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的再次“意识形态化”
近来,中国的政治生活里,意识形态工作似乎占据了主导地位,使得一些观察家认为,中国政治在再次“意识形态化”。不过,很容易发现,与其说是再意识形态化,倒不如说是“反”意识形态——不是要确立某种意识形态,而是反对某种意识形态。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逢西必反”的大趋势。凡是出现在西方或首先出现在西方的思想或制度,都在“反”的范畴内,涵盖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类似市场、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公民社会等,都在“反”之列。
而“反”意识形态所用的语言和方式,也让人们想起过了半个世纪的“文化大革命”,这更加加深人们的担忧。
如何看待和对待西方的思想和制度文明是一个大问题,需要深入探讨。这里首先要讨论的是为什么在今天的中国会出现上述情形。
表面上看是“反”意识形态,实际上反映的却是确立自身意识形态的需要。不过,因为没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或者确立自己的意识形态遇到了困难,才会演变成今天的“反”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
意识形态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怎么说都不会过度。美国2010年有一部电影《夺天书》(The Book of Eli),说的是不同力量之间对一本书(即《圣经》)的争夺。其中有一段话,大意是“它(圣经)是一种武器。如果我们想统治多于一个的小镇,我们必须拥有它。人民会跟随而来,他们会完全照着我的话去做事情,如果我的话来自这本圣经”。这里简单明了地导出意识形态的重要性。
古今中外,各种政体都会寻求建设一种有效的意识形态来统治人民。意识形态也被视为政治统治的“软力量”;没有这样一种软力量,不仅统治成本会大大提高,更会面临其他拥有这种软力量的政治力量的挑战和威胁。
历史上,对很多统治者来说,他们本身并没有一种固定的意识形态,他们只是在马基雅维利主义的意义上,把意识形态作为工具来使用。或者说,一种意识形态如果有助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统治者就会使用。当然,也有一些统治者(经常是革命者)具有很强烈的意识形态,追求意识形态的乌托邦理想社会。不过,到今天为止,人们还没有看到一个非常成功的例子,大都以政治悲剧收场。
正因为意识形态是软力量,今天大国之间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竞争愈显激烈,正如在经济领域对市场的争夺一样。不可否认,随着经济贸易全球化,西方意识形态也在全球化,而这个领域是被大大忽视的。最近俄美之间闹得沸沸扬扬的俄罗斯黑客干预美国大选,背后实际上就是意识形态之争。冷战结束后,美国积极向外推行西方民主,俄国是其中最重要的目标。
从戈尔巴乔夫到耶尔辛,美国和西方看到了俄罗斯民主化的希望。但普京掌权之后,情况发生很大变化,普京被视为反西方民主。很多年里,美国通过俄国反对党和各种方法干预俄国政治,这导致普京的反击。因为俄罗斯缺乏有效的意识形态手段来干预美国政治,所以从意识形态领域走向政治行动领域,即黑客攻击。
中国的执政党近年来复兴意识形态的努力,也和这个背景分不开。或者说,意识形态工作主要也是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形式的“颜色革命”。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反西方”一直是中国意识形态领域的主流,这个立场到今天一直没有变化。
“意识形态”发生重大转型
今天,意识形态工作不仅再次提到议事日程上,而且更加全面深化,更为重要的是发生重大的转型,即从以前对话语领域的重视转型成为政治行动,涵盖各个领域,包括党政机构、宣传、新闻媒体、教育学校(尤其是高校)、文化传播、企事业等。
从执政党执政安全的角度来看,没有人会怀疑这种政治行动的必要性,因为意识形态的现实威胁是存在的。政治安全是任何国家的头等安全考量。美国对俄国黑客影响美国选举的反应如此强烈,正是因为俄国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美国的政治安全。
但意识形态复兴的努力,如果沦为简单的“反”西方意识形态,很容易演变成为反对而反对。在如何制衡或反制西方,应当理清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如何理解西方的制度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西方的制度是根据其社会政治现实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所以西方的制度其他国家很难照抄照搬,照抄照搬已有太多失败的例子。
但是,反对照抄照搬,并不是说西方的制度一无是处;相反的,西方根据其实际需要建立制度的经验,是其他国家可以借鉴的。而西方的意识形态则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尽管意识形态是其制度的抽象,但一旦产生了,往往独立于西方的制度而存在。尤其是当西方向外推销意识形态时,其政治性非常明显。
对中国来说,如果不能把西方的一些制度经验和其意识形态区分开来,不分青红皂白,“逢西必反”,最终反而会给西方提供干预中国的空间和机会。在邓小平时代,这方面的问题就处理得很有效,领导层一方面反西方意识形态,另一方面积极学习西方成功的经验。
毋容置疑,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中国开放学习的态度分不开。在法制、法治、市场、各项经济和社会制度等各个领域的建设,中国都向西方学习了不少经验。即使在最敏感的党建领域,中国也想向其他国家学习。
“逢西必反”成为政治正确
对邓小平来说,很多制度层面的制度因素,并不具备那么多的意识形态性质,它们都是解决具体问题的工具,中国就可以学习,只要中国本身是主体,吸收消化西方经验只能使得这个主体更强健。这明显表现在邓小平对市场的看法上,认为市场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工具,无论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可以学习和采用。
所以,对这类制度因素,邓小平提倡“不争论”的方法。因为一个制度因素一旦被意识形态化,只会陷入无休止的争论。邓小平之后,各届领导基本上也采用这种实事求是的做法。这个做法也符合列宁早年所强调的,建设一个国家就要吸收消化全人类所积累的所有成果。
很显然,如果中国不能继续学习西方,强化自身制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就不能解决越来越多的社会经济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西方意识形态会在中国获取更大的市场空间。在全球化和社交媒体时代,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用行政或政治的方式来抵制意识形态的流动。
这也是人们担忧今天中国意识形态领域所出现的新变化的原因。在一些领域和部门,党政官员缺失学习观念,缺失制度建设的大局观念。从根本上,他们缺失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逢西必反”已经成为中国的“政治上的正确”,或演变成一种机械的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化落后于改革实践
近年来,经过顶层设计,执政党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方案,意在全面推进改革。不过,一旦到落实层面,在一些领域便会被高度意识形态化,各方往往陷于意识形态的争论,使得顶层设计的很多方面很难有效落实下去。
也难以理解的是在很多领域,意识形态化仍然远远落后于执政党的改革实践,例如法治领域。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法治建设目标,并就司法的相对独立做了诸多制度层面的努力,包括建设跨区域法院、巡回法庭、专业主义、领导干部司法终身责任制等。近来建设国家监察委的制度设计也是法治建设的一部分。不过,这些努力仍然没有反映到意识形态层面的变化。
更为严重的是自身意识形态建设的缺失。很显然,不能把“反”西方意识形态和自身的意识形态建设等同起来。如果不能确立自身的意识形态,不管怎样“反”西方意识形态,自己最终仍然没有有效的意识形态。
说今天意识形态缺失,并不是说没有意识形态,而是没有有效的意识形态。作为软力量,意识形态要具有三个特征:第一,自觉地接受;第二、成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第三、不仅自己接受,也传播给他人。现在的情况又如何呢?有关部门动用了巨大的政治和行政力量来施加意识形态,但效果很差。简单地说,意识形态并不具备“软力量”的这些特征。
这里的问题便是如何塑造一种有效的意识形态。这也是笔者一再强调的建设国家意识形态的意义之所在。对执政党内部来说,用组织的方式来统一行动,要比统一思想来得容易。内部统一行动比较容易,因为行动可以为利益所诱导。如果把执政党本身的意识形态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要确立对全社会都有效的意识形态,就必须考虑把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相对区分开来。执政党尤其是执政党领导层必须具有更加先进严格的意识形态,就如在国家法律之上还需要党内纪律一样。但如果用执政党的意识形态来等同或取代国家意识形态,很难说社会治理会是有效的。
简单的“逢西必反”只会走到事物的反面
对国家意识形态来说,人们须回答很多问题:如果不要西方式的民主,那需要什么样的中国民主?如果不要西方式的宪政,需要什么样的中国宪政?如果不要西方式的市民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中国市民社会?如果不要西方式的权利观,需要什么样的中国权利观?民主、人权和宪政所有这些都是现在社会治理所需要的。
人们须剥开表述为意识形态的这些概念,看到其背后的实质。说到底,这些都是人的需要。西方人和中国人都有需要,只是需求的程度和方式不同罢了。在全球化时代,人的需求越来越具有普遍性。人们所需要做的是以不同的方式来实现这些需要和权利,而非简单地否定这些需要。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说别人病了,并不能证明自己是健康的。这对中国和西方都是一样的。今天西方的全球化出现了问题,就把责任推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不过,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同样的,中国自己面临的问题,也很难通过抱怨和反西方得到解决。
西方有西方的问题,中国也有自己的问题,大家都要通过各自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而在这个过程中,互相学习借鉴则更有效。
没有人会否认中国的要务是强化自己的主体性地位,预防西方的政治干预。但如果这个要务演变成为简单的“逢西必反”,只会走到事物的反面,而阻碍国家意识形态的发展,从而使得社会治理更加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