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急剧变化的时代,你想完全屏蔽掉“互联网思维”这个词已经不可能了。商界中人,几乎人人都在谈互联网思维,就连那个骄傲的董小姐,也已经和周鸿祎开始约了。
它因此也让人麻木了。的确,如今众说纷纭的互联网思维,不过是用户体验、交互、社群、快捷等词语的众神狂欢,它已经略似于丹的文化鸡汤了。你能说出点新东西来吗?那些已经给自己贴上“互联网+”的公司,到底做出了什么实质性的创新呢?
但我现在想说的是,我上述看法其实错了。时代正在迅速切换,旧世界的逻辑正在被打破,新世界的逻辑尚未完全树立。先行者正在探索,当然就很难见到大家公认的成果。如果我们用成果来考核互联网思维的正误,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思维方式。当我们那样做的时候,一个时代其实已经完成了。
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来概括互联网时代的特点,我会说,这是一个人人觉醒的时代,是一个个人主义的时代。个人主义时代必将诞生新的奇迹,因为它充分激发了个人的主体性。从商业的角度观察,我们可以说,正是因为这个时代才刚刚开始,所以它对每个人都意味着机会。面对再一次“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怀疑、嘲笑是不明智的,否则我们又何尝不是新时代的倭仁?
扭转我对互联网思维看法的是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李善友教授在其推出的“颠覆式创新研习社”系列丛书中数次引述的一段话。它让我觉得,在这个时代,做一个怀疑主义者不过是把自己钉在了旧时代的遗民的位置上了。
“(数学界)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哥德尔第一定理。它这样讲:任何一个体系,它必是内部和外部自洽的,这样才能有效运行。但是任何一个内部逻辑完全自洽的体系,一定存在自身的边界,一旦越过这个边界,这套体系一定是失效的,边界外是另一个新的体系。”
我想做的当然不是抄书,事实上,我认为这段话是可以引申开来理解的。比如,如果我们把互联网看成是打破边界的工具,那么新的商业边界何在?如果它延伸了商业的边界,其他领域的边界(比如政治和社会)是否会相应缩小?现在人们讨论的互联网思维,其实仅仅局限于商业领域,但其作用又岂止在商业领域?难道其他那些所谓逻辑自洽的领域既有的运行逻辑就永远不会过时吗?如果真如我所说,新时代是个人主义必然当道的时代,那些与个人主义相反的社科理论和社会现实运行机制是否需要迭代?
互联网时代本质上是由自然科学的革命催生出来的,而自然科学革命历来是社会进步的先导。在这一点上,社会科学不过是事后诸葛亮。因为,自然科学家是探索者、尝试者,而社会科学家总体上讲是总结者,它力求逻辑严密、自成体系。正如玛格丽特.惠特利所说,“当社会科学工作者应用17世纪的方法论和思维模式不断努力工作时,科学家正以比光速还快的速度前行,把社会科学工作者远远甩在后头”。
我当然不会否认社会科学也会对自然科学的发展起到引领作用,特别是哲学思维的革新更是如此。但放眼世界,社会科学家对这场已经到来的互联网时代的重视程度是明显不够的。特别是在中国,社科学者还乐于照搬“17世纪的方法论和思维模式”来解释变动中的世界与中国。他们说,常识很重要。我认可这一点,但我同时认为,比常识更重要的是见识。常识源于对历史的总结,而见识源于对现实的创新思考。
当中国的商人们正在想方设法突破边界的时候,我们的学者和社会管理者是否应该向他们学习?现有的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甚至伦理学、心理学主要是建基于工业文明之上的,在信息文明时代,它们中的一部分是否已经过时了?我们是否应该更新一下我们的操作系统,而不是满足于在原有的操作系统上打补丁?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是否把互联网思维看得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