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柳:从地域城市到移民城市:全国性城市社会的构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47 次 更新时间:2016-06-01 00:18

进入专题: 移民城市   地域城市   人口迁移  

杨小柳  

摘要:本文从乡土中国的研究脉络出发,以改革开放以来人口迁移所致的城市性质的变迁为表述线索,指出我国城乡社会在政策引导下正在经历着从以乡村为中心的地域城市体系阶段到以城市为中心的移民城市体系阶段的内源性的巨大转变。从地域城市到移民城市的转变,不仅指我国城市在人口结构、文化景观、城市功能等方面的转型,更意味着我国从乡土社会向全国性城市社会的转变。

关 键 词:移民城市/地域城市/人口迁移


标题注释:本文系打造“理论粤军”2013年度重大资助项目“广东城郊失地农民市民化水平及问题对策研究”(项目编号:LLYJ1312)以及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村中城’:一种半城市化类型的研究”(项目编号:15BSH07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一、作为社会转型动力的人口迁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全国性的以城市为中心的人口迁移潮流的出现和持续。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带来了城乡人口、文化景观、经济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及城乡联结机制等方面的系列变化,引发了中国社会巨大的社会转型。人口迁移由此成为我国社会科学界研究的热点。从早期的农民工研究到最近十年开始的城市新移民研究,既有宏观视角,追溯了人口迁移的流向及其与产业布局、区域经济、城市发展的轨迹;也有微观视角,分析了迁移人口的构成、适应以及生活、诉求。这些研究为如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提供了政策依据。

在上述研究中,有不少具有显著的“问题”取向,即学者们在认可人口迁移推动中国社会转型的同时,首先将其视为社会转型急需处理的重要问题。在他们看来,日益凸显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成为导致人口迁移的问题症结所在。这种“问题”取向的研究视角,忽略了人口迁移对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巨大意义。事实上,一系列有关人口迁移的社会问题发生在向以城市为中心的社会转型这一语境之中,而对作为社会转型动力的人口迁移的理解,则有助于更好地定位和理解作为社会问题的人口迁移。那么,这种以城市为中心的社会是怎样的一个社会?除了作为城市发展的问题之外,人口迁移在以城市为中心的社会转型中扮演了何种角色?城乡社会结构和联系机制在这一过程中又发生了怎样的本质变化?目前来看,在现有的人口迁移研究中尚缺乏此类问题的深入讨论。

基于上述情况和有关思考,本文尝试从人类学的视角理解人口迁移作为社会转型动力的重要价值。在人类学的学术脉络中,中国是作为与西方国家不同的前现代的、复杂的农民社会而被纳入人类学研究视野中的。这种农民社会以乡村为中心,在精耕细作农业基础上构建的地域型社会,人与土地紧密嵌合,安土重迁。这种地域型社会的构成有三大机制:一是血缘,这是地域型社会构成的基础。人们世代依附于土地,在父系继嗣的纽带下聚族而居,形成一个个由家族和宗族构成的村落。二是通过婚姻纽带形成的亲属群体,将一个个血缘性的家族、宗族群体联系起来,形成地域性的联结。三是通过民间信仰、各种形式的“会”以及基层市场体系等组织形成不同村落、宗族的地域性联结。通过上述三类机制,血缘和地缘关系相互交叠,以村落为单位形成了有其自身社会结构特征、人际关系特征以及权力结构特点的地方性。在这种社会里,土地不仅仅是农民主要的生产资料,也是群体生活和认同的家乡,家和亲属关系极为重要,文字无足轻重,人与人之间依据“差序格局”划分亲疏远近,男女授受不亲,依据礼治而不是法治对社会进行规范管理,等等。费孝通精辟地将其概括为乡土中国。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人口迁移的潮流,大量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开始向城市聚集,其经济生产不再仅仅依赖于土地。这种变化一方面从根本上动摇了乡土文明的根基,人与土地的嵌合关系被打破,一方面又直接导致了我国城市规模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对城市性质转变的分析,可以帮助判断人口迁移与以城市为中心的社会转型的关系。从这一思路出发,笔者以人类学有关传统乡村时代城市及城乡关系的研究为起点,以人口迁移引发的城市性质的变化为线索,展现人口迁移如何自下而上地推动形成了一种以流动为主要构建机制的全国性城市社会。

2014年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中,将城镇化视为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动力,并提出了以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思路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宏伟蓝图。本文的论述,期待为我国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供一些具有助益性的新的思考。


二、以乡村为中心的传统地域城市

在人类学的研究中,作为地域型社会的乡土中国并不是绝对封闭的。很早就有学者注意到近代中国城乡之间基于市场而发生联系。①这样,乡土中国时代的城市被纳入到了人类学乡村研究的范围内,其相关研究有三个要点:

首先,人类学者主要从乡村出发,追溯乡土中国语境中的城乡联系,以及由此构建的城市体系。人类学者不仅仅把市场视为一个经济意义上的存在,而且将其视为一种乡土中国社会结构的组成和延伸部分,由其所连接的“城”和“乡”在社会结构上并非完全对立。与村落关系最为紧密的,是“一种比农村社区高一层次的社会实体的存在,这种社会实体是一批并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口为主组成的社区。无论从地域、人口、经济、环境等因素看,它们都既具有与农村社区相异的特点,又都与周围的农村保持着不可缺少的联系”,②对这一社会实体的存在,费孝通在20世纪80年代的相关论述中将其称为小城镇。施坚雅(William Skinner)则将类似的社会实体称之为基层市场共同体,认为其不但是一种经济和空间意义上市场体系的存在,更是亲戚、宗族组织、秘密社会、宗教组织、方言乃至小传统的载体。③

其次,认为近代中国的城乡联系是间接的和节点式的,也即村落通过市场体系的逐层连接,与大大小小的城市联系在一起,市场与政治、文化、地理因素一起构建了地域城市体系。施坚雅为整体探讨相应层级聚落的经济功能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归纳了一个八层级的市场体系模式,其中包括普通集市、中型集市、中心集市、地方城市、较大城市、区域城市、区域都会与中心都会,这些集市、城市和都会最后延伸成区域系统。同时,还结合政治边界、城市体系、地理特征等要素,把中国划分为八大区,每个区围绕它的中心都市,形成一圈圈的同心圆周,人口密度随距离而递减,而构成地区界限的分界线一般都穿过人口较稀少的地区。在19世纪末已经形成了若干以一个大都市为中心的经济区域:华北(北京)、西北(西安)、长江上游(重庆)、长江中游(武汉)、长江下游(上海)、东南沿海(福州)、岭南(广州)。④除了经济上的紧密联系外,这些区域系统又大致与中国大的方言区和地理区相切合。城乡之间、不同等级城市之间这种节点式的连接,使得每个区域系统内在大大小小、不同层级的地方性基础上,形成了具有趋同性的地域文化,城市则成为不同层级地域文化的代表,中心城市则是区域系统地域文化的典型代表。可见,基于市场层级、地理空间、政治统治和地域文化等因素,近代中国展现出一种以地域城市为主要特征的城市体系。

最后,在近代中国的地域城市体系中,也存在城乡二元,但并非是城乡间在社会结构上的截然不同,而主要体现在文化和意识形态层面。乡土中国的语境中,城乡之间间接的和节点式的联系,致使“城”和“乡”最终表现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形态,并在意识形态上具有等级序列之分。正如费孝通所指出的那样,在基层的乡土性上,“曾长出了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⑤知识分子的人生观、生活格调及行为模式与农民无不大异其趣。他们之间常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消费者与生产者的关系。⑥在近代中国东西方接触的基础上,传统的乡村生活方式更是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城乡差异成为文明与愚昧、现代与传统的象征。于是,持续了几千年的乡土文明的地位一落千丈,“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⑦

上述人类学者从市场和经济角度构建的地域城市体系实际上是近代城乡联系机制发生转变的结果。其实,在中国近代之前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基于农业文明形成的地域城市一直是我国城市体系的主要特征,其中政治和军事的原因在 从鸦片战争后,随着我国通商口岸的出现和工业化现代化的初步发展,原有城市体系中最大的变化就是通商口岸贸易城市、近代交通型城市、工矿城市的出现。特别是进入20世纪后,一批沿海沿江沿线新兴城市由于拥有近代化新式产业部门而逐渐成为区域性经济中心。它们不同于传统的作为政治中心和消费中心的城市,而以生产中心特别是流通中心的经济地位,获得了对乡村经济的部分支配力,并借助于新式工商业、交通运输业将其影响辐射到腹地农村。⑩市场和经济要素成为城乡联系的重要机制之一,并在构筑地域城市体系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地域城市体系发展呈现出城乡隔阂、对立的特点,政治成为影响城乡关系和城市发展的关键因素。20世纪50年代以后,一系列城乡二元制度的设立,使新中国的城乡进入了一个在经济联系、治理体系、社会结构和文化价值观等方面对立、隔阂的阶段。一方面,城乡二元的制度没有动摇乡土中国的社会构成基础,城乡二元制度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农业高度内卷化,虽然农村的治理结构、组织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在国家强大的政治压力下发生了变化,但围绕乡土性而形成的一系列社会构成机制未受到根本影响。另一方面,城乡二元制度将城和乡分隔,在意识形态上强化了城乡二元等级序列,并伴随着城市工业产业体系的构建、计划经济体制的实施、人民公社和单位制的形成,工业化非但没有带来城乡之间的大规模人口迁移,而且城乡之间基于市场而形成的间接的、节点式的联系也被打破,最终使城乡之间形成了社会结构上的二元。自20世纪50年代初到80年代初,中国城市化进展缓慢,甚至出现城市数量的减少,其中小城市由115个减少到105个,小城镇由5400个减少到2900个。尽管全国推广普通话,构建统一的国家文化,但方言和地域文化差异仍然很大,中小城市几乎全部变成了典型的地域性城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剧烈转型始于农村。一方面是20世纪80年代初的农村改革释放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是部分沿海地区乡村工业的分散发展,小城镇迅速崛起,在吸收地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同时,还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农民工。一场规模巨大的人口迁移序幕由此拉开,离开了土地束缚的农民动摇了乡土中国的根基,人口迁移成为城乡联系的重要机制,推动着中国社会从乡土社会向全国性城市社会的本质转变。


三、移民城市的形成和发展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量的外来人口进入珠三角地区开始,以城市为中心的人口迁移潮流迅速席卷全国。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中国流动人口仅为657万人,占总人口的0.65%;而在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时,中国流动人口已分别高达1.21亿人和1.47亿人,占总人口的9.55%和11.26%。(11)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我国流动人口已迅速增长到22103万人。(12)

近十年来,随着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实施,以及中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口流向由东南沿海单向集中向多向集中转变,除了集中于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都市圈外,其流动范围、流动方式和流动趋势正在变得更加复杂。城市,不管地处东中西部,或是规模大小,都正在成为人口迁移(迁入或者迁出)的中心。有报告指出,未来10年,国家重点培育的19个城市群和城镇化地区将预计吸纳一半左右的城镇新增人口,我国的人口分布将形成以3个都市圈、19个城市群或城市化地区为主要聚集区,以其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不在都市圈、城市群覆盖范围内)为聚集点的空间形态。(13)

与此同时,迁移人群的构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早年的人口流动主要是到城市务工的农民工,留给人们的是一个社会底层群体的形象,他们来自农村、人数众多、文化水平低、收入不高、干着脏乱累的工作等。经过三十多年的城乡迁移,迁移人群的内部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移民人口数量众多、构成多样、异质性极高。在族群身份上有汉族、少数民族、外国人;在来源上有本省、本区域内迁移的人口,也有跨省、跨国迁移的人口;在职业上有农民工、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等;在户籍身份上有原居民、通过各种途径入户的外地人、没有本地户口的外地人;在迁移方式上有迁而不留的人群,亦有大批具有定居意向的新移民等。外来人口群体的分化和多样性,特别是城市中有定居意愿的新移民群体的形成,在给城市管理政策带来更大挑战的同时,更是我国城市实现从地域城市向移民城市这一实质性转变的重要动力。

其形成和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近代之前的不同朝代,都出现过一些著名的大都会,如唐代的长安、洛阳、扬州,宋元两代的汴梁、杭州、广州、泉州,明清两代的南北两京,都算得上是当时世界级的都会,人口众多,商业兴盛,与同时代欧洲与中东的都会相比,全不逊色。这些历史上的大都市,大多或是政治中心,或与国际贸易有关。至于一般区域性中心的城市,则几乎均是政治性、军事性功能为主,兼具一些商业功能。⑧

到明清时期(鸦片战争前),我国形成了以大城市为中心,包括周围中小城市群和农村小城镇经济网的城市体系。大多数城市是区域性精耕细作农业、手工业商品化聚集的结果。大一统促进了国内贸易,江南和华南市镇中,区域性的农业产业化、手工业、商业市镇占比很大。2000多年的郡县制和长期的大一统下层级垂直行政架构,加之交通不便,使我国城市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包括方言等体现出的地域文化)等功能重叠在一起,辐射力和影响力局限在一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的地域性。⑨

巨大的人口流动潮流,率先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三大都市圈内塑造了一批移民城市,其进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由此形成了一个全国性的移民城市体系。

第一,作为传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域城市的移民化。如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天津等大城市的人口结构因为人口迁移而发生巨大变化,成为全国乃至国外移民聚集的中心。这些区域中心城市历史悠久,多为水陆交通枢纽中心,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工商经济发达、人口众多、城市化程度高,是国内外移民的集中输入地。如上海,是中国近代化起步最早、程度最高的城市。上海自开埠以来,逐渐成为一个移民城市。上海公共租界自1885年至1935年的人口统计表明,非上海人口占上海总人口的80%以上。1950年的上海人口,上海本地籍占15%,非本地籍占85%。(14)改革开放以后这些区域中心城市也迅速被移民化,但与新中国成立前相比,存在着显著差异:一方面移民化过程发生的情景完全不一样。改革开放后这些城市的人口迁移发生在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在全国统一市场的建构,中国对世界市场体系的融入,交通和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等基础上发生,因此移民数量极为庞大、类型更加复杂、迁移的延续性很强。另一方面,除了移民的迁入,传统中心城市移民化的另一个重要动力在于城市空间的扩大。改革开放以来,这些中心城市大多经历了一个类似滚雪球的城市扩张过程,从核心的都市区不断向四周扩散和渗透。在将大片周边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纳入大城市区域内的空间扩张过程中,大量居住在城市扩张区内的城市和农村居民,以及聚集在这些地区的移民都转变成了区内的城市人口,导致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其中移民数量也变得极为庞大。如广州,从1990年开始进入到城市快速扩张的阶段,广州市建成区从4个老区扩展至新区,天河区、黄浦区一时成为经济、科技、金融的重心。21世纪,大广州规划开始。城市空间中心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形成了十区两市,包括都会区、花都片区、从化片区、增城片区、南沙片区的城市格局。

此外,这些中心城市在都市圈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核心作用,这与新中国成立前其对乡村极为有限的带动力不同。三大都市圈形成发展的脉络各有差异,但不论城市化的最初动力是否来自区内大城市中心的经济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之后,区内大城市中心的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它们是都市圈及各自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中心城市。在大量区外农村富余劳动力迁入的同时,从全国吸收了大批受过高等教育的优秀人才,中心城市成为机制和体制的创新中心。

第二,出现了一批以移民为主体的区域性新城市,如深圳、东莞、温州、义乌等。这些移民城市在改革开放前,多数仅是区域内不起眼的小城市或是城镇,甚至是农村地区。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变,这些地区迅速崛起为区域中心城市,并成为全国人口迁移的热点城市。如珠三角地区的东莞市,1978年只是一个农业县,人口111.23万人,是著名的鱼米之乡和岭南佳果的重要产地。改革开放以后,通过利用地处广州和香港之间的区位优势,20世纪80年代主动承接香港转移过来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业,以发展“三来一补”工业起步,成为世界制造业的中心,其经济规模在1998年已成为仅次于广州、深圳、佛山的第四大城市。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使这一地区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成为全国的人口输入地。从有外来人口统计数据的1986年开始算起,到2000年期间,东莞的外来人口从15.62万人增加到了254.72万人,14年增加了16.3倍,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3.47%,(15)而同期户籍人口仅从123.01万人增长到152.61万人,(16)其外来人口在总量和增长速度上都大大超过了户籍人口。在这14年中,东莞不但完成了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变,还迅速成为一个以移民为主的大城市。从“六普”数据看,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822万,其中户籍人口总数为180.66万人。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倒挂情况仍然持续,流动人口接近户籍人口的4倍,是我国外来人口比例最高的城市。

第三,三大都市圈内的其他小城镇和乡村地区也演变成了移民的聚集地。三大都市圈的形成具体可以表现为“村落的‘集镇化’、集镇的‘市镇化’、县城和小城市的‘大都市化’、大中城市的‘国际化’”(17)等多种形式。其中,乡村和小城镇的都市化是重要的中间步骤,它们在珠三角和长三角的个案中更是区域都市化发展的原初动力。乡村和小城镇的移民化与传统中心都市及迅速崛起的都市的移民化过程相辅相成,其城市新区、靠近交通线的城镇、靠近中心城市的地区、城乡结合区等区域成为移民集中的地区。在移民化的都市圈中,移民数量极为庞大、来源复杂、异质性极高,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汇聚到三大都市圈的各大中小城市之中。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城市的移民化过程还随着以城市为中心的人口迁移在全国范围的普及,从三大都市圈扩散到其他地区的城市群。在其他地区城市群的移民化过程中,一方面中心城市扮演了绝对核心的作用,其发展过程从人口较多城市群中心城市逐层向人口较少的次级城市扩散,从行政级别高的大城市逐步向行政级别较低的中小城市、城镇扩散;另一方面又极具地域特色,其移民的来源及结构与该城市群的产业结构、辐射范围、交通网络组成、族群构成、地域文化特点等紧密相关。

移民城市带给中国人前所未有的生活体验,多元和差异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在移民城市中各种文化和生活方式的融合随处可见。如作为地域城市标志的方言不再是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语言,普通话成为大家日常交流用语。又如饮食的混合,移民城市汇聚了各地的美食,而且不同美味的烹饪方式也出现融合。在表层文化事项融合的现象背后,又不难看到各种差异的存在。在我国的语境中,首要差异是因城乡二元制度而形成的“本地人—外地人”、“城市人—农村人”的差异。这套差异体系以基于制度所构建的不平等的福利和公共产品分配体系为核心,在微观层面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使迁移人群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着教育、工作、住房、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制度障碍,而难以在移民城市定居落户;在宏观层面,影响了中国城乡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格局,是划分社会阶层的一种重要机制。因此,城乡差异成为我国人口迁移研究中的重点,学者们不仅将其作为一系列国家的制度安排,更将其作为一种人群分类划分的社会结构。这种社会结构,阻碍了城市新移民的社会融入。

除了城乡差异外,因文化而形成的种族和族群差异也正在成为我国移民城市结构性差异的一部分,亟须引起人们的注意。随着少数民族和跨国移民加入我国人口迁移的大军之中,许多城市的族群结构也由此改变。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在短时间内聚集了种类众多的民族,如北京和深圳的居民涵盖了我国的56个民族。这些移民集中在都市中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如北京的新疆村、成都武侯祠的藏族聚居区;或集中于某一类特定职业,如穆斯林群众的拉面馆;或集中于工厂企业中。他们保留着显著的文化边界,在与周边族群的日常互动中,因族群和文化差异导致摩擦和纠纷的几率极高,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

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这些具备世界性城市特质的大城市中,外国人社区在这些城市中迅速涌现。例如,北京的望京新城已成为韩国人聚居区,长富宫和发展大厦附近形成日本人聚集区,燕莎友谊商城、凯宾斯基饭店周边发展为德国人聚集区,朝阳区麦子店形成了国际社区,还有广州的小北路(非洲街)、远景路(韩国街),以及义乌的稠州路(国际街)等。这些地区具有鲜明的异域风情,经济和社会因素在此交融,全球与地方要素在此互惠,同时也集中了各类族群与种族的矛盾和冲突。(18)

族群和种族的差异为移民城市的社会治理体系带来巨大挑战。各大移民集中的城市尚未建立可有效应对多元族群文化的城市治理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有资料表明,拥有75万少数民族人口的深圳,市、区两级民族工作部门专职人员合计不到30人,各街道办事处则均无专职人员。东莞市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只有10人,要面对32个镇、街,人手少、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而到了镇、街道一级,有关部门一般只有3个到5个人,更显得捉襟见肘。(19)相关机构中受过专业的民族学人类学训练,熟悉民族宗教事务的干部极少,缺乏应对相关族群、宗教问题的经验和能力。

此外,移民城市居民应对多元文化的意识和能力也亟待提高。改革开放至今,虽然城市多元族群文化聚集的局面已经形成,但民众的多元文化意识和习惯尚未完全形成。对主体民族汉族来说,需要增加对不同民族、不同信仰和生活方式的理解,养成与不同文化的他人共同生活的习惯,减少对其他民族的歧视和区隔心理,避免因文化习俗不同导致的各类摩擦;对不同民族的移民来说,需要提高法制意识,理解城市生活的特殊性,防止因个人利益诉求而把民族身份特殊化,消除借民族身份激化问题和矛盾的情况。


四、移民城市与乡村:以城市为核心的城乡联结

城市移民化潮流的背后,更是中国农村的巨大变迁。人口迁移的潮流将中国大片尚未都市化的乡村地区与移民城市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从最初开始的以谋生为目标的打工赚钱,到今天迁移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中国农村农业生产与再生产的社会关系与动力,农业结构及其变化过程中的财产与权力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虽然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存在,但城市在区域和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角色从未如此突显,对乡村的影响从未如此深远,城乡的发展也从未像今天一样如此休戚相关。

在这种以城市为中心的城乡联结体系中,人口迁移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主导因素。从家庭层面看,迁移带来的非农收入成为许多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由此迁移成为家庭劳动力分工的指挥棒。为了降低迁移成本,老人孩子常常成为留守人群。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后,传统的家庭农业劳作缩减,甚至停止,老人往往成为农业劳作的主力军,为家庭提供基本的食物保障。迁移使原来围绕土地构建的、自成一体的家庭经济功能出现分离,分化出两个处于不同分工体系,却又通过市场而紧密联系的部分。外出人群直接被整合到了现代城市分工体系中,其流动受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而在家留守人群的田园生活却由迁移来维系,也变得与城市息息相关。由此可见,迁移通过家庭人口的空间分离,以更直接的方式推动农村家庭成为现代城市社会体系的基本组成单位。

从村落层面看,随着大量人口的外出,打工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许多地区的农村都出现了农地闲置的状况,农村土地流转的现象随之出现,由此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据统计,我国1990年以各种形式流转的土地约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4%-5%,2000年则达到了7.7%,近几年约为8%-10%,有些省市达到20%。江苏省农林厅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7月,该省累计流转土地面积824万亩,占全省农户家庭承包面积的16.5%。(20)综合学者的相关研究,可以看到,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自发流转,也即农户自发地通过互换、转包、转让等方式进行土地承包权的流转。流转的对象多为同村的亲戚或朋友,流转土地的面积小,相对较为分散,土地租金较少,在很多情况下甚至不收钱。这种自发性的土地流转方式随意性很大,流转期限不固定,村民之间往往不签订书面协议,也不报备村委会,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二是有组织的流转,也即农户通过土地出租、入股等形式,将土地流转给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开展专业化、规模化农业生产。此类流转方式一般涉及的土地面积大,且相对比较集中,往往需要通过村委会签订正式的土地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流转的加速推动了农业生产从传统的小农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转变。这种产业化经营以市场为目标,以城市的需求为导向,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城乡经济联结的重要形式。

除了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外,还可以看到乡村地区的各种自然和人文资源也被纳入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城乡联结中。笔者在西南民族地区的多次调研中发现,这些地区出现人口迁移潮流的同时,往往也是民族文化资源被旅游业开发的过程,是各类自然资源被开采、工业化进程加速的过程。

人口迁移、农业产业化、各类资源的市场化进程相结合,打破了地域社会时代城乡之间间接的、节点式的市场联结模式,形成了一个以城市为中心,以市场为媒介的城乡经济整体。这种城乡经济整体改变了乡村地区的发展模式,更是带来了基于地域社会机制所构建的乡村地方性内涵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因迁移而出现的流动的地方性是村落地方性的衍生,是现代社会地方性的重要表现形式。地域社会的村落地方性基于人与空间紧密结合而形成。随着人口迁移,人与空间分离,人们带着地方性进入城市,形成了流动的地方性这一特殊形态。流动的地方性不是村落地方性的简单复制和移植,往往只是抽取村落地方性构建的文化片段和要素,寻找群体认同、构建社会网络,是迁移人群适应城市多元文化和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手段,也是移民城市多元文化体系构建的基础。笔者曾对广州潮汕人的链式迁移进行研究,发现与其他地区的移民相比,潮汕移民从劳力型移民到经营型移民的转变非常普遍,且时间极短,一般不超过5年。其原因在于迁移中基于村落、宗族房支关系所形成的极具血缘亲属、互惠道义色彩的老移民传帮带新移民,新移民尊敬回馈老移民,群体内部互助合作的新老移民层级序列及相应的责任义务划分体系,帮助潮汕商人群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不断地积累财富,扩大群体规模,保持对市场的影响力。(21)

这种流动的地方性与村落地方性密切联系。在我国语境中,迁移群体往往与家乡农村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使得迁移人群定居落户城市的机会极为有限,且难以承担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同时也难以舍弃在农村的土地、房屋等权益。于是,家庭部分成员的留守、流而不迁的情况在我国城乡人口迁移中极为普遍,城乡二元制度使流动的地方性无法完全脱离村落地方性。另一方面,迁移人群对家乡、祖宗的深切感情更是将流动的地方性与村落地方性紧密联系。笔者在有关城市新移民的研究中感受到,许多迁移人群即便是离开农村多年,已在城市落户定居,并上升到了较高的社会阶层,对家乡和祖宗的感情仍是非常深厚,多表现为定期的访问家乡,改善家乡亲友的生活,为家乡发展出谋划策、争取发展资源,等等。这些人作为乡贤,在今天乡村社会发展、村落地方性延续的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前所述的潮汕移民群体,许多人经商成功后会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家乡,修建道路、祠堂、庙宇等设施,复兴和壮大各类地方性的信仰和崇拜仪式,扩大自己的宗族或房支在村落事务中的影响力。因此,光宗耀祖意识在潮汕移民的创业动机里表现得非常强烈。笔者的一位访谈对象就说:“我出来做生意赚钱,不仅是为了自己和家里的人能过上好日子,同时也是为了壮大我们房的力量,让我们能够在村子里有一些威慑力。我一直都希望有一天,回到村子的时候,其他房的人看到我,会说:‘他们三房的真是出了人才啊!’”

二是人口迁移推动了全国性城市文化的普及。在多样化的地方性中形成了相对统一的城市认同。在改革开放前,尽管社会缺少流动,但仍然形成了一种深层的国家文化,并基于国家强大的政治体系,通过广播、电影、政治学习等途径让全国人民学习和分享。而今天的全国性文化则以城市为核心,以人口迁移为主要载体,是一系列城市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向乡村地区的逐步渗透过程。

其中,城市性的消费方式是这种全国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迁移最早带给乡村社会的新事物就是各种来自沿海地区的商品。消费方式是乡村社会最早、最容易发生变迁的部分,也常常是地方社会其他部分发生变迁的起点和导火索。外出务工使人们有机会见识外面的世界,为新消费方式的蔓延提供了重要的经济基础。电视、手机、电脑等消费品的普及,又使大量现代社会的信息、价值观、生活方式涌入农村地区。在笔者研究的西南民族贫困地区的个案中,新消费主要是从打工者群体向留守群体,年轻人群体向中老年人群体,男性群体向女性群体的扩散,年轻的男性外出务工群体,以及年轻的学校在读学生群体在新消费的扩散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年轻打工者虽然无法通过打工融入大城市,但他们却认同和追求城市的生活方式,像城市人那样消费是他们这种认同的一种具体表现。他们的打工收入是支持实施新消费的最为重要的基础,他们还把外界各种消费方式源源不断地带回家乡。

在我国城乡二元的结构性分割仍然存在,迁移人口的流动或是定居的局面尚未明确之时,我国城乡一体化的趋势最早在全国性城市文化蔓延中得以体现并实践,这意味着乡村地区不断具备被认为只有城市才具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特点,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异不一定缩小,但乡村人口的生活方式却与城市日益接近。


五、移民城市的发展趋势及意义

人口迁移改变了中国城乡的人口格局,以最直接的方式推动了移民城市的形成,这一城市形态与传统的地域城市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综前所述,乡土中国时代的地域城市,是一种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由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因素相互叠加形成的城市形态,其中政治和军事的要素在城市的形成、规模、等级、功能等方面具有主导作用。城市是一定层次地域文化的代表,城内居民主要来自周边农村地区,在文化上具有一致性。为广大乡村包围着的地域城市,城乡边界明显,城乡互动和流动极为有限。而今天的移民城市,则是一种基于工业文明的,由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推动形成的城市形态,其中市场和产业是推动移民聚集、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移民城市在人口和文化的构成上以多元性、异质性和流动性为其主要特点,并将城乡社会紧密相连,形成了一种以城市为中心的社会发展模式。从地域城市到移民城市的转变,不仅指我国城市在人口结构、文化景观、城市功能等方面的转型,更意味着我国从乡土社会向全国性城市社会的转变,城乡融合成为以移民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社会城乡联系的主要特征和趋势。迁移作为我国今天城乡联系的重要机制,打破了历史上我国城乡之间在制度、文化、经济、交通、信息等方面的分割,正在将城市和乡村连接成以城市为中心的城乡整体。这种整体超越了乡土社会的地域城市在行政隶属、市场层级、方言和地域文化等方面的范围限制,把中国社会推向一个在开放性流动基础上形成的以移民城市为特点的城市社会。

虽然我国大规模人口迁移潮流的出现不过三十来年,城市移民化的过程刚刚兴起,但已经呈现出从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推进,从大城市逐步向中小城市推进的发展趋势,正在将我国大多数的城市和乡村纳入其影响范围之中,其涉及地域之广、影响人群之大,恐怕世界上难有国家能与之匹敌。实际上,移民城市的发展不是现代社会某一个发展阶段、某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特定表现,而是现代以城市为核心的社会的内在属性和重要特征之一。早在20世纪,芝加哥学派的沃斯(Louis Wirth)构建了一个与农民社会截然不同,以人口数量多、密度大和异质性为主要特点,通过专业化的社会分工和强大的社会控制手段整合社会,由货币交换关系取代传统的亲密关系和阶层划分的理想型移民城市。(22)沃斯之后,许多学者尝试拓展城市性的内涵,在不同文化传统中理解移民城市发展的意义。

与其他国家不一样的是,我国城市移民化过程发生于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体系下,是一场内源性推动城乡一体和城乡融合的实践,因而对中国社会未来的和谐发展更具别样的意义。笔者认为,我国城市移民化的推进本身就是一个逐渐消弭城乡二元结构性差异的过程:这一过程的起点是城市经济结构的扩展和升级,吸引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在空间意义上促进区域的平衡;继而城市新移民通过劳动力再生产实现职业的代际流动,在时间意义上实现职业流动;从而使本地结构性接纳城市新移民,各种结构性差异消除,实现结构意义的社会流动;最终图景便是城市社会得以重构,城乡实现和谐。(23)这从本质上是以人的城市化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实践的过程,将推动形成一种可有效吸纳外来移民,实现其与城市社会结构性融合的移民城市结构。

除了弥合城乡差异之外,中国移民城市发展的意义还在于构建了一种容纳多元文化的城市结构。如前所述,中国的地域社会基于人与空间紧密结合这一基础而形成相对稳定和独立的地方性,其历史极为悠久。地域社会中的城市作为地域文化的代表,其居民主要来自同一地域范围,文化构成相对单一。而人口迁移在很短的时间内重新改写了人与空间的关系,地方性随着人口的流动变成了流动的地方性。流动的地方性一面与广大输出地社会保持着密切联系,一面又不断在强化城市多元文化的格局。这表明社会转型并不意味着与过去地域社会传统的断裂,传统的地域社会的构建机制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可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等现代社会的发展潮流结合,形成一种具有地域社会特点的现代移民城市和移民社会。由此,流动的地方性的形成和创新,特别是其与输出地的联系、多元地方性的整合可成为理解我国移民城市和移民社会结构及其特点的重要线索。

注释:

①参见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204-220页;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5-196页。

②费孝通:《小城镇 大问题》,费孝通:《费孝通论小城镇建设》,群言出版社2000年版,第79-121页。

③参见[美]施坚雅著,史建云、徐秀丽译:《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0-55页。

④参见[美]施坚雅著、黄飞虎译:《中国城市与地方系统的等级》,青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96-192页。

⑤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6页。

⑥参见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24页。

⑦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页。

⑧参见许倬云:《万古江河:中国历史文化的转折与开展》,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336页。

⑨参见顾朝林等:《中国城市地理》,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6-59页。

⑩参见宫玉松:《中国近代城乡关系简论》,《文史哲》1994年第6期。

(11)参见刘盛和等:《中国流动人口地域类型的划分方法及空间分布特征》,《地理学报》2010年第10期。

(12)参见王桂新等:《我国流动人口的空间分布及其影响因素——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的分析》,《现代城市研究》2013年第3期。

(13)参见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编:《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中国人口出版社2012年版,第4-5页。

(14)参见张仲礼:《近代上海城市研究(1840-1949年)》,上海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19页。

(15)参见郑艳婷等:《试论半城市化现象及其特征——以广东省东莞市为例》,《地理研究》2003年第6期。

(16)参见广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数说广东改革开放三十年》,内部资料,第395页。

(17)周大鸣:《泛都市区与珠江三角洲城市化未来发展方向》,《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18)参见李志刚、杜枫:《中国大城市的外国人“族裔经济区”研究——对广州“巧克力城”的实证》,《人文地理》2012年第6期。

(19)参见王攀等:《民族“东南飞”》,《瞭望》2010年第50期。

(20)参见蒋仁开等:《沉睡资本的觉醒——浅析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村人口迁移的影响》,《中国合作经济》2008年第9期。

(21)有关潮汕商人群体链式迁移的研究,可参见杨小柳等:《经营型移民的聚集与创业——以广州批发零售市场的潮汕商人为例》,《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22)参见Louis Wirth,"Urbanism as a Way of Life,"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44,No.1,1938。

(23)参见周大鸣、杨小柳:《从农民工到城市新移民:一个概念、一种思路》,《中山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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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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