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未原:伦理问题是大家的事

——《西方伦理学史》译者前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00 次 更新时间:2016-04-1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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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未原  


现代社会中的人都生活在一系列由法律制度和伦理道德观念所规定了的基本社会关系之中。不同的人,出于不同的原因,对自己所处的社会关系采取不同的应对态度。很多人可能从未思考过这些规范自己行为方式的法律和伦理道德体系的内容和逻辑,只以一种被动的态度盲目接受它、顺从它。也总有一些人则希望用自己的经验知识和逻辑思维来理解这个系统,思考它的理论根据和它的社会合理性,在理解的基础上主动应对周围发展变化的社会关系。


人生的经验也很难告诉我们,究竟哪种态度更值得选取。许多人选择不思考,不仅仅是因为这些东西思考起来很困难,也可能因为历史经验曾经提醒我们,万一我们思考得出的结论跟现实体系的规定不太一致的时候,这种思考很可能给思想者带来生活上的麻烦。所谓难得糊涂或大智若愚,实在是有其深刻的人生道理的。但是,愿意思考这些问题的人也总有自己的理由。按照王小波先生的说法:“伦理(尤其是社会伦理)问题的重要,在于它是大家的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内。”因此,“我对自己的要求很低: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情。”


活得明白,的确是许多人希望做到并正在努力追求的人生目标之一。


我以为,一个人要活得明白至少得认识和理解我们所处的社会法律和伦理体系,思考那些构成我们传统伦理价值体系的一些基本概念,比如“善”、“正义”、“公平”、“自由”等等。认识和理解这些概念的有效方法之一,是回顾这些概念的历史形成过程,反思前人曾经对它们做过的各种思想探讨和辩论,在前人思想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逐渐形成自己的理解。


从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代开始,经过古罗马时代、中世纪、文艺复兴,直到现代,西方思想家们就没有停止过在这些伦理基本问题上的思辨。和中国的哲学家们不同,西方的思想家们习惯于在对前人思想的批判过程中建立自己的观点。阅读西方伦理学史,其实就是阅读一部在各种基本伦理道德观念上的思想交锋史。阅读和反思这些西方思想家们的辩论,尤其能够启发我们的思考。


虽然英语作者所写的介绍西方伦理思想史的著作很多,但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也就是包括本书在内的少数几部著作。曾经担任国际伦理学会主席的彼得·辛格博士(Peter Singer)在一篇文章中推荐了四部伦理学史著作:“西季威克的<<伦理学史大纲>>(1931) 是一个学识和勇气的凯歌;威廉·哈特波尔·莱基的<<从奥古斯都到查理曼时期的欧洲道德>>(1877)非常吸引人,并富有资料性;更近期的著作中,弗农·布尔克的<<伦理学史>>(1968) 是一部内容广泛的杰作;而麦金太尔的<<伦理学简史>>(1966) 是一部描述个人观点的值得一读的著作。”而这几部书也经常是西方很多大学的道德哲学课程的推荐书目。


译者注意到,辛格博士所推荐的上述四部著作中,西季威克和麦金太尔的那两部书已经分别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和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中文译本,而这部由布尔克博士所写的、史料更为丰富的伦理学史却尚未被介绍给中文读者,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关于布尔克博士这本伦理学史的特点,布尔克本人曾经把它和前述的两部做过比较,我认为这个比较是很恰当的。


亨利·西季威克的《伦理学史大纲》是1886年之前写成的。在其第六版(1931年)中,奥尔本·威杰里补充了一章关于二十世纪前二十五年的伦理学。尽管它有很明显的遗漏,西季威克的这部著作一直是这个领域的标准资料来源。但它在论述中世纪的伦理学和英国之外的现代和当代伦理学时,显得非常薄弱。在西季威克的这部著作最后一个修改版之后,二十世纪的伦理学界当然又发生了很多重要的事情。在我这本书的研究和写作即将完成的时候,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的《伦理学简史》出版了。他选择性地介绍了从古希腊智者派开始到当代的萨特为止的大约三十位主要思想家的伦理学观点,而忽略了很多其他相对次要的人物。我的这本书,则是要努力介绍更多的伦理学者的思想。


布尔克这本书最明显的特点在于,它所介绍的西方伦理思想发展过程内容之完整和史料之丰富。这也是我决定要把它翻译出来介绍给中文读者的主要原因。


首先是它所涵盖的西方伦理思想发展历史的时代跨度之大且完整,介绍的思想家之多。就时代上来讲,该书和其他伦理学史著作一样,跨越了从前苏格拉底时期直到二十世纪的整个西方哲学发展过程。不同的是,布尔克并没有像其他作者那样刻意淡化对中世纪的西方伦理思想观念的介绍,而是用了三章(占全书的五分之一篇幅)详细介绍了中世纪每个在伦理观点上有所贡献的思想家。其中不但包括了像托马斯·阿奎那那样在伦理学史上不容忽视的重要思想家,以及像奥古斯丁、波爱修斯和奥卡姆的威廉等经常被伦理学史提及的重要人物,而且也包括了很多在其他伦理学史书中并不常见的人物,比如安布洛斯、艾留根纳、阿贝拉德、罗吉尔·培根、博纳梵图拉、阿尔伯特、邓斯·司各特等等。其实,布尔克博士这种对历史的巨细无遗的叙述风格,自始至终体现在本书所覆盖的所有历史时期。比如在介绍十八和十九世纪英国功利主义伦理思想的发展时,他不仅介绍了像大卫·休谟、亚当·斯密、边沁、密尔等该学派的中心人物,也介绍了诸如普莱斯、里德、柏克、纽曼、奥斯丁和西季威克等相对次要的思想家们。


其次,布尔克不仅介绍了活跃在欧洲和北美洲以基督教为宗教背景的西方思想家们的伦理思想,而且也介绍了曾经对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的犹太教和穆斯林学者,包括迈蒙尼德、法拉比、米斯凯韦、阿维森纳、阿威罗伊、纳西尔等人的伦理思想。犹太文化与西方思想文化的联系及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对西方伦理学史有重大影响的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著作,曾经在古典时代的欧洲大陆失传了很长的时间,却流行于当时的穆斯林文化,并在中世纪以穆斯林文化为中介才扩散到欧洲大陆。在此过程中,穆斯林学者对亚里士多德著作的注疏,自然也在欧洲学者之间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联系到这些事实,布尔克博士把这段穆斯林学者的伦理思想发展过程包括在西方伦理学史中作介绍,不仅具有完善史料的意义,而且也使西方伦理思想发展的前后传承有了更加合理的逻辑联系。


本书的史料完整性,还反映在作者对于西方基督教伦理思想的介绍中。作为一位拥有天主教徒身份的当代哲学家,布尔克在这本书的写作中当然不会刻意回避对基督教的伦理主张的介绍。其实,要在一部介绍西方伦理学史的著作中完全忽略基督教教义在其中的影响,正如要在介绍中国两千年的伦理思想发展史中完全忽略佛教和道教曾经产生的影响那样,既不可能,也是不应该的。关键是,作者很好地处理了个人信仰与叙述历史事实的关系。对于纯粹的宗教教条和伦理思想的区别,作者表示:


一套建立于已经广泛传播的教条之上,并得到神权支持的道德说教,只要它曾经努力将其观点与公认的道德哲学立场联系起来,那它就的确涉及到了一种伦理立场。(见第四章开篇)


因此,作者要在书中所介绍的那部分与宗教相关的内容,是教义所曾经涉及的伦理立场,并认为“在伦理学史的讨论中应该有它们的地位。”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也不以个人的宗教信仰来解释或批判那些持无神论观点的思想家们的思想,而是忠实于史料,力求客观地介绍每个思想家的真实思想。正如他本人在引言中所表示的:


这本书并不是一部伦理学史批判。也就是说,我没有打算对这里所介绍的各种理论提出我自己的评论。我的计划只是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伦理观点做一个开放的、公平的介绍。我个人当然对它们有喜欢和不喜欢,但是我不允许自己个人的偏好有意识地去干扰这个介绍。


读完此书,我相信他做到了这一点。


本书作者弗农·J·布尔克(Vernon J. Bourke, 1907-1998),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北湾市(North Bay),曾经就读于多伦多大学并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多伦多大学和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大学担任哲学教授四十年,并曾担任美国天主教哲学联盟主席。他的研究领域是伦理学,专长在于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的道德哲学。布尔克著述甚丰,主要著作除了这部《伦理学史》之外,还包括《伦理学:一本道德哲学教科书》、《危机时刻的伦理学》、《奥古斯丁的现实观》、《阿奎那的智慧追求》、《托马斯主义参考书目》、《西方思想中的意志》等。


布尔克博士的这本西方伦理学史于1968年第一次出版。根据WorldCat Identities的统计,从1968年到2008年之间,该书以三种语言(英语、波兰语和意大利语)共出版或重印了20次,被世界1208个图书馆收藏。美国的《柯克斯书评》杂志(Kirkus Reviews)于1968年发表过对该书的评价。这个评价可以给我们中文读者提供一个比较客观的印象。


伦理学史的写作并不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阅读快乐,而是为了给读者提供一些建设性的信息。从这一点来说,布尔克教授的这部著作,对“道德义务” 或“理想人格” 这门科学的历史做了一次完整的综合调查,因而填补了这个领域至今为止一直令人烦恼的空缺。在这方面的标准著作,一直是西季威克的<<伦理学史大纲>>,但那书已经几乎有一百年的历史了。而近期的一部著作,麦金太尔的<<伦理学简史>>,着重介绍了几个最重要的伦理学家的思想,但并没有对这个领域做一个完整的回顾。从另一方面来说,布尔克的这本书不只是更新了西季威克曾经介绍的内容,而且也补充了被麦金太尔所忽略掉的许多思想家和学派的文献。它分成五个部分,每部分包括了伦理思想史上的一个编年时代(古罗马,教父时期和中世纪,现代化早期,现代,当代),而每个时代又被细分为各个不同的思想学派。布尔克对这些资料的处理是阐释性的,而不是批判性的。他没有试图依照他自己的(罗马天主教) 信念来评论各种理论,而是对它们作了客观的介绍。这本著作因此适用于各种不同宗教背景(包括没有宗教信仰)的教师和学生,而且也可以强烈地推荐给希望客观和完整地了解这个领域的读者。仅仅书中所包括的那些丰富参考文献,就让这部书物有所值了。


斯图亚特·密尔曾经表示,伦理学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门艺术。当代哲学大师罗素也曾经说过,“伦理学至今还不曾做出过任何确切的、在确实有所发现的意义上的进步;在伦理学里面并没有任何东西在科学的意义上是已知的。因此,我们就没有理由说,何以一篇古代的伦理学论文在任何一方面要低于一篇近代的论文。”维特根斯坦则把伦理学看作是一部人类思想倾向的历史档案。在我看来,这些观点虽然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它们的确反映了一个事实:和其他不断更新的自然科学知识不同,要了解伦理学的内容,要理解伦理道德体系的内在逻辑,就有必要了解从古到今的重要思想家们关于伦理道德的各种说法。当我读到布尔克博士的这部伦理学史,深感于其丰富的史料价值,便有意要把它介绍给中文的读者们。


需要说明的是,作者虽然把这部伦理学史分成了五部十八章来介绍,但其中许多章在原书中并没有分节。为了方便阅读,我在翻译时对某些部分做了分节处理,并用相关思想家的名字作为小节的标题。同时,我也为书中所引的各个思想家做了英文原名和中文译名的对照表,列于书末,以便有兴趣的读者检索并深入探讨相关的思想内容。


(《西方伦理学史》,布尔克著,黄慰愿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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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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