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学良:香港进入“新常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54 次 更新时间:2015-02-03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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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学良 (进入专栏)  

 

在刚过去不久的2014年里,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区差不多同时进入了“新常态”,只不过这两边的“新常态”内容大不一样。中国内地的“新常态”是经济增长一步步减缓,因为诸多生产要素的成本一步步上升,从中等收入水平往前走的大环境一步步呈现出相互纠结的“硬约束”。

 

香港“新常态”:躁动不安的表面

而香港特区的“新常态”,则是比例相当大的中产和低收入阶层居民对本地的政治和社会演变趋势一步步不耐烦,对本地和内地的互动关系一步步不看好,对本地政府治理方向和方法一步步不认同,因此街头抗争一步步频繁密集。

2月1日,香港再次发动了一万多人的“唔要假民主、我要真普选”游行。按照香港主流媒体的观察,这乃是“占领行动(引者按:原称“占领中环行动”,后来由于占领的地点多处浮动,变成游击战术,本地媒体改称其为“占领行动”)完结后,首个大型示威集会”(《明报》2015年1月30日A10页头条专讯)。组织方“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声称,把举办多年的香港元旦游行推延到2月1日举行,主要是因为香港政改咨询推迟举行,希望通过游行彰显香港大众的“真正民意”。

从经验层面上描述和总结香港近来的“新常态”并不难。这个城市的土地和人口规模有限,还比不上它的近邻深圳市和广州市。但深度挖掘进而完整揭示这些经验层面故事之下的驱动要素——也就是政治社会学上常说的“动力学”机制(dynamics),却非常不容易。

一来这些驱动要素远远超出香港本地的范围,甚至超出中国本国的范围;二来这些要素的曝光出来往往里外不讨好。香港本地的一些群体会指责这是“大中华帝国心态”作怪,而中国内地又会有很多机构批判以“普世主义民主法治价值观”看问题,所以深度挖掘虽难,完整揭示更难。

可要客观冷静地理解香港的“新常态”,就必须与两边的极端主义思潮及其高声喇叭式的政策倡议保持适度而充分的距离。

根据香港旅游发展局今年1月22日公布的初步数据显示,来自中国大陆的旅客2014年内访港的数字比2013年增加了16%,达到4720万人次;自由行旅客增加了7.6%。大陆目前一共有49个城市的居民,可以通过自由行旅游证件来访问香港。根据国际旅游机构上周刚发布的资料,2014年持香港澳门台湾证件访问中国内地的游客,达到6700万左右人次。然而,从如此惊人的密切交往的海量数据,我们却不应该顺手推出过于乐观的结论,说中国大陆与它旁边的香港台湾两个小中型社会,相互之间的理解也与日俱增。

一个非常令人困扰的基本矛盾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被大多数居民认为是不言自明乃至于天经地义的事情,在另外一个国家或地区,往往被大多数居民认为是蛮不讲理乃至于大逆不道。让我首先用一个最鲜明的切近例子来凸显这个当代世界政治变幻的吊诡现象。

我们都知道,“朝鲜”和“韩国”本是个单一民族,英文名称一模一样,都是Korea,其家庭结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本来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历经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的70年,两边的人民在三、四代人的时间内过着完全不同的生活,因为他们居于完全不同的政治、法律、经济、学校、宗教、对外关系的体制下。原本同一种语言文化的民族历史背景,就慢慢变得大不一样。我经常有机会与来自朝鲜半岛的人们聊天,我问韩国的年轻学生和老师:朝鲜民众一旦有幸见到他们的最高领导人,一定会显示出泪流满面、甚至跪地拜服的场景,你们同种同文,看到这种场景,感觉如何?我从韩国公民那里得到的最多回应是:朝鲜民众的行为方式是“前现代的”(pre-modern),在今天的韩国社会里无法被接受,我们韩国居民认为那是一种政治病态行为。

朝鲜和韩国的巨大区别虽然历时不短,但也不过是70年(1945-2015)。中国大陆和香港、台湾的制度区别之缘起,比他们长远多了,香港是156年(1841-1997),台湾是50年(1895-1945)加上其后的70年(1945-2015)。如果朝鲜/韩国这个单一民族的政治分离之后果是那么难以缩小,我们就不应该对大中华范围内的类似政治分离的缩小,报以太乐观的期望。

当然,这么比较并不是说大中华范围的问题,和朝鲜/韩国的问题可以完全划等号,当然不是。我们只是要点明,大中华范围内几个社会间摩擦不断的问题,和朝鲜/韩国间的问题,基本上都是源自19世纪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造成的全球不平等结构(作者注:这里的“不平等结构”与中国官方宣传所定义的不可以划等号)。这也是我们目前讨论香港的问题的前提。

 

“你给的胡萝卜,我们尝不到甜头!”

客观地说,近年来已经成为中国大陆和香港台湾之间关系中很吊诡的一个关节点,就是“我给你胡萝卜,你们还说不甜!”的社会后果。对于这一吊诡状态,我的观察是:北京(这个简称是指中共有关港台事务的庞大体系特别是其决策层,以及他们派往香港的高层代理官员)多年来在香港和台湾地区“以经(商业利益)促政(政治整合)”的基本政策,已经被多次验证为非常低效的。

中国大陆目前的政策思路仍旧是,通过给予香港台湾各种经济上的好处即“送大礼”,借此期待政治和社会领域里的大麻烦问题迎刃而解。但北京决策层对香港和台湾的民情不太在乎(但并非毫不了解),甚至对港台的政界(不等于是政府)也不愿意去细致地体谅,不站在对方的角度上去思考问题;因此,这种“给你胡萝卜”的甜头政策,也就变成了一厢情愿。

举例来说。香港一家媒体于2014年12月19日回顾:“中国大陆这十来年在香港砸钱更多了,每年数千万人自由行,在香港置业、投资、国企民企上市,还有数之不尽的大陆客在港设公司洗钱,推高了香港的GDP。大量的内地企业交了成本最低的所得税,使香港库房(政府税收)进账丰厚。但这是高度'财聚'而非'财散'。2013年初统计,香港自1998年GDP的13,000亿元港币,在15年后增至2012年的21,000亿元,增加了60%;但本地家庭收入中位数15年里只由18,300元港币增至20,000元,即增加了9%;住宅价格指数则增加了90%,奶粉价格增加100%,牛肉价格增加了233%,贫穷人口从850,000增至1,187,000,增加40%。钱到哪里去了?回归前,香港人从来不仇富,问题是这些年大陆的繁荣输出,得益了本港的地产霸权和少数特权阶层,而香港中下层人的日子更难过,别说向上流动,甚至连住房、拍拖、结婚和日常生活的空间都匮乏”(Apple Daily Commentary)。

即便只有一半的香港居民属于以上所说的中层下层范畴,你也能够推测出来他们对现状的不满之烈,这种不满可以演变成频繁的上街示威。北京经常强调的“给香港送大礼”,受惠面却并不是广泛意义上的香港普通民众,而主要是财团,特别是垄断和半垄断性质的财团——这至少是本地很大一部分中产阶层及低收入群体的感受;他们的不满,跟国家主权没什么直接关系。在任何政治体系下,这类问题都不能回避。

北京对港台非政府性质的政情和广泛民情的缺乏理解和体谅,后果有时很糟糕。在2014年11月底的台湾“九合一选举”之前,我就感觉到香港街头的连续沸腾的抗议,一定会对台湾的选举有很大影响。后来的事实验证了北京的政策在香港和台湾确实产生了连带的负面效应。那些凡是在中国大陆有辉煌业绩商业界人士,回台湾去为国民党帮忙竞选,结果是帮了倒忙。他们被很多台湾选民视为“特权资本主义”、“垄断财团”、“政商勾结”,因为得了特殊照顾而为两边的官方政策鼓吹效劳。

港台媒体上的这类报道并非完全准确,但选民们认为他们不是完全离谱。我那时正在台湾开会,耳闻目睹那些指责大陆“以庞大商机财源影响和腐蚀台湾选举”的报刊言论,实在感慨不已。那些实惠好处是大陆成千上百城市可望而不可求的。就在我在台湾期间,FT中文网发表了该报主编张力奋对上海市委书记的独家采访,韩正所渴望的商业财贸优惠政策,不就是这类给香港的特殊待遇吗。

所以,仅凭“给好处”,在一个有多元化的媒体和竞争性政治的社会里,能够产生的政治效应是非常有限的,因为当地的政府并不能垄断对“好处”的解释权。假如“好处”被许多人视为不公平,往往是花钱买抗议。

 

“甜头”和“苦头”并重

我们人人皆知这个现代政治的常识:“给甜头、送大礼”只是强势政权的一只手,另一只手是“给苦头、送大棒”。香港眼下每天争吵不休的“要不要23条立法?”、“要不要直接引进中国内地的国家安全法?”,聚焦的正是这一核心问题(“国安法争议”,《香港立场新闻》2015年1月25日综合报道)。这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架构下的安全法规对台湾还相当的遥远,那里焦虑的主要争议是“要不要认同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问题。

如果是对香港特区直接引进中国内地的“国家安全法”,从某一立场看,自然是很方便的操作,不过那就需要至少是一种“非常/异常状态”(extra-ordinary:这类法规通常就被称作“非常法令”)作为其预设条件。这就是香港发生持续的、颇具规模的、带有严重暴力成分的社会秩序混乱,比如像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香港发生的暴力冲突,造成多人死伤(参阅“六七年左派暴乱实录”一文的详细回忆,《九十年代》月刊1998年1月号)。只有这样规模和性质的社会失序,才能在国际社会里获得广泛认同。否则,就等于是宣布“一国两制”基本国策的被抛弃。那样北京就得准备承受很多、很复杂、很长期的负面后果。

比如,眼下正在美国政界尤其是国会圈里讨论的是否要立新法,以取消原来给予香港特区的一系列优惠待遇(参阅“A Useful HongKong Rebuke”,Wall Street Journal Editorial,30 Jan 2015)。

如果是由香港本身启动“23条立法”的程序,最后通过的法令与香港既有的延续英国普通法体系基本合拍,那么,就不太能够随意动用这个法令去抓人、关人、重判人、驱逐外国公民出境、断绝外国个人或机构在香港的一些活动。因为香港既有的法律体系对于被指控者,警方去收集证据、以及随之进行的公开举证、律师队伍受雇、陪审团组成、法庭辩论、法庭宣判、上诉、外国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执业律师来港为被指控者辩护等等,都有极其复杂和环环相扣的公开程序规定。

简言之,主要因为香港缺乏“斯大林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此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的根源,参阅《简明哲学辞典》,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着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547-549页)的大架构,香港若通过“国家安全法”而力图使之成为本地维稳的法宝,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香港和台湾比新疆和西藏更麻烦

香港自从1841年1月起被迫对外开放,而后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国际化的自由港大都市以来,其厚实深奥的与外部世界的连接和与此同构的内部社会肌体,都为源自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而建立起来的党国体系(The Party-state system)最看重的“国家安全”和统一之实施,造成了方方面面、层层叠叠、弯弯扭扭、含含混混的障碍。如果我们看一下当今的中国大地图,凡是位于边界上的地方,绝大多数都是以非汉族为主要原住民的区域,这些边境地区多年里给北京中央政府造成了连续不断的冲击,其中又以新疆和西藏最突出。

可是,北京在这些麻烦的地区大体上都能搞定。相比起来,更难,甚至难很多的倒是两个汉族居民为主的边缘区域——香港和台湾。这里面有太多的吊诡之处。开放的边缘对严控的中心之冲击,是我们下一篇讨论的核心问题,那是跨世纪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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