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中国历史就是一头一尾两场转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518 次 更新时间:2015-11-24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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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进入专栏)  


本文整理自2015年11月3日举办的东方历史沙龙“走出帝制:从晚清到民国”上清华大学教授秦晖的发言。参加沙龙的嘉宾还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和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周濓。沙龙主持人为东方历史评论执行主编李礼。

这本新书(《走出帝制:从晚清到民国的历史回望》)其实是一个集子,前面一部分是辛亥百年前后在《南方周末》发的一系列专栏文章。后面几篇是在学术刊物上连载的论文。话题都差不多,都是因为几个重要的日子——2011年辛亥百年和今年新文化运动百年写的一些东西。

辛亥百年写这一组文章,本来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这些年对辛亥的一些新评价,尤其是从保守主义角度,现在很多人对辛亥革命否定得比较多,我想对这个做一些自己的评价。后来越写越多,而且我后来觉得我们近代史研究二十多年来进展非常之大,当然严格说,现当代史的进展更大,但是现当代史禁忌相对来讲比较多一点。历史研究离当下越近禁忌越多。近代史好一些,近代史从鸦片战争一直到新文化运动、民国期间的历史,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有很多新的材料和很多认识。但是这些新材料越出越多以后,总体上中国近代这一百多年的演变反而变得模糊了,甚至不仅近代的历史变得模糊了,就连古代也是这样。比如对“帝制”这个事,一开始有人说革命是不好的,共和是不好的,最好的是中国要有君主立宪,后来有人说君主立宪没什么必要,帝制就很不错。这当然是一种说法。

现在在很多具体问题上有新的看法、新的材料、新的认识以后,确实有一个对这段历史进行宏观上整体叙述的必要,否则有人说,每一棵树很清楚,但是森林是模模糊糊的,用我的话来讲,那些演员活灵活现,但是整个剧本都不知所云。这的确是一个问题。我试图根据我的研究来做。

我这本书主要是讲晚清,但我一直对中国历史有一个宏观判断——中国历史说穿了就是一头一尾的两场转型、剧变,后面的这场是从晚清开始,即怎么走出帝制或者走出秦制的变化。前面其实就是走入秦制的变化,就是我经常讲的所谓的“周秦之变”。

这个“周秦之变”之所以影响很大,就是因为从周到秦的几百年间,当时有良心的人都觉得这个社会普遍地道德崩溃,为什么?道理很简单,秦制以前的社会是小共同体本位,所谓的小共同体就是熟人社会,最简单的小共同体是家庭,再放大可以说是家族。还有一些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没有血缘关系,也是有非常稳定的人身直接交往,这一点不仅是中国这样,世界很多民族包括西欧也是这样的,中世纪有一句成语,叫作“我的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很多人说这是农奴制或者领主制的一个制度安排,其实不光是个制度安排,实际上是一个伦理的本能,为什么?因为我的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其实有一个逻辑:即我的主人和我有直接人身交往,我们是认得的,可以沟通的。而且那种时代社会不流动,这种依附关系往往是终生的,甚至是世世代代的。我们经常讲主人和附庸,用马克思主义的说法他们是阶级敌人,但是一生一世、祖祖辈辈在一起的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敌人终生在一起,相处久了总是有感情。所以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讲“中世纪的关系是一种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

这个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被撕掉,变成一种很冷酷的关系,在人类历史上有过两种可能,一种是被后来的市场关系,就是所谓的资本主义,《共产党宣言》里讲“资本主义把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撕掉,浸泡在利己主义的冰水中”。这里面讲的就是市场经济的远距离交往,基本上是陌生人之间的交往。陌生人的交往当然就没有那么多温情脉脉的东西,从正面角度讲,更自由;从反面角度讲,就更少温情。因此中世纪过渡到近代,很多人都把它理解为道德上的退化过程。这个有它的原因。但是中世纪到近代,虽然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是有另外一些符合人性的正面价值,比如自由、平等等。实际除了资本主义以外,其他的方式也会对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构成严重的冲击,这个就是我讲的秦制。

秦制的逻辑就是“我的主人的主人的主人要比我的主人要更伟大”,或者说“为了主人的主人的主人可以杀主人”,最极端的是为了皇上可以杀爹杀妈。这个逻辑是为了皇上对整个社会的一元化控制要搞的。这个东西一开始就违背人们最基本的情感,不管是中国还是西方都是这个样子的。西方这一套东西被资本主义冲击掉,可是在中国这套东西不是被资本主义冲击掉,而是被法家的强盗逻辑冲击掉。冲击掉以后,中国变成什么状况?本来这个社会有很多很多的小主人,每个小主人有一批他们的依附者。当然主人和他们的依附者不是平等的,从近代眼光看这当然也不是一种理想的关系,因为自由、平等肯定是谈不上的,但是亲情是有的,所谓的“温情脉脉”肯定是有的。后来,有一个最大的主人把其他所有的主人都一扫而光,这个人成了我们全国百姓的共同主人。这么一来,好像就很平等了,因为只有他一个是主人,我们其他好像都成了奴才,也就是说其他人之间互相就没有所谓的主奴关系了,从逻辑上讲,一个宰相和一个乞丐在皇帝面前都是人人平等的,因为对皇上来讲杀一个宰相和杀一个乞丐没有什么本质不同,都是他可以杀的,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这样的大主人和原来的小主人之间区别在哪里?最大的区别是这个大主人我们不认得,秦制之所以有农民战争、非常残酷的民变,核心就在这儿。元代民变有一句话讲得很清楚:“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原来的小主人没有这个问题,因为原来的小主人不是“天高皇帝远”,他们有直接的人际关系,而且这种直接的人际关系,一般来讲都有温情在里头。现在变成这样,全国只有一个主人,而且这个主人又“天高皇帝远”。大家知道,这个主人和原来的小主人最大的区别在于他跟我们没有接触,也不直接管理我们,怎么办?就用一些官吏来管我们。

这些官吏和我们原来的主人有什么区别?最大区别是,我们原来的主人是我们的主人,把我们当做自己的人看。这些官吏本来是皇帝的奴才,和我们是一样的,我们并不是他的人,我们是皇上的人、他也是皇上的人,但我们跟县官真的一样吗?不一样,区别在哪里?区别在于这些县官受宠而我们不受宠。讲得简单点,秦制的特点,就是唯一的主人用一些他受宠的奴才去管理那些不受宠的奴才。我们通常都知道受宠的奴才对于不受宠的奴才往往要比主人凶得多。形容最不平等的一句话是“当牛作马”,如果是你的牛马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把它虐待死,因为是你的财产。一个主人下面有一些附庸,无缘无故地把他的附庸虐待死了对他有什么好处?但是对于受宠的奴才讲就没有这个问题,因为那些不受宠的奴才并不是受宠奴才的财产,受宠的奴才只有一个动机,就是讨好主人,他们和不受宠的奴才之间没有关系。所以大观园里对小丫头最厉害的是管家、大丫头,往往还不是主人。秦制就是这样的,所以秦制一开始的道德基础就是没有的,唯一有的基础是什么?唯一有的基础就是它有效。

保守主义有很多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但是保守主义有一个逻辑比较成问题,他们说假如有一种东西能够存在几千年,那这种东西肯定有它的价值。如果就工具价值而言,我并不排斥,但是如果就道德价值而言,我觉得很多人性恶的都可以存在几千年甚至几万年,但不能因此就是应该肯定的。比如杀人越货这种现象存在了几千年,恐怕未来还可以再存在几千年,但不能说我们的保守主义是要保这些东西的,包括坑蒙拐骗。秦制之所以可以存在几千年,就是因为它的确有效,讲得简单点,所谓的秦制有效说穿了就是君子斗不过小人,文明人斗不过野蛮人,选择手段的人斗不过那些不择手段的人,这从周秦之际关于宋襄公等故事中大家可以看得很清楚。所以,要说秦制的价值,它的确有,因为凡是和秦制和周制发生冲突的地方,周制一般都是输的,秦制从来都是赢的。从春秋到战国时,当然学法家那一套不光是秦,而是当时的潮流,因为要打仗就得学习野蛮,整个春秋战国之际出现野蛮大比赛,秦是最野蛮的,于是就成功了,以后也没有人能够惹。

其实不光是中国,全世界范围内也一样,虽然连马克思都说中世纪是温情脉脉的家庭面纱,但是这种领主制、诸侯制一旦碰上中央集权的帝国,往往都是不行的,如果打仗的话。当然这个封建制也有强国,如中世纪的查理大帝等等。查理大帝之所以能够牛,原因是他的敌人也是那些领主制国家,一碰上那些更野蛮的,往往不行。我们知道在欧洲,波兰和俄罗斯这两个是世仇,波兰更靠近西欧,文明发展程度在16、17世纪的时候要比俄罗斯尤其比莫斯科高得多,一直到1917年,后来波兰亡国,包括华沙等主要部分成了俄罗斯的一部分。但1917年波兰是俄罗斯帝国境内工业最发达、文明最高、识字率最高的地方。如果就文明程度,波兰始终在俄罗斯之上,但就是打不过俄罗斯。本来是打得过,17世纪以前,波、俄发生冲突有优势,因为文明程度高,甚至打到过莫斯科,在莫斯科扶植过傀儡政权,如果你们去过莫斯科就会在红场上看到两尊像:波扎尔斯基和米宁,这两个人就是所谓的抗波英雄,波兰军队控制莫斯科的时候,他们起来反抗。后来莫斯科强大起来,但经济不发达,识字率很低,靠什么强大?就是靠沙皇的集权。大家知道到18世纪逐渐强大,甚至最后一度把波兰给灭掉了,把波兰灭掉的时候,仍然比波兰落后。

我们近代文明之所以值得珍视的一点,是一直到近代,才确实有了文明人依靠他的创造性胜过野蛮力量的机会。以前蛮族征服是经常有的事。中国有很多土话,君子斗不过小人就是这样。晚近,道德上长期以来一直受质疑,这种质疑就是我这本书里所讲的,即古儒对秦制的质疑,送入的从周仇秦情绪。这种东西会很快被点燃,这些人一旦看到一个地方没有秦制但治理得很成功,更重要的是还很有力量。周制好像是很有道德美感的,但是没有力量,打不过秦制。如果你看到有一些国家,没有秦制好像很有道德力量,同时还打得过秦制,那么这时候秦制的危机就不可避免了。所以这个事情在晚清发生——我不能讲是必然的事儿,但是我可以说那的确是一个大概率现象。在这本书里我也讲,一旦中国人有了这样的想法后,走向共和的概率也是很大的,因为像中国这样的体制,尤其是秦制两千年传统的国家,走向君主立宪反而更难,因为我们这些国家和其他民族相比,和有封建传统的国家相比,一个最突出的特征是中国人没有真正的忠君,忠君爱国、忠孝是中国的传统,哪是这么回事,我们有几个人是忠君的?我们只不过害怕皇上手中的权力,当然也不光是害怕,皇上手中的权力还可以给赏赐,跟一个有强权的人,他宠你可以给你高官厚禄,惹了他会杀了你的头,基于这两点你就很害怕他或者愿意从他。但假如他没有这个权力,既不能赏你也不能罚你呢?“墙倒众人推”,有谁会尊重这样的人?

有一个“晚清毕福剑”就是刘锡鸿,这个人在朝堂上很保守,但是日记里很开放,他在英国当大使有一个感觉:英国才是真正的忠君,为什么?因为国王没什么权力,忠他不能给你什么好处,不忠他也不会杀你的头,但就这样,英国人很忠,这才是真正的忠君。我们忠的是什么?忠的是皇上手中的权,或者“有奶便是娘,有枪便是王”,这是忠君吗?而且养成这种习惯以后,君主立宪真的很难搞。晚清由于种种原因,有人说因为皇上是满族人,满族皇上汉族不认,如果是汉族皇上又怎样?说实在的,暂时作为一个变化,暂时有了我们还能容忍的一个虚君,辛亥以后的《清室优待条例》,应该说也是非常之不错的,虽然不是君主立宪,但朝廷在紫禁城中一直存在,可以任命各种官吏,可以用宣统年号,对他们优待。

包括任命他的教师、官家,是指这个。不但任命,赐给这些人几品几品。当然,不可能跑去紫禁城外面管你什么事,在紫禁城内可以做这些事。但是后来冯玉祥要把他们赶走也就赶走了。其实我想中国当年如果真的搞了君主立宪,除非是新政权一开始就带来了太平盛世。假如一开始不是太平盛世,有一些麻烦,马上会有人说不彻底,之所以这样是有皇上在这儿待着,所以很快把皇上给赶走。

所以中国的近代化的确是一个我们必须要走的路,而且也符合普世的价值。但是走的具体道路,和西方有一些不同,如封建制背景下的民族,他们比较容易搞君主立宪。这里我要讲,比如波兰,连君主立宪谈不上,共和国和国王可以并存,甚至国王是选举产生的。这当然和我们不能相比。我们在走向共和的道路上遇到了很多挫折,但是从长远的观点看,假如我们在周秦之际出现的那场变化,比如西方各国走出领主制的过程中出现了一段王权强化的历史,如果从这个眼光看,我们从晚清一直到现在一百多年的历史,和西方各国从领主制走向所谓绝对主义,又从绝对主义走向民主宪政,也是花了几百年。所以这个历程还是我们必须走下去的。而且老实说,无论是就现在的世界潮流而言,还是就中华民族本身的价值观念而言,这也是我们必须要做的。

很多人讲宪政这个东西是不是我们的传统,我在这里举了一个非常通俗的、很可能有人认为过于通俗的、但我认为完全可以成立的一个比喻,关于中国有没有宪政传统,有两个比方,一个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民族,一直都有所谓的“飞天”传说,艺术、敦煌中的那些“飞天”,可见人类有一种盼望飞行的愿望。这种传统肯定是有的。但是你说发明飞机是每一个民族都发明了?当然不是。所以如果我们讲中国有没有宪政传统,可以转化为两个问题,一个是中国是不是以前在没有受到外国的影响下就已经发明了宪政,有些人就是这么说的,说儒家已经发明了宪政。我觉得当然不是,不仅中国不是,英国人也不是一开始就发明的。宪政这个东西,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本身就是一种很宝贵的创造。但是另外一个传统,就是中国人有没有欣赏和接受宪政的价值观基础?在宪政与非宪政两种东西,中国人了解后,中国人愿意选择什么?晚清时代这些人对比了中国和西洋内部的情况后,这是他们普遍的理想,毫无疑问,他们当然是欣赏宪政的,区别在于有些人敢于讲出来,有些人只是在私下嘀咕或者在喝酒的时候说,区别无非是这样的。

从秦以来一直到清,大体上“百代皆行秦政制”,其中有一段秦制比较弱的时候是魏晋时,魏晋南北朝,有一定程度的封建复辟,那时候贵族比较强大,皇权比较虚弱,而且那个时代的中国的确有点诸侯林立的样子。但是当然了,没有整个改变所谓的“百代皆行秦政制”的大格局。

实际上后来儒表法里最成功的一件事就是科举制,大家知道科举制考的就是儒家的经典,而且还拿朱熹的《四书章句》作为标准答案(后来),一开始是策论,后来逐渐变成八股文,八股文的标准答案又是《四书章句》。但是大家没有注意到整个科举制的发生发展一直到后来最终被废除,反对得最厉害的就是坚持古儒理想的人,尤其是朱熹本人。朱熹说现在一代不如一代,周代的“乡举里选”最好的,九品中正制有点接近,现在越来越不行了。

其实仔细分析一下科举制挺有意思,科举制很多名词就是来源于古儒的理念。大家知道科举制在省里的考试叫作乡试。可是我好几次都问我的学生,我说在省里考试为什么叫乡试不叫省试?大家知道乡试产生被录取的人叫举人,什么叫举人?举人就是被推荐的人,荐举,旧时代如果你中了举,会写一封祝贺信,祝贺信不会直白说你中了举,太没有文化了,那时候人写用一些文绉绉的语言,荣道乡荐或者得荐乡书,什么意思?恭喜你得到了乡里的推荐,所谓的乡举里选。传统儒家中,这些被推上的人,第一他们是小共同体的代表,在熟人社会中产生的。第二,产生的原则是推荐制,而不是考试制,推荐的理由就是道德理由,比如九品中正,察举征辟。选举概念在中国从来是有的,当然和现在的选举不是一回事,所谓的“选”是皇上派人到基层挑人才,所谓“举”是下面向上面推荐。无论是选还是举,都是地方上的德高望重的长老推荐,说我们有一个孝子对父母很孝顺,左邻右舍说他好,于是把这种人提拔上去做官。

至少在逻辑上来讲,如果是小共同体的社会,你这样做逻辑上是成立的。但如果是一个大共同体的社会,这么做根本行不通,因为这么做肯定会形成小圈子。所以后来搞出来的东西根本在三个原则上截然相反,第一根本就不是乡举里选,而是朝廷对所有的试子进行中央的直接挑选。第二挑选的原则根本跟道德无关,何怀宏先生说科举制度是一场非常成功的智力测验,所谓的八股文就是有这个优势,测不成道德,但傻瓜绝对做不成八股文。而且唐太宗讲的选的是英雄,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从来没有说“天下良善入吾彀中”“天下贤良入吾彀中”,什么叫英雄?古汉语中的英雄不仅没有善的概念,甚至有相反的理念。古汉语“英雄”的词义跟我们说的枭雄差不多。英是聪明,雄是大胆。英雄是又从聪明又大胆的人,如曹操、刘备那一伙人。科举制挑的是这种人,不是什么贤良和有道德。科举制后来被朱熹骂得最厉害是消解小共同体的体系,所有人不是乡举里选,而是每个人以个人的身份面对朝廷的挑选,挑选的标志是智力,和道德完全无关。因此很多人说,一搞科举,这些人就忘的乡里。实事求是地讲,人是比较复杂的,没有乡里推荐的制度,不见得就会真的忘了乡里,很多乡绅还是有乡里观念,不过与所谓的察举征辟制和九品中正制背景下真正产生乡一举里选或者贵族之下的,他们的小共同体意识的确淡得多。当然你可以说,如果跟1949年以后的公社干部相比可能还有一点,但是跟跟封建制下的小共同体代表相比,那完全不是一回事。但是这个用词都保留了。

后来晚清之所以废科举,你看一下废科举思想的渊源就会知道,一直有很强的呼声,这个呼声不是来自别的,也不是来自西方,一直到晚清讲废科举最重要的理由还是败坏道德,甚至说科举不废,儒教会垮台。梁启超甚至还说,《孝经》是儒家最基本的东西,现在都忘了,因为不考这个东西。西方会不会因为不考《圣经》,这些人就不读《圣经》?不会,为什么我们是这样子的?科举制度就是败坏道德,就是让大家都忘了乡里,让一个人以个人身份直接为皇帝办事,于是原来的结构就瓦解了。汉代的王充就讲,儒和吏的冲突很大,儒就是所谓的乡绅,吏就是刀笔吏,为皇帝办事的人,大家现在都觉得希望吏有用,儒是没有用的,王充是汉代末年的人,王充说现在大家看不起儒,还是要为儒说几句话,“吏有所短,儒有所长”,儒还是有有点用的。后来科举制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把儒和吏合在一起,问题合在一起,到底是把吏给儒化了,还是把儒给吏化了,科举制度最成功的一点是把儒给吏化了。儒的精神一直有,也是到了晚清为什么有“从周仇秦”情绪的再度崛起。所以我并不认为法家化的过程就把儒家传统给消灭了,但是坚持古儒传统的人的确和秦制之间一直有很强的张力。

很多人说我批评五四运动反儒,是不是跟新儒家的观点差不多,其实我反对把儒家当作走向宪政的最主要的敌人,但我本人从来没有说我是新儒家。其实五四时代,我们今天反思,不仅是代表新文化运动的这一面,他们的“荆轲刺孔子”是值得反思的。反过来讲,那些声称自己是儒家的人,他们颂孔子是假,颂秦王是真,这一点也必须反思。五四时代为了对抗新文化所谓的儒家,其实真的不像是什么儒家,比如最典型的就是现在被一些人捧得很高的康有为,当然康有为的思想有一个发展过程,在戊戌时代和谭嗣同区别不是太大,讲三代如何好、秦制如何坏,但到了民国初年有两点非常之异类:第一,迎合了反家庭气氛,搞了一个《大同书》,主要观点是不应该有家庭,子女应该公有,应该解散家庭,甚至夫妻都可以随便乱组合,所有子女归国家管,家庭不应该存在,这种消灭家庭言论在整个儒家传统中是大逆不道的言论。还有一个在1913年前后,发表了一篇东西说三代是不好的,三代是封建,封建是不平等的,到了秦汉就平等了,秦汉去封建,人人平等,除了仪式,如龙凤符号不能乱用以外,所有的老百姓都是一样的,言论自由,营业自由,法国大革命“争得自由凡两千余种,何以非吾人所固有”秦始皇把这一切都给我了我们。

听了这篇文章以后,我的感觉是“没有秦始皇就没有新中国”,“秦始皇实行了民主好处多”,几乎就是这么一种说法。这个说法也是非常之大逆不道的。陈独秀对康有为的批评是非常对的,尊孔都是假的,康南海就是想当大官。这么一来导致西学和儒学都很尴尬,西学到了这一步,要和中国传统一刀两断,甚至汉制都要废除。反过来说儒学也很尴尬,儒学现在有几个人真的是尊孔不颂秦的,哪些人表面上尊孔,其实一直在颂秦,一直到现在。最近有台湾新儒家和大陆新儒家的一场笔墨官司,实际上就是为这个打起来,海外港台的新儒家认为大陆新儒家都在颂秦王,而他们是反对颂秦王的。

所以我觉得新文化运动到了后面,两面都有值得反思的地方,新文化运动荆轲刺孔子的确是个问题,我并没有说儒家这套东西多么神圣不可侵犯。但是当然,中国在走出秦制的过程中,小共同体无论如何都不是最大障碍。刚才你说到家庭有多么多么黑暗,巴金有一个文革后的回忆录,他说和真正的家不是一样的,实际上还是有很多想象。

再说,比如在婚姻问题上,我当然是反对包办婚姻的,但说实在的,如果外部干预不能完全消除,我认为父母的包办要比组织上的包办强得太多,我们国家五四以后,父母的包办被彻底废除了。大家都看过《激情燃烧的岁月》《八千湘女上天山》等这一类的事。一个最简单的道理,父母包办当然是不好的,从来没有人说那是好的,但说实在的,绝大多数父母对子女有亲情,他们干预子女的婚姻不会完全不顾子女的幸福,可组织上真的完全把你当做革命机器上的螺丝钉,没有什么亲情可言。所以大共同体对人——从道德美感而言,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大共同体的专制都是比小共同体的温情更狠一点。我当然没有说这个小共同体就是很好的,现代化的本质是个性解放,个性解放不见得人会变得一盘散沙。中世纪有教会,现在也有教会,现在的教会和中世纪的教会有什么不同?无非就是中世纪的教会可以搞异端审判,现在的教会比较接受信仰自由。过去有衙门,现在有政府,过去的衙门和现在的政府有什么区别?无非就是过去的衙门可以随便把老百姓抓来打板子,现在按照宪政的要求就不行,或者就要受到制约,如此等等。

如果就人类社会的结合形式来讲,不管是按照地缘、血缘、业缘、信仰都可以,关键是要尊重人权,中兴会这种东西现代社会没有吗?有是可以的,但不能把人抓到祠堂里打板子,这是不行的。不过话说回来,把人抓到祠堂里打板子的现象,传统时代的确有,但从秦制以来一直到1949年,我们对这一点夸张得太厉害。比如土地买卖,以前一直讲有所谓的亲族邻里优先权,小共同体对财产权的干预。这当然是有的,但最近二十年的研究,很多人觉得这个东西被夸大了,实际上中国传统时代,真正能够对老百姓的财产进行干预的,其实还是官吏,还是强权。

刚才张鸣还提到,传统时代,尤其是到汉以后,朝廷是不太管乡里的,所谓的“国权不下县”,我专门写过一篇东西表示不同意。但是他刚才讲的我是赞成的,实际上在乡里提供公共服务,政府的确不再在,修桥架路,乡绅出面张罗这些事,政府不出面管。可政府管什么?“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如果政府的权力没有到这里,老百姓难道是去做义工、主动捐献?这里很多人把这件事搞混合了,政府行使权利和政府承担责任,在先条件下可以结合,在非宪政条件下完全分割,权力无穷大的政府可以不承担责任。所以有些人接受西方大政府小政府的观念后,有些人就糊涂了,有些人说秦始皇是小政府,因为可以随便株连九族,可以把全国几十万的人一下子修长城和修骊山墓,把中国相当部分人口变成劳改犯,就是所谓的行徒。但这些人说他是小政府,为什么?因为你听说秦始皇搞过义务教育、全民健保、养老基金吗?一点服务不给你做,但把你管得死死的,政府不提供服务,但行使权力,这恰恰是秦制的最大问题。其实秦制从建立地头一天开始,就是想消灭共同体。

秦的法律有一点很现代化,比如规定一个家庭里父子、夫妻各有其财,财产分割。我当时就说,怎么能够做到这一点?比如夫妻之间财产怎么分清楚,一个家里头的东西是老公的老婆的?莫非秦朝有婚前财产公证不成?我搞不清楚,但就是这么规定的。说老婆如果告发老公,老婆的财产何以保留,老公如果告发了老婆,老婆的财产可以奖励老公。这有什么意义?在我看来,不知道有什么意义,但是就可以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搞成这样子。但小共同体仍然希望存在,不可消灭,一个最基本的原因是,虽权力无所不至,但责任一点都没有,这个问题不仅秦代有,我们现在还有。现在有一些朋友,尤其是经济学界的一些朋友,一讲福利国家,说这是大政府,要不得,应该坚决制止,西方所谓的大政府,权力大、责任也大,秦制下的政府从来只有权力不承担责任。对秦制下的政府进行问责和对秦制下的政府进行限权,没有一点矛盾。

所以不要把政府不负责任当作政府不行使权力,这完全不一样。现在有些人说万历皇帝二十几年不上朝,可见多么自由放任。万历皇帝二十几年不上朝,可以说明他根本就不负责任,可他不行使权力吗?大家知道万历皇帝不上朝期间,照样派了很多太监跑到各地苛捐杂税,到处都是民变,这都是非法的,即使按照明代的法律都是非法的,因为在正常的赋税之外的,那都是万历二十多年不上朝干的事。这说明什么?说明不上朝可以便不负责任。大家知道英国的首相二十年几年不上班,二十几年不上班,还能当首相?但万历皇帝就能。所以所谓的专制就是权力是无限的,但是他的责任不可追问,想不上朝就可以不上朝,可以排出太监抢你的东西就抢了,这和不上朝一点矛盾都没有。但是现在就有很多人居然写了很多文章,说万历皇帝是一个无为而治、自由放任、无政府主义者,我觉得完全是胡说八道,最大问题是把权力和责任完全搞混了。完全搞混了很重要的一点原因,是把宪政条件下的大政府和帝制条件下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的体制混在一起。老实说,旧时代不要说政府在基层不承担责任,在县以下又办了什么福利?也没有。“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在什么山角落里,他的权力都能够达到。“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哪怕你住在首都都不可能有社会福利,更不要说什么乡里,这根本不是什么下不下县的问题,而是有权力而无责任的问题,这是秦制最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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