是有些逞能,就翻了翻字典和文革前老高中的语文课本,下功夫写了封回信,先挑了一些文法、平仄之类的毛病,又假模假式告诉对方“律诗”应该怎样写,其中不乏挖苦奚落之语,大有在气势上压倒对方之意,然后也写了一首七律,言下之意让你看看我的气魄。我很得意,经过门市部女孩子们的集体阅读后投递出去,想着这一巴掌准能够镇住对方。

说实话当时我的语文程度也就是小学毕业略高一点点,对律诗更是一知半解,除了听父亲讲过一些工整对仗、平仄韵律的常识以外,给黑板报写的“诗”也就是顺口溜的程度,没有资格嘲笑别人。这里面除了有头脑发热的成分之外,也是因为文革灰暗压抑的政治氛围,我们这些“黑五类子女”一直处在社会底层。现在不但得到一些同事们的刮目相看,更有些异性爱慕的成分在里面,就有些飘飘然,不懂得如何处理这种搭讪,其实对付这类信件最好的办法就是置之不理。

我的回信寄出一个星期后,又收到了厚厚的一封回信。女孩子们在一个不逢集日围成一圈,统统传阅了一遍。回信者是另一位人,像是一个老高中生(大学生?)或者是语文老师,估计我的回信也是在一个宿舍或者群体中被集体阅读了。先是称赞了我一个69级初中生的水平和家学渊源(看来对我有一定的调查),然后对我写的诗和态度进行一番居高临下的分析和点评,又附上了好几首律诗,最后话锋一转,难能免俗地表示愿意和我结交为“文字知己”。看得出来,此信是做了些案头工作,他的点评也有一定可取之处,但是律诗做的略显俗气,有些旧文人的酸腐味道。

这封回信的重要作用是使我冷静下来,猛然惊醒自己的人生规划方向中,不应该把时间花费在玩这种小把戏当中。就再也没有回过此类信件,一直到我当工农兵学员学俄语,前后大约收到了十几封这样的信件。后来在搬家的时候与其他信件搁在帆布箱子里叫雨水淋湿后便丢弃了,现在想来那也是一段时代背景下的“青春”写照。估计现在的年轻人会想不明白,在那种扭曲的政治背景下,男女通信用语隐藏在“毛主席语录”和“革命口号”背后是一番什么滑稽的景象?


大师傅的遭遇


参加工作后我的月收入是36元,已经是农村年分红的三倍还要多。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每月可支配金额:在食堂吃饭10元,交给家里10元,虽然父母一再说,不需要我的钱,我就说那你们先存着做机动用款吧,10元用来给家里买东西,剩下6元用于购买洗漱用品和回家的车费,有时实在不够用了还会从上交的机动款项里挪用一点。但是我原则上一直按照这个尺度花钱,比起插队的时候已经很知足了。

我们供销社有自己的食堂。因为有收购点“近水楼台”的关系,肉蛋之类的食品都可以用收购价拿过来享用,伙食应该说还相当不错,实际上这等于截留了农民们上交给国家的物品多吃多占了。

食堂的大师傅是个30多岁的女的。那时老营业员叫“师傅”,“大师傅”则是专称炊事员的。而按照方言,“师傅”的“傅”是不读出来的,大家都叫她“大师”,她叫什么姓什么我到现在已经记不得了,我听到街上有孩子们称她“杨婶”,想来她夫家姓杨。

大师长得高高大大,大眼睛厚嘴唇,干净利索,搁在现在也是一美人,但是不符合当时农村对女人的审美标准。大师性格开朗,笑起来很有感染力,她为人公正爽快,古道热肠,从来不会给领导多盛菜,倒是下面分销店的人来了,甭管到不到饭点她都会捅开炉子为来人递上热乎的饭菜。平时大家各门市部各忙各的,只有吃饭的时候喜欢聚在她那里一起谝闲传,大家与她的关系都不错。

我刚来时,大师好像对我有些成见,起因是我曾提出能不能给我半份菜。一来我的确吃不了一份菜,二来也想着能节约就节约点。可能大师从哪里听了一耳朵我父母的“高”收入,认为我是故意矫情,说“不能!”你不是胃口小吃不了吗,所以一份菜给我的总比别人的少些。

我虽然不至于贫困到连一份菜都吃不起的地步,但是我给自己定的花钱标准里,没有计入一些意外情况,比如村里的女孩子来我这里住几天,或者添置一些额外用品,花超了就只能从菜金里面节省了。我会把吃不完的半份菜就扣在盘子里,晚上就不打菜了,倒点热水冲冲就可以凑合一顿。

我们的早餐除了稀饭馒头胡辣汤、豆腐脑,个别时候还能吃到荷包鸡蛋。大师在每个碗里放上盐、香菜、调料和一点猪油,根据来人所要的荷包蛋数量,7分钱一个挨个打下去,连汤带水的盛出来,一碗热腾腾的荷包蛋就算做成了,早上吃了又顶饿又暖和。有时候遇到收购站有大量破损鸡蛋的时候,是5分钱一个。我一般只吃破损的5分钱的荷包蛋,7分钱的就免了。其实我知道也省不下几个钱,但是总感觉比插队的伙食好多了,不能太放纵自己了。

时间长了,大概大师看着我干活不惜力气,人也不娇气,给我的菜渐渐和别人一样多了,在我吃剩菜的时候,会给我盛一碗热汤,有时候还特别照顾我一下,明明是只有一点点碰皮的鸡蛋,也按照破蛋的5分钱收我的饭票。

我们食堂自己也养猪,但是杀猪只能吃一两次,平时吃肉就是屠宰组会给食堂一些带肉的骨头。我们食堂吃这种肉的时候非常豪放和有气势,大师会在每个碗里称好几块连骨肉,每人吃完回来称骨头扣除重量再按“净重”算肉钱。有些调皮捣蛋的男孩子不知道去哪里找些别的骨头混在一起,以便多扣除重量少算钱,有时甚至“吃剩的骨头”比原来带肉的还重。

但大师不吃这一套,她眼尖到是不是她这一锅煮出来的骨头都能分辨出来。而且被她识破的坏小子以后就别想分到好肉了。遇到这种时候,大师会挑两块“顺溜”的(肉多些的)排骨留给我。

有时赶上我们送货下乡,食堂里没什么东西吃,还会让我们去她家里吃饭。大师的家里很干净,不论是炕上还是灶上都一尘不染,只是有一股淡淡的中药味。听说她不会生养,尽管里里外外活全包了,把男人伺候的像大爷一样,时不时还会挨打,但是好强要面子的大师在我们面前从不显露出来。

1974年我去兰大读书后就与供销社的人联系少了,直到有一天碰到一位同事,叙了叙旧以后,她告诉我大师脑中风偏瘫,现在就住在离兰大不远的“战斗饭店”里治病,可可怜了,有时间的话你去看看她。

等我赶到“战斗饭店”找到大师,她蜷缩在一层背阴面的一个六人间的角落里。别的床上都有被褥,只有她的床上光秃秃地铺着一床露着稻草的垫子和一堆破棉絮,她正在抖抖索索用一只手泡着干馍馍吃饭,看见我她的眼泪一下就出来了。叫我大为吃惊的是,一两年不见,高大利索的人变得几乎认不出来了,蓬乱着满头灰白的头发,衣服上圈圈点点的饭垢污垢,一只手像鸡爪子一样荡在胸前,裤子上草垫子都是血污,整个人萎缩得小了一圈。

大师告诉我,刚犯病的时候,单位还是属于国营单位,社里还能出得起医药费也派了一个人陪了她几天。后来供销社下放成集体企业了,就把她扔在这里没有人管了,已经欠旅店的房钱了,所以被褥也不给了,就这样还一个劲地撵她走。她现在只能用自己仅剩的一点积蓄在一家中医院里扎针,如果实在不好只能回家等死了,可是我从她眼睛里看到生命的渴望。我算了算自己的钱,实在不够给她交房钱的,就只好跑出去买了一堆吃的,并打来热水帮她擦擦身上,洗洗衣裤。大师一只手使劲攥着来例假的裤衩不让我洗,说怕弄污了我的手。我还是夺过来洗了。

后来只要可能我都会买点吃的帮她洗洗涮涮,也找些我的衣服帮她换上。我每次要走的时候,她都会死死地攥着我的手,生怕再也见不到了。等到有一次我们出去开门办学回来,我再去“战斗饭店”看她时,她的床上已经换了他人了。宾馆的人告诉我,早就叫人接走了。听到这个消息,我感觉稍微宽慰一点,毕竟这种中风后遗症是需要长期静养的,在家里再不济有个人手帮助,还能吃上热汤热水的。

过年回家,我特意跑了一趟首阳供销社,问起大师的情况,大家告诉我,接回来不久就死了,是活活气死的。从她得病以后,她丈夫就与别人好上了,以至于她在兰州看病那么艰难,一次也没有去看过,接回来后不但恶语相加,还当着她的面与别的女人胡来,让大师眼睁睁地看着,没几天大师就走了,走的时候连眼睛都闭不上。我来到食堂面对着空荡荡的大锅抹了一把眼泪,心想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天里,一定是绝望的。这么要强能干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没了,怨谁呢?

表面上看大师的悲剧完全是家事,追根溯源讲,她因不育而不幸,也就与农村传宗接代的传统有关。可是我在社里那时,她虽然也因不育而在家里受点气,在社会上还算过得不错的。那时在农村,供销社因能搞到短缺商品和分享低价统购物而成为“肥差”,供销人受到艳羡,社会地位不低。大师丈夫对她虽有抱怨,还不至于过分虐待,她有病也能得到职工医疗照顾。供销社“改制”后地位没了,身强力壮的被告知“只不过从头再来”,为旧体制耗尽了青春和健康、像大师这样的就没人管了。她的死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成了“改革代价”,真令人痛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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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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