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权力化现象,已经成为人们热评“张鸣事件”最主要的着力点。不过,在笔者看来,由于评审教授的实际参与和不记名投票的程序设计,评审过程中的权力介入还是受到了一定的制约。事实上,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最大的问题是制度设计的不公正性,突出表现为“管学不分”现象。
所谓“管学不分”,是指在现行职称评定制度中,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教师(一般称作“双肩挑干部”),可以用行政管理工作量抵消部分科研工作量,以低于一般教师的科研标准,获得职称晋升。以作者熟悉的某所高校为例,正常情况下,晋升教授需要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6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10篇以上;或主编正式出版的教材或专著(15万字以上)一部以上,并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8篇以上。同时还需要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纵向项目2项。科研成果数量标准之高,让人叹为观止。但是对于担任行政职务的院长、处长来说,这似乎并不是什么难事。没有学术专著与科研课题,几篇论文就可以聘上教授,在一些高校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而同样的科研水平评定标准,如果适用于普通教师,恐怕连副教授也聘不上。
不难看出,在性质上说,现存的职称评定是一种体现“官本位”的特权行为。为官者往往优先晋升。在大量院长教授、处长教授“成功”范例的刺激下,这种“仕而优则学”的做法对某些人来说,不啻为一条名利双收的“捷径”,但是对整个高校体制造成的危害却是极其严重的。一个最直接后果是造成高校优秀学术人才的内部流失。特别是对一些青年教师来说,无论是出于自愿或被迫,只要有机会,都很难抵制这条“捷径”的诱惑。如果不作出这样的选择,其结果只能是寒窗苦读十几载后,再次回到普通教师的“弱势群体”地位。
与此同时,大量行政管理岗位与职称挂钩,一些并非具有管理特长的教授们充斥管理岗位,不仅导致优秀的管理人才很难脱颖而出,而且也无法延揽社会上的管理专才进入高校。长期以来,中国高校行政管理水平与效率一直在低水平循环,这也是一个症结所在。
因此,现行职称评定机制改革除了改变量化方法以外,还应该实行“管学分开”,让行政归行政、学术归学术,实现行政管理职务晋升制度与职称评定制度脱钩。一方面,在选聘教师或社会专业人士担任管理职务时,业务评定标准核心必须是管理素质与能力。一方面,对已经担任行政管理职务的教师,仅能按照行政管理标准考核其工作业绩。虽然该教师也有权利申报职称,但申报时并不能享受行政特权,在学术科研成果标准方面,只能与其他教师一视同仁。通俗地说,如果希望职称与行政职务两不误,最佳方法是“先教授后行政”,而不再是“先行政后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