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贾康先生在2017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的发言)
对金融监管这个事情我作为研究者发点议论:实话实说,谁坐在监管者的位子上其实都如坐针毡,因为它是很有难度的。但是我们确实应该顺应需要提高监管水平,尽可能顺应金融创新发展的规律和防范风险的规律。这里面的一些争议——比如说“一行三会”这种机构框架合适还是不合适,讨论起来见仁见智,有各种各样的观点。
如果从哲理上讲我想先说一下:我觉得无论怎样考虑监管机构的设置和它们之间的配合关系,一个总体而言的顺应规律的哲理,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确实在中国改革发展过程中间需要有金融监管,处于监管的位置首先看的是规范性,但是前面有个大前提,“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硬道理已升华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是硬道理”,但它基本的句型没变,硬道理的逻辑没有变。发展中金融必然需要创新,创新就一定要突破原有的一些规范。所以,从监管这个视角来说,如先强调什么东西都要有规范你才能发展,其实是做不到的,大的原理上,是发展中规范,这是一定要在改革创新中认账的一个大前提,即在前面对市场主体给出弹性空间的这样一个监管,才能总体把握住自己处于改革创新进程的合理性。
“发展中规范”当然后面跟着还有“规范中发展”,这两者的权衡与互补天经地义,因为在发展中如果对风险因素于创新过程中经过一定的试错和判断以后看得比较准了,有八九不离十的把握的时候,你就必须出手了,因为这时候对这样一些风险点作了规范控制以后,这个金融运行才能健康地再发展。但是要想把这两个不同表述出来的相互关系权衡好,结合在一个体系之中,确实是比较棘手的事情。我从互联网金融来观察,一开始管理部门还是有这样一个基本态度,包括身为高官的央行的领导都说过,不会掐死乍看起来还是带有一点儿乱象特征的互联网金融,要允许它在创新试错中间发展。但后来一旦出了比较明显的问题以后,实际的社会环境压力下管理部门往往就只强调规范,即一定要把它管好,不管好是过不去的。但一种倾向引来另外一种倾向,进一步创新的试错空间,似乎就被封杀得非常有限了。在这种摇摆中“一个倾向掩盖另外一个倾向”的不断打摆子的过程中,希望中国在总体上最终得以走出来,即在创新能够往前推进的这个波浪式过程中能够不脱离前进大轨道。现在我们客观地讲,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很多领域,当下是处于低潮的,但是绝对不应在这方面过于走极端。如果对这样的哲理要把它掌握得好,邓小平的改革智慧在一些大的决策上应该有更好的体现和指导作用,就是总体而言改革过程中间应该允许出现一定的失误,改革可以犯错误,但是不允许不改革。很多的领导反复说这个话,具体的管理部门很难执行这个原则。这就是我觉得要进一步在中国处理权衡关系里面,似乎跟监管部门还是要时不时地提醒一下的一个要点。
到具体的整个监管机构方面要怎么样合理化,我个人的观点表明一下:我是赞同已经横跨两届政府、早有表态的“大部制”趋向的。我觉得“一行三会”各有各自功能存在的道理,但为什么不能设想把它们就变成一个大的机构,而这个“一行三会”的功能在这个机构里统统都有,剩下的问题就是怎么样更好地合理协调,减少扯皮推诿,让它们协调呼应起来更有效率。咱们实话实说,碰到金融市场、股市的一些带有动荡特征的大事件的时候,都觉得这“一行三会”的反应跟不上,如果放在一个机构里,以内部协调的方式去做,显然应急和工作效率有可能提高,同时又不否定已经有的各个分门别类的功能,为什么不能设想这样一个大部制的框架呢?这是我的个人想法,即这样一个大部制的改革任务我认为总的趋势属于必行,金融领域如此,其他方面也是如此。虽然在中国确实这种改革步履维艰,但如果处理得好,那就是供给侧改革释放潜力和活力,既能够让市场更好的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又能够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十分值得在这方面继续努力解决制度供给的有效性问题。寄希望于十九大能够对这个事情给出明确的指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