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最后十几年,岑春煊是个要角儿。这个公子哥儿出身的封疆大吏,是个狠角色。与人难以相处,参起下属来,毫不容情。但是,据说官声还好,至少不怎么贪钱。他在担任广东布政使的时候,一上任,就有人给他送钱。一打听,这些钱是“公礼”,省里的大员人人有份儿的。各行业的商人,例行公事,见一个送一个。不是特别的贿赂,也不是求他办事。岑春煊硬是没要这个钱,这么一来,商人们都很害怕,觉得这家伙是不是要整人了。结果,也没有什么特别,于是,大家都特别地感激,涕零,再涕零。据说,岑春煊调走的时候,一群人拦着轿子,不让走。
岑春煊是不是有这样的清廉,还可以考证。但是,公礼这样的东西,在我们这个国度,可是生命力顽强。哪个朝代,到了末岁,一年三节四生,端午、中秋、春节,上司的生日,上司太太,老太爷和老太太的生日,下属不给上司送礼呢?大人老爷治下的商人,只要店铺有点规模的,当然也得送。谁送了,上司未必清楚,但谁不送,人家肯定门清。不送是不是有麻烦?不知道。但几乎没有人敢不送。送习惯了,这玩意酒不仅是公礼,而且是公例。万一有个不送的,或者不要礼的,大家都觉得不对劲儿——是不是要出什么事儿吧?
所以,只要当官当得足够大,管的人和事儿足够的多,即使不贪污,不索贿受贿,不给人家把那些违法的事儿,一样可以肥肥的。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这个道理。
这样规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今天依旧活着,不仅活着,而且泛滥成灾。官员不用说了,一个县,还不用经济特别发达,负责人,每年单三节的例行礼金,能有多少,不下千万,等于一个中等规模的民企一年的纯收益。县里那些实权部门,也一样有公礼,每年每个企业都会给。现在反腐反到这个份儿上,一个企业家告诉我,每年送出去的卡,基本上还是那么多。唯一的好处,是明目张胆的勒索少了。
不仅孝敬领导有公礼,给教师和幼儿园的阿姨,也有公礼,而且愈演愈烈。哪儿有敢不给呢?尽管上级部门三令五申,但给的只管给,收的只管收。如果碰上一个不收的,孩子的家心惊肉跳,同事们咬牙切齿。
什么叫公礼?说白了,其实有点类似于黑社会的保护费。黑社会是非法存在的,但在政府无法将之剪除的情况下,一个市场上,人们如果不交这个钱,那么你的摊子就有可能被砸,人身甚至都会受到威胁。交了保护费,他们是否来保护你,不好说,但至少他们暂时是不会再来祸害你了。这个费用,其实不是保护费,而是免于他们伤害的贿赂。或者说,一种经常性的,低烈度的抢劫。
人们对于官府的认知,虽说都盼望清官,但都知道清官难得,多的都是不清的官,为了防止官员的额外伤害,事先送出一笔银子去,这样的银子,就是保护费。跟黑社会的保护费一样,先把钱交了,你就免得动手抢了。今天的人们送老师、阿姨公礼,也是这个意思。我们也不知道你会不会伤害我们的孩子,但是,只要存在这个伤害的可能,我们就不敢冒这个险不送。
当然,如果在一个时间段里,官员的声誉一直不错,绝少有人因为没拿钱而动权伤害人的,自然这样的公礼就不会存在。但是,只要吏治差了,贪腐盛行,借公权力整人,或者伤天害命的事儿多了,这样的公礼,就自然会冒出来。当然,如果大家都没钱,处于半奴隶状态,也不会有公礼。公礼盛行的所在,无论是官场还是学校,都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那里的风气是恶化的。官场和学校,都在向黑社会靠拢,最大限度的接近,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