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年前,世界图书出版公司的吴兴元先生就约我重版此书, 因为这是近十年前的书,要再版不如重新写一本,无奈我十年来没有再做美学方面的研究,思想也集中不到这方面来,重写难,改更难,不得已就订正了一些词句重印一次了,这是首先要向读者道歉的, 而且我这个做法,也向读者讨个谅解。
我是一个很不成熟的作者,当时信心十足写的书和文章,过不了多久 ,又觉得要“ 改 ”了 ,检查其原因 ,一方面我的“ 兴趣 ”经常在“ 变 ”, 一方面也是“学问”上,“思想”上不成熟的表现。
自打写了《美的哲学》之后,我倒也没有闲着,除写了长长短短的一些文章外,主要完成了两个项目:一是为学术版多卷本《西方哲学史》的《绪论》前半部“欧洲哲学史”部分,然后是集中精力完成“西方哲学中科学与宗教两种思想方式”的项目,就工作来说, 平时读书写作也都集中在这两个方面,其他方面,就很难顾及了。
当然 ,工作作业面固然有方方面面的不同 ,但在“ 哲学 ”的道理上 , 也都是相通的。如果说,这十年只是做了“不同”的工作,那么现在再来看《美的哲学》虽然不能修改,但可能还是满意的,甚至会觉得现在要写可能都写不出来了;无奈情况不是这样,我现在至少自己觉得要重做会做的更好,这是很别扭的事情。
譬如对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我虽然一直比较重视,但只是在最近这几年,才开始觉得有一些重要的问题过去我理解得很肤浅, 甚至是不对的;而这种情形,又是跟对康德哲学的整体把握不可分的。我现在的认识是:康德在出版《纯粹理性批判》时,他的三个《批判》的大轮廓已经具备,在这里,不仅预示了《实践理性批判》的方向, 而且也有了《判断力批判》的“ 目的论 ”的规划 ,只是“ 审美 ”的“ 批判 ” 的确是《判断力批判》新加的内容。《纯粹理性批判》里经常出现“目的论”的问题,甚至在“先验辩证论附录”里集中阐述了这个问题,但是“审美—aesthetic”的先天原则,则是被否定的, 而的确是到了《判断力批判》才“扶正”了过来。
对于康德的这三个《批判》的关系的理解,我现在侧重思考的是: “ 建构性原理 ” 和 “ 范导性原理 ” 的区别问题 , 在康德 ,“ 知识 ” 和 “ 道德”一“知性”和“理性”运用的都是“建构性原理”,前者通过“自然”的“概念”,后者通过“自由”的“概念”,但是“审美”和“目的”却是“范导性一规整性”的,是一种“反思”性的原理。
何谓“建构性”?在康德的意思,可以理解为,一种从“概念” 的原则“ 建构 ”出一个“ 直观 ”来 ,譬如根据“ 圆 ”的“ 概念 ”的“ 原理 ”可以 “ 建构 ” 起一个 “ 圆 ” 的 “ 直观 ”“ 图形 ” 来 ,亦即 ,我们按照 “ 一个中心点 ”与其“ 边缘 ”各个直线皆为“ 等长 ”这个“ 原理 ”,就能“ 画出 ” ( 建构出 ) 一个 “ 圆 ” 的 “ 图形 ” 来 ,这样由 “ 概念 ”“ 建构 ” 的 “ 直观 ”, 乃是“ 无待经验 ”的“ 先天直观 ”。这在康德的知识论中是相当清楚的。
然而 ,“ 审美 ” 和 “ 目的 ” 就没有这个特性 , 它们不可能由一个 “ 概念”的“原理一原则”“建立一建构”一个“直观(图形)”来。在这个 “ 判断力 ” — “ 审 ( 评判 ) 美 ”、“ 审 ( 评判 ) 目的 ” 的 “ 领域 ”, 并无“确定性”的“概念”的“原则—原理”可以“运用”来“建构—建立”它的“直观”,这似乎就意味着,不仅“目的—终极目的”是一个“理念”,而且“美”的“概念”也只是“理念”,没有相应的、确定的 “ 直观 ”,“ 建立建构 ” 不起来一个 “ 先天直观 ”,没有 “ 直观 ”, 也就进入不了 “ 经验 ”,不能成为 “ 经验对象 ”,因而 “ 美 ” 和 “ 目的 ” 的“ 判断 ”都不可能是“ 先天综合判断 ”,因而不是“ 知识 ”,也不是“ 道德 ” 。这样 ,“ 美 ” 和 “ 目的 ” 都不是 “ 自然 ” 的一种 “ 客观 ” 的 “ 属性 ” 。
与我们这本书内容有关的,我们看到,“美”和“艺术”都不可以从一个确定的“概念”出发,来“建构—建立”“直观—形象”。很多年来,我们文学艺术经常批评的“概念化—公式化”的毛病, 在这里有了一个理论的安顿。“艺术创作”并不是从一个“概念”的“原理原则”出发,来“画”出一副“图象”来;它的路线恰好相反, 是从一个具体的经验的“直观—直觉”出发,“寻求”一个“不确定” 的“概念”,亦即“不受直观限制”的“概念”,亦即“理念”。“不受直观限制—理念”,亦即是一种“自由的概念”,这样,“判断力” 的问题又 “ 兼容 ” 了 “ 实践理性 ” 的问题 ,所以康德有时也说 “ 判断力 ” 是 “ 理论理性 ” 向 “ 实践理性 ”“ 过渡 ” 的 “ 环节 ”;换一个角度来看 ,“判断力”的问题也就“蕴含—兼容”了“思辨理性”和“实践理性” 的问题,虽然范围仍在“思辨理性”之内,但它的处理方式是“范导” 式的,“路线”是由“个别特殊”到“普遍”的,而不是相反。就这一点来说,《判断力批判》的问题,又是更“基础性”的,亦即本书经常提到的,它涉及的是“基本的生活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理性”并无“权力”像在“知识”和“道德” 领域里那样,“建立—建构”自己的“独立王国”,而只能通过“理念”来“调节—规范—引导”“经验”“无限—自由”的“追求”。“理性” 在这个“领域”里的“运用一作用”是“范导”性的,而不是“建构“性的。
康德经过“理性”自身“批判”之后得出的这样一个“建构性” 和“ 范导性 ”的区别观念 ,在他的哲学中有很重要的意义 ,但这个方面 , 我长期并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以致使我对他三个《批判》的理解不很过得硬,存在着不少马马虎虎蒙混过关的地方,而在康德,无论你同意与否,都是有所交代的。
“理性的概念—理念”和“知性的概念—范畴”不同在于:前者在“经验知识—科学知识”的“王国—领地—ditio”内只具有“范导性” 功能,不具有“建构性”功能,但也并不是可有可无的,“理性概念— 理念 ”“ 规范 — 引导 ” 着 “ 科学知识 ”,“ 自由 ”“ 范导 ” 着 “ 必然 ”,“ 自由 ” 不是 “ 自然 ” 的 “ 属性 ”,不是 “ 知识 ” 的 “ 对象 ”,但确 “ 引导 ” 着 “ 自然 ”,“ 经验 ” 中 “ 找不出 ”“ 自由 ”, 一切都是 “ 因果 ” 的 “ 必然 ”“ 环节 ”, 但 “ 自由 ” 作为 “ 理念 ” 却 “ 引导 — 牵引 ” 着 “ 经验 ”。
于是 ,我们看到 ,即使在《纯粹理性批判》中 ,康德在阐述了“ 理念 ” 不能成为“科学知识”“对象”的同时,并用大力气揭示理性“二律背反”在“知识王国”的“虚幻性”后,还要特别提醒读者不要忽视了即使在 “ 思辨理性 ” 、“ 理念 — 物自体的观念 ” 具有一种积极地 “ 范导”功能。正是在这样一种区别的基础上,康德阐述了“目的”和“终极目的”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何在“思辨理性”的范围内,也能具有一种积极的意义 ,也就是说 ,我们在“ 科学知识 — 思辨理性 ”范围内 , 在何种意义被允许运用“目的”以及“终极目的”这样一些“理念”, 既然它们已经被“批判”地揭示都是一些“超越经验”之外的观念, 何以还能对“经验”起“作用”。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似乎在于“界限”这个概念上。“理念”的确在“经验”“界限”之外,但要对“经验知识”起到合法的作用而不至于 “ 越权 ”,则 “ 理念 ” 必 “ 在 ”“ 经验 ” 的 “ 边界 ” 上 ,一方面 “ 守卫 ”这个“ 界限 ”,另一方面这个“ 理念 ”既是“ 自由 ”,则是“ 自由 ”“ 守卫 ” 着这个 “ 界限 ” ,“ 经验 ” 的 “ 界限 ” 是 “ 自由 ” 的。这就是说 ,“ 自由 ”“ 范导 ” 着 “ 经验 — 自然 — 必然 ”。
过去我也曾经注意到了“理念本质—物自体”这样一些观念,作为 “ 概念 ” , 是一些 “ 界限 ” 的 “ 概念 ” , 康德也叫做 “ 问题性成问题的 ”“ 概念”,但我的理解也仅止于此。
随着这条思路,进入“美”和“艺术”,在康德似乎也有个发展的过程;当然如果联系他早期对于英国伯克关于“美”和“崇高”的研究论文,也可以说这个问题本身,在康德也是有长期思考的,只是他在做“批判”的工作时,因为这个第三《批判》“厘析”出来的“理性”职能判断力只是“范导性一规整性”的,所以在“批判”之后, 并未将“美崇高艺术”和“目的”问题,如同他对于“自然”和“自由”那样,有一个“自然”和“道德”的“形而上学”作为“学说” 上的目标,而相反,认为不可能有“美”和“目的”的“形而上学” 之“学说”。在这个意义上,康德以后如谢林特别是黑格尔的“艺术哲学”或“美学”,也就不是康德心目中的“形而上学”,这之间的思想上、历史上和理解上的关系,还需要下功夫去理清的。
从康德到黑格尔,再到胡塞尔至海德格尔,关于“形而上学” 问题上的思路,是一个复杂而又有趣的问题,对它的研究颇费时日, 我会努力去做,但现在还没有系统的思想可以告诉读者,这也是我不能“修改”这本从哲学来谈美和艺术的小书主要原因。次要的原因是我这多年来对于美和艺术的问题过于隔阂了。从这本书也已经看出,名为“美学”,但主要在谈哲学,说明对艺术已经开始有丫距离。
早年我对“美学”和“艺术”的兴趣非常专一,甚至觉得哲学太“抽象”,干巴巴不好玩。这种态度当然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主观上说,那时候年龄小,理解力差,玩心重,觉得“哲学”枯燥”, 而 “ 艺术 ”“ 寓教于乐 ”,既是 “ 学习工作 ” 了 ,又 “ 玩 ” 了。“ 做美学 ”,“工作”显得“轻松”,而“娱乐”中又显得“严肃”,真是个“理想” 的境界。
在客观方面大概也是因为当年(五六十年代)“美学”这个领域可能也比较 “ 宽松 ” 些 ,当然说 “ 宽松 ”,也是在很 “ 相对 ” 的意义上 ,“艺术”有许多“政策”,而理论上的“大批判”更也还有不少,我生在那个时代,在这个潮流中,也写过不少这类文章,想起来很别扭, 但也不必讳言;或因“人微言轻”没有被当时的“伯乐”“选为”“棍子”也就很“庆幸”了。
应该说,那种尽管很相对的“宽松”已经吸引了一批爱好“自由思考”的学者,参与到这个领域中来。
不过这个局面没有延续多久,随着“革命的深化”,先是“艺术” 领域变得紧张起来,从“京剧现代戏”到“京剧革命”,一场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居然在一个古老传统的剧种——京剧中首先发难,也真是很奇怪的事情,这大概也是我们历史上“文字狱”的一个延续和扩大吧。
“好玩”的艺术“不好玩”了,本来相对“宽松”的环境成了最严酷的阵地,非坚强的“战士”不得人内。我因家庭出身和个人表现不合格从未被吸收为“红卫兵”,不是“革命动力”,又因为所在单位 “ 牛鬼蛇神 ” 太大、太多 ,也侥幸未成 “ 革命对象 ”,成了 “ 左右逢源 ” 也 “ 左右为难 ” 的 “ 逍遥派 ” 。后来人们说 ,“ 逍遥派 ” 占了 “ 便宜”,这话也有一定道理。首先革命的任务少些,自己的时间多些—— 当然也有限,心情相对比较“平静”些,“地下工作——偷偷读书” 就会抓紧些。就“客观”情况言,随着“文化大革命”的深入发展,随着“艺坛 ” 八个样板戏越来越 “ 僵化 ” 起来 ,“ 哲学 ” 的 “ 理论问题 ” 反倒 “ 暗暗地”“活跃”起来。且不说过去心目中那些“哲学理论老师一大师” 像杨献珍、艾思奇等等都早已趴下,就连一直当红的陈伯达也倒了, 还有那康生,虽是较晚倒台,但也早有暗中的议论了;更不用说我们上学时奉为经典的《联共( 布 )党史》里清楚系统论述“ 辩证唯物理论 — 历史唯物论”的“四章二节”,早已不能成为“根据”来引证的了, 但一直也没有“系统”的“批判”,只是“含糊”着,这一“含糊”, 反倒引起了 “ 理论 ” 的兴趣。“ 哲学 ” 在 “ 人人 ” 都要学的 “ 覆盖 ” 下 , 虽然不是人人都“思考问题”,但原本就是做哲学的,此时的脑子就有了“逆反”的“催化剂”。
相比之下,“哲学”反倒“自由”一些了。因为“艺术”这种“活动 ”,常依托于 “ 视 — 听 ”,要 “ 有形 ” 或 “ 出声 ”,那时要转入 “ 地下 ”, 有相当的困难 , 而 “ 哲学 ” 的 “ 书 ” , 就方便些 ,“ 哲学 ” 的 “ 思想活动 ” , 更是 “ 无形 ” 、“ 无声 ” , 看不见摸不着 , 尽管长期来很重视 “ 思想改造 ” , 也是“收效甚微”。这样,再加上主观的兴趣倾向,我逐渐地真的转移到“做哲学”来。
做着做着 ,才发现 ,原来 “ 哲学 ” 并不 “ 枯燥 ”,而是十分 “ 有趣 ” ( 也就是 “ 好玩 ”,但为了避免 “ 闲情逸致 ” 之讥 ,就不说这个词了吧 ); 也不是“抽象”,而是非常“具体”的。于是进入“改革开放”后, 我就在 “ 哲学 ” 这块土地上 “ 耕耘 ” 起来 :从古代希腊到康德、黑格尔 ,至叔本华、尼采再到胡塞尔、海德格尔,以及上世纪后半叶出现的“后现代”诸家,觉得“其乐无穷”,对于“艺术”实在无暇顾及了。不是说 ,这个阶段 “ 艺术 ” 还在 “ 禁锢 ” 中 ,它是很 “ 自由 ” 了 ,可以说 , 中外古今各种艺术都有机会在中国的“大舞台”上“表演”了,山阴道上应接不暇了,我却没有精力和时间“看”了;还是“读书”方便,一本书,一杯茶,如果二者都能谈得上“好”,则其乐也无穷。
这样,我对于“艺术”的现状实在知道的很少,只觉得是十分繁荣活跃的,无论戏剧、音乐、绘画、舞蹈等等,都各自“领风骚” 很多年了 ,而且不是“ 收效甚微 ”,而是“ 硕果累累 ”了 ;特别是在“ 艺术 ” 更加深入地 “ 进入 ”“ 市场 ” 之后 ,又有了一番新面貌 ,正如 “ 后现代 ” 诸家所谓的 “ 实际现实 ”“ 解构 ” 了原有的 “ 艺术 ”“ 系统 ”,一如 “ 解构”了“思想哲学”的“系统”。由“产业化”到“商业化”占领了一切领域,并非危言耸听。所好现在不是“人人唱”的时代,个人可以有自己的“娱乐”方式,不用强求一律,也如同“哲学”领域, 各自有自己的“做法”,有专事推广的,推广也各自不同,有推广孔教的,有推广道教的,也有推广周易的等等,也可以不做推广的工作。我做欧洲哲学,绕了一圈之后,仍然归到了“德国古典哲学”这个系统,深感仍需学习。
譬如刚才提到新进的“解构”,其实“哲学”一直在做“解构” 的工作;就我做的范围来说,康德、黑格尔都已经包含了这个“解构” 的因素在内 ,因为他们强调“ 理性 ”的“ 自由 ”,而“ 自由 ”本是一个“ 解构”的力量。一方面如后现代诸家所言,“现实实际”“解构”着“思想 ” 的 “ 体系 ” , 另一方面 ,“ 思想 ” 如作 “ 理性自由 ” 观 , 则也 “ 解构 ” 着“现实实际”的“体系”;而且“思想体系”的“解构”,往往通过“思想体系”的“内在矛盾”“解构”的。这一点,康德的“二律背反” 揭示得很清楚 ,“ 思想 ” 的 “ 二律背反 ”“ 解构 ” 了 “ 知识 ” 的 “ 体系 ”,“理性”的“僭越”,亦即“理性”之“自由”,唯有通过“理性”自身的 “ 批判 ”,“ 厘定 ”“ 理性 ” 之 “ 合法 ”“ 职能 ”,也只能 “ 限制 ”“ 理性 ” 的某一部分 ( 知性 ) 的 “ 僭越 .”, 而不能 “ 消灭 ” 这种 “ 僭越 ”, 甚至即使在康德做这项“ 制约 ”工作时 ,也很强调这种“ 僭越 ”的“ 提示 ” 作用:有一个“本质自由”在,有一种不同于“经验科学知识”的“知识”在,亦即有不同于传统的“哲学—形而上学”在;于是我们有了黑格尔哲学。
说到这里,似乎离题太远了,我只是想说,这本小书名为“美的哲学”,实际重点未在“美”和“艺术”,而在“哲学”,而在这本书之后我的工作也还有些进展,所以现在再检阅这本书,有无可奈何之感。
在书写方式上,有一点倒是可以指出:这本书是我一口气写成的, 不是“规范”的学术文章,以后我的书和文章,常常都是这样的写法, 这是一个开始。之所以这样,或许是因为,如果再做旁征博引,一是没有耐心,二也是觉得总还是自己要说的“话”是主要的,养成这个习惯,所以对后来我的文章有失学术规范的地方,一并在此道歉了。
今后我大概也不会再回到“美学”或“艺术”来,但是在哲学的研究中,如果遇到涉及“艺事”方面,也是不会回避的,近期尤其对于康德《判断力批判》涉及的问题,想有一个贴切的梳理,也会谈到“美”和“艺术”的问题,当然,那也是先要在康德自己的“批判哲学 ” 意义内厘清关键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谈他的 “ 美 ”、“ 崇高 ” 和“艺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