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说了岳西山乡里的一位大美人,只可惜留给我们的都是背影。尽管如此,那个袅娜多姿的身影给我们这些初懂男女之情的懵懂少年留下的印象还是非常深刻的。能吸引众多白帽知青目光的山乡美人确实不凡。
其实,岳西这个地方的漂亮女子还是挺多的。虽然偏僻落后,但此地民风淳朴,更有一股好风气:女子不下田。这就是说,此地男人呵护女人,田里的重体力农活都是男人干的。水田里的一切农活,无论耕田、耙田、育苗、插秧、修田埂、种黄豆、蓐草、追肥,还是收割、打稻、挑草,全部是男人干。当然,男人的活计还包括所有需要出力气的重活,如挑担、砍柴、打土坯、起猪圈和打场等。
女人最多干些旱地里的活,如种菜、种收红苕、采茶、切晒茯苓以及采摘茶籽(榨茶油)、木梓树籽(可制木籽油和木籽粉,代替可可粉制巧克力,文革期间中国缺少外汇进口可可粉,就用木籽粉代替可可粉做巧克力,据说价廉物美,味道却可以乱真——作者注)、板栗、毛栗和洋桃(也就是野生猕猴桃,酸酸的,有点儿甜——作者注)等林副产品以及家里的烧饭、洗衣服、带孩子和喂猪等家务活。
相比于山区女人不下田,我印象中的合肥附近的江淮丘陵地区,如我中学时学农时去过的肥东、肥西和长丰县的农村女人就辛苦多了:除了与男人们一样下田干农活,如插秧、蓐草和割稻子外,打场和挑担子等重活也得干。而且干活收工后还得赶回家去带孩子、烧饭和浆洗衣物等,辛苦极了。
山区女人不下田的结果是,很少晒太阳,皮肤普遍较白,手脚较为细嫩,皲裂粗糙者少,再由于很少干挑担负重等粗重农活,身材一般也都比较好。女伢子(岳西方言,指姑娘家)干活就更少。除了一些采摘类农活和纺织针线等女工细活外,前述的那些堂客们干的活也偶尔干干,但干得不多。所以,山里的姑娘一般来说还是挺漂亮的,就是有点害羞,且略显青涩。
结过婚的女人叫堂客,也叫婆娘,脑后都打个圆形发髻,用丝网罩上。她们出嫁那天都开过脸,平时也常用丝线绞脸上细绒毛,还文眉,两弯细细的眉毛挂在多为双眼皮的眼睛上,再加上总是洁净细白的脸庞,穿着整洁的衣服,你说能不漂亮吗?
当然,山里女人还干一种技术活,那就是纺纱织土布。当时山区农村,由于交通不便,农村生产生活自给自足程度很高。山里人很少买布做衣裳,公社或大队干部还有条件穿一些机织布服装(我还见过有的大队或公社干部还穿着用日本进口尿素尼龙袋缝制的衣裤,虽然大多染成黑色或藏青色,但上面仍隐约可见“尿素”及xx株式会社字样。但即便如此,穿着那种用飘飘抖抖的“时尚”布料做的衣服的农村干部们还是很得意的——作者注),其他人,主要是农民,身上穿的衣服和床上铺盖所用的布料大多都是由当地女人纺纱、织造和印染出来的土布。
我们那时常看到村里的女人或在家里纺纱或浆纱,或在场地两端分别插上一些五六十公分高的带有筘齿的竹竿以理顺经纱(织布前处理,也叫筘纱,“丝丝入扣”这句成语就是这么来的,只是这个扣字其实原为筘字——作者注),或在机房内装纱,最后坐在织布机旁边的木凳子上“啪嗒啪嗒”地织布。所以,山区殷实人家一般都有一间房,里面放有一台木制织布机,是为织布间。
女子织布,虽是脚踏穿梭,手动压纬,但工效还不错,一般每人每天可以织出6-7尺布。能干的女子每天甚至还可以织1-2丈土布。这些布织好后要铺平用竹篾片刮去纱头及杂色的棉籽碎屑,然后在一根木条上卷起成匹。这种由家庭作坊织出来的土布也叫老布,幅面较窄,一般多为2尺左右,暗白色略带点黄,布面较粗,也硬,不能做内衣,易伤皮肤,只能印染后做外套或夹棉类服装。
但也有心灵手巧的山里女人会织细白土布。这种细白土布纺纱前处理就很讲究,棉花经仔细捡摘之后,经多次梳篦,然后再搓成细细的棉纱棒纺纱。纺纱时动作较轻,也慢,稍有不慎,纺出粗纱就得拽断重新细纺。一锭纱要比粗纱长至少3倍。
那个时候的山区,不会纺纱织布的女子是会被人看不起的。所以,山乡女子在姑娘时期就跟着母亲和奶奶学习纺纱织布的手艺。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女人都会这个手艺。这也是冬天女子的主要劳动。
刚下去插队那年,我妹妹年仅16岁,也跟着左邻右舍的农家女人学习纺纱织布。但纺纱织布那活儿确实很繁复,尤其是在场地上理顺经纱,又是纱筒纱骨朵的,又是纱线绕来绕去的,还不给人靠近,连狗和鸡都要撵得远远的。妹妹学得很认真,到后来她也学会了坐在织布机前织上一会儿布,然后高兴地对下工后的我们指着还在织布机上的布说:瞧我今天织的布。
这些老布织出来还要经过染色才能成为布料做衣服用。山乡染布颜色多为黑色和藏青色,也有一种颜色稍淡的海棠蓝。没有印花,也没有蜡染,就是一种单色。一般农家没有染坊,织好的布多是送到白帽镇上的一家染坊里染色。染过色的土布多是自用的。山里染布用的颜料也多为就地取材,利用一些植物花果或树皮,甚至土壤作为原料制作,纯天然,污水除了烧碱部分,其它都降解得很快,量也少,也极少污染。比如当地女人喜欢穿的毛蓝,也叫海棠蓝,颜色的土布衣服,就是用大别山里到处都有的一种植物——蓼蓝草染制的。
我曾去过白帽镇上那家染坊看过。到处挂的都是染好的布,颜色各种各样,黑的,藏青的,海棠蓝的,还有紫的和红的,但以前三种颜色为主。一股染坊特有的有点温热感的烧碱味儿伴着水蒸气氤氲着四周,闻多了还头晕。
山里人也有点重男轻女。男人壮劳力一天10分工,干重活也可能给记12分工。(下放当年,我们男知青即使与村里壮劳力们干同样的活,包括打土坯、起猪圈土送到山上梯田里堆基肥这样的重活,干到年底算工分时才知道自己那些天每天肩膀肿的像馒头似地干也才给记6个工分。当地男伢子也记工分,跟我们差不多吧——作者注)。
但女人因为不下田,不管干什么集体活儿,都比男人评的工分低,一般都是每人每天评6分工。由于山乡男女各干各的农活,几乎不重叠,因此似乎也不能说它违背了当年强调的集体劳动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但奇怪的是,山乡里只有结过婚的女人,在当地称之为堂客的女人,参加集体劳动才这么记工分,也才能享受这个明显比男社员低很多的所谓工分。而未婚女子,当地叫女伢子,不管干什么农活,居然是什么工分也不给评记的。
不过,队里还是记下哪个女伢子哪天干了什么活,这样到年底可据此分一些与其劳动相关的队里的副产品实物。比如,参加摘剥茶籽了,就分几斤用队里茶籽榨的油;参加摘棉花、纺纱和织布了,就分几尺用队里棉花纺纱织出来的白土布以及参加过采茶和揉茶的还可能分上1-2斤炒青茶什么的。能分多少实物还得看挣工分的男女劳动力们分了以后还剩多少。
山里面女伢子参加集体劳动不记工分、只参与实物分成这事也是到了年底我们才知道的。这就是说,我妹妹自那年秋天跟我到石岭插队,干了两个多月的杂七杂八的农活,居然没有被评记上一个工分,只分到了2斤茶油、五尺土布和一堆山芋等。
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清楚未婚女子参加集体劳动不记工分、只分与所干农活相关的产品的规定是谁定的?公社还是大队甚或仅仅是石岭生产队的土政策?抑或仅仅是一种当地习俗?但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工分制是人民公社时期集体劳动的产物。一般都采取“评工记分”的方式,即社员集体出工,收工后则以集体评议的方式决定每人每天应得多少工分。年终由生产队根据以前评议的工分账簿计算每个农户的工分账。队里将全年粮食总收成除去缴纳公粮的结余部分以及国家收购的农副产品和余粮(如果有的话)均按官价折合成人民币,就是全队一年总收入,再将这理论上的人民币,除以全队工分的总数,就得出这一年队里的平均工分值,即每十个工分值多少钱。队里的总账算出来了,每个农户的一年的收入账也就清楚了。
(我们刚下乡那年石岭村的每10分工年终结算后仅值0.21元。而那时供销社的猪肉价格是每斤0.73元——鸡、鸭、鹅和鸡蛋的价格也是比照猪肉价定的。这就是说,男社员干一天农活才可以换回3两猪肉或3-4个鸡蛋。相比之下,我们男知青辛辛苦苦每天干农活挣的6分工仅能买到1两多猪肉或1-2个鸡蛋——山区的鸡蛋比较小,一般每斤可以秤12-15个左右。作者注)
评工分时,每家都是男人参加,女人似乎没资格参加。我们知青组则是派1-2个代表参加(可是头两个月队里也没人通知我们参加,而我们自己也不知道此事)。开会时,男人们都坐在队长家堂屋的各个角落里闷着头抽旱烟,坐在油灯旁边的队长为主说,会计负责记,有人有异议,就会讨论几声,然后又只是队长一个人说话。然后又有异议,然后再讨论。一直到没有异议为止。
由于在那个年代,评工分是关系到农民社员养家糊口、衣食饱暖的生存性大问题,如果队长说得不公平,或者有人觉得给自己评定的工分不公平,异议或争吵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好在每个异议或每次争吵很快就平息了。一般都是队长最后做出了部分让步,但总不会让步到底。因为这里微妙地维系着队长的权威。让步是一种策略,也能微妙地体现队长慈悲为怀的机会。
我曾代表知青组参加过几次石岭队里的评工分会议,而几乎每次评工分会议都要开到深更半夜才结束。那一屋子浓浓的烟草味搝(音秋,岳西方言,意呛——作者注)得人眼都睁不开,有时还不由得咳嗽。还有两次我也累得发困,坐在昏暗的灯影里打瞌睡。但是,那年底的那次工分总结算会议上我不仅没有打瞌睡,反而提出了异议。这个异议就是:为什么我妹妹没有工分?
因为直到那天我才在生产队会计的工分账簿上发现队里在长达近三个月的工分评议过程中居然没有给我妹妹记上一分工!我立即对此提出异议并问为什么?生产队长和会计给出的解释居然是他们生产队的未婚女伢子从来只记参加集体劳动次数,不记工分的,而且他们一直是这样做的。
我一听很生气,便质问说:我就不说党和政府一再强调的男女同工同酬了(1954年宪法第九十六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作者注),我妹妹到石岭来插队,如果在结婚前连工分也不给记,以后怎么养活自己?如果不能养活自己,那以后女知青谁还原意上山下乡呢?你们今天如没有一个说法,我就要到公社,甚至到县革委会去告你们。
我这番话讲得振振有辞,其言下之意都影响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了,那还得了?屋子里开始有了窃窃私语。队长听了心里也没有底了。他低头跟坐在油灯旁边的会计低声商量了一会,然后说:“哎,莫睇急,莫睇急,么事好商量嘛。以前这么做是针对村里的女伢子的,不是针对你们下放女知青的。我们明年就给妹伢子记工分,好不好?”
“以后记工分?那以前呢?”我不依不饶,再次质问说。
“以前也记。堂客们每天6分工,妹伢子每天出工就记4分工,如何?”会计发现确实是不妥当,便连忙补台说。
“以前记4分可以,但以后只记4分工就不行了。”由于这事我们几个知青事先商量过,我心中有底,于是便慷慨激昂地继续说道,“我们男知青,以前干活不熟,你们记6分工也就算了,但以后只要干的活跟其他男社员的一样,也必须每天记10分工。我妹妹是女伢子,但也是知青呀,应该与我们一样。以前记4分工就4分工,我们也不计较了,但以后我妹妹如果干的活与那些堂客们一样,也得记6分工。这事怎么着也得一视同仁。”
我的一番话说的义正词严,有理有据,但也有所让步。我们也想到了自己刚到农村干的一些活并不那么在行,除了挑担之类的一些纯体力活外,其他活计干得都不太好,就是挖红苕,也经常是一锄头下去,划开了好些红苕。所以,非要生产队头几个月将我们当作熟练的强劳力对待似乎也不在理。但经过几个月劳动,我们每个人干农活都熟练了许多,加上明年知青再也没有国家每个月30斤米和8元钱的粮食补贴,只能靠劳动养活自己了,所以那工分可是一点儿也少不得的呀。在这个事关生存的问题上当然不能再让步了。
我讲完话后,评工分会现场一共只有十多个人,没想到立刻就有好几位农民拔着旱烟,嘴里不停地说着“要得,要得”,居然都附和我的话表示同意,还有人说,“妹伢子瞧病有两哈子吆。” (有两哈子,岳西方言,表示有本事。我妹妹下乡时带有一个医药箱和一些常用药,曾给一些农民看病,治疗效果居然还不错,挺受生产队农民们的欢迎的。后续文章将说到这个问题——作者注)生产队长和会计见状,底气更不足了,于是又交头接耳了一会儿,然后也就顺坡下驴地说,“大家说照那就照吧(照,岳西方言,表示可行和赞成的意思——作者注)。”
年终的这次工分结算会议很重要。我们男知青的劳动终于获得了农民社员的认可。不仅如此,我妹妹作为未婚女青年也终于被认可与队里的堂客们一样干活记工分,而且明年也记同样的工分了。这显然是一个重大的收获。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那天在会上表态支持我们知青意见的那几位农民社员家里都有1-2个十多岁的未婚女伢子。我为妹妹争取权益居然也给队里十来个女伢子带去了与结过婚的堂客们平等待遇的福音。这可是我们始料未及的事儿。
后来我们得知,不仅我们石岭,就是我们所在大队其他生产队的女伢子们也以我们石岭村为榜样,陆续获得了与已经成家的堂客们一样的待遇——参加集体劳动就记工分,尽管记的工分可能仍然比那些堂客们要稍低一些。
自那以后,山村里的女伢子们挂在脸上的笑容似乎多了起来,干起活来劲头似乎比以前也大了许多。在我们这些争取到自身权益的知青看来,山里面那些原本就很漂亮的山乡女子也就更显得漂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