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人的脸皮在某些场合,可能比性命还要紧要。所谓中国人的面子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跟脸皮很有关系,因为没面子就意味着丢脸。在一般人看来,读书人的脸皮应该薄一点,现在看来好像不确,大学里的学生,无论本科还是研究生,交作业写论文,从前是泡图书馆抄,抄完了之后,比较有“职业道德”还夹上一纸条:此处已抄过。提醒别的同学别抄重了。现在同学们大抵足不出户,从网上“荡”就是了。学生抄,教授也抄,就目前已经暴露的文抄公来看,还真不乏大人物。比较高明的是从外文著作里抄,东一点西一点,最好是不同的语种都有点,让你查起来找不到头绪。次一等的是从港台的著作里扒东西,最下等的就是在国内有关著述里拼,张三的嘴,李四的鼻子,王二麻子的额头,一篇文字,如果仔细寻的话,大概可以找出十几二十个人的产品来。当然,近来也又勇敢的敢就可一个人抄的,一篇文章,甚至一本书,就是一个复印件。从海外归来的某些海归,则干脆把人家的文章换成自己的名字,连抄的功夫都省了。
当然,学生抄和教授的抄,毕竟有所不一样,不一样主要表现在脸皮上。学生抄,东窗事发,大多脸不变色心不跳,除非是攒书被人告上法庭对簿公堂要赔钱。但是教授抄,如果被人揭发出来,脸皮上还是不太好看,所以,怎么也得有点动作。躺下装死是最常见的,只要尾巴被人抓住,马上什么也不说,闷起头来装死,任人家怎么问,就是一言不发,不认帐,也不反驳,硬着头皮顶住,只要坚持几个月,等风声一过,再西装革履地出来,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该做什么做什么,该说什么说什么,甚至张开大嘴批判学术腐败也没有问题。比较勇的是出来反击,写文章反击,胡搅蛮缠,找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更勇的是跟揭发者打官司,你还别说,还真有李鬼把官司打赢了的,李逵倒败诉。当然,最有办法的是通路子,找关系,把不良影响消弭在萌芽之中,如果哪个媒体的从业人员敢不识趣,那么,人家说了,你的上级会找你的!
教授也是人,也要脸皮,只是在偷人东西的时候,没想到自己的尊脸,事发了,才来装神弄鬼,遮遮盖盖,似乎只要遮住了,脸也就不丢了,甚至只要强词夺理说成自家没有抄,脸皮也算保住了。如果教授们能拿事后弄鬼和遮掩的劲头来做学问,估计谁也用不着费事当文抄公了。
比起学生来,教授的抄袭案,其实有好些其实不是偷。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某些教授那里,在学生的文章上面挂名成了一种“规矩”,只要学生的文章有点意思,就非挂不可,好一点的,挂了名发表后不分稿费,差一点的连稿费一并吞掉,一点也不给学生,自己名利双收。这其中,有学生本不愿意,被逼无奈的,有半推半就的,也有主动投怀送抱,先生欣然笑纳的。我们看到,这些事还真不好定性,里面有强抢、豪夺,也有强奸和通奸。当然,挂名的先生如果赶巧碰上学生的大作其实是抄的,那么东窗事发的时候,自己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没法说了。
偷人钱财是偷,抄人家文章也是偷。如果哪个学生和教授一时兴起,顺人一个钱包,估计被抓住了大家都会认为他是贼,脸面丢个干净。抄人家的著述,其实跟偷人钱财没什么两样,但是大家在感觉上好像觉得其情节似乎要轻得多。学生为了交作业,大家可以在一起公开地抄,为了避免抄重,还要相互参照。那些忙于给导师(老板)打工做课题的学生们,大抵也是公开地抄,只要把主持课题的老师一个瞒住就好,反正老师都忙,到处赶场,哪里有功夫去核实,加上课题原本就是骗钱的道具,只要能把钱骗到手,谁又会去叫真。教授们抄,相对而言,比学生要隐蔽一点,讲究一点策略,但内心的道德压力,决没有决定顺人钱包的时候那么大,顶多也就是忸怩半晌,然后该出手就出手,其厚颜无耻之程度,让旁观者见了都不好意思。
其实,抄袭比偷人钱财性质要恶劣得多,如果这种抄袭有很强的利益动机的话,性质就更恶劣。偷人钱财只伤害被盗之人,而偷人文章,不仅伤害被盗之人,而且败坏了学风,伤及整个学术共同体的尊严。每年期末,考试的时候老师都在监考,为的是防止学生作弊抄袭。如果老师率先垂范,带头抄将起来,那我们还在乎学生的这点小动作干什么呢?他们的小抄,一不算是偷盗,二不涉及知识产权,无非想骗个好分数。
一年过去,新的学期又开始了,但愿我们管学校的有关当局,不要光是忙着拿博士点,重点学科之类的东西钓鱼,忙于组织各种评估,也能管一管教授的偷盗案,别让街上派出所的警察笑话,累及自己的脸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