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海:王安石的两个世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49 次 更新时间:2015-12-28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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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海  

王安石主导的那场变法已经过去900多年了,结局虽早已明了,但争论始终没有平息。自变法开始各种反对声浪就此起彼伏,新法被废后又一直不断被批评甚至鞭挞,王安石成为一位孤独的改革者。

温和,峻急

宋初的国策是中央集权,政权、财权、军权高度集中,之所以这么做是被唐中期以来的藩镇割据吓怕了。集中有集中的好处,但也有严重弊端,因为权力靠人来维护,权力的加强意味着人员和机构的庞大臃肿,冗官、冗兵、冗费这“三冗”由此而生,行政成本急剧攀升,加上北方各少数民族的兴起,国防开支又大增,尽管宋朝很富有,朝廷的财政也出现了严重问题。

改革成为朝野的共识,上至皇帝下至百官都觉得要改,不改就揭不开锅了,问题只是怎么改。一般来说,削减财政赤字有两个办法可行:一是开源,一是节流。这两个办法,前一个是“多挣”,后一个是“少花”,它们的区别不仅是方法问题,而且决定着改革的艰巨程度。相比而言“少花”较容易,裁一裁、减一减、省一省即可;“多挣”更复杂,因为想多挣钱并没有那么容易,必须从体制机制动刀,必须动真的、来硬的,势必改变利益结构,触动现有格局。

王安石主张“多挣”,为此他推出了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等,这些措施均与发展经济和改善财政状况有关,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富国富民,为了让国家有钱、百姓富裕,他领导的改革派想尽了办法,设计出一套细致而复杂的改革方案,但这些改革政策的密集出台也考验着原本就脆弱的社会承受力,不仅保守派反对,普通百姓对其中的一些政策也不支持。

一向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王安石自然不会退缩,在宋神宗的支持下他的改革更加峻急,力度更加猛烈,为了平息反对声浪,改革派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在京城设置巡卒,凡有非议新法的一律查办,一大批反对改革的官员被罢黜。

公义,私利

改革派试图用霹雳手段压制住反对的声音,但结果却事与愿违,这场变法最终还是失败了,其中的原因,除了宋神宗在改革问题上的摇摆游移外,更主要的还在改革政策本身。

王安石变法有一个基本思路,那就是在不增加百姓赋税的前提下实现国强民富的目标,这是变法能得到宋神宗大力支持的根本原因。改革派要兑现这个承诺就要先理好财,就此问题王安石曾与司马光在御前展开过一次争论,王安石认为:“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司马光反驳道:“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此不过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精通历史的司马光还以桑弘羊为例,暗批改革派借蒙骗圣听。

司马光或许有些偏激,但在改革实践中确实暴露出政策设计上的缺陷。以青苗法为例,王安石的本意是解决农民青黄不接时的经济困难,由朝廷设立专门机构,以地里的“青苗”为抵押贷款给农民,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的资金问题,朝廷通过贷款收取一定利息,是“公私双赢”的结果。但司马光不相信有这样的好事,他亲自跑到京城附近的几个地方做调查,问农民愿意不愿意贷这个“青苗款”,农民都说不愿意,因为一来利息很高,朝廷的统一利率是年息二分,即20%,到下面又层层加码,拿到手已经是30%-40%了,等于高利贷;二来手续复杂,农民为贷到款经常还得去行贿,索性不要了。问题反映上来,王安石认为是改革的力度不够,于是下令各地强制推行贷款,为此还下达了“贷款指标”,最后一些不需要钱的富户也不得不贷款以完成任务,利民成了扰民。

当时经常出现不法奸商操纵市场和物价从中牟利的情况,改革派建议设置常平市易司对市场进行管理,这是一个朝廷机构,又是一个官办的“贸易公司”,由朝廷拨款100万贯发起成立,通过买卖手段调节物价高低,这项改革措施就是“市易法”。改革派认为,通过这个办法既能稳定市场,又可以为朝廷赚钱,是一举两得的事。还有一项“均输法”,由朝廷拨款500万贯和300万石米成立发运使,统一采购原本由各地负责的供应朝廷的物资,朝廷现存的物资有不急需的,也可以通过这个部门向各地销售,一买一卖,既解决了各地向朝廷供应物资时标准不统一、运费高昂的问题,又能在两边赚差价,也是一件“双赢”的好事。

上面这几项改革措施的实施,目的都是加强朝廷对经济的控制能力,“青苗法”让朝廷办起了“银行”,“市易法”让朝廷办起了“公司”,“均输法”让朝廷开办了更多更大的“国企”,朝廷直接从事经济活动尽管也有先例可遵,但涵盖如此之多、涉及如此之深都是空前的。朝廷管理“企业”,效率高下先不说,权力寻租、以权谋私如何解决?恐怕是改革派没有充分考虑到的。权力越大腐败往往越严重,与“青苗法”一样,“市易法”、“均输法”也都半途而废了,原因是这些办法实行后,一些人趁着采购和倒卖的机会大发横财,为朝廷没挣多少钱,反而把市场搞得更乱了,激起了更大的反对声浪,严重损伤了改革的声誉。

有人总结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说他所用非人,改革派的主要成员吕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竟然个个有问题,不是贪赃枉法就是私德有亏,有些人在当时就被公认为小人,有些人在历史上名声很差。表面上看王安石拙于识人,但细究起来恐怕还有制度上的原因,变法造就了这些人手中的权力,手握经济大权又缺乏监督约束,产生普遍性的贪污腐败也不奇怪。一旦面临巨大利益的诱惑,人性的弱点无法遮掩,纵然有“三不足”的豪情,纵然内心里秉持着“兴利除弊”的宗旨和使命,王安石也无法预料更无法避免的这种宿命。

敌人,朋友

改革的预期未能实现,不仅反对派力阻,宋神宗最终也产生了动摇。王安石心灰意冷,多次托病请求离职,熙宁九年(1076)他的长子王雱病故,王安石借机辞去宰位。元丰八年(1085)宋神宗驾崩,宋哲宗继位,一向反对变法的太皇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相,全面废除新法,第二年王安石病逝。

接着,宋朝的国运急转直下,发生了“靖康耻”,宋廷南迁,丧国亡家之后人们陷入了反思,谁来承担责任?王安石变法最后成为大家一致认可的罪人。改革没有错,不改革局面也许会更差,王安石变法尽管没能成功,却有着积极意义,全盘否定的观点并不正确,但在当时的背景下,王安石变法确实难逃“替罪羊”的命运。

宋代至清末中国有两场最重要的改革,一场是王安石变法,一场是张居正改革。对比一下这两场改革,前一场公认是失败的,后一场改革则基本取得了成功。但有意思的是,张居正虽然成功了,其本人却广受诟病,尤其在私德方面;王安石虽然失败了,人们却很佩服他的人品。

王安石一生清廉,他身居高位,平时的生活却很简朴,从不讲究吃穿,苏洵说他“衣臣虏之衣,食犬惫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王安石“不溺于财利酒色,视富贵如浮云”,一生也从不接受贿赂,不为亲属谋私利,就连政敌也不得不说他“平生行止,无一污点”。但是改革者的个人品质再优秀,也弥补不了改革本身的缺陷,改变不了改革的命运,王安石变法失败和张居正改革成功都说明了这一点。

司马光是王安石变法反对派的代表人物,但在私下里他们二人却是很好的朋友,“平生相善”、“游处相好之日久”。朝堂上,司马光用激烈的言词弹劾王安石,反对他的主张;朝堂下,作为朋友司马光又多次给王安石写信,劝他不要“用心太过,自信太厚”,以“尽益友之忠”。如果不是互相钦佩对方的人品,这一点也很难做到。

王安石落寞而死,消息传到京城,正在主持废除新法的司马光抱病给友人写信,认为老朋友死后“反复之徒必诋毁百端”,所以他“意以谓朝廷宜优加厚礼,以振起浮薄之风”,最后在司马光的建议下,朝廷追赠王安石太傅的一品荣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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