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自由主义是美国外交政策的一个传统。自由主义溯源于欧洲,进入美国本土后经过实用主义精神的改造,逐渐生成了美国式自由主义;进入美国外交政策过程后,受到了外交政策理念中的现实主义和保守主义的影响,逐渐被意识形态化为美国式的所谓自由民主大战略。美国外交政策中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现实主义等政策理念的目标是一致的,都致力于推进所谓自由民主制度的输出事业,用美国的模式改造世界,只是在优先次序、行为方式以及具体政策手段上存在差别。就自由主义对中美关系的影响而言,自由主义者设定的政策偏好为中美关系设置了人权、社会制度以及开放经济体制等三个矛盾区。也创造了注重多边合作和支持中国加入国际体制等两个机遇区。因此,如何平衡两个方面的关系成为新时期中国对美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
自由主义是美国政治思想中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在外交上的表现就是美国的对外政策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国家认知与行为重复模式。人们习惯地认为,在外交政策中向全世界推广民主和自由的价值观往往是民主党人的基调。其实并非如此。历任共和党总统也非常重视在外交事务中推广自由民主,布什总统第二任期对自由民主输出的重视让人们看到了自由主义作为美国外交政策传统的巨大影响力。它成为人们考察美国外交政策走向的一条线索。
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是:美国外交政策中根深蒂固的自由主义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它在美国外交政策过程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受其影响,自由主义在美国外交政策框架中的政策供给包括哪些组成部分;这些自由主义外交政策的成分将在多大程度上规划着美国外交政策的未来,尤其是在多大程度上制约中美关系的走向。
美国式自由主义的历史变迁与外交政策的自由主义传统
自由主义在美国扎根起源于清教徒追求“美国梦”,并没有受到欧洲自由主义遭遇的理论堵截和实践挫折。美国学者路易斯·哈茨在考察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时,曾提出过一个颇为有趣的观点,即美国具有“天然的自由主义传统”,使得反自由主义的力量比如社会主义、民族主义、精英主义、群众主义、法西斯主义等这些曾在欧洲掀起风浪的理论并没有在美国生根,美国人也没有在自由主义理论家族中作出多少贡献[1]。虽说如此,我们并不能因此就断言美国的自由主义毫无特色。美国自由主义的特色来自于在缺乏“旧制度”的历史背景下,用实用主义的精神改造了自由主义的原则。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其《论美国的民主》中认为:“美国人虽然从未下过工夫界说他们的准则,但他们却有一个大家共通的确定的哲学方法。”[2—p518] 托克维尔认为这种方法就是笛卡尔“与人生有用”的“实用哲学”。美国政治学者伯恩斯等人也承认:“美国的政治传统就是建筑在实用主义的意识形态上。”[3—p241] 自由主义就是在实用主义“树干”上开花结果,进而生成了自由、民主、人权等价值原则。与欧洲的亲族不同的是,这些原则都被赋予了实用主义甚至世俗化的理解,造就了他们对个体自由和个人理性的顶礼膜拜,赋予人民以充分表达意见的自由空间。对个体自由和个人理性的高度崇拜所要求的政治表达就是自由和民主。如果要美国人就自由和平等两者进行选择的话,他们宁愿牺牲平等而追求自由。美国人实用主义的哲学态度,把每个人限定在一个“固定的、有时甚至是狭小的范围内”,每个人关心自己关心的事情,对于其他人的观点存在的合理性不予以否定,不强求观点的一致,允许公开的辩论(argue),绝对不允许剥夺别人发表意见的权利。
自由主义对美国外交政策的走向,有着重要的影响。自从潘恩的《常识》出版之后,自由主义者似乎就形成了某种共识,即认为一个政府的性质和它的外交政策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4]。在自由主义看来,在进入对外事务领域之后, 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特别关注:一是在外交事务上不能对政府听之任之,必须努力促进政府成为民主的政府,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自由主义者将这一任务视作自己的神圣使命。二是在具体的外交政策内容上,自由主义者有一整套判断标准和价值追求,要努力促使政府严格按照这一价值标准体系行事,实现某种理想和目标。“只要民主和自由的原则还在被奉行,就会有美国的心脏在跳动。”[5] 回首美国外交政策的历史,时刻可以感受到自由主义思想辐射的力量。
早在美国建国初期,自由主义就对外交政策中长期存在的孤立主义传统产生了重要影响。在20世纪之前,美国的自由主义表现出了一种强烈的孤立主义心态:大多数崇奉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人们认为,美国真正自由主义的美好前景在于摆脱一个只能给美国社会注入其糟粕的颓废的“旧世界”。① 关于这一点,美国国父华盛顿的态度最具代表性。华盛顿在离职之前曾经留给美国人一篇“告别演说”,由于确信欧洲专制国家之间必然进行利益争夺,他警告美国不要介入欧洲大陆国家之间的战争,以免引火烧身[6]。华盛顿告别演说中渗透的思想后来被称作“孤立主义”。“孤立主义”在整个19世纪一直被华盛顿的继任者们奉为美国外交政策的金科玉律。不论欧洲大陆风云如何变幻,美国人一直避免介入欧洲事务,与法国等欧洲列强相安无事。相比之下,美国的自由主义者更在乎本国政府的性质,不仅极力避免自己的政府陷入专断和独裁,而且极力避免卷入专制政府之间的尔虞我诈。直到20世纪20年代,沃伦·哈定总统在拒绝参加国际联盟的答复时还如此坚决地断言:“他们(指美国人)不打算改造世界。”[7] 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更明确地评论道:“直到现在美国才开始理解:我们并不是一个极度醉心于那种使其他民族改变政治信仰愿望的国家。”[8] 正是由于美国古典自由主义的影响,支持了长期支配美国外交的强大孤立主义思潮,美国的自由主义最初充当了制约美国政府卷入世界政治(主要是欧洲政治)的关键角色,特别是在19世纪初在美国国内掀起的进步主义运动时期,自由主义者将自己的主要注意力集中于如何让自己的政府成为一个“好政府”、一个保障自由的政府,而在对外事务上始终恪守的政策主张就是“孤立主义”。
随着南北战争结束,美国战后重建进展迅速,经济快速增长,在经过了“镀金时代”之后,美国的国内制度体系日益完善。恰在此时,欧洲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争造成了欧洲严重的灾难,扫荡几乎所有的绝对主义国家,各种秘密外交和无耻政客的荒诞行为更加坚定了美国人对自由民主的珍视,也逐渐激发出美国自由主义思想规划和改造古老社会弊端的极大热情。原本那种力图逃避“异己”力量的自由主义思潮逐步转化为改造和转化这些“异己”力量的“道德炸药”,使得美国的自由主义信仰逐渐激发外射,转变成为自由国际主义,也有人称之为“新自由主义”。世界大战造成的破坏性影响以及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惨痛教训,使得放任自流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面临严酷的挑战,民主国家内部的制度与价值以及国家间体系的生存,几乎受到自由放任世界的毁灭性打击。于是,美国自由主义者们把管制性多边制度理念诉诸世界秩序设计的理论基础。②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 首先对这种放任自流的自由主义世界观进行挑战的是伍德罗·威尔逊。威尔逊第一次把“有组织的和平”(an organized peace)理念带到战后国际关系的实践中,其核心思想是要在国内之上形成一个超国家机构,裁判纷争与冲突,具体内容是通过国际联盟的建立,解决困扰18~19世纪欧洲的安全问题。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威尔逊总统来到欧洲,向欧洲各国推销他们的“自由民主体制”。探寻美国外交历史发展的轨迹,威尔逊可以说是自由主义者开始正式步入外交领域的第一人,力图在国际上推行美国自由主义的“理想主义”外交。正如美国著名历史著作《美国的历程》所指出的,1917年美国宣布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威尔逊及其支持者已把国家的尊严和所谓人权作为其政策的赌注”[9—p264]。 威尔逊主义植根于古典自由主义理论。该理论推崇普济主义和个人理性行事,自信其规则放之四海而皆准。威尔逊的创新在于将原本适用于国内个人的原则推广到国际范围内的民族国家和民众,比如威尔逊主义的自决原则不过是将个人自由的原则转移应用到国际体系层面而已。但是,威尔逊的努力最终功亏一篑,其根本的原因不是美国保守派的阻挠,而是当时在国会占据多数地位的古典自由主义者仍然对卷入列强的游戏缺乏足够的信任。评论家艾佛·詹宁斯一语中的:“从表面上看似乎有道理:让人民决定。而由于人民要等到有人决定谁是人民时才能做决定,所以这一学说实际上是荒唐可笑的。”[10—p113] 可以说,新自由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力量对比失衡,是美国一战后对外政策反复的直接原因,毕竟新自由主义在当时的美国国内还是一种响应者稀少的“先锋理念”。
真正震撼美国古典自由主义者的“震源”是来自国内经济和社会的危机。这一危机迫使古典自由主义作出修正,新政自由主义成为内政外交的主导理念。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严重打击了美国的自由主义经济模式,以加强政府管制和干预程度为主要特征的罗斯福新政开始成为主导模式,美国的古典自由主义在国内社会各个领域第一次被修正。随之而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逼迫美国人彻底将古典自由主义放到一边,代之以罗斯福新政的政府管制模式:一是就对内政策而言,在尊重个人权利的基础上,把强调的重点放在保证个人实现自由权利的社会公正上,倾向于缓解个人和国家的对立,认为国家的权利和作用应限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个人自由也不是无限的,必须受到其他人对自由需求的制约,由于它宣扬多元价值和多党政治,所以它还被称为“新政治多元主义”;二是在对外政策上强调国际层次上制度安排的意义,认为制度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与风险,改进信息质量,确立稳定可靠的预期,以促进合作与共同问题的解决[11]。
从美国的实践来看,美国内部的经济危机和外部的世界大战,打破了古典自由主义在外交事务领域塑造的“孤立主义”堡垒,逐步确立了新自由主义者在对外事务领域中的主导地位。随后,尽管在美国国内的政治舞台上依然是自由派主政,比如在国会山上的议员大多数是自由主义者,但是已经有许多议员转变为新自由主义者,外交政策的制定开始成为奉行新政自由主义的罗斯福总统及其继任者的领地。最典型的案例是国会在1964年通过的《东京湾决议案》问题上授予总统发动战争权的“空白支票”:赞成和支持总统“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包括使用武装部队”,“援助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的成员国或保护国”。同时,哈里斯民意调查的结果表明,85%以上的被访者同意对北越进行报复性轰炸[12—p262]。从此,对外事务成为打着自由主义原则旗号的现实主义战略家们垄断的领域,自由主义与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分歧成为他们主导美国对外政策的重要口实。总统也成为垄断外交大权的所谓“帝王式总统”,在很多情况下,总统根本不用与国会磋商或者取得其同意就可以做出对外政策的决策,事后通知国会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以至于学者们惊呼,美国总统已经成为地地道道的“帝王式的总统”(The Imperial Presidency)[13]。相比之下,作为自由主义者的国会议员则继续把注意力的重点放在国内事务上,寻求克服自由主义社会危机的替代模式。从20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自由主义者为之努力的核心问题是诸如民权运动、社会福利、文化反思等,逐步把自由主义从经济领域带入了政治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为自由民主体制寻求补天救世的良方。
但是,在放弃了对外事务的话语权之后不到20年的时间,越南战争的泥足深陷很快就重新引起自由主义者的高度关注。首先是学生运动的积极分子、宗教界人士和东南亚问题专家向政府提出挑战,慢慢地把越来越多的普通中产阶级的美国人也卷入其中。自由主义“重夺外交大权”的努力在国会山集中释放,在外交领域展开了一场争夺权力的“反击战”,以期摆脱新政以来行政部门对外交一统天下的局面,摆脱人们心目中国会缺乏活力和无所作为的状态,恢复“宪法赋予国会的与行政部门平等的地位”[14]。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所谓的“富布赖特听证会”。原来作为约翰逊总统坚定支持者的自由派代表人物J ·威廉·富布赖特(民主党参议员,外交委员会主席)失去了对总统所作出的对外政策决策正确性的信任。从1966年1月28日到2月18日,富布赖特就越南战争举行了6次电视转播的听证会,敲响了自由派重新夺回外交大权的号角[15—p388~404]。自由主义者重夺外交大权的重要武器就是鼓呼人权外交的口号。从1973年起,在明尼苏达州民主党众议员唐纳德·弗雷泽(Donald Fraser)的领导下,众议院开始举行关于人权问题的听证会,仅1973年就举行了15次。这些听证会证明,美国在执行秘密外交的过程中,常常通过中央情报局的活动来支持其他独裁国家政府侵犯人权的行动,特别是在拉丁美洲国家。这使公众舆论为之哗然。美国国内舆论对人权的关注使得1973年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的国际组织小组委员会在对这些听证会所做的总结报告中提出,人权因素并没有被给予它在美国外交政策中应得的优先地位,“外交政策中的道德考虑既是道德命令也是实际需要”[16]。这些听证会要求政府官员支持人权事业,它们为提高人权在美国外交政策中的地位打下了基础[17]。
为了确保人权在美国外交政策中的地位,20世纪70年代中期国会通过了一系列人权立法来制约美国的对外经济援助和资金援助。国会在“对外援助法”中作了这样的规定:“美国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所有国家日益遵守国际上公认的人权。”[18] 关于国会在美国人权外交政策产生中的作用,小施莱辛格的一句话讲得很精确,他说,70年代中期,“国会着手把人权问题强加于最高行政当局,国会运用立法权禁止和限制对‘严重侵犯国际上公认的人权’的国家提供经济和军事援助”[19]。
经过了近十年的努力,1976年,自由派重新在外交政策上确立了自由主义原则的权威,其重要标志就是卡特总统的上台和人权外交的强调。“水门事件”引起了美国人对政府的信任危机。“水门事件”显示出,那些承担在全世界保护和促进自由和民主价值责任的人自己也腐败了。卡特总统上台之后,打出了人权外交这一旗号,在卡特1977年初颁布的总统令中,他再次肯定了其在大选中的政策主张;“美国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应当是在全世界促进人权。”[20] 卡特总统把人权问题看作是“连接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之间的桥梁”,“寻求通过明确表达反映美国人民特征、价值和经验的外交政策来恢复公众的信任”[21]。很明显,从卡特的人权外交可以看出,自由主义的外交意图在于继续推进缓和政策的同时,给这种外交加上“人权”这一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成份,以扭转美国的国际形象;利用美国国内和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人权问题来争取国内各派政治力量和国际舆论的支持;在与苏联争夺世界霸权的斗争中,用道义力量弥补军事力量的不足,改变被动态势。
更重要的是,美国自由派利用国际社会和美国国内普遍关注的人权问题来争取国内各派政治力量和国际舆论的支持。美国学者劳伦斯·肖普评论说:“人权运动给美国对外政策增添了道义方面的内容。这有助于树立一种为美国在越战后重建霸权所迫切需要的仁慈、正直和正义的形象,有助于使美国卷入和干涉世界各地的政治斗争合法化。简言之,人权运动可以使美国摆脱越战后处于守势的地位,开始再次采取进攻性姿态。”[22—p154] 不过,诚如布热津斯基所说:“美国外交政策就像一艘航空母舰,你根本不能让它来个180度的转弯,顶多只能转移几度。”[23] 自由派的此种努力过于急切,其矫枉过正导致在内政外交上的频频失误,最终还是借助现实主义战略派强势力量的新保守主义夺回了主导权。
从20世纪80年代起,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开始走向了一种混合发展的时期。保守主义从自由主义的理论主张中吸取营养,力图巩固自由民主制的文明成果,改头换面成为势力强劲的新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也经过30多年的总结和提升,接受了保守主义的一些合理意见,逐步形成了新自由主义。所谓新自由主义,诺姆·乔姆斯基认为,它是指在亚当·斯密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新的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强调以市场为导向,是一个包含一系列有关全球秩序和主张贸易自由化、价格市场化、私有化观点的理论和思想体系,其完成形态是“华盛顿共识”[24—p3]。从美国各派政治力量的主张来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彼此之间在政策选择上相互渗透,界限日益模糊。比如小布什在2004年竞选期间,提出了和民主党十分相似的竞选纲领,“中间型的温和治国方针”成为美国社会普遍接受的指导方针。该发展趋势表明,自由主义在美国已经越来越超越自我设定的轨道,在巩固已有理论成果的同时,逐渐模糊与其他各派的界限,吸取保守主义和外交战略界的现实主义的养分,逐渐成为一种主导美国外交政策的核心意识形态,这一意识形态被具体化为长期以来形成的所谓自由民主大战略。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这一过程中,美国的实用主义是推动自由主义出现如此变动的精神动力。
美国外交政策过程中的自由主义
在进入美国外交政策过程之后,自由主义很快就发现,如果要想使自己的政策主张得以实现,成为主导国家外交的根本意见,必须进行必要的修正。其中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进入外交政策过程之后,自由主义必须面对其他思想原则的挑战,在自由民主制的制度框架内,排解彼此分歧达成共识的唯一途径是妥协。毕竟,对外交政策结果来说,意识形态是一种间接的作用因素,它的作用发挥机制是比较复杂的,它要靠政府部门决策过程中的反复权衡、政府决策过程的民主化和开放程度以及民众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制约,也就是说在决策中存在着意识形态与经验直觉、眼前利益,政府利益与民众利益,阶级利益与民族利益等因素的激烈冲突。如此这般,最终的外交政策只能是妥协的结果,自由主义的政策原则如果不能通过修正与其他各派妥协,根本无法进入外交实践。二是进入外交政策过程之后,自由主义必须借助现实的政治行为体互动的支点,才能实现政策合法化。在外交政治实践中,现实的政治行为体在追求目标上除了国家利益之外,更重要的是政治行为体自身的利益所在。一个政党选择某一理念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制于该理念满足其需要的程度。在此种运行机制下,不食人间烟火的自由主义注定不能对外交政策产生实质性影响。既然如此,那么,在国际战略和对外政策的实践层面,在经过政治行为体选择之后的自由主义政策主张对美国的对外政策究竟会产生什么现实影响?
在国际战略和对外政策的实践层面,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之争转变为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之争。此种转变是如何可能的呢?这要从国际战略和对外政策领域的特点谈起。一个国家的国际战略和对外政策面临两个基本任务:一是保证国家的安全,二是实现国内的要求。就美国而言,前者是联邦责无旁贷的使命,因为普通的美国民众一般不关心国家安全事务,认为国家的责任就是维护和保证国家的安全。《联邦党人文集》中建国思想家们大声疾呼,建立联邦是“把安全问题作为同确保和平和安定有关的东西,它既可以保证防御外国敌对势力的威胁,也要保证防御由于国内原因而出现的同样威胁”。正因为如此,建立一个联邦,“在一个有效率的全国政府领导下,一个和谐的联邦能为他们提供可以想象的对付外来战争的最好保证”[25—p12]。就后者而言,“外交是内政的延伸”,这是过去的政治家对自己所处时代的概括。诚如美国学者查尔斯·比尔德所言:“无论怎样按照世界的面貌制定外交政策,它始终是国内政策的一个方面,而且是无可回避的一个方面。”[26] 任何国家的对外政策都是其国内政治的延伸。
但是,美国对外政策承担的两个任务并非一直都是彼此和谐的。在美国建国初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两者是和谐的,国内政治在外交上要求奉行消极的孤立主义,这一点与联邦承担保卫国家安全的职责没有冲突。随着二战的胜利,美国开始在世界上占据主导地位,强权地位的获得开始日益成为美国自信和自得的资本。于是,在世界上追求什么,成为摆在美国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在美国国内形成了三大力量集团:一是战略界,他们遵循的是现实主义的权力政治逻辑,主张安全优先和霸权优先,主要代表力量是军工集团、能源集团、总统、国防部、共和党右翼等。二是工商界,他们遵循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和国际制度管理的逻辑,主张经济优先和福利优先,主要代表力量是工商企业集团、政府经济部门、部分国会议员、总统、国务院、民主党等。三是人权界,他们遵循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意识形态价值逻辑,主张权利优先,主要代表力量是美国国会、宗教右翼、人权团体等。冷战结束以来的美国外交政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述三大力量的妥协和共处。
根据数学上的鸽笼定理,当三大力量的主张在某一具体外交政策制定过程中只有“赞成”(Yeas)和“反对”(Nays)两个选择项之时,最终的结果便是两大力量的分化组合。由于美国的体制很难使激进力量和主张进入政策过程,结果便是战略界的现实主义逻辑和工商界的自由主义逻辑形成了两股竞争的基本力量,极端的意识形态力量分置天平之两端,结果形成了略微强调安全和进攻的政策主张和略微强调自由和民主的政策主张,这就是美国国际战略和对外政策领域长期存在的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关于安全和福利的争论。在二战之前,自由主义的福利优先一直占据上风,最初是要求国家把注意力集中在国内,奉行孤立主义的道路。二战之后,现实主义的安全优先开始占据上风,美国在世界政治领域逐步确立了超级霸主的优势地位。
冷战结束之后,美国安全优先的战略共识遭受破坏,安全优先还是福利优先的争论重新摆上外交政策的日程。但是,与以往不同的是,美国人发现:在冷战后的世界,美国成为孤独的超级大国[27];举国上下洋溢着一种胜利后的洋洋自得的心态。在这种“人间天堂”的国家里生活,又遇到这样“伟大的时代”,催生各种“新理想主义”的理论和声音在所难免。各种“历史终结论”、“输出民主论”、“霸权稳定论”、“文明冲突论”一浪高过一浪,仿佛世界已经是美国的世界,是“民主和自由价值观”全面统治人类社会的世界。
冷战结束后,美国人的自由主义受到了“冷战胜利心态”的感染,迅速膨胀为一种对自由民主体制的空前信心,这一信心也逐步进入外交政策领域,转变成为把世界美国化的“新理想主义”。时下的美国外交政策取向,既不是完全的新保守主义,也非彻底的新自由主义,而是新自由主义与新保守主义的混合物。由于新保守主义的渊源来自于古典自由主义,因而可以认定,美国外交政策的取向是内部存在激烈争论的不同成分自由主义原则之间妥协互动的产物。
其实,新自由主义与新保守主义在美国外交政策的合流渊源久远。在历史上,美国价值观中的商业意识、扩张精神和清教主义的“天定命运”早已成为美国外交政策提供了思想基础。扩张从一开始就是美国外交政策的主线,传播基督文明,征服落后民族和落后文明,成为外交的重大使命。冷战的胜利为美国“天定命运论”提供了现实的支撑,再加上势不可挡的全球化浪潮,理念的力量和现实的力量实现了整合,新自由主义、新理想主义、新保守主义在对外事务上开始走在了一起。约翰·埃肯伯瑞在《为什么输出民主》一文中明确指出了这种合流:“美国对外促进民主,是自二战结束以来一直在追求的目标,体现了美国对如何创造一个稳定和相对和平的世界秩序的实用、渐进和周密的理解,可以称之为‘自由主义’的大战略,是建立在对其他国家具有对美国确保其安全和经济利益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特征之非常现实的观点基础之上的,并且是统一美国政治中左派和右派的一个向导。”[28] 保守主义虽然赞颂里根赢得了自由世界、民主和自治的冷战胜利,但口头上却不承认里根是伟大的威尔逊主义者;自由主义强调人权、多边机构和经济相互依赖的作用,也没有拒绝国家追求权力的合理性和在国际结构中的地位。总体而言,从外交政策主张来看,他们都将财产私有制、人权为有机组成部分的民主政治看作人类政治制度发展的最终形式,看作放之四海皆准的制度,甚至认为民主制度是经过神恩钦准的一种社会形态(如诺齐克),认为美国价值是放诸四海皆准的普遍价值[29]。于是,在全世界推进美国式的自由民主政体的建立,成为美国外交的一个重要走向。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与其主张建立新美利坚帝国的新帝国主义与自由主义有着十分密切的渊源关系,毋宁说美国国内的新帝国主义思潮是自由主义在全球化时代的一个重要产物。
不过,尽管在外交政策目标上,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都致力于推进民主制度的输出事业,用美国的模式改造世界,但是在优先次序(priority)、行为方式以及具体政策手段上存在明显差别。
从优先次序上来看,新保守主义强调美国的利益优先,推进民主次之,在海外推进民主的事业要服从于美国的国家利益需要;新自由主义则强调推进民主是一种目标,本身就是美国最大的利益,而且美国应该具备利他的高尚道德,为世界作出自己的贡献。新自由主义内部也存在分歧,有的主张以推进海外民主制度扩展为主,有的主张以开放贸易和经济自由化为主,有的则强调建立地区和经济安全制度管制世界等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外交政策争论,在很大程度上围绕着上述问题展开。
从行为方式上,新自由主义与新保守主义存在明显的不同。新保守主义主张用武力和强制的方式推进自由民主事业在全世界的拓展,更强调依靠美国人自己的力量,必要的时候不惜使用先发制人的战争。新自由主义则主张应该在美国的主导下,更多地借助联合国和国际制度的力量,依靠国际合作进行解决。比如小布什和克里在2004年伊拉克问题上的态度,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从具体政策来看,新保守主义坚持传统的权力政治原则,认为推进民主依靠强大的实力,坚信遏制、隔离、均势以及排斥等政策手段的可靠性。新自由主义则更加强调自由主义的原则,喜欢参与、拓展、互赖和制度化等政策手段。特别是,美国对外政策中的新自由主义还极力推动美国主导下的全球一体化,其具体内容就是1989年通过的“华盛顿共识”[24—p3]。20世纪80年代,绝大多数拉美国家陷入了长达10余年的通货膨胀暴涨、债务危机爆发的经济困难之中。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专家学者对此发表了一系列的文章和评论,要求拉美国家进行经济改革。1989年,总部设在华盛顿的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约翰·威廉姆斯根据这些学者的意见,执笔写了《华盛顿共识》,系统地提出指导拉美经济改革的10条政策主张,即加强财政纪律,压缩财政赤字,降低通货膨胀;政府开支应重点转向经济效益高和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改革税制,扩大税基;实施利率市场化;采用有竞争力的汇率制度;实施贸易自由化;放松对外资的限制;对国有企业实施私有化;放松政府管制和保护私人财产权等。后来人们将这些观点称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尽管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华盛顿共识”在拉美、苏东、东南亚等地区遭遇重创,但其中的一些基本的政策设定不是短期性规划,而是一种长期性行为。
美国对华政策中的自由主义与中美关系
既然自由主义与美国外交政策具有十分密切的相关性,中美关系的发展自然无法回避自由主义理念及其主导下的政策取向的影响。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对美国外交的影响既体现在国家目标层面,也体现在国家战略层面。美国对华政策中的自由主义表现在美国长期以来一直试图用美国的自由主义模式改造中国。在很多美国人看来,中国是美国实现其民族抱负和国家使命的最佳试验场,改造中国是美国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中“美国梦”的一部分[30—p3~5]。2005年9月21日,美国副国务卿罗伯特·泽奥利克(Robert B.Zoellick)在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就美中关系问题发表的演讲中,一方面说欢迎中国成为国际体系中一名负责的、利益相关的参与者(stake-holder),另一方面又攻击中国的自由、民主和法治状况[31]。很明显,即使未来中美的共同利益快速增大,自由主义将仍然是中美关系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正是由于美国对华政策中存在着这样一种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其政策偏好为中美之间制造了若干“矛盾区”,这些矛盾区是无法在短期内弥合的,将持续地对中美关系产生严重的影响。概括而言,美国对华政策中的自由主义为中美关系设定的“矛盾区”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中美之间在人权问题上存在着价值观的较大差异,在自由主义从价值观的层面否定中国人权状况的合法性,必然会导致中美两国之间的分歧和摩擦。
人权问题十多年来一直在影响着中美关系的发展。在不同的时期美国根据其不同的利益、安全或全球战略的考虑,用不同的方式打手中的人权牌,动不动以之为武器,向中国政府或施压,或威胁,以迫使中国按其需要在某些方面作出让步。尽管近来,尤其是“9.11”事件之后,人权问题似乎不再是中美冲突的中心或焦点,但由于“人权”本身无统一的标准的概念,并且中美两国历史传统不同、社会价值差异,在人权问题上必然会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中美两国在人权问题上的根本区别深深植根于社会价值体系,集中反映在政治制度的理念上:中国的社会价值体系注重“集体”和“秩序”,美国的社会价值体系注重“个人”和“自由”,在政治制度上表现为政府地位的差异上。因此,诚如郝雨凡先生所言,中美人权之争是制度之争,而这种基本矛盾即使在冷战中也是存在的。在人权问题上,改变中国政治制度的愿望是美国朝野普遍存在的心态[32—p339]。根据小布什政府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和2004年的就职演说以及美国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的《2002年度报告》来看,中美关系中人权方面的可能冲突会源于美国。 美国会根据自己的利益或安全需要,不时挥舞人权大棒,对中国施压,干涉中国内部事务。人权问题仍将是制约中美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第二,中美之间在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上均存在明显差别,自由主义的外交政策中促进民主的目标必然与中国的制度样式产生矛盾,美国的自由主义必然从自己的标准出发批评中国的政治制度以及借此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设置障碍,也是中美关系中的一个摩擦点。
美国政府批评中国的政治制度,“期望中国能够接受美国的制度模式”,不只是说说而已,而且还通过各种行动,努力推动中国“沿着这个方向前进”。参议院通过修正案,要求布什政府务必使中国领导人知道,“除非他们承认中国人民争取民主、人权和正义的合法愿望,否则我们两国关系将继续保持紧张”[33—p282]。美国有时甚至试图对中国的国内政治事务横插一脚,粗暴地干涉中国的国内事务。至今为止,美国总统、副总统、国务卿、国防部长,甚至两党领袖都一直声称:民主、人权是美中关系和美对华战略的重要内容。美领导人、政府官员和政治家等毫不掩饰地称美国一定要在对华战略、对华外交中推行美国的价值观,推行美国的意识形态,推行美国式的民主人权原则和标准,推行美国的市场经济制度。
可以说,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决定了美国不会从根本上放弃改变中国的图谋。其所倡导的“接触战略”的内容和目标之一就是要促进中国的变革,和平演变中国,使中国成为以西方为主导的国际政治体系的一员,即尊重西方式的民主、人权标准,受西方创立和主导的《联合国宪章》、《国际人权公约》等政治、民主、人权体系的约束。前国务卿克里斯托弗曾表示:“我们必须加强和扩大我们同中国的接触,如果我们希望促进那里实现和平演变的话。”[34] 在改变中国方面, 美国一些国会议员和舆论界人士则说得更加露骨。前众议院议长金里奇在电视节目中说,美国应当帮助中国人民颠覆中国政府[35]。对此,乔治·华盛顿大学东亚研究中心主任沈大伟指出:“美国人仍然深深渗透着一种长期以来要改变他们印象中的中国的‘传教士心态’。对美国人来说,这个问题看来绝不是要不要改变中国的问题,而是如何改变中国的问题……”[36] 且不说美国人的所说是否完全表明自己内心的信念,至少从言谈话语中令人强烈地感受到他们对中国政治制度的无知和歧视。从坚持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出发,美国必定会凭借其现在已经拥有的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的地位,在一边对中国的政治制度建设吹毛求疵,甚至通过支持“持不同政见者”、“法轮功分子”以及其他所谓的“海外民运力量”,对中国进行牵制、批评和打压。中美之间在制度上的竞争必将继续持续下去。不过,美国也有不少人看到了美国这种做法的荒诞不经。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的政治家威廉·富布赖特就揭露说:“强权是一种麻醉品,一种麻醉性极强的东西,而美国现在却走上‘这条路’。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经飘飘然地向上飞翔,愉快地把人力和物力作为礼品赠送出去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然后,我们的人驾驶宇宙飞船降落在越南的沼泽之中,突然之间我们发现自己不是在向上飞翔了,而是陷进了泥淖。”[37—p45] 历史将在不久的将来见证这一箴言。
第三,新自由主义中内含的促进自由贸易的政策,必然要求中国不断开放市场,降低关税,提升人民币汇率,减少政府干预。但中国市场经济发育的不成熟,民族产业发展的相对落后等状况,注定要求中国必须加强政府的指导和帮助,在市场保护方面还要经历相当一个阶段。这也是导致中美之间摩擦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入世后,美国将从各个方面监督中国的入世承诺,比如通过WTO 争端解决程序来迫使中国履行WTO义务,通过中国入世议定书中规定监督中国实施协定义务的特殊机制,继续努力与国内工人、农民、商人和国会保持密切联系以有效监督中国并迅速做出反应等。2002年4月3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 )公布了2002年度“特别301条款”的年度审查报告,对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予以评估, 中国在该报告中又一次被划入“306条款监督类”,③ 表明美国认为中国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力度不够,需继续进行严格监督,必要时甚至可以对中国采取单边贸易制裁。美国国会还专门成立了国会—行政联合委员会,对中国入世承诺进行全面监督,必定在各个方面捉出问题,引起两国摩擦。
当然,也不能只看到自由主义原则对美国对华政策以及对中美关系的负面影响。自由主义原则对美国对华政策的影响还有其正面因素。最主要的有两个:
一是主张强调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的作用,有利于中国利用多边外交场合实现国家利益。大多数新自由主义者都强调将中国融入国际体系,用国际制度的规则改造中国的国际行为。尽管此种战略意图具有一定的负面效应,但的确为中国参与多边外交场合提供了重要的支撑点。中国可以利用美国对华政策理念中的这一支撑点,通过积极参与多边外交为实现中国的国家利益服务。
二是主张促进经济一体化,支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社会,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扩大开放。不管美国的自由主义理念对中国在意识形态、社会制度、人权标准方面设置什么障碍,只要它们对支持中国扩大对外开放采取吸收中国进入全球化经济大循环的政策,就对中国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不少学者认为,随着中美两国经贸交流和社会交往的深入,经济互赖性可能成为中美关系的战略基础。④ 不过,仅仅看到这一层还不够。因为经贸交流和社会交往对两个国家来说, 带来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同样多,因为两国在经济和社会方面接触的面越广,其所引发冲突的频率可能更高,一个国家的企业可能因为利益问题对政府施加正面的影响,也可能因为利益问题挑起两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一切经济冲突最终都会诉诸政治冲突”,所有的一切纠纷最终需要政治体制出面干预进行化解。在这种情况下,两国政治制度和特别是外交体制在处理这些问题上的默契程度,决定了两国关系抗御风浪的能力。即使不存在国际结构方面的压力,冲突的根源仅仅来自于两国交往的“低级政治”层面,也能够按照外交途径予以化解。
由此可见,中美两国如何在政治制度上实现“交往磨合”,如何能够通过外交努力建立起防御各种风险的“制度堤坝”,是我们分析中美关系发展水平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视角。特别是自由主义主张宽容几乎一切种类的意见,因为他们自信将会无往而不胜。因此,对待自由主义者的回应决不应是以牙还牙,而是辩论、谈判、沟通和妥协。这是中国处理对美人权外交的一个重要的政策思路,也是美国其他外交层对待自由主义的成功经验。
结论:自由主义与中国对美外交思路
自由主义是美国外交的一个重要传统。在美国历史发展过程中,自由主义几经演变发展成为主导美国外交政策取向的主导性理念,对不同时期的美国外交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在美国外交政策制定过程中,自由主义吸取了保守主义、现实主义、理想主义等众多外交理念的成分,最终合流为所谓的“自由主义”的大战略:在全世界推进美国式的自由民主政体,成为美国外交的一个重要走向。置身于全球化时代,面对美国自由民主大战略对中美关系造成的挑战和机遇,中国在处理对美外交事务过程中,应当深刻理解自由主义外交理念,在充分把握其所提供的外交空间和客观机遇的基础上,以美国自由主义者们所熟悉的辩论、谈判、沟通和妥协等外交技巧开展对美工作,积极化解自由主义为中美关系设置的矛盾,不断提升双边关系的机制化、制度化水平以及抗风险能力。只有建立起符合自由主义者行为逻辑的外交运行机制,才能真正实现中美关系的“软着陆”,为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奠定坚实的基础。
注释:
① 路易斯·哈茨认为,美国自由主义者的这种思想早在所谓的“革命时代”早期就被注入到大多数美国人的思想深处。美国人这种移民国家的经历,使得他们有一套不同的观察问题的方法,受一种不同感情的激励,而且期待的是不同的目标。正如克雷夫科尔指出的,美国人在西方政治中是一个“新人”。也正因为如此,美国与其它国家处于一种奇特的关系之中。参阅:[美]路易斯·哈茨著:《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张敏谦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二章。
② 有关此论述,详见[美]安—玛丽·伯利:《对世界的管制:多边主义、国际法与新政管制》,载[美]约翰·罗杰编,苏长和等译:《多边主义》,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9—169页。
③ “306条款监督”是美国贸易代表在“特殊301条款”年度审查报告中创设的一个类别,建立在美国贸易法306条基础之上,主要用于对执行保护知识产权协议不力国家提出警告,监督其加大保护力度。
④ 可参见潘忠岐:《中美关系的战略基础:过去、现在与未来》, 《国际观察》,2002年第3期;楚树龙:《冷战后中美关系的走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年版;郝雨凡:《无形的手》,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
原文参考文献:
[1] H.L.Harts,“Between Utility and Right,”Alan Ryan ed.,The Idea of Freedo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9),p.77.
[2]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3] 伯恩斯等.民治政府[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4] 孔华润.剑桥美国对外关系史[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5] Walter Lafebe,ed.,John Quency Adams and American Continental Empire:Letters,Speeches and Papers.Chicago:Times Book,1965,p.45.
[6] 陈乐民.西方外交思想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7] Frederick E.Schortemeier,ed.,Rededicating America:Life and Recent Speeches of Warren G Harding.Indianapolis:Boobbs-Merrill Co.,1920,p.137.
[8] Joseph L.Blau,Social Theories of Jacksonian Democracy.New York:The Liberal Aress,1947,p.58.
[9] J.布卢姆等:美国的历程(下册第一分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10] 伊曼纽尔.华勒斯坦.自由主义的终结[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11] See Robert Keohane,“International Liberalism Reconsidered,”in John Dunn,ed.,The Economic Limits to Modern Polities,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p.174; Andrew Moravcsik,“Taking Preferences Seriously:A Liber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1,No.4,Autumn 1997,pp.516—524.
[12] 陶文钊.中美关系史(1949—1972)[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13] Arthur M.Schlesinger Jr.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pp.177—207.
[14] James Sundquist,The Decline and Resurgence of Congress.Washington,D.C.: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1981,p.1.
[15] 孔华润.剑桥美国对外关系史(四)[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16] Tony Evans,US Hegemony and the Project of Universal Human Rights.New York:St.Martin’s Press,Inc.,1996,p.164.
[17] Tom J.Farer,ed.,Toward a Humanitarian Diplomacy:A Primer for Policy.New York and London: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1980,p.57.
[18] Cyrus R.Vance,“Human Rights Policy,”Human Rights and U.S.Foreign Policy,ed.,Barry M.Rubin and Elizabeth P.Spiro,p.219.
[19] 小阿瑟·施莱辛格.人权和美国传统[A],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献[C],1980(2).
[20] Sandra Vogelgesang,“What Price Principle? U.S.Policy on Human Rights,”Human Rights and American Foreign Policy,ed.Fred E.Baumann.Gambier,Ohio:Public Affairs Conference Center,Fenyon,1982,p.15.
[21] Richard A.Melanson,Reconstructing Consensus,American Foreign Policy since the Vietnam War,p.88.
[22] 劳伦斯·肖普.卡特总统与美国政坛内幕:八十年代权力和政治[M].北京:时事出版社,1980.
[23] 布热津斯基.新闻周刊(138).1976,12.27.
[24] 诺姆·乔姆斯基.新自由主义与全球秩序[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
[25] 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6] Charles A.Beard,The Idea of National Interest:An Analytical Study in American Foreign Policy.1934,reprint,Chicago:Quadrangle Books,1966.
[27] Samuel P.Huntington,“The Lonely Superpower”,From Foreign Affairs,March/April 1999.
[28] G.John Ikenberry,“Why Export Democracy? The Hidden Grand Strategy of American Foreign Policy”,The Wilson Quarterly (Vol.23,no.2 Spring 1999).
[29] 洪涛.影响美国高层政治决策的理论——新保守主义[J].上海社科通讯,2002.
[30] 托马斯·博克,丁伯成.大洋彼岸的中国幻梦——美国“精英”的中国观[M].北京:外文出版社,2000.
[31] Robert B.Zoellick,“Whither China:From Membership to Responsibility? Remarks to National Committee on U.S.-China Relations”,New York City,September 21,2005.http://www.state/gov/s/d/rem/53682.htm
[32] 郝雨凡,张燕冬.限制性接触——布什政府对华政策走向[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
[33] 刘连第.中美关系重要文献资料选编[C].北京:时事出版社,1996.
[34] 美联社华盛顿1994.5.29.
[35] Charles Krauthammer,“Why We Must Contain China”,Time 31 July 1995.
[36] David Shambaugh,“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Cooperation Or Confrontation?”,Current History,September 1997.
[37] 威廉·富布赖特.跛足巨人[M].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
原文来源:《复旦学报:社科版》(沪)2006年第2期 第11-18.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