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阳:观生死|革命与暗杀时代的报纸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73 次 更新时间:2015-10-25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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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阳  

在清末民初的变局中,暗杀作为一种低成本的革命方式,成为革命派排满反清的重要手段。1905年以炸弹谋刺五大臣的刺客吴樾曾将20世纪初称为“暗杀之时代”,“夫排满之道有二:一曰暗杀,一曰革命。暗杀为因,革命为果,暗杀虽个人而可为,革命非群力即不效。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也。”

据不完全统计,1900年至1911年间,清末暗杀事件达19件之多。1900年史坚如谋炸两广总督德寿;1905年吴樾刺杀出洋宪政考察五大臣;1907年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1910年汪精卫谋刺摄政王载沣;1912年彭家珍炸死宗社党魁陆军部长良弼……这一桩接一桩暗杀事件集中发生在北京、广州两地,因为北京是清廷首府,乃排满重镇;广州得革命风气之先,为革命党聚力之所。

20世纪初的中国除了被标记为“暗杀之时代”,亦是近代印刷文化和视觉文化兴起之时代。这两者在20世纪初的相遇就成就了暗杀报道在清末民初的风行。暗杀事件极具新闻价值,自然成为报章杂志重磅报道的题材。如果说在大众媒介诞生前,暗杀性消息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播充满了传奇和想象色彩,那么20世纪初以报章杂志所刊载的暗杀报道则提供了新的叙述和表达方式,暗杀事件的来龙去脉,暗杀者与被暗杀者的相貌,都可以在图文交错的尺牍之间一览无余,同时摄影媒体对暗杀事件的“介入”,对其人其事的穷形尽相,也形塑了人们对身体与革命的认识和理解。

民初暗杀事件的报道分为两类:一类是暗杀清廷官员,舍生取义的烈士;另一类是被暗杀的革命党人。创刊于1912年的《真相画报》大篇幅报道了诸多暗杀事件:史坚如谋炸两广巡抚德寿(第11期,图①),李沛基暗杀凤山(第12期),白毓昆滦州举义(第14期),张振武、方维之死(第8期),宋教仁被刺事件(第14期-第17期,图③)。这些报道都采用相似的图文处理方式,即对史坚如、李沛基、白毓昆、张振武、宋教仁生前肖像照和死后遗骸照予以呈现和展示。

生照,多取自义士们生前的半身肖像照。这些照片皆摄于暗杀事件发生之前,可见当时肖像照片已成为身份证明的方式并广为普及。早在清末,肖像照就用于人事管理,“宣统年间,学部规定凡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于考前拍照,否则不准参加考试。”19世纪末摄影也成为社会管理和社会监控的工具,照相被用于验明身份和备案留底,1886年《申报》曾多次刊载巡捕房给犯人拍照存档以备他日之需。“虹口捕房富捕头派捕,将满期应释之犯三名押赴老巡捕房,各照一相存案”。可以说个人肖像照在民初已成为社团、组织、机构存档的可视资料,成为认证个人身份的重要标识。

亡照,是对暗杀事件之后的身体进行补摄。中国素有敬畏亡者、美化亡照的传统,《东方杂志》1909年第3期刊载过《尸体摄影之新法》,专门介绍了最新的尸体摄影方式,“其法即于死者之眼内,用婆拉滑注射器注入各里司林三四滴,其眼睑自然开展,不复再闭,更滴少许于其角膜之上,以回复其固有之光泽,唇上则涂一点红色素。如斯撮成之照片,直与生时所撮者无异也。”显而易见,尸体摄影的新法是指美化尸体的新方式。相比之下,民初暗杀报道中的亡照并不在美化,而在以惨示其真,有的是残缺的尸体,有的是面目全非的残骸,白毓昆之残骸肝肠俱裂(图②)、凤山之遗骸身首异处(图④)。这种“直观”用现在的眼光看或许过于血腥或违背了新闻伦理道德,但在清末民初这类照片并不乏见,摄影因客观再现的真实性被时人所看重,摄影的职责被简化为记录,“赤裸裸”的记录。也正因如此,这些照片成为无声的证据,成为清廷残忍杀害革命者的证据,成为革命者为共和革命事业命悬一线的证据,暗杀事件中的亡照直指“惨烈”正是革命的真实面目。

如果肖像照片代表“生”,遗骸照片代表“死”,那么暗杀报道中的照片就成为一种记录生死的方式。照片提供了一种吊诡的生死观,它弥合了时间的裂缝,在照片提供的二维空间中,人们得以共处于生死并置的想像空间去静观一个人的生死、反思身体与革命的关系。在身体与革命之间,革命是目的,身体是手段,为争取民主革命是胜利,身体须臾可以赴汤蹈火。身体会腐朽,然照片不会腐化,由此身体照(生照、亡照)就成为无声而不朽的证据。照片所记录的生死,述说着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并通过生死照的对比来隐喻身体之虚无与革命之不朽;生亡照定格的瞬间遂化为永恒,成为时间流逝中不会消逝的革命符号。

这些见诸报章杂志的暗杀事件和为革命舍生取义的仁人志士,在很大程度上都成为具有政治意涵的符号。在20世纪初的风云变幻中当他们被历史的荒烟蔓草所掩埋,只要一个政治呼号或一个政治的举动就能让他们“起死回生”,使之成为鼓舞士气、团结和激发后进革命力量的重要方式,成为“不死之身”。有趣的是,身体被政治化和符号化与诸多暗杀志士们的心之所向形成了共鸣,吴樾言,“予愿予死后化一我而为万我,前者仆,后者继,不杀不休,不尽不止步,则予之死为有济焉也。”

民初暗杀事件,借助印刷媒体和摄影的方式记录和传播革命志士的生死照,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刻写了身体与革命的张力。摄影虽不作用于听觉,但它通过“存影留真”的方式达到“发声”效果,成为无声的证据,成为宣传鼓动革命的工具。

(本文转载自《文汇学人》2015年10月23日刊,原题《生照与亡照:民初暗杀事件与图像的纠葛》。《文汇学人》微信公众号:wenhui_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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