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城市与乡愁:一种关于成长的生命美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07 次 更新时间:2017-03-1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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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知常 (进入专栏)  


[提要:从表面看,城市建设的反省是来自“乡愁”,其实却是来自“城痛”。因此,因为“城痛”而催发的关于城市成长的生命美学的全部内涵应该是:城市之为城市,必须是人的绝对权利、绝对尊严的容器,必须是自由的容器。而且,必须是“有生命的”、“有灵魂的”和“有境界的”。


关键词:乡愁  城愁  自由  生命  灵魂  境界]



中世纪的德国有一句谚语:“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作为人类的伟大创造,城市,一直都是人类的骄傲。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自身也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城市的空气也开始使人不再自由。遗憾的是,对此,尽管人们大多感同身受,但是,除了异口同声地加以诟病,但是却至今都很少有人能够加以深入的剖析与阐释。


确实,迄今为止,我们国家的城市建设已经到了一个白热化的地步。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报告,中国只用60年的时间就实现了城镇化率从10%到50%的过程。到2030年,中国城市化率更是将达到70%。“中国的城市化与美国的高科技发展将是影响21世纪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两件大事。” 新凯恩斯主义代表人物、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甚至如此加以评说。


然而,过快的城市发展也引发了普遍的“乡愁”。


一般而言,乡愁意味着“思乡”。中国人一登高我们就望远,然后就是视线内卷、就是“思乡”,所谓“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不过,现在的乡愁则更多地开始意味着对于城市的否定。它的提出,就是意在与城市的“城愁”对看,是一个与城市之间的“相看两不厌”的概念。在古代,是在“田园将芜胡不归”与“滚滚红尘长安道”之间的“旧国旧都,望之畅然”。在今天,则是乡村与城市互相之间的再发现。金主完颜亮听说了宋代词人柳永的《观海潮》里面写的“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就萌发了“城愁”,“遂起投鞭渡江之志”,于是就提兵打进了内地。而城市人也常说:乡村是“30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乡村人则常说:城市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也是彼此的“乡愁”与“城愁” 。


也因此,不论是因为城市而萌发的“乡愁“还是因为乡村而萌发的”城愁“,其实都只是意在唤起对于自身的自省,而绝对并不意味着乡村或者城市的绝对美好,所谓“唯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例如,在鲁迅那里,其实就是两个鲁镇,鲁迅怀念鲁镇,这是鲁迅的鲁镇;但是他的玩伴闰土却一定对鲁镇有着巨大的不满,这是另外一个鲁镇。所以中国人才会说:“梁园虽好,此地不可久留。” “从纯粹的人的感情上说,亲眼看到这无数勤劳的、宗法制的、和平的社会组织崩溃、瓦解,被投入苦海,亲眼看到它们的成员既丧失自己的古老形式的文明又丧失祖传的谋生手段,是会感到悲伤的。”所以西方的马克思也才会说:“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些田园风光的农村公社不管初看起来怎样无害于人,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首创精神。”[1]


也因此,因为城市而诱发的“乡愁”并不意味着乡村建设就不存在问题,如果真去乡村生活,起码的卫生条件都不具备,还喝不上放心水,也许会即便是短短三天都住不下去。至于把乡村的保护理解为到处去建设“农家乐”,并且以此作为乡村的象征,那更是匪夷所思。


同样,因为城市而诱发的“乡愁”也并不意味着城市建设就到处都存在问题,在矛盾的《子夜》里,一个乡村的老太爷一进城就一命呜呼。在话剧《霓红灯下的哨兵》里,一个淳朴的士兵刚刚进城,霓虹灯的炫目多姿竟然就让他目眩神迷。周而复的小说《上海的早晨》更加醒豁,从书名就可以看出是出之于对于城市的夜晚的反感,老舍的《龙须沟》,则代表着我们对于丑恶城市的改造…… 然而,这一切也未必都是真的。作为人类进步的伟大容器,城市的历史地位毕竟必须肯定。


其实,城市问题的自省也许往往是由于“乡愁”而起,但是,倘若要把城市搞好,却完全不是只需简单地把乡村的生活经验、乡村的审美经验搬进城市就可以因此而轻易解决。这是因为: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一个全新进展,恩格斯在讨论人类的文明的定义时,就例举了文字、军队、国家机器和城堡。芒福德也说:城市是文化的容器。斯宾格勒说得更绝对:世界的历史是城市的历史。也因此,城市的建设与乡村的建设有着根本的区别。例如,乡村往往是自然先于人性,是以自然来表现人性,遵循的是血缘关系;城市却是人性先于自然,是以人性来彰显自然,遵循的是契约关系。乡村是植物形态的,是自养型的,强调的是把根须深深扎在地下,永远原地不动,仅仅依赖光合作用以汲取营养;城市却是动物形态的,是它养型的,类似动物,要喝水,它就跑20里去找水,要吃山羊,它可能会跟踪几天几夜,追逐百里。换言之,乡村是母亲,要求人们倒退回去,重返子宫;城市是父亲,带领着人们奋勇向前,去不断追求未知。在这个意义上,在回答人类为什么会创造城市的时候,古希腊的人才会说:城市是一个可以邂逅陌生人的地方。这就是说,只有城市的诞生,才展开了人类自身的人性的全部的可能性,然而,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又要说,人类因为城市而遭遇的问题事实上又完全都是人类自身的人性全部展开以后所碰到的新问题。



换言之,因为“乡愁”而引发的城市问题,应该是城市自身的问题,可以称之为:“城痛”。


这是一种因为城市丧失了自由的空气而导致的疼痛。


具体来说,这“城痛”首先体现为:隐性政治学,也就是意识形态叙事。当下决定城市命运的,无疑都并非城市的居民,甚至也不是城市的研究者、规划者何建设者,而是暴发户和领导者。前者的话语规则是:“谁的钱多,谁说了算”,可以概括为“听开发商的”。这是一种金钱意识。后者的话语规则则是:“谁官大,谁说了算。”可以概括为“听上面的”。这是一种封建意识。多年来,我们的城市建设就是转辗反侧于这两者之间。在这个意义上,城市无异于“千年土地百代主”,不断地演绎着权利转换和话语转换。“普天之下,莫非地产,率土之滨,莫非楼盘。“其间的利益分配、地租增值、地租差价、地租垄断……使得城市成为一座金山,遗憾的是,淘金者却不是城市的主人、城市的居民。


其次,这“城痛”还体现为:“看上去很美”事实上却很丑的丑陋意识。


无疑,在城市建设中,这个问题才更加重要,也更加学术。其实,或许很多开发商、很多城市领导者也都有心要把城市搞好,然而,却实在是有心无力。因为不但他们说不清楚城市的哪些空气是不自由的,哪些空气是自由的,而且即便是美学家们也大都说不清楚。例如,无疑没有任何人会反对扮靓城市,可是,究竟怎样才是真正的扮靓城市?却无人知道。通常的做法,则往往是“大而无当”、“美而无当”的以丑为美。一座城市“看上去很大”、“看上去很美”,到处都在盲目模仿西方的景观设计、西方的罗马柱、西方的巴洛克式屋顶……还有所谓的景观大道,更不要说触目可见的幢幢政府大楼、超大广场,以及其上所覆盖着的花费了极大工本大力引进的国外的名贵花草树木……其结果,就是我们的城市被连根拔起,就是我们的城市离人性越来越远,也离美越来越远。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是上海世博会的口号,可是,至今为止,我们仍旧尴尬地发现,这一切距离我们竟然如此遥远。城市能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其实,这至今还仍旧是一个问题。


而且,无论是城市的陷入了隐性政治学、意识形态叙事还是陷入了“看上去很美”事实上却很丑的丑陋意识,其实也都是悖离了自由的必然结果。城市中一旦没有了自由的空气,也就没有了城市本身。城市之为城市,只能是也必须是为了人的,只能是也必须是以“人为目的”。也因此,城市之为城市,必须要无条件地维护人的绝对权利、人的绝对尊严,这里的“绝对”,意在强调人的自然权,这是一种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任何的政治、意识形态、金钱利益都绝对不允许凌驾于其上。在这个意义上,城市就必须被真实地还原为人类自由生命的象征,必须被真正地还原给人本身。马克思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那么,谁才是人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呢?这个人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正是城市(当然还不仅仅是城市)。


在这个意义上,西方美学家卡尔维诺指出的“城市不仅培育出艺术,其本身也是艺术”,就十分值得我们注意。“培育出艺术”,很容易理解,“其本身也是艺术”,则难以理解。然而却又必须去理解,这是因为,恰恰就在这里,蕴含着让一座城市真正地得以洋溢着自由的空气、得以“看上去很美”的全部奥秘。


其实,“其本身也是艺术”,恰恰正是一座城市不仅仅是“房屋”,而且还应该是“家”的根本原因。人们常说: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在这里,“金窝银窝”当然是指的表面上“看上去很美”,“自己的狗窝”,则是指的真正的“看上去很美”。其中的根本差别,就是“房屋”与“家”的根本区别、也就是“城市”与“家园”的根本区别。城市之为城市,最为关键的,不是存在着无数的高楼大厦,而是因为它们都同时就是我们的家园。海德格尔不就转述过赫拉克里特的看法?当别人对他的居住条件表示轻蔑和不理解的时候,他却说:这里诸神也在场。海德格尔并且解释说:“只要人是人的话,他就住在神的尽处。”[2]在这个意义上,城市,就是一本打开的人性学,一本打开的美学。而在我们去判断它的空气是不是让我们自由的时候,以及去判断在什么意义上“房屋”才不仅仅是“房屋”,而且还是“家”、“城市”不仅仅是“城市”,而且还是“家园”,我们要去思考的,则是这个城市中的一切的一切是不是都让我们乐于接近,是不是都让我们乐于欣赏,是不是都让我们乐于居住。凡是“乐于”的,就是“家”与“家园”,凡是不“乐于”的,就并非“家”,更并非“家园”,而只是“房屋”,甚至是“墓园”。


由此,美学才真正进入了城市,城市,也才真正催生了一种关于成长的生命美学。



在这个意义上,因为城市而催发的关于成长的生命美学无疑应该是一部巨著。然而,倘若限于篇幅,我们又可以借助芒福德的提示加以简明扼要的阐释:如前所述,芒福德曾经说过:“城市是文化的容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芒福德又曾经立即加以补充说明:“这容器所承载的生活比这容器自身更重要。”无疑,这句话恰恰道破了因为城市而催发的关于成长的生命美学的全部内涵。简而言之:作为文化的容器,城市之为城市,必须是人的绝对权利、绝对尊严的的容器,必须是自由的容器。


这意味着,作为文化的容器,城市之为城市,首先必须是:“有生命的”。


任何一座城市,如果它希望自身不仅仅是“房屋”,而且还是“家”,那么,就一定要是尊重人的,而要尊重人,就必须从尊重自然开始。这就是我所谓的“有生命”。现在的诸多城市的景观大道、城市广场等等,“看上去很美”,但是为什么却偏偏不被接受,其原因就在于:当我们接受一个城市的时候,必须从尊重人的权利与尊严开始,而尊重人的权利与尊严,则必然要从尊重自然的权利与尊严开始。这不是所谓的泛泛而谈的“天人合一”,而是说,城市的生命和人的生命、自然的生命都是一致的。我们要尊重人的生命,就要从尊重自然的生命开始,卡尔松发现:“我认为假如我们发现塑料的‘树’在审美上不被接受,主要因为它们不表现生命价值”。其中蕴含的,就正是这个道理。再如很多城市都在搞绿皮城市,都在到处去铺草坪,可是,到处去铺草坪的结果,却恰恰就是城市的土地没有办法呼吸。这当然不能说是对于城市的尊重。须知,要尊重人的权利就必须从尊重我们脚下土地母亲的权利开始。而这也正是现在我们开始提倡海绵城市的建设的原因。所谓海绵城市,其实也就是让城市的土地得以透气。


进而,湿地作为城市之肺,当然不允许去填埋;海岸、江岸都是江河的保护线,强行去把它们弄成沿江大道也就十分可笑;海湾,堪称城市之魂,又有什么必要非要去建跨海大桥?至于水泥城市,那更是频频为人们所诟病,因为土地的渗水功能因此而消失。


由此我们会想到:上个世纪70年代的英国的科学家詹姆斯·拉夫洛克为什么会提出著名的“盖亚定则”。“盖亚定则”又称“地球生理学”,是以大地女神盖亚来比喻地球,强调地球其实是一个有生命的机体,它时时刻刻在通过大地植被接受阳光,并且借助光合活动产生养分,去哺育万物,同时也不短排除废物,以维持自身的健康。也因此,他还提示:千万不要由于环境污染而导致地球母亲的不健康,导致地球母亲的病患。而城市建设中的动辄无知地“三通一平”的种种“看上去恨美”其实却很丑的做法,则恰恰是从悖离了自然的生命开始的。由此,自然没有了生命,城市也因此而没有了生命。


再者,人们可以没有绘画、音乐、电影而照旧过得很好,但没有屋顶的生活却无人过得下去。大自然本来就是人类的生存环境,但自然本身却毕竟并非“为我”的,也是以其自身为圆心的,因而对人而言 无疑全然是离心的、消极的。给了人类屋顶的城市就不同了,它建构的是“为我”的环境,这就要使得城市之为城市,必须要成为向心的、积极的空间。例如埃菲尔铁塔,正是它的存在,才使得巴黎不再是一片在地面延伸的空间,不再匍匐在地上,而是通过对高层空间的占有而站立了起来。至于城市的存在,就更是如此了。本来,“城”的本义只是围绕着城市的军事防御建筑,是应防御需要产生的。它是生存于其中的人们的一个保护性的盾牌。犹如说服装是个体皮肤的延伸,城市则是人类群体的皮肤的延伸。过去我们把自己从头到脚包裹在衣服里,包裹在一个统一的视觉空间中,城市也如此。波德莱尔不是也原想为他的诗集《恶之花》取名为《 肢体》?可见,在他心目中,城市也正是人类肢体的延伸。


因此,传统的中国城市固然形态各异,但是一般都是一个三维的封闭空间,这却应该是其共同之处。在这方面,中国的“墙”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城市的墙( 其实长城也是一道城墙,中国最大的城墙)到单位的墙再到家家户户的墙,它们用一道道立面切割着平面,构成一个又一个三维的封闭空间,这使得城市就类似于一个套着无数大大小小的匣子的特大匣子。然而现代的城市却与之不同。它借助于四通八达的道路,无限地向四周延伸,从而把一道道的墙都拉为平面。没有了深度,从而也就没有了神圣、庄严、秩序,代之而来的是交流、沟通、平等。有机的生命节奏被破坏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无机的生命节奏。向心的城市转换为离心的城市。当然,国际化的大城市因此而诞生,但是,无穷无尽的困惑也因此而生。


如前所言,所谓农村,意味着一种“植物性”的生存,意味着在特定地理环境中自然而然地生长起来,然而,城市却一开始就与此背道而驰,它是被以虚拟的方式先想象出来然后再建筑起来的。因此,它一开始就是人为的。只是由于条件的限制,传统的城市最初还并没有完全与特定的地理环境隔离开来,也还与周围的农村保持着一种和谐的鱼水关系,也就是说还保持着一种有机的生命节奏。然而现代的城市却不复如此。首先,从高度的角度看,它从二维切割转向了三维切割。传统的城市仅仅对地面进行水平的二维切割,我们说“贫无立椎之地”,这里的“立椎之地”正意味着对于地面的占有,以及对于地面的依附。而靠占有地面来表现意义,也正是传统城市的一大特征。然而现在的城市却不再利用地面,变成了三维切割。于是,城市就仅仅以高度取胜,“欲与天公试比高”,成为现代城市的一大特征。于是,就象现代人的完全与传统的分离,现代的城市与地面的联系也越来越少。而且,人造环境、人造温度、人造白昼(电灯)的出现,更使得它越来越多地脱离了自然,自然条件的限制也越来越不起作用。当然,人类因此而得到了极大的自由,但是,人类与大自然整个生物链、生物系统之间的和谐关系,也从此一去不返。


其次,从广度的角度看,只有农业文明才与特定环境密切相关。例如农民与土地、渔夫与河流、牧人与水草、猎户与山川,难怪亚当斯密会说:土地是财富之母。可是进入工业时代之后,一切都走上了全球化的不归之路,城市与近郊、城市与乡村、城市与附近的相邻城市之间,都没有了必要的关系。近郊、乡村、相邻城市所提供的资源也已经不再象过去那样为它所必需了。现在,城市已经转而与全世界彼此吞吐、勾连,链接而为一个巨大的网络系统,通过交通运输、信息交流,为自身所必需的资源、能源、食品、消费品、物品……都被超空间、超时间地吸取过来……吃的是美国肯德基、穿的是法国名牌服装、用的是日本照相机、戴的是瑞士手表,这正是当今在城市中所看到的真实一幕。甚至,由于信息化的出现,人们的生存不但与自然环境无关,而且与城市环境也无关了。物质性生存向信息性生存转型,人们从城市中心蜂拥而出,转而移居于郊区。于是,一个颇有趣味的现象是,主宰城市文化中心的人反而不住在城市,生活在城市中心的反而是一些流浪者、打工者,等等。这样,如果打一个比方的话,应该说每一个大都市都是一个网络化的存在,类似中国结,处处无中心而又处处是中心;也类似洋葱,一片一片地剥到最后,竟然什么都没有。“如七宝楼台,眩人眼目,碎拆下来,不成片段”。由此,城市之为城市,也就必然会成为无根、悬空的城市,随之而来的弊端显而易见。例如,它使得我们竟然生活在一种已经完全与世界同步的梦幻之中,“东方的巴黎”、“中国的威尼斯”之类的美称,就寄托着我们的白日梦幻。遗憾的是,它却又仅仅是白日梦幻,不但华而不实,而且还会一朝梦醒。


更为严重的事,我们因此而丢失了作为人类命脉的有机的生命节奏。传统的建筑往往与城市的内涵有着内在的关联,然而现在高楼林立的建筑却到处拔地而起,建筑与环境之间、建筑与建筑之间“老死不相往来”。以建筑的外观为例,传统的建筑不乏温馨的氛围,挑檐、线脚、墙饰、雕粱画栋,尽管只是装饰,却都不难达到一定的表意、叙事效果,并且使得建筑与环境、建筑与建筑乃至建筑与人之间,都趋近于和谐,而现代的建筑外观却把这一切一笔抹去,留下来的就是一个个互相之间毫无关联的单体,建筑自身的表意、叙事成份通通都没有了,犹如现代的孤独个人。在这个意义上,一位西方建筑师把美国曼哈顿的杂乱无章的建筑比喻为一首快节奏的爵士乐,这实在是独具慧眼。确实,所有的现代建筑事实上都正是“一首快节奏的爵士乐”。同时,由于现代的建筑与城市的内涵不再有任何内在的关联,城市也因此而丧失了特有的韵味。过去的建筑无不有着自己的历史、文化的脉络,从主干道到小道,再从小道到小巷,哪怕是从小道再拐进甬道,我们都不难发现其中的同中之异,以及异中之同,仿佛一部完整的交响乐,挟裹着主旋律,既层层推进,又峰回路转,更曲径通幽,相互配合,彼此衬托,令人百“听“不厌。而现代的城市却以冷冰冰的功能分区覆盖了这一切。在不同的功能分区的背后,没有了意义、韵味、温馨,城市的深度也相应消失,内在的有机层次亦荡然无存,一切都完全是肆意而为、随意而为、率意而为。例如市民的住宅:由于都是批量居住,以至彼此之间的唯一区别就是号码,因此只能被称之为“居”而不能被称之为“家”,每一个人都无非是被支离破碎地悬在空中,被搁置在火柴盒里。人们经常说:在城市生活很累,也经常说:在城市生活需要寻根,道理就在这里。


其次,作为文化的容器,城市之为城市,也必须是“有灵魂的”。


一个尊重人的绝对权利、绝对尊严的城市,一定还是一座有灵魂的城市。如前所述,作为人的绝对权利、绝对尊严的的容器,自由的容器,城市必然是一个象征的存在,必然是一个象征结构甚至必然是一座象征的森林。这应该就是恩格斯在希腊雕塑面前很自由而马克思在罗马天主教堂面前却很压抑的原因。无疑,这所谓的象征,其实就是城市的“灵魂”。只是,这“灵魂”并非开发商的或者是领导者的“灵魂”,而是市民的灵魂,因此也是自由的灵魂。因此,当汉代的萧何断言“非壮丽无以重威”,当骆宾王发现“不睹皇居壮,安知天子尊”,就“断言”与发现的都并非市民的灵魂,自由的灵魂,而只是皇家的“灵魂”。还有学者指出:中国的故宫等建筑的三段空间都是空间横向排列;左中右连接,以长边为正面,人自长边进入室内。这也就是说,人是在一个很长的进深轴上不断向前深入,越深入,就距离人间越远,而空间神秘感也就越强。无疑,在这样的空间的折磨下,一旦走到尽头,对神的五体投地也就是必然的了。可是,我们再看看西方的建筑,它的三段空间是纵向排列;前中后连接;以短边为正面,人自短边进入。这无疑体现着对于人的尊重。有此我们看到,即便是建筑的空间的进深很短或者建筑的空间的进深很长,都并不简单,都隐含着一种不同的价值取向:是尊重人的绝对权利、绝对尊严,还是不尊重人的绝对权利、绝对尊严,足以一目了然,那么,再扩大到整个整个城市,它的尊重人的绝对权利、绝对尊严还是不尊重人的绝对权利、绝对尊严,也必须引起关注。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法国作家雨果大声疾呼“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市民的灵魂、自由的灵魂这良心,确实,雨果所谓的“良心”,正是城市之为城市的灵魂。也因此,我们的城市才绝对不允许离开发商越来越近,却离市民越来越远;不允许离官员越来越近,却离百姓越来越远;不允许离欲望越来越近,却离精神越来越远;不允许离金钱越来越近,离自由却越来越远。


而这也正是当前诸多城市所大力推行的所谓“绿化、美化”的为人诟病之处。这些推行者往往以为他们是在突出展示性、标志性、纪念性,是在践行美,然而,殊不知他们这种对于视觉美的追捧恰恰是“以丑为美”,是把所谓的“绿化、美化”不适当地提高到了反生态、反人性的地步。例如,他们往往不惜以“绿化、美化”为名,甚至剥夺了下岗工人在城市摆摊的权利。可是,其实这是毫无道理的。城市作为文化的容器,并不是只能容纳某种单一的东西,而且也必须是方便于所有人的生存的。城市不仅仅是开发商的、领导者的城市,而且还是普通百姓的城市,也是残疾人、病人和流浪者的城市,后者的生存权利与尊严也必须尊重。像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就描写了巴黎的乞丐国,它无疑也是城市的组成部分,像百老汇的音乐剧《猫》,就也是对于城市多种声音的包容。显然,为了“绿化、美化”而去人为强调 “整齐单一”,强调展示性、标志性、纪念性,以致不惜贬低、藐视人的生存权利与尊严,使得城市成为无聊苍白的摆设,正是丧失了灵魂的城市的典型表征,因此,也就根本无美可言。


最后,作为文化的容器,城市之为城市,还必须是“有境界的”。


这是一座“城市的空气让人自由”的最高准则,也是一座城市在其自身的生命历程中的最终关怀。


无疑,作为人类生存的环境,城市是十分重要的。雨果说,人类没有任何一种重要的思想不被建筑艺术写在石头上。罗丹说:整个我们的法国就凝聚在巴黎圣母院大教堂上,就像整个希腊凝聚在帕提侬神庙中。而北京的三千条胡同,我们也完全可以把它们看作三千张字画、三千段故事。可是,我们当前所处的环境,尽管都已经不再是千年一律,但是却都已经变成了千篇一律,都已经被麦当劳化、时尚化。动辄宣称“几年大变样”,目标则是毫无例外地“新”、“奇”、“最”、“快”……当然,这与我们当前的生活态度息息相通。由于充斥其中的是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赶路意识、赶时髦心态,就像电脑的不断升级,每个人都时时处处疲于奔命,都置身{生死时速}的“一日游”之中。生活成为支离破碎的世界,不再具有任何的完整性、稳定性、永久性,人与现实、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一次性的合作与一种用过即扔的交际成为时髦,不要质的深度,只要量的广度,大量、频繁而又只及一点、不及其余,迅速建立联系又迅速摆脱联系,“聊天”取代了“谈心”,际缘取代了血缘与业缘,横向联系取代了纵向联系,这使得当代人无法维系于过去,而只有维系于未来,最终就只能成为无根的寄居人、失家的行乞者。于是,城市也就从“家园”变为“驿站”,而且更使得城市转而成为“城市奇观”、“城市秀”中的陪衬。所谓的城市建设,也成为一场彻头彻尾的时装表演。置身这样的城市,往往会有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时光倒错的感觉。高速公路、高架桥、地铁线、地下城、大型超市、摩天大厦、精品屋、快餐店,这一切都使人恍若就在纽约、巴黎。而且,为了建成现代化的城市,不惜无休无止地追赶时尚,不断地修补、改建、包装。在这当中,不难看出城市建设者的在城市建设中的一种欲行又止、遮遮掩掩、缺少通盘打算的时尚化心态。大家都在搞城市建设,我也搞,大家都起楼、架桥、挖洞、拓路,我也照此办理,你有什么我就要有什么。只要旧房可以拆,就造一片新楼,既然树可以砍,就拓宽为一条新马路,哪儿是城市门户,就架一座高架桥,何处是市中心,就立一座雕塑。总之,根本无视城市的优势与劣势,只是以最短的时间,最简捷的手段,最直截了当的方式,追求一步到位,立即见效。于是,我们就只能面对着一座座躁动的畸形城市,它们犹如一个巨无霸式的现代怪物、一个被时尚制造出来的城市畸象。在追赶城市时尚的道路上,面目日益模糊,特征日益丧失。越来越缺少亲切感,越来越缺少舒缓的情趣与美感,越来越缺少对于城市的温馨感觉,压抑、烦燥、冷漠,开始充斥着我们的城市。显然,这一切非但不是为城市赋予意义,而是在无情地剥夺着城市的意义。


须知,城市,作为人类与现实发生关系的一种手段,一个中介,其根本目的必须也只能应该是无限地扩大人类自由生命的可能性。也因此,作为一个象征物,作为象征的森林,城市之为城市,也无疑必然是一座自由象征的森林。它是人类自由生命的异质同构,也是人类自由生命的象征。而当一座城市能够充盈着自由的空气之时,也一定就是这座城市最终成为了一个充分尊重人的绝对权利、绝对尊严的想象空间、意义空间、价值空间之时。此时此刻,这座城市就不仅仅只是“房屋”,而已经是“家”;不仅仅只是“城市”,而已经是“家园”。于是,犹如我们时常会说,这个人有了“人味”、有了“人样“,这个人是“人”(区别于我们有时会痛斥某人不是“人”),现在,我们也会说,这座城市终于有了“城味”、“城样”,也最终成为了“城市”。


还回到芒福德的发现:“这容器所承载的生活比这容器自身更重要。”无疑,正是因为城市“这容器承载”了人类的全部自由、全部权利、全部尊严,因此,它才有生命、有灵魂,也才犹如人的最终“成人‘,它也才最终得以”成市“。


而这,当然就是一座城市的最高准则与最终关怀,也就是一座城市的无上“境界”。


(潘知常  南京大学城市形象传播研究中心主任  教授 博导  根据2007年12月 18号在北师大北京文化发展研究院举办的“都市与乡愁”高峰论坛的大会发言整理)


[1]马克思《选集》,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7-68页。

[2] 海德格尔:《海德格尔诗学文集》,成穷、余虹、作虹译,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3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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