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泰:被忽视的游民与游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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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泰 (进入专栏)  

去年我提出《游民文学与游民文化之关系》的课题,得到中华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一些朋友与同行觉得这是个新问题,实际上我在1994年曾发表《论〈水浒传〉的主导意识——游民意识》,便是这个课题研究的一部分;1990年我在香港中华书局出版了《中国流民》(原名为《游民的理想与现实》被编辑误改),此书便是这个课题最初的、极不成熟的论述。

早在“五四”时期,杜亚泉先生就关注过游民与游民文化的问题。王元化先生在其《思辨随笔》的《游民与游民文化》条中说:“杜亚泉在《中国政治革命不成就及社会革命不发生的原因》(1919)一文中,将中国历史划分为三个时期,以大量的篇幅谈到游民与游民文化问题。他说游民是过剩的劳动阶级,即没有劳动地位或仅作不正规的劳动。其成分包括有兵、地棍、流氓、盗贼、乞丐等。游民阶级在我国社会中力量最大,他们有时与过剩的知识阶级中的一部分结合,对抗贵族阶级势力。……游民和知识阶级结合,就产生了游民文化。这种文化以尚游侠,喜豪放不受拘束,不治生计,嫉恶官吏,仇视富豪为其特色。”杜氏还认为知识阶级缺乏独立思想,达则与贵族同化,穷则与游民为伍。虽然我们不一定完全同意杜亚泉先生的意见,但他是较早提出游民文化的学者,其中一些论点对我也有所启发。

中国古代社会是由垂直的等级序列构成的宗法社会,其基础是由士农工商四民组成的。他们的身分与职业是世代相传的,又有大体不变的固定居止。也就是说四民、特别是农民,像树一样被栽种在他所在的土地上。他们的职缘(因职业需要而发生关系的人们)关系、地缘(因居住而发生关系的人们)关系、亲缘关系都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如果没有重大的变故,他们会世世代代在那里居住下去的。在《国语•齐语》管子对齐桓公说士农工商是各有所处的,不能混淆。这段话是谈春秋以前的情况,又不免带有理想性质。现实社会中,不可能那样齐整划一,但是它所反映的士农工商职业的世袭性、及其居处的固定化情况是符合实际的。这种社会的组织结构也便于统治。因为人们的生活和思想都被纳入固定的模式之中,很少出现程序外的情况,从而增大了社会控制的有效性。这“四民”又称石民,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愿望,他们希望这种既定的社会结构坚如磐石,万古不变。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由于人口的增加,社会运动与震荡时时把“石民”中的一部分抛出社会正常秩序的轨道之外,成为脱序的人们,在城镇发达以前,脱序的个体或小团体很难长期存在。只有当社会发生大的动荡时(如大动乱、大灾荒),大量脱序的人们汇聚成为流民,在“渠帅”或“渠魁”的带领下就食于丰饶地区,他们冲出现存社会秩序,有的甚至建立了流民政权。东汉末年的汉中张鲁政权、西晋末年巴氐李特兄弟及其子李雄在成都所建立的大成皆是流民政权。我所研究讨论的不是流民问题,而是主要活动于城镇之间脱序的人们,这就是本课题所要探讨的城镇游民。城镇游民群体的形成主要在宋代和宋代以后。

宋代由于城市的发展、商业的繁荣与城市格局的变化(从唐代的城坊制变为街巷制),其容纳外来流动人口能力增强,宋代又是国土幅员日益缩小、而人口激增的时代(人口最多时超过了一亿),土地兼并的剧烈、社会震荡的频繁,这一切都为城镇游民群体的形成创造了条件。最关键的还是中国古代城市没有能够向资本主义演进,周期性的社会震荡,是作为个体的游民旋生旋灭、而游民阶层的不断扩大与游民文化影响日益加深的根本原因。那么这些流入城镇的人们是不是变成了市民了呢?如果就其居住生活的地点来说,他们是城市居民,可以称为“市民”,但他们决不是作为近代资产阶级或无产阶级前驱的“市民”。这是由中国古代城市的封建主义性质所决定的。古代的中国城市是由封建主建造的、是封建统治者的政治中心和军事据点,他们利用这些保护自己的安全与实行对农村的统治。城市之中虽然也有工商业,但主要是为了满足封建统治高消费服务的。这些都与欧洲的中世纪情况大不一样。欧洲封建主是住在农村的庄园堡垒中,而城市是由工商业者发展起来的,它受治于封建统治者,城乡是对立的。城市的工商业主要是为了贸易而生产,后来许多城市逐渐摆脱了封建统治,向着资本主义发展。这种城市中的市民才是近代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前驱。而宋代以后工商业繁荣的城市中市民的上层接近封建统治者,他们时有可能加入官僚阶层,或者返乡买地做地主;而下层除了少数行险侥幸、发迹变泰以外,大多数是游荡无归、在社会上没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宋代十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至少有四十多个,北宋、南宋都城的繁荣给大量的游民提供了觅食之所,有许多游民生活在其中,以致北宋时的思想家李觏写了《驱游民说》(李所理解的游民与我所定义的游民不完全相同),提出把这些脱离了土地的人们再赶回到土地上去。《东京梦华录》、《梦梁录》记录了北宋都城汴京与南宋都城杭州劳务市场的情况。在那里出卖劳动力与技艺的大多是脱离了土地和宗族制约、无依无靠的游民,他们在觅求工作的过程中还要受到“行老”(即“行头”,某一行业的头人)的剥削。游民除了在城市里打短工、做些暂时工作外,在官僚贵族家内做佣人也是他们的一个出路。和宋代以前官僚贵族家的佣人专用家庭奴隶不同,宋代佣人大多是从无业游民中雇用的。《梦梁录》中例举了门子、押番(亲随)、厨子、火头、直香灯道人(管理家庙者)、园丁,乃至歌童舞女、厨娘、针线供过(做针线活的女工)、粗细婢女等等,皆可雇用。雇主与被雇者写有契约,上面注明期限、工资等项。这些都为游民谋生开辟了较为宽阔的途径。被雇者比家庭奴隶有了较多的权利,然而,没有奴隶与家主间始终的稳定感。大城市中的一些游民还靠不正当的手段牟取利益。这些脱离了社会常规的人们自然也很少受到当时社会公认道德的约束。由于他们见多识广,富于阅历,坑蒙拐骗,种种欺诈之术用得得心应手。这南宋周密的《武林旧事》、庄绰的《鸡肋编》中有详细的记载。有的就靠“耍胳膊根儿”吃饭(即靠个人强力榨取他人钱财,如《水浒传》中的李逵、张顺等),其他如土匪、强盗、乞丐、娼妓、地痞等等更是游民中渣滓,读《水浒传》常常会遇到这种人物,如过街鼠张三、青草蛇李四、没毛大虫牛二等。即使一百零八将中也有这等角色。他们危害社会,为老实的平民百姓之所疾。然而,他们也往往以其强横、机智,敢于对抗官府而受到辗转于生死线上的游民的羡慕。

宋代以前由于得书的艰难,社会成员的受教育面很小。到了宋代由于印刷业的产生与发展、书籍易得,随之而来的是教育面日益扩大、人们的文化修养相对提高。古代的读书人出路十分狭隘,除了出仕做官外,只有担任官员的幕僚,做医生、教师等有数的几件事好做,但这些都不被视为正途。宋代读书的人数激增,南宋时光是麋集在都城杭州太学中的太学生一度曾达到十万人之多。这远非当时的官场所能容纳。有钱的可以高卧隐居,有背景的可以奔走豪门,做幕僚清客。一些文化水平不太高的,绝了做官之望,又没有固定的家业,不能高卧归隐,只能流浪于江湖,从事不正当、或为当时社会所不屑的职业,如做游医,书会才人,做江湖艺人说书唱曲,或为他们演戏打本子等。其他如游方僧道、游食四方没有固定职业的下层文士,皆属于游民知识分子之列。平常为了获得衣食饱暖,他们不惜牺牲自尊;一旦天下大乱,他们便是吴用、宋献策者流,成为造反者的谋士。这是一批有文化的流浪汉,后世所说的“江湖人”就是以他们为中坚的。我称这些人为“游民知识分子”。他们与游民有大致相同的社会地位,在生活来源的不稳定性上也与游民相近,因此,在思想意识和群体性格上与游民大体相同。与游民不同的是,他们略有文化,故称之为游民知识分子。他们是游民思想情绪的表现者与反映者。我们认为游民文化是广大游民与游民知识分子共同创造的。

脱离了正常社会轨道的游民比那些正常的“石民”往往有更为纷繁复杂的生活经历、有更为曲折艰辛的生活道路,甚至,他们有属于自己一伙的社会。因而他们便有了自己的思想意识与价值取向,虽然这还不能完全脱离封建文化体系,甚至比封建社会的主流文化显得更缺少理性、更没有是非观念、更野蛮黑暗;然而,它也确实有其独特的一面。游民们在创造自己的文化,这种文化在古代社会中是有别于正统文化的。

游民文化集中表现在其独特的思想意识上。游民与匍伏在角色规定下的“四民”不同,他们脱离了社会秩序、失去了角色位置(许多游民无妻无子)。他们是没有根基、随着时势浮沉游荡的一群,暂时获得的谋生的手段极不稳定,生活堪虞,前途渺茫,所以他们有一种不安全感和焦灼感。这决定了他们对于现存社会秩序的反叛性,从总体上说他们是反社会的,而且,时时都有可能引发出破坏一切的能量。他们又很少文化教养,因此也就没有文饰的习惯。一些在士大夫、甚至普通人都要掩饰的心态、性格、观念,在游民看来则毫无必要。因此游民意识中往往赤裸裸地表现出中国传统文化的阴暗面。它必然与社会正统的风俗习惯、正统思想舆论形成剧烈的冲突,为封建统治阶级所不容。游民又一无所有,为求生存,他们富于进击精神。这一点与大多数国民退缩保守的性格不同。他们是我国传统社会中最具有政治主动性的一伙,敢于索取属于他们甚至是不属于他们的东西。特别是在社会动乱或改朝换代之际,他们是“敢于为天下先”的,并常常在世事的变化中获得最大的利益。五代以后在改朝换代的过程中,除了元朝与清朝的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外,其他时期皆有大量的游民投入了生死格斗,并从中获取了最大的利益。因为没有物质和各种关系作为依靠,要改善自己的地位、甚至要生存,都要和与自己有相似命运的人们模仿宗法制度结成各种各样的团体(从简单的结拜兄弟到秘密会社)。由于苦难与生活的压迫,他们的感情麻木了,视野蛮残暴如平常。如《水浒传》中的武松杀嫂、血溅鸳鸯楼;李逵闹江州,宋江杀黄文炳等等皆写得细腻生动。这些描写不仅现代读者不能接受,而且也不会为封建时代主流舆论所首肯。

游民知识分子更从中国古代思想资料中吸取许多对他们来说有用的东西。一个民族(特别具有古老文明传统的民族)早期思想资料会成为这个民族文明、文化发展的基因,不管此后其经济与社会背景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其文化机体如何成熟,还是要表现与其他文化不同的面貌,这就是基因在起作用。中国也是这样。除了儒家、道家、法家一些思想主张构成中国文明发展的主流外,游士纵横家们的无是非观、纵横捭阖的阴谋诡道也为离经叛道的士大夫和游民知识分子所取资。它与游民从自己的地位和经历所生发的思想情绪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游民意识。游民在人格理想上崇拜游侠;在人际关系上注重小圈子、重视帮派的利益;在道德上他们推崇义与义气;在处理事务和斗争中看重目的,不讲究手段,只讲敌我,不讲是非。这些在游民知识分子的历史的作为上与文艺创作中皆有所反映。

我们现在研究游民问题,目的不单纯在于揭示自宋代以来的城市之中存在一个游民阶层和他们有着独特的思想意识、群体性格以及这个群体中的知识分子参与了通俗文艺作品的创作;而且,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由于农村与城市剩余劳动力的增多以及社会控制的相对弱化,游民的数量也陡然增加。这些人们是社会中不稳定的因素、是犯罪率最高的社会群体(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曾做过这方面的统计)。因此,考察游民的群体性格及其思想意识并寻求恰切的对策,还是有着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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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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